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新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扩建光学保护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太仓新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扩建光学保护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第二次公示。
1、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性质:技改扩建;
建设内容:现因企业优化生产线、扩大发展,拟投资4000万元,新增租赁厂房2445.97m2,将现有4条涂布线进行技术改造,更换全部主体设备,同时增加4条新的涂布线。本次技改扩建完成后企业将建设成2条水性粘合剂涂布线和6条溶剂型粘合剂涂布线,将形成年产光学保护膜8000万m2的生产规模;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为4000万元;
工程内容:新增租赁厂房2445.97m2,将现有4条涂布线进行技术改造,更换全部主体设备,同时增加4条新的涂布线。本次技改扩建完成后企业将建设成2条水性粘合剂涂布线和6条溶剂型粘合剂涂布线,将形成年产光学保护膜8000万m2的生产规模。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水:建设项目的生活污水876t/a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排入太仓市双凤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新开河。项目废水水质、水量均在太仓市双凤污水处理厂可接纳范围内,不会对其集中处理设施构成冲击。
(2)废气:建设项目有组织废气为搅拌废气、涂布废气、烘干废气和涂布线清洗废气,以及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各类废气经相应的治理措施治理后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通过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降噪,主要噪声源对外环境的影响均符合区域环境功能要求,各厂界评价点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建成后全厂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建设项目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排入太仓市双凤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水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气:生产车间一搅拌废气经搅拌间整体负压收集(收集效率100%),涂布废气和涂布线清洗废气经涂布线入口密闭式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烘干废气经负压密闭收集(收集效率100%)后进入车间尾气总管,并经1#RTO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生产车间二搅拌废气经搅拌间整体负压收集(收集效率100%),涂布废气和涂布线清洗废气经涂布线入口密闭式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烘干废气经负压密闭收集(收集效率100%)后进入车间尾气总管,并经2#RTO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低氮燃烧)经15m高DA003、DA004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涂布及涂布线清洗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废气,通过加强管理及通风,采取密封措施及收集措施,降低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排放量,确保厂界达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废气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环境影响可控。
(3)噪声:项目建成后全厂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涂布机、分切机等加工设备以及空压机、风机等公用设备等,主要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大型设备安装减震器、厂房隔声、加强维护等措施,控制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项目建成后全厂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或环卫清运、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各类固废得到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各类规划要求;项目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和经济可行,可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拟采取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到位,环境风险可控;项目具有良好的环境经济效益。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和建议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控制范围内,从环保的角度论证,项目在现有厂址建设是可行的。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陆: https://pan.baidu.com/s/1GMC3Ogzsg8VwRnHHr5tTRw 提取码:6lat
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太仓新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总
联系电话:0512-53356858-8017
联系地址:太仓市双凤镇温州路23号
E-mail:13222957241@126.com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南京博环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5-83179600
传真:025-83179603 025-83179607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号楼503室
E-mail:1031151238@qq.com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以本项目厂址为中心区域,自厂界外延2.5km的矩形区域),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②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③认为该地区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④是否知晓本项目;⑤施工期间,最需要注意的问题;⑥本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有效;⑦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⑧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及管理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dPtI71Vu3bLmC7lYFNlpgg 提取码:u2n8),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