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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全本公示
江苏仓环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80000吨高效精密铜管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修编报告
  2015-11-05  

   

1  项目. 1

1.1  项目由来. 1

1.2  评价目的. 2

1.3  评价适用标准. 3

1.3.1  环境质量标准. 3

1.3.2  污染物排放标准. 4

1.4  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5

2  工程分析. 7

2.1  项目概况变化情况. 7

2.2  产品方案变化情况. 7

2.3  厂区平面布置变化情况. 8

2.4  生产工艺流程变化情况. 8

2.5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变化情况. 17

2.6  主要设备变化情况. 18

2.7  污染物产及排放变化情况. 19

2.7.1  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变化情况. 19

2.7.2  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变化情况. 21

2.7.3  噪声. 22

2.7.4  固体废物. 22

2.7.5  污染物排放汇总变化情况. 24

3  污染防治措施调整情况. 25

3.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25

3.2  水污染防治措施调整情况. 27

3.3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27

3.4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28

3.5  环保设施投资. 28

4  环境影响评价. 30

4.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30

4.1.1  污染源强参数. 30

4.1.2  预测结果. 30

4.1.3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设置. 35

4.1.4  卫生防护距离的设置. 36

4.2  水环境影响分析. 37

4.3  声环境影响分析. 38

4.4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38

5  总量控制变化情况. 40

6  结论. 42

6.1  项目变更概况. 42

6.2  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质量不会下降. 43

6.3  总量控制满足平衡要求. 44

6.4  建议. 45

附件

附件一:  环评委托书;

附件二:  《关于对江苏仓环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80000吨高效精密铜管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核意见》(太环建[2012]218)

附件三:  《关于对江苏仓环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80000吨高效精密铜管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修编报告的审核意见》(太环建[2015]324)

附件四:  建设单位承诺书;

附图

附图一:搬迁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二:搬迁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三:搬迁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四:搬迁项目厂区雨污水管线图。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由来

江苏仓环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原为国营太仓铜材厂的控股子公司,2002年,国营太仓铜材厂转制更名为太仓铜材有限公司,2004年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收购了太仓铜材有限公司,直接控股江苏仓环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母公司)。

江苏仓环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专业生产铜管材系列产品的中外合资企业,原位于江苏省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昆太路北侧、吴塘河东侧、郑和西路南侧,建有三期项目,其中一期年产直管4000吨项目于19865月经太仓市环境保护局同意建设并通过环保竣工验收;二期年产盘管8000吨(空调管4000吨、冰箱管4000吨)、内螺纹管2000吨项目于19943月经苏州市环保局同意建设并通过环保竣工验收;三期年产内螺纹管10000吨、光盘管5000吨、盘矫直管5000吨、无氧铜管5000吨技改扩建项目于20077月经太仓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并于20095月通过了太仓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年产25000吨精密铜管(内螺纹管10000吨、光盘管5000吨、盘矫直管5000吨、无氧铜管5000吨)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补充报告于20112月通过太仓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并于20113月通过了太仓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由于公司业务发展,现有厂区已不能满足公司发展需要,为适应市场的发展需要,根据太仓市政府的规划,江苏仓环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整体搬迁至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江南路,并新增部分生产设备和员工,形成年产高效精密铜管80000吨的生产规模,现有搬迁项目环评报告已于2012626日通过太仓市环保局审批(现有项目环评批复见附件二)。目前搬迁项目已建成,正在进行设备安装与调试。搬迁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设备等内容发生了一定调整,建设单位于20156月委托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以上变更情况进行修编,并于201573日通过了太仓市环保局审批(搬迁项目环评修编报告批复见附件三)。

目前搬迁项目已进入试生产,在竣工验收监测过程,发现企业颗粒物实际排放量与《江苏仓环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80000吨高效精密铜管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修编报告环评核批量有出入,实际排放量远大于其核批总量。对照搬迁前现有项目环评发现《江苏仓环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80000吨高效精密铜管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修编报告对水平熔铸系统颗粒物核算过程有误,因此本次修编对该部分污染物重新修正核算。主要变更情况如下:

①本项目建设有3套水平熔铸系统,其中1#2#水平熔铸系统分别设置有3台熔铸炉(2台熔化炉和1台铸造炉),3#水平熔铸系统设置有5台熔铸炉(3台熔化炉和2台铸造炉)。变更前,原环评(本报告中原环评指20156月修编后的环评)在核算水平熔铸系统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时每套水平熔铸系统污染物产生量按照单台熔铸炉进行核算,造成原有项目环评的颗粒物产生及排放量过小,与实际情况不符;变更后重新核算3套水平熔铸系统颗粒物产生的排放情况,颗粒产生及排放量增大。

②变更前,水平熔铸系统废气收集效率为90%,为了提高车间卫生清洁度,保障工人健康,减少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拟对现有集气装置进行改造,使捕集效率由90%增加至97%,增大了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同时减少了车间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

根据环境管理要求,江苏仓环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以上变更情况进行修编,分析变更后大气污染物的变化情况、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以及对周围环境影响的变化情况。

1.2     评价目的

调查分析搬迁项目实际生产工艺,分析搬迁项目二次变更后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以及对周围环境影响的变化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以保证本区域环境质量的良好状态,推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1.3     评价适用标准

1.3.1 环境质量标准

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搬迁项目所在地属于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二类地区。SO2NO2PM10TSP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1小时平均浓度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确定的数值。具体数值见表1.3-1

1.3-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浓度限值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单位

标准来源

SO2

年平均

60

μg/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24小时平均

150

1小时平均

500

NO2

年平均

40

24小时平均

80

1小时平均

200

TSP

年平均

200

24小时平均

300

PM10

年平均

70

24小时平均

150

非甲烷总烃

1小时平均

2.0

mg/m3

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确定的数值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新浏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质标准SS参照执行水利部的水质标准,主要指标见表1.3-2

1.3-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除pH外)

污染物名称

地表水

pH

69

DO

3

COD

30

BOD5

6

氨氮

1.5

石油类

0.5

总磷(以P计)

0.3

SS

60

3)声环境质量标准

搬迁项目周围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具体见表1.3-3

1.3-3   声环境质量标准

类别

昼间(dBA))

夜间(dBA))

2

60

50

1.3.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搬迁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具体见表1.3-4

1.3-4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3)

最高允许

排放速率

无组织排放

监控浓度限值

标准来源

排气筒

m

二级标准

kg/h

监控

浓度

(mg/m3)

颗粒物(其他)

120

15

3.5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非甲烷总烃

120

10

4.0

搬迁项目熔化、铸造废气中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熔化炉中金属熔化炉中的二级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3-5

1.3-5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炉窑类别

排放限值(mg/m3

标准来源

烟(粉)尘

金属熔化炉

150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搬迁项目食堂设置基准灶头数4个,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标准,标准限值见表1.3-6

1.3-6  油烟排放标准限值

污染物

名称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处理措施

标准来源

油烟

2.0

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75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标准

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次修编不涉及水污染物排放变化,本报告不重复罗列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3)噪声排放标准

本次修编不涉及噪声排放变化,本报告不重复罗列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4)固废暂存场所执行标准

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规定要求(环保部公告201336号)。

一般固废的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规定要求(环保部公告201336号)。

1.4     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搬迁项目位于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江南路,修编前后,项目周围环境概况不变,具体情况见附图二。搬迁项目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见表1.4-1

