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附件:
附件一 委托书
附件二 企业营业执照
附件三 关于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废水处理污泥危险特性鉴定意见
附件四 现有一期项目环评批复
附件五 现有一期项目竣工验收批复
附件六 现有二期项目环评批复
附件七 现有研发中心项目环评批复
附件八 电池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环评批复
附件九 公辅设施(改建配套辅助用房)项目环评批复
附件十 危废处置承诺书
附件十一 建设单位确认函
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位于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区平江路以东、通港路以南,总投资121684.4万元,总占地面积216566.8m2,现已投资建设了两期生产项目和一期研发中心项目,并对现有厂区内电池生产线进行了自动化改造,对现有厂区的公辅设施进行了改建。其中一期年产250MW太阳能电池组件项目于2010年2月通过太仓市环保局批复同意建设(审批意见见附件四),并于2010年12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意见见附件五);二期年产250MW太阳能电池组件扩建项目于2011年1月通过太仓市环保局批复同意建设(审批意见见附件六),目前已建成,处于试生产阶段;研发中心项目于2012年4月通过太仓市环保局批复同意建设(审批意见见附件七);电池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于2014年4月通过太仓市环保局批复同意建设(审批意见见附件八);公辅设施(改建配套辅助用房)修编项目于2014年12月通过太仓市环保局批复同意建设(审批意见见附件九)。
在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实际生产建设过程中,为了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企业进一步寻求了对固体废物进行多目标多途径利用的资源化方式,对生产过程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措施对比原环评批复进行了适当变更。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委托南京博环环保有限公司对该调整变化情况进行说明,分析调整后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的可行性,以及对周围环境影响的变化情况。
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对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废物种类和处置方式进行了调整。
根据《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固体废物内容编制的通知》苏环办[2013]283号,对建设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进行分析。
(1)固体废物属性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判断建设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是否属于固体废物,判定依据(其中的“试行”表示《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及结果见表2-1。
表2-1 建设单位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副产物名称 |
产生工序 |
形态 |
主要成分 |
预测产生量(吨/年) |
种类判断* |
||
固体废物 |
副产品 |
判定依据 |
||||||
1 |
废有机抹布 |
丝网印刷 |
固 |
抹布 |
0.05 |
√ |
- |
试行中二(一)(2) |
2 |
焊渣 |
焊接 |
固 |
焊条 |
0.004 |
√ |
- |
|
3 |
废弃玻璃 |
层压固化 |
固 |
玻璃 |
4 |
√ |
- |
|
4 |
废活性炭 |
有机废气吸附 |
固 |
活性炭 |
40 |
√ |
- |
|
5 |
废过滤膜 |
纯水制造 |
固 |
过滤膜 |
1 |
√ |
- |
|
6 |
废水污泥 |
废水处理站 |
固 |
污泥 |
3500 |
√ |
- |
|
7 |
生活垃圾 |
员工办公生活 |
固 |
- |
360 |
√ |
- |
试行中二(一)(4) |
注:上表中“二(一)(2)”表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质、报废产品;“二(一)(4)”表示:办公产生的废弃物质。
*根据环函[2014]126号,危险品废包装桶约为1.6t/a,由供应商回收,不属于固体废物也不属于危险废物,因此不在本表中列出。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中固废的判别依据,列于“二(一)”,但不在“二(二)”中的副产物属于固体废物,所以建设单位产生的副产物均属于固体废物。
(2)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
建设单位固废的产生情况见表2-2。
表2-2 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
序号 |
固废名称 |
属性 |
产生工序 |
形态 |
主要成分 |
危险特性鉴别方法 |
危险特性 |
废物类别 |
废物代码 |
估算产生量 (吨/年) |
1 |
废有机抹布 |
危险废物 |
丝网印刷 |
固 |
抹布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
T,I |
HW06 |
261-006-06 |
0.05 |
2 |
焊渣 |
一般固废 |
焊接 |
固 |
焊条 |
- |
- |
86 |
- |
0.004 |
废弃玻璃 |
一般固废 |
层压固化 |
固 |
玻璃 |
- |
- |
86 |
- |
4 |
|
4 |
废活性炭 |
危险废物 |
有机废气吸附 |
固 |
活性炭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
T,I |
HW12 |
900-253-12 |
40 |
5 |
废过滤膜 |
一般固废 |
纯水制造 |
固 |
过滤膜 |
- |
- |
99 |
- |
1 |
6 |
废水污泥 |
一般固废 |
