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纳(苏州)安防用品有限公司迁建安全防护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赛纳(苏州)安防用品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委托南京博环环保有限公司承担“赛纳(苏州)安防用品有限公司迁建安全防护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赛纳(苏州)安防用品有限公司迁建安全防护鞋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赛纳(苏州)安防用品有限公司迁建安全防护鞋项目
建设地点:苏州市_太仓市 双凤镇凤冈路2号(属于太仓市双凤镇工业区(双凤片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迁建项目,企业在太仓市 双凤镇凤冈路2号共东西两个厂区,现有已建制鞋项目位于东厂区,为了调整优化生产布局并进一步扩建实际建设产能,企业决定将现有已建的制鞋生产线由东厂区搬迁至西厂区现有已建生产厂房(均为未经使用的新厂房),即建设“赛纳(苏州)安防用品有限公司迁建安全防护鞋项目”。迁建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安全防护鞋200万双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赛纳(苏州)安防用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人电话:0512-53206183
联系地址:苏州市_太仓市 双凤镇凤冈路2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南京博环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工
联系人电话:025-83179600
邮箱:411572861@qq.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栋5楼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可在https://pan.baidu.com/s/1hdKJU5BeTAHB0CR9WHjo4A(提取码8gzb)下载《赛纳(苏州)安防用品有限公司迁建安全防护鞋项目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自本公示之日起至本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公示前可通过现场递交、发送邮件、邮寄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提交公众意见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赛纳(苏州)安防用品有限公司
202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