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新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等产品生产项目 |
||||||||||||||||||||||||||||||||||||||||||||||||||||||||||||||||||||||||||||||||||||||||||||||||||||||||||||||||||||||||||||||||||||||||||||||||||||||||||||||||||||||||||||||||||||||||||||||||||||||||||||||||||||||||||||||||||||||||||||||||||||||||||||||||||||||||||||||||||||||||||||||||||||||||||||||||||||||||||||||||||||||||||||||||||||||||||||||||||||
建设单位 |
鸿基伟业(苏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法人代表 |
谢向君 |
联系人 |
周继荣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彭封路129弄29号 |
||||||||||||||||||||||||||||||||||||||||||||||||||||||||||||||||||||||||||||||||||||||||||||||||||||||||||||||||||||||||||||||||||||||||||||||||||||||||||||||||||||||||||||||||||||||||||||||||||||||||||||||||||||||||||||||||||||||||||||||||||||||||||||||||||||||||||||||||||||||||||||||||||||||||||||||||||||||||||||||||||||||||||||||||||||||||||||||||||||
联系电话 |
13962092182 |
传真 |
02159105528 |
邮编 |
201801 |
||||||||||||||||||||||||||||||||||||||||||||||||||||||||||||||||||||||||||||||||||||||||||||||||||||||||||||||||||||||||||||||||||||||||||||||||||||||||||||||||||||||||||||||||||||||||||||||||||||||||||||||||||||||||||||||||||||||||||||||||||||||||||||||||||||||||||||||||||||||||||||||||||||||||||||||||||||||||||||||||||||||||||||||||||||||||||||||||
建设地点 |
太仓市沙溪镇岳王科技创新产业园 |
||||||||||||||||||||||||||||||||||||||||||||||||||||||||||||||||||||||||||||||||||||||||||||||||||||||||||||||||||||||||||||||||||||||||||||||||||||||||||||||||||||||||||||||||||||||||||||||||||||||||||||||||||||||||||||||||||||||||||||||||||||||||||||||||||||||||||||||||||||||||||||||||||||||||||||||||||||||||||||||||||||||||||||||||||||||||||||||||||||
立项审批部门 |
太仓市发改委 |
批准文号 |
沙政发备[2017]12号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行业类别 及代码 |
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C3525模具制造 |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1222 |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3122 |
||||||||||||||||||||||||||||||||||||||||||||||||||||||||||||||||||||||||||||||||||||||||||||||||||||||||||||||||||||||||||||||||||||||||||||||||||||||||||||||||||||||||||||||||||||||||||||||||||||||||||||||||||||||||||||||||||||||||||||||||||||||||||||||||||||||||||||||||||||||||||||||||||||||||||||||||||||||||||||||||||||||||||||||||||||||||||||||||||
总投资 (万元) |
75000 |
环保投资 (万元) |
195.5 |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0.26% |
||||||||||||||||||||||||||||||||||||||||||||||||||||||||||||||||||||||||||||||||||||||||||||||||||||||||||||||||||||||||||||||||||||||||||||||||||||||||||||||||||||||||||||||||||||||||||||||||||||||||||||||||||||||||||||||||||||||||||||||||||||||||||||||||||||||||||||||||||||||||||||||||||||||||||||||||||||||||||||||||||||||||||||||||||||||||||||||||
评价经费 (万元) |
|
预期投产 日期 |
2019年5月 |
||||||||||||||||||||||||||||||||||||||||||||||||||||||||||||||||||||||||||||||||||||||||||||||||||||||||||||||||||||||||||||||||||||||||||||||||||||||||||||||||||||||||||||||||||||||||||||||||||||||||||||||||||||||||||||||||||||||||||||||||||||||||||||||||||||||||||||||||||||||||||||||||||||||||||||||||||||||||||||||||||||||||||||||||||||||||||||||||||
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详见第2页“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
|||||||||||||||||||||||||||||||||||||||||||||||||||||||||||||||||||||||||||||||||||||||||||||||||||||||||||||||||||||||||||||||||||||||||||||||||||||||||||||||||||||||||||||||||||||||||||||||||||||||||||||||||||||||||||||||||||||||||||||||||||||||||||||||||||||||||||||||||||||||||||||||||||||||||||||||||||||||||||||||||||||||||||||||||||||||||||||||||||||
水及能源消耗量 |
|||||||||||||||||||||||||||||||||||||||||||||||||||||||||||||||||||||||||||||||||||||||||||||||||||||||||||||||||||||||||||||||||||||||||||||||||||||||||||||||||||||||||||||||||||||||||||||||||||||||||||||||||||||||||||||||||||||||||||||||||||||||||||||||||||||||||||||||||||||||||||||||||||||||||||||||||||||||||||||||||||||||||||||||||||||||||||||||||||||
名称 |
消耗量 |
名称 |
消耗量 |
||||||||||||||||||||||||||||||||||||||||||||||||||||||||||||||||||||||||||||||||||||||||||||||||||||||||||||||||||||||||||||||||||||||||||||||||||||||||||||||||||||||||||||||||||||||||||||||||||||||||||||||||||||||||||||||||||||||||||||||||||||||||||||||||||||||||||||||||||||||||||||||||||||||||||||||||||||||||||||||||||||||||||||||||||||||||||||||||||
水(吨/年) |
13574 |
燃油(吨/年) |
— |
||||||||||||||||||||||||||||||||||||||||||||||||||||||||||||||||||||||||||||||||||||||||||||||||||||||||||||||||||||||||||||||||||||||||||||||||||||||||||||||||||||||||||||||||||||||||||||||||||||||||||||||||||||||||||||||||||||||||||||||||||||||||||||||||||||||||||||||||||||||||||||||||||||||||||||||||||||||||||||||||||||||||||||||||||||||||||||||||||
电(万度/年) |
1200 |
天然气(万立方米/年) |
— |
||||||||||||||||||||||||||||||||||||||||||||||||||||||||||||||||||||||||||||||||||||||||||||||||||||||||||||||||||||||||||||||||||||||||||||||||||||||||||||||||||||||||||||||||||||||||||||||||||||||||||||||||||||||||||||||||||||||||||||||||||||||||||||||||||||||||||||||||||||||||||||||||||||||||||||||||||||||||||||||||||||||||||||||||||||||||||||||||||
燃煤(吨/年) |
— |
蒸汽(吨/年) |
— |
||||||||||||||||||||||||||||||||||||||||||||||||||||||||||||||||||||||||||||||||||||||||||||||||||||||||||||||||||||||||||||||||||||||||||||||||||||||||||||||||||||||||||||||||||||||||||||||||||||||||||||||||||||||||||||||||||||||||||||||||||||||||||||||||||||||||||||||||||||||||||||||||||||||||||||||||||||||||||||||||||||||||||||||||||||||||||||||||||
废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 建设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10800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到太仓市岳王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产废水共计1038.12t/a经厂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回用到水洗工序中。 |
|||||||||||||||||||||||||||||||||||||||||||||||||||||||||||||||||||||||||||||||||||||||||||||||||||||||||||||||||||||||||||||||||||||||||||||||||||||||||||||||||||||||||||||||||||||||||||||||||||||||||||||||||||||||||||||||||||||||||||||||||||||||||||||||||||||||||||||||||||||||||||||||||||||||||||||||||||||||||||||||||||||||||||||||||||||||||||||||||||||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
|||||||||||||||||||||||||||||||||||||||||||||||||||||||||||||||||||||||||||||||||||||||||||||||||||||||||||||||||||||||||||||||||||||||||||||||||||||||||||||||||||||||||||||||||||||||||||||||||||||||||||||||||||||||||||||||||||||||||||||||||||||||||||||||||||||||||||||||||||||||||||||||||||||||||||||||||||||||||||||||||||||||||||||||||||||||||||||||||||||
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1、原辅材料 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1,成分表见表2,主要理化性质见表3。 表1 主要原辅材料表
注:与申报表不符之处以本环评为准。 表2 清洗剂、防锈油成分表
表3 原辅材料的理化性质
2、主要设备 建设项目主要设备见表4。 表4 建设项目主要设备表
|
|
||||||||||||||||||||||||||||||||||||||||||||||||||||||||||||||||||||||||||||||||||||||||||||||||||||||||||||||||||||||||||||||||||||||||||||||||||||||||||||||||||||||||||||||||||||||||||||||||||||||||||||||||||||||||||||||||||||||||||||||||||||||||||||||||||||||||||||||||||||||||||||||||||||||||||||||||||||||||||||||||||||||||||||||||||||||||||||||||||||
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 1、项目概况由来 建设项目由鸿基伟业(苏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投资7.5亿元在太仓市沙溪镇岳王科技创新产业园(也称太仓市台资科技创新产业园)批租土地46.83亩(约31222平方米)进行建设。建设项目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模具的生产和销售。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汽车零部件及配件25亿件,模具1000套的生产规模。 2、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C3525模具制造项目。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 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 对照《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3、选址、规划相符性分析 建设项目拟在太仓市台资科技创新产业园批租土地46.83亩(约31222平方米)进行建设,本项目选址用地为工业用地。 太仓市台资科技创新产业园区四至范围为:东至陆璜公路,南至苏昆太高速,西至岳鹿公路,北至新港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3.3平方公里。因此建设项目用地属工业用地。太仓市沙溪镇岳王科技创新产业园的产业定位为:电子信息,精密机械、汽车配件、现代物流和轻工等产业。本项目主要生产模具、机械零部件及配件,因此符合太仓市沙溪镇岳王科技创新产业园产业定位。 (1)“生态红线”:根据《太仓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建设项目距离太仓市生态红线保护区杨林塘清水通道维护区最近,约为1800m。杨林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二级管控区范围为杨林塘及其两岸各100米范围,总面积为 6.54 平方公里。 本项目距离杨林塘清水通道维护区约为1800m。杨林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二级管控区范围为杨林塘及其两岸各100米范围,总面积为 6.54 平方公里。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到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太仓市岳王污水处理厂;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可以做到零排放;原材料运输方式采用公路运输,远离二级管控区,生产行为符合生态红线保护管控要求。