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形地貌 扩建项目地区位于新华夏系第二隆起带,淮阳山字形构造宁镇反射弧的东南段。区内断裂构造规模不大,基底构造相稳定。新构造运动主要表现为大面积的升降运动,差异不大,近期呈持续缓慢沉降。 该地区的地层以深层粘土层为主,主要状况为: (1)第一层为种植或返填土,厚度0.6~1.8m左右; (2)第二层为亚粘土,色灰黄或灰褐,湿度饱和,0.3~1.1m厚; (3)第三层为淤质亚粘土,呈青灰色,湿度饱和,密度高,厚度为0.5~1.9m,地耐力为100~120kPa; (4)四层为轻亚粘土,呈浅黄,厚度在0.4~0.8m,地耐力为80~100kPa; (5)第五层为粘土,少量粉砂,呈灰黄色或青色,湿度高,稍密,厚度为1.1km左右,地耐力约为120~140kPa。 陆域为广阔的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地势低平,高程2.5~2.8m(以黄海基面计,下同),现为高产农田,并有众多浜、塘、沟埂纵横交错,村舍较为集中密集。沿江有长江大堤,堤顶高程6.3~7.0m。江面开阔,边滩宽300~1100m。10m等深线距岸堤1000~1400m。 2、气象特征 项目地区具有明显的亚热带季风气候特征,年均无霜期232天;年平均降水量1064.8mm,年平均降雨日为129.7天;年平均气温15.3℃,极端最高气温37.9℃,极端最低温度-11.5℃,年平均相对湿度81%,处于东南季风区域,全年盛行东南风,风向频率为12%,最少西南风,风向频率3%,年均风速3.4m/s,实测最大风速29m/s。平均大气压101.5kPa,全年日照2019.3h。其主要气象气候特征见表13。
表13 主要气象气候特征
3、水文 太仓市濒临长江,由于受到长江口潮汐的影响,太仓境内的内河都具有河口特征,河水的潮汐运动基本与长江口的潮汐运动一致。长江口是一个中等强度的潮汐河口,长江南支河段是非正规半日潮,每天二涨二落。本项目附近河段潮位变化特征:各月平均高潮位与低潮位在数值上很接近,潮位的高低与径流的大小关系不大,高、低潮位的年际变化也不大,年内月平均高潮位以9月最高、8月次之、7月居第3位。根据附近江边七丫口水文站的潮位资料分析,本段长江潮流特征如下: 平均涨潮流速:0.55m/s,平均落潮流速:0.98m/s; 涨潮最大流速:3.12m/s,涨潮最小流速:0.12m/s; 落潮最大流速:2.78m/s,落潮最小流速:0.62m/s。 扩建项目附近主要河流为新浏河。新浏河上接娄江,下达长江,流经昆山蓬朗,太仓南郊、陆渡、浏河及嘉定娄塘、唐行等乡镇,全长24km。 4、植被与生物多样性 项目地区属北亚热带落叶与常绿阔叶混交林带,由于农业历史悠久,天然植被很少,主要为农作物和人工植被。植业以粮(麦子、水稻)、油、棉等作物为主,还有蔬菜等。畜牧业以养猪、牛、羊、鸡、鸭为主;此外,宅前屋后和道路、河道两旁种植有各种林木和花卉,林业以乔木、灌木等绿化树种为主,本地区无原始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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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1、太仓市概况 太仓是江苏省经济最为发达的县(市)之一,是江苏省首批6个率先全面实现小康县市之一。改革开放以来,太仓保持持续增长的经济发展势头,经济实力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百强县(市)前列。 太仓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良好,是中国最具活力和发展潜力的地区之一。这里,一方产业集聚,主导产业为现代物流、石油化工、电子能源、精密机械、轻工食品、纺织服装等为主;太仓也是江苏省首批现代化服务集聚区,港口经济日益兴盛,具备信息、运输、仓储、加工、包装、配送等综合功能。世界500强在太仓投资的企业已达22家。在太投资的德资企业已超过130家,太仓被称为“中国的德企之乡”。 太仓自古为文化之乡,人文荟萃,自具特色,积淀厚实,底蕴丰富,形成了独特风格的娄东文化,为今天留下悠久而优秀的文化财富。 太仓沿江岸线共有38.8公里,其中深水岸线22公里,从太仓港区到长江口内,航道水深在10米以上,深水线离岸约1.5公里,能满足5万吨级船舶回转水域要求。江苏省自南京以下尚未开发的长江岸线几乎一半在太仓,它是江苏省离长江口最近邻上海的一个重要口岸。 2、城厢镇概况 城厢镇为太仓市府所在地,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镇区域面积12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5万人,下辖4个街道办事处,21个社区居委会,6个行政村。城厢境内地势平坦,气候宜人是物产丰饶的鱼米之乡,是底蕴深厚的文化之乡,也是长三角新兴的工业城镇。近年来先后获得创建全国文明镇先进单位、江苏省文明镇,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书画)之乡等荣誉称号。 多年来,城厢镇工 业经济总量保持平稳快速增长,现有规模以上企业132家,其中内资企业75家、外资企业57家,规模经济的快速增长为城厢镇工业经济快速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城厢镇人文荟萃,文物古迹甚多。虽历经战火,破坏损失不少,但仍成功保留了多处省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现存的文物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有:州桥、周泾桥、皋桥3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有:张溥故居、太师第门楼、铁釜、雀舌松(两棵)、望海峰、通海泉等6处。自宋以来,城厢镇压人才辈出,尤以文学、艺术、教育家为多。元代,在海运、海贸、航海方面涌现出不少杰出人物,有首创海运漕粮的朱清、张瑄及贸易于海外数十国的孙天富、陈宝生,航海家费信、周闻等人。明代,仇英丹青、陆子冈雕刻都著称于世;文学家王世贞、张溥、戏曲音乐家、昆曲创始人魏良辅等,均名冠当时。清代,画家王时敏、王鉴、王原祁名闻遐尔。加上吴历、恽南田、王翚为中国画坛“清六家”,而出生城厢镇的画家竟占了一半。此外,还有撰写《续资治通鉴》的作家毕沅等。民国时期,新闻界俞颂华、“民众教育的保姆”俞庆棠、“一代宗师”唐文治等,均属国内著名人士。新中国成立后,又涌现了电影艺术家朱石麟、昆曲音乐家高步云、军事理论家钱抵千和美国公认的量子光学权威朱棣文等,他们的学术造诣和成就,令世人瞩目。 3、太仓市科技产业园 (1)规划范围 太仓市科技产业园位于太仓市中心城区的西南部,规划范围东至204国道及吴塘河、南至太蓬公路及杨泾河、西至昆山市界、北至新浏河,总面积约8.22平方公里。 (2)规划目标 从太仓市科技产业园的发展要求、长远建设目标来考虑,园区以循环经济和工业生态学理论为指导,以轻工、机械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等为主导产业,构建以工业共生和物质循环为特征的生态工业经济体系;合理进行功能布局,完善现有的产品代谢链和废物代谢链,促进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增强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从企业、企业群和社会三个层面,通过结构性减耗、产业链减耗和制度性减耗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实现园区的水循环、物质循环和能源集成,实现园区内废物、废能排放最小化。 通过融合周边优势环境,营造水绿交融的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园区,完善服务配套体系,营造适宜企业成长的功能复合型园区,建设和发展特色产业园区,培植产业集群,加强区域竞争力,将园区改造为环境优美、产业高效、人文和谐,综合类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3)规划时限 规划基准年:2010年 规划时期:近期:2010-2015年 远期:2016-2025年 (4)功能定位 太仓市科技产业园作为接轨上海、衔接昆山的重要节点,是太仓构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平台,充满活力、绿色、低碳的现代化产业园。 产业定位为轻工、机械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重大装备、节能环保等产业。 (5)规划结构 产业园内用地总体形成为“两心、三轴、两片”的总体布局结构: “两心”:即两个公共服务中心,以“一主一次”的结构形态分布于两个产业片区内。主中心位于与南郊新城衔接的北片区内,承担整个产业园的公共服务功能,包括办公、管理、展示、交流、商业、服务业等内容;次中心位于南片区内,是工业片区的二级中心,安排少量的办公、商业、服务等用地,方便使用。 “三轴”:三条发展轴,即产业园内的南北向主干道纵二路,及东西向主干道横五路和横七路,这三条轴线是两个产业片区之间的功能发展轴、交通轴,也是产业园内的景观轴。 “两片”:即两个产业片区,由杨泾河分隔形成的北片区和南片区,两个片区由主干道连接在一起,又保持相对独立。北片区前期安置南郊新城拆迁企业。南片区衔接昆山、上海,发展光电、汽车配件等高新技术产业。太仓市科技产业园用地规划结构见图3.2-1。 (6)用地布局规划 根据原规划,太仓市科技产业园的规划范围内的主要用地分为: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仓储用地、道路广场用地、绿地和水域等。 1)居住用地 太仓市科技产业园的居住用地主要布置在一期(北片区)东南部的公共服务设施中心周边地块和二期(南片区)南部服务次中心周边地块。规划居住用地28.96hm2。 2)公共设施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设置于一期(北片区),沿横五路布置,处于区域的核心位置;片区级公共设施中心位于二期(南片区)纵五路与太蓬公路交叉口。规划集中的公共设施用地2处,其中1处位于一期(北片区),沿横五路两侧地块布置,行政办公用地结合商业用地和广场绿地,成为整个产业园的主中心,主中心承担整个产业园的服务功能,包括办公、管理、展示、交流、商业、服务业等内容;另外1处位于南片区,为产业园的次中心,安排少量的办公、商业、服务等用地。规划公共设施用地19.04hm2,其中非市属办公用地2hm2、商业用地11.28hm2、市场用地5.76hm2。 3)工业用地 规划以组团的模式划分南、北两个工业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北部工业区位于太仓市高新技术产业园一期,规划范围为新浏河以南、纵二路以东、横五路以北地块以及吴塘河以东地块,主要产业定位为轻工、机械制造业及电子信息产业。 南部工业区位于太仓市高新技术产业园二期,规划范围为杨泾河以南、纵二路及吴塘河以西、太蓬公路以南地块,主要发展新兴产业,产业定位为电子信息产业、装备制造(汽车精密配件)以及服务外包。 规划工业用地463.47hm2,其中一类工业用地378.01 hm2、二类工业用地85.46 hm2。 4)仓储用地 规划设置一处仓储用地,位于北片区南部。规划范围为:新浏河以南、吴塘河以东、纵二路以西、横五路以北地块。规划仓储总用地36.48hm2。 5)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太仓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北片区的居住地块内,靠近204国道地块的绿地设置110KV变电所一处;设置2处污水提升泵站,分别位于环二路与纵五路交叉口东北角、纵一路与河道交叉口的东南侧。 扩建项目位于太仓市科技产业园,周围1000m范围内无文物保护单位。 扩建项目位于城厢镇西新路9号,主要产品为齿轮、传动及驱动部件制造。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所从事行业符合太仓市科技产业园、用地规划及环保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 |
