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苏州朕堃塑业有限公司新建塑料制品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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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苏州朕堃塑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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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鲁开龙 |
联系人 |
鲁开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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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太仓市城厢镇新区青岛东路1-2号6幢、7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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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5862606339 |
传真 |
- |
邮政编码 |
215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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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太仓市城厢镇新区青岛东路1-2号6幢、7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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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审批部门 |
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准文号 |
太发改备[2017]9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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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 |
行业类别 及代码 |
[C2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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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平方米) |
500 |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依托租赁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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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万元) |
100 |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
12 |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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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经费 (万元) |
- |
预期投产 日期 |
2018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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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详见第2页“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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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及能源消耗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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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消耗量 |
名称 |
消耗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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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吨/年) |
7215 |
燃油(吨/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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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万千瓦时/年) |
10 |
天然气(万Nm3/a)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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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汽(吨/年) |
-- |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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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区域雨水管网,就近排入水体;建设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产生的生活污水12t/a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依托规范化污水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入新浏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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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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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1、原辅材料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1,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详见表2。 表1 主要原辅材料表
表2 本项目原辅材料理化性指标
2、主要设备 建设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见表3。 表3 建设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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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 1、项目概况 苏州朕堃塑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25日,公司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塑料制品;经销五金制品、机械设备;塑料制品、五金制品、机械设备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朕堃塑业有限公司位于太仓市太仓市城厢镇新区青岛东路1-2号6幢、7幢,现拟投资100万元,租赁亿维尔(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购置设备,生产气泡膜和气泡袋。建成后项目将形成年产200吨气泡膜和100吨气泡袋的生产能力,建设项目预计于2018年6月全部建成投产。 建设项目厂区内不设食堂和宿舍,职工就餐外购解决。 2、与产业政策相符性 建设项目已取得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太发改备[2017]95号。建设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中淘汰类和限制类产业;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中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号文)和《苏州市当前限制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中禁止和限制项目;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和限制项目,也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禁止和限制的产业,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3、与太湖流域管理要求相符性 《江苏省太湖污染防治条例》(省人大2018年1月24日修订)将太湖流域划分为三级保护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苏政发[2012]221号)具体明确了苏州太湖一、二级保护区涉及行政镇、村名称,本项目位于三级保护区。