1.4-1  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保护目标

方位

距离

m

规模

保护级别

空气环境

范家宅

E

50

15户,约5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珠江花园

SW

250

141户,约494

吴家宅

NE

400

10户,约35

钱家宅

SE

440

20户,约70

水环境

十八港

W

4600

中型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小河

S

190

小型

新浏河

S

2200

中型

声环境

范家宅

E

50

15户,约53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2         工程分析

2.1     项目概况变化情况

修编前后,搬迁项目概况不发生变化,详见表2.1-1

2.1-1  修编前后搬迁项目概况

类别

调整前

调整后

变化情况

项目名称

江苏仓环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80000吨高效精密铜管搬迁项目

江苏仓环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80000吨高效精密铜管搬迁项目

不变

投资总额

9465万美元

9465万美元

不变

环保投资

530万元

530万元

不变

建设地点

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江南路

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江南路

不变

占地面积

95000m2

95000m2

不变

职工人数

600人

600人

不变

工作时间

年工作天数350天,实行三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

年工作天数350天,实行三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

不变

联系人

张新民

张新民

不变

联系方式

13862275398

13862275398

不变

2.2     产品方案变化情况

搬迁项目原环评中的产品方案为年产高效精密铜管80000,修编后产品方案不发生变化。具体产品方案见表2.2-1

2.2-1  搬迁项目修编前后产品方案变化情况

工程名称(车间、生产装置或生产线)

产品名称

设计能力

年运行时数(h

修编前

修编后

变化情况

生产车间

内螺纹管

50000/

50000/

不变

8400

光盘管

20000/

20000/

不变

直管

10000/

10000/

不变


2.3     厂区平面布置变化情况

本次修编后,搬迁项目厂区平面布置情况不发生变化修编前后厂区平面布置情况见附图三。

2.4     生产工艺流程变化情况

本次修编不涉及生产工艺的变化,生产工艺与原有环评相同。

1、光盘管生产工艺

修编后,光盘管生产工艺流程见图2.4-1

电解铜

熔化、保温

水平牵引连续铸造

定尺切断

铣面

三辊行星轧管

倒立式圆盘拉伸

水平缠绕

辊底式连续光亮退火

包装

2.4-1  修编后光盘管生产工艺流程图

光盘管

二串联拉伸

木炭、纯水、氮气

乳化液

G1-1G1-2W1-1S1-1

S1-2

W1-2S1-3L1-1

G1-4

碳氢清洗剂

图例:

G:废气

W:废水

S:固废

L:废液

G1-3L1-2

乳化液


工艺说明:

1)熔化保温、水平牵引连续铸造、定尺切断:

利用水平熔铸系统中熔化炉对外购的电解铜(新鲜铜)进行熔化。熔化温度为1100-1200,加热方式为电加热,使用氮气作为保护气体,采用木炭表面覆盖,防止铜液接触空气氧化,熔化后的铜液在保温炉中静置、保温,保温温度1100-1200待温度升至1175℃以上后开始牵引铸造。

铸造过程中牵引速度为240mm/min,引锭机将管坯连续拉引并由飞锯将管坯锯成定长。铸造过程中使用纯水直接冷却,以确保铸坯表面温度不超过50℃。本工序熔化过程中回收边角料表面有润滑油在高温下分解产生非甲烷总烃(G1-1),有熔化粉尘(G1-2)产生,并有冷却废水(W1-1)和废木炭(S1-1)产生,设备检修时会有废铜(S1-2)产生。

2)铣面、三辊行星轧管、二串联拉伸

使用铣面机将连铸后的铜锭进行铣面,铣面过程中使用乳化液进行冷却。采用高速三辊行星轧机将铣面后的铜锭进行轧制,使用氮气作为保护气体,冷却水直接冲洗冷却旋轧铜管。使用高速二串联拉伸机将旋轧后的铜管拉伸成所需要的粗细,以备下部工序。

本工序有冷却废水(W1-2)、废乳化液(L1-1)、废铜边角料(S1-3)产生。

3)倒立式圆盘拉伸:

使用倒立式圆盘拉伸机将二串联拉伸后的铜管拉伸成设计粗细。

4水平缠绕:

根据设计要求,用水平缠绕机将铜管缠绕成卷状,水平缠绕机内部设置清洗罐,清洗罐为密闭装置,碳氢清洗剂的输入输出均通过橡皮管输送。本工序有微量清洗废气(G1-3)和清洗废液(L1-2)产生。

5)辊底式连续光亮退火:

将卷状铜管送入在线退火炉、直管送入井式退火炉进行退火,退火温度为550-600,加热方式为电加热,使用氮气作为保护气体,退火后自然冷却。

本工序有乳化液挥发废气(G1-4)产生。

6)包装:

经退火后的产品用塑料纸及木箱进行包装。

2内螺纹管生产工艺

修编后,内螺纹管生产工艺流程见图2.4-2

电解铜

熔化、保温

水平牵引连续铸造

定尺切断

铣面

三辊行星轧管

在线感应退火

水平缠绕

内螺纹成型

辊底式连续光亮退火

包装

成品

二串联拉伸

倒立式圆盘拉伸

2.4-2  修编后内螺纹管生产工艺流程图

G2-1G2-2W2-1S2-1S2-2

乳化液

W2-2S2-3L2-1

G2-3

G2-4S2-4

G2-6

木炭、纯水、氮气

润滑油

G2-5L2-2

碳氢清洗剂

图例:

G:废气

W:废水

S:固废

L:废液

润滑油


工艺说明:

1)熔化保温、水平牵引连续铸造、定尺切断:

利用水平熔铸系统中熔化炉对外购的电解铜(新鲜铜)进行熔化。熔化温度为1100-1200,加热方式为电加热,使用氮气作为保护气体,采用木炭表面覆盖,防止铜液接触空气氧化,熔化后的铜液在保温炉中静置、保温,保温温度1100-1200待温度升至1175℃以上后开始牵引铸造。

铸造过程中牵引速度为240mm/min,引锭机将管坯连续拉引并由飞锯将管坯锯成定长。铸造过程中使用纯水直接冷却,以确保铸坯表面温度不超过50℃。本工序熔化过程中回收边角料表面有润滑油在高温下分解产生非甲烷总烃(G2-1),有熔化粉尘(G2-2)产生,并有冷却废水(W2-1)和废木炭(S2-1)产生,设备检修时会有废铜(S2-2)产生。

2)铣面、三辊行星轧管、二串联拉伸

使用铣面机将连铸后的铜锭进行铣面,铣面过程中使用乳化液进行冷却。采用高速三辊行星轧机将铣面后的铜锭进行轧制,使用氮气作为保护气体,冷却水直接冲洗冷却旋轧铜管。使用高速二串联拉伸机将旋轧后的铜管拉伸成所需要的粗细,以备下部工序。

本工序有废铜边角料(S2-3)、废乳化液(L2-1)、冷却废水(W2-2产生

3)倒立式圆盘拉伸:

使用倒立式圆盘拉伸机将二串联拉伸后的铜管拉伸成设计粗细。

4)在线感应退火:

拉伸后的铜管经在线退火设备进行退火,退火速度,铜管运行速度400m/min,退火温度500℃左右,加热方式为电加热,使用氮气作为保护气体,退火后自然冷却。本工序有乳化液挥发废气(G2-3)产生。

5)内螺纹成型:

冷却后的铜管经内螺纹成型机对铜管内部旋压以形成内螺纹,内螺纹成型过程中需要用润滑油进行润滑,该工序有润滑油挥发废气(G2-4)、废边角料(S2-4)产生。

6水平缠绕:

根据设计要求,用水平缠绕机将铜管缠绕成卷状,水平缠绕机内部设置清洗罐,清洗罐为密闭装置,碳氢清洗剂的输入输出均通过橡皮管输送。本工序有微量清洗废气(G2-5)和清洗废液(L2-2)产生。

7)辊底式连续光亮退火:

将卷状钢管送入在线退火炉、直管送入井式退火炉进行退火,退火温度为550-600,加热方式为电加热,使用氮气作为保护气体,退火后自然冷却。本工序有润滑油挥发废气(G2-6)产生。

8)包装:

经退火后的产品用塑料纸及木箱进行包装。

3直管生产工艺

修编后,直管生产工艺流程见图2.4-3

电解铜

熔化、保温

水平牵引连续铸造

定尺切断

铣面

三辊行星轧管

联合拉拔

包装

网链式连续光亮退火

成品

二串联拉伸

2.4-3  直管生产工艺流程图

G3-1G3-2W3-1S3-1S3-2

乳化液

W3-2S3-3L3-1

G3-3

木炭、纯水、氮气

图例:

G:废气

W:废水

S:固废

L:废液

乳化液


工艺说明:

1)熔化保温、水平牵引连续铸造、定尺切断:利用水平熔铸系统中熔化炉对外购的电解铜(新鲜铜)进行熔化。熔化温度为1100-1200,加热方式为电加热,使用氮气作为保护气体,采用木炭表面覆盖,防止铜液接触空气氧化,熔化后的铜液在保温炉中静置、保温,保温温度1100-1200待温度升至1175℃以上后开始牵引铸造。

铸造过程中牵引速度为240mm/min,引锭机将管坯连续拉引并由飞锯将管坯锯成定长。铸造过程中使用纯水直接冷却,以确保铸坯表面温度不超过50℃。本工序熔化过程中回收边角料表面有润滑油在高温下分解产生非甲烷总烃(G3-1),有熔化粉尘(G3-2)产生,并有冷却废水(W3-1)和废木炭(S3-1)产生,设备检修时会有废铜(S3-2)产生。

2)铣面:使用铣面机将连铸后的铜锭进行铣面,铣面过程中使用乳化液进行冷却。采用高速三辊行星轧机将铣面后的铜锭进行轧制,使用氮气作为保护气体,冷却水直接冲洗冷却旋轧铜管。使用高速二串联拉伸机将旋轧后的铜管拉伸成所需要的粗细,以备下部工序。本工序有废料(S3-3)、废乳化液(L3-1)、冷却废水(W3-2产生

3)联合拉拔:使用联合拉拔机将拉伸后的铜管拉拔成所需的大小。本工序无污染物产生。

4)网链式连续光亮退火:将卷状钢管送入网链式连续光亮退火炉,在线退火炉、直管送入井式退火炉进行退火,退火温度为550-600,加热方式为电加热,使用氮气作为保护气体,退火后自然冷却。本工序有少量乳化液挥发废气(G3-3)产生。

5)包装:经退火后的产品用塑料纸及木箱进行包装。

搬迁项目设备需定期进行更换润滑油的的保养,有废润滑油产生。

2.5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变化情况

修编前后原辅材料消耗均无变化。

修编前后搬迁项目全部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表2.5-1

2.5-1  修编前后搬迁项目全部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原辅材料名称

年耗量

备注

修编前

修编后

变化情况

电解铜

80108t/a

80108t/a

不变

外购

润滑油

280t/a

280t/a

不变

外购

木炭

420t/a

420t/a

不变

外购

乳化液

100t/a

100t/a

不变

外购

氮气

1848m3/a

1848m3/a

不变

自制

碳氢清洗剂

60t/a

60t/a

不变

外购

2.6     主要设备变化情况

修编前后搬迁项目主要设备不发生变化,设备情况见表2.6-1

2.6-1  修编前后搬迁项目主要设备变化情况

序号

名称

型号

数量(台/套)

 

修编前

修编后

变化情况

1

水平熔铸系统*

1#炉台

1#熔化炉520kW2#熔化炉1700kW1#铸造炉400kW

3

3

不变

2#炉台

3#熔化炉850kW4#熔化炉850kW2#铸造炉400kW

3#炉台

5#熔化炉850kW6#熔化炉1200kW7#熔化炉850kW3#铸造炉400kW4#铸造炉400kW

2

飞锯

3

3

不变

3

牵引机

3

3

不变

4

铣面、轧制系统

3

3

不变

5

二串联拉伸机

KZ-P-OB

3

3

不变

6

圆盘拉伸机

φ1800

12

12

不变

7

在线退火

400m/min

3

3

不变

8

网链式连续光亮退火

RCWE8

2

2

不变

9

内螺纹成型机

42

42

不变

10

水平缠绕机(含辊道)

φ1230

12

12

不变

11

电涡流探伤设备(无辐射)

15

15

不变

12

辊底光亮退火炉

2

2

不变

13

金属液压打包机

Y81F-2500

2

2

不变

14

起重机

16

16

不变

15

悬臂吊

12

12

不变

16

空压机

10

10

不变

17

纯水制备设备

250m3/h

1

1

不变

18

冷却塔

50250m3/h

11

11

不变

19

联合拉拔机

2

2

不变


2.7     污染物产及排放变化情况

2.7.1      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变化情况

1)有组织废气

修编后,搬迁项目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情况较原环评变化情况主要为颗粒物产生量增大,提高了水平熔铸系统集气罩的废气捕集效率,从而增大非甲烷总烃的有组织排放,减少了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

修编前,原环评在核算3套水平熔铸系统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时,每套水平熔铸系统污染物产生量按照单台熔铸炉进行核算,而实际情况为3套水平熔铸系统中1#2#水平熔铸系统分别设置有3台熔铸炉(2台熔化炉和1台铸造炉),3#水平熔铸系统设置有5台熔铸炉(3台熔化炉和2台铸造炉),原环评中大气污染物颗粒物产生及排放核算量过小。

修编后,针对颗粒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进行重新核算。参照原环评中废气产生量,原环评中1#水平熔铸系统颗粒物产生量为2.3t/a1#水平熔铸系统设置有3台熔铸炉(2台熔化炉和1台铸造炉),修编后1#水平熔铸系统的颗粒物产生量为6.9t/a原环评中2#水平熔铸系统颗粒物产生量为3.3t/a2#水平熔铸系统设置有3台熔铸炉(2台熔化炉和1台铸造炉),修编后2#水平熔铸系统的颗粒物产生量为9.9t/a原环评中3#熔铸工段颗粒物产生量核算为1.6t/a,对比1#2#熔铸工段颗粒物产生量,原环评3#水平熔铸系统产生量核算过小,故本次修编将3#熔铸工段中熔铸炉的颗粒物产生量调整为3.3t/a3#水平熔铸系统设置有5台熔铸炉(3台熔化炉和2台铸造炉),修编后3#水平熔铸系统的颗粒物产生量为16.5t/a。因此修编后,熔化、铸造过程中颗粒物的产生量为33.3t/a产生的熔化、铸造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排放。本次修编中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与原环评相同,产生量为0.4t/a。修编后颗粒物产污情况核算表见表2.7-1