扩建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等): 扩建项目位于城厢镇西新路9号。项目东侧为联宇达方,南侧为贝卡尔特,西侧隔永丰路为佳电飞球电机,北侧为小河。项目周边300米范围环境状况示意图见附图二。 1、扩建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①空气环境质量 扩建项目所在地大气功能区划为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引用“太仓市科技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2017年5月16日-2017年5月22日数据。 表14 大气环境监测结果汇总
监测结果表明,产业园大气环境良好,SO2、NO2、PM10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满足参照执行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要求,空气质量状况良好。 ②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监测数据引用“太仓市科技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2017年5月19日-2017年5月21日监测数据。 表15 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 单位:mg/L(pH无量纲)
监测期间新浏河各监测断面pH、高锰酸盐指数、CODcr、氨氮、总磷的浓度平均值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SS满足参照执行的《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四级标准,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③声环境质量 扩建项目对厂界进行了实测,噪声现状监测结果为:东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分别为50.5d dB(A)、45.5dB(A);南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分别为51.2dB(A)、44.2dB(A);西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分别为54.3dB(A)、43.6dB(A);北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分别为52.2dB(A)、46.7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83096-2008)中3类区标准的要求,符合太仓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2、周边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扩建项目周边环境质量良好,未有明显环境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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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扩建项目位于太仓市城厢镇西新路9号,根据扩建项目现场周边300m范围踏勘情况,确定扩建项目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6。 表16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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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扩建项目所在区域空气功能质量功能区为二类区,常规大气污染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甲醛参照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等相关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非甲烷总烃最大一次浓度值参照执行河北省《大气环境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表1二级标准。具体限值见表17。 表17 各项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单位:μg/Nm3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按《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新浏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水质标准见表18。 表1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mg/L
注:*SS参照执行水利部《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四级标准。 3、声环境质量标准 扩建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具体限值见表19。
表19 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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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标准 |
1、废气 扩建项目注塑过程产生的甲醛、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排放标准和表9中的厂界监控浓度限值,具体见表20。 鉴于本项目注塑废气收集后通过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31572-2015),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均为4.0 mg/Nm3,因此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以4.0 mg/Nm3监控。 表2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2、废水 扩建项目废水接管至南郊新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接管标准见表21。 表21 废水接管标准
南郊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出水尾水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表1中城镇污水处理厂Ⅰ尾水排放浓度限值,DB32/1072-2007中未列入项目(pH、SS等)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具体见表22。 表22 太仓市南郊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
注:括号外数值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3、噪声标准 扩建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执行标准见表23。 2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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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 控 制 指 标 |
扩建项目完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见表24。 表24 扩建项目完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表 单位:t/a
注:[1]为排入太仓市南郊新城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考核量; [2]为参照太仓市南郊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计算,作为本项目排入外环境的水污染物总量。
扩建项目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总量:甲醛0.0047t/a、非甲烷总烃0.2307t/a、VOCs 0.2354 t/a,仅作为考核量;生活污水接管太仓市南郊新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接管考核量为:废水量2900t/a、COD 1.015t/a、SS 0.58t/a、氨氮 0.073t/a、总氮0.102t/a、总磷0.009t/a;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总量:甲醛0.0093t/a、非甲烷总烃0.3622t/a、VOCs 0.3715 t/a,仅作为考核量;生活污水接管太仓市南郊新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接管考核量为:废水量6656t/a、COD 2.33t/a、SS 1.331t/a、氨氮 0.167t/a、总氮0.233t/a、总磷0.0204t/a;全厂最终外排量:废水量6656t/a、COD 0.333t/a、SS 0.067t/a、氨氮 0.033t/a、总氮0.100t/a、总磷0.0033t/a;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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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机械驱动部件生产主要为机加工和注塑。 一、机加工
工艺流程介绍: ①机加工 使用切割倒角机、滚齿机、双平面、车床、铣床、螺母自动车床对铁棒进行机加工。该工序会产生金属屑(S1-1)、废润滑油(S1-2)和噪声(N)。 ②清洁 使用全自动四槽清洗机(超声波清洗机)除去工件上的油污与粉尘,每个槽均使用超声波以及清洗剂在真空的条件下进行清洗,本项目使用的清洗剂为DOW16219(成分为C9-12异烷烃80%,1-丁氧基-2-丙醇20%),清洗过程需要加热(电加热),清洗槽的温度依次为一槽99℃;二槽88℃;三槽95℃;四槽64℃,单槽容积550L。清洗槽内设置冷却盘管,外接3P冰水机,防止清洗剂因长时间使用导致温度上升而造成安全隐患。根据不同工件的清洗要求,分别放入一个或几个清洗槽内进行清洗。装有工件的料框自动运行到上料位置,由机械手挂钩带入第一个清洗槽,与清洗剂逆流接触以提高清洗效果,工件在前三个槽内浸洗后进入第四槽,槽内用鼓风机与热交换器对工件进行烘干,烘干温度控制在90℃左右,清洗及烘干产生的气体由清洗机内的冷凝装置进行冷凝,冷凝下来的清洗剂由回收机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 整个清洗系统为密闭式,进、出料口采用自动封闭门。因此仅仅在产品清洗、烘干时产生的有机气体经冷凝装置冷凝后,会有不凝气(G1-1)产生。清洗剂由回收机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每月需清理回收机,将产生清洗废液(S1-6)。 二、注塑及装配 注塑工艺,以及与上述机加工过的部件装配,工艺流程:
工艺流程介绍: (1)注塑 将塑料粒子(POM、PPA)按照比例投入注塑机中密闭混料,原料粒径2-3mm,在生产时由职工按比例将原料投入粉料输送机中。 注塑过程采用电加热,温度控制在130℃,将熔融状态的原料通过特定模头挤出直接冷却成型,并使用配套水冷机进行冷却,水冷机水循环利用,不排放。该工序有注塑废气(G2-1)和噪声(N)产生。 (2)组装 利用装配线进行装配,将注塑件与外购机械部件以及金属齿轮套件组装在一起,此工序有噪声(N)产生。 (3)检验 使用轴轮廓测试仪、三座标测量仪、投影仪、万能测试仪及进口齿轮测量中心等检验设备对产品进行精密度检验,此工序有少量不合格品S2-1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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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污染工序: 1、废气 扩建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清洗过程中清洗剂挥发的废气(G1-1)、注塑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G2-2)。 ① 注塑废气(G2-2) 扩建项目注塑过程,注塑工段每天约工作4小时,各种塑料原料在受热情况下,塑料中残存未聚合的反应单体以及从聚合物中分解出的单体可挥发至空气中,从而形成有机废气。由于注塑时加热温度一般控制在塑料原料允许的范围内,分解的单体量极少,且加热在封闭的容器内进行,产生的单体仅有少量排出。根据美国环保局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加热分解产生单体按350克/吨产品计。注塑过程的工艺废气成分比较复杂,不同的原料产生的废气成分是不一样的,具体见表25。 表25 注塑工序原料使用与废气产生情况
4台注塑废气经4套集气罩收集后(收集效率90%),分别通过瑞士引进的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处理效率约90%)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甲醛、非甲烷总烃排放量分别为0.0047t/a、0.0057t/a。 ② 清洗过程中清洗剂挥发的废气(G1-1) 扩建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使用清洗剂3.75t/a。由于清洗槽内的温度较高,工件清洗时清洗剂中的异烷烃、1-丁氧基-2-丙醇等成分挥发变为气体,经清洗机内自带的冷凝装置冷凝后,会有少量不凝气挥发出来,以非甲烷总烃计。 由于整个清洗系统为密闭式,进、出料口采用自动封闭门。因此仅仅在清洗、烘干时产生的有机气体经冷凝装置冷凝后,会有不凝气产生。类比同类企业,清洗过程中废气产生量约为清洗剂用量的6%,约为0.225 t/a,该工序工作时间为3000h,则排放速率为0.075kg/h,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扩建项目无组织废气具体产生情况见表26。
表26 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产生情况表
2、废水 扩建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和冷却用水。 (1) 生活用水 扩建项目新增员工290人,每人每天的用水量按照50L计算,项目年工作250天,生活用水3625t/a;产污系数以0.80计,新增生活污水量为2900t/a,主要污染物及浓度分别为COD 350mg/L、SS 200mg/L、氨氮25mg/L、总氮35mg/L、总磷3mg/L,达接管要求后排入南郊新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 冷却用水 扩建项目冷水机用水237t/a,全部损耗。 扩建用排水平衡见图3。
3、噪声 扩建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注塑机、空压机、车床等机械噪声,单台噪声级80-85dB(A)。扩建项目高噪声设备见表27。
表27 扩建项目高噪声设备一览表
4、固体废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对本项目产生的副产物(依据产生来源、利用和处置过程鉴别属于固体废物并且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等进行属性判定,见表28。 表28 扩建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表
扩建项目产生的副产物均属于固体废物。 (2)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 扩建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见表29。 表29 扩建项目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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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 |
处理前产生浓度 及产生量(单位) |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单位) |
大气 污染物 |
注塑过程 |
甲醛 |
无组织,0.0047t/a |
无组织,0.0047t/a |
非甲烷总烃 |
无组织,0.0057t/a |
无组织,0.0057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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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洗过程 |
非甲烷总烃 |
无组织,0.225t/a |
无组织,0.225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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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污染物 |
生活污水 2900t/a |
COD |
350mg/L、1.015t/a |
350mg/L、1.015t/a |
SS |
200mg/L、0.580t/a |
200mg/L、0.580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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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 |
25mg/L、0.073t/a |
25mg/L、0.073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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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氮 |
35mg/L、0.102t/a |
35mg/L、0.102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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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磷 |
3mg/L、0.009t/a |
3mg/L、0.009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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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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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固体 废物 |
生产 |
金属屑 |
2t/a |
外卖4t/a |
不合格品 |
2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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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活性炭 |
0.15t/a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18.675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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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润滑油 |
14.5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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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清洗剂 |
3.525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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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包装桶 |
0.5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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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油抹布手套 |
0.1t/a |
环卫清运0.1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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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包装材料 |
0.5t/a |
外卖0.5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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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办公 |
生活垃圾 |
73t/a |
