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徽汽车配件(苏州)有限公司建设遮阳帘等产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海徽汽车配件(苏州)有限公司建设遮阳帘等产品项目;
建设单位:海徽汽车配件(苏州)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太仓经济开发区人民北路175号;
投资总额:1040万元人民币;
建设内容:主要生产遮阳帘100万件/年、注塑件1000万件、密封条4000万米、五金件500万件;
占地面积:本项目不新征土地,租赁苏州新太铜高效管有限公司1800平方米现有厂房。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注塑废气、硫化废气等,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非甲烷总烃等,废气经相应的治理措施治理后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经相应措施处理后对外界水环境影响较小。各类固废经妥善处置后排放量为零。项目产生的噪声厂界达标。建设项目在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各类污染物经治理后能稳定达标排放,通过预测,项目建成投产后能确保周围环境功能不下降;在建设单位做好各项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风险值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从环保角度来讲,在满足总量平衡的前提下,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以建设项目厂址为中心,沿主导风向2.5×2.5km2范围),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③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④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示在采取网上发布公示信息的同时,还采取了向公众发放问卷调查表的形式进一步深入调查。公众可通过网站、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和看法,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六、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徽汽车配件(苏州)有限公司
电话:18962409298
地址:太仓经济开发区人民北路175号1幢
联系人:王怀云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电 话:025-83179600-823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111号328室
联 系 人:杨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