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苏州晶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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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苏州晶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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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朱建平 |
联系人 |
朱建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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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太仓市陆渡镇三港村6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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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3816920588 |
传真 |
— |
邮编 |
21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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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太仓市陆渡镇三港村6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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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审批部门 |
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准文号 |
太发改备[2017]8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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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 |
行业类别 及代码 |
C3090 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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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560.35(建筑面积) |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依托周边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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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万元) |
500 |
环保投资 (万元) |
20 |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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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经费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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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投产 日期 |
2017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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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详见第2页“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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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及能源消耗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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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消耗量 |
名称 |
消耗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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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吨/年) |
500 |
燃油(吨/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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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万度/年) |
250 |
天然气(标m3/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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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吨/年) |
— |
其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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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 eq \o\ac(□,√)√)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 建设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建设项目生活污水432t/a近期由环卫清运至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待项目拟建地污水管网建成后,接管到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尾水排入新浏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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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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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1、原辅材料 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1,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见表2。 表1 主要原辅材料表
注:与申报表不符之处以本环评为准。 表2 原辅材料的理化性质
2、主要设备 建设项目主要设备见表3。 表3 主要设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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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 1、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由苏州晶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租赁苏州神威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太仓市陆渡镇三港村6幢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占地面积2560.35m2。建设项目投产后将形成年产塑料制品3500吨的生产规模,预计2017年10月投产。 2、项目选址与规划相符 (1)与规划的相符性 本项目地址位于太仓市陆渡镇三港村,项目厂房为租赁,地块属于规划的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属于工业用地。根据太仓市规划,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四至范围为:北至苏昆太高速公里,南至新浏河,东至沿江高速公路、十八港,西至盐铁塘和太平路。因此新建项目用地与用地规划相符。 (2)与开发区产业定位相容性 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及周边地区主要发展机械电子、轻工纺织、食品、生物医药、环保等主导产业,其中机械电子环保产业主要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精密机械、电子信息等,生物医药主要发展复配分装以及研发等,不涉及原药生产,不涉及化工,整个区域是集城市新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经济开发区。本项目所在地属于规划的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主要为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不使用高污染燃料作为能源,基本无“三废”产生,符合太仓市的环保规划。因此新建项目与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产业定位相符。 3、与产业政策相符情况 本项目主要为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部分修改条目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和《苏州产业导向目录》(2007年本)及其修改条目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也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号文)、《苏州市当前限制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中淘汰和限制类项目,为该产业政策允许建设项目。 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2年修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本项目属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本项目无含磷、含氮生产废水排放,符合该条例的有关要求。 建设项目位于太仓市陆渡镇三港村6幢,距太仓市生态红线规划范围内最近的生态功能保护区新浏河清水通道维护区700m,不会导致太仓市辖区内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下降,不违背《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太仓市及陆渡镇土地利用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 另外,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限制和禁止范围,也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限制和禁止范围。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产业政策要求。 4、工程内容和产品方案 建设项目租赁厂房组织生产,工程内容主要是设备进厂和生产线的安装调。 建设项目工程内容和产品方案见表4。 表4 生产规模和产品方案
5、公用工程 (1)给水 建设项目总用水为500t/a,分别为生活用水480t/a和挤出成型工序间接冷却水定期补充水20t/a,均来自当地自来水管网。 (2)排水 建设项目员工生活污水432t/a通过化粪池收集后经环卫托运至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尾水排入新浏河。挤出成型工序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供电 建设项目年用电量为250万度,来自市政电网。 (4)储运 建设项目原辅材料和产品的运输采用汽车运输,在厂房内设置仓库暂存。 (5)绿化 建设项目不新地绿地,绿化依托周边现有绿化。 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见表5。 表5 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
6、员工人数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16人,员工工作制度为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为300天。厂内无食堂,为外卖形式,无宿舍。 7、环保措施 建设项目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4%。具体环保投资情况见表6。 表6 建设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注:化粪池、固废堆场为厂房现有设施,不需追加投资。 8、项目平面布置 建设项目租赁苏州神威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厂房位于太仓市陆渡镇三港村6幢。厂房南侧为为成品库和原料库,西北侧为办公室,北侧为生产车间。具体见附图三建设项目厂房平面布置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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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建设项目为新建项目,无原有污染情况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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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形地貌 建设项目地处长江三角洲平原中的沿江平原,全境地形平坦,自东北各西南略呈倾斜。东部为沿江平原,西部为低洼圩区。地面高程:东部3.5-5.8 米(基准:吴淞零点),西部2.4-3.8米。地质上属新华夏系第二隆起带,淮阳山字形构造宁镇反射弧的东南段。区内断裂构造规模不大,基底构造相对稳定。新构造运动主要表现为大面积的升降运动,差异不大,近期呈持续缓慢沉降。 该地区的地层以深层粘土层为主,主要状况为: (1)第一层为种植或返填土,厚度0.6米-1.8米左右; (2)第二层为亚粘土,色灰黄或灰褐,湿度饱和,0.3-1.1米厚; (3)第三层为淤质亚粘土,呈青灰色,湿度饱和,密度高,厚度为0.5米—1.9米,地耐力为100-2700kPa; (4)四层为轻亚粘土,呈浅黄,厚度在0.4米-0.8米,地耐力为80-100kpa; (5)第五层为粘土,少量粉砂,呈灰黄色或青色,湿度高,稍密,厚度为1.1km左右,地耐力约为2700-140kPa。 2、水文 太仓市濒临长江,由于受到长江口潮汐的影响,太仓境内的内河都具有河口特征,河水的潮汐运动基本与长江口的潮汐运动一致。长江口是一个中等强度的潮汐河口,长江南支河段是非正规半日潮,每天二涨二落。本项目附近河段潮位变化特征:各月平均高潮位与低潮位在数值上很接近,潮位的高低与径流的大小关系不大,高、低潮位的年际变化也不大,年内月平均高潮位以9月最高、8月次之、7月居第3位。根据附近江边七丫口水文站的潮位资料分析,本段长江潮流特征如下: 平均涨潮流速:0.55m/s,平均落潮流速:0.98m/s; 涨潮最大流速:3.12m/s,涨潮最小流速:0.12m/s; 落潮最大流速:2.78m/s,落潮最小流速:0.62m/s。 3、气象特征 建设项目地处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水充沛,海洋性气候明显,常年主导风向为东风。其主要气象气候特征见表7。
表7 主要气象气候特征