2.7-1  修编后颗粒物产污情况核算表

设备

熔铸炉数量

产污系数

/台炉

产生量

/

核算依据

1#水平熔铸系统

3

2.3

6.9

参照原环评中单台炉

产污系数

2#水平熔铸系统

3

3.3

9.9

参照原环评中单台炉

产污系数

3#水平熔铸系统

5

3.3

16.5

参照原环评中单台炉产污系数并结合实际情况

集气罩风量12500m3/h,修编前集气罩对废气的捕集率为90%,修编后,对集气罩进行改造,改造后对废气捕集效率达97%

修编前,搬迁项目有组织废气产生和排放情况见表2.7-2;修编后,搬迁项目有组织废气产生和排放情况见表2.7-3

2.7-2  修编前搬迁项目有组织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

污染

源名称

污染物

名称

废气量

m3/a

产生情况

处理方式

处理效率%

排放情况

排放

去向

产生

浓度

mg/m3

产生速率

kg/h

产生量

t/a

排放

浓度

mg/m3

排放速率

kg/h

排放量

t/a

熔化、铸造废气

颗粒物

10500

68.57

0.857

7.2

旋风除尘+布袋除尘

99%

0.686

0.0086

0.072

1#排气筒排放

非甲烷总烃

3.43

0.043

0.36

--

3.43

0.043

0.36

2.7-3  修编后搬迁项目有组织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

污染

源名称

污染物

名称

废气量

m3/a

产生情况

处理方式

处理效率%

排放情况

排放

去向

产生

浓度

mg/m3

产生速率

kg/h

产生量

t/a

排放

浓度

mg/m3

排放速率

kg/h

排放量

t/a

熔化、铸造废气

颗粒物

10500

307.62

3.845

32.3

旋风除尘+布袋除尘

99%

3.08

0.0385

0.323

1#排气筒排放

非甲烷总烃

3.7

0.046

0.388

--

3.7

0.046

0.388

2)无组织废气

修编后,由于熔化、铸造过程中颗粒物产生量和废气捕集效率发生了变化,连续铸造工段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量也相应发生变化,其他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情况不变。

修编后,熔化、铸造过程中有3%废气未捕集,无组织粉尘产生量为1t/a,非甲烷总烃产生量0.012t/a。其它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情况与原环评相同。

修编前,搬迁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见表2.7-4,修编后,搬迁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见表2.7-5

表2.7-4  修编后搬迁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表

来源

污染物名称

污染源位置

排放量

t/a

排放速率

kg/h

面源面积

m2

面源高度

(m)

熔化、铸造过程中未捕集废气

颗粒物

连续铸造工段

0.8

0.095

2700

2

非甲烷总烃

0.04

0.0048

退火废气

非甲烷总烃

退火工序

0.2

0.024

3825

1.5

内螺纹成型废气

非甲烷总烃

成型工序

0.12

0.014

450

1.5

清洗废气

非甲烷总烃

水平缠绕工序

0.3

0.036

450

1.5

表2.7-5  修编后搬迁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表

来源

污染物名称

污染源位置

排放量

t/a

排放速率

kg/h

面源面积

m2

面源高度

(m)

熔化、铸造过程中未捕集废气

颗粒物

连续铸造工段

1

0.119

2700

5

非甲烷总烃

0.012

0.0014

退火废气

非甲烷总烃

退火工序

0.2

0.024

3825

1.5

内螺纹成型废气

非甲烷总烃

成型工序

0.12

0.014

450

1.5

清洗废气

非甲烷总烃

水平缠绕工序

0.3

0.036

450

1.5

2.7.2      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变化情况

修编后,搬迁项目废水产生和排放情况不变。


2.7.3      噪声

修编前后搬迁项目噪声源强及治理措施不变。

2.7.4      固体废物

修编后,由于颗粒物产生量重新核算后有所增大,故除尘粉尘(铜)的产生量也相应增大,其它固体废物产生及排放情况不发生变化。

根据《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固体废物内容编制的通知》苏环办[2013]283号,对搬迁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进行分析。

1)固体废物属性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判断搬迁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是否属于固体废物,判定依据(其中的“试行”表示《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及结果见表2.7-6


2.7-6  搬迁项目修编前后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表

序号

副产物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预测产生量(吨/年)

种类判断*

修编前

修编后

变化量

固体废物

副产品

判定依据

1

废润滑油

生产过程

液态

润滑油

30

30

0

试行中二(一)(2

2

熔铸设备检修产生的废铜

固态

100

100

0

3

废水处理污泥

固态

-

200

200

0

4

废木炭

固态

木炭

4

4

0

5

除尘粉尘(铜)

固态

铜粉

7.128

31.977

+24.849

6

废碳氢清洗剂

液态

-

59.7

59.7

0

7

废尼龙填料

废气处理

固态

-

2

2

0

8

生活垃圾

办公生活

固态

废纸等

210

210

0

试行中二(一)(4

注:根据环函[2014]126号,碳氢清洗剂包装桶由供应商回收,不属于固体废物也不属于危险废物,因此不在本表中列出;上表中“二(一)(2)”表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质、报废产品;“二(一)(4)”表示:办公产生的废弃物质。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中固废的判别依据,列于“二(一)”,但不在“二(二)”中的副产物属于固体废物,所以搬迁项目产生的副产物均属于固体废物。

2.7-7  修编后搬迁项目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

序号

固废名称

属性(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或待鉴别)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危险特性鉴别方法

危险特性

废物类别

废物

代码

估算产生量(吨/年)

修编前

修编后

变化量

1

废润滑油

危险废物

生产过程

液态

润滑油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鉴别

T

HW08

900-249-08

30

30

0

2

熔铸设备检修产生的废铜

一般固废

固态

-

-

82

100

100

0

3

废水处理污泥

危险废物

固态

-

T

HW42

900-499-42

200

200

0

4

废木炭

一般固废

固态

木炭

-

-

86

4

4

0

5

除尘粉尘(铜)

一般固废

固态

铜粉

-

-

84

7.128

31.977

+24.849

6

废碳氢清洗剂

危险废物

液态

-

T

HW42

900-451-42

59.7

59.7

0

7

废尼龙填料

危险废物

废气处理

固态

-

T

HW49

900-041-49

2

2

0

8

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

办公生活

固态

废纸等

-

99

-

210

210

0


2.7.5      污染物排放汇总变化情况

修编后全厂污染物汇总表见表2.7-8

2.7-8  修编后全厂污染物汇总表 (单位:t/a

种类

污染物名称

搬迁项目产生量

搬迁项目削减量

搬迁项目排放总量[1]

修编后全厂最终排放量[2]

修编前

修编后

变化量

修编前

修编后

变化量

修编前

修编后

变化量

修编前

修编后

变化量

废气

颗粒物(有组织)

7.2

32.3

+25.1

7.128

31.977

+24.849

0.072

0.323

+0.251

0.072

0.323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

0.36

0.388

+0.028

0

0

0

0.36

0.388

+0.028

0.36

0.388

+0.028

食堂油烟

0.24

0.24

0

0.18

0.18

0

0.06

0.06

0

0.06

0.06

0

颗粒物(无组织)

0.8

1

+0.2

0

0

0

0.8

1

+0.2

0.8

1

+0.2

非甲烷总烃(无组织)

