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 1、项目概况 苏州科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租用太仓市经纬仓储有限公司空置厂房进行生产,占地面积720平方米,项目预计2018年8月1日建成投产,建成后将具有年生产塑料包装桶14万个的生产能力。 建设项目不设食堂、浴室,职工用餐自行解决。 2、项目选址与规划相符 (1)与规划的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太仓市浮桥镇浏家港银港路3号,地块属于规划的茜泾银港工业区,属于工业用地。根据太仓市规划,茜泾银港工业区四至范围为:东至港区化工小区、西至338省道、南至浏河交界、北至杨林塘。本项目位于茜泾银港工业区范围内,因此,项目选址合理,与规划相容。 (2)与产业园产业定位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规划的茜泾银港工业区中的中燕工业园内,中燕工业园及周边地区拟规划为主要发展机械电子、轻工纺织、食品、生物医药、环保等主导产业,其中机械电子环保产业主要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精密机械、电子信息等,生物医药主要发展复配分装及研发等,整个区域是集城市新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经济开发区。本项目所在地区属于中燕工业园,主要为塑料桶制造。不适用高污染燃料作为能源,产生的“三废”合理处置,达标排放,符合太仓市的环保规划。 3、与产业政策相符情况 本项目主要为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及部分修改条目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 号)和《苏州产业导向目录》(2007 年本)及其修改条目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也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 号文)、《苏州市当前限制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中淘汰和限制类项目,为该产业政策允许建设项目。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修订),第四十三条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七)围湖造地;(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本项目均符合以上要求。 建设项目位于太仓市浮桥镇浏家港中燕民营工业园银港路3号,距太仓市生态红线规划范围内最近的生态功能保护区杨林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2700m,不会导致太仓市辖区内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下降,不违背《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太仓市及浮桥镇土地利用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另外,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的限制和禁止范围,也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的限制和禁止范围。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产业政策要求。 4、“三线一单”相辅性分析 (1)生态红线 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2013),建设项目距离太仓市生态红线保护区杨林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最近,约为2700m。杨林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二级管控区范围为杨林塘及其两岸各100 米范围,总面积为6.54 平方公里。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处置的生活废水经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处理,不直接向附近水体排放污水;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可以做到零排放;原材料运输方式采用公路运输,远离二级管控区,生产行为符合生态红线保护管控要求。因此不会对杨林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造成影响,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和《太仓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2)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大气环境质量全部达标;地表水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I类标准要求,SS满足参照执行的水利部试行标准《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三级标准;噪声现状监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建设项目大气污染排放较少,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厂界噪声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建设项目投产后对区域内环境影响较小,环境质量总体可以保持现有水平,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建设项目生产设备先进、自动化程度高,因而生产原辅材料利用率高、能耗低;生产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生产工艺用水与生活用水取自当地自来水,不浪费水资源,对生态环境无影响。总之,建设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项目所在地没有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次环评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进行说明,具体见表4。 表4 本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5、与“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为生产塑料制品,行业类别为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本项目产生的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近期由环卫清运至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待项目拟建地污水管网建成后,经规范化排污口排入污水管网,接管至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周边水环境无影响。因此,本项目与“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相符。 6、工程内容及生产规模 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见表5。 表5 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表
7、公用工程 (1)给水 项目自来水用量为186t/a,其中,生活用水90t/a,循环冷却水用水96t/a,均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应。 (2)排水 项目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冷却水及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区域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72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近期由环卫清运至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待项目拟建地污水管网建成后,经规范化排污口排入污水管网,接管至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供电 项目用电约10万度/年,供电来自当地电网。 (4)绿化 项目依托租赁方现有绿化,绿化维护由租赁方负责,项目不新增绿化面积。 (5)储运工程 项目原料及产品在车间仓储区域储存,进出厂均使用汽车运输。 (6)冷却塔 项目设置一台冷却塔,冷却塔规格2t/h,年循环水量4800t/a,需要定期补充用水。密闭式冷却塔循环水补充水量按循环水量2%计,补充水量为96t/a。 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见表6。 表6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