因此不会对杨林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二级管控区造成影响,符合《太仓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建设项目与太仓市生态红线区域相对位置见附图四。 (2) “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要求;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本项目废气、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 (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取自当地自来水,且用水量较小,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占地符合当地规划要求,亦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 (4)“负面清单”: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5月1日起执行)第四十三条指出: 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 (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 (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 (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 (七)围湖造地; (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5月1日起执行)第四十六条指出:太湖流域二、三级保护区内,在工业集聚区新建、改建、扩建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改建印染项目,以及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现有企业在不增加产能的前提下实施提升环保标准的技术改造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在实现国家和省减排目标的基础上,实施区域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减量替代。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建、扩建项目新增的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应当从本区域通过产业置换、淘汰、关闭等方式获得的指标中取得,且按照不低于该项目新增年排放总量的1.1倍实施减量替代;战略性新兴产业改建项目应当实现项目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减少,印染改建项目应当按照不低于该项目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的二倍实行减量替代;提升环保标准的技术改造项目的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减少幅度应当不低于该项目原年排放总量的百分之二十。前述减少的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不得用于其他项目。具体减量替代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制定。 本项目位于三级保护区内,不属于禁止类项目,不设置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经核实确认之后项目没有含氮、磷的生产废水产生,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至生产。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既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又符合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本项目位于太仓市沙溪镇岳王科技创新产业园,该工业区未公布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苏政办发[2013]9号文)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中所列禁止、限制和淘汰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负面清单。 5、工程内容及规模 建设项目生产规模和产品方案见表5,项目生产线详细参数情况见表5-1。 表5 生产规模和产品方案
6、公用工程 (1)给排水 建设项目总用水为13574t/a,分别为员工日常生活用水13500t/a,热处理线用水补充水73.7t/a,实验用水0.3 t/a,来自当地自来水管网。 建设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10800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到太仓市岳王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热处理线槽液废水和水洗废水一起废水共计1038.12t/a经厂区自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回用到水洗工段,不外排。实验用水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2)供电 建设项目年用电量为1200万度,来自市政电网。 (3)供天然气 建设项目不使用天然气。 (4)供蒸汽 建设项目无蒸汽用量。 (5)储运 建设项目原辅材料和产品的运输采用汽车运输,在厂区内设置仓库暂存。同时设有化学品仓库。 (6)绿化 绿化面积4682m2。 (7)公辅工程 建设项目公辅工程一览表见表6-1。 表6-1 建设项目公辅工程组成一览表
7、员工人数及工作制度 鸿基伟业(苏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职工定员300人,员工工作制度为两班制,每班工作6小时,夜间22:00—6:00不生产,年工作日为300天。 8、环保措施 建设项目环保投资195.5万元,占总投资的0.26%。具体环保投资情况见表7。 表7 建设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9、项目平面布置情况说明 鸿基伟业(苏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在太仓市沙溪镇岳王科技创新产业园批租土地46.83亩(约31222平方木)来进行项目建设。 建设项目太仓市沙溪镇岳王科技创新产业园批租土地46.83亩(约31222平方米)来进行建设厂房、办公区、餐厅、仓库及辅助用房,主体厂房共一栋,分为三层,一层为冷镦区、热处理区域、搓牙区域,二层为机加工区域、清洗区域,三层为模具加工区。具体见附图三建设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 10、项目租赁场地是否存在历史遗留问题 建设项目在太仓市沙溪岳王科技创新产业园批租土地46.83亩(约31222平方米),新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等产品项目。经调查该建设项目用地原始用途为农田,无历史遗留环境问题。 |
|
||||||||||||||||||||||||||||||||||||||||||||||||||||||||||||||||||||||||||||||||||||||||||||||||||||||||||||||||||||||||||||||||||||||||||||||||||||||||||||||||||||||||||||||||||||||||||||||||||||||||||||||||||||||||||||||||||||||||||||||||||||||||||||||||||||||||||||||||||||||||||||||||||||||||||||||||||||||||||||||||||||||||||||||||||||||||||||||||||||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建设项目为新建项目,无原有污染情况存在。
|
|
||||||||||||||||||||||||||||||||||||||||||||||||||||||||||||||||||||||||||||||||||||||||||||||||||||||||||||||||||||||||||||||||||||||||||||||||||||||||||||||||||||||||||||||||||||||||||||||||||||||||||||||||||||||||||||||||||||||||||||||||||||||||||||||||||||||||||||||||||||||||||||||||||||||||||||||||||||||||||||||||||||||||||||||||||||||||||||||||||||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形地貌 本地区地貌单一,属长江河口三角洲冲积平原。地势平坦,自东北向西南略呈倾斜,地面高度西部为0.9-1.7米,东部为2.6-3.5米。地质构造为新华夏系第二巨形隆起带与秦岭东西向复杂构造带东延的复合部,属远古代形成的华南地台。地表为新生代第四纪的松散沉积层。表面耕地土层厚度为0.7-1.1米。自上而下50米范围内依次主要为:灰色粉细沙、淤泥和淤泥质粘土、灰色淤泥质粘土、亚粘土、亚沙土、类粘土等。区域地震裂度为6度。 2、水文 项目所在地水系属于长江下游河网地区,主要水体为长江,另有新浏河、白米泾、北米泾、印泾河、石头塘、七浦塘、杨林塘等内河。其中,七浦塘河西连盐铁塘河,它们与苏南水网区的大运河、太湖以及众多河流湖泊相通。 该地区长江每年5~10月为洪水季,11月至翌年4月为枯水季,历年最大洪峰为9.26万m3/s,最小枯水季流量0.462m3/s。长江口属中等感潮河口,本河段的潮汐属于非正规半日潮,每天二涨二落,潮位变化与上述径流量关系不大,主要受河口潮汐的作用。主要特征潮位为:历年最高潮位为4.56m,平均潮差2.17m,历年最低潮位差1.41m,最大涨潮潮差4.01m;多年平均潮位0.54m,最大落潮潮差4.18m ;多年平均高潮位1.67m;多年平均低潮位-0.60m;平均涨潮历时4.14h;平均落潮历时8.12h。 3、气象特征 建设项目地处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水充沛,海洋性气候明显,常年主导风向为东风。其主要气象气候特征见表10。
表10 主要气象气候特征
4、植被与生物多样性 项目地区属北亚热带落叶与常绿阔叶混交林带,由于农业历史悠久,天然植被很少,主要为农作物和人工植被。种植业以粮(麦子、水稻)、油、棉等作物为主,还有蔬菜等。畜牧业以养猪、牛、羊、鸡、鸭为主;此外,宅前屋后和道路、河道两旁种植有各种林木和花卉,林业以乔木、灌木等绿化树种为主,本地区无原始森林。
社会环境简况及规划相符性分析(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一)社会环境简况: 太仓市位于江苏省南部,长江口南支河段的南岸,东南紧邻上海,西为发达的苏、锡、常地区,东北与上海崇明岛隔江相望,地处长江入海口的咽喉。经国家批准,1996年10月22日太仓港作为一类国家口岸正式对外籍船舶开放,从此,太仓打开了对外开放的水上“大门”。 太仓沿江岸线共有38.8公里,其中深水岸线22公里,从太仓港区到长江口内,航道水深在10米以上,深水线离岸约1.5公里,能满足5万吨级船舶回转水域要求。江苏省自南京以下尚未开发的长江岸线几乎一半在太仓,它是江苏省离长江口最近邻上海的一个重要口岸。 沙溪镇民俗风趣,民风纯朴,民间灯会,妙趣横生。沙溪的猪油米花糖、桃珍糕、盘香饼、涂松山芋等风味小吃、特产也远近出名。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1000米范围内无文物保护单位。 (二)太仓市总体规划 根据《太仓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太仓市第二产业发展引导为:积极培育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等潜在优势产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对纺织化纤服装、石油化工、精密机械、电力、造纸、金属加工等现状优势产业进行技术提升;能耗高、污染重的产业逐步转移或淘汰。 空间布局:规划形成“中心城区—镇—村庄”的城乡体系和“双城三片”的市域空间结构,“双城”指由主城与港城构成的中心城区,“三片”指沙溪、浏河、璜泾。沙溪镇定位为历史文化名镇、集文化旅游与工业发展于一体的综合型城镇。浏河镇定位为对接上海、服务港口的滨江生活服务、生态休闲城镇。璜泾镇定位为港口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临港工业及生活配套完善的综合镇。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的符合太仓市总体规划要求的。 (三)岳王科技创新产业园总体规划 《江苏太仓台资科技创新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13年3月得到太仓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为太环建〔2013〕153号。 (1)规划范围及期限 江苏太仓台资科技创新产业园的规划范围为:东至陆璜公路、南至苏昆太高速公路、西至岳鹿公路、北至新港公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3.3平方公里。 (2)功能定位 江苏太仓台资科技创新产业园的产业定位为:电子信息、精密机械、汽车配件、现代物流和轻工等产业。 1)用地构成 江苏太仓台资科技创新产业园用地构成见表10。 表10 总体规划用地构成表
(3)基础设施规划及现状 1)给水工程 园区内不设水厂,取水来自太仓市第二水厂,该水厂以长江水为供水水源。主要供应太仓市用水,设计规模70万m3/d,目前实际供水量约为30万m3/d,运行良好。企业正在进行扩建,扩建后供水量可以达到50万m3/d。由此可见,太仓市第二水厂可满足园区的需要。园区岳杨路以东管网均已基本铺设到位。 2)污水工程 目前园区内部分企业污水经厂内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管沙溪镇岳王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部分企业生产生活废水自行处理达标后排放附近河流,未实现所有企业生产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处置。区内岳杨路以西居民生活污水尚未接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电力工程 园区供电来自太仓市城市电网,目前由220V沙溪镇配电变电所供给。 4)燃气工程 园区内以天然气为主要气源。岳杨路以东管网已基本铺设到位,岳杨路以西尚未贯通。 5)热力工程 园区内无集中供热,需用蒸汽的企业自建锅炉,已建锅炉为瑞宏精密电子(太仓)有限公司建设的2t/h燃气锅炉和1t/h燃气锅炉各1台,苏州花仙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的2t/h燃气锅炉,龙钜超洁净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建设的3台2t/h的燃气锅炉(2用1备);燃料均为天然气。 6)固废处置工程 规划区不设置专门部门处理固废和处理场所设施,由太仓市环卫部门负责处理。各企业的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各企业的工业固废可综合利用的可采用各种利用途径进行综合利用,属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危险固废转移和处置相关规定,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 (4)本项目与规划区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太仓市沙溪镇台资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本项目的产品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模具是符合该规划区的主体产业定位的;建设项目热处理线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水洗工段,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进入沙溪镇岳王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噪声达标排放,固废“零”排放,符合园区环保规划的要求。
|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等): (1) 空气环境质量 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中常规因子(SO2、NO2、PM10)引用《苏州顺惠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污泥、含贵金属树脂滤芯等处置和综合利用项目》“G5 岳南新村”监测点,该监测点在本项目东侧约470米处。监测时间:2016 年5 月12 日至5 月18 日。监测结果为:SO2浓度范围为0.020-0.038mg/m3,NO2浓度范围为0.027-0.042mg/m3,PM10浓度范围为0.089-0.145mg/m3,SO2、NO2小时值,PM10日均值均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因此可以说明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良好。 (2)水环境质量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千步泾监测数据引用《瑞宏精密电子(太仓)有限公司迁建研发、生产镁合金、铝合金应用产品项目》在2017 年2月8日至2 月10 日连续3天实测数据,具体数据见表12。 表12 污水厂排放河流新浏河断面水质主要项目指标值(单位:mg/L)
