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太仓市远达制锁有限公司迁建五金件生产项目 |
|||||||||||||||||||||||||||||||||||||||||||||||||||||||||||||||||||||||||||||||||||||||||||||||||||||||||||||||||||||||||||||||||||||||||||||||||||||||||||||||||||||||||||||||||||||||||||||||||||||||||||||||||||||||||||||||||||||||||||||||||||||||||||||||||||||||||||||||||||||||||||||||||||||||||||||||||||||||||||||||||||
建设单位 |
太仓市远达制锁有限公司 |
|||||||||||||||||||||||||||||||||||||||||||||||||||||||||||||||||||||||||||||||||||||||||||||||||||||||||||||||||||||||||||||||||||||||||||||||||||||||||||||||||||||||||||||||||||||||||||||||||||||||||||||||||||||||||||||||||||||||||||||||||||||||||||||||||||||||||||||||||||||||||||||||||||||||||||||||||||||||||||||||||||
法人代表 |
李小平 |
联系人 |
李小平 |
|||||||||||||||||||||||||||||||||||||||||||||||||||||||||||||||||||||||||||||||||||||||||||||||||||||||||||||||||||||||||||||||||||||||||||||||||||||||||||||||||||||||||||||||||||||||||||||||||||||||||||||||||||||||||||||||||||||||||||||||||||||||||||||||||||||||||||||||||||||||||||||||||||||||||||||||||||||||||||||||||
通讯地址 |
太仓市城厢镇伟阳社区原东港村 |
|||||||||||||||||||||||||||||||||||||||||||||||||||||||||||||||||||||||||||||||||||||||||||||||||||||||||||||||||||||||||||||||||||||||||||||||||||||||||||||||||||||||||||||||||||||||||||||||||||||||||||||||||||||||||||||||||||||||||||||||||||||||||||||||||||||||||||||||||||||||||||||||||||||||||||||||||||||||||||||||||||
联系电话 |
18915766866 |
传真 |
— |
邮编 |
215400 |
|||||||||||||||||||||||||||||||||||||||||||||||||||||||||||||||||||||||||||||||||||||||||||||||||||||||||||||||||||||||||||||||||||||||||||||||||||||||||||||||||||||||||||||||||||||||||||||||||||||||||||||||||||||||||||||||||||||||||||||||||||||||||||||||||||||||||||||||||||||||||||||||||||||||||||||||||||||||||||||||
建设地点 |
太仓市城厢镇伟阳社区原东港村 |
|||||||||||||||||||||||||||||||||||||||||||||||||||||||||||||||||||||||||||||||||||||||||||||||||||||||||||||||||||||||||||||||||||||||||||||||||||||||||||||||||||||||||||||||||||||||||||||||||||||||||||||||||||||||||||||||||||||||||||||||||||||||||||||||||||||||||||||||||||||||||||||||||||||||||||||||||||||||||||||||||||
立项审批部门 |
太仓市发改委 |
批准文号 |
太发改投备[2017]338号 |
|||||||||||||||||||||||||||||||||||||||||||||||||||||||||||||||||||||||||||||||||||||||||||||||||||||||||||||||||||||||||||||||||||||||||||||||||||||||||||||||||||||||||||||||||||||||||||||||||||||||||||||||||||||||||||||||||||||||||||||||||||||||||||||||||||||||||||||||||||||||||||||||||||||||||||||||||||||||||||||||||
建设性质 |
迁建 |
行业类别 及代码 |
C3460 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706.79 |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依托周边绿化 |
|||||||||||||||||||||||||||||||||||||||||||||||||||||||||||||||||||||||||||||||||||||||||||||||||||||||||||||||||||||||||||||||||||||||||||||||||||||||||||||||||||||||||||||||||||||||||||||||||||||||||||||||||||||||||||||||||||||||||||||||||||||||||||||||||||||||||||||||||||||||||||||||||||||||||||||||||||||||||||||||||
总投资 (万元) |
300 |
环保投资 (万元) |
147 |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49% |
|||||||||||||||||||||||||||||||||||||||||||||||||||||||||||||||||||||||||||||||||||||||||||||||||||||||||||||||||||||||||||||||||||||||||||||||||||||||||||||||||||||||||||||||||||||||||||||||||||||||||||||||||||||||||||||||||||||||||||||||||||||||||||||||||||||||||||||||||||||||||||||||||||||||||||||||||||||||||||||||
评价经费 (万元) |
|
预期投产 日期 |
2018年8月 |
|||||||||||||||||||||||||||||||||||||||||||||||||||||||||||||||||||||||||||||||||||||||||||||||||||||||||||||||||||||||||||||||||||||||||||||||||||||||||||||||||||||||||||||||||||||||||||||||||||||||||||||||||||||||||||||||||||||||||||||||||||||||||||||||||||||||||||||||||||||||||||||||||||||||||||||||||||||||||||||||||
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详见第2页“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
||||||||||||||||||||||||||||||||||||||||||||||||||||||||||||||||||||||||||||||||||||||||||||||||||||||||||||||||||||||||||||||||||||||||||||||||||||||||||||||||||||||||||||||||||||||||||||||||||||||||||||||||||||||||||||||||||||||||||||||||||||||||||||||||||||||||||||||||||||||||||||||||||||||||||||||||||||||||||||||||||||
水及能源消耗量 |
||||||||||||||||||||||||||||||||||||||||||||||||||||||||||||||||||||||||||||||||||||||||||||||||||||||||||||||||||||||||||||||||||||||||||||||||||||||||||||||||||||||||||||||||||||||||||||||||||||||||||||||||||||||||||||||||||||||||||||||||||||||||||||||||||||||||||||||||||||||||||||||||||||||||||||||||||||||||||||||||||||
名称 |
消耗量 |
名称 |
消耗量 |
|||||||||||||||||||||||||||||||||||||||||||||||||||||||||||||||||||||||||||||||||||||||||||||||||||||||||||||||||||||||||||||||||||||||||||||||||||||||||||||||||||||||||||||||||||||||||||||||||||||||||||||||||||||||||||||||||||||||||||||||||||||||||||||||||||||||||||||||||||||||||||||||||||||||||||||||||||||||||||||||||
水(吨/年) |
499.3 |
燃油(吨/年) |
— |
|||||||||||||||||||||||||||||||||||||||||||||||||||||||||||||||||||||||||||||||||||||||||||||||||||||||||||||||||||||||||||||||||||||||||||||||||||||||||||||||||||||||||||||||||||||||||||||||||||||||||||||||||||||||||||||||||||||||||||||||||||||||||||||||||||||||||||||||||||||||||||||||||||||||||||||||||||||||||||||||||
电(万度/年) |
5 |
天然气(万m3/年) |
3 |
|||||||||||||||||||||||||||||||||||||||||||||||||||||||||||||||||||||||||||||||||||||||||||||||||||||||||||||||||||||||||||||||||||||||||||||||||||||||||||||||||||||||||||||||||||||||||||||||||||||||||||||||||||||||||||||||||||||||||||||||||||||||||||||||||||||||||||||||||||||||||||||||||||||||||||||||||||||||||||||||||
燃煤(吨/年) |
— |
其它 |
— |
|||||||||||||||||||||||||||||||||||||||||||||||||||||||||||||||||||||||||||||||||||||||||||||||||||||||||||||||||||||||||||||||||||||||||||||||||||||||||||||||||||||||||||||||||||||||||||||||||||||||||||||||||||||||||||||||||||||||||||||||||||||||||||||||||||||||||||||||||||||||||||||||||||||||||||||||||||||||||||||||||
废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 建设项目员工生活污水360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到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前处理槽液废水和水洗废水一起废水共计1476t/a经密闭管道通入前处理污水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前处理水洗工段,不外排。 |
||||||||||||||||||||||||||||||||||||||||||||||||||||||||||||||||||||||||||||||||||||||||||||||||||||||||||||||||||||||||||||||||||||||||||||||||||||||||||||||||||||||||||||||||||||||||||||||||||||||||||||||||||||||||||||||||||||||||||||||||||||||||||||||||||||||||||||||||||||||||||||||||||||||||||||||||||||||||||||||||||||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