环卫清运73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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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扩建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注塑机、空压机、车床等,其单台设备噪声值为80~85dB(A),高噪声设备经厂房隔声、设备减振等措施处理以及距离衰减后,可使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65dB(A)、夜间噪声值≤55d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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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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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无。 |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扩建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调试,施工期较短,工程量不大,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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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① 注塑废气 扩建项目每台注塑机产生的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收集效率约90%),分别通过配套的1套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共4套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效率约90%)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活性炭吸附是一种常用的吸附方法,主要利用高孔隙率、高比表面积的吸附剂,藉由物理性吸附(可逆反应)或化学性键结(不可逆反应)作用,将有机气体分子自废气中分离,以达成净化废气的目的。由于一般多采用物理性吸附,随操作时间之增加,吸附剂将逐渐趋于饱和现象,此时则须进行脱附再生或吸附剂更换工作。 因活性炭表面有大量微孔,其中绝大部分孔径小于500A(1A=10-10m),单位材料微孔的总内表面积称“比表面积”,比表面积可高达700~2300m2/g,常被用来作为吸附有机废气的吸附剂。空气中的有害气体称“吸附质”,活性炭为“吸附剂”,由于分子间的引力,吸附质粘到微孔内表面,从而使空气得到净化。活性炭材料分颗粒炭、纤维炭,传统的颗粒活性炭有煤质炭、木质炭、椰壳炭、骨炭。纤维活性炭由含碳有机纤维制成,它比颗粒活性炭孔径小(<50A)、吸附容量大、吸附快、再生快。在有机废气处理过程中,活性炭常被用来吸附烷烃、烯烃、芳香烃、酮、醛、氯代烃、酯以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一般情况下,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物的处理效率可达到90%以上。 建设项目4套活性炭吸附装置主要设计参数一致,见表30。 表30 活性炭吸附装置主要设计参数
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的废气排放情况如下: 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收集效率90%),通过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处理效率约90%)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甲醛、非甲烷总烃排放量分别为0.0047t/a、0.0057t/a。 ② 清洗过程中清洗剂挥发的废气(G1-1) 清洗过程中废气产生量约为清洗剂用量的5%,约为0.225t/a,该工序工作时间为3000h,则排放速率为0.075kg/h,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综上,扩建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量为:甲醛0.0047t/a,非甲烷总烃0.2307t/a。 ①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为了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确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参数见表31。 表31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表
、 经过计算,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厂界浓度最高点预测值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的厂界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且预测的最大落地浓度未超过质量标准要求,因此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环境控制要求。 ②卫生防护距离 扩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的计算公式参照《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中7.4所列公式。
式中:Cm ——标准浓度限值(mg/m3) Qc ——可以达到的控制水平(kg/h) A、B、C、D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r ——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 L ——卫生防护距离(m)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各参数的取值见表32。 表32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注:*为扩建项目计算取值。
经计算,扩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见表33。 表33 扩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表
扩建项目应设置以车间为执行边界的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在此范围内主要为工业企业,无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以后亦不得在此范围内新建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扩建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扩建项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各种废气经治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扩建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区域雨水管网;废水为生活污水2900t/a。 扩建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2900t/a,主要污染物浓度为COD 350mg/L、SS 200mg/L、氨氮25mg/L、总氮35mg/L、总磷3mg/L;达接管标准接管排入南郊新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南郊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太仓市新浏河以南、南郊新城东北角,一期规模2万m3/d。采用A2/O处理工艺进行污水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新浏河。 南郊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流程见图4。
图4污水处理厂工艺流程图 南郊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太仓市新浏河以南、南郊新城东北角,分期建设,总规模6万吨/天,其中一期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2万吨/天,目前已投入使用。一期工程采用A2/O处理工艺进行污水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新浏河。一期工程已经获得环评批复,并于2012年11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太环建验 2012 67号)。太仓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拟对现有污水处理工艺进行优化并同步扩大污水处理规模, 该工程实施后,南郊新城区污水处理厂能力将达到 4万 m3/d。《太仓市南郊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已通过环评审批,目前正在建设中,预计2018年下半年建成运营。 南郊新城区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包括南郊新城和园区两部分。南郊新城北至浏河,南至规划纬九路,西起204国道,东至上海边境边缘,规划服务范围面积8.9km2;规划园区北至新浏河,南至杨泾河,西起昆山市市界,东至204国道,规划服务范围面积3.29km2,共计12.19km2。 南郊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指标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表1中城镇污水处理厂Ⅰ尾水排放浓度限值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要求。 南郊新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处理厂处理能力将达到4万m3/d。建设项目完成后全厂污水排放量约为11.6t/d,约占南郊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余量的0.029%,在其接管余量范围内,从水量上讲,南郊新城区污水处理厂有能力接纳建设项目的污水,建设项目废水接管进入南郊新城区污水处理厂是可行的。 综上分析,扩建项目废水达接管要求排入南郊新城区污水处理厂,经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扩建项目全厂高噪声设备主要为注塑机、空压机、车床等等,单台噪声级80-85dB(A)。 噪声防治措施: (1)控制设备噪声 在设备选型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尽量选用满足国际标准的低噪声、低振动型号的设备,降低噪声源强。 (2)设备减振、隔声 机械加工设备在机组与地基之间安置减震器,电机设置隔声罩,可以降噪约15dB(A)左右; (3)加强建筑物隔声措施 项目高噪声设备均安置在室内,有效利用了建筑隔声,并采取隔声、吸声材料制作门窗、墙体等,防止噪声的扩散和传播,采取隔声措施,降噪量约10dB(A)左右。 (4)强化生产管理 确保各类防治措施有效运行,各设备均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防止突发噪声。 (5)合理布局 在厂区总图布置中尽可能将噪声较集中的主厂房布置在厂区中央,其它噪声源亦尽可能远离厂界,以减轻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以扩建项目的东、南、西、北、厂界作为关心点,进行噪声影响预测,计算过程如下: 根据声环境评价导则(HJ2.4-2009)的规定,选取预测模式,应用过程中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必要简化,计算过程如下: (1)声环境影响预测模式
式中:LA(r)—预测点r处A声级dB(A); LA(r0)—r0处A声级dB(A); A—倍频带衰减dB(A); (2) 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等效声级贡献值(Leqg)计算公式:
式中: Leqg—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Ai—i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dB(A); T—预测计算的时间段s; ti —i声源在T 时段内的运行时间s。 (3)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Leq )计算公式:
式中: Leqg —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eqb — 预测点的背景值dB(A) ; (4)在环境噪声预测中各噪声源作为点声源处理,故几何发散衰减:
式中:Adiv—几何发散衰减; r0—噪声合成点与噪声源的距离m; r—预测点与噪声源的距离m。 考虑噪声距离衰减和隔声措施,预测其受到的影响,预测结果见表34。 表34 扩建项目厂界的噪声影响预测结果
表35 扩建后全厂噪声影响预测 单位:dB(A)
注:噪声现状值为现有预测值 经预测,扩建项目建成投产后,高噪声设备经过厂房隔声、设备减振及距离衰减后,叠加现有噪声预测值后,对东厂界影响预测值52.13dB(A)、南厂界影响预测值51.35dB(A)、西厂界影响预测值为54.36dB(A)、西厂界影响预测值为52.6dB(A),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昼间噪声值≤65dB(A)。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扩建项目生产过程的金属屑2t/a、不合格品2t/a外卖处置,生活垃圾73t/a环卫清运,废活性炭0.15t/a、废润滑油14.5t/a,废包装桶0.5t/a,废清洗剂3.525t/a委托太仓元通废油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昆山城东化工有限公司和苏州星火环境净化股份有限公司处置(危废处置协议见附件八)。 扩建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见表36。 表36 扩建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
b.固废暂存场所(设施)环境影响分析 扩建项目在一般工业固废堆场新建5m2,一般固废堆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建设;危险废物堆场依托现有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地的设置已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9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设置,做到防漏、防渗、防雨等措施。 厂区内危险废物暂存场地新建10m2,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设置,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1)废物贮存设施必须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995)》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2)废物贮存设施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其它防护栅栏; (3)废物贮存设施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 (4)废物贮存设施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 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见表37。 表37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表
扩建项目应强化固废产生、收集、贮放各环节的管理,各类固废按照类别分类存放,杜绝固废在厂区内散失、渗漏,达到无害化的目的,保证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①危险固废堆放场应遵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及修改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要求设置暂存场所,并分类存放、贮存,并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随意露天堆放; ②对危险固废储存场所应进行处理,如采用工业地坪,消除危险固废外泄的可能; ③对危险废物的容器或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④危险废物禁止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禁止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⑤固体废物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如将固体废物用防静电的薄膜包装于箱内,再采用专用运输车辆进行运输; ⑥在包装箱外可设置醒目的危险废物标志,并用明确易懂的中文标明箱内所装为危险废物等等。 ⑦危废贮存区应按照《危险废物污染技术政策》等法规的相关规定,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轻度要求;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存储场所要用防渗漏设计、安全设计,对于危险废物的存储场所要做到:应建有堵截泄露的裙脚,地面和裙脚要用坚固防漏的材料,应有隔离设施、报警装置和防风、防雨、防晒设施,防流失,防外水入侵;基础防渗层位粘土层,其厚度应在1m以上,渗透系数应小于1.0×10-7cm/s,基础防渗层也可用厚度在2mm以上的高密度聚乙烯或其他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应小于1.0×10-7cm/s;地面应为耐腐蚀的硬化地面、地面无裂缝。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和江苏省环保厅对排污口规范化整治的要求,建设单位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设置固体废物堆放场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具体要求见表38。 表38 各排污口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c.运输过程的环境影响分析 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在运输过程中,按照《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中对危险废物的包装、运输的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和要求进行,有效防止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污染环境。项目需处理的危险废物采用专门的车辆,密闭运输,严格禁止抛洒滴漏,杜绝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环境的二次污染。在危险废物的运输中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有关的规定和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运输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较小。 建设单位须针对此对员工进行培训,加强安全生产及防止污染的意识,培训通过后方可上岗,对于固体废弃物的收集、运输要实施专人专职管理制度并建立好台账。 d.委托处置的环境影响分析 扩建项目生产过程废活性炭0.15t/a、废润滑油14.5t/a,废包装桶0.5t/a,废清洗剂3.525t/a委托太仓元通废油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华瑞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公司和苏州星火环境净化股份有限公司处置。 废润滑油(HW08)委托太仓市元通废油处理有限公司处置,其经营范围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251-001-08,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199-08,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00-08,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01-08,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03-08,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04-08,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09-08,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10-08,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11-08,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12-08,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14-08,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16-08,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17-08,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18-08,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19-08,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20-08,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49-08 合计:5000吨/年; 废清洗剂(HW06)委托苏州星火环境净化股份有限公司处置,其经营范围: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900-401-06,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900-402-06,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900-403-06,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900-404-06,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900-407-06,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265-101-13,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265-102-13,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265-103-13,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900-014-13,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900-016-13 