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公示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环评公示
    环评公示
    中化蓝天霍尼韦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HFC-245fa、1万吨HFO-1233zd及副产75164吨31%盐酸、1200吨50~93%硫酸、1812吨含水氢氟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
      2017-05-05  

    中化蓝天霍尼韦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HFC-245fa1万吨HFO-1233zd及副产7516431%盐酸、120050~93%硫酸、1812吨含水氢氟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1.2万吨HFC-245fa1万吨HFO-1233zd及副产7516431%盐酸、120050~93%硫酸、1812吨含水氢氟酸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中化蓝天霍尼韦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行业类别: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C2669]

    项目性质:技改;

    法人代表:王水耀;

    建设地点:苏州市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区石化区滨江南路18号;

    投资总额:92601.13万元人民币,其中:新增建设投资27893.30万元,建设期利息630.00万元,原有装置残值56321万元,流动资金7756.83万元;

    职工人数:原定员人数130人,本次技改新增18人,共计148人;

    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四班二运转,24小时生产制度,全年工作时间7200h

    占地面积:技改项目不新征土地,不新建厂房,在现有用地范围内进行调配,项目总占地面积50261m2,其中构筑物新增占地面积约1412.9m2,绿化面积由7500m2调整至5750m2,调整后绿化率为11.4%;

    投产日期:201810月。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工艺废气、储罐废气、灌装废气以及化验室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氯化氢、CO、氟化物、Cl2、二噁英、VOCs等。其中工艺废气经管道引至现有焚烧炉+急冷+水洗+中和系统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储罐废气经碱洗后达标排放;灌装废气依托现有6#高空应急排气筒排放;化验室废气经碱洗后达标排放。

    建设项目营运期水污染物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站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经“一企一管”专用管道接管至港城污水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长江。

    建设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空压机、冷却塔、冷冻机、风机、压缩机、各类泵等。主要防治措施有:在工艺上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在项目布置时,将噪声源较为集中的设备尽可能远离厂界布置;对主要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管道、阀门接口采取缓动及减振的挠性接头(口)等措施;在厂区四周设置绿化带,采取乔木、灌、草相结合的措施,进一步起到一定的隔声和衰减噪声的作用。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委托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可自行处置的由建设单位自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厂家回收;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可行且可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采用上述相关固废处置措施可行,关键要落到实处,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固废经上述方式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技改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各类污染物经治理后能稳定达标排放,通过预测,项目建成投产后能确保周围环境功能不下降;在建设单位做好各项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风险值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从环保角度来讲,在满足总量平衡的前提下,技改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主体范围:包括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及对建设项目感兴趣的有关单位和一般公众,熟悉本项目所属行业或相关环境问题的专家。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该地区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主要的环境问题;是否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建议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示在采取网上发布公示信息的同时,还采取了现场张贴公告以及向公众发放问卷调查表的形式进一步深入调查。公众可通过网站、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和看法,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六、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化蓝天霍尼韦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电话:0512-33066912

    Emailmark.mao2@honeywell.com

    地址:苏州市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区石化区滨江南路18

    联系人:毛工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博环环保有限公司

      址:南京市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503

      话:025-83179600              真:025-83179603

    联系人: 孔工                  Emailbhhb@vip.sina.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Copyright © 2012-2020 www.tchbgz.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 南京博西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 | 管理后台


    海安通城租车安徽筑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