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太仓卓品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塑料制品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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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太仓卓品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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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胡文忠 |
联系人 |
姚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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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太仓市璜泾镇荣文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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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5601720806 |
传真 |
-- |
邮政编码 |
21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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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太仓市璜泾镇荣文村(璜泾镇沙鹿路沿线工业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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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审批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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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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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 |
行业类别 及代码 |
C2927 日用塑料制品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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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平方米) |
2000 |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依托周边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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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万元) |
200 |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
14 |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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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经费 (万元) |
-- |
预期投产日期 |
2018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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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详见第2页“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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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及能源消耗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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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消耗量 |
名称 |
消耗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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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吨/年) |
225 |
液化石油气(吨/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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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万度/年) |
120 |
燃气(吨/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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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吨/年) |
— |
蒸汽(集中供热)(吨/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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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建设项目无工艺废水排放。 生活污水202.5t/a。生活污水接管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石头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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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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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1、主要原料 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1,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见表2。 表1 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表
表2 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一览表
2、主要设备 建设项目主要设备见表3。 表3 建设项目主要设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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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 1、项目由来 昆山蓝绿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位于太仓市璜泾镇荣文村(璜泾镇沙鹿路沿线工业区),太仓卓品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投资200万元租赁该公司闲置厂房生产塑料制品(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 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垃圾袋1600吨、塑料袋250吨的生产规模,预计2018年2月建成。 2、产业政策 建设项目从事日用塑料制品制造生产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年修正)中的限制、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2年本)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 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号)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号文)中限制、禁止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限制用地项 目目录(2012 年本)》中禁止和限制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禁止和限制类项目,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限制和禁止产业,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2年修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 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 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本项目属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本项目无含磷、含氮生产废水排放,符合该条例的有关要求。 对照《“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内容,本项目符合“263”要求。 3、与当地规划的相容性 璜泾镇沙鹿路沿线工业区以沙鹿路为主线,往岳鹿路方向延伸至湘王路路口,往北延伸至电镀厂路口。建设项目位于璜泾镇沙鹿路沿线工业区,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璜泾镇用地规划。 建设项目不在太仓市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距离项目最近的生态功能保护区长江太仓浪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约 3.4km。因此建设项目不会导致太仓市辖区内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下降。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符合太仓市及璜泾镇土地利用规划、生态保护等相关规划。 4、“ 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 (1)生态红线 根据《太仓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距离拟建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为长江太仓浪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长江太仓浪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管控区范围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总面积为 1.35 平方公里。 清水通道维护区二级管控区内未经许可禁止下列活动:排放污水、倾倒工业废渣、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从事网箱、网围渔业养殖;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污条件的运载工具;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环境的设施和项目,已建成的设施和项目,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或搬迁。 本项目距离长江太仓浪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约为3400m,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另外本项目固体废物合理处置,零排放,原材料运输方式采用公路运输,因此本项目不会对长江太仓浪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不占用生态红线保护区域范围,本项目行为符合管控要求,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太仓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与太仓浪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对位置见附图。 (2)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本项目废气、废水、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改变环境功能区划类别。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建设在璜泾镇沙鹿路沿线工业区内,利用园区已经建成的水、电、汽等资源供应系统。生产过程原辅材料利用率高、各类污染物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对生态环境无影响,社会正效应(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远远大于负效应(生态效益)。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位于璜泾镇沙鹿路沿线工业区,该工业区未公布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所使用的原料主要为塑料粒子,主要原料基本上不包含有毒有害物质;产品为垃圾袋与塑料袋,属于无毒、无害产品。 5、工程内容及产品方案 ⑴工程内容 建设项目租赁厂房组织生产,工程内容主要是设备进厂和生产线的安装调试。 ⑵产品方案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见表4。 表4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表
6、公用工程 建设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见表5。 表5 建设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
(1)给水 生产给水:建设项目无生产给水。 生活给水:建设项目未设食堂,生活用水按50L/人.d计,则15名职工生活用水量为225t/a。水源为自来水管网。 (2)排水 生产排水:建设项目生产不用水,也无生产废水排放。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按生活用水量的90%估算,则生活污水排放量约202.5t/a。生活污水接管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石头塘。 (3)供电 建设项目用电约120万度/年,供电来自当地电网。 (4)绿化 建设项目不新增绿地,绿化依托周边现有绿化。 (5)储运工程 建设项目原辅材料和产品的运输采用汽车运输,在厂区内设置仓库暂存。 7、职工人数及工作制度 项目职工定员15人,年工作300天,每天二班制,每班12小时,年工作时数为7200小时。 8、厂区平面布置 建设项目租赁厂房平面布置见图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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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建设项目为新建项目,无原有污染情况存在。 |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形地貌 建设项目地区位于新华夏系第二隆起带,淮阳山字形构造宁镇反射弧的东南段。区内断裂构造规模不大,基底构造相稳定。新构造运动主要表现为大面积的升降运动,差异不大,近期呈持续缓慢沉降。 该地区的地层以深层粘土层为主,主要状况为: (1)第一层为种植或返填土,厚度0.6~1.8m左右; (2)第二层为亚粘土,色灰黄或灰褐,湿度饱和,0.3~1.1m厚; (3)第三层为淤质亚粘土,呈青灰色,湿度饱和,密度高,厚度为0.5~1.9m,地耐力为100~120kPa; (4)四层为轻亚粘土,呈浅黄,厚度在0.4~0.8m,地耐力为80~100kPa; (5)第五层为粘土,少量粉砂,呈灰黄色或青色,湿度高,稍密,厚度为1.1km左右,地耐力约为120~140kPa。 陆域为广阔的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地势低平,高程2.5~2.8m(以黄海基面计,下同),现为高产农田,并有众多浜、塘、沟埂纵横交错,村舍较为集中密集。沿江有长江大堤,堤顶高程6.3~7.0m。江面开阔,边滩宽300~1100m。10m等深线距岸堤1000~1400m。 2、气象特征 项目地区具有明显的亚热带季风气候特征,年均无霜期232天;年平均降水量1064.8毫米,年平均降雨日为129.7天;年平均气温15.3℃,极端最高气温37.9℃,极端最低温度—11.5℃,年平均相对湿度81%,处于东南季风区域,全年盛行东南风,风向频率为12%,最少西南风,风向频率3%,年均风速3.4米/秒,实测最大风速29米/秒。平均大气压1015百帕,全年日照2019.3小时。主要气象气候特征见表6。