4、植被与生物多样性 项目地区属北亚热带落叶与常绿阔叶混交林带,由于农业历史悠久,天然植被很少,主要为农作物和人工植被。种植业以粮(麦子、水稻)、油、棉等作物为主,还有蔬菜等。畜牧业以养猪、牛、羊、鸡、鸭为主;此外,宅前屋后和道路、河道两旁种植有各种林木和花卉,林业以乔木、灌木等绿化树种为主,本地区无原始森林。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太仓市位于江苏省南部,长江口南支河段的南岸,东南紧邻上海,西为发达的苏、锡、常地区,东北与上海崇明岛隔江相望,地处长江入海口的咽喉。经国家批准,1996年10月22日太仓港作为一类国家口岸正式对外籍船舶开放,从此,太仓打开了对外开放的水上“大门”。 太仓沿江岸线共有38.8公里,其中深水岸线22公里,从太仓港区到长江口内,航道水深在10米以上,深水线离岸约1.5公里,能满足5万吨货船舶的停泊。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太仓市老城区东侧,创建于1991年1月,1993年11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开发区地理位置优越,水、陆、空交通极为发达,东距天然良港——太仓港18公里,南距上海虹桥机场40公里,西距沪宁铁路16公里,沪嘉浏高速公路和沿江高速公路在区内交汇,区内企业只需5分钟便能进入四通八达的苏南高速公路网。 依托良好的沿江沿沪区位优势和完善的软硬件基础环境,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自创建的十多年来,经济发展势头良好,招商引资成绩突飞猛进。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区形成了以电子信息、精密机械、汽车配件、新材料等工业项目为主,以房地产、旅游娱乐、生活服务等三产项目为辅的投资结构,并形成了以德国为主的欧美企业群、以日本为主的日韩工业群和以港台为主的规模企业群等三大企业集群。 陆渡镇行政隶属江苏省太仓市,现归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进行管理。陆渡镇始建于约1500年前的南北朝时代,南与上海市嘉定区仅一水之隔,原为通往嘉定古驿道的必经之路,曾是石头塘上的第六个渡口,清康熙年间在此建陆渡桥,镇以桥得名。陆渡镇地理位置优越,水陆交通发达。距上海火车站、上海吴淞口、虹桥国际机场仅40多公里,距苏州新加坡工业园区50多公里。西与太仓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相接,东距太仓港口开发区10多公里,沪嘉浏高速公路途经镇区西侧,与二零四国道相接,沿江高速公路太仓段交流道口设在陆渡开发区内,水运船只经镇区南侧的石头塘可直通长江。上海市嘉定区的公交线路连接该镇。根据江苏规划方案,苏昆太高速公路和镇南铁路分别位于该镇北侧和东侧,交通将日趋完善。 明清时期盛行私塾。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陆渡建初等小学堂,谓新学。宣统三年,改为初等小学。民国时,实行县、乡分级办学,至民国38年(1949年)初,陆渡境内有小学7所,学生523人,教职工20人。 解放后,陆渡于1954年试办幼儿教育,1958年创办陆渡初级中学,1964年创办耕读小学(后转为民办小学),到1985年普及初等义务教育。1988年起,又先后建陆渡中心幼儿园、陆渡中心托儿所。进入90年代,在镇党委、镇政府的关怀、重视下,为实施"科教兴镇"战略,先后投入600多万元及大量人力、物力。将分散的陆渡幼托中心、小学、中学、成人教育和党校陆续迁至新镇区中市街西段北侧的教育区,1993年8月,隆重举行落成剪彩典礼。同年10月,《人民日报》、《中国建设报》先后对此作了报道。至1995年陆渡已有中学1所,15个班(包括职高班),学生616人,教职工61人;小学5所,32个班,学生991人,教职工79人,实现了九年制义务教育,小学毕业生直升初中,初中毕业生的升学率名列太仓市前8名。 镇上还相继建造了文化站、影剧院、广播电视中心、卡拉OK厅、舞厅等文化娱乐设施。电视机已普及到户,广播电视中心在镇区为各家各户安装电视终端,开通了集镇闭路电视。 建设项目周围1000米范围内无文物保护单位。 |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等): (1)空气环境质量 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中常规因子(SO2、NO2、PM10)引用太仓冠联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委托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检测报告“G1”监测点,该监测点在本项目东约699米处。监测时间:2016年10月17日-10月23日进行,连续监测7天。监测结果为:SO2浓度范围为0.12-0.038mg/m3,NO2浓度范围为0.015-0.063mg/m3,PM10浓度范围为0.085-0.111mg/m3,各因子中,SO2、NO2小时值,PM10日均值均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因此可以说明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良好。 (2)水环境质量 建设项目所在地主要地表水新浏河水功能区划分为Ⅳ类,监测数据引用《太仓冠联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引进进口橡胶密炼机配套购置国产430密炼机等设备生产建筑防水和密封等材料产品的改建技改项目》2016年10月19日-10月21日实测数据。 表 8 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 单位:mg/L(pH 无量纲)
监测期间浓度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Ⅳ类标准要求;SS 满足参照执行的水利部试行标准《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 四级标准,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3)声环境质量 本区域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要求,数据为2017年9月59日昼间通过监测仪器获得,监测结果如下: 表格 厂界噪声
(4)主要环境问题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良好,无主要环境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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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根据建设项目的周边情况,确定环境保护目标见表9。 表9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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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1、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表10 大气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单位:μg/Nm3
2、建设项目附近新浏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水质标准见表11。 表1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mg/L
3、建设项目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见表12。 表12 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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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1、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具体见表13、表14。 表13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14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2、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标准值见表15。 表1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值 单位:dB(A)
3、废水 建设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执行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及《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相应标准,见表16。 表16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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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量 控 制 指 标 |