8、环保投资 项目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4%,具体环保投资情况见表7。 表7 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9、职工人数及工作制度 项目劳动定员6人,塑料包装桶生产线工作班制为一班制,每班工作10小时,工作时间为早上8:00-12:00,下午14:00-20:00,年工作300天。 10、厂区平面布置 厂区租用太仓市浮桥镇浏家港中燕民营工业园银港路3号空置厂房及办公楼,办公楼位于生产车间东侧,生产区位于车间东侧。冷却塔位于车间北侧,仓库位于车间西侧。厂区具体布置情况见附图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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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建设项目为新建项目,无原有污染情况存在。 |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形地貌 建设项目地处长江三角洲平原中的沿江平原,全境地形平坦,自东北向西南略呈倾斜。东部为沿江平原,西部为低洼圩区。地面高程:东部3.5~5.8米(基准:吴淞零点),西部2.4~3.8米。地质上属新华夏系第二隆起带,淮阳山字形构造宁镇反射弧的东南段。区内断裂构造规模不大,基底构造相对稳定。新构造运动主要表现为大面积的升降运动,差异不大,近期呈持续缓慢沉降。 该地区的地层以深层粘土层为主,主要状况为: (1)第一层为种植或返填土,厚度0.6~1.8米左右; (2)第二层为亚粘土,色灰黄或灰褐,湿度饱和,0.3~1.1米厚; (3)第三层为淤质亚粘土,呈青灰色,湿度饱和,密度高,厚度为0.5~1.9米,地耐力为100~120kPa; (4)四层为轻亚粘土,呈浅黄,厚度在0.4~0.8米,地耐力为80~100kPa; (5)第五层为粘土,少量粉砂,呈灰黄色或青色,湿度高,稍密,厚度为1.1km左右,地耐力约为120~140kPa。 2、气象特征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具有明显的亚热带季风气候特征,年均无霜期232天;年平均降水量1064.8毫米,年平均降雨日为129.7天;年平均气温15.3℃,极端最高气温37.9℃,极端最低温度-11.5℃,年平均相对湿度81%,处于东南季风区域,全年盛行东南风,风向频率为12%,最少西南风,风向频率3%,年均风速3.4米/秒,实测最大风速29米/秒。平均大气压1015百帕,全年日照2019.3小时。主要气象特征见表8。
表8 主要气象气候特征
3、水文 太仓市濒临长江,由于受到长江口潮汐的影响,太仓境内的内河都具有河口特征,河水的潮汐运动基本与长江口的潮汐运动一致。长江口是一个中等强度的潮汐河口,长江南支河段是非正规半日潮,每天二涨二落。本项目附近河段潮位变化特征:各月平均高潮位与低潮位在数值上很接近,潮位的高低与径流的大小关系不大,高、低潮位的年际变化也不大,年内月平均高潮位以9月最高、8月次之、7月居第3位。 根据附近江边七丫口水文站的潮位资料分析,本段长江潮流特征如下: 平均涨潮流速:0.55m/s,平均落潮流速:0.98m/s; 涨潮最大流速:3.12m/s,涨潮最小流速:0.12m/s; 落潮最大流速:2.78m/s,落潮最小流速:0.62m/s。 太仓市区域内河流密布,塘浦纵横交错,是太湖与长江的联系纽带,境内有大小河流4000余条,河道总长达4万余km。主要通江河流有新杨林塘、七浦塘、杨林塘、浪港、鹿鸣泾、钱泾、新泾、汤泽(东西向),主要调蓄河道有吴塘、盐铁塘、半泾、十八港、江申泾、石头塘、斜塘、向阳河、随塘河(西北向)。 建设项目附近河流主要为杨林塘。杨林塘又名杨林河、杨林浦,是阳澄淀泖区五大通江引排骨干河道之一。河道西起巴城湖,向东经昆山市巴城、周市等镇入太仓市,经双凤、城厢至浮桥镇杨林口入长江,河道全长40.25千米,其中昆山段长14.45千米,太仓段长25.8千米,集水与排涝面积746.7平方千米,同时也是《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中连申线苏南段的重要组成部分。 4、植被与生物多样性 建设项目地区属北亚热带落叶与常绿阔叶混交林带,由于农业历史悠久,天然植被很少,主要为农作物和人工植被。 种植业以粮(麦子、水稻)、油、棉等作物为主,还有蔬菜等。畜牧业以养猪、牛、羊、鸡、鸭为主;此外,宅前屋后和道路、河道两旁种植有各种林木和花卉,林业以乔木、灌木等绿化树种为主,本地区无原始森林。 沿江沼泽、坑塘及洲滩尾部等为水生动物产卵、觅食的场所。 长江渔业水产资源丰富,有淡水种、半咸水种、近河口种和近海种四大类型,鱼类以鲤科为主,还有鲥鱼、刀鱼、河鱭、中华鲟等珍贵鱼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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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太仓市位于江苏省南部,长江口南支河段的南岸,东南紧邻上海,西为发达的苏、锡、常地区,东北与上海崇明岛隔江相望,地处长江入海口的咽喉。 太仓市有着悠久的历史,自古代宋、元以来,太仓的浏家港便是江浙一带的漕运枢纽,建有百万石的粮仓和规模庞大的水运码头。据史籍记载,当时“海外番舶,蛮商夷贾,云集繁华”,号称“六国码头”。明永乐年间,著名航海家三保太监郑和“造大舶,自苏州浏家河泛海”,七下西洋,远航亚非30余国,为太仓留下了辉煌的一页。 太仓沿江岸线共有38.8公里,其中深水岸线22公里,从太仓港区到长江口内,航道水深在10米以上,深水线离岸约1.5公里,能满足5万吨级船舶回转水域要求。江苏省自南京以下尚未开发的长江岸线几乎一半在太仓,它是江苏省离长江口最近邻上海的一个重要口岸。 浮桥镇,镇域面积14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8万人,外来人口7.6万人,辖5个管理区,3个街道办事处,23个行政村,11个社区居委会。 浮桥区位优势得天独厚,是首批对台海上直航港、太仓港港口开发区和太仓滨江新城的核心,拥有20多公里长江黄金岸线,苏昆太高速、锡太一级公路、新港公路、339省道、沪浮璜公路贯通全镇,可1小时内南至上海、西至昆山、北至常熟,拥有广阔的经济腹地和强大的发展后劲。 浮桥经济发展快速健康,拥有规上企业120多家,玖龙纸业、BP石油、华能电厂等世界500强企业和国字大号企业入驻浮桥,形成了金属制造、仓储物流、纺织服装、木业加工、再生资源、电子塑业六大支柱产业,其中制塑、再生资源被列为苏州特色产业基地;温氏养鸡、金星獭兔、老闸优质种蚕、中华绒螯蟹扣蟹、协心葡萄等特色农业形成品牌,蚕桑基地和獭兔公司被列为苏州现代农业示范点。 浮桥镇环境优美社会和谐,郑和公园、艳阳农庄、同觉寺、生态农业园等成为休闲观光新亮点,连续多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刑事案件和集访越访事件发生,先后荣获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江苏省卫生镇、“亿万农民健身活动”先进镇、教育现代化先进镇和苏州市平安建设安全镇、村民自治模范镇等荣誉称号。 建设项目1000m范围内无文物保护单位。 建设项目位于太仓市浮桥镇浏家港中燕民营工业园银港路3号,拟租赁太仓市经纬仓储有限公司空置厂房进行生产。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太仓市浮桥镇用地规划,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环境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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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等):
本项目租用太仓市经纬仓储有限公司太仓市浮桥镇浏家港中燕民营工业园银港路3号。项目厂房南侧为太仓安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周边为租用厂房企业。 项目周围环境概况见附图二。 (1)本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①空气环境质量 所在地环境空气中SO2、NO2和PM10三项指标引用《太仓市天丝利塑化有限公司建设汽车零部件项目》的环境现状质量监测数据,监测时间为2016年3月25至3月31日。SO2的浓度范围为0.026-0.040 mg/m3、NO2的小时浓度为0.030-0.044 mg/m3、PM10的日均浓度为0.095-0.121 mg/m3,SO2、NO2的小时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SO2、NO2的小时浓度二级标准,PM10的日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PM10的日均浓度二级标准,符合太仓市大气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②水环境质量 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江苏国泰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14日对长江的地表水质量进行了监测,地表水监测断面设置如下:W1太仓港区(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与长江汇合处上游500米、W2太仓港区(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与长江汇合处下游1000米。监测数据如下: 表9 地表水水质现状监测结果(单位:mg/L,pH无量纲)
注:COD计算平均值时,最小值以10mg/L计。 根据监测数据可知,各监测断面所有监测因子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③声环境质量 本区域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要求,数据为2018年6月12日监测获得,监测结果如表10。 表10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 (单位Leq:dB(A))