建设项目生产过程无工艺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达接管要求后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电镀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同时《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第四十三条规定“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七)围湖造地;(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经过分析,建设项目不存在《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所列三级保护区的禁止行为,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 建设项目从事气泡膜和气泡袋的生产,不属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2011)中“第二十八条 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中禁止的项目;亦不存在该条例中“第三十条 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已经设置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设施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中禁止的行为。因此建设项目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相关要求。 4、厂址选择与规划相容性 建设项目位于太仓市城厢镇新区青岛东路1-2号6幢、7幢,属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据项目附件(项目土地证)的性质表明,本项目选址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用地规划。 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周边地区规划范围为:北至苏昆太高速公路,南至新浏河,东至沿江高速公路、十八港,西至盐铁塘和太平路,总用地面积4418.7ha。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周边地区的产业定位:以一、二类工业为主,主要发展机械、电子、轻工纺织、食品、生物医药、环保等主导产业。本项目从事气泡膜和气泡袋的生产,符合园区产业定位。 本项目所在地属于规划的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规划及产业定位相符。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作为能源,符合太仓市的环保规划。 5、“三线一单”相符性 建设项目“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结果见表4。 表4 建设项目“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根据表4分析,建设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要求。 6、与“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相符性分析 建设项目为气泡膜和气泡袋生产项目,行业类别为[C2921]塑料薄膜制造,企业外排废水只有生活污水排放,水质简单,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进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尾水排入新浏河;企业在加工过程中产生废气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因此,建设项目与“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相符。 7、工程内容及生产规模 本项目租赁亿维尔(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500m2,新建气泡膜和气泡袋生产项目。本项目产品方案见表5。 表5 本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表
8、公用工程 (1)给水 本项目用水环节主要为生活用水及冷却用水,用水量为16t/a,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应。 (2)排水 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收集后排入区域雨水管网,就近排入水体;建设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产生的生活污水12t/a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依托规范化污水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入新浏河。 (3)供电 本项目用电量为10万度/年,来自市政电网。 (4)储运 本项目原料及产品置于仓库内,原材料及产品进出厂均使用汽车运输。 (5)绿化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区绿化。 本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见表6。 表6 本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
9、环保投资 本项目环保投资12万元,占总投资的12%,具体环保投资情况见表7。 表7 本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9、职工人数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职员12人,实行两班制,单班6小时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约3600小时。 10、厂区平面布置情况 本项目位于太仓市城厢镇新区青岛东路1-2号6幢、7幢。厂房北侧从西到东分布原材料储存区、办公区及固废储存区;南侧从西到东分布气泡膜生产区、产品储存区及气泡袋生产区。项目厂区具体平面布置见附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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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所在地属于太仓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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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形地貌 本项目地区位于新华夏系第二隆起带,淮阳山字形构造宁镇反射弧的东南段。区内断裂构造规模不大,基底构造相稳定。新构造运动主要表现为大面积的升降运动,差异不大,近期呈持续缓慢沉降。 该地区的地层以深层粘土层为主,主要状况为: (1)第一层为种植或返填土,厚度0.6~1.8 m左右; (2)第二层为亚粘土,色灰黄或灰褐,湿度饱和,0.3~1.1m厚; (3)第三层为淤质亚粘土,呈青灰色,湿度饱和,密度高,厚度为0.5~1.9 m,地耐力为100~120 kPa; (4)四层为轻亚粘土,呈浅黄,厚度在0.4~0.8 m,地耐力为80~100 kPa; (5)第五层为粘土,少量粉砂,呈灰黄色或青色,湿度高,稍密,厚度为1.1 km左右,地耐力约为120~140 kPa。 陆域为广阔的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地势低平,高程2.5~2.8 m(以黄海基面计,下同),现为高产农田,并有众多浜、塘、沟埂纵横交错,村舍较为集中密集。沿江有长江大堤,堤顶高程6.3~7.0 m。江面开阔,边滩宽300~1100 m。10 m等深线距岸堤1000~1400 m。 2、水文 太仓市濒临长江,由于受到长江口潮汐的影响,太仓境内的内河都具有河口特征,河水的潮汐运动基本与长江口的潮汐运动一致。长江口是一个中等强度的潮汐河口,长江南支河段是非正规半日潮,每天二涨二落。太仓市区域内河流密布,塘浦纵横交错,是太湖与长江的联系纽带,境内有大小河流4000余条,河道总长达4万余公里。主要通江河流有浏河、七浦塘、杨林塘、浪港、鹿鸣泾、钱泾、新泾、汤泽(东西向),主要调蓄河道有吴塘、盐铁塘、半泾、十八港、江申泾、石头塘、斜塘、向阳河、随塘河(西北向)。 区域内河流主要有盐铁塘和新浏河。盐铁塘规划为工业用水、农业用水;新浏河上接娄江,下达长江,流经昆山蓬朗,太仓南郊、陆渡、浏河及嘉定娄塘、唐行等乡镇,全长24公里,2020年水质目标为Ⅳ类水质。建设项目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南郊新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尾水排入新浏河,根据《江苏省水域环境功能区划》,其环境功能为工业用水,农业用水,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3、气象特征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地区具有明显的亚热带季风气候特征,年均无霜期232天;年平均降水量1064.8 mm,年平均降雨日为129.7天;年平均气温15.3℃,极端最高气温37.9℃,极端最低温度-11.5℃,年平均相对湿度81%,处于东南季风区域,全年盛行东南风,风向频率为12 %,最少西南风,风向频率3%,年均风速3.4 m/s,实测最大风速29m/s。平均大气压101.5 kPa,全年日照2019.3h。其主要气象气候特征见表8。 表8 主要气象气候特征
