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半导体、元器件专用材料项目 |
||||||||||||||||||||||||||||||||||||||||||||||||||||||||||||||||||||||||||||||||||||||||||||||||||||||||||||||||||||||||||||||||||||||||||||||||||||||||||||||||||||||||||||||||||||||||||||||||||||||||||||||||||||||||||||||||||||||||||||||||||||||||||||||||||||||||||||||||||||||||||
建设单位 |
科思泰半导体配件(苏州)有限公司 |
||||||||||||||||||||||||||||||||||||||||||||||||||||||||||||||||||||||||||||||||||||||||||||||||||||||||||||||||||||||||||||||||||||||||||||||||||||||||||||||||||||||||||||||||||||||||||||||||||||||||||||||||||||||||||||||||||||||||||||||||||||||||||||||||||||||||||||||||||||||||||
法人代表 |
卞镐山 |
联系人 |
全在春 |
||||||||||||||||||||||||||||||||||||||||||||||||||||||||||||||||||||||||||||||||||||||||||||||||||||||||||||||||||||||||||||||||||||||||||||||||||||||||||||||||||||||||||||||||||||||||||||||||||||||||||||||||||||||||||||||||||||||||||||||||||||||||||||||||||||||||||||||||||||||||
通讯地址 |
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岛路北、发达路东 |
||||||||||||||||||||||||||||||||||||||||||||||||||||||||||||||||||||||||||||||||||||||||||||||||||||||||||||||||||||||||||||||||||||||||||||||||||||||||||||||||||||||||||||||||||||||||||||||||||||||||||||||||||||||||||||||||||||||||||||||||||||||||||||||||||||||||||||||||||||||||||
联系电话 |
0512-53591900-321 |
传真 |
0512-53591911 |
邮政编码 |
215400 |
||||||||||||||||||||||||||||||||||||||||||||||||||||||||||||||||||||||||||||||||||||||||||||||||||||||||||||||||||||||||||||||||||||||||||||||||||||||||||||||||||||||||||||||||||||||||||||||||||||||||||||||||||||||||||||||||||||||||||||||||||||||||||||||||||||||||||||||||||||||
建设地点 |
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岛路北、发达路东 |
||||||||||||||||||||||||||||||||||||||||||||||||||||||||||||||||||||||||||||||||||||||||||||||||||||||||||||||||||||||||||||||||||||||||||||||||||||||||||||||||||||||||||||||||||||||||||||||||||||||||||||||||||||||||||||||||||||||||||||||||||||||||||||||||||||||||||||||||||||||||||
立项审批部门 |
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准文号 |
太发改投备[2017]181 |
||||||||||||||||||||||||||||||||||||||||||||||||||||||||||||||||||||||||||||||||||||||||||||||||||||||||||||||||||||||||||||||||||||||||||||||||||||||||||||||||||||||||||||||||||||||||||||||||||||||||||||||||||||||||||||||||||||||||||||||||||||||||||||||||||||||||||||||||||||||||
建设性质 |
改扩建 |
行业类别 及代码 |
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2929] |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9940.4 |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500 |
||||||||||||||||||||||||||||||||||||||||||||||||||||||||||||||||||||||||||||||||||||||||||||||||||||||||||||||||||||||||||||||||||||||||||||||||||||||||||||||||||||||||||||||||||||||||||||||||||||||||||||||||||||||||||||||||||||||||||||||||||||||||||||||||||||||||||||||||||||||||
总投资 (万元) |
7500 |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
76 |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
0.99% |
||||||||||||||||||||||||||||||||||||||||||||||||||||||||||||||||||||||||||||||||||||||||||||||||||||||||||||||||||||||||||||||||||||||||||||||||||||||||||||||||||||||||||||||||||||||||||||||||||||||||||||||||||||||||||||||||||||||||||||||||||||||||||||||||||||||||||||||||||||||
评价经费 (万元) |
- |
预期投产日期 |
2017年10月 |
||||||||||||||||||||||||||||||||||||||||||||||||||||||||||||||||||||||||||||||||||||||||||||||||||||||||||||||||||||||||||||||||||||||||||||||||||||||||||||||||||||||||||||||||||||||||||||||||||||||||||||||||||||||||||||||||||||||||||||||||||||||||||||||||||||||||||||||||||||||||
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详见第2页“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
|||||||||||||||||||||||||||||||||||||||||||||||||||||||||||||||||||||||||||||||||||||||||||||||||||||||||||||||||||||||||||||||||||||||||||||||||||||||||||||||||||||||||||||||||||||||||||||||||||||||||||||||||||||||||||||||||||||||||||||||||||||||||||||||||||||||||||||||||||||||||||
水及能源消耗量 |
|||||||||||||||||||||||||||||||||||||||||||||||||||||||||||||||||||||||||||||||||||||||||||||||||||||||||||||||||||||||||||||||||||||||||||||||||||||||||||||||||||||||||||||||||||||||||||||||||||||||||||||||||||||||||||||||||||||||||||||||||||||||||||||||||||||||||||||||||||||||||||
名称 |
消耗量 |
名称 |
消耗量 |
||||||||||||||||||||||||||||||||||||||||||||||||||||||||||||||||||||||||||||||||||||||||||||||||||||||||||||||||||||||||||||||||||||||||||||||||||||||||||||||||||||||||||||||||||||||||||||||||||||||||||||||||||||||||||||||||||||||||||||||||||||||||||||||||||||||||||||||||||||||||
水(吨/年) |
585 |
柴油(吨/年) |
— |
||||||||||||||||||||||||||||||||||||||||||||||||||||||||||||||||||||||||||||||||||||||||||||||||||||||||||||||||||||||||||||||||||||||||||||||||||||||||||||||||||||||||||||||||||||||||||||||||||||||||||||||||||||||||||||||||||||||||||||||||||||||||||||||||||||||||||||||||||||||||
电(万度/年) |
200 |
燃气(Nm3/年) |
— |
||||||||||||||||||||||||||||||||||||||||||||||||||||||||||||||||||||||||||||||||||||||||||||||||||||||||||||||||||||||||||||||||||||||||||||||||||||||||||||||||||||||||||||||||||||||||||||||||||||||||||||||||||||||||||||||||||||||||||||||||||||||||||||||||||||||||||||||||||||||||
燃煤(吨/年) |
— |
其它 |
— |
||||||||||||||||||||||||||||||||||||||||||||||||||||||||||||||||||||||||||||||||||||||||||||||||||||||||||||||||||||||||||||||||||||||||||||||||||||||||||||||||||||||||||||||||||||||||||||||||||||||||||||||||||||||||||||||||||||||||||||||||||||||||||||||||||||||||||||||||||||||||
废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 eq \o\ac(□,√)√)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改扩建项目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改扩建项目完成后新增生活污水243t/a与食堂废水73t/a共316t/a,达接管要求后接管进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新浏河。 |
|||||||||||||||||||||||||||||||||||||||||||||||||||||||||||||||||||||||||||||||||||||||||||||||||||||||||||||||||||||||||||||||||||||||||||||||||||||||||||||||||||||||||||||||||||||||||||||||||||||||||||||||||||||||||||||||||||||||||||||||||||||||||||||||||||||||||||||||||||||||||||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
|||||||||||||||||||||||||||||||||||||||||||||||||||||||||||||||||||||||||||||||||||||||||||||||||||||||||||||||||||||||||||||||||||||||||||||||||||||||||||||||||||||||||||||||||||||||||||||||||||||||||||||||||||||||||||||||||||||||||||||||||||||||||||||||||||||||||||||||||||||||||||
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1、主要原料 改扩建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1。 表1 改扩建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表
表2 主要原辅材料的理化性质
2、主要设备 改扩建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3。 表3 改扩建项目主要设备表
|
|||||||||||||||||||||||||||||||||||||||||||||||||||||||||||||||||||||||||||||||||||||||||||||||||||||||||||||||||||||||||||||||||||||||||||||||||||||||||||||||||||||||||||||||||||||||||||||||||||||||||||||||||||||||||||||||||||||||||||||||||||||||||||||||||||||||||||||||||||||||||||