建设项目完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见表17。 表17 全厂污染物排放情况 单位:t/a
建设项目废水、固废排放总量为零,废气排放总量拟在太仓市陆渡镇范围内进行平衡,排放总量报太仓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后实施。 |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SHAPE \* MERGEFORMAT SHAPE \* MERGEFORMAT |
非甲烷总烃 |
聚乙烯、色母粒子 |
成品 |
挤出 |
检验整理
|
边角料 |
混合 |
剪切 |
次品 |
粉碎 |
工艺简介:
(1)混合:按客户需求把聚乙烯和色母粒子混合,此工序为纯物理混合,无化学反应。
(2)挤出:将混合好的原料送入到挤出机中的粒子或平片加热混炼使其熔融,挤出机通过电加热升温至200℃,持续加热后熔化的物料被螺杆用压力从模口挤出,形成所需的产品形状。该过程中在物料挤出时会产生一定的非甲烷总烃。
(3)剪切:挤出后的塑料制品经过自然冷却后按工艺要求进行剪切,此过程会产生边角料。
(4)检验整理:对半成品进行检验整理。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次品,用碎料机对其进行碎料后回用于混合工序。由于粉碎机粉碎而成的粒子粒径较大约为8-10mm左右,且碎料过程碎料机密闭,因此粉碎过程没有粉尘废气产生。
建设项目粉碎机仅对自己厂生产的产品中的次品进行粉碎,不对外购原料碎料且不对外承接碎料服务。
主要污染工序:
1、废气
建设项目废气主要为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在挤出工序中,聚乙烯、色母粒子加热后呈熔融状态,少量单体挥发产生废气,污染因子以非甲烷总烃统计,根据《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美国国家环保局)中推荐的公式,非甲烷总烃的排放系数为0.35kg/t原料,则挤出废气(非甲烷总烃)产生量约为1.414t/a,产生时间以7200h/a计。建设项目将2台挤出机一起设置在生产车间内,通过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废气捕集的效率约为90%,其余10%未捕集的废气产生无组织排放。经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引入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具体产生情况见表18。
表18 建设项目废气产生情况
污染工序 |
污染物 名称 |
废气量 (Nm3/h) |
产生量 (t/a) |
产生浓度 (mg/m3) |
产生速率 (kg/h) |
治理措施 |
挤出成型工序 |
非甲烷总烃 |
2000 |
1.2726 |
88.375 |
0.1768 |
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集气罩未捕集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 |
0.1414 |
— |
0.0196 |
无组织排放 |
2、废水
建设项目总用水为500t/a,分别为生活用水480t/a和挤出成型工序间接冷却水定期补充水20t/a,均来自当地自来水管网。
建设项目员工16人,每人每天用水量按100L计算,工作日为300天,则员工生活用水量总数为480t/a,排污系数按0.9计,则员工生活污水总量为432t/a,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pH 7.5、COD 400mg/L、SS 200mg/L、氨氮25mg/L和磷酸盐4mg/L,通过化粪池收集后经环卫托运至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尾水排入新浏河。挤出成型工序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建设项目竣工后全厂用排水平衡图见图2。
SHAPE \* MERGEFORMAT
500 |
生活用水 |
化粪池 |
损耗48
|
432 |
432 |
|
直接冷却用水 |
图2 建设项目全厂用排水平衡图 (单位t/a)
|
损耗20 |
20 |
环卫清运 |
480 |
循环水量400 |
3、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4.8t/a;剪切工序产生的边角料500t/a;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6.2t/a。建设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表见表19、建设项目固废产生情况汇总表见表20。
表19 建设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副产物名称 |
产生工序 |
形态 |
主要成分 |
预测产生量(吨/年) |
种类判断 * |
||
固体废物 |
副产品 |
判定依据 |
||||||
1 |
废活性炭 |
废气处理 |
固体 |
活性炭、非甲烷总烃 |
6.2吨/年 |
√ |
—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0801)》 |
2 |
边角料 |
剪切 |
固体 |
塑料 |
500吨/年 |
√ |
— |
《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 |
3 |
生活垃圾 |
职工办公、生活 |
固体 |
生活垃圾 |
4.8吨/年 |
√ |
— |
*注:种类判断,在相应类别下打钩。
表20 建设项目固废产生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固废名称 |
属性 |
产生工序 |
形态 |
主要成分 |
危险特性鉴别方法 |
危险特性 |
废物类别 |
废物 类别 |
估算产生量 |
1 |
废活性炭 |
危险废物 |
废气处理 |
固体 |
活性炭,非甲烷总烃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
T |
危险废物 |
HW49 (900-041-49)* |
6.2t/a |
2 |
边角料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剪切 |
固体 |
塑料 |
固体废物编号表 |
无 |
其它 废物 |
86 |
500t/a |
3 |
生活垃圾 |
一般固废 |
职工办公、生活 |
固体 |
生活垃圾 |
固体废物编号表 |
无 |
其它 废物 |
99 |
4.8t/a |
注*:(900-041-49)为废物代码。
4、噪声
建设项目完成后全厂主要高噪声设备运行时声级值见表21。
表21 全厂噪声产生情况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声级值 (dB(A)) |
台数 |
离厂界最近距离(m) |
治理措施 |
所在位置 |
1 |
挤出机 |
75 |
2 |
53(西) |
减震、厂房隔声 |
生产车间 |
2 |
粉碎机 |
85 |
2 |
53(西) |
减震、厂房隔声 |
生产车间 |
考虑到上述生产设备均安装在生产车间内,将生产车间视为点声源。根据噪声叠加原理,并考虑到所有生产设备不是同时工作,预测生产车间内等效噪声值约88.4dB(A)。
内容
类型 |
排 放 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 |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 |
大 气 污 染 物 |
挤出工序 |
非甲烷总烃 |
88.375mg/m3,1.2726t/a |
8.8375mg/m3,0.12726t/a |
集气罩未捕集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0.1414t/a |
—,0.1414t/a |
|
水 污 染 物 |
生活污水 432t/a |
pH COD SS 氨氮 总磷(以P计) |
7.5,— 400mg/L,0.1728t/a 200mg/L,0.0864t/a 25mg/L,0.0108t/a 4mg/L,0.0017t/a |
7.5,— —,0 —,0 —,0 —,0 |
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 废物 |
废气处理 |
废活性炭 |
6.2t/a |
委托处置 |
剪切 |
边角料 |
500t/a |
外卖 |
|
办公、生活 |
生活垃圾 |
4.8t/a |
环卫清运 |
|
噪
声 |