表6 主要气象气候特征
3、水文 太仓市濒临长江,由于受到长江口潮汐的影响,太仓境内的内河都具有河口特征,河水的潮汐运动基本与长江口的潮汐运动一致。长江口是一个中等强度的潮汐河口,长江南支河段是非正规半日潮,每天二涨二落。本项目附近河段潮位变化特征:各月平均高潮位与低潮位在数值上很接近,潮位的高低与径流的大小关系不大,高、低潮位的年际变化也不大,年内月平均高潮位以9月最高、8月次之、7月居第3位。根据附近江边七丫口水文站的潮位资料分析,本段长江潮流特征如下: 平均涨潮流速:0.55m/s,平均落潮流速:0.98m/s; 涨潮最大流速:3.12m/s,涨潮最小流速:0.12m/s; 落潮最大流速:2.78m/s,落潮最小流速:0.62m/s。 太仓市区域内河流密布,塘浦纵横交错,是太湖与长江的联系纽带,境内有大小河流4000余条,河道总长达4万余km。主要通江河流有浏河、杨林塘、杨林塘、浪港、鹿鸣泾、钱泾、新泾、汤泽(东西向),主要调蓄河道有吴塘、盐铁塘、半泾、十八港、江申泾、石头塘、斜塘、向阳河、随塘河(西北向)。 4、植被与生物多样性 项目地区属北亚热带落叶与常绿阔叶混交林带,由于农业历史悠久,天然植被很少,主要为农作物和人工植被。 种植业以粮(麦子、水稻)、油、棉等作物为主,还有蔬菜等。畜牧业以养猪、牛、羊、鸡、鸭为主;此外,宅前屋后和道路、河道两旁种植有各种林木和花卉,林业以乔木、灌木等绿化树种为主,本地区无原始森林。 沿江沼泽、坑塘及洲滩尾部等为水生动物产卵、觅食的场所。 长江渔业水产资源丰富,有淡水种、半咸水种、近河口种和近海种四大类型,鱼类以鲤科为主,还有鲥鱼、刀鱼、河鱭、中华鲟等珍贵鱼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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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太仓位于江苏省东南部,长江口南岸。地处北纬31°20′~31°45′、东经120°58′~121°20′。东濒长江,与崇明岛隔江相望,南临上海市宝山区、嘉定区,西连昆山市,北接常熟市。总面积822.9平方公里,水域面积285.9平方公里,陆地面积537平方公里。土地总面积8.23万公顷,耕地面积3.43万公顷。太仓市辖太仓港经济开发区、7个镇、人口约46.38万人。 太仓市有着悠久的历史,自古代宋、元以来,太仓的浏家港便是江浙一带的槽运枢纽,建有百万石的粮仓和规模庞大的水运码头。据史籍记载,当时“海外番舶,蛮商夷贾,云集繁华”,号称“六国码头”。明永乐年间,著名航海家三保太监郑和“造大舶,自苏州浏家河泛海”,七下西洋,远航亚非30余国,为太仓留下了辉煌的一页。 太仓沿江岸线共有38.8公里,其中深水岸线22公里,从太仓港区到长江口内,航道水深在10m以上,深水线离岸约1.5公里,能满足5万吨级船舶回转水域要求。江苏省自南京以下尚未开发的长江岸线几乎一半在太仓,它是江苏省离长江口最近邻上海的一个重要口岸。 璜泾镇位于江苏省太仓市东北部,历史悠久,文化发达。镇域面积58.5平方公里,拥有3.5公里长江岸线,是国家一类口岸、上海港配套干线大港--太仓港的配套区;地处长三角前沿要冲,长江经济带和沿海开放带的交汇处,南距上海63公里,西临苏州70公里,至太仓港国际集装箱码头仅10分钟路程,具有接轨上海,呼应苏州,濒江傍港的独特区位优势;璜泾镇归属北亚热带南部湿润气候区,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气候温和,光照充足,水资源丰富;境内地势平坦,河流纵横,土地肥沃,为典型江南渔米之乡。璜泾镇水陆空交通便捷。境内公路纵横交叉,衔接204、312国道,沪太一级公路穿越镇区。境内"长江第一渡"--太海汽渡成了贯通长江南北的纽带。铁路运输可经上海站、昆山站、苏州站中转。航空运输距上海虹桥机场1小时路程,浦东机场1.5小时路程。水运由长江贯通国内各口岸,经太仓港连接国际航运。 璜泾镇常住人口4.6万人,是江苏省综合实力百强镇,省级文明镇、卫生镇、科技镇,是太仓市三大中心镇之一。镇内私营经济发展铺天盖地,长荣灯具、三棉纺织、兰燕甲板等规模型企业不断壮大,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镇内轻纺化纤加弹特色经济十分发达,拥有化纤加弹车1000多台套,年产涤沦丝达30余万吨,占全国的近16% ,被誉为“中国化纤加弹第一镇”。全镇现有来自美、日、韩、新、澳、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投资企业近百家。璜泾镇已逐步成为经济繁荣,布局合理,工业发达,环境优美,社会文明的现代化新型示范镇。 建设项目东侧为佳辉化纤,南侧为厂房,西侧为厂房,北侧为岳鹿线。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1000米范围内无文物保护单位,周边300m范围内环境概况见附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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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等):
(1)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① 空气环境质量 根据太仓市环境监测站质量公报2016年6月1日-30日的监测数据表明,建设项目所在地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日均浓度范围分别为:NO2 0.044-0.103mg/m³、SO2 0.062-0.121mg/m³、PM10 0.137-0.228mg/m³。三项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符合太仓市大气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②水环境质量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周围水环境为钱泾,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钱泾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根据《2016年太仓市环境质量年报》钱泾各断面水质监测结果表明:钱泾水质监测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具体数据见下表。 表7 钱泾断面水质主要项目指标值(单位:mg/L)
③声环境质量 评价期间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进行了实测。监测时间:2017年12 月7日昼间、夜间各一次;监测点位:厂界外1米。具体监测结果见表8。 表8 项目地噪声现状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地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2)周边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目前建设项目周边环境质量良好,未有明显环境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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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根据项目周边情况,确定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9。 表9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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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 境 质 量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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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江苏省环保厅1998年颁布的《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项目所在地空气质量功能区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具体见表10。 表10 大气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按《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钱泾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质标准。具体数据见表11。 表1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mg/L(pH无量纲)