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千步泾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监测结果表明:千步泾水质监测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 (3)声环境质量 本区域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要求,数据为2018年7月6日建设单位通过监测仪器获得,监测结果如下:
(4)主要环境问题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良好,无主要环境问题。 |
|||||||||||||||||||||||||||||||||||||||||||||||||||||||||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根据建设项目的周边情况,确定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3。 表1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表
|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1、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表14 空气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mg/Nm3
2、建设项目最终纳污河流千步泾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水质标准见表15。 表15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mg/L
*注:SS参照《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 3、建设项目位于太仓市台资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地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见表16。 表16 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dB(A)
|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1、建设项目研磨、抛丸颗粒物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 VOCS废气参照《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其他行业标准。具体见表17。 表17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见表17-1。 表17-1 油烟排放标准
2、废水接管标准、清下水要求及回用水标准 外排废水执行太仓市沙溪镇岳王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即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级标准(接管标准);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及《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相应标准,见表18。 |
||||||||||||||||||||||||||||||||||||||||||||||||||||||||||||||||||||||||||||||||||||||||||||||||||||||||||||||||||||||||||||||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表18 废水接管要求 单位:mg/L
表18-2 回用水标准 单位:mg/l
3、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标准值见表19。 表19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值 单位:dB(A)
4、固废暂存标准 建设项目危险固废的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一般固废的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
|
||||||||||||||||||||||||||||||||||||||||||||||||||||||||||||||||||||||||||||||||||||||||||||||||||||||||||||||||||||||||||||||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
建设项目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见表20。 表20 全厂污染物排放情况 单位:t/a
*注:排放量为排入太仓市岳王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考核量。 建设项目申请的总量控制或考核量为: (1)废气:总量控制因子(有组织+无组织),粉尘0.215t/a,VOCS 0.9845t/a。 (2)废水(生活污水):总量控制因子,COD 3.672t/a,氨氮0.0389t/a;总量考核因子,SS 1.512t/a,总磷0.0432t/a,动植物油0.216 t/a; 废水(生产废水):总量控制因子,COD0.041t/a,氨氮0.002 t/a;总量考核因子,总磷0.00041t/a。 (3)固废:零排放。 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报太仓市环保局核批后执行;水污染物最终排放量纳入太仓市沙溪镇岳王污水处理厂总量范围内,报请太仓市环保局审批后实施。 |
||||||||||||||||||||||||||||||||||||||||||||||||||||||||||||||||||||||||||||||||||||||||||||||||||||||||||||||||||||||||||||||
|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建设项目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模具的生产加工和销售。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汽车零部件25亿件、模具1000套的生产规模。 建设项目产品: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是根据产品的需求分为下面不同的生产工艺流程。 (一)建设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 生产工艺流程1
生产工艺简介: (1)冷镦:将外购的线材钢放置在模具上,通过冷镦机对物料施加外力,使物料在预定的模具内成形即可。该过程中会使用到少量的冷镦油,起到润滑、冷却作用,会产生少量的废油(S1-1),属于危险固废;边角料(S1-2),属于一般固废。同时该过程中在冷镦时由于物料与模具之间挤压等产生热量,使得项目润滑使用的机械油在高温条件下挥发,形成油雾废气(G1)。从机床挥发出来的油雾气体,在集烟装置收集后经过输气管道送到降温装置降温后再进入静电除油烟设备,在高压静电的作用下,烟气中的大部分油份被滤除掉(电场净化率≥90%),然后再由引风机抽风由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 本文将设计一种应用于冷镦机的油雾收集处理装置,先对冷镦机在冷镦过程中产生的有害高温油雾三相流体进行收集,之后进行油气分离,将净化后的空气排人大气中同时将回收的油雾中的油基润滑冷却液重新利用。 冷镦下来的零件根据产品的需要,一部分零件经过搓牙滚牙后进入热处理工艺,一部分零件经过机加工后进入热处理工艺。 (2)搓牙、滚牙:把冷镦好的物料用搓牙机、攻牙机对其进行搓牙开出纹路等。该过程中会使用到少量的工业柴油,循环使用,不外排。此工序会产生少量的废柴油(S1-3),属于危险固废;同时该过程还会产生少量的边角料(S1-4),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3)振动研磨:物理方式去除零件氧化皮以及边角毛刺的工艺,此工序中一部分产品进入研磨机研磨,另一部分进入抛丸机抛丸,主要有粉尘(G2)产生。 (4)清洗:采用喷淋式超声波清洗机去除零件表面油脂的工艺。此工序主要有清洗废气(G3)、清洗废水(W1-1)、废油污(S1-5)产生,清洗温度为60℃。 (5)上防锈油:把工件用行车将其吊起放入到防锈槽中进行防锈,防锈工段采用槽浸式,浸润5min后将工件吊起,在防锈槽上方静置一段时间待其表面不在滴油即可,通常使用快干防锈油。此工序主要有防锈油废气(G5)、废水产生(W2-7)。 (6)自动化影像筛选:振动盘下料,会有噪声产生。 (7)包装:对其进行包装整理检验,即为成品,入库暂存。
根据产品需要一部分在物料在冷镦后进入机加工工序 机加工生产工艺流程图
图2 建设项目机加工工艺流程图 工艺简介: 机加工:车、铣、磨,把冷镦好的物料用车床、铣床、磨床对其进行机械加工,主要为对工件的车铣削、打孔、表面修整等。该过程主要是简单机加工过程,使用到少量的切削液,起到润滑、冷却的作用,产生少量的金属边角料(S2-2),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及产生少量的废切削液(S2-1),属危险固废。
根据产品的需要,机加工后的物料和一部分搓牙/滚牙后的物料进入热处理线加工。 热处理线生产工艺流程
热处理线工艺简介: (1)水洗1:把前道处理后的工件用行车将其吊起,送入水洗槽进行清洗。水洗1工段采用槽浸式的方法。用清水水洗,主要是去除工件表面的油污。该工序会产生废水(W2-1)、废油污(S3-1)。 水洗槽经一段时间使用后,产生的杂质较多,每月更换一次,然后用刮油器分离油和水,废油作为危废处置,槽液输送至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 项目水洗槽的规格为2.22m*0.86m*3.43m,体积为6.55m3,水洗过程的液位为槽体的80%左右,因此槽中液体的体积为5.24m3。 (2)脱磷:工件上挂后,进入脱磷工序,以专用脱磷剂溶液去除冷镦原材料自带的磷化膜润滑膜层,脱磷剂与自来水的配比为1:10,脱磷时间为10min。该工序会产生脱磷废水(W2-2)。 脱磷槽液根据损耗不定期补充,脱磷槽液使用一定时间后,水中无机盐类物质浓度较高,无法再循环,对其进行更换,作为脱磷废水,脱磷废水排入厂区自建污水站进行处理。更换频次为每年一次。 项目脱脂槽的规格为2.38m*0.86m*4.99m,体积为10.2m3,脱脂过程的液位为槽体的80%左右,因此槽中液体的体积为8.16m3。 (3)水洗2:脱磷后工件进入水洗区域进行清洗,水洗方式为槽浸式。水洗槽用水每月更换一次,产生水洗废水,进入厂内污水站进行处理。该工序会产生水洗废水(W2-3)。 项目水洗槽规格为2.22m*0.86m*3.43m,体积为6.55m3,水洗过程水的液位为槽体的80%左右,因此水洗槽中水的体积为5.24m3。 (4)水洗3:为了更好的清除工件表面的残留物,进入水洗3工序。水洗槽用水每月更换一次,产生水洗废水,进入厂内污水站进行处理。该工序会产生水洗废水(W2-4)。 项目水洗槽规格为2.22m*0.86m*3.43m,体积为6.55m3,水洗过程水的液位为槽体的80%左右,因此水洗槽中水的体积为5.24m3。 建设项目经过前处理后,根据不同客户的需要,对其进行热处理加工。 (4)淬火:把脱水好的工件放入到淬火炉中通过电加热对工件进行加热,根据不同工件的工艺参数要求,加热温度为700-900℃,加热之后的工件在该温度下保持10-20min左右,然后再通过淬火油为冷却介质,对加热后的零件进行冷却,使零件完成淬火硬化。该过程主要是在加热、高温的状态下去除工件的内应力等,从而提高工件的使用性能。该过程中淬火时会产生油雾废气(G4-1)、废水(W2-5)。 项目淬火油槽规格为1.8m*2m*4.2m,体积为15.12m3,油槽中的液位为槽体的80%左右,因此油槽中槽液的体积为12.1m3,油槽的槽液每年更换一次。 (5)水洗4:用水洗涤从冷却油槽出来的零件所带的淬火油。该工段采用槽浸式的方法。槽液循环使用一定时间后,水中无机盐类物质浓度较高,无法再循环,对其进行更换,因此产生清洗废水,更换频次为每月一次。 项目清洗槽规格为2.22m*0.86m*3.43m,体积为6.55m3,油槽中的液位为槽体的80%左右,因此油槽中槽液的体积为5.24m3。 (7)回火:把淬火的工件再放入到回火炉中,回火炉通过电加热加热工件,温度约为200℃左右,加热之后的工件在该温度下保持5-10min左右,然后回火炉缓慢降温,直至工件可以缓慢冷却至室温即可。该过程中可以进一步提升工件的延展性、柔韧性等使用性能。该过程中会产生油雾废气(G4-2)。 (8)防锈:把工件用行车将其吊起放入到防锈槽中进行防锈,防锈工段采用槽浸式,浸润5min后将工件吊起,在防锈槽上方静置一段时间待其表面不在滴油即可,通常使用快干防锈油,此工序会产生防锈油雾废气(G5)、废水(W2-7)。 (9)筛选包装:对其进行包装整理检验,即为成品,入库暂存。
(二)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模具的生产工艺
工艺简介: (1)粗车:将原料供应商分割好的毛料车出大致的形状(预留精车余量)。此工序产生边角料(S4-1)、废切削油(S4-2)。 (2)线切割:很多贯穿式非轴对称(扁形、齿形、四方、六角等)模芯,需要中走丝甚至慢走丝来加工成型,快走丝可用来成型配合精度不高的配件,使用切削油。此工序会产生边角料(S4-3)、废切削油(S4-4)。 (3)热处理:外协处理。 (4)精车:热处理后的模具粗车坯料已经具备了其该有的强度,但是尺寸又发生了形变,精车以获得所要求的配合尺寸、安装尺寸、形位公差等。此工序会产生边角料(S4-5)、废切削液(S4-6)。 (5)外圆磨:钨钢模芯外圆锥度需要外圆磨精加工,以确保到尺寸压配的精度,该工序为湿磨,无粉尘产生,使用切削油,此工序会产生边角料(S4-7)、废切削油(S4-8)。 (6)内圆磨:钨钢模芯的内孔需要内圆磨精加工,以确保到尺寸的精度,该工序为湿磨,无粉尘产生,使用切削油,此工序会产生边角料(S4-9)、废切削油(S4-10)。 (7)钨钢压配:将模壳放入加热炉加热,炉温550℃左右,加热后与钨钢模芯压铆,冷却至室温。 (8)电极放电:很多不贯穿的非轴对称(扁形、齿形、四方、六角等)模芯,需要电极放电来加工。 (9)平面磨:压配钨钢后的模具端面需要平面磨来修正,该工序为湿磨,无粉尘产生,使用切削油。此工序会产生边角料(S4-11)、废切削油(S4-12)。 (10)铣槽:冷镦模具的锁模头以及部分特殊模具(螺母模具)的安装平面需要铣削加工成型,使用切削油,此工序会产生边角料(S4-13)、废切削油(S4-14)。 |
|||||||||||||||||||||||||||||||||||||||||||||||||||||||||||||||||||||||||||||||||||||||||||||||||||||||||||||||||||||||||||||||||||||||||||||||||||||||||||||||||||||||||||||||||||||||||||||||||||||||||||||||||||||||||||||||||||||||||||||||||||||||||||||||||||||||||||||||||||||||||||||||||||||||||||||||||||||||||||||||||||||||||||||||||||||||||||||||||||||||||||||||||||||||||||||||||||||||||||||||||||||||||||||||||||||||||||||||||||||||||||||||||||||||||||||||||||||||||||||||||||||||||||||||||||||||||||||||||||||||||||||||||||||||||||||||||||||||||||||||||||||||||||||||||||||||||||||||||||||||||||||||||||||||||||||||||||||||||||||||||||||||||||||||||||||||||||||||||||||||||||||||||||
