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可赛(太仓)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扩建汽车零配件等产品项目
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扩建汽车零配件等产品项目
建设单位:法可赛(太仓)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太仓经济开发区苏州中路518号现有厂区内
投资:3000万元,其中设备2459万元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36-1167-5821
建设内容:年产汽车零配件2480万件、打印机配件105万件、打印机配件模具15万件,购置相关设备,利用3198平方米已有厂房建设本项目。
二、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
联系方式:电话025-87783362-840
传真:025-87781379
电子邮件yhhj@yuanhenghj.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项目本次公告→规模、选址的法规相符性分析→施工、运营期采取施工方式及采用设备先进性评价→污染因素排查、治污效果评估及排放量核算→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对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公众参与→补充修改完善→上报技术评审→补充修改完善→上报政府审批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治项目环保污染的意见及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后,查阅报告书全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六、公示时间
十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法可赛(太仓)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