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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仓市双凤镇工业区(双凤片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19-07-24  

    太仓市双凤镇工业区(双凤片区)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太仓市双凤镇工业区(双凤片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初步编制完成,根据国家规定,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

    一、规划概况

    太仓市双凤镇工业区双凤片区规划范围为东至204国道、西至吴塘河、南至杨林路、北至袁门泾,总用地面积为258.45公顷,产业定位是重点发展汽车配件、新材料、食品加工业、生物技术与医药、精密机械、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智能制造、增材制造等。

    二、环境质量现状

    区域属于不达标区,太仓市空气自动监测站NO2年均浓度及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浓度、PM2.5年均浓度及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PM10年均浓度、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均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本次规划环评在园区及周围区域共布设7个大气监测点,监测结果表明,所有检测点的各指标均未出现超标现象,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本次共布设6个地表水现状监测断面,监测结果表明杨林塘断面各水质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污水厂纳污河流(新开河)、盐铁塘、吴塘河各断面处水质因子指标能达到执行Ⅳ类标准。

    根据园区及声学环境敏感点(区)特征,按照网格布点与功能区布点相结合的方法布点,内布设9个监测点。检测结果表明,所有监测点位均能达到相应标准。

    在园区及周围区域共布设10个地下水监测点,其中5个监测点同时检测水质、水位和埋深,另5个监测点仅监测水位和埋深,各监测点均能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相应标准。

    在园区范围内选取3个土壤监测点,在污水处理厂排口附近选取2个底泥检测点。监测结果表明,土壤和底泥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相应标准。

    三、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预测结果表明,规划实施后,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园区实施雨污分流,规划实施后经预测,不会改变纳污河流的水体功能。

    3)噪声影响预测结论

    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噪声预测结果表明,规划实施后可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

    4)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一般工业固废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进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因此固废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土壤和地下水影响结论

    规划实施后,园区企业建设在地表,均使用地表水作为水源,一般情况下对地下水的水位、水量和补给不造成影响。各企业在建设和运营时必须科学合理设计、管理各种工艺设备和物料运输管线,防止和减少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对厂区地面采取固化防渗措施,减少污染物泄漏途径。采取上述措施后,规划实施后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影响结论

    园区的建设,会使当地的生物种类和数量减少,施工后的绿化建设等工作,可将植物数量(面积)的减少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开发建设施工对生态的影响相对较小。

    四、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要点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园区内实施合理布局、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在园区加强绿化、建设隔离带。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综合整治

    园区内污水收集和集中处理、严格执行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加强区内企业废水管理、节约用水,设置围堰、进行地面防渗和建设废水导流设施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3)声环境保护措施

    a工业噪声污染控制:进区项目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

    b交通噪声污染控制:控制车流量、控制车辆噪声源强、加强路面保养、噪声敏感路段设置绿化屏障。

    4)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回收等;危险废物的处置、转运按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各产生企业自行建设具有防渗、防雨的危废暂存场所进行贮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送生活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理。

    5)生态补偿和减缓措施

    通过采取优化布局、控制开发强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污染集中处理、整治河道优化排口以及进行陆地上绿地系统等补偿性措施,把园区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五、综合评价结论

    太仓市双凤镇工业区(双凤片区)选址符合《江苏省主体功能区划》等规划文件的要求;规划产业定位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2013年修正)中产业相一致;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等相关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及规划要求相符合,对照《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2013年)》,南边界涉及杨林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二级管控区,本次规划建议在生态红线范围内不得新建生产型项目。

    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不能完全达标,本次通过削减污染物排放,区域环境质量会得到相应的改善。规划区内已形成集中供水和供电,危险废物能够得到有效处置,能够满足园区建设需要。园区污染防控措施可行,清洁生产及入区项目控制条件明确,总量在太仓市内平衡,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调整建议后,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本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六、联系方式

    1)建设管理单位:太仓市双凤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12-53438917

    2评价单位: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人:徐工

    联系电话:025-87783362

    E-Mail  yhhj@yuanhenghj.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主要方式

    您如果是园区内及周边居民,欢迎您在公示期间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对园区产业的发展、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姓名、职业、家庭地址、工作地址、电话号码等),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向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了解相关环保信息。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

    八、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全本见附件1

    本公示10个工作日内,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九、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园区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等。

    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见附件2

    十一、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园区环保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以下是下载文件:
          附件1 公示版.zip
    以下是下载文件:
          附件2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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