主要污染工序: 1、废气 建设项目废气主要为冷镦工序产生的油烟废气和热处理工序产生的淬火油烟废气、振动研磨粉尘、抛丸粉尘、清洗机废气、防锈油废气、食堂油烟废气。 (1)冷镦废G1 在冷镦工序中,由于物料与模具之间挤压等产生热量,使得项目润滑使用的冷镦油会产生少量的挥发形成废气,污染因子以VOCS统计,产生情况类比同类型企业约为冷镦油使用量的1%左右,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项目使用的冷镦油中约有300t/a用于冷镦工序,因此该部分废气的产生量为3t/a,产生时间以3600h/a计。建设项目冷镦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集气罩补集率为90%,油烟净化装置去除效率为90%,风量为15000m3/h。未补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因此冷镦废气VOCS有组织排放量为0.27t/a,无组织排放量为0.3t/a。 (2)淬火油废气G4 由于淬火和回火温度较高,热处理工序产生油雾,热处理回火过程中由于工件表面附着有淬火油亦产生油雾。淬火油一般在高温下分解为烃类、酯类等单体,因此污染因子以 VOCs 计。项目淬火油用量约15t/a。根据同类项目类比分析,淬火油废气产生量约为淬火油用量的10%。故油雾产生量约1.5t/a,产生时间以3600h/a计。通过静电油烟净化器进行收集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P2)排放。,收集效率为 90%,处理效率为 90%,风机风量为15000m3/h。 因此淬火油废气VOCS有组织排放量为0.14t/a,无组织排放量为0.15t/a。 (3)防锈油废气G5 本项目使用防锈油对工件进行防锈处理,防锈油由油溶性缓蚀剂、基础油和辅助添加剂等组成,本项目年用防锈油7.2t/a,产生时间以3600h/a计,采用槽浸的方式,过程中产生防锈油雾,根据同类项目类比,本项目防锈油雾以 VOCs 计,产生量为防锈油用量的0.3%计算,则产生量约为0.0216t/a,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3)排放,收集效率为 90%,风机风量为 15000m3/h,去除效率为 90%,VOCs 有组织排放量约为0.0019t/a,无组织排放量为 0.0026t/a。 (4)研磨粉尘G2-1 在搓牙滚牙后10%(1830t)的工件需要进入研磨机进行研磨,去除零件氧化皮以及边角毛刺的工艺,根据同类项目进行类比,研磨粉尘产生量为原料的 0.1%,则本项目研磨粉尘产生量为1.83t/a,产生时间以2000h/a计,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P4)排放,收集效率为90%,风机风量为8000m3/h,去除效率 98%,因此研磨粉尘有组织排放量为 0.033t/a,无组织排放量为0.18t/a。 (5)抛丸粉尘G2-2 在搓牙滚牙后5‰(92t)的工件需要进入抛丸机进行抛丸,本项目抛丸工段封闭进行,抛丸机自带布袋除尘器,根据同类项目进行类比,抛丸粉尘产生量为原料的 0.1%,则本项目抛丸粉尘产生量为 0.092t/a,产生时间以2000h/a计,风机风量为8000m3/h,密闭收集效率为100%,去除效率90%,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P4)排放,粉尘排放量为0.002t/a。 (6)清洗机废气G3 超声波清洗机去除零件表面的油脂,超声波自动清洗过程中,清洗剂和防锈剂中有少量有机气体挥发出来,以VOCS计。根据同类项目进行类比,以清洗剂和防锈剂总量的1%计算,则本项目清洗废气VOCS的产生量为0.63t/a,产生时间以2400h/a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5)排放,收集效率为 90%,风机风量为 15000m3/h,去除效率为 90%,则VOCS有组织排放量为0.057t/a,无组织排放量为0.063t/a。 (7)食堂油烟废气 本项目每天就餐人数为 300 人。参考《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人均食用油消耗量以 10g/d 计,则本项目食堂消耗量为食用油 3kg/d,全年工作日为 300 天,即食堂消耗量为食用油 0.9t/a。油的平均挥发量为总耗油量的2.5%计,主要污染物油烟产生量为0.023t/a(每天运作2h,引风量5000 m3/h),产生速率为0.038kg/h,产生浓度为7.6mg/m3,产生时间以600h/a计。食堂油烟经高压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屋顶排放。高压静电油烟净化器内部装有独特的油类碰吸单元,油烟经过净化器,在高压等离子电场的作用下,将微小的油颗粒与气体进行电离荷电,带电的微小离子(油颗粒)被吸附单元所收集,并流入和沉积到净化器的储油箱内,烟尘内的有害气体,被电场内所产生的臭氧所杀菌,并去除了异味,有害气体被除掉,油烟去除效率可大于85%。则油烟排放量约 0.003t/a,油烟排放浓度约为1.14mg/m3,可以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要求。 全厂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排放分三层: (1)厂房一层为:①冷镦废气的集气罩未捕集的废气0.3t/a,污染物因子为VOCS,产生时间3600h/a。②防锈油废气的集气罩未捕集废气0.0026t/a,污染物因子为VOCS,产生时间3600h/a。③热处理线集气罩未捕集废气0.15t/a,污染物因子为VOCS,产生时间3600h/a。 (2)厂房二层为:①研磨粉尘集气罩未捕集的粉尘0.18t/a,污染物因子为颗粒物,产生时间2000h/a;②超声波清洗废气的集气罩未捕集的废气VOCS0.063t/a,产生时间2400h/a; 污染物具体产生情况见表24。 表24 建设项目有组织废气产生情况
表25 建设项目无组织废气产生情况
2、废水 (一)给水 (1)生活用水:建设项目员工生活用水13500t/a(员工生活用水按0.15t/人/天计算则为0.15t*300人*300天=13500t/a),来自当地自来水管网。 (4)热处理线用水: 采用槽浸式前处理, 1个脱磷槽、4个水洗槽、1个淬火油槽、1个防锈油槽不溢流定期清槽,频次为脱磷槽每年更换一次,水洗槽每月更换一次,淬火油槽每年更换一次,防锈油槽每年更换一次,分别产生槽液废水。项目热处理线生产时槽液约为槽体80%,对槽液进行清槽,根据槽体大小进行计算得,产生脱磷槽废水8.16t/a,淬火油槽废水12.1t/a,防锈油槽废水2.74t/a。 项目设水洗槽4个,槽液更换频率为每月一次,则热处理线水洗槽排水量约为754.56t/a。清洗机废水每周更新一次,废水产生量为214.56 t/a。 表26 前处理水洗排水情况
(二)排水 建设项目职工生活用水量为13500t/a,产污系数按照0.8计算,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0800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到太仓市岳王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热处理线槽液废水和水洗废水一起废水共计1038.12t/a经厂区自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接管到回用到水洗工段中,不外排。 建设项目用排水平衡图见图7。
3、固体废物 按照《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要求确定本项目固体废物情况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对本项目产生的副产物(依据产生来源、利用和处置过程鉴别属于固体废物并且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等进行属性判定。 建设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表见表27、建设项目固废产生情况汇总表见表28、危废产生情况汇总表见表29。
表27 建设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表
*注:种类判断,在相应类别下打钩。 表28 建设项目固废产生情况表
表29 危险废物汇总表
4、噪声 建设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运行时声级值见表30。 表30 建设项目噪声产生情况表
|
种类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名称 |
产生浓度mg/m3 |
产生量 t/a |
排放浓度mg/m3 |
排放速率kg/h |
排放量 t/a |
排放去向 |
|||||||||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 |
冷镦废气 |
VOCS |
50 |
2.7 |
5 |
0.075 |
0.27 |
大气环境 |
|||||||||
防锈油废气 |
VOCS |
0.35 |
0.019 |
0.035 |
0.00053 |
0.0019 |
|||||||||||
淬火油废气 |
VOCS |
25 |
1.35 |
2.5 |
0.038 |
0.14 |
|||||||||||
研磨粉尘 |
颗粒物 |
55 |
1.65 |
1.1 |
0.017 |
0.033 |
|||||||||||
抛丸粉尘 |
颗粒物 |
3.07 |
0.092 |
0.061 |
0.001 |
0.002 |
|||||||||||
清洗机废气 |
VOCS |
16 |
0.567 |
1.6 |
0.024 |
0.057 |
|||||||||||
食堂油烟 |
油烟 |
7.6 |
0.023 |
1.14 |
0.0057 |
0.003 |
|||||||||||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 |
厂房一层 |
VOCs |
— |
0.4526 |
— |
0.12572 |
0.4526 |
||||||||||
厂房二层 |
颗粒物 |
— |
0.18 |
— |
0.09 |
0.18 |
|||||||||||
VOCs |
— |
0.063 |
— |
0.026 |
0.063 |
||||||||||||
水 污 染 物 |
— |
污染物 名称 |
产生浓度mg/L |
产生量t/a |
排放浓度 mg/L |
排放量t/a |
排放去向 |
||||||||||
生活污水 10800t/a |
PH |
6-9 |
— |
6-9 |
— |
太仓市岳王污水处理厂 |
|||||||||||
COD |
400 |
4.32 |
340 |
3.672 |
|||||||||||||
SS |
200 |
2.16 |
140 |
1.512 |
|||||||||||||
NH3-N |
25 |
0.27 |
24 |
0.2592 |
|||||||||||||
TP |
4 |
0.0432 |
4 |
0.0432 |
|||||||||||||
动植物油 |
50 |
0.54 |
20 |
0.216 |
|
||||||||||||
生产废水 1022.8t/a |
pH |
9-11 |
— |
6-9 |
— |
回用至水洗工序 |
|||||||||||
COD |
6246 |
6.388 |
40 |
0.041 |
|||||||||||||
氨氮 |
22.4 |
0.023 |
2.0 |
0.002 |
|||||||||||||
总磷 |
96.3 |
0.098 |
0.4 |
0.00041 |
|||||||||||||
石油类 |
275.43 |
0.282 |
0 |
0 |
|||||||||||||
电离电磁辐射 |
无 |
||||||||||||||||
固体 废物 |
污染物名称 |
产生量t/a |
处理处置量t/a |
综合利用量t/a |
外排量t/a |
||||||||||||
废包装桶、包装袋 |
1.2 |
1.2 |
/ |
0 |
|||||||||||||
金属边角料 |
6 |
6 |
/ |
0 |
|||||||||||||
废切削液 |
0.5 |
0.5 |
/ |
0 |
|||||||||||||
废柴油 |
0.1 |
0.1 |
/ |
0 |
|||||||||||||
实验废液 |
0.3 |
0.3 |
/ |
0 |
|||||||||||||
废油污 |
2 |
2 |
/ |
0 |
|||||||||||||
污泥 |
22.5 |
22.5 |
/ |
0 |
|||||||||||||
浓液 |
15.32 |
15.32 |
/ |
0 |
|||||||||||||
研磨除尘灰 |
1.617 |
1.617 |
/ |
0 |
|||||||||||||
抛丸除尘灰 |
0.09 |
0.09 |
/ |
0 |
|||||||||||||
生活垃圾 |
90 |
90 |
/ |
0 |
|||||||||||||
噪声 |
分类 |
名称 |
数量 |
等效声级dB(A) |
距最近厂界位置m |
||||||||||||
生产设备 |
冷镦设备 |
44台 |
90 |
11(南) |
|||||||||||||
搓牙机 |
59台 |
85 |
11(南) |
||||||||||||||
机加工设备 |
89台 |
85 |
11(南) |
||||||||||||||
研磨机 |
2台 |
85 |
11(南) |
||||||||||||||
抛丸机 |
1台 |
90 |
11(南) |
||||||||||||||
包装设备 |
26台 |
85 |
11(南) |
||||||||||||||
空压机 |
9台 |
85 |
11(南) |
||||||||||||||
主要生态影响: 本项目地块属工业用地,施工期和运营后对周围环境影响程度较轻、影响范围较小,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
|||||||||||||||||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短期影响,主要是建筑机械的施工噪声、扬尘,其次是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待施工结束,其造成的影响将逐渐消失。 7.1.1 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的废水排放主要来自建筑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来自于地基挖掘时的地下水和浇注砼后的冲洗水等,其主要污染因子为 SS,因此可先经简易沉淀设施进行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泼洒。同时应管理好施工队伍生活污水的排放,在施工期工地应设临时公厕,将污水进行收集,达到并应经沉淀澄清处理后,《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网,送沙溪镇岳王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7.1.2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间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交通道路扬尘和房屋装修的油漆废气。 (1)施工扬尘 施工期间产生扬尘的作业主要有土地平整、打桩、开挖、回填、道路浇注、建材运输、露天堆放、装卸和搅拌等过程,如遇干旱无雨季节,在大风时,施工扬尘将更严重。据有关调查显示,施工工地的扬尘主要是由运输车辆行驶产生,与道路路面及车辆行驶速度有关,约占扬尘总量的 60%。在完全干燥情况下,可按经验公式计算:
式中: Q—汽车行驶的扬尘,kg/km·辆; v—汽车速度,km/h; W—汽车载重量,t; P—道路表面粉尘量,kg/m2。 一辆载重 5t 的卡车,通过一段长度为 500m 的路面时,不同表面清洁程度,不同行驶速度情况下产生的扬尘量如表 8-1 所示。 表 8-1 不同车速和地面清洁程度时的汽车扬尘单位:kg/km·辆
由表 8-1 可见,在同样路面清洁情况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而在同样车速情况下,路面清洁度越差,则扬尘量越大。根据类比调查,一般情况下,施工场地、施工道路在自然风作用下产生的扬尘所影响的范围在 100m 以内。 抑制扬尘的一个简洁有效的措施是洒水。如果在施工期内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 4-5 次,可使扬尘减少 70%左右。表 8-2 为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的试验结果。由该表数据可看出对施工场地实施每天洒水 4-5 次进行抑尘,可有效地控制施工扬尘,并可将 TSP 污染距离缩小到 20-50m 范围。 表 8-2 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试验结果单位:mg/m3
施工扬尘的另一种重要产生方式是建筑材料的露天堆放和搅拌作业,这类扬尘的主要特点是受作业时风速大小的影响显著。禁止在大风天气时进行此类作业以及减因此,少建筑材料的露天堆放是抑制这类扬尘的一种很有效的手段。因此,在施工期应对运输的道路及时清扫和浇水,并加强施工管理,配置工地细目滞尘防护网,采用商品混凝土建房,同时必须采用封闭车辆运输,以便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2)采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扬尘应按照规定进行治理,首先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时,就应明确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和要求;其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制定、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按照规定将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向施工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开工前15 日向施工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施工阶段的扬尘排放情况和处理措施,施工时应保证扬尘污染控制设施正常使用,确需拆除、闲置扬尘污染控制设施的,应当事先报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本项目具体的控制施工期扬尘的防治措施主要有: ①工程施工时应当注意一下几点: (一)施工工地周围按照规范设置硬质、密闭围挡。在主要路段、市容景观道路,设置围挡的,其高度不得低于 2.5 米;在其他路段设置围挡的,其高度不得低于 1.8 米。围挡应当设置不低于 0.2 米的防溢座;施工工地内主要通道进行硬化处理。 (二)对裸露的地面及堆放的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进行覆盖; (三)施工工地出入口安装冲洗设施,并保持出入口通道及道路两侧各 50 米范围内的清洁; (四)建筑垃圾应当在 48 小时内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场地内实施覆盖或者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 (五)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平整施工工地,清除积土、堆物,采取内部绿化、覆盖等防尘措施; (六)伴有泥浆的施工作业,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废浆应当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 (七)施工工地应当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 (八)土方、拆除、洗刨工程作业时,应当采取洒水压尘措施,缩短起尘操作时间;气象预报风速达到 5 级以上时,未采取防尘措施的,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九)工程在开挖、洗刨、 道路和地下管线施工除符合以上的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外,风钻阶段,应当采取湿法作业。使用风钻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当采取洒水、喷雾等措施。 ②施工单位在房屋建设施工时,还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一)脚手架外侧应当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拆除时应当采取洒水等措施; (二)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池。