0.66

0.632

-0.028

0

0

0

0.632

0.632

-0.028

0.66

0.632

-0.028

废水

生活污水(直接接管)

废水量

13020

13020

0

0

0

0

13020

13020

0

13020

13020

0

COD

5.208

5.208

0

0

0

0

5.208

5.208

0

0.651

0.651

0

SS

2.604

2.604

0

0

0

0

2.604

2.604

0

0.13

0.13

0

氨氮

0.326

0.326

0

0

0

0

0.326

0.326

0

0.065

0.065

0

总氮

0.455

0.455

0

0

0

0

0.455

0.455

0

0.195

0.195

0

总磷

0.052

0.052

0

0

0

0

0.052

0.052

0

0.007

0.007

0

动植物油

0.907

0.907

0

0.635

0.635

0

0.272

0.272

0

0.013

0.013

0

生活污水(作营养液处理后接管)

废水量

21000

21000

0

16800

16800

0

4200

4200

0

4200

4200

0

COD

8.4

8.4

0

8.148

8.148

0

0.252

0.252

0

0.21

0.21

0

SS

4.2

4.2

0

3.78

3.78

0

0.42

0.42

0

0.042

0.042

0

氨氮

0.525

0.525

0

0.315

0.315

0

0.21

0.21

0

0.021

0.021

0

总氮

0.735

0.735

0

0.441

0.441

0

0.294

0.294

0

0.063

0.063

0

总磷

0.084

0.084

0

0.063

0.063

0

0.021

0.021

0

0.002

0.002

0

生产废水

废水量

201600

201600

0

170172

170172

0

31428

31428

0

31428

31428

0

COD

87.9

87.9

0

86.014

86.014

0

1.886

1.886

0

1.571

1.571

0

SS

20.76

20.76

0

17.617

17.617

0

3.143

3.143

0

0.314

0.314

0

石油类

7.04

7.04

0

7.009

7.009

0

0.031

0.031

0

0.031

0.031

0

喷淋废水

废水量

10

10

0

0

0

0

10

10

0

10

10

0

COD

0.003

0.003

0

0.0024

0.0024

0

0.0006

0.0006

0

0.0005

0.0005

0

石油类

0.0001

0.0001

0

0.00009

0.00009

0

0.00001

0.00001

0

0.00001

0.00001

0

固废

一般固废

111.128

135.977

+24.849

111.128

135.977

+24.849

0

0

0

0

0

0

危险固废

291.7

291.7

0

291.7

291.7

0

0

0

0

0

0

0

生活垃圾

210

210

0

210

210

0

0

0

0

0

0

0

注:[1]为本次修编后,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考核量;

[2]为本次修编后,参照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计算,作为该项目排入外环境的水污染物总量;


3         污染防治措施调整情况

3.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防治措施

修编后,搬迁项目对熔化、铸造废气收集的集气罩进行改造,将原有的半封闭式吸风系统改造为密闭式侧吸风系统(如图3.1-1),废气收集效率由原有的90%提高至97%,其它废气防治措施不变,熔化、铸造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排放。

3.1-1 改造后熔化、铸造废气集气罩现状图

修编后,搬迁项目熔化、铸造废气的颗粒物产生量增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排放,1#排气筒的排放量以及排放速率分别为:颗粒物0.323t/a0.0385kg/h,非甲烷总烃0.388t/a0.046kg/h

旋风除尘器的工作原理是:在风机的作用下,含尘气流由进口以较高的速度沿切线方向进入除尘器蜗壳内,自上而下作螺旋形旋转运动,尘粒在离心力的作用下,被甩向外壁,气流沿壁面下旋,随着圆锥体的收缩而转向轴心,受下部阻力而返回,沿轴心由下而上螺形旋转经芯管排出。外壁的尘粒在重力和向下运动的气流带动下,沿壁面落入灰斗,达到除尘的目的。旋风除尘器是依靠尘粒惯性分离,除尘效率与粒径成正比,粒径大除尘效果好;粒径小,除尘效果差。一般处理20微米以上的粉尘,除尘效率在80%~95%。

布袋除尘器的工作原理是:含尘气流从下部进入圆筒形滤袋,在通过滤料的孔隙时,粉尘被捕集于滤料上,透过滤料的清洁气体由排出口排出,沉积在滤料上的粉尘,可在机械振动的作用下从滤料表面脱落,落入灰斗中。新型滤料有玻璃纤维和微滤膜等,滤料本身网孔较小,一般为20-50μm,表面起绒的滤料为5-10μm,而新型滤料的孔径在5μm以下。按不同粒径的粉尘在流体中运动的不同物理学特征,颗粒物通过惯性碰撞、截留、扩散、静电、筛滤等作用被捕集。此外,粉尘因截留、惯性碰撞、静电和扩散等作用,逐渐在滤袋表面形成粉尘层,粉尘层形成后,它成为袋式除尘器的主要过滤层,提高了除尘效率。

修编前后,搬迁项目产生的废气经二级除尘后,除尘效率不变,可达99%,粉尘排放量较小。

修编后,搬迁项目熔化、铸造废气经一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速率、排放浓度为:颗粒物排放浓度3.08mg/m3、排放速率0.0385kg/h,非甲烷总烃均排放浓度3.7mg/m3、排放速率0.046kg/h,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熔化炉中金属熔化炉中的二级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因此,搬迁项目废气处理措施可行,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调整情况

修编后,搬迁项目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情况较原环评变化情况主要为熔化、铸造过程中颗粒物产生量增大,造成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量增大。熔化、铸造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排放,废气捕集率由90%提升至97%,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减小。

修编后,搬迁项目无组织废气拟采用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加强设备维护,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以减少人为造成的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合理布置车间,将产生无组织废气的工序布置在远离厂界的地方,以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厂界周围环境的影响;

在厂区外侧设置高大树木,降低无组织排放废气的影响。

通过以上措施处理后,搬迁项目产生的废气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2     水污染防治措施调整情况

修编后,搬迁项目排水情况不发生变化,生活污水中21000t/a进入污水处理站作为生产废水处理过程中的营养液,其余的与经隔油后的食堂废水一起接管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与21000t/a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178080t/a于生产,8892t/a于绿化。

搬迁项目接管废水水质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污水处理厂影响较小。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3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修编后,搬迁项目固废处置情况不发生变化,全厂固废处置措施为:①废润滑油30t/a与废水处理污泥200t/a委托太仓市柯林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安全处置;②熔铸设备检修产生的废铜100t/a、废木炭4t/a和除尘粉尘(铜)31.977t/a外卖处理;③废碳氢清洗剂59.7t/a和废尼龙填料2t/a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委托协议正在办理中;④生活垃圾210t/a由环卫清运。

厂区内危险废物暂存场地的设置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设置,一般工业固废的暂存场所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建设。

综上所述,待废碳氢清洗剂、废尼龙材料落实处置单位后,搬迁项目各类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3.4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修编后,搬迁项目噪声排放情况不发生变化。

建设单位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安装减振底座、车间墙体采用隔声材料。

搬迁项目高噪声设备可以降低噪声25dB(A)左右,搬迁项目噪声控制措施可行。

3.5     环保设施投资

修编后,搬迁项目环境保护投资估算及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3.5-1


3.5-1  污染防治措施及“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类别

污染源

污染物

治理措施(建设数量、规模、处理能力等)

处理效果、执行标准或拟达要求

投资(万元)

