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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可赛(太仓)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扩建汽车零配件等产品项目
      2018-01-15  

    法可赛(太仓)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扩建汽车零配件等产品项目

    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扩建汽车零配件等产品项目

    建设单位:法可赛(太仓)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太仓经济开发区苏州中路518号现有厂区内

    投资:3000万元,其中设备2459万元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36-1167-5821

    建设内容:年产汽车零配件2480万件、打印机配件105万件、打印机配件模具15万件,购置相关设备,利用3198平方米已有厂房建设本项目

    二、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

    联系方式:电话025-87783362-840

    传真:025-87781379

    电子邮件yhhj@yuanhenghj.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项目本次公告规模、选址的法规相符性分析施工、运营期采取施工方式及采用设备先进性评价污染因素排查、治污效果评估及排放量核算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对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公众参与补充修改完善上报技术评审补充修改完善上报政府审批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治项目环保污染的意见及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后,查阅报告书全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六、公示时间

    十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法可赛(太仓)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201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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