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扩建塑粉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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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老虎表面技术新材料(苏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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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石太能 |
联系人 |
糜震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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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岛东路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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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53737958 |
传真 |
—— |
邮政编码 |
21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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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太仓市经济开发区青岛东路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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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审批部门 |
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准文号 |
太发改投备[2018]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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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扩建 |
行业类别 及代码 |
[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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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平方米) |
40000 |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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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万元) |
10500 |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
90 |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
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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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经费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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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投产 日期 |
2019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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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详见第2页“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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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及能源消耗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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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消耗量 |
名称 |
消耗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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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吨/年) |
4000 |
燃油(吨/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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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度/年) |
500万 |
燃气(标立方米/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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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吨/年) |
- |
其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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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扩建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扩建项目洗锅废水和地面保洁废水由沉淀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处理达机关要求经老虎表面技术新材料(苏州)有限公司现有规范化排污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新浏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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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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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形地貌 建设项目地处长江三角洲平原中的沿江平原,全境地形平坦,自东北向西南略呈倾斜。东部为沿江平原,西部为低洼圩区。地面高程:东部3.5-5.8 m(基准:吴淞零点),西部2.4-3.8m。地质上属新华夏系第二隆起带,淮阳山字形构造宁镇反射弧的东南段。区内断裂构造规模不大,基底构造相稳定。新构造运动主要表现为大面积的升降运动,差异不大,近期呈持续缓慢沉降。 该地区的地层以深层粘土层为主,主要状况为: (1)第一层为种植或返填土,厚度0.6米-1.8米左右; (2)第二层为亚粘土,色灰黄或灰褐,湿度饱和,0.3-1.1米厚; (3)第三层为淤质亚粘土,呈青灰色,湿度饱和,密度高,厚度为0.5米—1.9米,地耐力为100-120kPa; (4)第四层为轻亚粘土,呈浅黄,厚度在0.4米-0.8米,地耐力为80-100kPa; (5)第五层为粘土,少量粉砂,呈灰黄色或青色,湿度高,稍密,厚度为1.1km左右,地耐力约为120-140kPa。 陆域为广阔的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地势低平,高程2.5-2.8米(以黄海基面计,下同),现为高产农田,并有众多浜、塘、沟埂纵横交错,村舍较为集中密集。沿江有长江大堤,堤顶高程6.3-7.0米。江面开阔,边滩宽300-1100米。10米等深线距岸堤1000-1400米。 2、气象特征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属北亚热带南部湿润气候区,四季分明。冬季寒冷少雨,夏季炎热,春秋季冷暖多变、干湿相间。年平均气温15.5℃,年降水量1075.2mm,年日照1962.3小时,无霜期225天。常年盛行风向为东风。其主要气象气候特征见表16。
表16 主要气象气候特征