||||||||||||||||||||||||||||||||||||||||||||||||||||||||||||||||||||||||||||||||||||||||||||||||||||||||||||||||||||||||||||||||||||||||||||||||||||||||||||||||||||||||||||||||||||||||||||||||||||||||||||||||||||||||||||||||||||||||||||||||||||||||||||||||||||||||||||||||||||||||||||||||||||||||||||||||||||||||||||||||||||
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1、原辅材料 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1,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见表2。 表1 主要原辅材料表
表2 原辅材料的理化性质
2、主要设备 建设项目主要设备见表3。 表3 主要设备表
|
||||||||||||||||||||||||||||||||||||||||||||||||||||||||||||||||||||||||||||||||||||||||||||||||||||||||||||||||||||||||||||||||||||||||||||||||||||||||||||||||||||||||||||||||||||||||||||||||||||||||||||||||||||||||||||||||||||||||||||||||||||||||||||||||||||||||||||||||||||||||||||||||||||||||||||||||||||||||||||||||||||
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 1、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由太仓市远达制锁有限公司租赁太仓市大容结构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建设,厂房位于太仓市城厢镇区工业园二期,建筑面积1706.79m2。建设项目主要从五金件的生产加工。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五金件15000件的生产规模。原厂址位于太仓市城厢镇南郊太蓬路闲置厂房内,根据市政建设需要,所以企业进行此次搬迁。 2、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建设项目不属于国务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苏政办发[2013]9号文)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中所列禁止、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选址、规划相符性分析 建设项目租赁太仓市大容结构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建设,厂房位于太仓市城厢镇城区工业园二期内,根据项目附件不动产证的用地性质表明,本项目选址用地为工业用地。 太规划的范围包括城厢镇城区工业园一期和二期。其中,城厢工业园一期:北至339省道、南至古塘河、东至204国道、西至吴塘河,规划用地面积约1.61km2。城厢工业园二期:北至双凤镇镇界、南至339省道复线、东至204国道、西至五洋路,规划用地面积约1.24 km2。 城厢工业园一期:规划建成市级中小企业集聚区——太仓市区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整合现状工业用地,统一向园区集中,重点发展电子、精密机械等先进制造业,严格限制三类工业发展。 城厢工业园二期:未来形成 “三轴、四区”的规划结构。其中,“三轴”为三条发展轴;“四区”即西北部一类工业集中区、东北部二类工业集中区、中部配套生活区、南部物流仓储区。 城厢工业园一期、二期工业类型以精密加工、模具配件、电子产品等为主。 本项目的产品是五金件的加工,符合该工业园的主体产业定位的。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城厢镇工业园发展用地规划。 (1)“生态红线”: 本项目位于太仓市西芦园风景保护区西南侧4200m,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另外本项目固体废物合理处置,零排放;原材料运输方式采用公路运输;因此本项目不会太仓市西芦园风景保护区造成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不占用生态红线保护区域范围,本项目行为符合管控要求,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要求;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本项目废气、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 (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取自当地自来水,且用水量较小,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占地符合当地规划要求,亦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 (4)“负面清单”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5月1日起执行)第四十三条指出: 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 (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 (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 (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 (七)围湖造地; (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5月1日起执行)第四十六条指出:太湖流域二、三级保护区内,在工业集聚区新建、改建、扩建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改建印染项目,以及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现有企业在不增加产能的前提下实施提升环保标准的技术改造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在实现国家和省减排目标的基础上,实施区域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减量替代。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建、扩建项目新增的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应当从本区域通过产业置换、淘汰、关闭等方式获得的指标中取得,且按照不低于该项目新增年排放总量的1.1倍实施减量替代;战略性新兴产业改建项目应当实现项目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减少,印染改建项目应当按照不低于该项目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的二倍实行减量替代;提升环保标准的技术改造项目的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减少幅度应当不低于该项目原年排放总量的百分之二十。前述减少的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不得用于其他项目。具体减量替代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制定。 本项目位于三级保护区内,不属于禁止类项目,不设置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经核实确认之后项目没有含氮、磷的生产废水产生,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至生产。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既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又符合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根据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等要求,依据城厢镇工业园规划产业定位,在对规划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太仓市城厢镇城区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了城厢镇工业园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见表4。 表4 城厢镇工业园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5、与“二六三”文件相符性 本项目不属于《关于全省开展“两减六治三提升”环保专项行动方案》及《贯彻落实全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整治范围,符合相关要求。
6、工程内容及规模 建设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和产品方案见表5-1。 表5-1 生产规模和产品方案
表5-2 项目生产线详细参数情况
综上可得建设项目的总喷粉面积为500000m2,喷粉厚度约为25微米,得出喷涂体积约为12.5m3,结合塑粉的密度约为1.6g/cm3,可得塑粉的用量约为20t/a,根据企业技术人员提供资料,粉体喷涂中粉末在工件上的附着率约80%,预计粉尘产生量约为使用量的20%左右(5t/a),采用“旋风除尘+滤芯除尘器”进行处理后回收利用,因此项目使用塑粉的年用量为25t/a。 表5-2 建设项目产能和设备匹配性分析
建设项目设置一条喷涂线,项目分批次加工,一批工件约175-177件,一般30-40min可以完成一批工件加工,一条喷涂线一天可以加工12批工件,项目全年运行时间约300天,则一条喷涂线生产量可达到63-63.72万件,满足项目设计规模要求。 7、公用工程 (1)给排水 建设项目总用水为498.8t/a,分别为生活用水450t/a(员工生活用水按50L/人/天计算则为50L*30人*300天=450t/a)。前处理用水补充水48.8t/a,均来自当地自来水管网。 建设项目员工生活污水360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到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前处理槽液废水和水洗废水一起废水共计1476t/a经密闭管道通入前处理污水站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前处理水洗工段,不外排。 (2)供电 建设项目年用电量为5万度,来自市政电网。 (3)供天然气 建设项目年用天然气量为3万立方米,来自市政天然气管网。 (4)储运 建设项目原辅材料和产品的运输采用汽车运输,在厂区内设置仓库暂存。 (5)绿化 建设项目租赁太仓市大容结构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建设,厂房位于太仓市城厢镇城区工业园二期厂房,建筑面积1706.79m2,绿化依托周边现有绿化。 表6 建设项目公辅工程组成一览表
8、员工人数及工作制度 太仓市远达制锁有限公司职工定员30人,员工工作制度为二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夜间22:00—6:00不生产,年工作日为300天。 9、环保措施 建设项目环保投资87万元,占总投资的29%。具体环保投资情况见表6-1。 表6-1 建设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注:化粪池、接管口规范设置为厂房现有设施,不需追加投资。 10、项目平面布置 建设项目租赁太仓市大容结构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建设,厂房位于太仓市城厢镇城区工业园二期,厂房南侧为办公室,北侧为生产车间。具体见附图三建设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 |