评价期间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进行了现状监测。监测时间:2018年6月12日昼、夜间各一次,监测点位为厂界外1m,噪声现状监测结果为:东厂界昼间57.8dB(A)、夜间49.3dB(A),南厂界昼间583dB(A)、夜间49.7dB(A),西厂界昼间55.1dB(A)、夜间50.0dB(A),北厂界昼间58.5dB(A)、夜间49.4dB(A),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根据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符合3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 2、周边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建设项目周边环境质量良好,未有明显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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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根据项目周边情况,确定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1。 表11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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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 境 质 量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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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地空气质量功能区为二类区。SO2、NO2、PM10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参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推荐标准值。具体见表12。 表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杨林塘及附近小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具体限值见表13。 表1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为无量纲)
3、声环境质量标准 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见表14。 表14 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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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1、废气排放标准 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和表9中相关标准。具体见表15。 表1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2、废水排放标准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近期由环卫清运至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待项目拟建地污水管网建成后,经规范化排污口排入污水管网,进入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污水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具体见下表。 表16 废水接管标准 单位:mg/L,pH无量纲
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表1中城镇污水处理厂Ⅰ尾水排放浓度限值,DB32/1072-2007中未列入项目(pH、SS)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具体见下表。 表17 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pH无量纲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3、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具体数值见表18。 表1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值 (单位: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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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量 控 制 指 标 |
项目完成后,全厂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见表19。 表19 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表 单位:t/a
注:[1] 本项目污水近期环卫清运至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远期管网建成后排入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考核量。 [2]根据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计算,作为本项目排入外环境的水污染物总量。
本项目新增有组织排放废气排放量:VOCs(非甲烷总烃)0.016t/a;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量:VOCs(非甲烷总烃)0.018t/a。项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近期由环卫清运至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待项目拟建地污水管网建成后,经规范化排污口排入污水管网,进入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水污染物的接管考核总量为:废水量72t/a、COD 0.029t/a、SS 0.014t/a、氨氮0.002t/a、总氮0.003t/a、总磷0.0003t/a,纳入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总量范围内;最终排入外环境的量为COD 0.004t/a、SS 0.0007t/a、氨氮0.0004t/a、总氮0.001t/a、总磷0.00004t/a;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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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塑料包装桶生产工艺流程见图1。
图1 塑料包装桶生产工艺流程图 塑料包装桶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1)混合:按客户需求把聚乙烯和色母粒子混合,此工序为纯物理混合,无 化学反应。 (2)吹塑成型:将混合好的原料送入到挤出机中的粒子或平片加热混炼使其熔融,吹塑成型通过电加热升温至200℃,持续加热后熔化的物料被螺杆用压力从模口挤出,形成所需的产品形状。该过程中在物料挤出时会产生有机废气(G1)、噪声(N)。 (3)修边:在注塑过程中,熔融塑料会溢入模具合模面缝隙间并留在产品上,通过修边进行去除。 (4)检验整理:对半成品进行检验整理。 修边过程中产生的塑料边角料和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次品(占成品量的1%,约1400个/年)用碎料机对其进行碎料后回用于混合工序。由于粉碎机粉碎而成的粒子粒径较大约为8-10mm 左右,且碎料过程碎料机密闭,因此粉碎过程没有粉尘废气产生。 建设项目粉碎机仅对自己厂生产的产品中的次品进行粉碎,不对外购原料碎料 且不对外承接碎料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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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污染工序: 1、废气 (1)吹塑废气 吹塑过程中,塑料粒子、色母粒子受热,塑料中残存未聚合的反应单体以及从聚合物中分解出的单体可挥发至空气中,从而形成有机废气。由于加热温度一般控制在塑料原料允许的范围内,分解的单体量极少,且加热在封闭的容器内进行,产生的单体仅有少量排出。 根据美国《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美国国家环保局)推荐塑料加工废气排放系数为0.35kg/t·原料,本次注塑过程中聚乙烯塑料和色母产生的单体及其他有机物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本项目塑料粒子、色母粒子总用量505t/a,则吹塑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0.177t/a,以非甲烷总烃计。 吹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通过1000m3/h引风机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效率90%,处理达标后的废气经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未收集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项目不设食堂、浴室。 项目有组织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20,无组织废气产排情况见表21。 表20 项目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表
