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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伯纳工业炉(太仓)有限公司引进热能量回收等设备用于建设喷漆房的改建技术改造项目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17-04-14  

    艾伯纳工业炉(太仓)有限公司引进热能量回收等设备用于建设喷漆房的改建技术改造项目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2006214日规定),现对艾伯纳工业炉(太仓)有限公司进行公告(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此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艾伯纳工业炉(太仓)有限公司引进热能量回收等设备用于建设喷漆房的改建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项目单位:艾伯纳工业炉(太仓)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16万美元

    职工人数:180人。

    工作时间:年工作261天,8小时工作制。

    项目简介:艾伯纳工业炉(太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8月,是一家奥地利外商独资企业,现位于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北京东路82号,专业生产高效节能热处理装置、工业炉及其部件、自动化系统、以及纺织、化工、包装、工程、塑胶和五金模具机械设备。由于公司客户群的变化,所生产产品规格比较大,无法放置于现有喷漆房内进行喷漆,因此艾伯纳工业炉(太仓)有限公司申请对现有喷漆房进行技改,采用无气高压喷涂技术,并引进热能量回收等设备,在不增加废气总量的前提下进行技改。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技改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喷漆房内喷漆产生的喷漆废气,主要成分为颗粒物、二甲苯及非甲烷总烃,各类废气经相应的治理措施治理后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技改项目无废水产生及排放;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技改项目产生的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

    技改项目在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技改项目喷漆废气经“过滤棉+袋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方式排放于车间;技改项目无废水产生及排放;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技改项目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后,产生的噪声可做到厂界达标。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技改项目本项目专业生产高效节能热处理装置、工业炉及其部件、自动化系统以及纺织、化工、包装、工程、塑胶和五金模具机械设备的企业,属于烘炉、熔炉及电路制造业[C3560]及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C3529]行业,不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中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其修改条目中限制类和淘汰类,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其修改条目(苏政办发[2013] 9号文、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限制类和淘汰类,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号文)中淘汰及限制类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发展的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技改项目的建设不与国家和江苏省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冲突。技改项目不属于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不违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2修正本)中的要求。

    技改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切实落实环评中提出的有关环境保护对策和清洁生产措施,总量在可控制的范围内平衡,同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到各污染物的达标排放;经对水体、空气、噪声等周围环境现状评价及影响分析表明,项目周围水体基本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环境质量要求,同时本项目无废水排放,空气、噪声均能符合功能区划环境质量要求。对本项目来说,只要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该企业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基本上能维持现状。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公示10个工作日之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

    六、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艾伯纳工业炉(太仓)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经理

    联系电话:13915783758    

    评价单位: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环评资质证书:国环评证乙字第1951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0518-85783037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中路10号国贸中心A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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