合计:6825吨/年; 废活性炭(HW49)、废包装桶(HW49)委托张家港市华瑞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公司处置,其经营范围: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49-08,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900-000-09,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900-005-09,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900-006-09,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900-007-09,HW11精(蒸) 馏残渣251-013-11,HW11精(蒸) 馏残渣252-001-11,HW11精(蒸) 馏残渣252-002-11,HW11精(蒸) 馏残渣252-003-11,HW11精(蒸) 馏残渣252-004-11,HW11精(蒸) 馏残渣252-005-11,HW11精(蒸) 馏残渣252-006-11,HW11精(蒸) 馏残渣252-007-11,HW11精(蒸) 馏残渣252-008-11,HW11精(蒸) 馏残渣252-009-11,HW11精(蒸) 馏残渣252-010-11,HW11精(蒸) 馏残渣252-011-11,HW11精(蒸) 馏残渣252-012-11,HW11精(蒸) 馏残渣252-013-11,HW11精(蒸) 馏残渣252-014-11,HW11精(蒸) 馏残渣252-015-11,HW11精(蒸) 馏残渣252-016-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007-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008-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009-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010-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011-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012-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013-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014-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015-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016-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017-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018-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019-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020-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021-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022-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023-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024-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025-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026-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027-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028-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029-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030-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031-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032-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033-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034-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035-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100-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101-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102-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103-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104-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105-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106-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107-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108-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109-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110-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111-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112-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113-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114-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115-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116-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117-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118-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119-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120-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121-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122-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123-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124-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125-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126-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127-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128-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129-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130-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131-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132-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133-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134-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135-11,HW11精(蒸) 馏残渣261-136-11,HW11精(蒸) 馏残渣321-001-11,HW11精(蒸) 馏残渣450-001-11,HW11精(蒸) 馏残渣450-002-11,HW11精(蒸) 馏残渣450-003-11,HW11精(蒸) 馏残渣772-001-11,HW11精(蒸) 馏残渣900-000-11,HW11精(蒸) 馏残渣900-013-11,HW12染料、涂料废物221-001-12,HW12染料、涂料废物264-002-12,HW12染料、涂料废物264-003-12,HW12染料、涂料废物264-004-12,HW12染料、涂料废物264-005-12,HW12染料、涂料废物264-006-12,HW12染料、涂料废物264-007-12,HW12染料、涂料废物264-008-12 ,HW12染料、涂料废物264-009-12,HW12染料、涂料废物264-010-12,HW12染料、涂料废物264-011-12,HW12染料、涂料废物264-012-12,HW12染料、涂料废物264-013-12,HW12染料、涂料废物900-000-12,HW12染料、涂料废物900-250-12,HW12染料、涂料废物900-251-12,HW12染料、涂料废物900-252-12,HW12染料、涂料废物900-253-12,HW12染料、涂料废物900-254-12,HW12染料、涂料废物900-255-12,HW12染料、涂料废物900-256-12,HW12染料、涂料废物900-299-12,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265-101-13,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265-102-13,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265-103-13,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265-104-13,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900-000-13,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900-014-13,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900-015-13,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900-016-13,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900-451-13,HW16感光材料 