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微弧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扩建电动工具等产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苏州微弧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扩建电动工具等产品项目环评进行第二次公示。
1、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苏州微弧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扩建电动工具等产品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拟投资1500万元租赁苏州科伦纸业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太仓市城厢镇弇山西路132号的1#生产车间南侧占地面积为2347平方米的区域,建设扩建电动工具等产品项目。该项目建成正式投产后将形成年产航天航空零部件500t、通讯器设备零部件200t、电动工具800t的生产能力,扩建项目完成后全厂产能为汽车零部件25t/a、通讯器设备零部件225t/a、自行车零部件25t/a、渔具配件25t/a、电动工具1500t/a、照明工具700t/a、航天航空零部件500t/a;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为1500万元;
工程内容:购置车床、冲床、电焊机、网板印刷机、移印机等设备进行金属零部件的生产,同时新增一条微弧氧化表面前处理线、一条硅烷皮膜表面前处理线、一条喷粉线,项目投产后年产航天航空零部件500t、通讯器设备零部件200t、电动工具800t。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水:项目营运期纯水制备浓水经单效蒸发器处理,产生料液冷凝水与纯水制备系统反冲洗废水、纯水洗废水一同经3#工业废水处理回用装置处理后回用于纯水制备,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城区污水处理厂,达标尾水排入吴塘河。项目废水水质、水量均在城区污水处理厂可接纳范围内,不会对其集中处理设施构成冲击。
(2)废气:建设项目废气主要为机加工挥发油雾、焊接烟尘、硅烷废气、喷涂粉尘、固化废气、打磨粉尘、印刷废气、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各类废气经相应的治理措施治理后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通过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降噪,主要噪声源对外环境的影响均符合区域环境功能要求,各厂界评价点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建设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项目营运期纯水制备浓水经单效蒸发器处理,产生料液冷凝水与纯水制备系统反冲洗废水、纯水洗废水一同经3#工业废水处理回用装置处理后回用于纯水制备,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城区污水处理厂,达标尾水排入吴塘河,对水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气:建设项目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通过20m高DA004排气筒排放。喷涂粉尘经喷粉房负压收集后进2#滤芯除尘器处理,达标尾气经20m高DA006排气筒排放。喷粉固化废气、印刷烘干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烘道/烤炉负压收集与经前处理线风管负压收集的硅烷废气一同进3#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尾气经20m高DA007排气筒排放;电焊机焊接烟尘经2台移动焊烟净化器处理,机加工过程乳化液挥发产生油雾经1台静电式过滤器处理,处理后废气与有组织未收集废气无组织达标排放。废气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环境影响可控。
(3)噪声:建设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车床、冲床、电焊机、喷枪、气动磨轮机、空压机、废气处理装置风机,主要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大型设备安装减震器、厂房隔声、安装消音器、加强维护等措施,控制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建设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各类固废得到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环保规划及产业定位,选址恰当,布局合理;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可以保证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可有效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项目能够满足清洁生产要求,并在经济损益方面有着正面影响。因此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控制范围内,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https://pan.baidu.com/s/1FaNalpeG3LXQ3SepBwRxjA,提取码:f8hy,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微弧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经理
联系电话:13773016689
联系地址:苏州市太仓市城厢镇弇山西路132号
E-mail:suntinghui@weihuda.com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南京博环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5-83179600-807
传真:025-83179603 025-83179607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号楼503室
E-mail:786941424@qq.com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以建设项目生产车间为中心区域,自厂界外延2.5km的矩形区域),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②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③认为该地区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④是否知晓本项目;⑤施工期间,最需要注意的问题;⑥本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有效;⑦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⑧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及管理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iPSJi9_gU5NkDlLnLow1A,提取码:6ou2),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