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报批前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二十条要求,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太仓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及公众参与说明通过“太仓环保公众网”公示,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施行)要求。
公众可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39YRr7LjQGxB8Nj6ExqJA 提取码:ohqr下载《太仓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报批公示稿及公众参与说明。
太仓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