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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新建24.5万吨差别化、功能化化学纤维项目,年产25万吨环保功能性纤维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18-03-09  

    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新建24.5万吨差别化、功能化化学纤维项目,年产25万吨环保功能性纤维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于201779日通过司法拍卖取得原明辉化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整体资产,包含土地230.4亩、厂房155193.98平方米和一套年产24.5万吨差别化、功能化化学纤维生产装置,项目可年产差别化、功能化化学纤维24.5万吨。同时,公司拟利用已购买土地扩建建筑物约10万平方米(其中厂房85600平方米,仓库13600平方米)用于新建功能性、差别化POY长丝项目,建成后可生产差别化、功能化化学纤维25万吨/a。本项目建成后全厂的生产能力为差别化、功能化化学纤维49.5万吨/a,项目总投资290000万元。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受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告,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新建24.5万吨差别化、功能化化学纤维项目,年产25万吨环保功能性纤维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可年产差别化、功能化化学纤维49.5万吨。

    建设地点:太仓市沙溪镇新材料产业园百花北路888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概述

    废水:企业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排放;生活污水收集后,接入沙溪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七浦塘,对环境影响不大;

    废气: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调配、冷凝、液环泵废气、汽提塔废气经热媒站燃烧后达标排放;纺丝车间废气经低温等离子净化后达标排放;燃成型生物质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水膜除尘后达标排放;燃天然气废气直接排放。以上废气经处理后,全部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噪声设备经合理布局,采用隔声、减震、消声后,厂界能够达到相应的声环境功能区标准(3类标准)。

    固废:项目固废均妥善处理处置,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企业废水经污水处理站(气浮+高效两段A/O组合+深度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回用,不排放;生活污水接入沙溪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1-1#2-1#)排放;调配、冷凝、液环泵废气、汽提塔废气经热媒站燃烧后通过50m排气筒排放(1-2#);纺丝车间废气经低温等离子净化后通过25米排气筒(1-3#2-3#)排放;燃成型生物质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水膜除尘后通过50m排气筒(1-2#)排放;燃天然气废气通过30m排气筒(2-2#)直接排放。以上废气经处理后,全部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弃物:废油剂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或填埋。

    噪声设备经合理布局,采用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项目建成后,可促进企区可持续发展,同时带动区域工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环境社会-经济效益分析;在施工期对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有局部的影响,经采取合理防治措施后,可避免或减少这些不利影响;营运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污染物经采取合理处置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从环保角度看,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从即日起至10个工作日内,可以到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与我单位联系,我单位将及时提供报告书简本电子文档一并查阅。

    联系方式:025-87783362-832 邮箱wangxiumei@yuanhenghj.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治项目环保污染的意见及要求。

    3、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4、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拨打我单位电话、发邮件等方式就项目的环境影响问题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 025-87783362-832 邮箱wangxiumei@yuanhenghj.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时间为从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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