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 1、项目由来 科思泰半导体配件(苏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原有项目位于太仓经济开发区县府东路96号,总占地面积36000平方米,是一家主要生产加工和销售半导体、元器件专用材料及产品的公司。因规划及市场需要,现有项目于2010年整体搬迁至太仓经济开发区青岛路北、发达路东,形成年生产载带500吨、IC托盘1800吨、装载盘/转载盘盖480吨及非金属制品模具124个的生产能力(其中非金属制品模具为国外进口,厂内不生产)。现有项目环评已于2010年8月20日通过太仓市环保局审批,并于2014年7月14日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 由于市场原因,装载盘/转载盘盖及非金属制品模具已停产,目前仅从事载带、IC托盘的生产,为抓住市场机遇,结合自身的发展需要和优势,提高产品质量,科思泰半导体配件(苏州)有限公司拟征用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岛路北、发达路东土地9940.4m2,扩建二期厂房并新增设备用于项目改扩建。改扩建项目预计2017年10月建成投产。改扩建项目完成后,科思泰半导体配件(苏州)有限公司将形成载带600吨、IC托盘1100吨的生产规模。 改扩建项目依托原有食堂,为全厂190人提供一餐,不设浴室、职工宿舍等。 2、与产业政策和用地规划的相符性 改扩建项目不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限制和禁止类,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文)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苏政办发〔2015〕118号)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号文)和《苏州市当前限制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中禁止和限制项目,也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禁止和限制的产业。 3、与当地规划的相容性 本项目位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即原太仓经济开发区)青岛路北、发达路东,开发区四至范围为:北至苏昆太高速公路,南至新浏河,东至沿江高速公路、十八港,西至盐铁塘和太平路;产业定位为:以一、二类工业为主,主要发展机械、电子、轻工纺织、食品、生物医药、环保等主导产业。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本项目所从事行业为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当地环境规划和用地规划,与周围环境相容。 建设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第四十五条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建设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 4、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相符性 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太仓市划分的生态红线主导生态功能包括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水源水质保护、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太仓市全境内重要生态功能区主要有:西庐园森林公园、长江太仓浏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长江太仓浪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长江(太仓市)重要湿地、七浦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杨林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浏河(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太仓金仓湖省级湿地公园,总面积73.46平方公里,其中一级管控区1.15平方公里,二级管控区72.31平方公里。 对照《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为太仓金仓湖省级湿地公园,本项目位于太仓金仓湖省级湿地公园的东南侧1.1km处,不在太仓金仓湖省级湿地公园二级管控区范围内。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要求。 表4 与本项目相邻的太仓市范围内生态红线区域
5、生产规模 本项目新建二期厂房,新建厂房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5: 表5 二期厂房经济技术指标表
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改扩建项目完成后,全厂产品方案见表6。 表6 全厂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表
*装载盘/转载盘盖和废金属制品模具已停产。 6、公用工程 (1)给水 改扩建项目完成后新增用水量为585t/a,来自市政自来水管网。 (2)排水 项目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冷却塔部分循环水作为清下水与雨水一起经雨水管网排入就近水体,改扩建项目新增生活污水243t/a与食堂废水73t/a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接管排入太仓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供电 改扩建项目用电量为200万度/年,来自市政电网。 (4)冷却 改扩建项目所需冷却机组依托现有项目,冷却机组循环量为20m3/h可满足项目需求。 (5)储运 改扩建项目原材料及产品进出厂均使用汽车运输,原料及产品置于仓库内。 (6)绿化 项目改扩建完成后全厂绿化面积约500m2,绿地率为5%。 改扩建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见表7。 表7 改扩建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
(6)环保工程 改扩建项目环保投资76万元,占总投资的0.99%,具体环保投资情况见表8。
表8 改扩建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7、职工人数及工作制度 现有项目职工定员170人,改扩建项目新增职工20人,改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职工定员190人。生产采用两班制,单班8个小时。年工作270天,年工作时间4320小时。 8、厂区平面布置情况 改扩建项目完成后,科思泰半导体配件(苏州)有限公司厂区入口朝南,项目一期厂房位于厂区西部,本期新建二期厂房位于厂区东部。 二期厂房为一层,从北到南依次是仓库、生产厂房、办公及辅助用房。生产厂房左侧依次是5台注塑机和5台粉碎机,右侧依次是20台卷带机。 一期厂房一楼南部为办公区,北侧从西到东依次为注塑车间、原料储存区、仓库。11台注塑机与11台破碎机在注塑车间从南道北依次排列。二楼南部为办公区,北侧从西到东依次是仓库、卷带车间。卷带车间共计52台卷带机。 本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四。
|
|||||||||||||||||||||||||||||||||||||||||||||||||||||||||||||||||||||||||||||||||||||||||||||||||||||||||||||||||||||||||||||||||||||||||||||||||||||||||||||||||||||||||||||||||||||||||||||||||||||||||||||||||||||||||||||||||||||||||||||||||||||||||||||||||||||||||||||||||||||||||||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一、现有项目概况 科思泰半导体配件(苏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原有项目位于太仓经济开发区县府东路96号,总占地面积36000平方米,是一家主要生产加工和销售半导体、元器件专用材料及产品的公司。因规划及市场需要,现有项目于2010年整体搬迁至太仓经济开发区青岛路北、发达路东,形成年生产载带500吨、IC托盘1800吨、装载盘/转载盘盖480吨及非金属制品模具124个的生产能力(其中非金属制品模具为国外进口,厂内不生产)。现有项目环评已于2010年8月20日通过太仓市环保局审批,并于2014年7月14日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由于市场原因,装载盘/装载盘盖和非金属模具不再生产,目前仅从事IC托盘、载带的生产。 现有项目定员170人。年工作日270天,生产采用两班制,单班8个小时。 本项目设置食堂1座,食堂共设置2个灶头。 二、工艺流程 现有项目生产工艺流程与本次扩建项目相同,具体工艺流程见扩建项目工程分析。 三、现有项目主要污染排放情况 据调查,现有项目已于2014年7月14日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因此使用《科思泰半导体配件(苏州)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太环监字(14)第031号中的监测数据来说明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现有项目环评报告重新核算。 (1)废水 根据《科思泰半导体配件(苏州)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太环监字(14)第031号表8-1,“环评批复”落实情况,该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收集后接管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接管排放口废水中的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4项指标达到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根据现有环评报告,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主要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现职工人数170人,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131t/a,食堂废水414t/a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混合进入化粪池处理,接管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新浏河。 现有项目水平衡图: SHAPE \* MERGEFORMAT |
自来水 |
冷却用水 |
50 |
2000 |
10 |
雨水管网 |
进入土壤或蒸发1073 |
绿化用水 |
1073 |
图1现有项目用排水平衡图 (t/a) |
损耗40 |
生活用水 PC
|
4590 |
4131 |
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 |
损耗459 |
食堂用水 |
隔油池 |
460 |
414 |
414 |
损耗46 |
4545 |
(2)废气
根据《科思泰半导体配件(苏州)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太环监字(14)第031号,现有项目废气监测结果见表9-10。
表9 IC托盘车间注塑成型工段排气筒监测结果统计表
测试项目 |
单位 |
监测结果 |
||||
1 |
2 |
3 |
均值 |
|||
排气筒高度 |
m |
15 |
||||
烟道截面积 |
m2 |
0.0314 |
||||
废气温度 |
℃ |
39 |
39 |
39 |
39 |
|
废气流速 |
m/s |
10.0 |
10.5 |
10.5 |
10.5 |
|
废气排气量 |
m3/h(标态) |
949 |
996 |
995 |
980 |
|
动压 |
Pa |
85 |
94 |
94 |
91 |
|
静压 |
KPa |
-0.04 |
-0.04 |
-0.04 |
-0.04 |
|
颗粒物 |
排放浓度 |
mg/m3 |
5.7 |
2.9 |
4.6 |
4.4 |
排放标准 |
mg/m3 |
≤120 |
||||
浓度评价 |
- |
达标 |
||||
排放速率 |
kg/h |
0.01 |
2.89×10-3 |
4.58×10-3 |
4.31×10-3 |
|
速率标准 |
kg/h |
≤3.5 |
||||
速率评价 |
- |
达标 |
||||
非甲烷总烃 |
排放浓度 |
mg/m3 |
1.92 |
2.51 |
3.42 |
2.62 |
排放标准 |
mg/m3 |
≤120 |
||||
浓度评价 |
- |
达标 |
||||
排放速率 |
kg/h |
1.82×10-3 |
2.50×10-3 |
3.40×10-3 |
2.57×10-3 |
|
速率标准 |
kg/h |
≤10 |
||||
速率评价 |
- |
达标 |
||||
备注:监测日期:2014年5月5日 |
表10 载带车间成型工段排气筒监测结果统计表
测试项目 |
单位 |
监测结果 |
||||
1 |
2 |
3 |
均值 |
|||
排气筒高度 |
m |
15 |
||||
烟道截面积 |
m2 |
0.0707 |
||||
废气温度 |
℃ |
39 |
39 |
39 |
39 |
|
废气流速 |
m/s |
8.2 |
8.4 |
8.0 |
8.2 |
|
废气排气量 |
m3/h(标态) |
1736 |
1780 |
1688 |
1735 |
|
动压 |
Pa |
57 |
60 |
54 |
57 |
|
静压 |
KPa |
-0.03 |
-0.02 |
-0.02 |
-0.02 |
|
颗粒物 |
排放浓度 |
mg/m3 |
3.4 |
2.9 |
4.0 |
3.4 |
排放标准 |
mg/m3 |
≤120 |
||||
浓度评价 |
- |
达标 |
||||
排放速率 |
kg/h |
0.01 |
0.01 |
0.01 |
0.01 |
|
速率标准 |
kg/h |
≤3.5 |
||||
速率评价 |
- |
达标 |
||||
非甲烷总烃 |
排放浓度 |
mg/m3 |
4.45 |
3.17 |
5.36 |
4.33 |
排放标准 |
mg/m3 |
≤120 |
||||
浓度评价 |
- |
达标 |
||||
排放速率 |
kg/h |
7.73×10-3 |
5.64×10-3 |
9.05×10-3 |
7.51×10-3 |
|
速率标准 |
kg/h |
≤10 |
||||
速率评价 |
- |
达标 |
||||
备注:监测日期:2014年5月5日 |
根据表10、表11,企业现有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情况均满足现有项目环评时参考的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厂区无组织大气污染物监测结果见表11。
表11 现有项目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统计表
监测项目 |
监测点位 |
监测结果(单位:mg/m3) |
执行标准 (mg/m3) |
评价 |
|||
1 |
2 |
3 |
4 |
||||
颗粒物 |
GA |
0.062 |
1.0 |
达标 |
|||
GB |
0.125 |
||||||
BC |
0.080 |
||||||
GD |
0.036 |
||||||
非甲烷总烃 |
GE |
0.464 |
0.559 |
0.776 |
0.987 |
4.0 |
达标 |
GF |
0.548 |
0.464 |
0.743 |
0.427 |
|||
GG |
0.520 |
0.527 |
1.02 |
0.693 |
|||
GH |
0.796 |
0.848 |
0.826 |
1.31 |
根据表12,现有项目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浓度均满足现有项目环评时参考的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
根据《科思泰半导体配件(苏州)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太环监字(14)第031号,现有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见表12。
表12 现有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
监测点位 |
2014年5月5日 |
备注 |
|
昼间 |
夜间 |
||
东厂界 |
51.8 |
- |
天气:晴 风速:1.3m/s 风向:东南 |
南厂界 |
52.0 |
- |
|
西厂界 |
64.9 |
- |
|
北厂界 |
54.2 |
- |
|
标准值 |
≤65 |
- |
|
评价 |
达标 |
- |
现有项目厂界东、南、西、北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功能区标准。
(4)固废
现有项目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见表13。
表13 现有项目固废产生量及处理措施(单位:t/a)
项目 |
固废名称 |
环评估算量(t/a) |
实际产生量(t/a) |
处理方式及排放去向 |
|
“环评”及批复要求 |
实际建设 |
||||
一期项目 |
废边角料 |
220 |
112 |
固废妥善处置 |
作为一般固废外卖 |
废渣 |
3.564 |
3.564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废润滑油 |
0.017 |
0.017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委托苏州广泰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