废水处理站 |
固 |
污泥 |
- |
- |
57 |
- |
3500 |
7 |
职工生活垃圾 |
一般固废 |
员工办公生活 |
固 |
- |
- |
|
99 |
- |
360 |
调整前后,建设单位固体废物种类及处置措施情况对比见表2-3。
表2-3 调整前后固体废物种类以及处置措施
名称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分类编号 |
产生量(t/a) |
处置措施 |
分类编号 |
产生量(t/a) |
处置措施 |
||
1 |
废银/铝浆 |
HW09 |
1 |
委托太仓市柯林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
企业实际运营过程中无废银/铝浆废物产生。 |
||
2 |
焊渣 |
86 |
0.004 |
外卖 |
不变 |
不变 |
不变 |
3 |
废弃玻璃 |
86 |
4 |
供应商回收利用 |
不变 |
不变 |
不变 |
4 |
废活性炭 |
HW09 |
40 |
委托太仓市柯林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
HW12 |
40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5 |
废过滤膜 |
99 |
1 |
供应商回收利用 |
不变 |
不变 |
不变 |
6 |
废包装桶 |
HW09 |
1.6 |
供应商回收利用 |
根据环函[2014]126号,危险品废包装桶约为1.6t/a,由供应商回收,不属于固体废物也不属于危险废物 |
||
7 |
废水污泥 |
HW32 |
1400 |
委托太仓市柯林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
57 |
3500 |
外售综合利用 |
8 |
职工生活垃圾 |
99 |
360 |
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不变 |
不变 |
不变 |
9 |
废有机抹布 |
-- |
-- |
-- |
HW06 |
0.05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由上表可见, 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产生固废主要调整变化情况如下:
建设单位原环评中核算丝网印刷工序产生废银/铝浆1t/a,企业实际运营过程中无废银/铝浆废物产生,丝网印刷工序仅产生少量的含有机溶剂废抹布,约0.05t/a。
建设单位原环评中废包装桶约为1.6t/a作为危险废物(HW09),由供应商回收利用,根据环函[2014]126号,废包装桶约为1.6t/a,由供应商回收,不属于固体废物也不属于危险废物。
建设单位厂内污水处理站废水来源主要为含氟废水、纯水制备工艺产生的浓水、废气处理系统排水,原环评核算的废水污泥量为1400t/a,根据企业污水处理站实际运行情况,现污泥实际产生量约为3500t/a,较原环评批复量有所增加。
建设单位原环评中废包装桶作为危险废物(HW09),根据环函[2014]126号,废包装桶约为1.6t/a,由供应商回收,不属于固体废物也不属于危险废物。
建设单位原环评中废水污泥作为危险废物(HW3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企业在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包括新鲜污泥和库存污泥)委托江苏省固体有害废物登记和管理中心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表明,委托鉴定的污泥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所检各项指标均未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2007)相关限值,不具有相应危险特性(危险特性鉴定意见见附件三)。因此,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废水污泥不属于危险废物范畴,固废编号应为57。
项目使用背银浆、背铝浆、正银浆、异丙醇丝网印刷、烧结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有机废气处理过程会产生废活性炭。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活性炭属于HW12染料、涂料废物中900-253-12使用油墨和有机溶剂进行丝网印刷过程中产生的染料和涂料废物。
编号由HW09变为HW12
建设单位废活性炭(HW12)、废有机抹布(HW06)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建设单位必须在试生产前落实危废处置单位并签订危废协议到环保局备案,确保产生的危险固废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影响环境。危废处置承诺书见附件十。
建设单位废水处理污泥(57),原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现作为一般工业固废,从有用物料回收再利用着眼,正在积极寻求外卖制砖的可利用途径,待正式签订综合利用合同,将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出具相关协议并到当地环保局备案。
建设单位焊渣(86)、废弃玻璃(86)、废过滤膜(99)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其产生量和处置方式不变,其中焊渣外卖;废弃玻璃、废过滤膜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处置措施可行。
建设单位废水处理污泥(57),作为一般工业固废,从保护环境的角度外卖给制砖厂综合利用,处置措施可行。
建设单位一般工业固废的暂存场所已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要求建设,具体要求如下:
①贮存、处置场的建设类型,必须与将要堆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类别相一致。
②贮存、处置场应采取防止粉尘污染的措施。
③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避免渗滤液量增加和滑坡,贮存、处置场周边应设置导流渠。
④应设计渗滤液集排水设施。
建设单位废有机抹布(HW06)、废活性炭(HW12)作为危险废物,共计40.05t/a,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建设单位必须在试生产前落实危废处置单位并签订危废协议到环保局备案,确保产生的危险固废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影响环境。危废处置承诺书见附件十。