3、水文 太仓市濒临长江,由于受到长江口潮汐的影响,太仓境内的内河都具有河口特征,河水的潮汐运动基本与长江口的潮汐运动一致。长江口是一个中等强度的潮汐河口,长江南支河段是非正规半日潮,每天二涨二落。本项目附近河段潮位变化特征:各月平均高潮位与低潮位在数值上很接近,潮位的高低与径流的大小关系不大,高、低潮位的年际变化也不大,年内月平均高潮位以9月最高、8月次之、7月居第3位。根据附近江边七丫口水文站的潮位资料分析,本段长江潮流特征如下: 平均涨潮流速:0.55m/s,平均落潮流速:0.98m/s; 涨潮最大流速:3.12m/s,涨潮最小流速:0.12m/s; 落潮最大流速:2.78m/s,落潮最小流速:0.62m/s。 太仓市区域内河流密布,塘浦纵横交错,是太湖与长江的联系纽带,境内有大小河流4000余条,河道总长达4万余km。主要通江河流有浏河、七浦塘、杨林塘、浪港、鹿鸣泾、钱泾、新泾、汤泽(东西向),主要调蓄河道有吴塘、盐铁塘、半泾、十八港、江申泾、石头塘、斜塘、向阳河、随塘河(西北向)。 4、土壤与植被 建设项目地区属北亚热带落叶与常绿阔叶混交林带,由于农业历史悠久,天然植被很少,主要为农作物和人工植被。 种植业以粮(麦子、水稻)、油、棉等作物为主,还有蔬菜等。畜牧业以养猪、牛、羊、鸡、鸭为主;此外,宅前屋后和道路、河道两旁种植有各种林木和花卉,林业以乔木、灌木等绿化树种为主,本地区无原始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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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1、太仓市概况 太仓位于江苏省东南部,长江口南岸。地处北纬31°20′~31°45′、东经120°58′~121°20′。东濒长江,与崇明岛隔江相望,南临上海市宝山区、嘉定区,西连昆山市,北接常熟市。总面积822.9平方公里,水域面积285.9平方公里,陆地面积537平方公里。土地总面积8.23万公顷,耕地面积3.43万公顷。太仓市辖太仓港经济开发区、6个镇、人口约46.38万人。 太仓市有着悠久的历史,自古代宋、元以来,太仓的浏家港便是江浙一带的槽运枢纽,建有百万石的粮仓和规模庞大的水运码头。据史籍记载,当时“海外番舶,蛮商夷贾,云集繁华”,号称“六国码头”。明永乐年间,著名航海家三保太监郑和“造大舶,自苏州浏家河泛海”,七下西洋,远航亚非30余国,为太仓留下了辉煌的一页。 太仓沿江岸线共有38.8公里,其中深水岸线22公里,从太仓港区到长江口内,航道水深在10m以上,深水线离岸约1.5公里,能满足5万吨级船舶回转水域要求。江苏省自南京以下尚未开发的长江岸线几乎一半在太仓,它是江苏省离长江口最近邻上海的一个重要口岸。 2、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概况 江苏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及周边地区规划范围为:北至苏昆太高速公路,南至新浏河,东至沿江高速公路、十八港,西至盐铁塘和太平路,总用地面积4418.7ha。 规划基准年为2009年,规划期限为2010年-2020年。 《江苏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及周边地区规划环评》已于2012年3月28日经江苏省环保厅审查同意实施(审查意见苏环审[2012]49号文见附件八)。 由于《太仓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苏政复[2011]57号,2011年10月18日)中关于江苏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及周边地区用地做了调整,为此江苏省太仓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城市总规在四至范围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区内部分用地,宁波路以北、广州路以南、娄江路以东、沿江高速以西区域原环评规划为居住、商业用地,现根据城市总规调整为工业用地;湖川塘以北、苏昆太以南区域原环评规划为工业、仓储用地,现根据城市总规调整为农业用地;苏州路以南、禅寺路以北、常胜璐以东、沿江高速以西区域原环评规划为工业用地,现根据城市总规调整为居住用地;青岛路以北、湖川塘以南、太平路以西、盐铁塘以东区域原环评规划为仓储物流用地,现根据城市总规要调为工业用地。用地调整后整体可建设用地减少。为了实现江苏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及周边地区的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江苏省太仓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南京普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规划区调整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了《江苏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及周边地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补充报告》,该报告已由江苏省环境保护厅以苏环便管[2012]123号复函如下:。 (1)在园区四至范围不改变、面积不扩大、排污种类和排污量不增加、产业定位不改变,且严格按照《补充报告》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补充报告》对所述区块的调整; (2)本次将原东部工业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后,该区域不得新建、改建、扩建任何工业项目,原有工业企业应于2017年前完成搬迁或关停工作。 (3)除《补充报告》所述调整内容外,园区仍需严格执行苏环审[2012]49号文的相关管理要求。 A、功能定位 江苏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及周边地区的产业定位:以一、二类工业为主,主要发展机械、电子、轻工纺织、食品、生物医药、环保等主导产业。 项目所在地位于太仓市高新区青岛东路北、东亭北路东,为规划工业用地;项目从事塑料制品制造,属于二类工业,符合江苏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及周边地区的产业定位要求。 B、基础设施规划及现状 ①给水工程 开发区不另设水厂,用水全部来自太仓市第二水厂。太仓市第二水厂以长江水为供水水源。主要供应太仓市区及开发区用水,设计规模70万m3/d,目前实际供水量约为30万m3/d,运行良好。目前太仓市第二水厂正在进行扩建,扩建后供水量可以达到50万m3/d,可满足开发区的需要。 ②排水工程 目前开发区内各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自行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由污水收集管网收集进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北京路以南、太平路以西区域内的废水排入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雨水经已建的雨水收集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规划的水体和河道。 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位于常胜路以西,经江苏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立项批准建设,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5万吨,已分二期实施,一期日处理污水2万吨,于2004年4月投入试运行,二期项目于2007年1月1日投入运行,二期项目建成后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到5万t/d,处理后水质可稳定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表1中城镇污水处理厂Ⅰ尾水排放浓度限值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标准中一级(A)标准,尾水最终排入新浏河。 同时为满足开发区发展的需求,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在现有厂区扩建三期工程,处理规模3万t/d,处理工艺采用循环式活性污泥法(C-TECH法),并配备深度处理设施(与前两期项目升级改造后工艺相同),三期项目环评报告于2010年7月通过太仓市环保局审批(太环计[2010]280号),已于2012年6月实现调试和收水,三期扩建项目建成后,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到8万t/d。 扩建项目属于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之内,且项目拟建地污水管网已铺设到位。 ③供电工程 开发区供电来自太仓市城市电网,在开发区范围内有110KV朝阳变电站、220KV娄东变电站、110KV东林变电站、35KV板桥变电站、110KV板桥变电站、110KV新毛变电站、110KV新区变电站、以及协鑫热电厂。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内已有电力设施可以满足用户需要。 ④供热工程 开发区内各企业所需蒸汽由太仓新海康协鑫热电有限公司(太仓保利协鑫热电有限公司)提供,该公司位于开发区内弇山路以南,现有规模为四炉三机:1台75t/h煤粉炉+1台90t/h煤粉炉+1台150t/h煤粉炉,另有1台75t/h的煤粉炉作为备用炉。同时还有2台15MW抽凝机组+1台18MW抽凝机组,现状热负荷为3-4万吨/月,最大供热规模为240t/h。现有的供热管网有2条:分为东线和西线,东线已接管到北京路以北,青岛路以南区域,西线已接管到板桥和陆渡,基本覆盖开发区已开发区域。 ⑤固废处置工程 开发区不设置专门部门处理固废和处理场所设施,由太仓市环卫部门负责处理。各企业的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运到太仓市协鑫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各企业的工业固废可综合利用的可采用各种利用途径进行综合利用,属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危险固废转移和处置相关规定,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 ⑥供气 西气东输工程天然气已于2005年11月正式进入太仓市,已建成太仓市天然气门站、太仓昆山清管计量站至太仓门站19公里的高压管线、门站至太仓港区14公里高压管线、以及市区80公里输配环网,年供气能力达5亿立方米。目前,天然气管网已铺设至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主干道。 ⑦消防 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已建二级、三级消防站各1座,拟建三级消防站2座及水上消防站。 ⑧东部企业搬迁 根据苏环便管[2012]123号复函,要求原东部工业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后,该区域不得新建、改建、扩建任何工业项目,原有工业企业应于2017年前完成搬迁或关停工作,目前原东部工业区拆迁正在进行中,将于2017年完成搬迁或关停工作。 ⑨中水回用率 根据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规划区应采取有效、具体的中水回用措施,确保水回用率不低于25%。根据统计,入区企业均积极推广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入区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均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水回用率达到25%以上。 目前,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的要求基础设施、环保设施建设已按照苏环审[2012]49号文的要求落实建设,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实际建设情况与苏环审[2012]49号文对照情况见表17。 表17 基础设施、环保设施及环保要求落实情况与环评批文对照情况