3、声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具体见表12。 表12 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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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1、废气排放标准 吹塑机、封口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具体见表13。 表13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规定的限值,具体见表14。 表14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2、废水排放标准 生活污水排放执行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见表15。 表15 废水接管标准 单位:mg/L
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072-2007)表1中Ⅰ标准。其中DB32/T1072-2007未做规定的SS等则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类标准,见表16。 表16 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除pH外)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3、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建设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见表17。 表17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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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量 控 制 指 标 |
1、水污染物 生产废水零排放。 生活污水接管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控制指标为:废水量202.5t/a,COD0.0689t/a、SS 0.0284t/a、NH3-N 0.0049t/a、TP 0.0008t/a。 2、大气污染物 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0583t/a。 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2497t/a。 3、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实现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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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垃圾袋1600吨、塑料袋250吨的生产规模。 1、垃圾袋和塑料袋的生产工艺相同,如图1。
工艺流程说明: (1)吹塑成型:在吹膜工序中,将PE塑料粒子加入下料斗中,靠粒子本身的重量从料斗进入螺杆挤压区,当粒料与螺纹斜棱接触后,旋转的斜棱面对塑料产生与斜棱面相垂直的推力,将塑料粒子向前推移,推移过程中,由于塑料与螺杆、塑料与机筒之间的摩擦以及粒子间的碰撞磨擦,同时还由于机器的加热而逐步达到200℃使其熔化。熔融的塑料经压辊从模头模口出来,经冷却辊冷却、吹胀经牵引辊、卷取将薄膜卷成筒,即得到产品。塑料粒子因受热熔化,因此会产生非甲烷总烃废气。 (2)剪裁:将冷却出的产品根据规格要求使用制袋机依次进行剪裁。此过程中会产生边角料。 (3)封口:对剪裁后的产品使用制袋机进行封口,使用电加热至200℃左右。此过程会产生非甲烷总烃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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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污染工序: 1、废气 建设项目废气主要为塑料制品生产过程吹塑和封口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 (1)封口废气 建设项目封口工序会产生非甲烷总烃废气,非甲烷总烃产生量按产品产量的万分之一计,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185t/a,产生时间以7200h/a计,无组织排放。 (2)吹塑废气 建设项目在吹塑过程中会产生极少量的非甲烷总烃废气,根据《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美国国家环保局)中推荐的公式,非甲烷总烃的排放系数为0.35kg/t原料。建设项目原料用量共计约1850t/a,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约为0.6475t/a,产生时间以7200h/a计。建设项目生产车间内共有12台吹膜机,通过对吹膜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集气罩捕集的效率约为90%,其余10%未捕集的废气产生无组织排放。收集后的废气引入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具体产生情况见表18。 表18 建设建项目废气产生情况
2、废水排放分析 建设项目自来水用量为225t/a,均为生活用水225t/a,来自当地自来水管网。 (1)生活用水 建设项目共有员工15人,用水标准参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9)的工业企业职工生活用水定额计算,平均每人每天用水50L,年工作天数300天,因此建设项目职工生活用水量为225t/a,产污系数按照0.9计算,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02.5t/a,主要污染物及浓度分别为COD400mg/L、SS200mg/L、氨氮25mg/L、总磷4mg/L。 建设项目水量平衡图见图2。
3、噪声 建设项目生产设备中高噪声设备噪声源情况见表19。 表19 建设项目高噪声设备情况表
4、固体废物 (1)固体废物属性判定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按0.3 吨/人·年计,共4.5t/a;边角料按产品产量的千分之五计,共9.25t/a;废活性炭产生量为2.8645t/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判断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是否属于固体废物,判定依据(其中的“试行”表示《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及结果见表20。 表20 建设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表
注:上表中“二(一)(2)”表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质、报废产品;“二(一)(4)”表示:办公产生的废弃物质;“二(一)(6)”表示:其他污染控制设施产生的垃圾、残余渣、污泥。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中固废的判别依据,列于“二(一)”,但不在“二(二)”中的副产物属于固体废物,所以建设项目产生的副产物均属于固体废物。 (2)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见表21。 表21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
危险废物产生情况见表22。 表22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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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产生浓度及产生量 (单位) |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单位) |
大气 污染物 |
吹塑工序 |
非甲烷总烃 |
5.39mg/m3,0.5828t/a |
0.54mg/m3,0.0583t/a |
集气罩未捕集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0.0647t/a |
—,0.0647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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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口工序 |
非甲烷总烃 |
—,0.185t/a |
—,0.185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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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污染物 |