废清洗液 |
0.0792 |
0.0396 |
|||
废抹布、废手套 |
0 |
0.1 |
原环评未评价 |
||
生活垃圾 |
46 |
46 |
环卫清运 |
环卫清运 |
由于现有项目环评报告表编制时间较早,且目前装载盘/转载盘盖已停产,目前企业仅从事载带和IC托盘的生产,公司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固废的产生种类、数量发生变化,本次对实际固废产排情况进行说明:
原环评登记表中对废边角料的产生量估算较大,实际废边角料年产生量为112t/a。
原环评登记表未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进行统计,实际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年产生量为0.1t/a。委托苏州广泰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处理。
(5)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
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14。
表14 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
种类 |
污染物名称 |
产生量(t/a) |
削减量(t/a) |
排放量(t/a) |
排放去向 |
大气污染物 |
非甲烷总烃 |
0.48 |
0 |
0.48 |
有组织 |
颗粒物 |
3.9 |
3.861 |
0.039 |
||
非甲烷总烃 |
0.0008 |
0 |
0.0008 |
无组织 |
|
颗粒物 |
0.15 |
0 |
0.15 |
||
油烟 |
0.0204 |
0.01224 |
0.0082 |
有组织 |
|
生活污水 4131 |
COD |
1.65 |
0 |
COD:1.82t/a SS:0.913t/a 氨氮:0.11t/a 总磷:0.019t/a 动植物油:0.033t/a |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混合进入化粪池处理,接管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新浏河。 |
SS |
0.83 |
0 |
|||
氨氮 |
0.1 |
0 |
|||
总磷 |
0.017 |
0 |
|||
食堂废水 414 |
COD |
0.017 |
0 |
||
SS |
0.083 |
0 |
|||
氨氮 |
0.01 |
0 |
|||
总磷 |
0.002 |
0 |
|||
动植物油 |
0.066 |
0.033 |
|||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 |
46 |
46 |
0 |
委托环卫清运 |
废渣 |
3.564 |
3.564 |
0 |
外售 |
|
废边角料 |
112 |
112 |
0 |
||
废润滑油 |
0.017 |
0.017 |
0 |
委托苏州广泰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
废清洗液 |
0.0396 |
0.0396 |
0 |
||
废抹布、手套 |
0.1 |
0.1 |
0 |
*注: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由原环评及实际情况进行核算。
五、现有项目存在的环保问题及解决方案
对照《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苏环办[2014]128号)、《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5]19号)“(一)所有产生有机废气污染的企业,应优先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生产工艺和装备,对相应生产单元或设施进行密闭,从源头控制VOCs的产生,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
(二)…对浓度、性状差异较大的废气应分类收集,并采用适宜的方式进行有效处理,确保VOCs总去除率满足管理要求,其中有机化工、医药化工、橡胶和塑料制品(有溶剂浸胶工艺)、溶剂型涂料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的VOCs总收集、净化处理率均不低于90%,其他行业原则上不低于75%。”
现有项目载带及IC托盘生产废气仅通过高压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该废气处理设备对有机废气无去除效果,不满足相应的环境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对现有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后排放。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形地貌 改扩建项目地区位于新华夏系第二隆起带,淮阳山字形构造宁镇反射弧的东南段。区内断裂构造规模不大,基底构造相稳定。新构造运动主要表现为大面积的升降运动,差异不大,近期呈持续缓慢沉降。 该地区的地层以深层粘土层为主,主要状况为: (1)第一层为种植或返填土,厚度0.6~1.8米左右; (2)第二层为亚粘土,色灰黄或灰褐,湿度饱和,0.3~1.1米厚; (3)第三层为淤质亚粘土,呈青灰色,湿度饱和,密度高,厚度为0.5米~1.9米,地耐力为100~120kPa; (4)四层为轻亚粘土,呈浅黄,厚度在0.4~0.8米,地耐力为80~100kpa; (5)第五层为粘土,少量粉砂,呈灰黄色或青色,湿度高,稍密,厚度为1.1km左右,地耐力约为120-140kPa。 陆域为广阔的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地势低平,高程2.5~2.8米(以黄海基面计,下同),现为高产农田,并有众多浜、塘、沟埂纵横交错,村舍较为集中密集。沿江有长江大堤,堤顶高程6.3~7.0米。江面开阔,边滩宽300~1100米。10米等深线距岸堤1000~1400米。 2、气象特征 改扩建项目地区具有明显的亚热带季风气候特征,年均无霜期232天;年平均降水量1064.8毫米,年平均降雨日为129.7天;年平均气温15.3℃,极端最高气温37.9℃,极端最低温度-11.5℃,年平均相对湿度81%,处于东南季风区域,全年盛行东南风,风向频率为12%,最少西南风,风向频率3%,年均风速3.4米/秒,实测最大风速29米/秒。平均大气压1015百帕,全年日照2019.3小时。其主要气象气候特征见表15。
表15 主要气象气候特征
3、水文 太仓市濒临长江,由于受到长江口潮汐的影响,太仓境内的内河都具有河口特征,河水的潮汐运动基本与长江口的潮汐运动一致。长江口是一个中等强度的潮汐河口,长江南支河段是非正规半日潮,每天二涨二落。本项目附近河段潮位变化特征:各月平均高潮位与低潮位在数值上很接近,潮位的高低与径流的大小关系不大,高、低潮位的年际变化也不大,年内月平均高潮位以9月最高、8月次之、7月居第3位。根据附近江边七丫口水文站的潮位资料分析,本段长江潮流特征如下: 平均涨潮流速:0.55m/s,平均落潮流速:0.98m/s; 涨潮最大流速:3.12m/s,涨潮最小流速:0.12m/s; 落潮最大流速:2.78m/s,落潮最小流速:0.62m/s。 改扩建项目附近主要河流为新浏河,新浏河上接娄江,下达长江,流经昆山蓬朗,太仓南郊、陆渡、浏河及嘉定娄塘、唐行等乡镇,全长24公里,厂区南侧小河为新浏河支流。 4、植被与生物多样性 改扩建项目所在区域属北亚热带落叶与常绿阔叶混交林带,由于农业历史悠久,天然植被很少,主要为农作物和人工植被。 种植业以粮(麦子、水稻)、油、棉等作物为主,还有蔬菜等。畜牧业以养猪、牛、羊、鸡、鸭为主;此外,宅前屋后和道路、河道两旁种植有各种林木和花卉,林业以乔木、灌木等绿化树种为主,本地区无原始森林。
|
|||||||||||||||||||||||||||||||||||||||||||||||||||||||||||||||||||||||||||||||||||||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1、太仓市概况 太仓位于江苏省东南部,长江口南岸。地处北纬31°20′~31°45′、东经120°58′~121°20′。东濒长江,与崇明岛隔江相望,南临上海市宝山区、嘉定区,西连昆山市,北接常熟市。总面积822.9平方公里,水域面积285.9平方公里,陆地面积537平方公里。土地总面积8.23万公顷,耕地面积3.43万公顷。太仓市辖太仓港经济开发区、7个镇、人口约46.38万人。 太仓市有着悠久的历史,自古代宋、元以来,太仓的浏家港便是江浙一带的漕运枢纽,建有百万石的粮仓和规模庞大的水运码头。据史籍记载,当时“海外番舶,蛮商夷贾,云集繁华”,号称“六国码头”。明永乐年间,著名航海家三保太监郑和“造大舶,自苏州浏家河泛海”,七下西洋,远航亚非30余国,为太仓留下了辉煌的一页。 太仓沿江岸线共有38.8公里,其中深水岸线22公里,从太仓港区到长江口内,航道水深在10m以上,深水线离岸约1.5公里,能满足5万吨级船舶回转水域要求。江苏省自南京以下尚未开发的长江岸线几乎一半在太仓,它是江苏省离长江口最近邻上海的一个重要口岸。 2、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即原太仓经济开发区)概况 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即原太仓经济开发区)创办于1991年,1993年11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2011年经国务院办公厅批准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过近20年的开发建设,以争创一流的工业示范区、科技先导区和现代新城区为目标,开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步入了经济和社会事业高速推进、良性发展的快车道。2006年,被评选为首届“长三角最具投资价值开发区”。2008年,被国家商务部、德国经济部共同授予“中德企业合作基地”。 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即原太仓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为:北至苏昆太高速公路,南至新浏河,东至沿江高速公路、十八港,西至盐铁塘和太平路,总用地面积4418.7ha。规划基准年为2009年,规划期限为2010年-2020年。江苏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及周边地区的产业定位:以一、二类工业为主,主要发展机械、电子、轻工纺织、食品、生物医药、环保等主导产业。 区内供电、供水、供热、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齐全,已接通来自华东电网的上海、江苏和本市电厂的五路电源,电力资源充沛,为进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建设发展条件。同时,区内具备了健全的管理服务功能,海关、国检、工商、税务等服务机构一应俱全,行政审批中心和开发区的一站式、一体化服务便捷高效。酒店、商铺、物流、仓储、学校、医院等社会服务设施全部到位。城市绿化覆盖率已达42%,气候宜人,社会和谐,高档别墅区、花园式住宅区、新型商业网点和绿化风光带形成规模,人文、人居环境优良。 截止目前,全区共引进各类项目1400多家,总投资近500亿元人民币,其中外资项目近400家,总投资50亿美元。区内总投资额超千万美元的企业有100家,形成了以电子信息、精密机械、汽车配件等工业项目为主,以房地产、旅游娱乐、生活服务等三产项目为辅的投资结构。其中,来区落户的欧美企业约占外商投资企业总数的50%,日韩企业约占35%,港台企业约占10%。 项目为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为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即原太仓经济开发区)的主导产业,符合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即原太仓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改扩建项目周围1000m范围内无文物保护单位。
|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等): 改扩建项目位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即原太仓经济开发区)青岛路北、发达路东厂区四周情况:本项目北侧紧邻太仓市国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西侧隔发达路为蓝海永乐新材料有限公司;南侧隔青岛东路为三全食品;东侧为苏州裕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周边300m范围内环境概况见附图二。 一、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引用《太仓博泽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迁扩建门板模块及其部件等产品项目》环评监测报告(2015)力维(环)字4684号太仓博泽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测点2015年7月24日至2015年7月30日连续七天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数据,大气监测布点情况如表16所示,监测点位于本项目东侧1.3km。监测结果具体如表17所示。 表16 大气监测布点情况表
表17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统计与分析
由此可见,项目所处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可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水环境质量现状 引用《太仓博泽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迁扩建门板模块及其部件等产品项目》环评监测报告(2015)力维(环)字4684号 2015年7月24日至2015年7月26日连续三天对新浏河断面监测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具体监测断面情况如表18所示,监测结果具体如表19所示。 表18 新浏河水质监测断面
表19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单位:mg/L,pH值无量纲)
由此可见,在对新浏河水质现状监测的两个断面监测期间,pH值、COD、氨氮、总磷均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038-2002) = 4 \* ROMAN \* MERGEFORMAT IV类水质标准。 3、声环境质量现状 2017年7月21日,项目对场界噪声现状进行了实测,噪声现状监测结果为:东场界昼间、夜间噪声值分别为51.4dB(A)、41.3dB(A);南场界昼间、夜间噪声值分别为48.2dB(A)、39.3dB(A);西场界昼间、夜间噪声值分别为47.9dB(A)、38.6dB(A);北场界昼间、夜间噪声值分别为50.5dB(A)、40.3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83096-2008)中3区标准的要求,符合太仓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从噪声质量现状监测统计及分析结果来看,各监测点均可达到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噪声质量能够满足相应的国家标准。噪声质量现状良好。 二、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周边环境质量良好,未有明显环境问题。
|