根据《江苏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及周边地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补充报告》及审查意见:项目所在地太仓市高新区青岛东路北、东亭北路东,为规划工业用地;项目从事塑料制品制造,属于二类工业,符合江苏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及周边地区的产业定位要求;项目废气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接管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排放,厂界噪声达标,所有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符合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及周边地区环保规划的要求。 在过去的10余年里,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凭借优越的地理位置、人文环境、政策优势和开发区人的不懈努力,至今已初具规模。随着进区企业不断建成投产,全区经济总量和经济效益逐年快速增长。 扩建项目所在区域1000米范围内无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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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等): 扩建项目位于太仓市经济开发区青岛东路28号,其北侧为伟速达汽车安全系统公司、西侧为东亭北路,东侧为和承太阳能材料公司,南侧为青岛东路,路南侧为太仓华信工业园。周边300米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扩建项目周围环境概况见附图三。 1、扩建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①空气环境质量 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中常规因子及特征因子(SO2、NO2、PM10、非甲烷总烃)引用舍弗勒(中国)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康达监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检测报告“G2二厂所在地”检测点的检测数据,该检测点在本项目南侧约1900米处。符合大气引用点位以项目地中心2.5km范围内的要求;引用数据的检测时间:2016年9月24日~9月30日进行,连续监测7天,符合大气引用数据不超过3年的要求;因此本项目大气引用数据符合时效性。检测结果见表18。 表18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 单位:mg/m3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较好,各污染物均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②水环境质量 扩建项目所在地附近主要地表水为新浏河,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新浏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监测数据引用舍弗勒(中国)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康达监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检测报告中对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下游500m(新浏河)的检测数据,监测数据为2016年09月25日~09月27日,监测结果如下。
表19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结果 单位:mg/L(pH无纲量)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新浏河水质污染指标浓度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说明新浏河水质良好。 ③声环境质量 扩建项目声环境质量数据引用2017年10月10日苏州泰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企业的例行监测数据,该监测时间与本次环评时间相近、监测点位相同。具体监测结果见表20。 表20 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噪声监测结果可知,扩建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声环境现状良好。 (2)周边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扩建项目所在地大气、水、声环境均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环境质量状况良好,无明显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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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扩建项目位于太仓市经济开发区青岛东路28号,根据项目周边情况,确定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1。 表21 扩建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注:本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敏感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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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 境 质 量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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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空气 根据《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扩建项目所在地空气质量功能区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具体数值见表22。 表2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单位:μg/Nm3
2、水环境 按《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扩建项目纳污河流为新浏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质标准。具体见表23。 表2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除pH外为mg/L
注:*SS参照执行水利部《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中的四级标准。
3、声环境 扩建项目各厂界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具体数值见表24。 表24 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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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1、废气排放标准 扩建项目废气排放标准见表25。 表25 废气排放标准限值
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标准值见表26。 表26 废水接管标准
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 (DB32/1072-2007),未列入的项目(pH、SS)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具体见表27。 表27 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pH为无量纲)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3、噪声排放标准 扩建项目施工期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值见表25;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标准值见表28。 表28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单位:dB(A)