||||||||||||||||||||||||||||||||||||||||||||||||||||||||||||||||||||||||||||||||||||||||||||||||||||||||||||||||||||||||||||||||||||||||||||||||||||||||||||||||||||||||||||||||||||||||||||||||||||||||||||||||||||||||||||||||||||||||||||||||||||||||||||||||||||||||||||||||||||||||||||||||||||||||||||||||||||||||||||||||||||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一、现有项目生产概况 太仓市远达制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原租用太仓市城厢镇南郊太蓬路现有厂房组织生产。太仓远达制锁有限公司成立初期主要从事金属件的生产和销售,其中生产工艺的喷塑作业外协处理。在2006年,根据企业的发展需要,扩建了一条喷涂生产线,将原有外协喷涂的金属件在企业内部生产,并增加喷涂塑料件10000件,并于2006年12月通过太仓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未进行验收。 1、生产原辅料 现有项目生产原辅材料见表7。 表7 现有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表
2、现有项目主要生产设备 现有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8。 表8 现有项目主要设备表
二、现有项目生产工艺介绍 现有项目生产工艺见图1。
图1 现有项目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简介: (1)通过冲床将钢板加工成零部件。 (2)脱脂:金属件、塑料件表面附着油脂,进入脱脂槽中清洗去除。脱脂槽中均配有10%NaOH,脱脂后进入水洗槽1使用自来水浸洗,以满足后续工段生产要求。脱脂槽和水洗槽1中的液体的更换周期为每周一次,定期作为脱脂废水排放。 (3)酸洗:金属件表面附有锈斑,需进入酸洗槽中浸洗去除。酸洗槽中配有HCl(30%工业盐酸HCl,水配制成的9%的酸洗液、91%的水),酸洗后进入水洗槽2使用自来水浸洗。酸洗槽和水洗槽2中的液体的更换周期为每周一次,定期作为酸洗废水排放,同时酸洗过程中有酸雾产生。 (4)磷化:酸洗后的金属件进入磷化槽使用磷酸二氢锌对塑料表面进行处理,增加表面应力,达到喷涂加工的要求,磷化后的金属件进入水洗槽3使用水进行浸洗。磷化槽水水洗槽3中的液体的更换周期为每周一次,定期作为磷化废水排放。 (5)喷涂:喷涂在喷粉室中进行,采用空压机提供压缩空气作为粉末载体,在金属件、塑料件表面均匀的喷上一层粉末涂料。喷涂过程中大约为40%的粉末涂料不能一次性直接喷到金属件、塑料件上,而进入废气中,采用袋式除尘器将喷涂粉末收集后循环使用。 (6)烘干:金属件、塑料件表面在喷涂前附有少量水分,喷涂粉末中也含有少量水分,因此在产品出厂前需要进行烘干操作,以最大限量去除水分。烘干采用液化气加热,有烘干废气产生。 (7)包装:产品包装出厂。 三、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 (1)废气 现有项目主要为酸洗工段产生的氯化氢废气、喷涂工段产生的喷涂废气和烘干工段产生的烘干废气。 (2)废水 现有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中水洗用水以及原材料配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吴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现有项目用排水平衡图见图2。
图2 现有项目水平衡图 (3)固废 现有项目员工生活、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委托处置,废金属边角料、废金属屑外卖处理。 (4)噪声 现有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过减震、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5)现有项目污染排放情况 现有项目污染排放情况见表9。 表9 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
四、现有项目主要环境问题 根据对本项目的调查,搬迁前项目做过一次环境影响评价的申报,并已经取得批复意见(见附件),但未进行验收。 原项目生产期间未擅自延伸其他重污染的作业工段,生产过程未设置任何燃煤(油)设施。 原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表面处理作业区域采取防腐、防渗措施,生产废水按要求收集至厂区内新建的污处理装置经混凝沉淀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用于农田灌溉或者还田。 原项目生产时采取隔声减振措施使得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相关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并采取防雨、防渗等措施,做到了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按规定办理了转移审批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零排放。 原项目生产经营期间无环境污染事故、环境风险事故;与周围居民及企业无环保纠纷。随着项目搬迁,应对现有厂区内所有场地的污染进行清除,并对其进行清洁处理,不得散落成为新的污染源,影响外环境。项目搬迁后,原有地块交还房东,原厂设备全部搬迁处理。原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用于厂区绿化、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厂区污水站产生的污泥委托处置,对原地块影响较小。租用厂区排水系统为雨污分流制,厂区设一个雨水总排口和一个污水总排口,并设有节流阀门,厂区设有完善的消防系统,无需对厂区进行改建。 以新带老措施: 1、搬迁后厂区自建废水处理站将进行改造,生产废水经厂区废水站处理达标后回用至水洗工段,零排放。 2、前处理工艺和药剂进行改良,生产废水不含氮、磷成份。 3、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更新改良,颗粒物采用“旋风除尘+滤芯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VOCS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酸雾废气经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
||||||||||||||||||||||||||||||||||||||||||||||||||||||||||||||||||||||||||||||||||||||||||||||||||||||||||||||||||||||||||||||||||||||||||||||||||||||||||||||||||||||||||||||||||||||||||||||||||||||||||||||||||||||||||||||||||||||||||||||||||||||||||||||||||||||||||||||||||||||||||||||||||||||||||||||||||||||||||||||||||||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形地貌 建设项目地处长江三角洲平原中的沿江平原,全境地形平坦,自东北各西南略呈倾斜。东部为沿江平原,西部为低洼圩区。地面高程:东部3.5-5.8 米(基准:吴淞零点),西部2.4-3.8米。地质上属新华夏系第二隆起带,淮阳山字形构造宁镇反射弧的东南段。区内断裂构造规模不大,基底构造相对稳定。新构造运动主要表现为大面积的升降运动,差异不大,近期呈持续缓慢沉降。 该地区的地层以深层粘土层为主,主要状况为: (1)第一层为种植或返填土,厚度0.6米-1.8米左右; (2)第二层为亚粘土,色灰黄或灰褐,湿度饱和,0.3-1.1米厚; (3)第三层为淤质亚粘土,呈青灰色,湿度饱和,密度高,厚度为0.5米—1.9米,地耐力为100-2700kPa; (4)四层为轻亚粘土,呈浅黄,厚度在0.4米-0.8米,地耐力为80-100kpa; (5)第五层为粘土,少量粉砂,呈灰黄色或青色,湿度高,稍密,厚度为1.1km左右,地耐力约为2700-140kPa。 2、水文 太仓市濒临长江,受长江口潮汐的影响,太仓境内的内河都具有河口特征,河水的潮汐运动基本与长江口的潮汐运动一致,区域内河流主要是盐铁塘和吴塘河。盐铁塘是苏州地区主要的纵向通江河道之一,属太湖流域阳澄淀泖水系。由于区域内河港湖泊水流都相互串通,无封闭的集水周界,该项目周围水文情较为复杂,地面径流的自然流向总的趋势是由西北向东南,由沿江流向腹部。同时由于地势地坪,搞成相差较小,河流比降小,水道多而致水流平缓、迂回,在局部气象要素或沿水闸引排水等人为因素影响下,盐铁塘河流向有时顺逆不定, 2010年水质目标为Ⅳ类水质。吴塘河北向南与东西向的七浦塘、杨林塘、浏河相连,流速一般在0.1m/s-0.2m/s,汛期流速较大,吴塘河河宽15m-20m,平均水深1.0m左右,在项目北侧有姚家泾支流汇入吴塘河。 3、气象特征 建设项目地处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水充沛,海洋性气候明显,常年主导风向为东风。其主要气象气候特征见表10。 表10 主要气象气候特征
4、植被与生物多样性 太仓市地势平坦,土壤肥沃,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日照充足,是有名的鱼米之乡,该区域人类开发较早,农业历史久远,自然生态已为人工农业生态所取代,人工植被主要以作物栽培为主,主要作物是水稻、小麦、油菜和棉花,蔬菜主要有叶菜、果菜、茎菜、根菜和花菜等五大类几十个品种;道路和河道两边,农民房前屋后绿化种植的数目主要有槐、杉、松、桑、柳和杨等树种;果树有桃、梅、石榴、银杏等,竹内有燕竹、蔑竹、象竹和毛竹等品种;观赏类有凤尾竹、夹竹桃和各种花卉,另外野生的灌木、草类、植物等存在。家养的牲畜主要有鸡、鸭、牛、羊、猪、狗等,部分农户饲养水貂、狐、蛇等动物。目前该地区主要野生动物有昆虫类、鼠类、蛇类和飞禽类。该地区主要的水生植物有浮游植物(蓝藻、硅藻和绿藻等),挺水植物(芦苇、茭草、蒲草等),浮叶植物(菜、金银花和野菱)和漂浮植物(浮萍、槐叶萍、水花生等);主要的底栖动物有环节动物(水栖类、毛类和蛭类),节肢动物(蟹、虾等),软体动物(田螺、棱螺等);野生和家养的鱼类有草鱼、青鱼、鲫鱼、黑鱼等。
(一)社会环境简况: 太仓市位于江苏省南部,长江口南支河段的南岸,东南紧邻上海,西为发达的苏、锡、常地区,东北与上海崇明岛隔江相望,地处长江入海口的咽喉。经国家批准,1996年10月22日太仓港作为一类国家口岸正式对外籍船舶开放,从此,太仓打开了对外开放的水上“大门”。 太仓沿江岸线共有38.8公里其中深水岸线22公里从太仓港区到长江口内,航道水深在10米以上深水线离岸约1.5公里能满足5万吨级船舶回转水域要求。江苏省自南京以下尚未开发的长江岸线几乎一半在太仓它是江苏省离长江口最近邻上海的一个重要口岸。 城厢镇为太仓市府所在地,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镇区域面积12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5万人,下辖4个街道办事处,23个社区居委会,6个行政村。城厢境内地势平坦,气候宜人是物产丰饶的鱼米之乡,是底蕴深厚的文化之乡,也是长三角新兴的工业城镇。近年来先后获得江苏省文明镇,国家卫生镇,江苏省示范社区等荣誉称号。 厢镇东靠太仓经济开发区,南临上海嘉定,西接昆山。距离上海市中心只有30 km左右,距离苏州市中心50 km左右,距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北翼配套港—太仓港18km。境内交通便捷,航运发达,沿江高速、苏昆太高速、204国道、339省道和盐铁塘、新浏河穿境而过。 建设项目周围1000米范围内无文物保护单位。 建设项目周边300米范围内环境概况见附图二。 (二)太仓市总体规划 根据《太仓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太仓市第二产业发展引导为:积极培育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等潜在优势产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对纺织化纤服装、石油化工、精密机械、电力、造纸、金属加工等现状优势产业进行技术提升;能耗高、污染重的产业逐步转移或淘汰。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的符合太仓市总体规划要求的。 (三)城厢镇工业区整体规划 2015 年太仓市委托托北京中气京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原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环境影响评价中心)进行太仓市城厢镇城区工业园 (一期、二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6 年 5 月完成报批稿。2016 年 7 月20 日通过太仓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太环建[2016]236 号)。 (1)规划范围及期限 江苏太仓市城厢镇城区工业园及周边地区规划范围为:城厢工业园一期:北至339省道、南至古塘河、东至204国道、西至吴塘河,规划用地面积约1.61km2。城厢工业园二期:北至双凤镇镇界、南至339省道复线、东至204国道、西至五洋路,规划用地面积约1.24 km2。 (2)功能定位 城厢工业园一期:规划建成市级中小企业集聚区——太仓市区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整合现状工业用地,统一向园区集中,重点发展电子、精密机械等先进制造业,严格限制三类工业发展。 城厢工业园二期:未来形成 “三轴、四区”的规划结构。其中,“三轴”为三条发展轴;“四区”即西北部一类工业集中区、东北部二类工业集中区、中部配套生活区、南部物流仓储区。 城厢工业园一期、二期工业类型以精密加工、模具配件、电子产品等为主。 1)用地构成 江苏太仓市城厢镇城区工业园及周边地区用地构成见表11。 表11 太仓市城厢镇城区工业园用地平衡表