||||||||||||||||||||||||||||||||||||||||||||||||||||||||||||||||||||||||||||||||||||||||||||||||||||||||||||||||||||||||||||||||||||||||||||||||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根据项目周边情况,确定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0。 表20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所在地的空气质量功能区为二类区,常规大气污染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一次最大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确定值2.0 mg/Nm3,具体限值见表21。 表21 各项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单位:mg/Nm3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按《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新浏河水质执行Ⅳ类标准,具体数值见表22。 表2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除pH外为mg/L
3、声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见表23。 表23 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
|||||||||||||||||||||||||||||||||||||||||||||||||||||||||||||||||||||||||||||||||||||||||||||||||||||||||||||||||||||||||||||||||||||||||||||||||||||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1、废气排放标准 载带成型和IC托盘注塑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标准。破碎机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无组织标准;清洗模具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 表24 废气排放标准 单位:mg/L
本项目食堂共设置2个灶头,餐饮油烟废气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规模”标准,见表25。 表25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2、废水排放标准 废水接管标准限值见表26。
表26 废水接管标准
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DB32/1072-2007),未列入的项目(pH、SS)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具体见表27。 表27 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pH为无量纲)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3、噪声排放标准 建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具体限值见表,见表28。 表2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建设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具体数值见表29。 表29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注: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 |
|||||||||||||||||||||||||||||||||||||||||||||||||||||||||||||||||||||||||||||||||||||||||||||||||||||||||||||||||||||||||||||||||||||||||||||||||||||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
改扩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见表30。 表30 改扩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表 单位:t/a
注:[1]废水排放量为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的考核量; [2]参照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计算,作为本项目排入外环境的水污染物总量。 改扩建项目完成后全厂有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总量为非甲烷总烃0.0545t/a、颗粒物0.01t/a,油烟总量为0.009t/a;无组织排放量为:非甲烷总烃0.0004t/a,颗粒物0.0109t/a。改扩建项目生活污水达接管要求,接管排入太仓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改扩建项目水污染物接管考核总量:水量:316t/a、COD:0.138t/a、SS:0.069t/a、氨氮:0.012t/a、总磷:0.0014t/a、动植物油0.0036t/a。全厂水污染物接管总量考核总量为:水量:4861t/a、COD:1.958t/a、SS:0.982t/a、氨氮:0.122t/a、总磷:0.020t/a、动植物油0.070t/a。纳入太仓城东污水处理厂总量范围内,水污染物全厂最终排放量为:水量:4861t/a、COD:0.243t/a、SS:0.049t/a、氨氮:0.024t/a、总磷:0.0024t/a、动植物油0.0049t/a。全厂固废排放量为零。
|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科思泰半导体配件(苏州)有限公司拟在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岛路北、发达路东原有地块东部新建厂房,用于项目生产。在施工期与运营期产生污染情况如下: 一、建设期 建设项目施工期主要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即可,建设项目施工期流程如下图2。
图2 施工期流程图
二、营运期生产工艺 改扩建项目主要从事载带、IC托盘的生产,各产品工艺流程如下: = 1 \* GB3 ①载带生产 载带生产工艺流程见图1。 SHAPE \* MERGEFORMAT |
图例 G——废气 N——噪声 S——固废 L——废液 |
成型 |
检验 |
包装 |
G1、S1、N 、S2
|
出货 |
水、 润滑油 |
S3 |
工艺流程简述:
(1)安装sheet:将PS导电塑料卷带固定在输送带上。
(2)成型;卷带加热软化后与模具挤压成型,电加热温度控制在210~260℃,未达到PS塑料的分解温度,通过冷却装置将工件冷却成型,冷却过程采用冷却水间接冷却,冷却后经分割装置按规格分割,再经收卷装置收卷。此工序有废气(G1)、废润滑油(S1)、废塑料(S2)和噪声(N)产生。
(3)检验包装;检验合格产品包装入库,不合格产品作为固废处理。此工序有废塑料(S3)产生。
= 2 \* GB3 ②IC托盘生产
SHAPE \* MERGEFORMAT
配合 |
PPO塑料粒、PSU塑料粒 |
图4 IC托盘生产工艺流程图 |
图例 G——废气 N——噪声 S——固废 L——废液 |
烘干 |
注塑成型 |
检验 |
G3
|
包装 |
S4、G4、N |
水、 润滑油 |
出货 |
粉碎 |
G2 N
|
S5 |
工艺流程简述:
(1)配合:根据不同产品需求将PPO导电塑料粒和PSU导电塑料粒配合调质,此工序由韩国总公司完成。
(2)粉碎:塑料粒进入粉碎机粉碎,此过程有颗粒物废气(G2)和噪声(N)产生
(2)烘干:将配合后的PPO和PSU塑料粒在140-150℃下烘干去除原料中水分,本项目采用电加热,未达到PPO塑料和PSU塑料的分解温度,此工序有水蒸气(G3)产生。
(3)注塑成型;烘干后的物料通过注塑成型机料斗输送至电加热的料筒中,软化后高速注入到闭合的模具中,冷却后固化成型。加热温度控制在310—330℃,未达到PPO塑料和PSU塑料的分解温度。冷却采用冷却水间接冷却,此工序有废气(G4)及废润滑油(S4)和噪声(N)产生。
(5)检验包装:检验合格产品包装入库,不合格产品返回经粉碎机粉碎后返回注塑工序重新回用。会有部分不可回用的次品(S5)产生。
改扩建项目生产线工作一定时间后需要对模具进行清洗,清洗溶剂主要成分是1-甲基-2-吡咯烷酮,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每次清洗时间4小时,会有有机废气(G5)、废清洗液(S6)产生。
主要污染工序:
运营期污染分析
1、废气污染分析
由于现有项目一期厂房内设备、产能有所变化,因此本次评价对全厂废气产生和排放情况进行评价。改扩建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各车间成型、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G1、G4)、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G2)、厨房油烟废气、清洗剂挥发有机废气(G5)。
表31 全厂生产过程中大气污染物主要产污点
所在车间 |
工段 |
原辅料使用情况 |
产污点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时间 (h) |
一期厂房 |
载带生产成型工序 |
塑料卷材460t/a |
卷带机 |
非甲烷总烃 颗粒物 |
4320 |
IC托盘生产车间注塑工序 |
塑胶料748t/a |
注塑成型机 |
非甲烷总烃 颗粒物 |
4320 |
|
粉碎废气 |
塑胶料748t/a |
粉碎机 |
颗粒物(无组织) |
4320 |
|
清洗废气 |
清洗剂30kg/a |
模具清洗 |
非甲烷总烃 |
16 |
|
二期厂房 |
载带生产成型工序 |
塑料卷材230t/a |
卷带机 |
非甲烷总烃 颗粒物 |
4320 |
IC托盘生产车间注塑工序 |
塑胶料748t/a |
注塑成型机 |
非甲烷总烃 颗粒物 |
4320 |
|
粉碎废气 |
塑胶料748t/a |
粉碎机 |
颗粒物(无组织) |
4320 |
|
清洗废气 |
清洗剂30kg/a |
模具清洗 |
非甲烷总烃 |
16 |
(1)注塑废气、粉碎工序产生粉尘、清洗剂废气
1)一期厂房废气:
烘干过程产生的主要是水蒸气,对环境无害,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① 注塑成型废气
载带生产成型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有机废气和颗粒物,有机废气是PS塑料卷带在加热软化过程产生挥发气体,成分比较复杂,且加热过程温度小于260℃,低于PS塑料卷带的分解温度,产生的大气污染物较少,均以非甲烷总烃计,类比同行业,PS塑料粒子在注塑工段非甲烷总烃产生系数为300g/t,一期厂房使用塑料卷材的量为460t/a,则产生非甲烷总烃的量为0.138t/a。颗粒物主要是塑胶料中碳黑、填料及其他粉状改性添加剂在加热软化情况下逸出而形成,产生量约为0.1t/a。IC托盘生产废气通过1台高压脉冲袋式除尘器与1台活性炭处理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设备排气口通过管道先与除尘器连接然后串联到活性炭处理装置,风量为3000m3/h,高压脉冲袋式除尘器对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以99%计,活性炭对非甲烷总烃的去除效率以90%计,废气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IC托盘生产车间注塑工序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有机废气和颗粒物。一期厂房塑料粒用量为748t/a。加热过程温度小于330℃,低于PPO、PSU塑料卷带的分解温度,有机废气产生量较小,以非甲烷总烃计,产生量为0.2255t/a;颗粒物主要是PS导电塑料中碳黑、填料及其他粉状改性添加剂在加热软化情况下逸出而形成,总产生量约为0.5t/a。
IC托盘生产废气通过1台高压脉冲袋式除尘器与1台活性炭处理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设备排气口通过管道先与除尘器连接然后串联到活性炭处理装置,风量为3000m3/h,高压脉冲袋式除尘器对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以99%计,活性炭对非甲烷总烃的去除效率以90%计,废气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② 粉碎废气
IC托盘生产中需要对塑料粒进行粉碎以及不合格品及边角料回用时也需要粉碎,在粉碎过程会有粉尘产生。本项目塑胶料使用量为748t/a,经类比同类项目,破碎时粉尘产生量约为原料的0.01%。不合格品全部回用,产生量约0.0748t/a。破碎加工时粉碎机外罩可有效拦截粉尘,拦截率按90%计,拦截部分通过注塑成型机依托的高压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未被收集的部分通过无组织排放。则有组织产生量为0.0673t/a,无组织排放量约0.0075t/a。
= 3 \* GB3 ③清洗剂废气
改扩建项目生产线工作一定时间后需要对模具进行清洗,一期厂房清洗剂用量为30kg/a,主要成分是1-甲基-2-吡咯烷酮,以非甲烷总烃计,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每次清洗时间4小时,类比同项目,该清洗剂常温下工作挥发量为总量的1%。则废气的挥发量约为0.3kg/a,产生量较小,为无组织排放。
2)二期厂房废气:
二期厂房内生产工艺与一期厂房一致,仅产能不同。类比一期厂房废气核算方法。则本项目二期厂房废气产生如下:
= 1 \* GB3 \* MERGEFORMAT ①注塑成型废气
二期厂房载带生产使用塑料卷材的量为230t/a,则产生非甲烷总烃的量为0.069t/a。颗粒物主要是PS导电塑料中碳黑、填料及其他粉状改性添加剂在加热软化情况下逸出而形成,产生量约为0.05t/a。载带生产废气通过1台高压脉冲袋式除尘器与1台活性炭处理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设备排气口通过管道先与除尘器连接然后串联到活性炭处理装置,风量为3000m3/h,高压脉冲袋式除尘器对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以99%计,活性炭对非甲烷总烃的去除效率以90%计,废气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期厂房IC托盘生产塑胶粒用量为374t/a。则产生非甲烷总烃的量为0.1122t/a;颗粒物主要是PS导电塑料中碳黑、填料及其他粉状改性添加剂在加热软化情况下逸出而形成,总产生量约为0.25t/a。IC托盘生产废气通过1台高压脉冲袋式除尘器与1台活性炭处理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设备排气口通过管道先与除尘器连接然后串联到活性炭处理装置,风量为3000m3/h,高压脉冲袋式除尘器对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以99%计,活性炭对非甲烷总烃的去除效率以90%计,废气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2 \* GB3 \* MERGEFORMAT ②粉碎废气
类比一期车间排放情况,粉尘产生量约为原料的0.01%。不合格品全部回用,本项目塑胶料使用量为374t/a,则粉尘产生量约0.0374t/a。破碎加工时粉碎机外罩可有效拦截粉尘,拦截率按90%计,拦截部分通过注塑成型机依托的高压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未被收集的部分通过无组织排放。则有组织产生量0.034t/a,无组织排放约0.0034t/a。
= 3 \* GB3 ③清洗剂废气
改扩建项目生产线工作一定时间后需要对模具进行清洗,二期厂房清洗剂用量为10kg/a,主要成分是1-甲基-2-吡咯烷酮,以非甲烷总烃计,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每次清洗时间4小时,类比同项目,该清洗剂常温下工作挥发量为总量的1%。则废气的挥发量约为0.1kg/a,产生量较小,为无组织排放。
(2)食堂油烟
改扩建后全厂油烟产生量:项目厂区设置一座食堂,每年烹饪时间按600h计。据相关资料,江苏省人均油脂用量约12kg/a,油烟排放量按使用量的1%计,则人均油烟排放量为0.12kg/a。建设项目职工190人,则食堂油烟的产生量为0.0228t/a,厂区内设两个灶头,对应引风机风量为10000m3/h,则食堂油烟产生浓度为3.8mg/m3。