表21 项目无组织废气产生情况表
2、废水 建设项目总用水为186t/a,分别为生活用水90t/a 和冷却水定期补充水96t/a,均来自当地自来水管网。 建设项目员工6 人,每人每天用水量按50L 计算,工作日为300 天,则员工生活用水量总数为90t/a,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 年版)中相关标准,生活污水的排放系数按0.8 计,则产生生活废水0.24t/d(72t/a),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pH 7.5、COD 400mg/L、SS 200mg/L、氨氮25mg/L 和磷酸盐4mg/L,通过化粪池处理后,近期由环卫清运至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处理,待项目拟建地污水管网建成后,经规范化排污口排入污水管网,进入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尾水排入长江。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使用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放。冷却塔规格2t/h,年循环水量4800t/a,需要定期补充用水。密闭式冷却塔循环水补充水量按循环水量2%计,补充水量为96t/a。其中蒸发损耗64t/a,32t/a定期外排,外排废水水质较为清洁,经雨水管网排放。 项目用排水平衡见图2。
3、噪声 项目生产设备中高噪声设备主要为吹塑成型机、修边机、粉碎机、冷却塔,噪声源情况见表22。 表22 项目高噪声设备情况表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在运营时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边角料、生活垃圾、废活性炭、注塑机设备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和擦拭沾油零件产生的含油废抹布。 (1) 本项目在剪板、切管工序中产生多余的边角料,根据《机械加工项目污染物源强的确定方法》(陈强、吴焕波),废边角料的量=原料的使用量*(1-原料利用率),本项目钢材原料用量为505t/a,原料利用率约为99%,则边角料产生量为5.05t/a,产生后经粉碎机粉碎后回用; (2) 本项目劳动定员6人,每年工作300天,员工生活产生垃圾按1kg/(人·d)计算,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8t/a。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3) 废活性炭:根据生产规模预测,本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尺寸拟定为600mm×900mm×1100mm , 活性炭箱尺寸500mm × 800mm × 1000mm , 活性炭颗粒的堆密度约为0.5g/cm3,因此活性炭填充量约为0.2t。参考《简明通风设计手册》,活性炭的有效吸附量为0.24kg/kg,由污染源强估算可知,本项目的有组织非甲烷废气产生量一年达到0.177t/a,活性炭吸附效率90%,处理效率90%,即活性炭吸附非甲烷总烃废气0.143t/a,因此本项目一年需要的活性炭的使用量为0.596t/a,则产生的废活性炭总量为0.739t/a。活性炭每3个月更换1次,即一年更换4次,每次产生废活性炭约0.185t。 (4) 废润滑油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废润滑油的产生量约为0.1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8,废物900-249-08,需收集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5) 含油废抹布 含有废抹布主要为擦拭沾油零件产生,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含油废抹布年产生量约为0.02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含油废抹布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混入生活垃圾。 (6) 化粪池依托现有,产生的污泥由租赁方统一处理。 (7) 固体废物属性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判断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是否属于固体废物,判定依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及结果见表23。 表23 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表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中固废的判别依据,列于4.2中的副产物属于固体废物,所以建设项目产生的副产物均属于固体废物。 (2)固体废物产生情况 项目固废产生情况详见表24。 表24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
表25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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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 产生量(单位) |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单位) |
有组织废气 |
吹塑(G1) |
非甲烷总烃 |
53mg/m3,0.159t/a |
5.333mg/m3, 0.016t/a |
无组织废气 |
吹塑(未收集) |
非甲烷总烃 |
无组织,0.018t/a |
无组织,0.018t/a |
水 污 染 物 |
生活污水 72t/a |
COD SS 氨氮 总磷 总氮 |
400mg/L,0.029t/a 200mg/L,0.014t/a 25mg/L,0.002t/a 4mg/L,0.0003t/a 35mg/L,0.003t/a |
400mg/L,0.029t/a 200mg/L,0.014t/a 25mg/L,0.002t/a 4mg/L,0.0003t/a 35mg/L,0.003t/a |
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 体 废 物 |
生产车间 |
塑料不合格品、边角料 |
5.05t/a |
回用生产5.05t/a |
废活性炭 |
0.739t/a |
委托处置0.839t/a |
||
废润滑油 |
0.1t/a |
|||
含油废抹布 |
0.02t/a |
环卫清运1.82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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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生活 |
生活垃圾 |
1.8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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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
声 |
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吹塑机、冷却塔等,单台设备噪声值为70-85dB(A),通过厂房隔声、安装减振装置、消声器等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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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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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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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租用太仓市经纬仓储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创业工业用标准厂房18号进行生产,施工期主要为设备的安装和调试,施工时限短,工程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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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有组织废气 项目吹塑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0.177t/a,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工作原理如下:活性炭吸附装置主要利用高孔隙率、高比表面积的吸附剂活性炭,藉由物理性吸附(可逆反应)或化学性键结(不可逆反应)作用,将有机气体分子自废气中分离,以达成净化废气的目的。由于一般多采用物理性吸附,随操作时间之增加,吸附剂将逐渐趋于饱和现象,此时则须进行脱附再生或吸附剂更换工作。采用活性炭吸附法处理有机溶剂废气,方法成熟,国内外许多企业多应用该法,处理效果好,其优点是设备较简单、处理效率高、运行成本相对较低。对有机废气去除效率可达到90%。 项目废气处理装置设计参数具体如表26: 表26 活性炭吸附装置主要设计参数