(3)基础设施规划及现状 1)给水工程 城厢工业园一期:给水管网呈环状布置,规划到干管、支管。管网末端给水压力不小于0.28Mpa。规划沿弇山西路布置两根输水干管:保留现状一根(管径DN1000mm),规划一根(管径DN1000mm)。给水管道可沿道路两侧分别布置。城厢工业园二期:给水干管以环状布置为主,确保供水安全。给水系统采用低压制,水压按满足6层住宅考虑,管网末端给水压力要求达到0.28Mpa。给水管道沿规划区主、次干道布置,规划至主、次干道级。给水管道在道路下的位置,一般布置在道路的东侧、南侧。消防用水与生活、生产用水合用同一管道系统,采用低压制供水。 2)污水工程 ①污水处理厂城厢工业园一期、二期的污水全部纳入城区污水处理厂(现状规模为6万m3/d)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道系统,然后进入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工业废水:工业废水必须进行预处理,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88)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表1中B标准后再排入城市污水管道系统,然后进入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②污水管网规划城厢工业园一期:结合西区自然地形,在规划区顾港路下敷设污水主干管(管径为d1200),收集工业区的污水由西向东汇入城区污水处理厂。沿纬三路、通海路、五洋路布置管径为d600的污水干管,其它污水支管管径为d400 污水管道在道路下的管位原则上为路北、路西;公路、主干道由于路幅较宽,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考虑沿道路两侧分别设置污水管道。城厢工业园二期:城厢工业园二期的污水管道埋设坡度一般控制在1.5‰-3‰之间。新建地区污水管道与道路建设同步实施。污水管一般应设在道路的东侧或南侧。 ③污水提升泵站规划排水管道以重力流为主,尽量不设或少设排水泵站,当埋深超过5米时设提升泵站,穿越河流时根据具体情况设倒虹吸管或设提升泵站。 3)雨水工程 城厢工业园一期:雨水管网结合自然地形、河网和道路坡向,采取分区排水,就近排入水体的排水体制。排放充分利用附近水体,经管道分散、就近排出。结合道路的建设同时敷设雨水管。规划雨水管道管径为d400至d600。雨水管道排入内河的排放口采用直排式,排入区域性河流(吴塘河等)的排放口设置要求设防洪阀。根据竖向规划和实际需要,考虑建设雨水泵站。 城厢工业园二期:雨水就近排入河流。规划疏浚规划区现有河道,提高排洪能力。防洪标准按50年一遇进行设计。防涝标准为20年一遇,一日降雨不漫溢。城厢工业园二期雨水工程规划。 4)电力工程 城厢工业园一期:现状用电主要来自110KV太仓变电站,电源引自220KV新泾变,主变容量为1×31.5MVA+1×20MVA。 城厢工业园二期:电源引自新湖35KV变电站。供电模式采用35KV变电站——10KV开闭所——10/0.4配电房。 5)电信工程 城厢工业园一期:邮政网点的布局、信报箱工程的实施、ATM机的设置以及绿卡工程等服务设施结合商业服务中心设置。规划结合片区内的公建、居住用地分布,均匀布置电信交换设施(具体位置由专业部门确定),电信服务网点结合商业区布置,具体位置由电信运营商规划设定。 城厢工业园二期:新建邮政服务网点、移动通讯基站、电信光节点各一处。新建邮政服务网点位于主一路东,次二路北。移动通讯基站位于支五路南、新开河北。电信光节点位于主一路东,次二路北。 城厢工业园一期:本次通信线路采用光(电)缆穿排管的方式沿城市道路埋地敷设,通信线路、有线电视等线路共管位建设,占用不同的管孔。通信线路和电力线路分设在道路两侧,通信管位布置在道路北侧、西侧。电信主干线路为24孔、次干线路为12-18孔。排管一次埋设下地,考虑到其他通讯设施的建设需要,如广电、移动、网通、联通等,故排管容量应在电话容量的基础上留有余量。通信电缆分期分批敷设,提高通信电缆的使用效率。排管的具体敷设方法由设计时确定,但应考虑防水排水问题。 城厢工业园二期:电信通道沿道路在路西、北侧埋地敷设。电信、有线、铁通、联通、移动光缆考虑同位敷设在弱电通道。 6)燃气工程 城厢工业园一期:天然气由太仓燃气二级门站通过DN300中压管道沿通海路、五洋路、弇山路铺设至城厢工业园区。园区内部的中压干管成环状布置,管材为三层夹克钢管或塑料管,直埋敷设在道路北侧、西侧,主干管径以DN200、DN160为主。 城厢工业园二期:天然气由五洋路通过DN200中压管沿支一路、支二路、支四路、支五路及次一路铺设至园区。园区内部低压管沿道路采用环状加枝状供气管网,燃气管一般布置在道路的西、北侧。 7)固废处置工程 规划区不设置专门部门处理固废和处理场所设施,由太仓市环卫部门负责处理。各企业的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运到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各企业的工业固废可综合利用的可采用各种利用途径进行综合利用,属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危险固废转移和处置相关规定,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 (4)本项目与规划区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太仓市城厢镇城区工业园二期内,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主要从事金属表面处理及喷涂固化工艺,经核实没有含氮、磷的生产废水产生;建设项目使用粉末涂料,为低VOCS含量的环保型涂料,喷粉室、固化室等采用封闭式作业模式,废气产生收集均在较密闭的空间,在源头上较好的控制污染产排,同时项目对污染物的收集效率、处理效率均不低于90%,是符合《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属于城厢镇工业园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的禁止类型,禁止类型为:专门进行机械表面处理且污染较大的项目,如纯电镀等;电镀量大,排放含氮磷工业废水多的电子类产品,芯片制造和封装等。因此,是符合该规划区的主体产业定位的。建设项目前处理废水处理后回用到水洗工段,生产废水零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进入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噪声达标排放,固废“零”排放,符合城厢镇环保规划的要求。
|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等): (1)空气环境质量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6]185号文件要求,本项目 G2、G3 大气监测点位引用海徽汽车配件(苏州)有限公司的委托现状监测中的大气监测数据,监测时间 2017 年 10 月 17 日-10 月 23 日, G2 监测点(海徽公司厂址)位于本项目北侧 1600 米;G3 监测点(华盛八园)位于本项目东北侧 720 米。本项目 G1 大气监测点位为项目地实测数据,监测时间为 2018 年 8 月 10 日-8 月 16 日。 监测数据 G2 点位表明建设项目所在地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小时浓度均值范围分 别 为:NO2 0.008 ~ 0.050mg/m3 、SO2 0.010 ~ 0.045mg/m3 、PM10 0.021 ~0.102mg/m3、非甲烷总烃为 0.39~1.99mg/m3;G1 点位表明建设项目所在地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小时浓度均值范围分别为:非甲烷总烃为 0.24~1.37mg/m3;G3 点位表明建设项目所在地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小时浓度均值范围分别为:NO2 0.010~0.042mg/m3、SO2 0.011~0.036mg/m3、 PM10 0.014~0.060mg/m3、非甲烷总烃 0.37~1.55mg/m3。常规三项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要求,符合太仓市大气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建设项目 G2、G3 点位的引用数据符合省环保厅有关监测数据有效性(近三年内的相关规定),区域污染结构未发生重大改变,且引用数据在项目周边 2500 米范围,因此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和代表性。 (2)水环境质量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主要是吴塘河。监测数据引用《鲍赫动力总成部件(太仓)有限公司2016-605876引进蒸发器设备用于机加工液体循环再利用处理的改建技改项目》2017年3月7日-3月9日连续3天实测数据,具体见表9。水质监测结果表明:吴塘河水质监测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具体数据见下表。
表12 吴塘河断面水质主要项目指标值(单位:mg/L)
(3)声环境质量 本区域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区标准要求,数据为 2018 年 8 月 10 日-11 日委托环境检测单位进行的实测数据,监测期间本建设项目未投入生产,监测结果如下: 表13 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一览表
(4)主要环境问题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良好,无主要环境问题。 |
||||||||||||||||||||||||||||||||||||||||||||||||||||||||||||||||||||||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根据建设项目的周边情况,确定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4。 表1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表
|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1、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HCl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TVOC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 表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标准,非甲烷总烃参照《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表15 大气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单位:mg/m3
2、建设项目附近吴塘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水质标准见表16。 表16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mg/L
*注:SS参照《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 3、建设项目坐落在城厢镇城区工业园,声环境功能区划属《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见表17。 表17 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dB(A)
|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建设项目固化废气VOCS参照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表面涂装行业烘干工艺,粉尘、HCl、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标准中燃气锅炉标准执行。具体见表18。 表18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2、废水接管标准及回用水要求 外排生活废水执行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即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级标准(接管标准);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及《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072-2018)表2排放限值。 生产废水回用水水质要求执行企业要求的回用水标准,见表19-1。 表19 废水接管要求 单位:mg/L
表19-1回用水回用标准 单位:mg/l
3、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标准值见表20。 表20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值 单位:dB(A)
|
||||||||||||||||||||||||||||||||||||||||||||||||||||||||||||||||||||||||||||||||||||||||||||||||||||||||||||||||||||||||||||||||||||||||||||||||||||||||||||||||||||||||||||||||||||||||||||||||