完成时间

废气

熔化、铸造废气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一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1#15高排气筒

风量12500m3/h

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熔化炉中金属熔化炉中的二级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70

与搬迁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水平缠绕工序

非甲烷总烃

一套水喷淋处理+尼龙填料吸附装置

无组织排放

废水

生活污水

CODSS、氨氮、总氮、总磷、动植物油

一座3m3隔油池

达标排放

440

生产废水

CODSS、石油类

800m3/d厂区污水处理站

达标排放

喷淋废水

COD、石油类

噪声

噪声设备

噪声

减振底座、隔声、合理布局

降噪量25dBA),厂界噪声达标

5

固废

生产

废润滑油、废铜、废水处理污泥、废木炭、除尘粉尘、废碳氢清洗剂、废尼龙填料

危险固废堆场

一般固废堆场

委托处置

外卖

5

生活

生活垃圾

环卫清运

绿化

7900m2

-

-

环境管理(机构、监测能力等)

EHS部门,专职管理人员

-

-

清污分流、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流量计、在线监测仪等)

厂区内清污分流、排污口规范化设置、设置COD在线监测仪

满足《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

10

“以新带老”措施

-

-

总量平衡具体方案

修编后,搬迁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相比修编前有所增加,其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总量增加0.251t/a、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总量增加0.028t/a,总量指标可向太仓市环境保护局申请,在太仓港经济开发区内平衡解决;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总量与修编前相比减少0.028t/a,仅作为考核量。

修编后,搬迁项目废水及水污染物接管考核量在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范围内平衡。

修编后,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

区域解决问题

-

-

大气防护距离设置(以设施或厂界设置,敏感保护目标等)

修编后,搬迁项目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

-

卫生防护距离(以设施或厂界设置,敏感保护目标等)

修编后,搬迁项目确定卫生防护距离为以熔铸工段为边界设置的100米范围;以退火工段为边界设置的50米范围;以内螺纹成型工段为边界设置的50m的范围;以水平缠绕工段为边界设置的50m的范围形成的包络线范围。该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

-

环保投资

-

530

-


4         环境影响评价

4.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4.1.1      污染源强参数

修编后,搬迁项目大气污染源强调查参数见表4.1-1和表4.1-2

4.1-1  修编后搬迁项目大气污染点源参数调查

排放源

点源名称

坐标

海拔高度m

高度

内径

烟气量

烟气出口温度

年排放小时

源强

X坐标

Y坐标

m

m

m

m

m/s

h

kg/h

1#排气筒

熔化、铸造废气

-

-

6

15

0.4

27.67

40

8400

颗粒物

0.0385

非甲烷总烃

0.046

4.1-2  修编后搬迁项目大气污染面源参数调查

面源编号

面源名称

面源起始点

海拔高度(m

面源长度

面源宽度

面源初始排放高度

年排放小时

源强

X坐标

Y坐标

m

m

m

m

m

h

kg/h

1

连续铸造工段

0

0

6

90

30

5

8400

颗粒物

0.119

非甲烷总烃

0.0014

2

退火工序

-250

0

6

85

45

1.5

8400

非甲烷总烃

0.024

3

成型工序

-125

0

6

30

15

1.5

8400

非甲烷总烃

0.014

4

水平缠绕工序

-125

0

6

30

15

1.5

8400

非甲烷总烃

0.036

4.1.2      预测结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影响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推荐模式中的估算模式对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进行预测。预测结果见表4.1-3和表4.1-4


4.1-3  有组织大气污染物小时浓度随距离分布情况

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Dm

1#排气筒

颗粒物

非甲烷总烃

下风向预测浓度(mg/m3

占标率(%

下风向预测浓度(mg/m3

占标率(%

100

0.004722

1.05

0.005673

0.28

200

0.005961

1.32

0.007161

0.36

300

0.006324

1.41

0.007597

0.38

400

0.006133

1.36

0.007368

0.37

500

0.005577

1.24

0.006699

0.33

600

0.005328

1.18

0.006401

0.32

700

0.005135

1.14

0.006168

0.31

800

0.004987

1.11

0.005991

0.3

900

0.004717

1.05

0.005667

0.28

1000

0.0045

1

0.005405

0.27

1100

0.00459

1.02

0.005514

0.28

1200

0.00461

1.02

0.005538

0.28

1300

0.004578

1.02

0.0055

0.28

1400

0.00451

1

0.005418

0.27

1500

0.004417

0.98

0.005306

0.27

1600

0.004446

0.99

0.00534

0.27

1700

0.004534

1.01

0.005446

0.27

1800

0.004588

1.02

0.005512

0.28

1900

0.004615

1.03

0.005544

0.28

2000

0.004619

1.03

0.005549

0.28

2100

0.00458

1.02

0.005501

0.28

2200

0.00453

1.01

0.005442

0.27

2300

0.004473

0.99

0.005373

0.27

2400

0.00441

0.98

0.005298

0.26

2500

0.004343

0.97

0.005217

0.26

最大浓度处

0.006345

1.41

0.007622

0.38

最大浓度出现距离(m

314

D10%距离(m

未出现10%

预测结果表明,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6345mg/m3,最大落地浓度出现距离为314m,最大浓度占标率为1.41%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为0.007622mg/m3,最大落地浓度出现距离为314m,最大浓度占标率为0.38%,未出现10%,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4.1-4  无组织大气污染物小时浓度随距离分布情况

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Dm

连续铸造工段

颗粒物

非甲烷总烃

下风向预测浓度(mg/m3

占标率(%

下风向预测浓度(mg/m3

占标率(%

100

0.09035

20.08

0.004354

0.05

200

0.09419

20.93

0.003134

0.06

300

0.08595

19.1

0.002083

0.05

400

0.06746

14.99

0.001442

0.04

500

0.05239

11.64

0.00105

0.03

600

0.04138

9.2

0.000799

0.02

700

0.03344

7.43

0.00063

0.02

800

0.02779

6.18

0.000516

0.02

900

0.02354

5.23

0.000432

0.01

1000

0.02023

4.5

0.000368

0.01

1100

0.01768

3.93

0.00032

0.01

1200

0.0156

3.47

0.000281

0.01

1300

0.01389

3.09

0.000249

0.01

1400

0.01247

2.77

0.000223

0.01

1500

0.01128

2.51

0.000201

0.01

1600

0.01026

2.28

0.000182

0.01

1700

0.009376

2.08

0.000166

0.01

1800

0.008614

1.91

0.000152

0.01

1900

0.007949

1.77

0.00014

0

2000

0.00737

1.64

0.00013

0

2100

0.006878

1.53

0.000121

0

2200

0.006444

1.43

0.000113

0

2300

0.006054

1.35

0.000106

0

2400

0.005702

1.27

0.0001

0

2500

0.005381

1.2

9.44E-05

0

最大落地浓度

0.09535

21.19

0.001122

0.06

最大浓度出现距离(m

220

D10%距离(m

500-600

未出现D10%

 