废物231-001-16,HW16感光材料 废物231-002-16,HW16感光材料 废物266-009-16,HW16感光材料 废物266-010-16,HW16感光材料 废物397-001-16,HW16感光材料 废物749-001-16,HW16感光材料 废物863-001-16,HW16感光材料 废物900-000-16,HW16感光材料 废物900-019-16,HW18焚烧处置 残渣772-003-18,HW37有机磷化 合物废物261-061-37,HW37有机磷化 合物废物261-062-37,HW37有机磷化 合物废物261-063-37,HW37有机磷化 合物废物900-033-37,HW38有机氰化物废物261-064-38,HW38有机氰化物废物261-065-38,HW38有机氰化物废物261-066-38,HW38有机氰化物废物261-067-38,HW38有机氰化物废物261-068-38,HW38有机氰化物废物261-069-38,HW38有机氰化物废物261-140-38,HW39含酚废物261-070-39,HW39含酚废物261-071-39,HW40含醚废物261-072-40,HW45含有机卤化物废物261-078-45,HW45含有机卤化物废物261-079-45,HW45含有机卤化物废物261-080-45,HW45含有机卤化物废物261-081-45,HW45含有机卤化物废物261-082-45,HW45含有机卤化物废物261-084-45,HW45含有机卤化物废物261-085-45,HW45含有机卤化物废物261-086-45,HW45含有机卤化物废物900-000-45,HW45含有机卤化物废物900-036-45,HW49其他废物900-039-49,HW49其他废物900-040-49,HW49其他废物900-041-49,HW49其他废物900-042-49,HW49其他废物900-046-49,HW49其他废物900-047-49,HW49其他废物900-999-49,HW50废催化剂261-151-50,HW50废催化剂261-183-50,HW50废催化剂263-013-50,HW50废催化剂275-009-50,HW50废催化剂276-006-50,HW50废催化剂900-048-50 合计:14000吨/年; 扩建项目产生的危废均在太仓元通废油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华瑞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公司和苏州星火环境净化股份有限公司处置的范围内。综上所述,扩建项目产生的固废经上述措施可有效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固废处理措施是可行的。 5、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 (1)生产工艺的清洁性 扩建项目生产工艺采用成熟简单的生产工艺,属清洁生产工艺。 (2)原材料和产品的清洁性 扩建项目所用的原材料均为低毒或无毒物质,在原辅材料获取过程中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产品为无毒无害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对人健康和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产品属于清洁产品。 (3)污染物产生量指标的清洁性 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太仓市南郊新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固废得到了合理处置。 从本项目原材料、产品和污染物产生指标等方面综合而言,扩建项目的生产工艺较成熟,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体现了循环经济理念。 6、总量控制分析 扩建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见表39,扩建后全厂污染物总量见表40。 表39 扩建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
表40 扩建项目完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表 单位:t/a
注:[1]为排入太仓市南郊新城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考核量; [2]为参照太仓市南郊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计算,作为本项目排入外环境的水污染物总量。
扩建项目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总量:甲醛0.0047t/a、非甲烷总烃0.2307t/a、VOCs 0.2354 t/a,仅作为考核量;生活污水接管太仓市南郊新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接管考核量为:废水量2900t/a、COD 1.015t/a、SS 0.58t/a、氨氮 0.073t/a、总氮0.102t/a、总磷0.009t/a;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总量:甲醛0.0093t/a、非甲烷总烃0.3622t/a、VOCs 0.3715 t/a,仅作为考核量;生活污水接管太仓市南郊新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接管考核量为:废水量6656t/a、COD 2.33t/a、SS 1.331t/a、氨氮 0.167t/a、总氮0.233t/a、总磷0.0204t/a;全厂最终外排量:废水量6656t/a、COD 0.333t/a、SS 0.067t/a、氨氮 0.033t/a、总氮0.100t/a、总磷0.0033t/a;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7、扩建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扩建项目 “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41。
表41 扩建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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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类型 |
排 放 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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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污染物 |
注塑工序 |
甲醛 |
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车间通风装置 |
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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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甲烷总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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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洗工序 |
非甲烷总烃 |
车间通风装置 |
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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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 染物 |
生活污水 |
COD SS 氨氮 总氮 总磷 |
化粪池 |
接管排入南郊新城区污水处理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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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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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 |
生产 |
金属屑 |
外卖处置 |
综合利用,有效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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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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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活性炭 |
委托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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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润滑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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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清洗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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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 |
环卫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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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油抹布手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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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包装材料 |
外卖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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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包装桶 |