生活污水 202.5t/a |
COD SS 氨氮 总磷 |
400mg/L,0.081t/a 200mg/L,0.0405t/a 25mg/L,0.00518t/a 4mg/L,0.0008t/a |
340mg/L,0.0689t/a 140mg/L,0.0284t/a 24.25mg/L,0.0049t/a 4mg/L,0.0008t/a |
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 废物 |
裁剪 |
边角料 |
9.25t/a |
外卖9.25t/a |
生活 |
生活垃圾 |
4.5t/a |
环卫清运4.5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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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处理 |
废活性炭 |
2.8645t/a |
委托处理2.8645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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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 声 |
建设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高噪声设备经过加设减震底座、减震垫,设计隔声达10dB(A)以上,同时厂房隔声可达15dB(A),总体消声量为25dB(A)。厂界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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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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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生态影响: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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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建设项目租赁位于太仓市璜泾镇荣文村昆山蓝绿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主要为设备进厂和生产线的安装调试,施工期较短,工程量不大,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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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废气主要为吹塑、封口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 (一)有组织排放 (1)吹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 在吹塑工序中,会产生少量的非甲烷总烃废气,根据《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美国国家环保局)中推荐的公式,非甲烷总烃的排放系数为0.35kg/t原料,则非甲烷总烃废气产生量约为0.6475t/a,产生时间以7200h/a计。建设项目共有12台吹膜机一起设置在生产车间内,通过对吹膜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集气罩捕集的效率约为90%,其余10%未捕集的废气产生无组织排放。收集后的废气引入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活性炭的吸附机理如下所述: A、活性炭是一种很细小的炭粒,有很大的表面积,而且炭粒中还有更细小的孔——毛细管,这种毛细管具有很强的吸附能力,由于炭粒的表面积很大,所以能与气体(杂质)充分接触,当这些气体(杂质)碰到毛细管就被吸附,起净化作用。 B、活性炭是一种多孔的含碳物质,其发达的空隙结构使它具有很大的表面积,所以很容易与废气中的有机气体成分充分接触,活性炭孔周围强大的吸附力场会立即将有机气体分子吸入孔内,所以活性炭具有极强的吸附能力。 C、活性炭吸附的物理作用,利用范德华力进行吸附;无任何化学添加剂,对人身无影响。 根据生产规模预测,本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尺寸拟定为:700mm×600mm×1400mm,活性炭箱尺寸600mm×500mm×1300mm,活性炭颗粒的堆密度约为0.5g/cm3,因此活性炭填充量约为0.195t。参考《简明通风设计手册》,活性炭的有效吸附量为0.24kg/kg,由污染源强估算可知,本项目的有组织非甲烷废气总烃产生量一年达到0.5828t/a,活性炭吸附效率90%,即活性炭吸附非甲烷总烃0.5245t/a,因此本项目一年需要的活性炭的使用量为2.1854t/a,产生废活性炭约2.8645t/a。 有组织排放源及排放参数见表23。 表23 有组织排放源强及排放参数一览表
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推荐的估算模式——SCREEN3进行估算,排气筒污染物下风向1000m 浓度分布及占标率,影响预测结果如下表24: 表24 建设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对环境的影响预测结果
由上表可知,建设项目非甲烷总烃小时浓度最大贡献值为0.00005856mg/m3,出现在下风向328m处。 (二)无组织排放 建设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集气罩未捕集到的非甲烷总烃废气及封口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 集气罩未捕集到的非甲烷总烃产生量0.0647t/a,产生速率为0.009kg/h,无组织排放。封口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为0.185t/a,产生速率为0.0257kg/h,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废气面源源强见表25。 表25 无组织排放废气产生源强(面源)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推荐的估算模式SCREEN3模式对建设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进行预测,结果见表26。 表26 建设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对环境的影响预测结果
叠加各个污染源的影响,建设项目非甲烷总烃小时浓度最大贡献值为0.01855mg/m3,占评价标准的0.93%,出现在下风向163m处。 可见,建设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三)卫生防护距离确定 建设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集气罩未捕集的非甲烷总烃及封口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产生量为0.2497t/a 根据大气导则HJ2.2-2008的要求,本项目采用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无组织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境质量模拟重点实验室发布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模式软件计算。计算参数和结果见表27。 表27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参数和结果
根据软件计算结果,本项目厂界边界范围内无超标点,即在本项目厂界边界处,污染物浓度不仅满足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要求,同时已达到其质量标准要求。因此,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故考虑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按照“工程分析”核算的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3840—91)的有关规定,计算卫生防护距离,各参数取值见表28。 表28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注:*为本项目计算取值。 (1)计算源强 无组织排放废气其排放源强等参数见表29。 表29 无组织排放源强和面积
