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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连成集团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扩建水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告
      2016-11-01  

    扩建水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告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扩建水泵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项目单位:上海连成集团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城厢镇新农路129

    项目投资:总投资为5000万元

    职工人数:不新增职工人数,全厂职工600

    工作时间:年工作3108小时工作制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扩建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机加工金属粉尘、焊接废气、调漆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等,各类废气经相应的治理措施治理后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扩建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产生及排放,现有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经隔油池预处理的食堂废水一起接管太仓市南郊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扩建项目产生的噪声可做到厂界达标。

    扩建项目在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扩建项目产生的调漆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经收集后,使用“油膜+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产生的机加工金属粉尘直接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于生产车间;焊接废气经移动除烟机收集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于生产车间;未被收集的调漆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直接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于生产车间。扩建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产生及排放,现有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经隔油池预处理的食堂废水一起接管太仓市南郊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扩建项目高噪声设备采取了减振、隔声等措施后,产生的噪声可做到厂界达标。

    四、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扩建项目从事水泵的加工生产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其修改条目中限制类和淘汰类,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其修改条目(苏政办发[2013] 9号文、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限制类和淘汰类,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号文)中淘汰及限制类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发展的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扩建项目的建设不与国家和江苏省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冲突。扩建项目不属于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不违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2修正本)中的要求。

    扩建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切实落实环评中提出的有关环境保护对策和清洁生产措施,总量在可控制的范围内平衡,同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到各污染物的达标排放;经对水体、空气、噪声等周围环境现状评价及影响分析表明,项目周围水体基本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环境质量要求,同时本项目污水不向周围水体排放,空气、噪声均能符合功能区划环境质量要求。对本项目来说,只要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该企业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基本上能维持现状。

    五、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的过程中,公众如想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在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10天内可以到太仓市环保局索取;如公众认为必要,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本项目环评补充信息,从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审批前同样到以下地点索取。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2号日月大厦16E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18205186863         E-mail987517048@qq.com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上海连成集团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13601773415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以建设项目厂址为中心,沿主导风向2.5×2.5km2范围),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③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④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拟在发布此信息公告、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后,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八、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公告发布单位:上海连成集团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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