土方量在 2 万立方米以上的应当在工地出入口安装自动洗轮装置。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三)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不得高空抛掷、扬撒; (四)闲置 3 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建设单位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工程停工期间,建设单位应当落实好扬尘控制的相关措施; ③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需采取的防尘要求: 运输车辆应当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一)渣土运输车辆还应当持有城市管理部门核发的准运证;运输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出土现场和渣土堆场配备现场管理员,(二)具体负责对运输车辆的保洁、装载卸载的验收工作; (三)运输车辆应当密闭,确保设备正常使用,装载物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 (四)运输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车辆密闭装置的维护,确保设备正常使用,不得超载,装载物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 装卸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单位,应当采取喷淋、遮挡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 ④其他措施: (一)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的堆场和露天仓库,地面应当进行硬化处理;采用混凝土围墙或者天棚储库,配备喷淋或者其他抑尘措施; (二)道路保洁作业,清扫前应当进行洒水、喷雾,每日不少于 2 次。雨天和气温摄氏 4 度以下的天气除外; (三)气象部门发布雾霾天气预警期间,停止平整土地、换土、原土过筛等作业。 (3)油漆废气 室内装修阶段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材料主要是人造板、饰面人造板以及油漆等有机溶剂(主要有溶剂型涂料、溶剂型胶粘剂,水性阻燃剂、防水剂、防腐剂及防虫剂等)等。其主要污染因子为二甲苯和甲苯,此外还有极少量的汽油、丁醇和丙醇等。装修阶段的油漆废气排放周期短,且作业点分散。因此,在装修油漆期间,应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油漆结束完成以后,也应每天进行通风换气一至二个月后才能营业或居住。由于装修时采用的三合板和油漆中含有的甲醛、甲苯、二甲苯等影响环境质量的有毒有害物质挥发时间长,所以营业后也要注意室内空气的流畅。通过采取以上针对性的防护措施后,能够有效降低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大气影响。 7.1.3 声环境影响分析 建筑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车辆,并具备流其特点是间歇或阵发性的,动性、噪声较高的特征。 本工程施工过程使用的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主要属于中低频率噪声,在预测其影响时只考虑其扩散衰减,预测模型为: L2= L1-20lg(γ1/γ2) 式中:L1、L2—距声源、处的等效 A 声级,dB(A); γ1、γ2—接受点距声源的距离,m 由上式可以推算出随距离增加而衰减的量 ΔL= L2- L1=20lg(γ1/γ2),得出噪声衰减的结果见表 8-3;施工机械打桩机、挖掘机、搅拌机等的噪声随距离衰减后的见表 8-4。 表 8-3 施工噪声值随距离衰减的关系
表 8-4施工噪声随距离衰减后的情况
由上表可见,昼间距打桩机 100m 以内为施工机械超标范围,其他施工机械昼间必须在 50 米以外才能达标,夜间在 250m 以外才能达到作业噪声限值,另外,各种施工车辆的运行也将引起道路沿线噪声超标。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污染会影响到周边居民休息等正常生活,为了减轻施工期噪声对项目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例如选液压机械取代燃油机械。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严格按操作规范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用各类机械。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件”的规定,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须,并取得环保部门批准外,严禁在 12:00-14:00、22:00-6:00 期间施工。 (3)采用距离防护措施: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并将其移至距离居民住宅等敏感点较远处,强噪声设备至敏感点距离至少在 100m 以外,同时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 (4)使用商品混凝土,避免混凝土搅拌机等噪声的影响。 (5)采用声屏障措施:在施工场地周围敏感点的地方设立临时声屏障;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建筑物的外部也应采用围挡, (6)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7)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8)在建设地块周边居民作息时间避免使用高噪声设备进行施工作业; (9)详细调查并掌握邻近居民点主要建、构筑物设置情况,及与本项目距离,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工程设计,确保易产生振动施工设备或设置作业区在安全距离以外。 (10)采用预钻孔打桩工艺,钻孔深度不超过桩长的 1/3,同时比最近建筑物的基础埋深深 1m。采用背向被保护建筑物方式进行打桩,群桩宜采取由近而远的打桩顺序,即先打离建筑物较近的桩,后打离建筑物较远的桩。在土质较硬地区打桩,为避免桩难以打入,宜采取先中间后四周的打桩顺序。合理控制沉桩速度和沉桩数量。打桩作业区边界与居民住宅距离不小于 2 倍桩长的范围。 (11)靠近居民点的施工区打桩和夯实过程中,作业区周围设置防震沟,内填松散砂石,可有效阻断地震波能量扩散,阻止土体迁移。 (12)建设与施工单位还应与施工场地周围单位建立良好的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大家的共同理解。若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 15 日内报请环保局批准,并向施工场地周围的居民或单位发布公告,以征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7.1.4 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项目在施工期需挖土、运输土、运输各种建筑材料(如砂石、水泥、砖、木材等),工程完工后,也会残留一些废建筑材料。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实行标准施工、规划运输,将建筑垃圾送至环保指定地点处理,不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制造新的“垃圾堆场”、造成水土流失,不然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很大的影响。其次,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也要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处理。 总之,项目施工期对环境产生的上述影响均为短期的,项目建成后,影响即自行消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只要切实落实对施工产生的扬尘、噪声、固废的管理和控制措施,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将得到有效控制,本项目施工期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
|||||||||||||||||||||||||||||||||||||||||||||||||||||||||||||||||||||||||||||||||||||||||||||||||||||||||||||||||||||||||||||||||||||||||||||||||||||||||||||||||||||||||||||||||||||||||||||||||||||||||||||||||||||||||||||||||||||||||||||||||||||||||||||||||||||||||||||||||||||||||||||||||||||||||||||||||||||||||||||||||||||||||||||||||||||||||||||||||||||||||||||||||||||||||||||||||||||||||||||||||||||||||||||||||||||||||||||||||||||||||||||||||||||||||||||||||||||||||||||||||||||||||||||||||||||||||||||||||||||||||||||||||||||||||||||||||||||||||||||||||||||||||||||||||||||||||||||||||||||||||||||||||||||||||||||||||||||||||||||||||||||||||||||||||||||||||||||||||||||||||||||||||||||||||||||||||||||||||||||||||||||||||||||||||||||||||||||||||||||||||||||||||||||||||||||||||||||||||||||||||||||||||||||||||||||||||||||||||||||||||||||||||||||||||||||||||||||||||||||||||||||||||||||||||||||||||||||||||||||||||||||||||||||||||||||||||||||||||||||||||||||||||||||||||||||||||||||||||||||||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废气主要为冷镦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热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防锈油废气、研磨粉尘、抛丸粉尘、清洗机废气;天然气供热产生的燃烧废气、食堂油烟废气。 (一)废气排放情况 (1)冷镦废气G1 在冷镦工序中,由于物料与模具之间挤压等产生热量,使得项目润滑使用的冷镦油会产生少量的挥发形成废气,污染因子以VOCS统计,产生情况类比同类型企业约为冷镦油使用量的1%左右,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项目使用的冷镦油中约有300t/a用于冷镦工序,因此该部分废气的产生量为3t/a,产生时间以3600h/a计。建设项目冷镦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集气罩补集率为90%,油烟净化装置去除效率为90%,风量为15000m3/h。未补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淬火油废气G4 由于淬火和回火温度较高,热处理工序产生油雾,热处理回火过程中由于工件表面附着有淬火油亦产生油雾。淬火油一般在高温下分解为烃类、酯类等单体,因此污染因子以 VOCs 计。项目淬火油用量约15t/a。根据同类项目类比分析,淬火油废气产生量约为淬火油用量的10%。故油雾产生量约1.5t/a,产生时间以3600h/a计。通过静电油烟净化器进行收集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P2)排放。,收集效率为 90%,处理效率为 90%,风机风量为15000m3/h。 因此淬火油废气VOCS有组织排放量为0.14t/a,无组织排放量为0.15t/a。
(3)防锈油废气G5 本项目使用防锈油对工件进行防锈处理,防锈油由油溶性缓蚀剂、基础油和辅助添加剂等组成,本项目年用防锈油7.2t/a,产生时间以3600h/a计,采用槽浸的方式,过程中产生防锈油雾,根据同类项目类比,本项目防锈油雾以 VOCs 计,产生量为防锈油用量的0.3%计算,则产生量约为0.0216t/a,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3)排放,收集效率为 90%,风机风量为 15000m3/h,去除效率为 90%,VOCs 有组织排放量约为0.0019t/a,无组织排放量为 0
(4)研磨粉尘G2-1 在搓牙滚牙后10%(1830t)的工件需要进入研磨机进行研磨,去除零件氧化皮以及边角毛刺的工艺,根据同类项目进行类比,研磨粉尘产生量为原料的 0.1%,则本项目研磨粉尘产生量为1.83t/a,产生时间以2000h/a计,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P4)排放,收集效率为90%,风机风量为8000m3/h,去除效率 98%,因此研磨粉尘有组织排放量为 0.033t/a,无组织排放量为0.18t/a。 (5)抛丸粉尘G2-2 在搓牙滚牙后5‰(92t)的工件需要进入抛丸机进行抛丸,本项目抛丸工段封闭进行,抛丸机自带布袋除尘器,根据同类项目进行类比,抛丸粉尘产生量为原料的 0.1%,则本项目抛丸粉尘产生量为 0.092t/a,产生时间以2000h/a计,风机风量为8000m3/h,密闭收集效率为100%,去除效率90%,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P4)排放,粉尘排放量为0.002t/a。
(6)清洗机废气G3 超声波清洗机去除零件表面的油脂,超声波自动清洗过程中,清洗剂和防锈剂中有少量有机气体挥发出来,以VOCS计。根据同类项目进行类比,以清洗剂和防锈剂总量的1%计算,则本项目清洗废气VOCS的产生量为0.63t/a,产生时间以2400h/a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5)排放,收集效率为 90%,风机风量为 15000m3/h,去除效率为 90%,则VOCS有组织排
(7)食堂油烟废气 本项目每天就餐人数为 300 人。参考《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人均食用油消耗量以 10g/d 计,则本项目食堂消耗量为食用油 3kg/d,全年工作日为 300 天,即食堂消耗量为食用油 0.9t/a。油的平均挥发量为总耗油量的2.5%计,主要污染物油烟产生量为0.023t/a(每天运作2h,引风量5000 m3/h),产生速率为0.038kg/h,产生浓度为7.6mg/m3,产生时间以600h/a计。食堂油烟经高压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屋顶排放。高压静电油烟净化器内部装有独特的油类碰吸单元,油烟经过净化器,在高压等离子电场的作用下,将微小的油颗粒与气体进行电离荷电,带电的微小离子(油颗粒)被吸附单元所收集,并流入和沉积到净化器的储油箱内,烟尘内的有害气体,被电场内所产生的臭氧所杀菌,并去除了异味,有害气体被除掉,油烟去除效率可大于85%。则油烟排放量约 0.003t/a,油烟排放浓度约为1.14mg/m3,可以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要求。 (四)全厂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排放分三层: (1)厂房一层为:①冷镦废气的集气罩未捕集的废气0.3t/a,污染物因子为VOCS,产生时间3600h/a。②防锈油废气的集气罩未捕集废气0.0026t/a,污染物因子为VOCS,产生时间3600h/a。③热处理线集气罩未捕集废气0.15t/a,污染物因子为VOCS,产生时间3600h/a。 (2)厂房二层为:①研磨粉尘集气罩未捕集的粉尘0.18t/a,污染物因子为颗粒物,产生时间2000h/a;②超声波清洗废气的集气罩未捕集的废气VOCS0.063t/a,产生时间2400h/a; 废气预测源强:建设项目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具体源强详见表7-2、7-3。 表7-2 建设项目有组织废气源强一览表
表7-3 建设项目无组织废气源强一览表
预测结果见表7-4、表7-5。 表7-4 建设项目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预测结果一览表
表7-5 建设项目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预测结果一览表
表7-6 建设项目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预测结果一览表
表7-7 建设项目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预测结果一览表
表7-8 建设项目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预测结果一览表
表7-9 建设项目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预测结果一览表
表7-10 建设项目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预测结果一览表
表7-11 建设项目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预测结果一览表
表7-12 建设项目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预测结果一览表