表29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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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控制指标 |
扩建项目建成投产后污染物排放总量见表30。 表30 扩建项目实施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表 单位:t/a
(1)废气: 扩建及整改后全厂废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烟(粉)尘3.49t/a。 (2)废水:整改后全厂废水量5940m3/a,全厂废水接管考核量COD 0.576t/a,氨氮0.046t/a;最终外排总量控制指标:COD 0.3t/a,氨氮 0.029t/a。纳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总量范围内。 (3)固废: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项目废气、废水污染物总量指标向太仓市环保局申请,在太仓市内平衡,经环保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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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 1、施工期工程分析 扩建项目于现有项目西侧空地建设生产厂房,施工期主要工艺流程见图2。
图2 项目施工期工艺流程 施工期工艺流程简述: (1)基础工程 扩建项目基础工程主要为围挡、土地平整、挖方、场地的填土和夯实,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建筑垃圾和噪声污染。 (2)主体工程 扩建项目主体工程主要为钻孔灌注,现浇钢砼柱、梁,砖墙砌筑。本项目利用钻孔设备进行钻孔后,用钢筋混凝土浇灌。浇灌时注入预先拌制均匀的混凝土,随灌随振,振捣均匀,防止混凝土不实和素浆上浮。然后根据施工图纸,进行钢筋的配料和加工,安装于架好的模板之处,及时连续灌筑混凝土,并捣实使混凝土成型。扩建项目在砖墙砌筑时,首先进行水泥砂浆的调配,然后再挂线砌筑。主要污染物是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粉尘和排放的尾气,拌制混凝土时的砂浆水等。 (3)装饰工程 利用各种加工机械对各部位按图进行加工,同时进行屋顶制作,然后采用浅色环保型高级涂料和浅灰色仿石涂料喷刷,最后对外露的铁件进行油漆施工,本工段时间较短,且使用的涂料和油漆量较少,仅有少量的有机废气挥发。 (4)设备安装 包括厂区生产线各槽体、管线、污染防治设备等进行安装施工,主要污染物是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尾气等。 (5)输入线路、工程验收 工程建设完工后需进行全站电缆线路的对接及调试,调试时间共计一个月左右,线路及设备调试检验完成后进行工程验收。 2、施工期污染源强分析 (1)废气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动力机械燃油时排放少量的SO2、NO2、CO、烃类等污染物,以及装修期间产生的有机溶剂废气。 ①扬尘 扬尘是扩建项目施工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扬尘排放方式主要为无组织间歇性排放,其产生量受风向、风速和空气湿度等气象条件的影响。扬尘主要来源于: I、施工物料的堆放、装卸过程产生的扬尘; II、建筑物料的运输造成的道路扬尘; III、清除固废和装模,拆模和清理工作面引起的扬尘。 ②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 在工程施工期间,使用液体燃料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发动机排放的尾气中含有NO2、CO、THC等污染物。本项目生产车间采用水泥混凝土,生产厂房建筑面积不大,使用的施工机械有限,因此,各种污染物的排放量不大,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③装修期间有机溶剂废气 指装修施工阶段,处理墙面装饰吊顶、制造与涂漆、处理楼面等作业使用的黏合剂、涂料、油漆等材料中所含的有机溶剂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 装修期间有机溶剂废气不仅与使用的黏合剂、涂料、油漆等材料的种类有关,且与黏合剂、涂料、油漆中有机溶剂的种类、含量有关,其产生的种类和数量均难以确定,属于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施工期水污染主要源自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施工作业产生的废水。 施工期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是CODCr、BOD5、SS等。本项目施工人员约20人,施工期间生活用水主要为饮用水,平均用水量参考《江苏省城市生活与公共用水定额》(2012年修订)中苏南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为160L/人·天,本项目以160L/人·天计,其中80%作为污水排放,则本项目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每天排放的污水量为2.56m3/d,工期按60天计,则施工期共排放生活污水153.6t。其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BOD5、SS等。参考《给排水设计手册》(第五册城镇排水)典型生活污水水质示例:COD浓度范围为250~400~1000mg/L、BOD5浓度范围110~200~400mg/L、SS浓度范围100~200~350mg/L,本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指标浓度选取为CODCr 300mg/L,BOD5150mg/L,SS120mg/L,氨氮类比相关监测结果取50mg/L,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中各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量估算见下表。生活污水直接接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表31 施工期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产生量 施工废水主要产生于混凝土养护及墙面的冲洗、构件与建筑材料的保湿等施工工序,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泥沙、悬浮物等。此外,施工作业使用动力机械在维护和冲洗时,将产生含少量悬浮物和石油类等污染物的废水。此类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不排放。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机械噪声由施工机械所造成,如挖土机械、平整机械、抽水泵组等,多为点声源;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建材的撞击声、施工人员的吆喝声、拆装模板的撞击声等,多为瞬间噪声;运输车辆的噪声属于交通噪声。在这些施工噪声中对声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施工机械噪声。 施工期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噪声源强见表32,当多台机械设备同时作业时,产生噪声叠加,根据类比调查,叠加后的噪声增加3~8dB(A),一般不会超过10dB(A)。 表32 施工期噪声声源强度表
对此,在建筑施工期间向周围排放噪声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控制。施工期高噪声设备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机械设备,杜绝深夜施工噪声扰民,另外,对施工场地平面布局时应将施工机械产噪设备尽量置于场地中央,进行合理布设,减少施工噪声对民众的污染影响。对因生产工艺要求和其它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4)固废 施工期的固废主要有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各种建筑垃圾等。生活垃圾以人均每天产生1kg计,施工晴日数按照60日计,施工人数20人,则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约1.2t,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有开挖土地产生的土方、建材损耗产生的垃圾、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包括砂土、石块、水泥、碎木料、锯木屑、废金属、钢筋、铁丝等杂物。根据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相关统计数据,建筑垃圾产生系数按50~60kg/m2(本项目以55kg/m2计),装修垃圾按每1.2t/100m2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0000m2,则施工过程产生建筑垃圾550t,产生装修垃圾120t。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部分可用于填路材料,部分可以回收利用,其他的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装修过程中的油漆桶、擦漆(胶)废布等委托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二、运营期 运营期工程分析及污染源强核算详见“工程分析专项”,此处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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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产生浓度mg/m3 |