4、植被与生物多样性 项目地区属北亚热带落叶与常绿阔叶混交林带,由于农业历史悠久,天然植被很少,主要为农作物和人工植被。植业以粮(麦子、水稻)、油、棉等作物为主,还有蔬菜等。畜牧业以养猪、牛、羊、鸡为主;此外,宅前屋后和道路、河道两旁种植有各种林木和花卉,林业以乔木、灌木等绿化树种为主,本地区无原始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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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1、太仓市概况 太仓是江苏省经济最为发达的县(市)之一,是江苏省首批6个率先全面实现小康县市之一。改革开放以来,太仓保持持续增长的经济发展势头,经济实力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百强县(市)前列。 根据《太仓市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太仓市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40亿元(预计数,下同),增长7.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0.7亿元,增长10.2%;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65亿元。位列全国综合经济竞争力百强县(市)第六位。 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实现工业总产值2665亿元,增长4.5%。规上工业实现产值2200亿元,增长8.6%;规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分别增长7.5%、5%;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6%,增速位列苏州各县市首位。产值超百亿元工业企业2家。完成工业投资243亿元,其中技改投资158亿元。深入开展“项目建设推进年”活动,博泽、中广核等72个重点项目进展顺利,碧辟二期、百家好等26个项目竣工。 服务业加快发展。实现服务业增加值577亿元,增长7.8%。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完成服务业投资222亿元,增长8.2%。恒大童世界、耐克二期、似鸟物流等项目加快建设。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增长3.2%、9.2%。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5家、总部企业4家。江海河三鲜美食节暨旅游文化节成功举办。全市旅游接待量、总收入分别实现565.6万人次、84.5亿元,分别增长7.8%、12%。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双凤镇被评为中国商旅文产业发展示范镇。 现代农业持续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全面完成。新增现代农业园区面积1.3万亩、高标准农田2.7万亩、向村集体流转土地超1万亩。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7%。水稻生产科技服务中心、生物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竣工。创新粮食购销模式,现代粮食仓储物流格局建立。农资供应保障有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完成高效节水灌溉4705亩。新增专业合作组织10家。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795人次,107名农业委培生全部到岗。 太仓自古为文化之乡,人文荟萃,自具特色,积淀厚实,底蕴丰富,形成了独特风格的娄东文化,为今天留下悠久而优秀的文化财富。太仓沿江岸线共有38.8公里,其中深水岸线22公里,从太仓港区到长江口内,航道水深在10米以上,深水线离岸约1.5公里,能满足5万吨级船舶回转水域要求。江苏省自南京以下尚未开发的长江岸线几乎一半在太仓,它是江苏省离长江口最近邻上海的一个重要口岸。 3、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周边地区规划范围为:北至苏昆太高速公路,南至新浏河,东至沿江高速公路、十八港,西至盐铁塘和太平路,总用地面积4418.7ha。规划基准年为2009年,规划期限为2010年-2020年。 《江苏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及周边地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更名为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于2012年3月28日经江苏省环保厅审查同意实施。由于《太仓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苏政复[2011]57号,2011年10月18日)中关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周边地区用地做了调整,为此江苏省太仓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城市总规在四至范围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区内部分用地,宁波路以北、广州路以南、娄江路以东、沿江高速以西区域原环评规划为居住、商业用地,现根据城市总规调整为工业用地;湖川塘以北、苏昆太以南区域原环评规划为工业、仓储用地,现根据城市总规调整为农业用地;苏州路以南、禅寺路以北、常胜璐以东、沿江高速以西区域原环评规划为工业用地,现根据城市总规调整为居住用地;青岛路以北、湖川塘以南、太平路以西、盐铁塘以东区域原环评规划为仓储物流用地,现根据城市总规要调为工业用地。用地调整后整体可建设用地减少。为了实现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周边地区的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江苏省太仓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南京普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规划区调整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了《江苏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及周边地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补充报告》,该报告已由江苏省环境保护厅以苏环便管[2012]123号复函如下: (1)在园区四至范围不改变、面积不扩大、排污种类和排污量不增加、产业定位不改变,且严格按照《补充报告》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补充报告》对所述区块的调整; (2)本次将原东部工业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后,该区域不得新建、改建、新建任何工业项目,原有工业企业应于2017年前完成搬迁或关停工作。 (3)除《补充报告》所述调整内容外,园区仍需严格执行苏环审[2012]49号文的相关管理要求。 功能定位: 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周边地区的产业定位:以一、二类工业为主,主要发展机械、电子、轻工纺织、食品、生物医药、环保等主导产业。 项目所在地位于江苏省太仓市城厢镇新区青岛东路1-2号6幢、7幢,为工业用地;项目从事气泡膜及气泡袋生产,属于塑料制品业,符合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周边地区的产业定位要求。 基础设施规划及现状: ①给水工程 开发区不另设水厂,用水全部来自太仓市第二水厂。太仓市第二水厂以长江水为供水水源。主要供应太仓市区及开发区用水,设计规模70万m3/d,目前实际供水量约为30万m3/d,运行良好。目前太仓市第二水厂正在进行新建,新建后供水量可以达到50万m3/d,可满足开发区的需要。 ②排水工程 目前开发区内各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自行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由污水收集管网收集进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北京路以南、太平路以西区域内的废水排入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雨水经已建的雨水收集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规划的水体和河道。 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位于常胜路以西,经江苏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立项批准建设,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5万吨,已分二期实施,一期日处理污水2万吨,于2004年4月投入试运行,二期项目于2007年1月1日投入运行,二期项目建成后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到5万t/d,处理后水质可稳定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表1中城镇污水处理厂Ⅰ尾水排放浓度限值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标准中一级(A)标准,尾水最终排入新浏河。 同时为满足开发区发展的需求,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在现有厂区新建三期工程,处理规模3万t/d,处理工艺采用循环式活性污泥法(C-TECH法),并配备深度处理设施(与前两期项目升级改造后工艺相同),三期项目环评报告于2010年7月通过太仓市环保局审批(太环计[2010]280号),已于2012年6月实现调试和收水,三期新建项目建成后,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到8万t/d。 本项目属于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之内,且项目拟建地污水管网已铺设到位。 ③供电工程 开发区供电来自太仓市城市电网,在开发区范围内有110KV朝阳变电站、220KV娄东变电站、110KV东林变电站、35KV板桥变电站、110KV板桥变电站、110KV新毛变电站和110KV变电站。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已有电力设施可以满足用户需要。 ④固废处置工程 开发区不设置专门部门处理固废和处理场所设施,由太仓市环卫部门负责处理。各企业的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运到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各企业的工业固废可综合利用的可采用各种利用途径进行综合利用,属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危险固废转移和处置相关规定,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 ⑤供气 西气东输工程天然气已于2005年11月正式进入太仓市,已建成太仓市天然气门站、太仓昆山清管计量站至太仓门站19公里的高压管线、门站至太仓港区14公里高压管线、以及市区80公里输配环网,年供气能力达5亿立方米。目前,天然气管网已铺设至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干道。 ⑥消防 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建二级、三级消防站各1座,拟建三级消防站2座及水上消防站。 ⑦东部企业搬迁 根据苏环便管[2012]123号复函,要求原东部工业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后,该区域不得新建、改建、新建任何工业项目,原有工业企业应于2017年前完成搬迁或关停工作,目前原东部工业区拆迁正在进行中,将于2017年完成搬迁或关停工作。 ⑧中水回用率 根据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规划区应采取有效、具体的中水回用措施,确保水会用率不低于25%。根据统计,入区企业均积极推广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入区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均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水回用率达到25%以上。 目前,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要求基础设施、环保设施建设已按照苏环审[2012]49号文的要求落实建设。 本项目周围1000m范围内无文物保护单位。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城厢镇新区青岛东路1-2号6幢、7幢,符合当地的总体规划、用地规划和环境规划,与周围环境相容。 |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等): 建设项目位于太仓市城厢镇新区青岛东路1-2号6幢、7幢,项目东侧为华铁建设遮阳帘分公司,南侧为玲嫣阁餐厅,西侧隔太平北路为苏州新波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北侧为苏州天允服装有限公司,东北侧126m为太仓经济开发区企业员工生活三区。建设项目周边300米环境概况见附图二。 1、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①空气环境质量 本项目引用《舍弗勒(中国)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环境现状监测报告,监测点位为舍弗勒有限公司二厂所在地,位于本项目东南侧1.6km。监测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2016年9月30日连续七天,引用的数据在三年有效期内,在此期间区域内无新增大型废气排放企业,监测点大气环境变化不大,因此监测数据可以引用。监测结果具体如表18所示。 表18 大气现状监测结果汇总表
由此可见,各监测点各因子中,SO2、NO2小时值,PM10日均值均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处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可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因此可以说明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良好。 ②水环境质量 本项目所在地附近主要地表水为新浏河,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新浏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新浏河环境质量现状数据引用《太仓冠联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引进进口橡胶密炼机配置国产430密炼机等设备生产建筑防水和密封等材料产品的改扩建技改项目》的监测数据,监测时间为:2016年10月19日-10月21日,监测结果见下表19: 表19 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 单位:mg/L(pH无量纲)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新浏河水质污染指标浓度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说明新浏河水质良好。 ③声环境质量 根据声源的位置和周围环境特点,在本项目四周厂界外1m处各布置一个噪声现状监测点,于2018年5月8日昼夜各监测一次,噪声监测点位图见附图二,噪声现状监测结果见下表13。 表13 项目地噪声现状监测结果
根据监测结果,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83096-2008)中3类区标准的要求,符合太仓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2、周边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建设项目所在地大气、水、声环境均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环境质量状况良好,无明显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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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建设项目位于太仓市城厢镇新区青岛东路1-2号6幢、7幢,根据项目现场周边情况,确定建设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4。 表14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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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量
标
准 |
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江苏省环保厅1998年颁布的《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项目所在地空气质量功能区为二类区。SO2、NO2、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µm)、TSP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推荐值。具体见表15。 表1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有关规定,新浏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要求,其中悬浮物参照《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中四级标准,主要指标见表16。 表16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单位:mg/L(除pH)
3、声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敏感目标处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具体参数见表17。 表17 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单位: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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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1、废气排放标准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表9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具体见表25。 表25 废气排放标准限值
2、废水排放标准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排放,产生的生活污水达接管要求后接管至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具体见下表19。 表19 废水接管标准(单位:mg/L)