由大气污染物预测结果可见,建设项目投产后各污染物排放的最大占标率均<10%;各污染物下风向最大浓度均小于标准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等级。 (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建设项目通过环境影响预测可得项目各类废气(包括有组织废气及无组织废气)点源及面源的污染物下风向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均能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周围大气环境功能结构。 (三)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及卫生防护距离的设置 建设项目采用环境保护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的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各无组织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出的距离是以污染源中心为起点的控制距离,并结合厂区平面布置图,确定控制距离范围,超出厂界以外的范围,即为项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 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建设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无超标点,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4)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各类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按下式计算:
式中:Cm—标准浓度限值; L—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 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根据该生产单元面积S(m2)计算,r=(S/π)1/2; 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Qc—工业企业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达到的控制水平。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见表7-7,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见表7-8。 表7-7 卫生防护距离的计算系数
表7-8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
按照计算结果并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中的相关规定,“当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有害气体的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值在同一级别时,该类工业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级别应提高一级”。本项目以厂界为执行标准,厂界外应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目前无居民点,以后亦不得在此范围内新建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2、水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10800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到太仓市岳王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热处理线废水和清洗机废水共1038.12t/a经厂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1022.8t/a回用到水洗工序,15.32t/a浓液委外处置,生产废水零排放。 建设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31。 表31 建设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二)热处理线废水、清洗机产生的废水由厂区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可行性分析
工艺流程简介: 1、 工艺流程的确定 废水处理工艺的选择直接关系到废水处理站建设投资、运行成本的高低,废水站回用水水质、运行管理是否方便可靠。本项目工艺的选择宗旨是:借鉴我单位已完成汽配废水项目的经验及对其它相关行业所采用工艺分析后进行总结;同时结合现有废水处理工艺最新进展,采用投资省、占地少,有利于长期运行管理的工艺。 根据对该厂废水的分析,确立了“隔油→混凝沉淀→AO生化→过滤→软化→蒸发→回用”工艺主链(详图见工艺框图)。此工艺流程具有以下显著优点: (1)隔油调节池 工业废水其水质水量随时变化,波动较大,设置调配池,保证了不同浓度的废水均匀混合,使得水量水质均衡稳定,使后续物化处理能连续稳定的运行。另外革除废水中表面浮油,保证还段工艺正常运行。 通过混凝沉淀系统去除废水中大量油、磷及COD等污染物。主要参数:混凝池、絮凝池、沉淀池、PH回调池组成。 主要有厌氧池、好氧池、沉淀池组成。 厌氧池主要作用为污水中的有机物被厌氧细菌分解、代谢、消化,使得污水中的有机物含量大幅减少,同时将污水中大分子分解为小分子,为后端好氧池彻底分解有机物做准备。 好氧池厌氧池出水能在相当的程度上去除COD,但不能达到回用标准,好氧池是对厌氧池出水的必要的后续处理,污水中的有机物与污泥中的微生物经充分接触、吸附、氧化反应后,降解生成水和二氧化碳,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好氧处理亦是本处理系统一个重要的处理单元。 生物接触氧化工艺采用固定式生物填料作为微生物的载体,生长有微生物的载体(聚丙烯)淹没在水中,曝气系统为反应器中的微生物供氧,由于生物接触氧化法的微生物固体生长于生物填料上,克服了悬浮活性污泥易于流失的缺点,在反应器中能保持很高的生物量。其主要工艺特点: (1)生物接触氧化法对冲击负荷和水质的耐受性强,运行稳定。 (2)生物接触氧化法容积负荷高,占地面积小,建设费用较低。 (3)生物接触氧化法污泥产量较低,无需污泥回流,运行管理简单,不会产生污泥膨胀。 因而,生物接触氧化法近年在污水处理上被广泛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法停止运行后,重新运行启动快,对企业因节假日和设备检修停止生产无污水排放对生物处理效果的影响较小。 废水经生化处理后进入沉淀池去除生物接触氧化过程中脱落的生物膜,并进一步去除污染物。 一沉池主要作用是泥水分离,好氧池出水自流至一沉池,污泥沉淀至底部,上清液自流至脱色池,对污水进一步脱色处理,沉淀池内的污泥同时部分又要回流至缺氧和好氧池内,补充一定的污泥浓度,提高微生物的抗冲击负荷能力。 是目前水处理中最为常用的过滤系统,其处理效果好、占地面积小、管理方便。 软化是为了后端蒸发器降低硬度而配置的设备。 蒸发器是广泛应用于化工化学、制药行业、VC行业、生物工程及电厂脱硫浓缩结晶回收等领域,目前国内生产的蒸发设备主要操作形式为人工监测、手动和自动操作控制,蒸发器的操作参数控制的关键是控制蒸发器内不同区段的液位高低、物料流量和各效的蒸发温度与压力是否在合理的设计范围之内。 本套装置主要由蒸发室(加热室)、分离室、冷凝器、热泵、真空泵、物料循环泵、电控箱、工作台及所有管路、阀门组成。 热泵: 生蒸汽由蒸汽喷射泵将蒸发器中产生的二次蒸汽抽吸并压缩,与生蒸汽混合从而使低品位的二次蒸汽变为高品位的加热蒸汽再次利用,使生蒸汽消耗大大降低,例如单效热泵蒸发的蒸汽消耗可达到双效甚至三效的水平。热泵蒸发尤其适用于热敏性物料、沸点升高值小的物料和能够提供高压蒸汽的场合。喷射式热泵稍加变化还可用作过热蒸汽变为饱和蒸汽的装置。 设置污泥浓缩池,贮存来自沉淀池中的污泥,泵至压滤机压滤脱水处理,泥饼外运处理,滤液回到调配池。 2、 污泥处理工艺的选择 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污染物含量较高,若不经妥善处理和处置将造成二次污染,必须进行必要的污泥处理和处置。 国家GBJ14-9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规定:污泥处理流程应根据污泥的最终处置方法选定。目前国内外废水厂污泥最终处置和利用的常用方法有直接农用、堆肥、卫生填埋、焚烧、干化、填海以及经必要的处理后作建材利用等几种途径。在本工程中物化部分、生化部分污泥经过重力浓缩、机械压滤后直接外运到专门的固废公司进行处理。 污泥处理工艺流程图如下:
污泥脱水采用目前国内外普遍采用的板框压滤机作为污泥脱水设备,具有处理量大、脱水率高的特点。污泥量根据废水处理的主体工艺不同,而有所差别,但污泥处理的工艺路线相同,只是处理构筑物和设备容量不同。 表33 热处理线废水污水站废水处理情况
建设项目前处理生产废水共1038.12t/a,即3.5t/d,而公司拟设置的污水处理站的运行负荷为5t/d,因此,可以满足建设项目的水量需要。 (三)生活污水接管可行性分析 岳王污水厂的设计进水水质:COD≤500mg/L、BOD5≤200 mg/L、SS≤250 mg/L、总氮≤55 mg/L、氨氮≤45 mg/L、总磷(以P计)≤5.0 mg/L、pH值:6-9、BOD5:COD≥0.4、污水水温:10℃~25℃。进水条件另有下列规定:①一期建设规模1万吨/日,二期建设规模1万吨/日,均已竣工建成。设计工业废水量大于50%,小于80%,其余为生活污水。②收水范围内接管排入本项目处理的废水由各企业自行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污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③收水范围内居民生活污水达接管标准后排入污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④所有接管废水中未在以上进水水质指标中列出指标的其他污染物均按要求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一级标准后方可接管。污水厂的设计排水水质: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浓度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072-2018)表1中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浓度限值要求,DB32/T1072-2018中未列入项目(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要求。各项指标排放浓度如下:COD≤50mg/L、BOD5≤10 mg/L、SS≤10 mg/L、总氮≤15 mg/L、氨氮≤4(6) mg/L、总磷(以P计)≤0.5 mg/L、动植物油≤1 mg/L,尾水达标排放至千步泾,最终汇入杨林塘。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的生活污水量约36吨/日,约占污水厂处理能力的0.18%,同时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水中各类污染物浓度均低于接管标准,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入运行,污水主管网已经铺设到项目所在地。由此可见,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接管进入岳王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是可行的。 建设项目排放口设置需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环控[97]122号)有关排水体制的规定设置。 因此,建设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 (一)固体废物处置方式及去向 项目产生的固废可以分为以下三大类: (1)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抛丸粉尘除尘灰,外卖处理;研磨粉尘除尘灰,环卫清运。 (2)一般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处理。 (3)危险废物:对照最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本项目产生的工业有害废物主要有:废包装桶及包装袋、废切削油、废柴油、实验废液、浓液、污泥,按照相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具体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评价见表34。 表34 建设项目固废处置情况
(二)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1)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等规定要求,各类固体废物按照相关要求分类收集贮存。包装容器符合相关规定,与固体废物无任何反应,对固废无影响。同时本项目在一般固废场所采取防火、防扬散、防流失措施,危险废物堆放场所采取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后,贮存场所发生泄漏等概率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运输过程的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产生于机械加工区,危险废物产生后放入专门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或防漏胶袋中,由带有防漏托盘的拖车转运至危废暂存间内,转运过程中由于人为操作失误造成的容器倒翻、胶袋破损等情况时,泄漏的液体大部分会进入托盘中,极少情况下会出现托盘满溢泄漏情况,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企业应加强培训和管理。此外本项目危险废物产生地点距离危废暂存间距离较近,因此企业在加强管理的情况下,转运过程中出现散落、泄漏概率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散落、泄露,容易腐化设备、产生恶臭,污染运输沿途环境,若下渗或泄露进入土壤或地下水,将会造成局部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因此在运输过程中加强管理的情况下,发生散落、泄露事故概率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委托利用或者处置的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国家危险固废名录》(2016),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不自行处置。 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危废处置能力以及项目意向处置单位情况见下表: 表35 建设项目周边危废处置能力及意向处理表
由表中可以得到,本项目产生的危废在项目周边范围内有较多的处置量,周边危废处置能力较强且运输距离较近,可以保障本项目的危废处理稳定、有序进行,从而做到危险固废无害化处理,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 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需建设专门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筑面积50m2,并做好防风、防雨淋、防晒、防渗等“四防”污染防治措施,在该情况下,项目危险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1)贮存场所(设施)污染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应尽快送往委托单位处理,不宜存放过长时间,确需暂存的,应做到以下几点: a贮存场所应符合GB18597-2001规定的贮存控制标准,有符合要求的专用标志。 b贮存区内禁止混放不相容危险废物。 c贮存区考虑相应的集排水和防渗设施。 d贮存区符合消防要求,如在室外需搭建专门的防风、防雨、防晒的房子。 e贮存容器必须有明显标志,具有耐腐蚀、耐压、密封和不与所贮存的废物发生发应等特性。 f基础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一览表: 表36 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