产生量t/a |
排放浓度mg/m3 |
排放量t/a |
排放去向 |
||||||||
大 气 污 染 物 |
有组织 |
排气筒1 |
粉尘 |
43.88 |
2.022 |
0.475 |
0.022 |
周边大气 |
|||||||
非甲烷总烃 |
8.25 |
0.38 |
0.875 |
0.04 |
|||||||||||
排气筒2 |
粉尘 |
87.8 |
2.529 |
0.8 |
0.023 |
||||||||||
排气筒3 |
粉尘 |
18.85 |
8.686 |
0.186 |
0.086 |
||||||||||
非甲烷总烃 |
2.463 |
1.135 |
0.25 |
0.115 |
|||||||||||
排气筒4 |
粉尘 |
87.9 |
5.063 |
0.87 |
0.05 |
||||||||||
非甲烷总烃 |
16.4 |
0.945 |
1.6 |
0.092 |
|||||||||||
排气筒5 |
粉尘 |
60.8 |
1.751 |
0.6 |
0.017 |
||||||||||
排气筒6 |
粉尘 |
70.32 |
20.25 |
0.7 |
0.202 |
||||||||||
非甲烷总烃 |
13.14 |
3.784 |
1.32 |
0.38 |
|||||||||||
排气筒7 |
粉尘 |
243 |
7.0 |
2.4 |
0.069 |
||||||||||
无组织 |
1#车间 |
粉尘 |
/ |
0.086 |
/ |
0.086 |
|||||||||
非甲烷总烃 |
/ |
0.04 |
/ |
0.04 |
|||||||||||
2#车间 |
粉尘 |
/ |
1.169 |
/ |
1.169 |
||||||||||
非甲烷总烃 |
/ |
0.127 |
/ |
0.127 |
|||||||||||
3#车间 |
粉尘 |
/ |
0.282 |
/ |
0.282 |
||||||||||
非甲烷总烃 |
/ |
0.104 |
/ |
0.104 |
|||||||||||
4#车间 |
粉尘 |
/ |
1.325 |
/ |
1.325 |
||||||||||
非甲烷总烃 |
/ |
0.42 |
/ |
0.42 |
|||||||||||
水 污 染 物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废水量t/a |
产生浓度mg/L |
产生量t/a |
排放浓度mg/L |
排放量t/a |
排放去向 |
|||||||
总废水 |
COD |
5940 |
145 |
0.864 |
96.99 |
0.576 |
接管至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 |
||||||||
SS |
685 |
4.067 |
249 |
1.48 |
|||||||||||
氨氮 |
12.61 |
0.075 |
7.759 |
0.046 |
|||||||||||
TP |
1.94 |
0.012 |
1.94 |
0.012 |
|||||||||||
固 体 废 物 |
排放源 (编号) |
产生量t/a |
处理处置量t/a |
外排量t/a |
备注 |
||||||||||
粗料 |
321 |
321 |
0 |
回用生产 |
|||||||||||
一般包装废物 |
246 |
246 |
0 |
外售处理 |
|||||||||||
除尘器收尘 |
46.81 |
46.81 |
0 |
回用生产 |
|||||||||||
沉淀池污泥 |
2.8 |
2.8 |
0 |
外售处置 |
|||||||||||
化粪池污泥 |
5.94 |
5.94 |
0 |
环卫清运 |
|||||||||||
生活垃圾 |
36 |
36 |
0 |
环卫清运 |
|||||||||||
废铝粉桶 |
10.15 |
10.15 |
0 |
委托处置 |
|||||||||||
废油桶 |
1.017 |
1.017 |
0 |
委托处置 |
|||||||||||
废含油抹布劳保 |
1.498 |
1.498 |
0 |
环卫清运 |
|||||||||||
废活性炭 |
26.05 |
26.05 |
0 |
委托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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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 声 |
扩建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为挤出机、磨粉机、压片机等,单台设备噪声值约为70~85dB(A),经采取厂房隔声、安装减振底座和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65dB(A),夜间噪声值≤55d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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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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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本项目“三废“经过治理达标,不会对区域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厂区外四周绿化良好,植被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不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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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各种机械运行中的噪声水平见33。 表33 施工阶段主要机械噪声声级表
施工各阶段声级为75~115dB(A),由于施工场地噪声源主要为各类高噪声施工机械,且各施工阶段均有大量的机械设备于现场运行,而单机设备声级一般高于90dB(A),又因为施工场地内设备位臵不断变化,同一施工阶段不同时间设备运行数量亦有所波动,很难确切的预测施工场地各厂界噪声值。参考同类施工机械噪声影响预测结论,昼间施工机械影响范围为60m,夜间影响范围为180m。由于附近村庄距离工程建设工地较远,因此施工期不会出现噪声扰民现象。但也应禁止夜间高噪声施工(打桩阶段夜间禁止施工),施工均应做好防护措施,施工噪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噪声限值要求,避免对附近的居民产生不利影响。 ①施工粉尘 施工粉尘污染的产生主要决定因素为施工作业方式、原材料的堆放形式和风力等,其中风力因素的影响最大。 经调查,在一般气象条件下,平均风速2.5m/s,建筑工地的TSP浓度为其上风向的2~2.5倍,其扬尘的影响范围在其下风向可达150m,影响范围内TSP的浓度均值为0.49mg/m3,是《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值的1.6倍。当有围栏时,在同等气象条件下,其影响距离可缩短40%,即影响范围为90m。 扩建项目100范围内无主要敏感保护目标,故施工粉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且施工扬尘量将随管理手段的提高而降低,如管理措施得当,扬尘量将降低50~70%,可大大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②车辆扬尘 运输车辆频繁进出工地,会给施工场地周围和施工运输沿线大气环境带来一定程度的污染。扬尘因路而异,土路比水泥路TSP高2~3倍,尘源30米以内TSP浓度均为上风向对照点2倍以上,其影响范围为道路两侧各50米的区域。 项目地处工业区,道路为水泥路面,建筑材料和渣土运输车应采用封闭运输,在车辆进出的地方,应设置车轮过水池,以洗去车轮上的泥土,避免车轮上的泥土携带上路。车辆应按规定的行驶路线和行驶时间行驶,避开周围敏感点。 ③机械尾气 尾气污染的产生主要决定因素为燃料油种类、机械性能、作业方式和风力等,其中机械性能、作业方式因素的影响最大。 运输车辆和部分施工机械在怠速、减速和加速时产生的污染最为严重。经调查,在一般气象条件下,建筑工地的NOx、CO和烃类物质的浓度为其上风向的5.4~6倍,其中NOx、CO和烃类物质的影响范围在其下风向可达100m,影响范围内NOx、CO和烃类物质的浓度均值分别为0.216mg/m3、10.03mg/m3和1.05mg/m3。NOx、CO是《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的2.2倍和2.5倍,烃类物质不超标(参照以色列国家标准2.0mg/m3)。当有围栏时,在同等气象条件下,其影响距离可缩短30%,即影响范围为70m。 本工程所在地区风速相对较小,只有在大风及干燥天气施工,施工现场及其下风向将有NOx、CO和烃类物质存在,其影响范围预计不大。 建设期废水主要是来自多雨季节的地表径流、施工工地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其中施工工地废水包括泥浆水、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和冲洗水;生活污水包括施工人员的盥洗水、食堂下水和厕所冲刷水。多雨季节的持续和高强度降雨会冲刷浮土、建筑砂石、垃圾、弃土等,产生明显的地表径流,其中会夹带大量渣土和泥沙,并携带水泥、油类等各种污染物。 ①施工废水 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是施工过程中混凝土搅拌产生的水泥浆水,该部分废水中SS 浓度较高,建设单位严禁任何废水未经处理随意排放附近河道。同时应做好建筑材料和建筑废料的管理,避免地面水体二次污染;在施工工地周界应设置排水明沟。 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修,以防止设备漏油现象的发生;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应在专业厂家进行,防止施工现场地表油类污染,以减小初期雨水的油类污染物负荷。 ②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达标接管至太仓市城南污水处理厂。总之,工程施工期外排废水量很少,对附近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限度范围。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渣土、碎石等;物料运送过程的物料损耗,包括砂石、混凝土;铺路修整阶段石料、灰渣、建材等的损耗与遗弃。由于本工程基本上都是在厂界内施工,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定点堆放、管理,对周围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限度范围。 另外,车辆装载运输时泥土的散落、车轮沾上的泥土会导致运输公路上布满泥土。因此施工中必须注意施工道路堆土的处置,及时清理。 施工期生活垃圾及时清理,由市政环卫部门负责生活垃圾的收运。 在施工期间各项施工活动产生噪声、废水、扬尘和固废,有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短期的、局部的影响,施工过程应落实污染控制措施,将施工期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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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无组织废气 扩建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捕集的各类粉尘和挤出废气,由于产生量较小,以无组织形式达标排放入大气。 (2)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为配料粉尘、混料粉尘、研磨粉尘、过筛粉尘、邦定粉尘和挤出废气,排放源强见表34。 表34 有组织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由表34可知,本项目有组织废气符合排放标准,故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不会对周围大气产生不利影响。 (2)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及卫生防护距离的计算 ①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的规定,采用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本项目无组织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经计算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在厂界均无超标点,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②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确定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见表35。
表35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注:表中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分为三类: Ⅰ类: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的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的排放量,大于标准规定的允许排放量的三分之一者; Ⅱ类: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的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的排放量,小于标准规定的允许排放量的三分之一,或者无排放同种大气污染物之排气筒共存,但无组织排放的有害物质的容许浓度是按急性反应指标确定者; Ⅲ类:无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且无组织排放的有害物质的容许浓度是按慢性反应指标确定者。
计算卫生防护距离公式如下:
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根据该生产单元面积S(m2)计算,r=(S/π)0.5; Qc——工业企业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达到的控制水平,kg/h; 当地常年平均风速为3.7m/s。 根据工程分析,无组织排放源强见表36。
表36 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源强表
根据计算,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预测结果情况详见表37。 表37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表
从上表可知,根据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计算以及《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中相关规定,扩建项目需分别以1、2、3和4号车间为界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在此范围内主要为工业用地。目前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点以及其他环境空气敏感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不得建设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项目。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可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设置的要求。 综上所述,扩建项目完成后大气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扩建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洗锅废水和地面保洁废水,水质简单,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可达标接管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新浏河。 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位于常胜路以西,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5万吨,共分二期实施。其中首期工程总投资3250万元,日处理污水2万吨,工程从2003年4月20日开工建设,于2004年4月完工投入试运行;二期扩建工程已于2005年8月开工,2006年11月竣工并投入试运行,2007年1月1日正式商业运行。现太仓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能力达到5万吨。2008年,为保护太湖水体水环境质量,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对废水进行了深度处理,深度处理工程现已建成运行,运行情况良好,处理后水质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072-2007)表1中城镇污水处理厂Ⅰ尾水排放浓度限值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标准中一级(A)标准,尾水最终排入新浏河。为满足开发区发展的需求,拟在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现有厂区扩建三期工程,处理规模3万t/d,处理工艺采用循环式活性污泥法(C-TECH法),并配备深度处理设施(与前两期项目升级改造后工艺相同)。三期项目环评报告于2010年7月通过太仓市环保局审批(太环计[2010]280号),于2011年3月开始土建施工,三期扩建项目建成后,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8万t/d。 目前,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的废水接管总量为3.8万t/d,尚有1.2万t/d余量,扩建项目废水总排放量为6t/d,占其余量较小。扩建项目属于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之内,污水管网已铺设到位,污水接管口已根据江苏省环保厅《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进行设置。 综上分析,扩建项目生活污水达接管要求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经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扩建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挤出机、磨粉机等,单台设备噪声值约为70~85dB(A)。企业拟采取噪声防治措施有: ①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 ②对空压机安装消音措施,加装隔声罩; ③在设备上加装一层消音棉,不至于产生噪音,同时还能起到过滤的作用; ④在风机出风口顶部安装消音屏,使噪音不传送到外面; 根据声环境评价导则(HJ2.4-2009)的规定,选取预测模式,应用过程中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必要简化,计算过程如下: (1)声环境影响预测模式
式中:LA(r)—预测点r处A声级dB(A); LA(r0)—r0处A声级dB(A); A—倍频带衰减dB(A)。 (2) 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等效声级贡献值(Leqg)计算公式:
式中:Leqg—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Ai—i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dB(A); T—预测计算的时间段s; ti—i声源在T 时段内的运行时间s。 (3)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Leq )计算公式:
式中:Leqg —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eqb — 预测点的背景值dB(A) 。 (4)在环境噪声预测中各噪声源作为点声源处理,故几何发散衰减:
式中:Adiv—几何发散衰减; r0—噪声合成点与噪声源的距离m; r—预测点与噪声源的距离m。 考虑噪声距离衰减和隔声措施,预测其受到的影响,预测结果见表38。
表38 扩建后全厂噪声预测表
扩建项目噪声经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对东、南、西、北各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分别为26.39dB(A)、41.23dB(A)、32.04dB(A)、41.21dB(A),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65dB(A)。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扩建项目实施后,全厂粗料和除尘器收尘由企业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一般包装废物和沉淀池污泥外售资源回收单位处理;废铝粉桶、废油桶和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废含油抹布劳保、化粪池污泥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1)固废处理、处置情况 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见表39。
表39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评价表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各类固废都得到妥善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厂内暂堆场影响 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贮存。生活垃圾每日清运,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占地面积约15m2,危险废物暂存场占地面积约10m2。 危险废物暂存场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贮存场所地面作硬化处理,场所设置雨棚、围堰或围墙,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不同危险废物做到分类贮存。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危险废物贮存不得超过一年,企业必须按照管理要求做好台账记录,定期交由有资质公司处理处置,禁止长期存放。 一般固废堆场地地面有完善的防渗措施,且雨水不会径流进入堆场内,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建设要求。 (3)转移运输影响分析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在厂内堆放和转移运输过程应防止抛洒逸散,建立台账记录并按时申报其产生贮存情况。 危险废物由专用车辆转移至处置公司,转移过程按照要求办理转移审批手续,严格执行五联单制度,确保危险废物从产生、转移到处置的全过程监控,防止抛洒逸散。正常情况下,转移过程不会对沿线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综合上述,项目各项固体废物均能得到经妥善处理,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 5、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 (1)生产工艺的清洁性 扩建项目生产工艺采用成熟简单的生产工艺,生产过程中污染物产生量较小,属于清洁生产工艺。 (2)原材料和产品的清洁性 扩建项目所用的原材料均为无毒物质,在原辅材料获取过程中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产品为无毒无害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对人健康和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产品属于清洁产品。 (3)污染物产生量指标的清洁性 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量很小,经收集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生产过程中无生产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达标接管至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从扩建项目生产工艺、原材料及产品、污染物产生指标等方面综合而言,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成熟简单,排污量较小,基本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体现了循环经济理念。 6、扩建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扩建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40。
表40 扩建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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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类型 |
排 放 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大气污染物 |
生产废气 |
颗粒物 |
集气罩、粉末除尘器、排气筒 |
达标排放 |
非甲烷总烃 |
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 |
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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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 染物 |
生活污水 |
COD SS 氨氮 总磷 |
化粪池 |
达标排放 |
洗锅废水、地面保洁废水 |
SS |
沉淀池、化粪池 |
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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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 废物 |
过筛 |
粗料 |
回用生产 |
有效处置 |
生产 |
一般包装废物 |
外售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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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 |
废铝粉桶 |
委托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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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保养 |
废油桶 |
委托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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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保养 |
废含油抹布劳保 |
环卫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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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处理 |
除尘器收尘 |
回用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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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处理 |
废活性炭 |
委托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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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
沉淀池污泥 |
外售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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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筛 |
化粪池污泥 |
