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立日包装容器有限公司扩建废包装桶、废机油滤芯处置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规定,现将“太仓立日包装容器有限公司扩建废包装桶、
废机油滤芯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予以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
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太仓立日包装容器有限公司扩建废包装桶、废机油滤芯处置项目
建设地点:太仓市璜泾镇友谊路 18 号
建设单位:太仓立日包装容器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 2000 万元,其中土建投资 1200 万元、设备投
资 800 万元。项目建成后,年处置废包装桶 2.5 万吨、废机油滤芯 0.5 万吨。新
建厂房 4000 平方米,购置设备:铁桶粉碎流水线、塑料粉碎流水线、开板机、
打包机等设备共 15 台(套)。
二、建设单位概要
建设单位:太仓立日包装容器有限公司
地址:太仓市璜泾镇友谊路 18 号
项目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13806262308
三、评价单位概要
环评机构:苏州凯思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太仓市上海东路 168 号国贸大厦 912 室
联系人:童工
电子邮箱:47511036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7twIEMkJ1EZBpmqZQqLtg
提取码:o7li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通过上述网络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反映对本项目环
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
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受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
提供常住地址。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
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太仓立日包装容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