(2)卫生防护距离 经计算,各污染物的卫生防护距离见表30。 表30 各污染物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表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3840—91)进行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确定建设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以生产车间为执行边界,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目前无居民点以及其他环境空气敏感保护点,今后在此范围内也不得建设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项目。在此条件下,对当地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2、水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就近排入水体。 建设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及排放,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202.5t/a,主要污染物及浓度分别为COD 400mg/L、SS 200mg/L、氨氮25mg/L、总磷4mg/L,采用化粪池处理后排放。通常化粪池后COD约去除15%、SS去除30%、氨氮去除3%,则生活废水接管浓度COD 340mg/L、SS 140mg/L、氨氮24.25mg/L、总磷4mg/L。达到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可委托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石头塘。 (1)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概况
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选址位于璜泾镇弥陀寺北侧200米处,建设规划设计能力为日处理污水2万吨。现状服务人口3.6万人。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主要是黄泾中心镇区区域,即太仓市璜泾浪港口以北,沿江路以东范围内。服务面积约3.7平方公里。主要收集区域内的生活污水及企业排放的废水。其中生活污水约占40%。工业废水排放企业主要来自以化纤加弹、纺织服装为主的轻纺工业、机械、化肥、医药及“三产”等行业。 表31 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指标 单位:mg/L,pH为无量纲
(2)污水收集范围 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主要是黄泾中心镇区区域,即太仓市璜泾浪港口以北,沿江路以东范围内。服务面积约3.7平方公里。主要收集区域内的生活污水及企业排放的废水。其中生活污水约占40%。 本项目位于污水收集范围内,项目所在地污水管网已铺设完成。 (3)接管可行性 建设项目排水量约202.5t/a,水质简单,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水排放量所占璜泾镇污水处理厂处理量的比例较小,且在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范围之内,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网已铺设至项目所在地,因此,废水进入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是可行的。 建设项目外排的生活污水经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后水污染物排放量COD 0.0101t/a、SS 0.002t/a、氨氮0.001t/a、总磷0.0001t/a,水污染物排入环境量较少,且可在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总量中平衡解决。因此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一)固体废物处置去向 项目产生的固废可以分为以下三大类: (1)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边角料;边角料外卖处理。 (2)一般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处理。 (3)危险废物:对照最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本项目产生的工业有害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按照相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需建设专门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筑面积5m3,并做好防风、防雨淋、防渗等污染防治措施,在该情况下,项目危险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运输、处理可行性分析 (1)危险废物收集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危险废物在收集时,应清楚废物的类别及主要成份,以方便委托处理单位处理,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形态,可采用不同大小和不同材质的容器进行包装,所有包装容器应足够安全,并经过周密检查,严防在装载、搬移或运输途中出现渗漏、溢出、抛洒或挥发等情况。通过该系列措施可对危险废物进行有效收集。 (2)危险废物暂存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危险废物应尽快送往委托单位处理,不宜存放过长时间,确需暂存的,应做到以下几点: a 贮存场所应符合 GB18597-2001 规定的贮存控制标准,有符合要求的专用标志。 b 贮存区考虑相应的集排水和防渗设施。 c 贮存区符合消防要求。 d 贮存容器必须有明显标志,具有耐腐蚀、耐压、密封和不与所贮存的废物发生发应等特性。 e 基础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 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通过该系列措施可对危险废物进行有效储存,对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 (3)危险废物运输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危险废物运输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a 危险废物的运输车辆须经主管单位检查,并持有有关单位签发的许可证,负责 运输的司机应通过培训,持有证明文件。 b 承载危险废物的车辆须有明显的标志或适当的危险符号,以引起注意。 c 载有危险废物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时,需持有运输许可证,其上应注明废物来 源、性质和运往地点。 d 组织危险废物的运输单位,在事先需作出周密的运输计划和行驶路线,其中包括有效的废物泄露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通过该系列措施可保证在运输过程中危险固废对经由地的环境影响较小。 (4)危险废物处理可行性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国家危险固废名录》 (2016),项目产生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不自行处置。 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危废处置能力以及项目意向处置单位情况见下表: 表 32 建设项目周边危废处置能力及意向处理表
由表中可以得到,本项目产生的危废在项目周边范围内有较多的处置量,周边危废处置能力较强且运输距离较近,可以保障本项目的危废处理稳定、有序进行,从而做到危险固废无害化处理,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本此环评要求企业落实以下几点要求: a、对危险固废堆场区域设立监控设施,危废堆场周围应设置围墙或者防护栅栏,与周边区域严格分离开,并按GB15562.2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现场需配置安全防护服装与工具、通讯设备、照明设施等; b、对固废堆场进行水泥硬化,并采取严格的、科学的防渗措施; c、加强固废管理,固废堆场中一般固废与危险固废的堆放位置应在物理上、空间上严格区分,确保污染物不在一般固废与危险固废间转移;危险固废及时入堆场存放,并及时通知协议处理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d、严格落实危险固废转移台账管理,做到每一笔危险固废的去向都有台账记录,包括厂区内部的和行政管理部门的。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均有合理的处理途径,不会产生二次环境污染。 (一)固体废物贮存、运输过程中散落、泄露的环境影响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等规定要求,各类固体废物按照相关要求分类收集贮存。包装容器符合相关规定,与固体废物无任何反应,对固废无影响。同时本项目一般固废场所采取防火、防扬散、防流失措施,危险废物堆放场所采取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污泥和废液渗滤液因为固废堆场采取防渗措施,故下渗对区域土壤、地下水影响不大。污泥贮存场主要产生恶臭影响,污染局部大气环境。 固体废物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散落、泄露,容易腐化设备、产生恶臭,污染运输沿途环境,若下渗或泄露进入土壤或地下水,将会造成局部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因此在运输过程中应加强管理。 (二)综合利用、处理、处置的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废采取了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均不外排,因此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见表33。 表33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