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项目排气筒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27。 表27 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情况
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污染物排放限值。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无组织废气 项目吹塑过程未能收集的废气,产生量较小,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拟通过以下措施加强无组织废气控制: ①加强生产管理,规范操作; ②加强车间通风,使车间内的无组织废气满足相应的车间浓度标准。 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见表28。 表28 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
(3)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为了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确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参数见表29。 表29 全厂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表
以screen3估算模式计算可知,项目无组织废气在厂界浓度达标,在厂界达标前提下使用环境保护部评估中心实验室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计算程序(ver1.2)计算后表明: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最大落地浓度无超标点,无需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4)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的有关规定,计算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Cm ——标准浓度限值(mg/m3) Qc ——大气污染物可以达到的控制水平(kg/h) 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r ——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 L ——卫生防护距离(m) 在计算中,本项目无组织排放污染物计算卫生防护距离的参数取值见表30。大气污染物卫生防护距离计算情况见表31。 表30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注:*为本项目计算取值。 表31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表
根据无组织排放废气的卫生防护距离计算数值,确定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以生产车间为执行边界的50m范围,目前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主要为周边其他工业企业,无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该防护距离内今后也不得规划、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综上所述,项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废气经治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全厂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收集后排入区域雨水管网。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72t/a,其污染物主要为COD400mg/L、SS200mg/L、氨氮25mg/L、总氮35mg/L、总磷4mg/L,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近期由环卫清运至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待项目拟建地污水管网建成后,经规范化排污口排入污水管网,进入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项目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放,产生量20.48t/a,通过雨水管网以清下水形式排放。 (1)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概况 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前身为太仓港港口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于1998年成立,设计处理能力为2万t/d,采用A/O工艺,其环评于1999年通过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08年,因公司发展需要,将公司搬迁至太仓港港口开发区协鑫路以南,玖龙路以东,培训中心以北。该环评于2009年1月20日通过太仓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项目搬迁完成后采用改良A2/O工艺,即在A/O法处理废水之前建造一个1万立方的水解酸化池,达到初步的水解高分子有机物的作用,同时兼有初步厌氧的作用,经此调整后,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能达到提高后的标准,最终进入长江,设计处理能力为2万t/d,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工艺,服务范围西至浮沪璜公路,东至长江江堤,南至虹桥路,北至杨林塘。是专门为太仓港经济开发区石化工业区配套的污水处理厂。 自2007年1月以来,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评分标准》(DB32/939-2006):COD≤80mg/L,BOD5≤20mg/L,SS≤70mg/L,NH3-N≤15mg/L,石油类≤5mg/L。 (2)接管可行性分析 ①处理规模的可行性 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目前尚有5000t/d的处理余量,本项目完成后全厂污水排放量约为0.24t/d,约占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余量的0.005%,在其接管余量范围内,从水量上讲,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有能力接纳本项目的污水,本项目废水由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 ②工艺及接管标准上的可行性分析 项目生活污水接管排入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接管水质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且满足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且项目水质简单,污水中不含有对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造成不良影响的污染物,不会对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的处理造成冲击,因此建设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水近期由环卫清运至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待项目拟建地污水管网建成后,经规范化排污口排入污水管网,排入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可行。 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西至浮沪璜公路,东至长江江堤,南至虹桥路,北至杨林塘。 从以上的分析可知,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有能力接纳本项目废水,污水处理工艺能够实现本项目废水达标排放,污水处理方案可行。 由于本项目近期无法接管进入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建议远期污水管网建成后,该项目的污水接管口应根据江苏省环保厅《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进行设置。必须实施“雨污分流”,即整个厂区设置污水排放口一个,雨水排放口一个。同时应在接管口设置明显排口标志及装备污水流量计,对污水接管口设置采样点定期监测。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塑料不合格品、边角料、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废润滑油、含油废抹布。其中塑料不合格品、边角料回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含油废抹布环卫清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必须落实危废处置单位,签订危废协议到环保局备案,确保产生的危险固废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影响环境。项目固废利用处置方式汇总见表32。 表32 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