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出水尾水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表1中城镇污水处理厂Ⅰ尾水排放浓度限值,DB32/1072-2007中未列入项目(pH、SS等)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具体见表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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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0 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标准(单位:除pH外为mg/L)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3、噪声排放标准 建设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具体数值见表21。 表2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值 单位: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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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控制指 标 |
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表见表22。 表22 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表 单位:t/a
[1]为排入太仓城东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考核量; [2]为参照太仓城东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计算,作为该项目排入外环境的水污染物总量 建设项目建成后全厂有组织污染物排放量:非甲烷总烃0.0059t/a,在太仓市高新技术产业园范围内平衡;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非甲烷总烃0.0066t/a,仅作为考核量;建设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接管到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水污染物的接管考核总量为:废水量12t/a、COD0.0048t/a、SS0.0024t/a、氨氮0.0003t/a、总氮0.0003t/a、总磷0.000048t/a;全厂最终外排量:废水量12t/a、COD0.0006t/a、SS0.00012t/a、氨氮0.00006t/a、总氮0.00018t/a、总磷0.000006t/a,纳入太仓市城东污水污水处理厂总量范围内;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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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本项目主要生产气泡膜以及气泡袋,气泡袋是在气泡膜基础上的深加工。气泡膜及气泡袋的生产工艺流程见图1。
图1 气泡膜、气泡袋生产工艺流程 工艺流程简介: (1)混料:将产品原料聚乙烯颗粒及客户需求的防静电剂、增白剂、开口剂加入搅拌机内混合。防静电剂、增白剂及开口剂均为颗粒状。在混料过程中有搅拌机工作噪声(N)及原料包装袋(S)产生。 (2)挤出:气泡膜设备为一体化套装,包含单螺杆挤出机、成型平膜模具、气泡吸塑成型辊、牵引冷却复合辊、导辊、卷取装置,在运行时有噪声(N)产生。聚乙烯颗粒及配料在挤出机内根据材料要求加热至130℃左右使塑料粒子融化并挤出进入模具中。该过程有有机废气(G1)产生。 (3)入模:熔融态原料进入成型平膜模具中,形成薄膜。 (4)气泡吸塑成型:将薄膜夹紧在气泡吸塑成型辊上,加热软化后,通过模边的空气通道,用真空将其吸附于模具上,经短时间的自然冷却,得到成型的气泡膜。该过程有少量有机废气(G2)产生。 (5)冷却:在牵引冷却复合辊的作用下,对气泡膜进行间接冷却。该过程冷却水通过循环泵作用循环使用,定期添加损耗量,不外排。 (6)收卷:利用卷取装置将气泡膜卷成筒状。 (7)制袋:部分气泡膜需要深加工制成气泡袋。利用制袋机将部分气泡袋热压封边并剪裁成气泡袋。该过程有少量有机废气(G3)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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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污染工序: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挤出废气(G1)、气泡吸塑成型废气(G2)和制袋废气(G3)。挤出废气、气泡吸塑成型废气和制袋废气均为加热聚乙烯产生,以非甲烷总烃计。 参照《浙江省重点行业VOCS污染排放源排放量计算方法》中塑料膜、袋制造工序单位废气的排放系数为0.22kg/t原料,本项目聚乙烯塑料粒子的总用量为300t/a,因此,本项目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066t/a,年工作时间为3600h/a,产生速率为0.0183kg/h。废气由集气罩(收集效率90%)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净化处理(处理效率90%),处理后废气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风机风量为4000m3/h。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情况为排放量0.0059t/a,排放速率0.0016kg/h。未收集的有机废气0.0066t/a在厂房无组织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见表35,无组织废气排放具体情况见表36。 表24 项目有组织大气污染物产生情况表
表35项目无组织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2、废水 本项目自来水用量为21t/a,主要为生活用水15t/a和冷却用水5t/a,均来自市政管网。 本项目职工定员6人,年运行300天,职工生活用水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9)的工业企业职工生活用水定额50L/(人•天)计,则生活用水量为15t/a,产排污系数按0.8计算,则生活污水排放量约12t/a,主要污染物为COD400mg/L、SS200mg/L、氨氮25mg/L、总氮35 mg/L、总磷4mg/L。 项目选用的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冷却水通过循环泵作用循环使用,循环效率20m3/h,按全年工作时间3600h计,循环水量为72000t/a,损耗量7200t/a,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 本项目用排水平衡见图4。
3、固体废物 根据项目工程分析,建设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是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原料包装袋、废活性炭。 ①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本项目员工6人,年工作天数为300天,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9t/a,全部通过生活垃圾收集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② 废包装袋 聚乙烯颗粒包装规格为25kg/袋,年用量300t,产生12000个包装袋,每个袋子重约0.25kg,则聚乙烯颗粒袋总重约3t;防静电剂、增白剂和开口剂包装规格均为1kg/a,总年用量为0.03t,产生30个包装袋,每个袋子重约0.1kg,则包装袋重0.03t。 综上,项目所用原料的包装袋总重3.03t/a,为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③废活性炭 项目废气处理过程会产生废活性炭。项目选用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吸附有机废气,吸附效率为300mg/g,吸附量为0.0535t/a,则需要活性炭0.18t/a。废活性炭产生量为吸附有有机废气的活性炭0.234t/a,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HW49(900-041-49),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1)固体废物属性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对本项目产生的副产物(依据产生来源、利用和处置过程鉴别属于固体废物并且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D5058.7)等进行属性判定,判定依据及结果见表26。 表26 本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表
(2)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见表27。 表27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
(3)危险固体废物汇总表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见表28。
表28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汇总样表
注:上表危险特性中T指毒性;I指易燃性;R指反应性;In指感染性。 4、噪声 本项目投产后,全厂的主要高噪声设备气泡膜机1套、搅拌机1台、制袋机2台、气动制袋机1台、脚踏封口机3台,单台设备源强为75-85dB(A),主要噪声源情况见表29。 表29 本项目厂区高噪声设备产生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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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类型 |
排 放 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 产生量(单位) |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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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