建设项目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机处理,对油烟的处理效率可达到60%以上。经油烟机处理后油烟排放量为0.00912t/a,排放浓度为1.52.食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送入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食堂烟道至屋顶排放。
改扩建项目完成后全厂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表见表32。
表32 改扩建项目全厂废气产生和排放情况表
工艺名称 |
污染物名称 |
废气量(Nm3/h) |
产生情况 |
治理措施 |
去除率(%) |
排放情况 |
排放措施 |
||||
产生量(t/a) |
浓度(mg/m3) |
速率(kg/h) |
排放量(t/a) |
浓度(mg/m3) |
速率 (kg/h) |
||||||
载带生产 (一期) |
颗粒物 |
3000 |
0.1 |
7.716 |
0.023 |
高压脉冲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处理装置 |
99 |
0.001 |
0.08 |
0.00023 |
2#排气筒 |
非甲烷总烃 |
0.138 |
10.65 |
0.032 |
90 |
0.014 |
1.07 |
0.0032 |
||||
IC托盘生产(一期) |
颗粒物 |
3000 |
0.57 |
43.981 |
0.132 |
高压脉冲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处理装置 |
99 |
0.006 |
0.44 |
0.0013 |
1#排气筒 |
非甲烷总烃 |
0.2255 |
17.400 |
0.052 |
90 |
0.0226 |
1.74 |
0.0052 |
||||
载带生产 (二期) |
颗粒物 |
3000 |
0.05 |
3.858 |
0.012 |
高压脉冲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处理装置 |
99 |
0.0005 |
0.039 |
0.00012 |
3#排气筒 |
非甲烷总烃 |
0.069 |
5.324 |
0.016 |
90 |
0.007 |
0.53 |
0.002 |
||||
IC托盘生产(二期) |
颗粒物 |
3000 |
0.28 |
21.605 |
0.065 |
高压脉冲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处理装置 |
99 |
0.003 |
0.2 |
0.0006 |
4#排气筒 |
非甲烷总烃 |
0.1122 |
8.657 |
0.026 |
90 |
0.0112 |
0.87 |
0.003 |
||||
粉碎 (一期) |
颗粒物 |
无组织 |
0.0075 |
- |
0.002 |
车间通风 |
0 |
0.0075 |
- |
0.002 |
无组织 |
粉碎 (二期) |
颗粒物 |
0.0034 |
- |
0.001 |
车间通风 |
0 |
0.0034 |
- |
0.001 |
||
清洗剂废气 (一期) |
非甲烷总烃 |
无组织 |
0.0003 |
- |
0.019 |
车间通风 |
0 |
0.0003 |
- |
0.019 |
|
清洗剂废气 (二期) |
非甲烷总烃 |
无组织 |
0.0001 |
- |
0.006 |
车间通风 |
0 |
0.0001 |
- |
0.006 |
|
食堂 |
油烟 |
10000 |
0.0228 |
3.8 |
0.038 |
油烟机 |
60 |
0.009 |
1.52 |
0.015 |
食堂烟囱 |
2、废水
改扩建项目新增用水585t/a,来自当地自来水网。其中包括生活用水量约270t/a、食堂用水81t/a、绿化用水234t/a。
生活污水:本次改扩建项目新增职工人数20人,采用两班制,年工作270天,其中生活用水按50L/人·天计,则生活用水量为270m3/a,排污系数取0.9,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43m3/a。根据经验数据,污染物浓度为COD400mg/L,SS200mg/L,氨氮25mg/L,总磷4mg/L。
食堂废水:根据《江苏省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4年修订)》食堂用水量15L/(人·天),则本项目食堂废水产生量为81t/a。排污系数取0.9,则食堂废水排放量为73m3/a。污染物浓度为COD400mg/L,SS200mg/L,氨氮25mg/L,总磷4mg/L,动植物油100mg/L。
改扩建项目新建厂房占用原有绿地,现全厂绿地面积为500m2,根据公共设施管理业用水定额,1、4季度按0.6L/(m2·天)计算,2、3季度按2L/(m2·天)计算,则绿化用水量约为234t/a。
由于现有项目装载盘/转载盘已停产,原冷却塔冷却能力可满足本次改扩建项目新增设备需求,因此改扩建项目不新增冷却塔用水。
SHAPE \* MERGEFORMAT
自来水 |
进入土壤或蒸发234 |
绿化用水 |
234 |
图5 改扩建项目给排水平衡图 (t/a) |
生活用水 PC
|
270 |
243 |
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 |
损耗27 |
食堂用水 |
隔油池 |
81 |
73 |
73 |
损耗8 |
316 |
改扩建完成后全厂给排水平衡图见图6。
SHAPE \* MERGEFORMAT
自来水 |
冷却用水 |
50 |
2000 |
10 |
雨水管网 |
进入土壤或蒸发234 |
绿化用水 |
234 |
图6 全厂给排水平衡图 (t/a) |
损耗40 |
生活用水 PC
|
4860 |
4374 |
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 |
损耗486 |
食堂用水 |
隔油池 |
541 |
487.6 |
487 |
损耗54 |
4861 |
3、噪声
全厂高噪声设备情况见表33。
表33 全厂主要高噪声设备及声级值
厂房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单台等效声级 dB(A) |
距离最近厂界距离(m) |
治理措施 |
降噪效果 dB(A) |
一期厂房 |
卷带机 |
11 |
85 |
W、70 |
减振、隔声 |
25 |
注塑成型机 |
52 |
85 |
W、20 |
减振,隔声 |
25 |
|
粉碎机 |
11 |
90 |
W、30 |
减振、隔声 |
25 |
|
二期厂房 |
卷带机 |
20 |
85 |
E、10 |
减振、隔声 |
25 |
注塑成型机 |
5 |
85 |
E、40 |
减振,隔声 |
25 |
|
粉碎机 |
5 |
90 |
E、10 |
减振、隔声 |
25 |
4、全厂固废产生情况
全厂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废塑料、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抹布、废清洗剂、截留粉尘。
①生活垃圾
本项目新增员工20人,全厂员工共190人。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则产生量为25.65t/a,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2 \* GB3 ②废塑料,截留粉尘
项目检验过程中会产生不合格产品,部分不合格品最终无法回用,主要成分为废塑料,以及布袋截留粉尘主要成分为废塑料。共产生约111t/a。
= 3 \* GB3 ③废润滑油
机器使用时部分地方需要添加润滑油,产生量约0.017t/a。
= 4 \* GB3 \* MERGEFORMAT ④废活性炭
项目有机废气处理会产生废活性炭,废活性炭产生量约1.96t/a。
= 5 \* GB3 \* MERGEFORMAT ⑤废抹布
项目在清洗模具、设备维护时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抹布,产生量约0.1t/a。
= 6 \* GB3 \* MERGEFORMAT ⑥废清洗剂
改扩建项目生产线工作一定时间后需要对模具进行清洗,清洗剂使用量为40kg/a,其中1%挥发,则废清洗剂产生量约39.6kg/a。
根据《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固体废物内容编制的通知》苏环办[2013]283号,对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进行分析: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规定判断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是否属于固体废物,给出的判定依据及结果见表34。
表34 建设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副产物 |
产生工序 |
形态 |
主要成分 |
预测产生量(t/a) |
种类判断* |
||
固体废物 |
副产品 |
判定依据 |
||||||
1 |
生活垃圾 |
日常生活 |
固态 |
废纸等 |
25.65 |
√ |
- |
试行中二(一)(4) |
2 |
废润滑油 |
注塑 |
液态 |
冷却液 |
0.017 |
√ |
- |
试行中二(一)(2) |
3 |
废塑料及截留粉尘 |
检验 |
固态 |
塑料 |
111 |
√ |
- |
试行中二(一)(2) |
4 |
废活性炭 |
废气处理 |
固态 |
活性炭 |
1.96 |
√ |
√ |
试行中二(一)(6) |
5 |
废抹布 |
清洗 |
固态 |
布、润滑油 |
0.1 |
√ |
√ |
试行中二(一)(2) |
6 |
废清洗剂 |
模具清洗 |
液态 |
1-甲基-2-吡咯烷酮 |
0.0396 |
√ |
√ |
试行中二(一)(2) |
注:上表中““试行”表示《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二(一)(4)”表示:办公产生的废弃物质; “二(一)(2)”表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质、报废产品;“二(一)(6)”表示:其他污染控制设施产生的垃圾、残余渣、污泥。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中固废的判别依据,列于“二(一)”,但不在“二(二)”中的副产物属于固体废物,所以建设项目产生的副产物均属于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见表35。
表35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
序号 |
固废名称 |
属性(危险固废、一工业固废或待鉴别无) |
产生工序 |
主要成分 |
危险特性鉴别方法 |
危险特性 |
废物类别 |
废物代码 |
产生量(t/a) |
1 |
生活垃圾 |
一般固体废物 |
日常生活 |
废纸等 |
- |
- |
99 |
- |
25.65 |
2 |
废润滑油 |
危险固废 |
注塑 |
冷却液 |
危废名录鉴别 |
- |
HW08 |
900-217-08 |
0.017 |
3 |
废塑料及截留粉尘 |
一般固体废物 |
检验 |
塑料 |
- |
- |
61 |
- |
111 |
4 |
废活性炭 |
危险固废 |
废气处理 |
活性炭 |
危废名录鉴别 |
- |
HW49 |
900-041-49 |
1.96 |
5 |
废抹布 |
危险固废 |
清洗 |
布,润滑油 |
危废名录鉴别 |
- |
HW49 |
900-041-49 |
0.1 |
6 |
废清洗剂 |
危险固废 |
模具清洗 |
1-甲基-2-吡咯烷酮 |
危废名录鉴别 |
- |
HW06 |
900-404-06 |
0.0396 |
内容
类型 |
排 放 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 |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 |
全厂大气污染物 |
2#排气筒 |
非甲烷总烃 |
10.65mg/m3,0.138t/a |
1.07mg/m3,0.014t/a |
颗粒物 |
7.72mg/m3,0.1t/a |
0.08mg/m3,0.001t/a |
||
1#排气筒 |
非甲烷总烃 |
17.4mg/m3,0.2255t/a |
1.74mg/m3,0.0226t/a |
|
颗粒物 |
43.98mg/m3,0.57t/a |
0.44mg/m3,0.006t/a |
||
3#排气筒 |
非甲烷总烃 |
5.32mg/m3,0.069t/a |
0.53mg/m3,0.007t/a |
|
颗粒物 |
3.858mg/m3,0.05t/a |
0.039mg/m3,0.0005t/a |
||
4#排气筒 |
非甲烷总烃 |
8.66mg/m3,0.1122t/a |
0.87mg/m3,0.0112t/a |
|
颗粒物 |
21.6mg/m3,0.28t/a |
0.2mg/m3,0.003t/a |
||
颗粒物 (一期) |
颗粒物 (无组织) |
0.0075t/a,无组织 |
0.0075t/a,无组织 |
|
颗粒物 (二期) |
颗粒物 (无组织) |
0.0037t/a,无组织 |
0.0037t/a,无组织 |
|
清洗废气 (一期) |
非甲烷总烃 (无组织) |
0.0003t/a,无组织 |
0.0003t/a,无组织 |
|
清洗废气 (二期) |
非甲烷总烃 (无组织) |
0.0001t/a,无组织 |
0.0001t/a,无组织 |
|
食堂油烟排口 |
油烟 |
3.8mg/m3,0.0228t/a |
1.52mg/m3,0.009t/a |
|
改扩建项目新增水污染物 |
生活污水 243t/a |
COD SS 氨氮 总磷 |
400mg/L,0.109t/a 200mg/L,0.055t/a 25mg/L,0.010t/a 4mg/L,0.001t/a |
废水量316t/a COD400mg/L,0.138t/a SS200mg/L,0.069t/a 氨氮25mg/L,0.012t/a 总磷4mg/L,0.0014t/a 动植物油11.7mg/L, 0.0036 t/a |
食堂废水 73t/a |
COD SS 氨氮 总磷 动植物油 |
400mg/L,0.029t/a 200mg/L,0.015t/a 25mg/L,0.0026t/a 4mg/L,0.0003t/a 100mg/L,0.0073t/a |
||
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
- |
- |
- |
- |
全厂固体废物 |
办公生活 |
生活垃圾 |
25.65t/a |
环卫清运25.65t/a |
生产过程 |
废塑料 |
111t/a |
外卖111t/a |
|
截留粉尘 |
||||
废活性炭 |
1.96t/a |
委托处2.1166t/a |
||
废抹布 |
0.1t/a |
|||
废清洗剂 |
0.0396t/a |
|||
废润滑油 |
0.017t/a |
|||
噪 声 |
改扩建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注塑成型机、卷带机、粉碎机。其单台设备噪声值为85dB~90dB(A),噪声经过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后,昼间噪声值≤65dB(A)、夜间噪声值≤55dB(A)。 |
|||
其它 |
无 |
|||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无。
|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改扩建项目新建厂房一套,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及辅助用房的建设,占地面积9940.4m2,总建筑面积7429m2。建设周期一年,各项施工活动不可避免的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如下。 1、废气 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打基础、平整场地时地表开挖、回填土临时堆置的风蚀扬尘;推土机、搅拌机等作业处扬尘;临时物料堆场的风蚀扬尘;施工现场“三材”运输、土石方量运输等物料洒落扬尘和来往车辆产生的道路扬尘等。 施工期施工粉尘基本上是土及砂土,其粒径较大,扬尘高度不高,一般都掉落在施工现场中,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为减轻大气环境的污染,应尽可能采取一些相应的控制措施: (1)道路扬尘和装卸扬尘的控制。为防止材料运输中产生道路扬尘,对道路应定时洒水抑尘;卸料时应尽可能降低高度,对散状物如砂子、石子堆可采取洒水抑尘措施。 (2)物料堆场扬尘抑制。对散状建材应设置简易料棚;对没有包装的建材应安排在仓库堆放,避免露天堆放造成环境污染。 2、废水 建设期的废水排放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氨氮、动植物油等。建筑施工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其排放量及浓度难以估算。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量较大,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项目进行收集处理后排放。建筑施工废水进行截流经沉淀池澄清后方可排放。 3、噪声 项目施工期的主要噪声源是施工机械设备操作运行中发散的噪声和建筑运输车辆噪声,根据施工现场类比调查可知,工程建设期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有:挖土机、推土机、搅拌机、卷扬机、打桩机、浇捣机等,其噪声发散多为气动性声源和震动性声源。因此,施工机械噪声是施工期影响周围声环境的主要因素。类比调查,施工期施工机械噪声源强详见表36。