厂内一般工业固废的暂存场所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建设,具体要求如下: (1)贮存、处置场的建设类型,必须与将要堆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类别相一致。 (2)贮存、处置场应采取防止粉尘污染的措施。 (3)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避免渗滤液量增加和滑坡,贮存、处置场周边应设置导流渠。 (4)应设计渗滤液集排水设施。 (5)为防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渗滤液的流失,应构筑堤、坝、挡土墙等设施。 (6)为保障设施、设备正常运营,必要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地基下沉,尤其是防止不均匀或局部下沉。 (二)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运输、处理可行性分析 (1)危险废物收集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危险废物在收集时,应清楚废物的类别及主要成份,以方便委托处理单位处理,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形态,可采用不同大小和不同材质的容器进行包装,所有包装容器应足够安全,并经过周密检查,严防在装载、搬移或运输途中出现渗漏、溢出、抛洒或挥发等情况。通过该系列措施可对危险废物进行有效收集。 (2)危险废物暂存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危险废物应尽快送往委托单位处理,不宜存放过长时间,确需暂存的,应做到以下几点: a 贮存场所应符合GB18597-2001 规定的贮存控制标准,有符合要求的专用标 志。 b 贮存区内禁止混放不相容危险废物 c 贮存区考虑相应的集排水和防渗措施 d 贮存区符合消防要求 e 贮存容器必须有明显标志,具有耐腐蚀、耐压、密封和不与所贮存的废物发生反应等特性 f 基础防渗层为至少 1m 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 cm/s),或 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 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通过该系列措施可对危险废物进行有效储存,对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
表33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
(3)危险废物运输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危险废物运输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a 危险废物的运输车辆须经主管单位检查,并持有单位签发的许可证,负责运输的司机应通过培训,持有证明文件。 b 载有危险废物的车辆须有明显的标志或适当的危险符号,以引起注意 c 承载危险废物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时,需持有运输许可证,其上应注明废物来源、性质和运往地点。 d 组织危险废物的运输单位,在事先需作出周密的运输计划和行驶路线,其中包括有效的废物泄露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通过该系列措施可保证在运输过程中危险固废对经由地的环境影响较小。 (4)危险废物处理可行性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本环评要求企业落实一下点点要求: a 对危险固废堆场区域设立监控设施,危废堆场周围应设置围墙或者防护栅 栏,与周边区域严格分离开,并按GB15562.2 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现场需配置安全防护服装与工具、通讯设备、照明设施等; b 对固废堆场进行水泥硬化,并采取严格的、科学的防渗措施; c 加强固废管理,固废堆场中一般固废与危险固废的堆放位置应在物理上、空间上严格区分,确保污染物不在一般固废与危险固废间转移;危险固废及时入堆场存放,并及时通知协议处理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d 严格落实危险固废转移台账管理,做到每一笔危险固废的去向都有台账记 录,包括厂区内部的和行政管理部门的。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均有合理的处理途径,不会产生二次环境污染。 (三)固体废物贮存、运输过程中散落、泄露的环境影响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等规定要求,各类固体废物按照相关要求分类收集贮存。包装容器符合相关规定,与固体废物无任何反应,对固废无影响。同时本项目一般固废场所采取防火、防扬散、防流失措施,危险废物堆放场所采取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污泥和废液渗滤液因为固废堆场采取防渗措施,故下渗对区域土壤、地下水影响不大。污泥贮存场主要产生恶臭影响,污染局部大气环境。固体废物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散落、泄露,容易腐化设备、产生恶臭,污染运输沿途环境,若下渗或泄露进入土壤或地下水,将会造成局部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因此在运输过程中应加强管理。 (四)综合利用、处理、处置的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废采取了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均不外排,因此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通过以上措施,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利用,对外环境的影响可减至最小程度。 4、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有吹塑机、冷却塔等,单台设备噪声值为70-85dB(A),通过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降噪,效果达25dB(A)。 具体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1)设备减振、隔声、消声 对高噪声安置减振底座降噪约25dB(A)左右,冷却塔安装消声器及隔声设备,降噪约25dB(A)左右。 (2)强化生产管理 确保各类噪声防治措施有效运行,各设备均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防止突发噪声。 (3)合理布局 在厂区布置中尽可能将噪声较集中的主厂房布置在厂区中央,其它噪声源亦尽可能远离厂界,以减轻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根据噪声设备的位置和距声环境保护目标的距离,选择四周厂界作为关心点,根据声环境评价导则(HJ2.4-2009)的规定,进行全厂噪声预测,计算模式如下: (1)声环境影响预测模式
式中:LA(r)——预测点r处A声级,dB(A); LA(r0)——r0处A声级,dB(A); A — 倍频带衰减,dB(A); (2)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等效声级贡献值(Leqg)计算公式:
式中:Leqg—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Ai—i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 声级,dB(A); T— 预测计算的时间段,s; ti —i声源在T 时段内的运行时间,s。 (3)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Leq )计算公式:
式中:Leqg —本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eqb — 预测点的背景值,dB(A) (4)在环境噪声预测中各噪声源作为点声源处理,故几何发散衰减:
式中:Adiv——几何发散衰减; r0——噪声合成点与噪声源的距离,m; r——预测点与噪声源的距离,m。 项目噪声影响预测结果见表34。 表34 项目厂界噪声影响预测结果
本项目运营期夜间停止工作,项目高噪声设备经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对四周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65dB(A)。 5、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分析 (1)生产工艺的清洁性 项目生产工艺简单,原料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属清洁生产工艺。 (2)原材料及产品的清洁性 项目所用原材料为无毒无害原料,生产工艺为物理加工过程,原辅材料在获取过程中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产品为无毒无害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对人健康和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产品属于清洁产品。 (3)污染物产生量指标的清洁性 项目吹塑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接管标准后近期通过环卫清运至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待项目拟建地污水管网建成后,经规范化排污口排入污水管网,进入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固废得到了合理利用。 从本项目原材料、产品和污染物产生指标等方面综合而言,本项目工艺简单,排污量较小,基本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体现了循环经济理念。 6、总量控制分析 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见表35。 表35 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单位:t/a)
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36。 表36 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表 单位:t/a
注:[1] 本项目污水近期环卫清运至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远期管网建成后排入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考核量。 [2]根据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计算,作为本项目排入外环境的水污染物总量。
本项目新增有组织排放废气排放量:VOCs(非甲烷总烃)0.016t/a;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量:VOCs(非甲烷总烃)0.018t/a。项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近期由环卫清运至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待项目拟建地污水管网建成后,经规范化排污口排入污水管网,进入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水污染物的接管考核总量为:废水量72t/a、COD 0.029t/a、SS 0.014t/a、氨氮0.002t/a、总氮0.003t/a、总磷0.0003t/a,纳入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总量范围内;最终排入外环境的量为COD 0.004t/a、SS 0.0007t/a、氨氮0.0004t/a、总氮0.001t/a、总磷0.00004t/a;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8、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项目环保投资估算及“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37。 表37 “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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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有组织 废气 |
吹塑 |
VOCs(非甲烷总烃) |
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 |
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污染物排放限值。 |
无组织 废气 |
吹塑 |
VOCs(非甲烷总烃) |
加强通风 |
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标准。 |
水 污 染 物 |
生活污水 |
COD SS 氨氮 总氮 总磷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要求,近期由环卫清运至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待管网建成后接管至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处理 |
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 -2015)表1标准,接管至至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 |
电 和 离 电 辐 磁 射 辐 射 |
- |
- |
- |
- |
固体 废物 |
生产过程 |
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 |
回用 |
有效处置 |
废活性炭 |
委托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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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润滑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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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油废抹布 |
环卫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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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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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
声 |
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注塑机、冷却塔等。噪声值约为70-85dB(A)。高噪声设备通过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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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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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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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论 苏州科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租用太仓市经纬仓储有限公司空置厂房进行生产,占地面积720平方米,项目预计2018年9月1日建成投产,建成后将具有年生产塑料包装桶14万个的生产能力。 建设项目不设食堂、浴室,职工用餐自行解决。 项目已在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备案号:太港管备[2018]35号。 1、项目选址与规划相符。 (1)与规划的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太仓市浮桥镇浏家港银港路3号,地块属于规划的茜泾银港工业区,属于工业用地。根据太仓市规划,茜泾银港工业区四至范围为:东至港区化工小区、西至338省道、南至浏河交界、北至杨林塘。本项目位于茜泾银港工业区范围内,因此,项目选址合理,与规划相容。 (2)与产业园产业定位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规划的茜泾银港工业区中的中燕工业园内,中燕工业园及周边地区拟规划为主要发展机械电子、轻工纺织、食品、生物医药、环保等主导产业,其中机械电子环保产业主要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精密机械、电子信息等,生物医药主要发展复配分装及研发等,整个区域是集城市新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经济开发区。