环卫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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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 |
生活垃圾 |
环卫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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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扩建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挤出机、压片机和空压机等,单台设备噪声值约为70~85dB(A)。经采取厂房隔声、机械设备安装减振底座和隔声罩、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65dB(A),夜间噪声值≤55d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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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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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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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论 老虎表面技术新材料(苏州)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主要生产的是粉末涂料和水溶性涂料。现因企业发展和市场需求,企业投资10500万元,新增12000平方米,用于扩建塑粉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具备年新增塑粉30000吨的生产能力。 1、与产业政策相符性 扩建项目属于外商投资项目,不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中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7年本)》中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号文)中限制类、禁止类和淘汰类项目;亦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类和限制类产业。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2、与环境规划和用地规划的相容性 扩建项目位于太仓市青岛东路28号,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四至范围为:北至苏昆太高速公路,南至新浏河,东至沿江高速公路、十八港,西至盐铁塘和太平路,总用地面积4418.7ha。扩建项目位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所从事行业符合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产业规划。因此扩建项目符合太仓市总体规划、环保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 扩建项目无含氮磷废水排放,不属于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等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不违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5年修订)》的要求。 3、与“三线一单”相符性 扩建项目符合当地生态保护红线要求,不突破环境质量底线,不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要求,因此技改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4、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功能不会下降 扩建项目废气主要为粉尘(颗粒物)和挤出废气(非甲烷总烃),产生的粉尘经粉尘收集经粉尘收集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挤出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对环境影响较小。 扩建项目不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是以各生产车间为执行边界的100m范围形成的包络线,目前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点以及其他环境空气敏感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不得建设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项目。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可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设置的要求。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洗锅废水和地面保洁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化粪池预处理,预处理达标后接管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新浏河,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扩建项目投产后,高噪声设备经采取减振、隔声、消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扩建项目产生的处理和除尘器收尘由企业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一般包装废物和沉淀池污泥外售资源回收单位处理;废铝粉桶、废油桶和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废含油抹布劳保、化粪池污泥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因此扩建项目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符合清洁生产原则,体现循环经济理念 从扩建项目生产工艺、原材料及产品、污染物产生指标等方面综合而言,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成熟简单,排污量较小,基本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体现了循环经济理念。 5、满足区域总量控制要求 (1)废气:扩建及整改后全厂废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烟(粉)尘3.49t/a。 (2)废水:整改后全厂废水量5940m3/a,全厂废水接管考核量COD 0.576t/a,氨氮0.046t/a;最终外排总量控制指标:COD 0.3t/a,氨氮 0.029t/a。纳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总量范围内。 (2)固废: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项目废气、废水污染物总量指标向太仓市环保局申请,在太仓市内平衡,经环保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综上所述,扩建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可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该项目在原厂区内建设是可行的。
二、建议 1、加强管理,强化企业职工自身的环保意识; 2、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
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注 释 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一 立项文件 附件二 委托书 附件三 环评材料真实性承诺 附件四 营业执照及外商投资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附件五 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 附件六 原环评审批文件和验收文件 附件七 危废处置合同 附件八 现状监测报告(引用) 附件九 基础信息表
附图一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二 项目生产车间平面布置图 附图三 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四 太仓市生态红线图 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 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 1— 2项进行专项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3.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4.声影响专项评价 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 6.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 7.辐射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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