通过该系列措施后对危险废物进行有效贮存是可行的。 (2)运输过程的污染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运输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a危险废物的运输车辆须经主管单位检查,并持有有关单位签发的许可证,负责运输的司机应通过培训,持有证明文件。 b承载危险废物的车辆须有明显的标志或适当的危险符号,以引起注意。 c载有危险废物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时,需持有运输许可证,其上应注明废物来源、性质和运往地点。 d组织危险废物的运输单位,在事先需作出周密的运输计划和行驶路线,其中包括有效的废物泄露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通过该系列措施后对危险废物的运输是可行的。 (3)委托利用或者处置的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项目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不自行处置,在项目建设试运行过程中须履行相应的环保“三同时”手续,及时签订危废委托处置合同并向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及时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废进行无害化委托处理,通过该系列措施后对危险废物的处置是可行的。 (四)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要求 本环评要求企业落实以下几点要求: a、对危险固废堆场区域设立监控设施,危废堆场周围应设置围墙或者防护栅栏,与周边区域严格分离开,并按GB15562.2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现场需配置安全防护服装与工具、通讯设备、照明设施等; b、对固废堆场进行水泥硬化,并采取严格的、科学的防渗措施; c、加强固废管理,固废堆场中一般固废与危险固废的堆放位置应在物理上、空间上严格区分,确保污染物不在一般固废与危险固废间转移;危险固废及时入堆场存放,并及时通知协议处理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d、严格落实危险固废转移台账管理,做到每一笔危险固废的去向都有台账记录,包括厂区内部的和行政管理部门的。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均有合理的处理途径,不会产生二次环境污染。 4、声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为冷镦机(44台)、搓牙机(59台)、机加工设备(89台)、研磨机(2台)、抛丸机(1台)、包装设备(26台)、空压机(9台),均位于室内。对该部分高噪声设备加设减震底座、减震垫,设计隔声达10dB(A)以上,同时厂房隔声可达15dB(A),总体消声量为25dB(A)。对风机加不锈钢隔声罩,设计隔声达10dB(A)以上,同时厂房隔声可达15dB(A),总体消声量为25dB(A)。 根据全厂设备布置情况,对噪声的影响值进行预测,计算过程如下: (1)声级的计算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Ai——i声源在预测点的A声级,dB(A); T——预测计算的时间段,s; ti——i声源在T时段内的运行时间,s。 (2)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Leq)计算公式: Leq=10lg(100.1Leqg+100.1Leqb)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eqb——预测点的背景值,d。 (3)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考虑减震、隔声和距离衰减,预测关心厂界受到的噪声影响,预测结果见表37。
表37 建设项目噪声影响预测结果
通过减震、隔声和距离衰减,建设项目主要高噪声影响值为东厂界37.5dB(A)、南厂界47.6dB(A)、西厂界44.2dB(A)、北厂界39.6dB(A),建设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噪声值≤65dB(A)、夜间22:00—6:00不生产。因此,建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保护具体对策措施如下: (1)采购风机等设备时对供应商提出噪音控制要求,尽可能选用低噪音的设备。 (2)根据生产工艺和操作等特点,将主要机加工设备操作间设隔音设施,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或配备基础减振设施;对较高噪音设备放空点设置消音器。 (3)合理布局,将噪声设备集中布置、集中管理、远离办公生活区,并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周边以绿化带防护,充分利用距离衰减和草丛、树木的吸声作用降噪,减小对外环境的影响。 除上述措施外,项目噪声通过树木绿化、距离衰减等亦可得到一定程度的降低。环境影响预测表明,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噪声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3类标准。 5、布局合理性分析 鸿基(伟业)苏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批租沙溪镇岳王科技创新产业园46.82亩土地来进行项目建设,新建厂房,该厂房分为三层,一层为冷镦区、热处理区、搓牙区,二层为机加工区、清洗区、包装区,三层为模具加工区,分区明确,因此,整个厂区布置合理。 6、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 本项目的生产设备与生产工艺具有一定的先进性,选取的原料以及生产的产品均符合清洁生产原则,通过严格的生产管理,和国内同类型企业相比,本项目万元产值物耗、能耗指标较低,污染物排放量较少,本项目属于行业清洁生产企业,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及应急措施 经重大危险源辨识,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定为二级。经源项分析,本项目的最大可信事故设定为设备故障、操作不当,生产过程中参数控制不当造成废气处理装置出现故障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经类比确定其最大可信事故概率为1.2×10-6。经预测分析,废气事故排放时,污染物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造成较大影响,但是较正常排放的情况来看,污染物的增加值有较大增幅,故本项目需采取措施尽可能杜绝事故排放的情况发生。 本项目新建一个池容为160m3 的消防尾水池。当发生火灾时,在组织灭火的同时迅速切断厂区内排水管网与外界的联通,即可基本上将消防废水滞留在厂区内,待火灾过后,再将此废水交由厂内污水站进行处理,可以避免消防废水对外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一)风险管理防范措施 设计、建造、施工安装要科学、合理、保证质量,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规范和标准,同时管理要跟上,提高管理和操作人员的素质和水平,把好设计、设备选购、建造和施工安装的关。 (1)厂区内现有的风险防范措施 据调查,目前厂区内各个厂房之中存放有灭活器102个,消防栓20来个,在火灾发生时可以第一时间采取应急灭火措施,防止火势的进一步扩大。 (2)项目物质贮存安全防范措施 建设项目化学品库位于厂房东侧危险品仓库,主要存放药剂和试剂,尺寸规格为20m3左右,根据物质判别以及生产要素判定,项目无重大风险源。项目原辅材料中易燃物质较少,但仍需在贮存过程采用专门的仓库存放,操作人员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定期做好设备、厂房的巡检记录,定期对全厂进行隐患排除,并做好相应记录。同时设置专职或兼职人员定期对厂房内的灭火器、消火栓等进行检查、巡视,确保应急物资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并做好相应的检查、巡视记录。 (3)选址、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 总图布局考虑运输、消防和环保要求。厂区道路按城市型布置,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主要建筑物周围的道路按环形布置,符合运输和消防要求。 项目位于太仓市沙溪镇岳王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建设用地为工业用地,周围均为厂房、工业用地以及空地,项目地污水集中处理、集中供电、供水,区域范围内配套的危废处置厂家处置能力充足,满足项目危险废物处置的要求,且项目地周围交通方便,便于运输,利于本项目的建设及发展,可见项目在选址地建设是较为适宜的。 根据总图设计,厂区布置有生产区、仓储区等,厂区总平面布置根据厂内生产装置及安全、卫生要求合理分区,分区内部和相互之间保持一定的通道和间距; 总图布置的建筑防火间距严格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设计。 项目在建筑工程设计上充分考虑安全方法措施,减少使用化学品对周围环境 造成的环境风险: ① 建筑设计严格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进行设计。 ② 建筑物间的防火间距按要求设置,主要建筑周围的道路呈环形布置,厂区内所有架空管道和连廊的最低标高大于4.5m,保证消防车辆畅通无阻。 ③生产车间和各物料储存仓库设计有通风系统。 ④为了防止泄漏、火灾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失,厂内设计有完整、高效的消防报警系统,整个系统包括感烟系统、应急疏散系统、室内外消防装置系统、排烟系统和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4)工艺技术设计安全防范措施 本工程车间、部门建筑物火灾危险类别为丁、戊类,根据建筑防火等级,按照二级耐火等级标准设计,选用适当的建筑结构形式。并且建筑物内外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总图布局保证必要的消防间距。 对存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均采用防爆电机和防爆电气,并设必要的监控报警器。在厂区内各交通道路均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车间通道以不同的颜色标出,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厂房内设置必要的安全出口,以保障人员及物流通道顺畅,并符合劳动安全卫生要求。 (5)电气、电讯安全防范措施 根据环境特点,选用相应防护等级的电气设备,各种电压等级电气设备的安全净距,均不小于有关规程要求的最小净距,电气的隔离开关与相应的断路器接地刀闸之间,按“五防”要求,装设损伤闭锁装置以提高安全性。 厂房在屋顶上安装避雷针以防直击雷,可利用复合压型钢板的金属屋面(钢板厚度>0.6mm)作接闪器,利用建筑物钢柱和钢砼柱内主钢筋为引下线,利用建筑物基础内的钢筋作接地装置。 设备的保护接地、电气安全接地及防雷接地采用共用接地装置,联合厂房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姆,对所有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管道等进行等电位联结。 低压配电接地形式采用TN-S系统。 使用插座供电设备设置漏电保护;各建筑物主要出口处设应急照明。电气设备及灯具按危险场所性质采用防暴型、密闭型等。 (6)强化安全生产和管理 除去以上措施以外,还应在管理上设置专业安全卫生监督机构,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措施,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培训上岗,绝不容许引入不安全因素到生产作业中去。 加强监测,杜绝意外泄漏事故造成的危害。采用密封性能良好的阀门、泵等设备和配件;在防爆区域内使用的电气等设备,均需采用相应防爆等级的防爆产品。 贯彻执行密闭和自动控制原则,在输送化工物品过程中均采用自动控制和闭路电视进行巡视控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在生产区、储存区明火作业。 (7)全厂废气处理设施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平时应加强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系统的维修保养,及时发现处理设备的隐患,并及时维修,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建立健全的环保机构、配置必要的监测仪器,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对废气处理实行全过程跟踪控制。 本项目对废气治理措施应设置备用的废气治理措施,在常用处理设施出现故障的情况下可采用处理设施进行处理,防止因此造成废气的事故性排放。 (8)应急物资配备要求 ①医疗救护仪器、药品:配备了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急救箱、折叠式担架。 ②个人防护装备器材:安全帽,宽视野型护目镜,化学防护服,过滤式防毒面具、防酸手套、高筒雨靴等若干。 ③消防资源:根据企业原辅材料和产品理化性质,公司需配灭火器若干,消防栓若干, ④应急交通工具:由公司办公室统一配备应急交通工具,包括运输车辆、叉车、吊车、灭火车、电瓶车和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二)事故应急预案 本报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导则HJ/T169-2004》的要求,对建设单位提出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如下: 表5‑5 应急预案内容
(三)应急监测 企业应编制事故应急环境监测方案。以下事故应急监测将在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时,启动应急预案,并与区域应急预案衔接,由建设单位应急工作负责人员与太仓市环境监测站取得联系,实施事故应急监测,对部分因子将委托太仓市环境监测站实施监测。应急监测点位及频次见表5-6。
8、污染物排放汇总 建设项目全厂污染物排放汇总见表38。 表38 建设项目全厂的染物排放量汇总 单位:(t/a)
建设项目申请的总量控制或考核量为: (1)废气:总量控制因子(有组织+无组织),粉尘0.215t/a,VOCS 0.9845t/a。 (2)废水(生活污水):总量控制因子,COD 3.672t/a,氨氮0.0389t/a;总量考核因子,SS 1.512t/a,总磷0.0432t/a,动植物油0.216 t/a; 废水(生产废水):总量控制因子,COD0.041t/a,氨氮0.002 t/a;总量考核因子,总磷0.00041t/a。 (3)固废:零排放。 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报太仓市环保局核批后执行;水污染物最终排放量纳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总量范围内,报请太仓市环保局审批后实施。 9、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投资估算及“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39。 表39 环保投资与“三同时”一览表
10、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1)、环境管理 工厂环境保护工实行厂长责任制,具体环保工作由设置专业部门主管,其职责为厂区内污染物治理的日常管理,定期汇集治理监测结果,制定环保发展规划,向职工宣传教育环保知识等,定员为:废气治理措施设操作管理人员3名。 环境管理机构主要职能是研究决策本公司环保工作的重大事宜,并负责公司环境保护的规划和管理以及环境保护治理设施管理、维修、操作,是环境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根据公司规模、性质、特点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全公司环保规划和环境方针,并负责以多种形式向相关方面宣传。负责获取、更新使用于本企业的与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负责把适用的法律、法规发放到相关部门。协助各车间制定车间的环保规划,并协调和监督各单位具体实施。负责制定和实施公司的年度环保培训计划。负责公司内外部的环境工作信息交流。监督检查各部门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尤其是了解除尘装置、污水处理设备运等设备的运行状况。监督检查各生产工艺设备的运行情况。负责对新、改、本项目环保工程及其“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环境监测、数据分析、验收评估。负责应急计划的监督、检查;负责应急事故的协调处理;指导各单位对环保设施的管理;指导各单位应急与预防工作;对公司范围内重点危险区域部署监控措施。负责公司环境监测技术数据统计管理。负责全公司环保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组织实施全公司环境年度评审工作。负责公司的环境教育、培训、宣传,让环境意识深入职工心中。 (2)环境监测 项目运营期应定期对环境进行监测,具体监测计划见下表。 表40 建设项目运营期监测计划一览表
11、竣工验收监测计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国家、省、市以及地方的环保要求,项目在正式生产前申报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监测计划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各生产装置的实际生产能力是否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2)按照“三同时”要求,各项环保设施是否安装到位,运转是否正常。 (3)在厂区下风向布设厂界无组织监控点。监测因子为粉尘,监测项目为厂界浓度。 (4)各废气有组织排放口采样监测。 (5)监测因子为:P1排气筒:VOCS;P2排气筒:VOCS;P3排气筒:VOCS;P4排气筒:颗粒物;P5排气筒:VOCS;监测项目为:废气量、各装置进出口浓度、尾气排放最终浓度。 (6)厂界噪声布点监测,布点原则与现状监测布点一致。 (7)固体废物的处置情况。 (8)卫生防护距离的核实确定。 (9)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核算,各指标是否控制在环评批复范围内。 12、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1)污水排放口 根据江苏省环保厅《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厂区的排水体制必须实施“雨污分流”制,全厂应设置污水排放口一个,雨水排放口一个。 (2)废气排口 本项目设置5个废气排口。废气排口应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进行设置,达到标准要求高度,并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或搭建采样平台;在排气筒附近醒目处设置环保标志牌。 (3)固定噪声污染源扰民处规范化整治 应在高噪声源处设置噪声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4)固体废弃物储存(处置)场所规范化整治 本项目依托现有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对公司产生的废物收集。 ①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要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防雨、防洪水。 ②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及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在醒目处设置一个标志牌。 ③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边界采用墙体封闭,并在边界各进出路口设置明显标志牌。 |