本项目设有专门的危废堆场位于厂区水泵房西侧,建筑面积15m2,容量可以满足本项目固废半年储存量。上述场地地面与裙角均采用防渗材料建造,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确保地面无裂缝,并建有围堰和泄漏液体收集设施。整个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做到“防风、防雨、防晒”,并由专人管理和维护,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①贮存设施必须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995)》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②贮存设施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其它防护栅栏;
③贮存设施必须设置防渗、防雨、防漏等防范措施
④贮存设施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
⑤贮存设施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
危废收集处置措施
①在收集过程中要根据各种危险废物的性质进行分类、收集和临时贮存,便于综合利用或者处置,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收集贮存,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严格隔离,禁止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
②按类别放入相应的容器内,不同的危险废物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
③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建立危废档案制度,对暂存的废物种类、数量、特性、包装容器类别、存放库位、存放日期、运出日期等详细记录在案并长期保存。
④危废暂存库由专业人员操作,建立定期巡查、维护制度。
⑤建设项目危险废物必须及时运送至各废物处理、处置单位进行处理,运输过程必须符合国家及江苏省对危险废物的运输要求。危险废物的转运必须填写“五联单”,且必须符合国家及江苏省对危险废物转运的相关规定
(3)生活垃圾
建设单位职工生活垃圾(99)产生量和处置方式不变,仍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固废处置措施可行。
由以上分析可知,建设单位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固废处置方式可行。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固体废物无论产生量或类别都不断增多,在无控制的情况下,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危害程度也愈加显示,事实上,环境要素中,河流、空气、地下水、土壤的污染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固体废物而造成的,特别是一些危险性废物,其潜在威胁更大。
建设单位固体废物的利用处置方案见表3-1。
表3-1 建设单位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评价表
序号 |
固体废物名称 |
产生工序 |
属性 |
废物代码 |
产生量(吨/年) |
利用处置方式 |
利用处置单位 |
1 |
废有机抹布 |
丝网印刷 |
危险废物 |
261-006-06 |
0.05 |
焚烧 |
有资质单位 |
2 |
焊渣 |
焊接 |
一般固废 |
- |
0.004 |
外卖 |
-- |
3 |
废弃玻璃 |
层压固化 |
一般固废 |
- |
4 |
回收 |
供应商 |
4 |
废活性炭 |
有机废 气吸附 |
危险废物 |
900-253-12 |
40 |
焚烧 |
有资质单位 |
5 |
废过滤膜 |
纯水制造 |
一般固废 |
- |
1 |
回收 |
供应商 |
6 |
废水污泥 |
废水处理站 |
一般固废 |
- |
3500 |
外卖 |
-- |
7 |
职工生活垃圾 |
员工办公生活 |
一般固废 |
- |
360 |
环卫清运 |
环卫部门 |
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通过强化废物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杜绝固废在厂区内的散失、渗漏。做好固体废物在厂区内的收集和储存相关防护工作,收集后进行有效处置。首先从有用物料回收再利用着眼,“化废为宝”,既回收一部分资源,又减轻处置负荷,对目前还不能回收利用的,遵循“无害化”处置原则进行有效处置。并建立了完善的规章制度,以降低固体废物散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建设单位必须在试生产前落实危废处置单位并签订危废协议到环保局备案,确保产生的危险固废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影响环境。因此,建设单位变更固废处置措施后,厂内产生的固体废物经有效处理和处置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对比原环评没有增加不利影响。
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对生产过程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进行合理变更后,固废仍得到有效处置,固体废物排放量仍为零,对周围环境影响对比原环评没有增加不利影响,固废处置方式是可行的。
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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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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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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