表36 施工期主要噪声源的声级值 单位:dB(A)
从项目施工过程来看,以地基打桩阶段产生的噪声最大。 噪声控制措施:施工活动中高噪声设备多为移动性声源和振动声源,对此类声源应该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与运行管理,使机械设备始终保持正常运行;施工期要做好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调度疏导工作,施工现场内禁止车辆鸣笛,以降低交通噪声的影响;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对施工过程中的噪声强度高、运行时间长的设备禁止夜间施工,避免超标。 施工期如确需夜间施工,必须到环境保护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4、固废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工程施工中产生的施工垃圾及少量的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如废弃的碎砖、石、混凝土块、沙子及各种包装材料等。 施工垃圾绝大部分为无害物,可直接用于填方。对施工垃圾若不及时收集处理,任意抛弃与堆放,既是浪费材料,又会影响施工现场的景观环境,故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垃圾回填房屋基础或送建筑垃圾站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负责清运。 建设项目应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做好施工期固体废物的转移、输送及处理工作。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 有组织废气 改扩建项目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载带生产工艺中成型阶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废气,和IC托盘生产工艺中注塑成型阶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废气。改扩建项目废气处理示意见图7。 SHAPE \* MERGEFORMAT 袋式除尘器 |
2#活性炭 处理装置 |
15高 2#排气筒 |
一期厂房IC托盘注塑废气 |
1#高压脉冲 袋式除尘器 |
1#活性炭 处理装置 |
15高 1#排气筒 |
二期厂房载带 成型废气 |
3#高压脉冲 袋式除尘器 |
3#活性炭 处理装置 |
15高 3#排气筒 |
二期厂房IC托盘注塑废气 |
4#高压脉冲 袋式除尘器 |
4#活性炭 处理装置 |
15高 4#排气筒 |
图7 改扩建项目废气处理示意图 |
①高压脉冲袋式除尘器器
在系统主风机的作用下,含尘气体从除尘器的进风口进入,在挡流板作用下,便转向流入灰斗。同时,由于流速减慢,加上惯性及粉尘的自重作用,较粗颗粒粉尘直接落入灰斗,起到了预收尘的作用。有利于提高滤袋的使用寿命。其它较轻细粉尘随气流向上并吸附在滤袋的外表面上,经滤袋过滤后干净的气体进入上箱体净气室并汇集由出风管排出。灰斗中的粉尘定时或连续由排灰装置卸出。本项目4套高压脉冲袋式除尘器参数一致。
除尘器设计参数:
设计处理风量:3000m3/h;
滤袋个数:160个;
过滤风速:1.0-2.0m/min;
总过滤面积:93m2;
清灰方式:脉冲式;
设计去除效率:颗粒物≥99%。
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进入活性炭处理装置。
②活性炭吸附装置
活性炭处理装置工作原理:废气送至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主要利用高孔隙率、高比表面积的吸附剂活性炭,藉由物理性吸附(可逆反应)或化学性键结(不可逆反应)作用,将有机气体分子自废气中分离,以达成净化废气的目的。由于一般多采用物理性吸附,随操作时间之增加,吸附剂将逐渐趋于饱和现象,此时则须进行脱附再生或吸附剂更换工作。理论上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物的去除率可达90%以上。类比同行业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本项目活性炭吸附对有机废气的去除效率预估有90%左右。4套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设计参数一致,根据不同厂房的实际废气排放情况更换活性炭。
改扩建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主要设计参数见表37。
表37 活性炭吸附装置主要设计参数
参数名称 |
技术参数值 |
|||
1# |
2# |
3# |
4# |
|
设计风量 |
3000Nm3/h |
|||
比表面积 |
979m2/g |
|||
堆积密度 |
≤500g/l |
|||
孔体积 |
0.63m3/g |
|||
一次填充量 |
100kg |
|||
净化效率 |
≥90% |
|||
更换频次 |
2到3个月更换一次 |
2到3个月更换一次 |
5到6个月更换一次 |
3到4个月更换一次 |
表38 全厂有组织废气排放情况
工艺名称 |
污染物名称 |
废气量(Nm3/h) |
治理措施 |
去除率(%) |
排放情况 |
排放措施 |
||
排放量(t/a) |
浓度(mg/m3) |
速率 (kg/h) |
||||||
载带生产 (一期) |
颗粒物 |
3000 |
高压脉冲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处理装置 |
99 |
0.001 |
0.08 |
0.00023 |
2#排气筒 |
非甲烷总烃 |
90 |
0.014 |
1.07 |
0.0032 |
||||
IC托盘生产(一期) |
颗粒物 |
3000 |
高压脉冲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处理装置 |
99 |
0.006 |
0.44 |
0.0013 |
1#排气筒 |
非甲烷总烃 |
90 |
0.0226 |
1.74 |
0.0052 |
||||
载带生产 (二期) |
颗粒物 |
3000 |
高压脉冲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处理装置 |
99 |
0.0005 |
0.039 |
0.00012 |
3#排气筒 |
非甲烷总烃 |
90 |
0.007 |
0.53 |
0.002 |
||||
IC托盘生产(二期) |
颗粒物 |
3000 |
高压脉冲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处理装置 |
99 |
0.003 |
0.2 |
0.0006 |
4#排气筒 |
非甲烷总烃 |
90 |
0.0112 |
0.87 |
0.003 |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废气经过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气筒各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能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标准,因此建设项目废气经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在运营过程中,必须切实使用废气处理装置,如发生活性炭处理效率降低或饱和的情况使废气处理效率降低,必须立即停止生产,更换活性炭,袋式除尘器应该根据实际设计参数,及时清理灰分。以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2) 无组织废气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为了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确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具体见表39。
表39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表
污染面源 |
污染物名称 |
1小时浓度标准(mg/m3) |
无组织源强(t/a) |
排放速率(kg/h) |
面源长度(m) |
面源宽度(m) |
面源高度(m) |
计算结果(m) |
一期生产厂房 |
颗粒物 |
0.45 |
0.0075 |
0.002 |
82 |
12 |
5 |
无超标点 |
非甲烷总烃 |
2.0 |
0.0003 |
0.019 |
无超标点 |
||||
二期生产厂房 |
颗粒物 |
0.45 |
0.0037 |
0.001 |
60 |
50 |
10 |
无超标点 |
非甲烷总烃 |
2.0 |
0.0001 |
0.006 |
无超标点 |
经过计算,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最近厂界监控点浓度值不超标,建设项目可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满足环境控制要求。
●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各类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按下式计算:
式中:Cm ——标准浓度限值(mg/m3)
Qc ——大气污染物可以达到的控制水平(kg/h)
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r ——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
L ——卫生防护距离(m)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的有关规定,计算全厂的卫生防护距离,各参数取值见表40。
表40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计算系数 |
5年平均风速,m/s |
卫生防护距离L(m) |
||||||||
L≤1000 |
1000<L≤2000 |
L>2000 |
||||||||
工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 |
||||||||||
Ⅰ |
Ⅱ |
Ⅲ |
Ⅰ |
Ⅱ |
Ⅲ |
Ⅰ |
Ⅱ |
Ⅲ |
||
A |
<2 |
400 |
400 |
400 |
400 |
400 |
400 |
80 |
80 |
80 |
2-4 |
700 |
470 |
350* |
700 |
470 |
350 |
380 |
250 |
190 |
|
>4 |
530 |
350 |
260 |
530 |
350 |
260 |
290 |
190 |
140 |
|
B |
<2 |
0.01 |
0.015 |
0.015 |
||||||
>2 |
0.021* |
0.036 |
0.036 |
|||||||
C |
<2 |
1.85 |
1.79 |
1.79 |
||||||
>2 |
1.85* |
1.77 |
1.77 |
|||||||
D |
<2 |
0.78 |
0.78 |
0.57 |
||||||
>2 |
0.84* |
0.84 |
0.76 |
注:*为本项目计算取值。
经计算,建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见表41。
表41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表
污染源 名称 |
污染物 名称 |
1小时浓度标准(mg/m3) |
排放速率(kg/h) |
面源长度(m) |
面源宽度(m) |
面源高度(m) |
计算值(m) |
卫生防护距离(m) |
一期生产车间 |
颗粒物 |
0.45 |
0.0075 |
82 |
12 |
5 |
0.609 |
50 |
非甲烷总烃 |
2.0 |
0.019 |
82 |
12 |
5 |
0.312 |
50 |
|
二期生产车间 |
颗粒物 |
0.45 |
0.0037 |
60 |
50 |
10 |
0.263 |
50 |
非甲烷总烃 |
2.0 |
0.006 |
60 |
50 |
10 |
0.161 |
50 |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中“无组织排放多种有害气体的工业企业,按Qc/Cm的最大值计算其所需卫生防护距离;但当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有害气体计算的Qc/Cm值计算的卫生防护距离在同一级别时,该类工业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级别应该高一级”。由上表可知,确定建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一期厂房为执行边界的100m范围与二期厂房为执行边界的100m范围所围成的包络线。结合建设项目周边概况图,建设项目生产车间卫生防护距离内北侧为太仓市国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西侧为发达路,南侧为青岛东路,东侧为苏州裕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因此,建设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废气经治理后可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食堂废气
食堂油烟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油烟,改扩建完成后共产生油烟0.0228t/a,采用油烟分离器去除后排放。油烟产生浓度为3.8mg/m3,经引风机引至油烟分离器进行净化处理,油烟去除率≥60%,按60%计,则油烟排放量为0.009t/a,油烟排放浓度为1.52mg/m3,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中“小型规模”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改扩建项目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243t/a,主要污染物浓度为COD400mg/L、SS200mg/L、氨氮25mg/L、总磷4mg/L。新增食堂废水排放量约为73t/a。隔油池除油效率为50%。经隔油池处理后,食堂废水的主要污染物浓度为COD400mg/L、SS200mg/L、氨氮25mg/L、总磷4mg/L、动植物油50mg/L。两种废水混合后,主要污染物浓度为COD400mg/L、SS200mg/L、氨氮25mg/L、总磷4mg/L、动植物油11.7mg/L,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经太仓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排至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位于常胜路以西,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5万吨,共分二期实施。其中首期工程总投资3250万元,日处理污水2万吨,工程从2003年4月20日开工建设,于2004年4月完工投入试运行;二期扩建工程已于2005年8月开工,2006年11月竣工并投入试运行,2007年1月1日正式商业运行。现太仓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能力达到5万吨。2008年,为保护太湖水体水环境质量,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对废水进行了深度处理,深度处理工程现已建成运行,运行情况良好,处理后水质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072-2007)表1中城镇污水处理厂Ⅰ尾水排放浓度限值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标准中一级(A)标准,尾水最终排入新浏河。为满足开发区发展的需求,拟在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现有厂区扩建三期工程,处理规模3万t/d,处理工艺采用循环式活性污泥法(C-TECH法),并配备深度处理设施(与前两期项目升级改造后工艺相同)。三期项目环评报告于2010年7月通过太仓市环保局审批(太环计[2010]280号),于2011年3月开始土建施工,三期扩建项目建成后,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8万t/d。
