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城东水质净化厂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太仓市城东水质净化厂工程
建设规模:设计规模15万m3/d,一次建成。
处理工艺:污水采用MBR工艺(A2/O+膜池)、污泥处理采用浓缩+离心脱水处理工艺、除臭采用生物法为主的组合除臭工艺。
建设内容:污水预处理、二级生物处理、污泥处理、除臭设施、综合办公楼、仓库及附属场地、检验检测楼、深度处理设施用房、室外体育设施、以及配套厂区进出道路、绿化、进厂及尾水排放管道等。
服务范围:包括现状城东污水处理厂和岳王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具体为东至陆新路、南至新浏河、西至太平路、北至杨林塘-苏昆太高速,服务范围面积约136km2。
排放去向:本项目废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1标准及苏州特别排放要求(准Ⅳ类),达标后排入横沥河。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太仓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主任
联系电话:0512—53544955
E-mail:86533322@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如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请下载并填写附件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