委托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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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扩建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车床、切断倒角机、空压机等,其单台设备噪声值为80~85dB(A),高噪声设备经厂房隔声、设备减振等措施处理以及距离衰减后,可使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65dB(A)、夜间噪声值≤55d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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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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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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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论 亿迈齿轮(太仓)有限公司原位于太仓经济开发区人民北路166-1号,于2014年8月将现有项目设备全部搬迁至太仓市城厢镇西新路8号城厢镇太仓市科技产业园内,租赁福地工业设施发展(苏州)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并购置部分设备进行扩大产能,搬迁扩建后全厂生产能力为年产机械驱动系统500万套、机械驱动部件1500万套,已于2014年8月26日经太仓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建设(环评批复见附件七),并于2017年1月19日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意见见附件八)。 2016年,企业租赁福地工业设施发展(苏州)有限公司闲置厂房4000平米购置注塑机等设备并依托现有项目部分设备,扩建机械驱动部件1300万套/a,扩建完成后全厂生产能力为年产机械驱动系统500万套、机械驱动部件2800万套。该项目已于2017年10月11日经太仓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建设(环评批复见附件九),并于2018年3月30日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意见见附件十)。 现根据企业需要,亿迈齿轮(太仓)有限公司拟租赁太仓市城厢镇西新路9号16355㎡的厂房,异地扩建机械驱动部件1500万套。扩建后全厂生产能力为年产机械驱动系统500万套、机械驱动部件4300万套。 扩建项目不设食堂宿舍,员工午餐快餐解决。 1、与产业政策、用地规划和环境规划的相符性 建设项目不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中规定的限制及禁止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亦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号文)中限制、禁止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禁止和限制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禁止和限制类项目,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限制和禁止产业,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太仓市科技产业园产业定位为轻工、机械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重大装备、节能环保等产业。四至范围:东至204国道、南至太蓬公路、西至太仓与昆山的界河、北至新浏河,总规划面积约8.22平方公里。 扩建项目位于城厢镇西新路9号,位于太仓市科技产业园内。主要产品为注塑制品。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所从事行业符合太仓市科技产业园、用地规划及环保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园区用地规划见附图四。 扩建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不属于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不违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 扩建项目所在地太仓市科技产业园(良辅路北侧、西新路东侧、吴塘河西侧),在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太仓市范围内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不会导致太仓市范围内生态红线区域生态服务功能下降。因此,建设项目的建设不违背《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要求。 2、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功能不会下降 (1)废气 扩建项目清洗剂废气,无组织排放;注塑废气经4套集气罩收集后分别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经计算,扩建项目建成后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扩建项目设置以生产车间为执行边界100m卫生防护距离,在此范围内主要为工业企业,无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以后亦不得在此范围内新建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扩建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扩建项目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区域雨水管网;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太仓市南郊新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扩建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车床、切断倒角机、空压机等,其单台设备噪声值为80~85dB(A),高噪声设备经厂房隔声、设备减振等措施处理以及距离衰减后,可使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65dB(A)、夜间噪声值≤55dB(A)。 (4)固废 扩建项目生产过程金属屑2t/a、不合格品2t/a外卖处置,生活垃圾73t/a环卫清运,废活性炭0.15t/a、废润滑油14.5t/a、废清洗剂3.525t/a,废包装桶0.5t/a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0.5t/a外卖,含油抹布手套0.1t/a环卫清运。 3、符合清洁生产原则,体现循环经济理念 从本项目原材料、产品和污染物产生指标等方面综合而言,扩建项目的生产工艺较成熟,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体现了循环经济理念。 4、符合区域总量控制要求 扩建项目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总量:甲醛0.0047t/a、非甲烷总烃0.2307t/a、VOCs 0.2354 t/a,仅作为考核量;生活污水接管太仓市南郊新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接管考核量为:废水量2900t/a、COD 1.015t/a、SS 0.58t/a、氨氮 0.073t/a、总氮0.102t/a、总磷0.009t/a;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总量:甲醛0.0093t/a、非甲烷总烃0.3622t/a、VOCs 0.3715 t/a,仅作为考核量;生活污水接管太仓市南郊新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接管考核量为:废水量6656t/a、COD 2.33t/a、SS 1.331t/a、氨氮 0.167t/a、总氮0.233t/a、总磷0.0204t/a;全厂最终外排量:废水量6656t/a、COD 0.333t/a、SS 0.067t/a、氨氮 0.033t/a、总氮0.100t/a、总磷0.0033t/a;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二、建议 1、加强车间内通风换气,使车间环境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2、做好厂房隔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3、维护加强职工的环保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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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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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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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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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释
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一 环评委托书 附件三 厂房租赁协议及租赁土地证 附件四 立项文件 附件五 确认函 附件六 危废处置合同 附件七 搬迁扩建项目环评批复(太环建 [2014]500号) 附件八 搬迁扩建项目竣工验收意见(太环建验[2017]38号) 附件九 扩建项目环评批复(太环建[2017]264号) 附件十 扩建项目竣工验收意见(太环建验[2018]4号)
附图一 扩建项目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 附图二 扩建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三 扩建项目车间平面布置 附图四 扩建项目园区用地规划图 附图五 扩建项目生态红线图
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 进行专项评价。根据扩建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 1— 2项进行专项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3.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4.声影响专项评价 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 6.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 7.辐射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