|
|||||||||||||||||||||||||||||||||||||||||||||||||||||||||||||||||||||||||||||||||||||||||||||||||||||||||||||||||||||||||||||||||||||||||||||||||||||||||||||||||||||||||||||||||||||||||||||||||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
1、总量控制因子: (1)大气污染物: 总量控制因子:SO2、NOX,VOCS、烟粉尘;总量考核因子:HCl。 (2)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COD、NH3-N;水污染物总量考核因子:SS、TP。 (3)固体废物总量控制因子:无。 2、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建设4个排气筒(FQ-1、FQ-2、FQ-3、FQ-4),有组织废气申请排放量:烟(粉)尘0.05545t/a,VOCs0.019t/a,SO20.0003t/a,NOx0.038t/a,HCl 0.0096t/a。 无组织废气申请排放量:粉尘0.01505t/a、VOCs0.01t/a、HCl 0.0216t/a。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30名职工的生活废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接入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吴塘。接管总量指标为:废水量360m3/a、COD 0.09t/a、SS0.072 t/a、NH3-N0.009t/a、TP0.00072 t/a;最终排放总量为:水量360m3/a、COD0.018t/a、SS0.0036 t/a、NH3-N0.0018 t/a、TP0.00018 t/a。 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其总量控制指标为零。 建设项目完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见表21。 表21 全厂污染物排放情况 单位:t/a
*注:排放量为排入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考核量。 建设项目固废排放总量为零;废水排放总量包含在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总量内,废气排放总量拟在太仓市城厢镇范围内平衡,排放总量报太仓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后实施。
|
种类 |
排放源 (编号) |
名称 |
产生浓度mg/m3 |
产生量 t/a |
排放浓度mg/m3 |
排放量t/a |
排放去向 |
|||||||||
大气污染物 |
有组织 |
FQ-1 |
颗粒物 |
1.87 |
0.13545 |
0.0187 |
0.00145 |
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FQ-1) |
||||||||
FQ-2 |
HCl |
2.73 |
0.197 |
0.133 |
0.0096 |
酸雾吸收塔+15m排气筒排放(FQ-2) |
||||||||||
FQ-3 |
颗粒物 |
68 |
4.9 |
0.68 |
0.049 |
旋风除尘器+滤芯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FQ-3) |
||||||||||
FQ-4 |
VOCS |
5 |
0.19 |
0.5 |
0.019 |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15m排气筒排放(FQ-4) |
||||||||||
SO2 |
0.0075 |
0.0003 |
0.0075 |
0.0003 |
15米排气筒(FQ-4)排放 |
|||||||||||
NOx |
0.988 |
0.038 |
0.988 |
0.0038 |
||||||||||||
烟尘 |
0.125 |
0.005 |
0.125 |
0.005 |
||||||||||||
无组织 |
前处理车间 |
HCl |
/ |
0.0045 |
/ |
0.0216 |
无组织排放 |
|||||||||
抛丸车间 |
颗粒物 |
/ |
0.01505 |
/ |
0.01505 |
|||||||||||
固化车间 |
VOCS |
/ |
0.01 |
/ |
0.01 |
|||||||||||
水污染物 |
生活污水360m3/a |
名称 |
产生浓度mg/L |
产生量 t/a |
接管浓度mg/L |
接管量 t/a |
排放浓度mg/L |
排放量 t/a |
排放去向 |
|||||||
COD |
400 |
0.144 |
250 |
0.09 |
50 |
0.018 |
通过厂内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接管至市政管网送至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放吴塘 |
|||||||||
SS |
250 |
0.09 |
200 |
0.072 |
10 |
0.0036 |
||||||||||
NH3-N |
30 |
0.011 |
25 |
0.009 |
5 |
0.0018 |
||||||||||
TP |
3 |
0.0011 |
2 |
0.00072 |
0.5 |
0.00018 |
||||||||||
固 体 废 物 |
类别 |
产生量 t/a |
处置量 t/a |
利用量 t/a |
外排量 t/a |
排放去向 |
||||||||||
槽渣 |
9 |
9 |
0 |
0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
废活性炭 |
0.711 |
0.711 |
0 |
0 |
||||||||||||
废包装材料 |
1 |
1 |
0 |
0 |
||||||||||||
污水处理污泥及除盐废液 |
25.4 |
25.4 |
0 |
0 |
||||||||||||
金属边角料 |
10 |
10 |
0 |
0 |
外卖 |
|||||||||||
抛丸除尘灰 |
0.134 |
0.134 |
0 |
0 |
外卖 |
|||||||||||
生活垃圾 |
4.5 |
4.5 |
0 |
0 |
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
|||||||||||
噪声 |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冲床、抛丸机、喷涂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相应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不会降低周围声环境功能类别 |
|||||||||||||||
生态 影响 |
通过绿色补偿等措施,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
|||||||||||||||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是在现有的厂房内进行设备的安装和调试。主要是设备安装,厂房为已建厂房,不涉及厂房施工建设。所以无施工粉尘、噪声以及建筑垃圾产生。主要是运输设备的汽车进出产生少量的汽车尾气,不予考虑;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由于这些施工是在现有的生产车间内进行的,经过厂房的隔声后不会对附近产生噪声影响。 本项目的施工期过程简单,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废气主要为抛丸粉尘、酸雾废气、喷粉工序产生的粉尘、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 (1)有组织排放废气环境影响分析 ①源强 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源强见表7-1。 表7-1 项目污染源参数表(点源)
②预测结果 具体大气预测情况见大气专项分析章节。 取本报告提出的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对周边环境无明显影响,预测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中的要求。 (2)无组织废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为未捕集到的酸洗过程产生的酸雾、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 因此,本次评价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T2.2-2008推荐Screen3估算模式进行预测,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采用导则推荐的模式及软件计算。 ①源强 本项目污染源参数表7-2。 表7-2 本项目污染源参数表(面源)
②预测结果 具体大气预测情况见大气专项分析章节。 本项目面源排放的污染物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对周围大气环境无明显影响,污染因子预测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 ③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采用大气预测软件EIAProA2008中的SCREEN3模型估算,经计算,本项目产生无组织排放废气无超标点,本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年产生生活污水360t/a,主要污染物为COD、SS、NH3-N、TP,经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至吴塘。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浓度低,水质简单,不会对污水处理厂运行产生冲击负荷,目前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60000t/d,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预计为1.2t/d,占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的0.002%,占比很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生活污水得到合理处置,对受纳水体吴塘影响很少,不会改变其水环境功能级别,水质功能可维持现状。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一)固体废物处置方式及去向 项目产生的固废可以分为以下三大类: (1)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抛丸除尘灰,外卖处理。 (2)一般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处理。 (3)危险废物:对照最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本项目产生的工业有害废物主要有:污泥、除盐浓液、废活性炭、槽渣,按照相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具体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评价见表7-5。 表7-5 建设项目固废产生情况
因此,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1)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等规定要求,各类固体废物按照相关要求分类收集贮存。包装容器符合相关规定,与固体废物无任何反应,对固废无影响。同时本项目在一般固废场所采取防火、防扬散、防流失措施,危险废物堆放场所采取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后,贮存场所发生泄漏等概率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运输过程的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产生于污水处理站和喷涂区,危险废物产生后放入专门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或防漏胶袋中,由带有防漏托盘的拖车转运至危废暂存间内,转运过程中由于人为操作失误造成的容器倒翻、胶袋破损等情况时,泄漏的液体大部分会进入托盘中,极少情况下会出现托盘满溢泄漏情况,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企业应加强培训和管理。此外本项目危险废物产生地点距离危废暂存间距离较近,因此企业在加强管理的情况下,转运过程中出现散落、泄漏概率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散落、泄露,容易腐化设备、产生恶臭,污染运输沿途环境,若下渗或泄露进入土壤或地下水,将会造成局部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因此在运输过程中加强管理的情况下,发生散落、泄露事故概率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委托利用或者处置的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国家危险固废名录》(2016),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槽渣、污泥、除盐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不自行处置。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危废处置能力以及项目意向处置单位情况见下表: 表7-6 建设项目周边危废处置能力及意向处理表