有组织 |
挤出、气泡吸塑成型、制袋 |
非甲烷总烃 |
4.125mg/m3,0.0594t/a |
0.4mg/m3,0.0059t/a |
无组织 |
挤出、气泡吸塑成型、制袋 |
非甲烷总烃 |
无组织,0.0066t/a |
无组织,0.0066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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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污 染 物 |
生活污水 12t/a |
COD |
400mg/L,0.0048t/a |
400mg/L,0.0048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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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 |
200mg/L,0.0024t/a |
200mg/L,0.0024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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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 |
25mg/L,0.0003t/a |
25mg/L,0.0003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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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氮 |
35mg/L,0.00042t/a |
35mg/L,0.00042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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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磷 |
4mg/L,0.000048t/a |
4mg/L,0.000048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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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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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 废物 |
生产加工 |
废活性炭 |
0.234 t/a |
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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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包装袋 |
3.03t/a |
环卫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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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生活 |
生活垃圾 |
0.9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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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 声 |
建设项目高噪声设备气泡膜机、搅拌机、制袋机、气动制袋机、脚踏封口机、循环泵经过设备减振、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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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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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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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租赁亿维尔(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进行生产。施工期主要设备安装调试,施工期较短,工程量不大,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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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类型 |
排 放 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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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物 |
有组织 |
挤出、气泡吸塑成型、制袋 |
非甲烷总烃 |
集气罩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 |
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表9限值标准要求 |
无组织 |
挤出、气泡吸塑成型、制袋 |
非甲烷总烃 |
车间通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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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污 染 物 |
生活污水 |
COD SS 氨氮 总氮 总磷 |
化粪池,接管太仓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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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离辐 射与电 磁辐射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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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 体 废 物 |
废气治理 |
废活性炭 |
委外处置 |
有效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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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加工 |
废包装袋 |
环卫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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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生活 |
生活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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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 声 |
建设项目高噪声设备气泡膜机、搅拌机、制袋机、气动制袋机、脚踏封口机、循环泵经过设备减振、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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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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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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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论 苏州朕堃塑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25日,公司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塑料制品;经销五金制品、机械设备;塑料制品、五金制品、机械设备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朕堃塑业有限公司位于太仓市太仓市城厢镇新区青岛东路1-2号6幢、7幢,现拟投资100万元,租赁亿维尔(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购置设备,生产气泡膜和气泡袋。建成后项目将形成年产200吨气泡膜和100吨气泡袋的生产能力,建设项目预计于2018年6月全部建成投产。 建设项目厂区内不设食堂和宿舍,职工就餐外购解决。 1、与产业政策相符性 建设项目已取得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太发改备[2017]95号。