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星光医院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2006年2月14日规定),现对太仓星光医院有限公司新建项目进行公告(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此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太仓星光医院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简介:太仓星光医院有限公司由亚洲巨群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大华通宝投资管理公司共同出资建设,位于太仓市陆渡镇陆渡村金湾组1-2幢,拟投资2.3亿美元,项目总占地面积1675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2618.53平方米。首期设置床位499张,拟规划为营利性二级综合医院。
二、项目污染物防治对策及影响情况
(1)大气污染物
项目的废气有机动车尾气、食堂油烟废气、燃料燃烧废气以及污水站恶臭气体。项目机动车尾气来自地面停车位的机动车尾气及地下停车库汽车尾气两部分,地面停车位少量机动车尾气经自然扩散和迁移后,基本上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显著不利影响;地下车库采用机械式排风,共计设置12个排气筒,单个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速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收集导排,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过15 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有关标准。食堂油烟气经油烟净化器除油除味处理后通过15m高排烟道(2#)排放,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的有关标准。燃气锅炉燃烧烟气直接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3#)排放,燃烧烟气中烟尘、SO2、NOX等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水污染物
项目营运期的废水为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一起排入院内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排水管网排至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水泵、油烟净化器风机等各类风机、室内医疗设备噪声等,采取了隔声、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后,能使噪声达标排放,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有医疗垃圾、污水站污泥、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医疗垃圾、污水站污泥、废活性炭由企业委托具有相应类别的危废处理公司外运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
各部分固废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开发建设符合太仓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的产业政策。
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较好,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程度较轻,在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可满足国家排放标准。评价认为本项目在建设中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切实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说,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公示10个工作日之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
四、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太仓星光医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家红
联系电话:0512-53550397
评价单位: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环评资质证书:国环评证乙字第1951号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0518-85783037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中路10号国贸中心A座14楼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对象为项目周边的公众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如果您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有意见和建议,可按照上面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邮件、信件)进行反映,我们将认真考虑并如实反映你们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