内容类型 |
排放源(编号)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大气 污染 物(有组织) |
冷镦油废气G1 |
VOCS |
静电油烟净化器+15米排气筒P1 |
建设项目排气筒排放的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下风向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均能达到相关标准要求。不会改变周边大气环境功能。具体预测结果详见专项分析。
|
淬火油废气G4 |
VOCS |
静电油烟净化器+15米排气筒P2 |
||
防锈油废气G5 |
VOCS |
静电油烟净化器+15米排气筒P3 |
||
研磨粉尘G2-1 |
颗粒物 |
静电油烟净化器+15米排气筒P4 |
||
抛丸粉尘G2-2 |
颗粒物 |
静电油烟净化器+15米排气筒P4 |
||
清洗机废气G3 |
VOCS |
静电油烟净化器+15米排气筒P5 |
||
食堂油烟 |
油烟 |
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屋顶排放 |
||
大气 污染 物(无组织) |
厂房一层 |
VOCs |
无组织排放 |
|
厂房二层 |
颗粒物、VOCs |
无组织排放 |
||
水 污 染 物 |
生活污水 |
PH |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太仓市岳王污水处理厂 |
达标接管 |
COD |
||||
SS |
||||
NH3-N |
||||
TP |
||||
动植物油 |
||||
生产废水 |
pH |
经企业自建污水站处理达接管标准后回用至水洗工序 |
达标接管 |
|
COD |
||||
SS |
||||
石油类 |
||||
固 体 废 物 |
危险废物 |
废包装桶及包装袋、废油污、实验废液、废切削油、废柴油、污泥、浓液 |
委托处置;环卫清运(废抹布) |
100%处置,“零”排放 |
一般工业固废 |
金属边角料、除尘灰 |
外卖、环卫清运 |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垃圾收集桶若干,环卫部门清运 |
||
噪 声 |
生产设备 |
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消声 |
厂界达标 |
其它 |
无
|
|||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无 |
结论 建设项目由鸿基伟业(苏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投资75000万元批租太仓市沙溪镇岳王科技创新产业园土地46.83亩进行建设。建设项目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模具的生产、加工和销售。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汽车零部件及配件25亿件、模具1000套的生产规模。 1、厂址选择与规划相容 建设项目批租太仓市台资科技创新产业园土地进行建设,根据项目附件不动产证的用地性质表明,本项目选址用地为工业用地。 太仓市沙溪镇台资科技创新产业园区四至范围为:东至陆璜公路,南至苏昆太高速,西至岳鹿公路,北至新港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31222平方米。建设项目用地属工业用地。太仓台资科技创新产业园的产业定位为:电子信息,精密机械、汽车配件、现代物流和轻工等产业。本项目主要生产模具、机械零部件及配件,因此符合太仓台资科技创新产业园产业定位。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城市发展用地规划和总体规划。 2、与相关产业政策相符 建设项目不属于国务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苏政办发[2013]9号文)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中所列禁止、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5月1日起执行)第四十三条指出: 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 (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 (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 (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 (七)围湖造地; (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5月1日起执行)第四十六条指出:太湖流域二、三级保护区内,在工业集聚区新建、改建、扩建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改建印染项目,以及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现有企业在不增加产能的前提下实施提升环保标准的技术改造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在实现国家和省减排目标的基础上,实施区域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减量替代。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建、扩建项目新增的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应当从本区域通过产业置换、淘汰、关闭等方式获得的指标中取得,且按照不低于该项目新增年排放总量的1.1倍实施减量替代;战略性新兴产业改建项目应当实现项目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减少,印染改建项目应当按照不低于该项目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的二倍实行减量替代;提升环保标准的技术改造项目的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减少幅度应当不低于该项目原年排放总量的百分之二十。前述减少的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不得用于其他项目。具体减量替代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制定。 本项目位于三级保护区内,不属于禁止类项目,不设置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经核实确认之后项目没有含氮、磷的生产废水产生,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至生产。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既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又符合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3、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有组织废气废气 (1)冷镦废气 在冷镦工序中,由于物料与模具之间挤压等产生热量,使得项目润滑使用的冷镦油会产生少量的挥发形成废气,污染因子以VOCS统计,产生情况类比同类型企业约为冷镦油使用量的1%左右,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项目使用的冷镦油中约有300t/a用于冷镦工序,因此该部分废气的产生量为3t/a,产生时间以3600h/a计。建设项目冷镦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集气罩补集率为90%,油烟净化装置去除效率为90%,风量为15000m3/h。未补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因此冷镦废气VOCS有组织排放量为0.27t/a,无组织排放量为0.3t/a。 (2)淬火油废气 由于淬火和回火温度较高,热处理工序产生油雾,热处理回火过程中由于工件表面附着有淬火油亦产生油雾。淬火油一般在高温下分解为烃类、酯类等单体,因此污染因子以 VOCs 计。项目淬火油用量约15t/a。根据同类项目类比分析,淬火油废气产生量约为淬火油用量的10%。故油雾产生量约1.5t/a,产生时间以3600h/a计。通过静电油烟净化器进行收集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P2)排放。,收集效率为 90%,处理效率为 90%,风机风量为15000m3/h。 因此淬火油废气VOCS有组织排放量为0.14t/a,无组织排放量为0.15t/a。 (3)防锈油废气 本项目使用防锈油对工件进行防锈处理,防锈油由油溶性缓蚀剂、基础油和辅助添加剂等组成,本项目年用防锈油7.2t/a,产生时间以3600h/a计,采用槽浸的方式,过程中产生防锈油雾,根据同类项目类比,本项目防锈油雾以 VOCs 计,产生量为防锈油用量的0.3%计算,则产生量约为0.0216t/a,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3)排放,收集效率为 90%,风机风量为 15000m3/h,去除效率为 90%,VOCs 有组织排放量约为0.0019t/a,无组织排放量为 0.0026t/a。 (4)研磨粉尘 在搓牙滚牙后10%(1830t)的工件需要进入研磨机进行研磨,去除零件氧化皮以及边角毛刺的工艺,根据同类项目进行类比,研磨粉尘产生量为原料的 0.1%,则本项目研磨粉尘产生量为1.83t/a,产生时间以2000h/a计,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P4)排放,收集效率为90%,风机风量为8000m3/h,去除效率 98%,因此研磨粉尘有组织排放量为 0.033t/a,无组织排放量为0.18t/a。 (5)抛丸粉尘 在搓牙滚牙后5‰(92t)的工件需要进入抛丸机进行抛丸,本项目抛丸工段封闭进行,抛丸机自带布袋除尘器,根据同类项目进行类比,抛丸粉尘产生量为原料的 0.1%,则本项目抛丸粉尘产生量为 0.092t/a,产生时间以2000h/a计,风机风量为8000m3/h,密闭收集效率为100%,去除效率90%,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P4)排放,粉尘排放量为0.002t/a。 清洗机废气 超声波清洗机去除零件表面的油脂,超声波自动清洗过程中,清洗剂和防锈剂中有少量有机气体挥发出来,以VOCS计。根据同类项目进行类比,以清洗剂和防锈剂总量的1%计算,则本项目清洗废气VOCS的产生量为0.63t/a,产生时间以2400h/a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5)排放,收集效率为 90%,风机风量为 15000m3/h,去除效率为 90%,则VOCS有组织排放量为0.057t/a,无组织排放量为0.063t/a。 (7)食堂油烟废气 本项目每天就餐人数为 300 人。参考《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人均食用油消耗量以 10g/d 计,则本项目食堂消耗量为食用油 3kg/d,全年工作日为 300 天,即食堂消耗量为食用油 0.9t/a。油的平均挥发量为总耗油量的2.5%计,主要污染物油烟产生量为0.023t/a(每天运作2h,引风量5000 m3/h),产生速率为0.038kg/h,产生浓度为7.6mg/m3,产生时间以600h/a计。食堂油烟经高压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屋顶排放。高压静电油烟净化器内部装有独特的油类碰吸单元,油烟经过净化器,在高压等离子电场的作用下,将微小的油颗粒与气体进行电离荷电,带电的微小离子(油颗粒)被吸附单元所收集,并流入和沉积到净化器的储油箱内,烟尘内的有害气体,被电场内所产生的臭氧所杀菌,并去除了异味,有害气体被除掉,油烟去除效率可大于85%。则油烟排放量约 0.003t/a,油烟排放浓度约为1.14mg/m3,可以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要求。 全厂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排放分三层: (1)厂房一层为:①冷镦废气的集气罩未捕集的废气0.3t/a,污染物因子为VOCS,产生时间3600h/a。②防锈油废气的集气罩未捕集废气0.0026t/a,污染物因子为VOCS,产生时间3600h/a。③热处理线集气罩未捕集废气0.15t/a,污染物因子为VOCS,产生时间3600h/a。 (2)厂房二层为:①研磨粉尘集气罩未捕集的粉尘0.18t/a,污染物因子为颗粒物,产生时间2000h/a;②清洗机废气的集气罩未捕集的废气VOCS0.063t/a,产生时间2400h/a。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中推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软件计算,结果显示无组织排放废气无超标点,因而建设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故考虑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进行卫生防护距离计算,本项目以厂房边界为执行边界,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目前无居民点以及其他环境空气敏感保护点,今后在此范围内也不得建设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项目。在此条件下,对当地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2)废水 建设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10800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到太仓市岳王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产废水共计1107.12t/a经厂区自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回用到水洗工段。 (3)固废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为: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金属边角料,金属边角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药剂包装产生的废包装桶及包装袋,属于危险固废;机加工产生的废切削油、搓牙产生的废柴油,属于危险固废;实验废液属于危险固废;热处理过程产生废油污,属于危险固废;厂区废水处理站产生污泥、浓液,属于危险固废;研磨除尘灰、抛丸除尘灰,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桶及包装袋、废油污、废切削油、废柴油、实验废液、污泥、浓液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研磨除尘灰、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处置;金属边角料、抛丸除尘灰外卖处理。建设项目危险固废委托处置协议由业主在生产前落实,并将委托处置协议送至环保局备案。 (4)噪声 建设项目全厂主要高噪声设备经加设隔声、减震措施后,设计隔声达10dB(A)以上,同时厂房隔声可达15dB(A),总体消声量为25dB(A)。厂界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建设项目申请的总量控制或考核量为: (1)废气:总量控制因子(有组织+无组织),粉尘0.215t/a,VOCS 0.9845t/a。 (2)废水(生活污水):总量控制因子,COD 3.672t/a,氨氮0.0389t/a;总量考核因子,SS 1.512t/a,总磷0.0432t/a,动植物油0.216t/a。 废水(生产废水):总量控制因子,COD0.014t/a,氨氮0.002t/a;总量考核因子,总磷 0.00041t/a。 (3)固废:零排放。 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报太仓市环保局核批后执行;水污染物最终排放量纳入太仓市岳王污水处理厂总量范围内,报请太仓市环保局审批后实施。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选址比较合理,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合理、可靠、有效,总体上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本评价认为,从环保角度来讲,建设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二、建议 1、加强管理,强化企业职工自身的环保意识。 2、建设单位严格执行 “三同时”制度。 |
|
|
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