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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克森(苏州)传热技术有限公司扩建底座生产项目
      2016-03-25  

    艾克森(苏州)传热技术有限公司扩建底座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向环境敏感区域的群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扩建底座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艾克森(苏州)传热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年产换热器底座4700台;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太仓港港口开发区申江路以西、通港路以南地块

      投资总额:1000万元。

      建设项目概要:项目总投资1000万人民币,在现有厂区范围内扩建底座生产线一条,建成后年产换热器底座4700台。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艾克森(苏州)传热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闵伟雷

      电话:1812103318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2号日月大厦16楼E座

      联系人:龚工

      电话:13913780188

    E-mail:30819737@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在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以及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各环境要素影响预测评价,结合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给出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并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概况、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社会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的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项目建设单位或者评价单位提出,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3、本次公示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艾克森(苏州)传热技术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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