(三)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 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需建设专门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筑面积30m2,并做好防风、防雨淋、防晒、防渗等“四防”污染防治措施,在该情况下,项目危险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1)贮存场所(设施)污染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应尽快送往委托单位处理,不宜存放过长时间,确需暂存的,应做到以下几点: a贮存场所应符合GB18597-2001规定的贮存控制标准,有符合要求的专用标志。 b贮存区内禁止混放不相容危险废物。 c贮存区考虑相应的集排水和防渗设施。 d贮存区符合消防要求,如在室外需搭建专门的防风、防雨、防晒的房子。 e贮存容器必须有明显标志,具有耐腐蚀、耐压、密封和不与所贮存的废物发生发应等特性。 f基础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表7-7 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
通过该系列措施后对危险废物进行有效贮存是可行的。 (2)运输过程的污染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运输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a危险废物的运输车辆须经主管单位检查,并持有有关单位签发的许可证,负责运输的司机应通过培训,持有证明文件。 b承载危险废物的车辆须有明显的标志或适当的危险符号,以引起注意。 c载有危险废物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时,需持有运输许可证,其上应注明废物来源、性质和运往地点。 d组织危险废物的运输单位,在事先需作出周密的运输计划和行驶路线,其中包括有效的废物泄露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通过该系列措施后对危险废物的运输是可行的。 (3)委托利用或者处置的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项目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不自行处置,在项目建设试运行过程中须履行相应的环保“三同时”手续,及时签订危废委托处置合同并向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及时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废进行无害化委托处理,通过该系列措施后对危险废物的处置是可行的。 (四)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要求 本环评要求企业落实以下几点要求: a、对危险固废堆场区域设立监控设施,危废堆场周围应设置围墙或者防护栅栏,与周边区域严格分离开,并按GB15562.2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现场需配置安全防护服装与工具、通讯设备、照明设施等; b、对固废堆场进行水泥硬化,并采取严格的、科学的防渗措施; c、加强固废管理,固废堆场中一般固废与危险固废的堆放位置应在物理上、空间上严格区分,确保污染物不在一般固废与危险固废间转移;危险固废及时入堆场存放,并及时通知协议处理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d、严格落实危险固废转移台账管理,做到每一笔危险固废的去向都有台账记录,包括厂区内部的和行政管理部门的。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均有合理的处理途径,不会产生二次环境污染。 4、声环境影响分析 (1)主要噪声源的确定 项目主要产噪设备噪声源强见表7-8。 表7-8 主要噪声源强表
根据全厂设备布置情况,建设项目高噪声设备对南厂界的影响较大,故将南厂界作为关心点,对噪声的影响值进行预测,计算过程如下: (1)声级的计算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Ai——i声源在预测点的A声级,dB(A); T——预测计算的时间段,s; ti——i声源在T时段内的运行时间,s。 (2)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Leq)计算公式: Leq=10lg(100.1Leqg+100.1Leqb)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eqb——预测点的背景值,dB(A)。 (3)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考虑减震、隔声和距离衰减,预测关心点受到的噪声影响,预测结果见表7-9、表7-10。 表7-9 本项目厂界噪声影响贡献值
表7-10 与背景值叠加后各测点噪声预测结果表(单位:dB(A))
通过减震、隔声和距离衰减,建设项目全厂主要高噪声设备对东南西北厂界的噪声影响值分为52.31 dB(A)、52.69 dB(A)、53.32 dB(A)、54.12dB(A)。建设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噪声值≤65dB(A)、夜间22:00—6:00不生产。因此,建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保护具体对策措施如下: (1)采购风机等设备时对供应商提出噪音控制要求,尽可能选用低噪音的设备。 (2)根据生产工艺和操作等特点,将主要机加工设备操作间设隔音设施,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或配备基础减振设施;对较高噪音设备放空点设置消音器。 (3)合理布局,将噪声设备集中布置、集中管理、远离办公生活区,并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周边以绿化带防护,充分利用距离衰减和草丛、树木的吸声作用降噪,减小对外环境的影响。 除上述措施外,项目噪声通过树木绿化、距离衰减等亦可得到一定程度的降低。环境影响预测表明,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噪声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 5、布局合理性分析 建设项目租赁太仓市大容结构技术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建设,厂房位于太仓市城厢镇城区工业园二期内,厂房南侧为办公室,北侧为生产车间,分区明确,因此,整个厂区布置合理。 6、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 (1)源项分析 在任何一个系统,存在各种潜在事故危险。风险评价不可能对每一个事故均去做环境影响风险评价与计算,尤其对庞大复杂的系统,如一个联合工业企业或装置等,因其既不经济,也无必要性。为了评估系统风险的可接受程度,在风险评价中筛选出系统具有一定发生概率,其后果又是灾难性的事故,且风险值最大的事故——即最大可信灾害事故,作为评价对象。如果这一风险值是在可接受水平内,则系统的风险认为是可接受的。如果这一风险值超过了可接受水平,则需要进一步降低风险值措施,达到可接受水平。 (1)最大可信事故 最大可信事故是指在所有预测的概率不为零的事故中,对环境(或健康)危害最严重的重大事故。 类比同类企业,分析项目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主要存在着两个方面:一是生产、运输过程中使用的有毒物质或设备因人员操作失误、管理不当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泄漏事故,泄漏事故后续可能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二是污染控制措施出现故障导致污染物事故外排,具体包括各种废气收集处理措施发生故障造成有机废气和粉尘事故性排放。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喷粉粉尘和流平固化废气经抽风装置引入有机废气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因此在生产过程中不会存在挥发出来的有机气体和粉尘聚集的情况,也不会存在产生明火的情况,因此一般情况下不会造成火灾及爆炸事故。 由此分析可得,本项目所存在的最大可信事故为污染控制措施出现故障导致污染物事故外排,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最大可信事故概率 ①风险计算 风险值是风险评价表征量,包括事故的发生概率和事故的危害程度。定义为:
②风险评价 本项目所存在的最大可信事故是污染治理设施失效导致污染物排放事故,据调查,根据《环境风险评价实用技术和方法》(胡二邦)中的有关资料,此类事故发生概率国内较先进企业为1.2×10-6次/年。据此,确定本项目的最大可信事故—废气事故排放概率为1.2×10-6次/年。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四)事故后果预测 (1)废气处理装置事故影响分析 ①污染源强 废气处理装置的事故风险假设为:各个废气处理装置出现故障,处理效率降低,这里考虑处理效率为零时的排放情况。根据工程分析,事故情况下,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具体污染源强详见专项分析。 ②预测结果 由专项分析测算的结果来看,在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各污染物对敏感点的影响有所增加。根据非正常排放源强可知,粉尘排放浓度超过排放标准。因此,建设单位仍因做好环保设施的管理和运行,确保设施正常、同步使用,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上述预测只是在特定的假设条件下进行的预测,实际上,事故的大小、性质甚难预料。为了确保事故一旦发生能及时处理,关键问题还在于事故防范措施及发生事故时的抢救处理,不得拖延事故持续时间。建设单位建立有严格的管理和维护制度,同时发生异常的可能性很少,关键还在于落实有机废气治理措施,防范生产工艺废气异常排放。 (1)事故应急池计算 本项目在项目厂房北侧设置事故池,用以收集污水处理设施发生事故时收集超标废水,以及发生火灾后收集消防废水。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相关要求,对项目的消防用水量进行估算。根据要求,本项目属于丁类厂房,消防用水时间按照1小时计,消火栓消防用水量为20L/s,计算得到消防用水量为72m3。按照实际建设时需按计算量上浮10%计,需要79.2 m3。因此建设项目需建设160m3的事故应急池。 企业应在雨水排口设立截留阀,防止企业的事故水流到市政雨水管网中。待火灾结束后监测废水中COD 等浓度,然后视浓度能否达接管标准,再决定是否直接排放污水处理厂,如果水质能够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直接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如果不能达到接管标准,厂方委托能够处理该水质的公司处理,严禁超标接入污水处理厂。 (2)危险废物风险事故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危险废物均暂存于危废堆场,如果危险废物储存和运输过程中操作不当、防渗材料破裂、贮存容器破损,都将导致危废的泄漏,带来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危险废物中含有一定量的易燃物质,一旦遇到明火和高温条件极易发生火灾甚至爆炸事故。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7.1 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 严格执行相关规范要求,合理布置生产车间设备平面布局,所有建、构筑物之间或与其它场所之间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防止在火灾或爆炸时相互影响;严格按工艺处理物料特性,对厂区进行危险区划分。 7.2 危险化学品贮运安全防范措施 (一)储运过程 (2)天然气 拟建项目天然气由市政天然气管道接入,天然气管线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①天然气输出管线上应该设置手动紧急截断阀门,阀门安装位置应该便于发生事故时能切断气源。 ②在天然气管道附近醒目位置设置“严禁烟火”等标志牌,天然气管道铺设位置禁止明火和高温热源靠近。 ③在可能产生天然气泄漏的位置设置固定或者可燃式气体检测器和报警系统。 二、运输过程 根据相关报道,多数风险事故易由交通事故导致,故在运输过程中应做到如下几点: (1)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如对装运危化品的槽车进行检测;对危险运输品打上明显标记;提前与目的地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及运输时间;危险品的装运应做到定车、定人等。 (2)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3)在危险品运输过程中,一旦发生意外,在采取应急处理的同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和环保等有关部门,疏散群众,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并积极协助前来救助的公安交通和消防人员抢救伤者和物资,使损失降低到最小范围。 7.3 生产过程的风险防范措施 (1)加强生产设备、环保设备管理,定期检查生产、环保设备,发生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生产和环保设施正常有效运行。 (2)对各生产操作岗位建立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加强培训和执行力度,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车间布置设计考虑安全和防范事故的基本要求。 (3)制订废气处理设施操作规程,责任到专人,负责该设施正常运行,以便设备出现功能性故障时及时更换,保证设备正常运行,该设备的备用部件不可挪用。 (4)废气治理设施应有标识,并注明注意事项,以防止误操作后以外的事故排放。 (6)设双路电源和配备应急电源,以备停电时废气处理系统能够正常工作;平时注意对废气处理系统的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处理设备的隐患,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7)平时加强安全教育,年度做好防灾演习,做到警钟长鸣,树立安全第一的生产观念。本项目事故应急对策主要应为:一旦发生化学品洒漏或火灾爆炸事故,应立即向领导和安全部门报告、组织事故抢救工作、及时通知医务人员进行救护工作、通知与组织非救险人员紧急疏散,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7.4 危险废物风险防范措施 建设单位应结合本评价提出的措施建议,制定一套完善的固体废物风险防范措施。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本评价提出如下风险防范措施: (1)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设置,必须设置防渗、防漏、防腐、防雨、防火等防范措施。 (2)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设置的防泄漏托盘需定期维护、检查。 (3)加强管理工作,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厂区内输运以及使用,在暂存场所内,各危险废物种类必须分类储存,并设置相应的标签,标明危废的来源,具体的成分,主要成分的性质和泄漏、火灾等处置方式,不得混合储存,各储存分区之间必须设置相应的防护距离,防止发生连锁反应。 (4)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安装危废在线监控系统,并在厂区门口安装危废监控视频,严格监控危废的贮存和管理情况,并且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 (5)针对危险废物的贮存、输运制定安全条例。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后方可进行使用。 (6)结合消防等专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后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科学处置,将事故破坏降至最低限度,同时考虑各种处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以及有效性。 7.5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建设项目应按《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中的要求编制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主要内容见表7.5-1。
表7.5-1 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8、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 本项目的生产设备与生产工艺具有一定的先进性,选取的原料以及生产的产品均符合清洁生产原则,通过严格的生产管理,和国内同类型企业相比,本项目万元产值物耗、能耗指标较低,污染物排放量较少,本项目属于行业清洁生产企业,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9、污染物排放汇总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清单见表7-11和建设项目完成后全厂污染物汇总见表7-12。 表7-11 建设项目染物排放清单 单位:(t/a)
根据该项目的排污特征并结合江苏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和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江苏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苏计区域发[2002]448号)以及《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区域平衡方案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环办[2011]71号)确定本项目的总量因子: (1)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COD、氨氮;水污染物总量考核因子:总磷、SS; (2)大气总量控制因子:烟(粉)尘、SO2、NOx、VOCs;大气总量考核因子:HCl; 表7-12 建设项目完成后全厂污染物汇总 单位:(t/a)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 (1)水污染物总量平衡方案 本项目建设后,废水达到接管标准后排入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其废水污染物接管量分别为:废水量360t/a、COD0.108t/a、SS0.112t/a、氨氮0.013t/a、TP0.003t/a;经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污染物最终排放量为:废水量360t/a、COD0.018t/a、SS0.004t/a、氨氮0.001 t/a、TP0.0002t/a。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纳入城区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指标中,由城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向太仓市环境保护局申请。本项目只需向污水处理厂申请接管量。最终排入环境的水污染物总量在太仓市内平衡。 (2)大气污染物总量平衡方案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为:烟粉尘(有组织+无组织)0.0705t/a、SO20.0003t/a、NOx0.038t/a、VOCs0.029t/a(有组织+无组织)、HCl(有组织+无组织)0.0312t/a。 太仓市远达制锁有限公司在2006年10月编制了环评报告,在2006年12月6日通过太仓市环保局审批(太环计【2006】308号),报告中已申请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HCl(有组织+无组织)0.102t/a、烟粉尘(有组织+无组织)0.00866t/a、VOCS(有组织+无组织)0.012t/a、SO20.00054t/a、NOx0.0063t/a。 因此本建设项目的大气污染物还需申请量为烟粉尘0.06184 t/a、VOCS0.017t/a、NOx0.0317t/a。 向太仓市环境保护局申请在太仓市城厢镇范围内平衡。 (3)固体废物零排放,因此无需申请总量。 9、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投资估算及“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7-13。 表7-13 “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注:化粪池、接管口规范设置为厂房现有设施,不需追加投资。 10、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环境管理 工厂环境保护工实行厂长责任制,具体环保工作由设置专业部门主管,其职责为厂区内污染物治理的日常管理,定期汇集治理监测结果,制定环保发展规划,向职工宣传教育环保知识等,定员为:废气治理措施设操作管理人员3名。 环境管理机构主要职能是研究决策本公司环保工作的重大事宜,并负责公司环境保护的规划和管理以及环境保护治理设施管理、维修、操作,是环境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根据公司规模、性质、特点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全公司环保规划和环境方针,并负责以多种形式向相关方面宣传。负责获取、更新使用于本企业的与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负责把适用的法律、法规发放到相关部门。协助各车间制定车间的环保规划,并协调和监督各单位具体实施。负责制定和实施公司的年度环保培训计划。负责公司内外部的环境工作信息交流。监督检查各部门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尤其是了解除尘装置、污水处理设备运等设备的运行状况。监督检查各生产工艺设备的运行情况。负责对新、改、本项目环保工程及其“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环境监测、数据分析、验收评估。负责应急计划的监督、检查;负责应急事故的协调处理;指导各单位对环保设施的管理;指导各单位应急与预防工作;对公司范围内重点危险区域部署监控措施。负责公司环境监测技术数据统计管理。负责全公司环保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组织实施全公司环境年度评审工作。负责公司的环境教育、培训、宣传,让环境意识深入职工心中。 (2)环境监测 项目运营期应定期对环境进行监测,具体监测计划见下表。 表7-13 建设项目运营期监测计划一览表
11、竣工验收监测计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国家、省、市以及地方的环保要求,项目在正式生产前申报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监测计划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各生产装置的实际生产能力是否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2)按照“三同时”要求,各项环保设施是否安装到位,运转是否正常。 (3)在厂区下风向布设厂界无组织监控点。监测因子为颗粒物、HCl、VOCS,监测项目为厂界浓度。 (4)各废气有组织排放口采样监测。 (5)监测因子为:FQ-1排气筒:颗粒物;FQ-2排气筒:HCl;FQ-3排气筒:颗粒物;FQ-4排气筒:VOCS 、SO2、NO2、烟尘;监测项目为:废气量、各装置进出口浓度、尾气排放最终浓度。 (6)厂界噪声布点监测,布点原则与现状监测布点一致。 (7)固体废物的处置情况。 (8)卫生防护距离的核实确定。 (9)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核算,各指标是否控制在环评批复范围内。 12、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1)污水排放口 根据江苏省环保厅《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厂区的排水体制必须实施“雨污分流”制,全厂应设置污水排放口一个,雨水排放口一个。 (2)废气排口 本项目设置4个废气排口。废气排口应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进行设置,达到标准要求高度,并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或搭建采样平台;在排气筒附近醒目处设置环保标志牌。 (3)固定噪声污染源扰民处规范化整治 应在高噪声源处设置噪声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4)固体废弃物储存(处置)场所规范化整治 本项目依托现有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对公司产生的废物收集。①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要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防雨、防洪水。 ②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及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在醒目处设置一个标志牌。 ③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边界采用墙体封闭,并在边界各进出路口设置明显标志牌。 |