本项目所在地区属于中燕工业园,主要为塑料桶制造。不适用高污染燃料作为能源,产生的“三废”合理处置,达标排放,符合太仓市的环保规划。 3、与产业政策相符情况 本项目主要为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及部分修改条目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 号)和《苏州产业导向目录》(2007 年本)及其修改条目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也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 号文)、《苏州市当前限制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中淘汰和限制类项目,为该产业政策允许建设项目。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修订),第四十三条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七)围湖造地;(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本项目均符合以上要求。 建设项目位于太仓市浮桥镇浏家港中燕民营工业园银港路3号,距太仓市生态红线规划范围内最近的生态功能保护区杨林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2700m,不会导致太仓市辖区内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下降,不违背《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太仓市及浮桥镇土地利用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另外,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的限制和禁止范围,也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的限制和禁止范围。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产业政策要求。 3、“三线一单”相辅性分析 (1)生态红线 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2013),建设项目距离太仓市生态红线保护区杨林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最近,约为2700m,不会对杨林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造成影响,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和《太仓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2)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大气环境质量全部达标;地表水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I类标准要求,SS满足参照执行的水利部试行标准《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四级标准;噪声现状监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建设项目大气污染排放较少,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厂界噪声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建设项目投产后对区域内环境影响较小,环境质量总体可以保持现有水平,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建设项目生产设备先进、自动化程度高,因而生产原辅材料利用率高、能耗低;生产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生产工艺用水与生活用水取自当地自来水,不浪费水资源,对生态环境无影响。总之,建设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 对于产业政策、地方管理法律法规、规划相符性进行分析,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中禁止准入类和限制类准入类项目。 4、符合清洁生产的有关要求。 从建设项目原材料、产品和污染物产生指标等方面综合而言,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较成熟,排污量较小,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体现了循环经济理念。 5、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功能不会下降 (1)废气 项目吹塑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处理达标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较小,厂区内无超标点,项目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项目产生的废气满足环境控制要求。 (2)废水 项目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作为清下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区域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72t/a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近期由环卫清运至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远期待项目拟建地污水管网建成后,接管至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冷却塔循环水定期排水20.48t/a,作为清下水经雨水管网排放。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 项目产生的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回用,废活性炭委托处置,生活垃圾环卫清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有效处理和处置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建设项目高噪声设备注塑机等经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冷却塔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厂界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值较小。 6、符合区域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新增有组织排放废气排放量:VOCs(非甲烷总烃)0.016t/a;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量:VOCs(非甲烷总烃)0.018t/a。项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近期由环卫清运至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待项目拟建地污水管网建成后,经规范化排污口排入污水管网,进入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水污染物的接管考核总量为:废水量72t/a、COD 0.029t/a、SS 0.014t/a、氨氮0.002t/a、总氮0.003t/a、总磷0.0003t/a,纳入太仓市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总量范围内;最终排入外环境的量为COD 0.004t/a、SS 0.0007t/a、氨氮0.0004t/a、总氮0.001t/a、总磷0.00004t/a;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可达标排放;厂界噪声达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该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二、建议 1、加强管理,强化企业职工自身的环保意识。 2、落实好厂房隔声,设备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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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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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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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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