续表4.1-4

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Dm

退火工序

非甲烷总烃

下风向预测浓度(mg/m3

占标率(%

100

0.01887

0.47

200

0.0118

0.3

300

0.008337

0.21

400

0.006178

0.15

500

0.004704

0.12

600

0.003683

0.09

700

0.00296

0.07

800

0.002457

0.06

900

0.002078

0.05

1000

0.001784

0.04

1100

0.001558

0.04

1200

0.001374

0.03

1300

0.001223

0.03

1400

0.001098

0.03

1500

0.000991

0.02

1600

0.000901

0.02

1700

0.000824

0.02

1800

0.000757

0.02

1900

0.000697

0.02

2000

0.000646

0.02

2100

0.000603

0.02

2200

0.000564

0.01

2300

0.00053

0.01

2400

0.000499

0.01

2500

0.000471

0.01

最大落地浓度

0.0199

0.5

最大浓度出现距离(m

80

 

D10%距离(m

未出现10%

 

 

续表4.1-4

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Dm

成型工序

非甲烷总烃

下风向预测浓度(mg/m3

占标率(%

100

0.2955

7.39

200

0.1385

3.46

300

0.07704

1.93

400

0.04921

1.23

500

0.03436

0.86

600

0.02548

0.64

700

0.01978

0.49

800

0.01603

0.4

900

0.01333

0.33

1000

0.0113

0.28

1100

0.009777

0.24

1200

0.008558

0.21

1300

0.007569

0.19

1400

0.006755

0.17

1500

0.006077

0.15

1600

0.005505

0.14

1700

0.005016

0.13

1800

0.004596

0.11

1900

0.004231

0.11

2000

0.003912

0.1

2100

0.003645

0.09

2200

0.003408

0.09

2300

0.003197

0.08

2400

0.003006

0.08

2500

0.002834

0.07

最大落地浓度

0.3625

9.06

最大浓度出现距离(m

58

 

D10%距离(m

未出现10%

 

 

续表4.1-4

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Dm

水平缠绕工序

非甲烷总烃

下风向预测浓度(mg/m3

占标率(%

100

0.2961

7.42

200

0.1392

3.50

300

0.07712

1.96

400

0.04953

1.26

500

0.03442

0.87

600

0.02555

0.64

700

0.01983

0.49

800

0.01621

0.4

900

0.01340

0.33

1000

0.0118

0.28

1100

0.00978

0.24

1200

0.00856

0.21

1300

0.007572

0.19

1400

0.006759

0.17

1500

0.006077

0.15

1600

0.005505

0.14

1700

0.005016

0.13

1800

0.004596

0.11

1900

0.004231

0.11

2000

0.003912

0.1

2100

0.003645

0.09

2200

0.003408

0.09

2300

0.003197

0.08

2400

0.003006

0.08

2500

0.002834

0.07

最大落地浓度

0.3625

9.06

最大浓度出现距离(m

58

 

D10%距离(m

未出现10%

 

 

预测结果表明,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占标率均出现超标现象,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4.1.3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设置

为了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确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导则推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公式计算本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参数见表4.1-5

4.1-5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参数

污染源位置

污染物

名称

1小时浓度标准(mg/m3

排放速率(kg/h

面源长度(m

面源宽度(m

面源高度(m

计算结果(m

连续铸造工段

颗粒物

0.45

0.119

90

30

5

无超标点

非甲烷总烃

2.0

0.0014

无超标点

退火工序

非甲烷总烃

2.0

0.024

85

45

1.5

无超标点

成型工序

非甲烷总烃

2.0

0.014

30

15

1.5

无超标点

水平缠绕工序

非甲烷总烃

2.0

0.036

30

15

1.5

无超标点

由计算结果可知,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到达厂界的浓度限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采用推荐模式计算,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小于质量标准浓度限值,因此,修编后搬迁项目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

4.1.4      卫生防护距离的设置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各类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按下式计算:

式中:Cm——标准浓度限值(mg/m3

Qc——大气污染物可以达到的控制水平(kg/h

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r ——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

L ——卫生防护距离(m

按照工程分析核算的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的有关规定,计算全厂的卫生防护距离,各参数取值见表4.1-6

4.1-6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计算系数

5年平均风速,m/s

卫生防护距离Lm

L1000

1000L2000

L2000

工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

A

<2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80

80

80

2-4

700

700

350

700

470

350

380

250

190

>4

530

350*

260

530

350

260

290

190

140

B

<2

0.01

0.015

0.015

>2

0.021*

0.036

0.036

C

<2

1.85

1.79

1.79

>2

1.85*

1.77

1.77

D

<2

0.78

0.78

0.57

>2

0.84*

0.84

0.76

注:*为项目计算取值。

经计算,各污染物的卫生防护距离见表4.1-7

4.1-7  各污染物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表

污染源位置

污染物名称

排放速率(kg/h

面源面积

m2

面源高度(m

计算值

m

卫生防护距离(m

连续铸造工段

颗粒物

0.119

2700

5

3.76

100

非甲烷总烃

0.0014

0.02

退火工序

非甲烷总烃

0.024

3825

1.5

0.11

50

成型工序

非甲烷总烃

0.014

450

1.5

3.41

50

水平缠绕工序

非甲烷总烃

0.036

450

1.5

6.52

50

修编后,根据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计算,确定卫生防护距离为以熔铸工段为边界设置的100m;以退火工段为边界设置的50m;以内螺纹成型工段为边界设置的50m水平缠绕工段为边界设置的50m的包络线范围。卫生防护距离的边界与距项目最近的范家宅居民点距离约为140m,可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设置要求。

4.2     水环境影响分析

修修编后,搬迁项目排水情况不发生变化,生活污水中21000t/a进入污水处理站作为生产废水处理过程中的营养液,其余的与经隔油后的食堂废水一起接管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与21000t/a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178080t/a于生产,8892t/a于绿化。

搬迁项目接管废水水质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污水处理厂影响较小。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4.3     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修编不涉及噪声源强的变化,声环境影响情况不变。搬迁项目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厂界噪声影响值≤60dB(A),夜间厂界噪声影响值≤50dB(A),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噪声防治措施可行。

4.4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修编后,由于颗粒物产生量重新核算后有所增大,故除尘粉尘(铜)的产生量也相应增大,其它固体废物产生及排放情况不发生变化,详情见表4.4-1

4.4-1  修编后搬迁项目固废处置情况表

名称

编号

分类

编号

产生量

t/a

性状

综合利用方式及其数量(t/a

处理处置

方式及其数量(t/a

废润滑油

HW08

900-249-08

30

液态

-

委托处置30

熔铸设备检修产生的废铜

82

-

100

固态

外卖100

-

废水处理污泥

HW42

900-499-42

200

固态

-

委托处置200

废木炭

86

-

4

固态

外卖4

-

除尘粉尘(铜)

84

-

31.977

固态

外卖31.977

-

废碳氢清洗剂

HW42

900-451-42

59.7

液态

-

委托处置59.7

废尼龙填料

HW49

900-041-49

2

固态

-

委托处置2

生活垃圾

99

-

210

固态

-

环卫清运210

建设单位应强化废物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杜绝固废在厂区内的散失、渗漏。做好固体废物在厂区内的收集和储存相关防护工作,收集后进行有效处置。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以降低固体废物散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修编后,搬迁项目通过以上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5         总量控制变化情况

修编前后,搬迁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变化情况见表5-1

5-1  修编前后搬迁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变化情况

种类

污染物名称

排放量(t/a

修编后最终排放量

修编前

修编后

变化量

废气

颗粒物(有组织)

0.072

0.323

+0.251

0.323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

0.36

0.388

+0.028

0.388

食堂油烟

0.06

0.06

0

0.06

颗粒物(无组织)