建设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高噪声设备经过加设减震底座、减震垫,设计隔声达10dB(A)以上,同时厂房隔声可达15dB(A),总体消声量为25dB(A)。厂界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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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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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无。 |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租赁苏州神威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厂房位于太仓市陆渡镇三港村6幢,施工期主要为设备进厂和生产线的安装调试,施工期较短,工程量不大,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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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废气主要为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一)有组织废气 在挤出工序中,聚乙烯、色母粒子加热后呈熔融状态,少量单体挥发产生废气,污染因子以非甲烷总烃统计,根据《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美国国家环保局)中推荐的公式,非甲烷总烃的排放系数为0.35kg/t原料,则挤出废气(非甲烷总烃)产生量约为1.414t/a,产生时间以7200h/a计。建设项目共有2台挤出机一起设置在生产车间内,通过对挤出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集气罩捕集的效率约为90%,其余10%未捕集的废气产生无组织排放。收集后的废气引入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活性炭的吸附机理如下所述: A、活性炭是一种很细小的炭粒,有很大的表面积,而且炭粒中还有更细小的孔——毛细管,这种毛细管具有很强的吸附能力,由于炭粒的表面积很大,所以能与气体(杂质)充分接触,当这些气体(杂质)碰到毛细管就被吸附,起净化作用。 B、活性炭是一种多孔的含碳物质,其发达的空隙结构使它具有很大的表面积,所以很容易与废气中的有机气体成分充分接触,活性炭孔周围强大的吸附力场会立即将有机气体分子吸入孔内,所以活性炭具有极强的吸附能力。 C、活性炭吸附的物理作用,利用范德华力进行吸附;无任何化学添加剂,对人身无影响。 根据生产规模预测,本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尺寸拟定为:900mm×800mm×1600mm,活性炭箱尺寸800mm×700mm×1500mm,活性炭颗粒的堆密度约为0.5g/cm3,因此活性炭填充量约为0.42t。参考《简明通风设计手册》,活性炭的有效吸附量为0.24kg/kg,由污染源强估算可知,本项目的有组织非甲烷废气总烃产生量一年达到1.2726t/a,活性炭吸附效率90%,即活性炭吸附非甲烷总烃废气1.1453t/a,因此本项目一年需要的活性炭的使用量为4.7721t/a,因此每年需要更换12次,即每个月更换1次,产生废活性炭约6.2t/a。 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产生及处理情况见表22。 表22 建设项目废气产生及处理情况
建设项目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废气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要求,且排放量仅0.12726t/a,排放量较少,因此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无组织废气 建设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集气罩未捕集的非甲烷总烃,产生量0.1414t/a,产生速率为0.0196kg/h,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要求,且排放量仅0.014t/a,排放量较少,因此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防护距离确定 建设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集气罩未捕集的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1414t/a。 根据大气导则HJ2.2-2008的要求,本项目采用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无组织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境质量模拟重点实验室发布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模式软件计算。计算参数和结果见表23。 表23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参数和结果
根据软件计算结果,本项目厂界边界范围内无超标点,即在本项目厂界边界处,污染物浓度不仅满足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要求,同时已达到其质量标准要求。因此,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由于建设项目生产塑料制品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异味,故考虑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按照“工程分析”核算的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的有关规定,计算卫生防护距离,各参数取值见表24。 表24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注:*为本项目计算取值。 (1)计算源强 无组织排放废气其排放源强等参数见表25。 表25 无组织排放源强和面积
(2)卫生防护距离 经计算,各污染物的卫生防护距离见表26。 表26 各污染物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表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进行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确定建设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以厂界为执行边界,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目前无居民点以及其他环境空气敏感保护点,今后在此范围内也不得建设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项目。在此条件下,对当地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2、水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员工生活污水432t/a经通过化粪池收集后经环卫托运至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尾水排入新浏河。挤出成型工序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建设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27。 表27 建设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坐落于常胜北路67号。城东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已达到4万m3/d,其工艺采用高效的除氮脱磷工艺——循环式活性污泥法(C-TECH)处理,目前污水接管量为3.69万m3/d,污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 根据苏环科[2007]16号(关于印发《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通知)的要求,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须进行升级改造,在原改良型A2/O氧化沟的工艺基础上增加深度处理工艺,即采用后续BAF生物滤池处理工艺,以提高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标准。