目前,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的废水接管总量为3.8万t/d,尚有1.2万t/d余量,建设项目新增污水排放量为1.17t/d,占其余量的0.001%。建设项目属于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之内,建设项目施工过程必须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正确设置废水排放口,并设立明显标志,以便于监管,项目应设置污水排放口一个,雨水排放口一个,污水接管口应当根据江苏省环保厅《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进行设置。
综上分析,建设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达接管要求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经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改扩建项目全厂产生职工生活垃圾25.65t/a,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塑料111t/a外卖处置;废活性炭1.96t/a、废抹布0.1t/a、废清洗剂0.0396t/a、废润滑油0.017t/a,委托苏州广泰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处置。苏州广泰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处置具有医药废物、有机溶液废物、医药废物、废矿物油、有机树脂类废物、废塑料、废覆铜板、废线路板边角料(HW49)含铜废物(HW22)表面处理废物(HW08)资质。该公司尚有余量,委托处置可行。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具体见表42。
表42 全厂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表
序 号 |
固废 名称 |
产生 工序 |
属性(危险 废物、一般 工业固体 废物或 待鉴别) |
废物类别 |
废物代码 |
产生量(t/a) |
处置 单位 |
1 |
生活垃圾 |
日常生活 |
一般固体废物 |
99 |
- |
25.65 |
环卫部门 |
2 |
废塑料 |
检验 |
一般固体废物 |
61 |
- |
111 |
外售 |
3 |
废润滑油 |
注塑 |
危险固废 |
HW08 |
900-217-08 |
0.017 |
委托苏州广泰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处置 |
4 |
废活性炭 |
废气处理 |
危险固废 |
HW49 |
900-041-49 |
1.96 |
|
5 |
废抹布 |
清洗 |
危险固废 |
HW49 |
900-041-49 |
0.1 |
|
6 |
废清洗剂 |
模具清洗 |
危险固废 |
HW06 |
900-404-06 |
0.0396 |
厂区内危险废物暂存场地位于一期厂房一楼中部仓库东南角。现有危险废物场地设置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设置。
(1)废物贮存设施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995)》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2)废物贮存设施周围设置防护栅栏;
(3)废物贮存设施周围已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
(4)项目废物贮存由专用的收集桶收集,未产生泄漏物。
同时对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加强监督管理,按GB15562.2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一般工业固废的暂存场所已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建设,具体要求如下:
(1)贮存、处置场的建设类型,必须与将要堆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类别相一致。
(2)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避免渗滤液量增加和滑坡,贮存、处置场周边应设置导流渠。
(3)应设计渗滤液集排水设施。
(4)为防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渗滤液的流失,应构筑堤、坝、挡土墙等。
(5)为保障设施、设备正常运营,必要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地基下沉,尤其是防止不均匀或局部下沉。
建设项目产生固废经上述措施可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固废处置措施方案是可行的。
4、声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为卷带机、注塑成型机、粉碎机,冷却机组。源强85-90dB(A)。建设单位拟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设备减振等降噪措施,降噪效果25dB(A)。
选择受噪声影响较大的东、南、北厂界作为关心点,预测该项目对厂界的贡献值,然后叠加。计算模式如下:
(1)声环境影响预测模式
式中:LA(r)——预测点r处A声级,dB(A);
LA(r0)——r0处A声级,dB(A);
A — 倍频带衰减,dB(A);
(2) 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等效声级贡献值(Leqg)计算公式:
式中:
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Ai—i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 声级,dB(A);
T— 预测计算的时间段,s;
ti —i声源在T 时段内的运行时间,s。
(3)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Leq )计算公式:
式中:
Leqg —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eqb — 预测点的背景值,dB(A)
(4)在环境噪声预测中各噪声源作为点声源处理,故几何发散衰减:
式中:Adiv——几何发散衰减;
r0——噪声合成点与噪声源的距离,m;
r——预测点与噪声源的距离,m。
建设项目全厂噪声影响预测结果见表43。
表43 全厂对厂界噪声贡献值影响预测结果
关心点 |
噪声源 |
设备噪声值dB(A) |
数量 |
减振、隔声dB(A) |
各噪声源离厂界距离(m) |
距离 衰减dB(A) |
贡献值 dB(A) |
叠加贡献值dB(A) |
东厂界 |
卷带机(一期) |
85 |
52 |
25 |
120 |
41.58 |
35 |
53.1 |
注塑机(一期) |
85 |
11 |
25 |
180 |
45.11 |
25 |
||
粉碎机(一期) |
90 |
11 |
25 |
170 |
44.61 |
30 |
||
卷带机(二期) |
85 |
20 |
25 |
11 |
21 |
49 |
||
注塑机(二期) |
85 |
5 |
25 |
40 |
32 |
35 |
||
粉碎机(二期) |
90 |
5 |
25 |
11 |
21 |
51 |
||
南厂界 |
卷带机(一期) |
85 |
52 |
25 |
80 |
38.06 |
39 |
46.5 |
注塑机(一期) |
85 |
11 |
25 |
40 |
32.04 |
38 |
||
粉碎机(一期) |
90 |
11 |
25 |
40 |
32.04 |
43 |
||
卷带机(二期) |
85 |
20 |
25 |
45 |
33 |
37 |
||
注塑机(二期) |
85 |
5 |
25 |
75 |
38 |
29 |
||
粉碎机(二期) |
90 |
5 |
25 |
75 |
38 |
34 |
||
北厂界 |
卷带机(一期) |
85 |
52 |
25 |
50 |
33.98 |
43 |
47.1 |
注塑机(一期) |
85 |
11 |
25 |
50 |
33.98 |
36 |
||
粉碎机(一期) |
90 |
11 |
25 |
50 |
33.98 |
41 |
||
卷带机(二期) |
85 |
20 |
25 |
90 |
39 |
31 |
||
注塑机(二期) |
85 |
5 |
25 |
67 |
37 |
30 |
||
粉碎机(二期) |
90 |
5 |
25 |
67 |
37 |
35 |
||
西厂界 |
卷带机(一期) |
85 |
52 |
25 |
70 |
36.90 |
40 |
48.1 |
注塑机(一期) |
85 |
11 |
25 |
20 |
26.02 |
43 |
||
粉碎机(一期) |
90 |
11 |
25 |
30 |
29.54 |
45 |
||
卷带机(二期) |
85 |
20 |
25 |
150 |
44 |
26 |
||
注塑机(二期) |
85 |
5 |
25 |
150 |
44 |
23 |
||
粉碎机(二期) |
90 |
5 |
25 |
120 |
42 |
30 |
由上表可见,项目改扩建后完成后全厂产生的噪声对厂界的最大噪声影响值为53.1dB(A),高噪声设备通过厂房隔声、设备减振及距离衰减后厂界环境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65dB(A)、 夜间噪声值≤55dB(A)。
5、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
(1)设备先进性
改扩建项目生产工艺采用成熟简单的生产工艺,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均破碎重新注塑,废塑料外卖,原料利用率高,属清洁生产工艺。
(2)原料清洁性
改扩建项目所用的原材料均为无毒或低毒物质,在原辅材料获取过程中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产品为无毒无害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对人健康和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产品属于清洁产品。
(3)污染物产生指标的清洁性
改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边影响较小;扩建项目生活污水接管排入太仓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固废得到了合理处置。
从本项目原材料、产品和污染物产生指标等方面综合而言,扩建项目的生产工艺较成熟,排污量较小,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体现了循环经济理念。
6、总量控制分析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见表44,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见表45。
表44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t/a)
种类 |
排放源 |
污染物名称 |
废气量 (Nm3/h) |
产生 浓度 (mg/m3) |
产生量 (t/a) |
废气处理设施 |
处理 效率 (%) |
排放 浓度 (mg/m3) |
排放量 (t/a) |
排放去向 |
|
全厂大气 污染物 |
载带车间排口 (一期) |
非甲烷总烃 |
3000 |
10.65 |
0.138 |
高压脉冲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处理装置 |
90 |
1.07 |
0.014 |
大气 |
|
颗粒物 |
7.72 |
0.1 |
99 |
0.08 |
0.001 |
||||||
IC托盘车间排口 (一期) |
非甲烷总烃 |
3000 |
17.4 |
0.2255 |
高压脉冲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处理装置 |
90 |
1.74 |
0.0226 |
|||
颗粒物 |
43.98 |
0.57 |
99 |
0.44 |
0.006 |
||||||
载带车间排口(二期) |
非甲烷总烃 |
3000 |
5.32 |
0.069 |
高压脉冲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处理装置 |
90 |
0.53 |
0.007 |
|||
颗粒物 |
3.858 |
0.05 |
99 |
0.039 |
0.005 |
||||||
IC托盘车间排口 (二期) |
非甲烷总烃 |
3000 |
8.66 |
0.1122 |
高压脉冲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处理装置 |
90 |
0.87 |
0.0112 |
|||
颗粒物 |
21.6 |
0.28 |
99 |
0.2 |
0.003 |
||||||
粉碎工序 (一期) |
颗粒物 |
- |
无组织 |
0.0075 |
车间通风 |
0 |
无组织 |
0.0075 |
|||
粉碎工序 (二期) |
颗粒物 |
- |
无组织 |
0.0034 |
车间通风 |
0 |
无组织 |
0.0034 |
|||
清洗废气 (一期) |
非甲烷总烃 |
- |
无组织 |
0.0003 |
车间通风 |
0 |
无组织 |
0.0003 |
|||
清洗废气 (二期) |
非甲烷总烃 |
- |
无组织 |
0.0001 |
车间通风 |
0 |
无组织 |
0.0001 |
|||
食堂废气 |
油烟 |
10000 |
3.8 |
0.0228 |
油烟净化器 |
60 |
1.52 |
0.009 |
|||
改扩建项目新增水 污染物 |
|
污染物名称 |
废水量 (t/a) |
产生浓度 (mg/L) |
产生量(t/a) |
排放浓度 (mg/L) |
排放量 (t/a) |
排放去向 |
|||
生活污水 |
COD |
243 |
400 |
0.109 |
400 200 25 4 11.7 |
0.138 0.069 0.012 0.0014 0.0036 |
接管入太仓城东污水处理厂 |
||||
SS |
200 |
0.055 |
|||||||||
氨氮 |
25 |
0.010 |
|||||||||
总磷 |
4 |
0.001 |
|||||||||
食堂废水 |
COD |
73 |
400 |
0.029 |
|||||||
SS |
200 |
0.015 |
|||||||||
氨氮 |
25 |
0.0026 |
|||||||||
总磷 |
4 |
0.0003 |
|||||||||
动植物油 |
160 |
0.0073 |
|||||||||
全厂固体废物 |
|
产生量(t/a) |
处理处置量 (t/a) |
综合利用量 (t/a) |
外排量 (t/a) |
备注 |
|||||
生活垃圾 |
25.65 |
2.7 |
0 |
0 |
委托处置 |
||||||
废塑料 |
111 |
0 |
111 |
0 |
外卖 |
||||||
废活性炭 |
1.96 |
1.96 |
0 |
0 |
委托处置 |
||||||
废抹布 |
0.1 |
0.1 |
0 |
0 |
|||||||
废清洗剂 |
0.0396 |