0.8

1

+0.2

1

非甲烷总烃(无组织)

0.66

0.632

-0.028

0.632

废水

生活污水(直接接管)

废水量

13020

13020[1]

0

13020[2]

COD

5.208

5.208[1]

0

0.651[2]

SS

2.604

2.604[1]

0

0.13[2]

氨氮

0.326

0.326[1]

0

0.065[2]

总氮

0.455

0.455[1]

0

0.195[2]

总磷

0.052

0.052[1]

0

0.007[2]

动植物油

0.272

0.272[1]

0

0.013[2]

生活污水(作营养液处理后接管)

废水量

4200

4200[1]

0

4200[2]

COD

0.252

0.252[1]

0

0.21[2]

SS

0.42

0.42[1]

0

0.042[2]

氨氮

0.21

0.21[1]

0

0.021[2]

总氮

0.294

0.294[1]

0

0.063[2]

总磷

0.021

0.021[1]

0

0.002[2]

生产废水

废水量

31428

31428[1]

0

31428[2]

COD

1.886

1.886[1]

0

1.571[2]

SS

3.143

3.143[1]

0

0.314[2]

石油类

0.031

0.031[1]

0

0.031[2]

喷淋废水

废水量

10[1]

10[1]

0

10[2]

COD

0.0006[1]

0.0006[1]

0

0.0005[2]

石油类

0.00001[1]

0.00001[1]

0

0.00001[2]

固废

一般固废

0

0

0

0

危险固废

0

0

0

0

生活垃圾

0

0

0

0

注:[1]为本次修编后,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考核量;

[2]为本次修编后,参照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计算,作为该项目排入外环境的水污染物总量。

[3]颗粒物总量为搬迁前现有项目环评核批量。

修编后,搬迁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相比修编前有所增加,其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总量增加0.251t/a、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总量增加0.028t/a,总量指标可向太仓市环境保护局申请,在太仓港经济开发区内平衡解决;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总量与修编前相比减少0.028t/a,仅作为考核量。

修编后,搬迁项目废水及水污染物接管考核量在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范围内平衡。

修编后,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6         结论

6.1     项目变更概况

江苏仓环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原为国营太仓铜材厂的控股子公司,2002年,国营太仓铜材厂转制更名为太仓铜材有限公司,2004年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收购了太仓铜材有限公司,直接控股江苏仓环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母公司)。

江苏仓环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专业生产铜管材系列产品的中外合资企业,原位于江苏省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昆太路北侧、吴塘河东侧、郑和西路南侧,建有三期项目,其中一期年产直管4000吨项目于19865月经太仓市环境保护局同意建设并通过环保竣工验收;二期年产盘管8000吨(空调管4000吨、冰箱管4000吨)、内螺纹管2000吨项目于19943月经苏州市环保局同意建设并通过环保竣工验收;三期年产内螺纹管10000吨、光盘管5000吨、盘矫直管5000吨、无氧铜管5000吨技改扩建项目于20077月经太仓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并于20095月通过了太仓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年产25000吨精密铜管(内螺纹管10000吨、光盘管5000吨、盘矫直管5000吨、无氧铜管5000吨)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补充报告于20112月通过太仓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并于20113月通过了太仓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由于公司业务发展,现有厂区已不能满足公司发展需要,为适应市场的发展需要,根据太仓市政府的规划,江苏仓环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整体搬迁至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江南路,并新增部分生产设备和员工,形成年产高效精密铜管80000吨的生产规模,现有搬迁项目环评报告已于2012626日通过太仓市环保局审批(现有项目环评批复见附件二)。目前搬迁项目已建成,正在进行设备安装与调试。搬迁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设备等内容发生了一定调整,建设单位于20156月委托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以上变更情况进行修编,并于201573日通过了太仓市环保局审批(搬迁项目环评修编报告批复见附件三)。

目前搬迁项目已进入试生产,在竣工验收监测过程,发现企业颗粒物实际排放量与《江苏仓环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80000吨高效精密铜管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修编报告环评核批量有出入,实际排放量远大于其核批总量。对照搬迁前现有项目环评发现《江苏仓环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80000吨高效精密铜管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修编报告对水平熔铸系统颗粒物核算过程有误,因此本次修编对该部分污染物重新修正核算。主要变更情况如下:

①本项目建设有3套水平熔铸系统,其中1#2#水平熔铸系统分别设置有3台熔铸炉(2台熔化炉和1台铸造炉),3#水平熔铸系统设置有5台熔铸炉(3台熔化炉和2台铸造炉)。变更前,原环评(本报告中原环评指20156月修编后的环评)在核算水平熔铸系统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时每套水平熔铸系统污染物产生量按照单台熔铸炉进行核算,造成原有项目环评的颗粒物产生及排放量过小,与实际情况不符;变更后重新核算3套水平熔铸系统颗粒物产生的排放情况,颗粒产生及排放量增大。

②变更前,水平熔铸系统废气收集效率为90%,为了提高车间卫生清洁度,保障工人健康,减少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拟对现有集气装置进行改造,使捕集效率由90%增加至97%,增大了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同时减少了车间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

6.2     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质量不会下降

1)废气

修编后,搬迁项目熔化、铸造废气颗粒物产生量重新核算后有所增大,提高了废气的捕集效率,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排放。

修编后,搬迁项目产生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熔化炉中金属熔化炉中的二级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不会造成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下降,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2)废水

修编后,搬迁项目排水情况不发生变化,生活污水中21000t/a进入污水处理站作为生产废水处理过程中的营养液,其余的与经隔油后的食堂废水一起接管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与21000t/a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178080t/a于生产,8892t/a于绿化。

搬迁项目接管废水水质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污水处理厂影响较小。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

修编前后,搬迁项目固废处置情况不变,具体措施为:①废润滑油30t/a与废水处理污泥200t/a委托太仓市柯林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安全处置;②熔铸设备检修产生的废铜100t/a、废木炭4t/a和除尘粉尘(铜)31.977t/a外卖处理;③废碳氢清洗剂59.7t/a和废尼龙填料2t/a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委托协议正在办理中;④生活垃圾210t/a由环卫清运。

修编后,搬迁项目固废经上述措施可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固废处置措施可行,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4)噪声

本次修编不涉及噪声源强的变化,建设单位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安装减振底座、车间墙体采用隔声材料。采用以上降噪措施后,可使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6.3     总量控制满足平衡要求

修编后,搬迁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相比修编前有所增加,其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总量增加0.251t/a、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总量增加0.028t/a,总量指标可向太仓市环境保护局申请,在太仓港经济开发区内平衡解决;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总量与修编前相比减少0.028t/a,仅作为考核量。

修编后,搬迁项目废水及水污染物接管考核量在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范围内平衡。

修编后,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综上所述,修编后搬迁项目废气产生和排放情况较修编前有所变化,重新核算了水平熔铸系统大气污染物的产生情况,提高了废气捕集效率,颗粒物的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量增加,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增加,无组织排放量减少;修编后,废水、噪声和固废产生及排放情况及处置措施均不发生变化,搬迁项目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大气污染物经有效治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废水仍接管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搬迁项目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调整是可行的。

6.4     建议

1)加强管理,强化企业职工自身的环保意识;

2)维护好废气处理装置的正常运行,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检修,避免非正常排放。

预审意见:

                                              

 经办:          签发: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审批意见:

                                             

经办:             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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