该方案已取得了太仓市环保局的批复同意,升级改造工作已于2009年5月底完成。提标后尾水排放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新浏河。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44t/d,仅占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设计水量的0.0036%,而且本项目生活污水水质较简单,不会对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成运行,污水主管网未铺设到项目所在地。 经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建设项目排入水环境的污染物量pH 7.5、COD 0.0216t/a、SS 0.0043t/a、NH3-N 0.0022t/a、TP 0.0002t/a,水污染物排放量很少,因此,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4.8t/a;剪切工序产生的边角料500t/a,生活垃圾与边角料均属于一般固废。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6.2t/a,属于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边角料外卖,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由业主在生产前落实,并将委托处置协议送至环保局备案。具体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评价见表28。 表28 建设项目固废产生情况
注*:(900-041-49)为废物代码。 因此,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为挤出机(2台)、粉碎机(2台)均位于室内。对挤出机、粉碎机加设减震底座、减震垫,设计隔声达10dB(A)以上,同时厂房隔声可达15dB(A),总体消声量为25dB(A)。 建设项目生产设备均布置在生产车间内,可将生产车间视为点声源。根据噪声叠加原理预测,生产车间最高等效噪声值约88.4dB(A)。由租赁厂房位置看,建设项目对苏州文轩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西厂界的影响较大,故将西厂界作为关心点,对噪声的影响值进行预测,计算过程如下: (1)声级的计算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Ai——i声源在预测点的A声级,dB(A); T——预测计算的时间段,s; ti——i声源在T时段内的运行时间,s。 (2)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Leq)计算公式: Leq=10lg(100.1Leqg+100.1Leqb)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eqb——预测点的背景值,d。 (3)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考虑减震、隔声和距离衰减,预测关心点受到的噪声影响,预测结果见表29。 表29 关心点的噪声影响预测结果
通过减震、隔声和距离衰减,建设项目全厂主要高噪声设备对西厂界的噪声影响值为28.9dB(A),建设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噪声值≤65dB(A)、夜间噪声值≤55dB(A)。因此,建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污染物排放汇总 建设项目完成后全厂污染物汇总见表30。 表30 建设项目染物排放量汇总 单位:(t/a)
建设项目废水、固废排放总量为零,废气排放总量拟在太仓市陆渡镇范围内进行平衡,排放总量报太仓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后实施。 6、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投资估算及“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31。 表31 “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注:化粪池、固废堆场为厂房现有设施,不需追加投资。 |
内容
类型 |
排 放 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大 气 污 染 物 |
挤出工序 |
非甲烷总烃 |
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达标排放 |
集气罩未捕集的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无组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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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污 染 物 |
生活污水 |
pH COD SS 氨氮 总磷(以P计) |
经化粪池预处理 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达到环境管理要求 |
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 体 废 物 |
废气处理 |
废活性炭 |
委托处置 |
有效处理 |
剪切 |
边角料 |
外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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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生活 |
生活垃圾 |
环卫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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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
声 |
建设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高噪声设备经过加设减震底座、减震垫,设计隔声达10dB(A)以上,同时厂房隔声可达15dB(A),总体消声量为25dB(A)。厂界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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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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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无。 |
结论 建设项目由苏州晶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租赁苏州神威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太仓市陆渡镇三港村6幢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占地面积2560.35m2。建设项目投产后将形成年产塑料制品3500吨的生产规模,预计2017年10月投产。 1、厂址选择与规划相容 (1)与规划的相符性 本项目地址位于太仓市陆渡镇三港村,项目厂房为租赁,地块属于规划的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属于工业用地。根据太仓市规划,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四至范围为:北至苏昆太高速公里,南至新浏河,东至沿江高速公路、十八港,西至盐铁塘和太平路。因此新建项目用地与用地规划相符。 (2)与开发区产业定位相容性 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及周边地区主要发展机械电子、轻工纺织、食品、生物医药、环保等主导产业,其中机械电子环保产业主要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精密机械、电子信息等,生物医药主要发展复配分装以及研发等,不涉及原药生产,不涉及化工,整个区域是集城市新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经济开发区。