建设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中淘汰类和限制类产业;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中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号文)和《苏州市当前限制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中禁止和限制项目;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和限制项目,也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禁止和限制的产业,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2、厂址选择与规划相容性 (1)用地规划相符性 建设项目位于太仓市太仓市城厢镇新区青岛东路1-2号6幢、7幢,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根据不动产权证,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用地规划。 (2)与太仓市科技产业园相关要求相符性 建设项目所在地位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规划及产业定位相符。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作为能源,符合太仓市的环保规划。 (3)与“三线一单”相符性 建设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要求。 (4)与太湖三级保护区环境保护要求的相符性 建设项目位于三级保护区。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省人大2018年1月24日修订)》中的禁止类项目,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达接管要求后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与《江苏省太湖污染防治条例》中关于太湖三级保护区的环境保护要求相符。 (5)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相符性 建设项目不属于《太湖流域管理条列》中禁止类项目,也不存在条例中禁止的行为,故建设项目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列》文件要求。 3、项目建设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处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可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附近河流新浏河污染物浓度平均值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及《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四级标准要求;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83096-2008)中3类区标准的要求,故项目所在地大气、水、声环境质量良好。 4、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功能不会下降 (1)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速率及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表9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未收集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厂界无组织排放要求。 根据无组织排放废气的卫生防护距离计算数值,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以厂界为边界的50m范围,在此范围内主要为工业用地。目前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点以及其他环境空气敏感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不得建设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项目。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可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设置的要求。 建设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大气环境质量。企业必须严格做好废气收集处理工作,做到达标排放,不得扰民。 (2)废水 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建设项目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12t/a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太仓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最终排入新浏河,对新浏河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3)固废 建设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包装袋暂存于厂区垃圾桶内,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活性炭收集后桶装密封暂存在危废堆场,由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并处置。所有固废均得到有效的处置,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4)噪声 建设项目营运期高噪声设备主要为气泡膜机、搅拌机、制袋机、气动制袋机、脚踏封口机、循环泵,单台设备源强为75-85dB(A),经厂房隔音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很小。 5、符合清洁生产原则,体现循环经济理念 从建设项目原材料、产品和污染物产生指标等方面综合而言,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较成熟,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体现了循环经济理念。 6、符合区域总量控制要求 建设项目建成后全厂有组织污染物排放量:非甲烷总烃0.0059t/a,在太仓市高新技术产业园范围内平衡;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非甲烷总烃0.0066t/a,仅作为考核量;建设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接管到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厂集中处理,水污染物的接管考核总量为:废水量12t/a、COD0.0048t/a、SS0.0024t/a、氨氮0.0003t/a、总氮0.0003t/a、总磷0.000048t/a;全厂最终外排量:废水量12t/a、COD0.0006t/a、SS0.00012t/a、氨氮0.00006t/a、总氮0.00018t/a、总磷0.000006t/a,纳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总量范围内;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二、建议 1、加强职工的环保教育,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 2、做好高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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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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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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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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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释
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一 委托书 附件二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附件三 营业执照 附件四 土地证 附件五 房产证 附件六 租赁合同 附件七 危险固废处置承诺书 附件八 建设单位承诺书 附件九 全本公示截图 附件十 环评合同
附图一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二 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三 建设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四 太仓市生态红线图
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3.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4.声影响专项评价 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 6.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 7.辐射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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