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有效处理和处置后,可以做到零排放,对环境无影响。 4、声环境影响分析 如前所述,建设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吹膜机和制袋机,吹膜机噪声值在75dB(A);制袋机噪声值在80dB(A)。由于上述设备均集中同一生产车间内,将该生产车间视为点声源,预测正常工况下生产车间叠加噪声值约92.7dB(A),叠加噪声源情况见表34。 表34 噪声源参数
选择东、南、西、北厂界作为关心点,利用噪声衰减模式预测噪声源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 噪声衰减模式如下:
式中:LA(r)——预测点r处A声级,dB(A); LA(r0)——r0处A声级,dB(A); A — 倍频带衰减,dB(A); 预测结果见表35。 表35 厂界噪声影响预测结果
建设项目经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对东、南、西、北厂界及最近居民点的噪声最大贡献值分别为47.7dB(A)、47.7dB(A)、47.7dB(A)、37.1dB(A)、28dB(A)。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设备噪声对敏感点噪声贡献值均较小,不会使敏感点环境噪声因本项目而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因此,拟建项目排放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噪声防治措施可行。 5、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分析 ⑴生产工艺的清洁性 建设项目生产工艺成熟、简单,原料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属清洁生产工艺。 ⑵原材料及产品的清洁性 建设项目原辅材料均为大宗商品,在生产、运输过程中造成的环境影响较小,且所用原材料为无毒无害原料;产品为在使用过程中对人健康和生态环境无影响,属于清洁产品。 ⑶污染物产生量指标的清洁性 建设项目采取活性炭吸附装置来处理非甲烷总烃废气,满足环境管理要求;生活污水接管排入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 从本项目原材料、产品和污染物产生指标等方面综合而言,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成熟,排污量较小,基本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体现了循环经济理念。 6、污染物排放汇总 经计算,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见表36。 表36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 单位:t/a
注:生活废水排放量为排入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的接管量。 建设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纳入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总量范围内;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应向太仓市环保局提出申请,在太仓市区域内平衡;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不申请总量。 7、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建设项目环保投资估算及“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37。 表37 “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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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大气 污染物 |
吹塑工序 |
非甲烷总烃 |
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吸附效率90%,达标排放 |
集气罩未捕集的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无组织排放 |
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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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口工序 |
非甲烷总烃 |
无组织排放 |
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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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污 染 物 |
生活污水 |
COD SS 氨氮 总磷 |
化粪池处理 |
达到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
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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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固体 废物 |
废气处理 |
废活性炭 |
委托处置 |
有效处置,零排放。 |
裁剪 |
边角料 |
外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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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
生活垃圾 |
环卫部门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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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
声 |
建设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高噪声设备经过加设减震底座、减震垫,设计隔声达10dB(A)以上,同时厂房隔声可达15dB(A),总体消声量为25dB(A)。厂界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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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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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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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论 昆山蓝绿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位于太仓市璜泾镇荣文村(璜泾镇沙鹿路沿线工业区),太仓卓品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投资200万元租赁该公司闲置厂房生产塑料制品(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一。 