内容
类型 |
排 放 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大 气 污 染 物 |
抛丸 |
粉尘 |
布袋除尘器+15米排气筒(FQ-1)排放 |
达标排放 |
酸洗工序 |
酸雾 |
酸雾吸收塔+15米排气筒(FQ-2)排放 |
达标排放 |
|
喷粉 |
粉尘 |
布袋除尘器+滤芯除尘器+15米排气筒(FQ-3)排放 |
达标排放 |
|
烘干废气 |
VOCS |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15米排气筒(FQ-4)排放 |
达标排放 |
|
天然气燃烧废气 |
烟尘 |
15米排气筒(FQ-4)排放 |
||
SO2 |
||||
NOX |
||||
水 污 染 物 |
生活污水 |
PH COD SS 氨氮 总磷(以P计) |
经化粪池预处理 后接管到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 |
达到环境管理要求 |
电离辐射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 体 废 物 |
机加工工序 |
金属边角料 |
外卖 |
有效处置 |
抛丸工序 |
抛丸除尘灰 |
外卖 |
||
烘干工序 |
废活性炭 |
委外处置 |
||
药剂包装 |
废包装材料 |
委外处置 |
||
前处理工序 |
槽渣 |
委托处置 |
||
废水处理 |
污泥及除盐废液 |
委托处置 |
||
办公、生活 |
生活垃圾 |
环卫清运 |
||
噪
声 |
建设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高噪声设备经过加设减震底座、减震垫,设计隔声达10dB(A)以上,同时厂房隔声可达15dB(A),总体消声量为25dB(A)。厂界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
其 它 |
无 |
|||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无。
|
结论 建设项目由太仓市远达制锁有限公司投资300万元租赁太仓市大容结构技术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建设,厂房位于太仓市城厢镇城区工业园二期,建筑面积1706.79m2。建设项目主要从事五金件的生产、加工和销售。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五金件15000套的生产规模。 1、厂址选择与规划相容 建设项目租赁太仓大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建设,根据土地文件,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同时项目用地位于太仓市城厢镇城区工业园区二期。 江苏太仓市城厢镇城区工业园及周边地区规划范围为:城厢工业园一期:北至339省道、南至古塘河、东至204国道、西至吴塘河,规划用地面积约1.61km2。城厢工业园二期:北至双凤镇镇界、南至339省道复线、东至204国道、西至五洋路,规划用地面积约1.24 km2。 城厢工业园一期:规划建成市级中小企业集聚区——太仓市区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整合现状工业用地,统一向园区集中,重点发展电子、精密机械等先进制造业,严格限制三类工业发展。 城厢工业园二期:未来形成 “三轴、四区”的规划结构。其中,“三轴”为三条发展轴;“四区”即西北部一类工业集中区、东北部二类工业集中区、中部配套生活区、南部物流仓储区。城厢工业园一期、二期工业类型以精密加工、模具配件、电子产品等为主。 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城厢镇工业园发展用地规划。 2、与相关产业政策相符 建设项目不属于国务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苏政办发[2013]9号文)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中所列禁止、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位于三级保护区内,不属《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5月1日起执行)禁止类于项目,不设置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经核实确认之后项目没有含氮、磷的生产废水产生,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至生产。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既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又符合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建设项目不使用煤炭供热、不属于落后化工行业,同时不使用含有有机溶剂的原辅料、无含氮、含磷工业废水排放,项目各方面管理水平较先进。项目建成后不会对太湖水环境、生活垃圾、黑臭水体、畜禽养殖污染、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和环境隐患的治理产生不良影响,是符合《“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的。 3、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 各监测点位SO2、NO2、PM10 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2)地表水环境 个监测断面所有水质因子均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038-2002)IV类水质标准,表明吴塘水环境质量较好。 (2)声环境 厂界各监测点昼、夜间环境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说明项目所在地区声环境质量良好。 4、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建设后,废水达到接管标准后排入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其废水污染物接管量分别为:废水量360t/a、COD0.108t/a、SS0.112t/a、氨氮0.013t/a、TP0.003t/a;经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污染物最终排放量为:废水量360t/a、COD0.018t/a、SS0.004t/a、氨氮0.001 t/a、TP0.0002t/a。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纳入城区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指标中,由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向太仓市环境保护局申请。本项目只需向污水处理厂申请接管量。最终排入环境的水污染物总量在太仓市内平衡。 (2)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为:烟粉尘(有组织+无组织)0.0705t/a、SO20.0003t/a、NOx0.038t/a、VOCs0.029t/a(有组织+无组织)、HCl(有组织+无组织)0.0288t/a。 太仓市远达制锁有限公司在2006年10月编制了环评报告,在2006年12月6日通过太仓市环保局审批(太环计【2006】308号),报告中已申请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HCl0.102t/a、烟粉尘0.00866t/a、VOCS0.012t/a、SO20.00054t/a、NOx0.0063t/a。 因此本建设项目的大气污染物还需申请量为烟粉尘0.06184、VOCS0.017t/a、NOx0.0317t/a。 向太仓市环境保护局申请在太仓市城厢镇范围内平衡。 (3)固体废物零排放,因此无需申请总量。 4、主要环境影响 经预测,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成后不会对现有空气、地表水、声环境质量产生显著影响;固废零排放,不会产生二次污染。目前,在此范围内主要为工业企业用地等,无环境敏感目标。 5、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污染物 (1) 抛丸粉尘 本项目将在设备上方安装集气罩,将粉尘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高度15米的排气简(FQ-1)排放。 (2) 酸雾废气 本项目将在酸洗槽槽边设集气口,酸性废气通过集气口,收集后采用碱液吸收后通过风机和15m高的排气筒(FQ-2)高空排放。 (3)喷涂线废气 建设项目喷粉、固化烘道在生产过程中均为密闭状态。项目对喷粉、固化烘道均采用密闭管道通过风机对废气进行负压收集,喷粉废气收集效率为98%,未补集的粉尘落在地面收集后回收利用,收集后的废气经密闭管道通入旋风除尘器+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FQ-3)排放,风机风量为15000m3/h;固化废气收集效率为95%,未补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收集之后的废气均通过密闭管道通入到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风机风量为8000m3/h,经处理处置之后的尾气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FQ-4)排放。 (4)燃烧废气 建设项目设有2台天然气燃烧机,用于前处理烘干的1台燃烧机为燃烧产生的热量间接加热导热介质水,由导热水通过热传递将热量传递给物料用于脱水烘干;用于喷涂烘道固化的1台燃烧机为燃烧产生的热量加热导热铁管,由热铁管通过热传递将热量传递给物料用于固化。 综上,建设项目2台天然气燃烧机对物料均为间接加热,燃烧产生的燃烧废气不进入烘道,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后导入到同一根排气筒进行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标准,燃烧废气由排气筒(FQ-4)排放。 (二)水污染物 建设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360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到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前处理槽液废水和水洗废水一起废水共计1476t/a经密闭管道通入前处理污水站处理达标后回用至前处理水洗工段,不外排。 (三)噪声 本项目通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减小注塑机、干燥机、混色机、空压机、风机、循环泵、冷却塔等噪声影响。 (四)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有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本项目所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 6、风险 本项目生产过程存在一定环境风险,经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本项目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技术经济可行,各类污染物均可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经分析,建设项目在确保环保资金和污染治理设施到位的前提下,项目产生的“三废”在采取合理的处理处置措施后,可明显降低其对周围环境的危害,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因此,本项目具有较好的环境经济效益。 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建设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在加强环境管理的同时,定期进行环境监测,以便及时了解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不利因素,减轻环境污染,使各项环保措施落到实处,以期达到预定的目标。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选址比较合理,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合理、可靠、有效,总体上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本评价认为,从环保角度来讲,建设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二、建议 1、加强管理,强化企业职工自身的环保意识。 2、建设单位严格执行 “三同时”制度。 |
|
|
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