本项目所在地属于规划的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主要为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不使用高污染燃料作为能源,基本无“三废”产生,符合太仓市的环保规划。因此新建项目与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产业定位相符。 2、与相关产业政策相符 本项目主要为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部分修改条目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和《苏州产业导向目录》(2007年本)及其修改条目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也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号文)、《苏州市当前限制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中淘汰和限制类项目,为该产业政策允许建设项目。 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2年修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本项目属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本项目无含磷、含氮生产废水排放,符合该条例的有关要求。 建设项目位于太仓市陆渡镇三港村6幢,距太仓市生态红线规划范围内最近的生态功能保护区新浏河清水通道维护区700m,不会导致太仓市辖区内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下降,不违背《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太仓市及陆渡镇土地利用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 另外,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限制和禁止范围,也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限制和禁止范围。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产业政策要求。 3、污染物达标排放 (1)废气 建设项目挤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集气罩废气收集率为90%,未被捕捉到的有机废气为无组织排放。经预测,厂界浓度最高点预测值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且预测的最大落地浓度均满足环境质量标准,无超标点,因此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为以厂界为边界的50米范围,卫生防护距离内主要为工业企业,无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以后亦不得在此范围内新建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建设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气通过车间通风系统无组织排放,满足环境控制要求。 (2)废水 建设项目员工生活污水432t/a通过化粪池收集后经环卫托运至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尾水排入新浏河。挤出成型工序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经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水环境的污染物量pH 7.5、COD 0.0216t/a、SS 0.0043t/a、NH3-N 0.0022t/a、TP 0.0002t/a,水污染物排放量很少,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 建设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4.8t/a,剪切工序产生的边角料500t/a ,均属一般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边角料外卖。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6.2t/a,属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建设项目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理,实现零排放,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4)噪声 建设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高噪声设备经过加设减震底座、减震垫,设计隔声达10dB(A)以上,同时厂房隔声可达15dB(A),总体消声量为25dB(A)。厂界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废气排放总量:建设项目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废气排放量0.1414t/a,排放速率0.0196kg/h。废气排放总量拟在陆渡镇内进行平衡。 水污染物排放量:废水量432t/a,pH 7.5、COD 0.1728t/a、SS 0.0864t/a、氨氮0.0108t/a、总磷0.0017t/a。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可在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总量内平衡,满足区域总量控制要求。 固废排放量: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实现零排放,不申请总量。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选址比较合理,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合理、可靠、有效,总体上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本评价认为,从环保角度来讲,建设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二、建议 1、 加强管理,强化企业职工自身的环保意识。 2、建设单位严格执行 “三同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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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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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注 释
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一 技术咨询服务协议书 附件二 营业执照 附件三 备案通证 附件四 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土地证明 附件五 危废协议 附件六 建设单位承诺书 附图一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二 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三 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
二、 三、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2项进行专项评价。 1. 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 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3. 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4. 声影响专项评价 5. 土壤影响专项评价 6. 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 7. 辐射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