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垃圾袋1600吨、塑料袋250吨的生产规模,预计2018年2月建成。 1.与当地规划的相容性 璜泾镇沙鹿路沿线工业区范围是以沙鹿路为主线往岳鹿路方向延伸至湘王路路口,往北延伸至电镀厂路口。建设项目位于璜泾镇沙鹿路沿线工业区,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璜泾镇用地规划。 建设项目不在太仓市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距离项目最近的生态功能保护区长江太仓浪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约 3.4km。因此建设项目不会导致太仓市辖区内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下降。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符合太仓市及璜泾镇土地利用规划、生态保护等相关规划。 2.与产业政策相符 建设项目从事日用塑料制品制造生产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年修正)中的限制、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2年本)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 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号)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号文)中限制、禁止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限制用地项 目目录(2012 年本)》中禁止和限制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禁止和限制类项目,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限制和禁止产业,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2年修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 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 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本项目属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本项目无含磷、含氮生产废水 排放,符合该条例的有关要求。 对照《“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内容,本项目符合“263”要求。 3.污染物达标排放及环境影响 (1)废气 ①非甲烷总烃废气 建设项目吹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集气罩废气收集率为90%,未被捕捉到的有机废气为无组织排放。经预测,厂界浓度最高点预测值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且预测的最大落地浓度均满足环境质量标准,无超标点,因此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为以生产车间为边界的50米范围,卫生防护距离内主要为工业企业,无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以后亦不得在此范围内新建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建设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气通过车间通风系统无组织排放,满足环境控制要求。 (2)废水 建设项目厂区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水体;建设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符合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符合环保要求。经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向石头塘水环境的水污染物量COD 0.0101t/a、SS 0.002t/a、氨氮0.001t/a、总磷0.0001t/a,水污染物排放量很少,对石头塘水环境影响较小,石头塘水质仍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 (3)固废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中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边角料外卖。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4)噪声 建设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高噪声设备经过加设减震底座、减震垫,设计隔声达10dB(A)以上,同时厂房隔声可达15dB(A),总体消声量为20dB(A)。厂界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标准要求,不会产生噪声扰民问题。 4.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⑴水污染物 生产废水零排放。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接管控制指标为:废水量202.5t/a,COD 0.0689t/a、SS 0.0284t/a、NH3-N 0.0049t/a、TP 0.0008t/a。 ⑵大气污染物 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0583t/a。非甲烷总烃排放量应在璜泾镇区域内平衡解决。 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2497t/a。 ⑶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实现零排放。不申请总量。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该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二、建议 1、加强管理,强化企业职工自身的环保意识。 2、落实好厂房隔声,设备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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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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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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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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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释 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一 合同 附件二 营业执照 附件三 备案证 附件四 租房合同及申明、房产证、土地证 附件五 建设单位承诺书 附件六 危险废弃物委托处置承诺 附图一 项目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 附图二 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三 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
一、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 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 1— 2项进行专项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3.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4.声影响专项评价 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 6.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 7.辐射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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