0.0396 |
0 |
0 |
|||||||
废润滑油 |
0.017 |
0.0017 |
0 |
0 |
|||||||
表45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表 单位:t/a
类别 |
污染物 名称 |
现有排放量 |
改扩建部分 产生量 |
改扩建部分处理削减量 |
以新带老削减量 |
排放增减量 |
排放总量 |
最终排放 总量 |
废气(有组织) |
非甲烷总烃 |
0.48 |
0.5447 |
0.4902 |
0.48 |
-0.4255 |
0.0545 |
0.0545 |
颗粒物 |
0.039 |
1 |
0.99 |
0.039 |
-0.029 |
0.01 |
0.01 |
|
油烟 |
0.0082 |
0.0228 |
0.0138 |
0.0082 |
+0.0008 |
0.009 |
0.009 |
|
废气(无组织) |
颗粒物 |
0.15 |
0.0109 |
0 |
0.15 |
-0.1391 |
0.0109 |
0.0109 |
非甲烷总烃 |
0.0008 |
0.0004 |
0 |
0.0008 |
0.0004 |
0.0004 |
0.0004 |
|
废水 |
水量 |
4545 |
316 |
0 |
0 |
+316 |
4861[1] |
4861[2] |
COD |
1.82 |
0.138 |
0 |
0 |
+0.138 |
1.958[1] |
0.243[2] |
|
SS |
0.913 |
0.069 |
0 |
0 |
+0.069 |
0.982[1] |
0.049[2] |
|
氨氮 |
0.11 |
0.012 |
0 |
0 |
+0.012 |
0.122[1] |
0.024[2] |
|
总磷 |
0.019 |
0.0014 |
0 |
0 |
+0.0014 |
0.020[1] |
0.0024[2] |
|
动植物油 |
0.066 |
0.0073 |
0.037 |
0 |
+0.0036 |
0.070[1] |
0.0049[2] |
|
固废 |
生活垃圾 |
0 |
25.65 |
25.65 |
0 |
0 |
0 |
0 |
废润滑油 |
0 |
0.017 |
0.017 |
0 |
0 |
0 |
0 |
|
废塑料 |
0 |
111 |
111 |
0 |
0 |
0 |
0 |
|
废活性炭 |
0 |
1.96 |
1.96 |
0 |
0 |
0 |
0 |
|
废抹布 |
0 |
0.1 |
0.1 |
0 |
0 |
0 |
0 |
|
废清洗剂 |
0 |
0.396 |
0.396 |
0 |
0 |
0 |
0 |
注:[1]废水排放量为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的考核量;
[2]参照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计算,作为本项目排入外环境的水污染物总量。
改扩建项目完成后全厂有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总量为非甲烷总烃0.0545t/a、颗粒物0.01t/a,油烟总量为0.009t/a;无组织排放量为:非甲烷总烃0.0004t/a,颗粒物0.0109t/a。改扩建项目生活污水达接管要求,接管排入太仓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改扩建项目水污染物接管考核总量:水量:316t/a、COD:0.138t/a、SS:0.069t/a、氨氮:0.012t/a、总磷:0.0014t/a、动植物油0.0036t/a。全厂水污染物接管总量考核总量为:水量:4861t/a、COD:1.958t/a、SS:0.982t/a、氨氮:0.122t/a、总磷:0.020t/a、动植物油0.070t/a。纳入太仓城东污水处理厂总量范围内,水污染物全厂最终排放量为:水量:4861t/a、COD:0.243t/a、SS:0.049t/a、氨氮:0.024t/a、总磷:0.0024t/a、动植物油0.0049t/a。全厂固废排放量为零。
7、改扩建项目“三同时”验收情况
改扩建项目环境保护投资估算及“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46。
表46 改扩建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项目 名称 |
建设半导体、元器件专用材料项目 |
|||||
类别 |
污染源 |
污染物 |
治理措施(建设数量、规模、处理能力等) |
处理效果、执行标准或拟达要求 |
环保投资 (万元) |
完成时间 |
废水 |
生活污水 食堂废水 |
COD、SS、氨氮、总磷、动植物油 |
化粪池、隔油池、雨污管网、接管口 |
达到太仓城东污水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
2 |
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开工同时建成运行 |
噪声 |
设备等 |
— |
设备减振、厂房隔声 |
降噪量≥25dB(A),厂界达标 |
30 |
|
废气 |
载带废气 (一期厂房)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
高压脉冲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处理装置各2套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标准。 |
8 |
|
IC托盘废气(一期厂房)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
|||||
载带废气 (二期厂房)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
高压脉冲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处理装置各2套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标准。 |
17 |
||
IC托盘废气(二期厂房)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
|||||
破碎粉尘 |
颗粒物 |
加强通风 |
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标准。 |
2 |
||
清洗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 |
||||
固废 |
固废暂存地 |
生活垃圾、废塑料 |
一般固废堆放场5m2 |
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 |
依托现有 |
|
危废暂存场 |
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抹布、废清洗剂 |
危险废物堆放场3m2 |
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
依托现有 |
||
绿化 |
500m3 |
- |
5 |
|||
环境管理(机构、监测能力等) |
— |
— |
— |
|||
清污分流、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流量计、在线监测仪等) |
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
- |
11 |
|||
雨污分流 |
|
|||||
“以新带老”措施 |
现有一期车间加装2套活性炭处理装置 |
— |
||||
总量平衡具体方案 |
改扩建项目完成后全厂有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总量为非甲烷总烃0.0545t/a、颗粒物0.01t/a,油烟总量为0.009t/a;无组织排放量为:非甲烷总烃0.0004t/a,颗粒物0.0109t/a。改扩建项目生活污水达接管要求,接管排入太仓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改扩建项目水污染物接管考核总量:水量:316t/a、COD:0.138t/a、SS:0.069t/a、氨氮:0.012t/a、总磷:0.0014t/a、动植物油0.0036t/a。全厂水污染物接管总量考核总量为:水量:4861t/a、COD:1.958t/a、SS:0.982t/a、氨氮:0.122t/a、总磷:0.020t/a、动植物油0.070t/a。纳入太仓城东污水处理厂总量范围内,水污染物全厂最终排放量为:水量:4861t/a、COD:0.243t/a、SS:0.049t/a、氨氮:0.024t/a、总磷:0.0024t/a、动植物油0.0049t/a。全厂固废排放量为零。 |
— |
||||
区域解决问题 |
— |
— |
||||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设置 |
— |
— |
||||
卫生防护距离 |
建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一期厂房为执行边界的100m范围与以二期厂房为执行边界的100m范围所围成的包络线,在此范围内主要为工厂和道路,无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以后亦不得在此范围内新建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
— |
||||
环保投资合计 |
76 |
内容 类型 |
排 放 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大气污染物 |
载带生产车间排口(一期) |
非甲烷总烃 |
高压脉冲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处理装置 |
达标排放 |
颗粒物 |
||||
IC托盘生产车间排口(一期) |
非甲烷总烃 |
高压脉冲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处理装置 |
||
颗粒物 |
||||
载带生产车间排口(二期) |
非甲烷总烃 |
高压脉冲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处理装置 |
||
颗粒物 |
||||
IC托盘生产车间排口(二期) |
非甲烷总烃 |
高压脉冲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处理装置 |
||
颗粒物 |
||||
颗粒物 (粉碎车间) |
颗粒物(无组织) |
车间通风 |
||
清洗废气 (一期) |
非甲烷总烃 |
|||
清洗废气 (一期) |
非甲烷总烃 |
|||
食堂油烟 |
油烟 |
油烟净化器 |
||
水污染物 |
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 |
COD SS 氨氮 总磷 动植物油 |
生活污水接管进入太仓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达标排放 |
电离辐射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废物 |
办公生活 |
生活垃圾 |
委托处置 |
安全有效处置 |
生产过程 |
废塑料 |
外售 |
||
废润滑油 |
委托相关单位处置 |
|||
废活性炭 |
||||
废抹布 |
||||
废清洗剂 |
||||
噪
声 |
扩建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注塑成型机、卷带机、粉碎机。其单台设备噪声值为85dB~90dB(A),噪声经过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后,昼间噪声值≤65dB(A)、夜间噪声值≤55dB(A)。 |
|||
其它 |
无。 |
|||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无。
|
一、结论 科思泰半导体配件(苏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原有项目位于太仓经济开发区县府东路96号,总占地面积36000平方米,是一家主要生产加工和销售半导体、元器件专用材料及产品的公司。因规划及市场需要,现有项目于2010年整体搬迁至太仓经济开发区青岛路北、发达路东,形成年生产载带500吨、IC托盘1800吨、装载盘/转载盘盖480吨及非金属制品模具124个的生产能力(其中非金属制品模具为国外进口,不生产)。现有项目环评已于2010年8月20日通过太仓市环保局审批,并于2014年7月14日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 由于市场原因,装载盘/转载盘盖及非金属制品模具已停产,目前仅从事载带、IC托盘的生产,为抓住市场机遇,结合自身的发展需要和优势,提高产品质量,科思泰半导体配件(苏州)有限公司拟征用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岛路北、发达路东土地9940.4m2,扩建二期厂房并新增设备用于项目改扩建。改扩建项目预计2017年10月建成投产。改扩建项目完成后,科思泰半导体配件(苏州)有限公司将形成载带600吨、IC托盘1100吨的生产规模。 改扩建项目依托原有食堂,为全厂190人提供一餐,不设浴室、职工宿舍等。 1、与产业政策相符性 改扩建项目不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限制和禁止类,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文)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苏政办发〔2015〕118号)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号文)和《苏州市当前限制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中禁止和限制项目,也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禁止和限制的产业 2、与当地规划的相容性 本项目位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即原太仓经济开发区)青岛路北、发达路东,开发区四至范围为:北至苏昆太高速公路,南至新浏河,东至沿江高速公路、十八港,西至盐铁塘和太平路;产业定位为:以一、二类工业为主,主要发展机械、电子、轻工纺织、食品、生物医药、环保等主导产业。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本项目所从事行业为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当地环境规划和用地规划,与周围环境相容。 建设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第四十五条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建设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 3、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功能不会下降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标准;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无组织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确定,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厂界外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分别以一期厂房、二期厂房为执行边界100m所形成的包络线范围,范围内无大气敏感点;食堂油烟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后排放,对周围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水体;改扩建项目新增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共316t/a,改扩建完成后全厂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共4861t/a。达接管要求后接管进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新浏河。 (3)噪声 改扩建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注塑成型机、卷带机、粉碎机。其单台设备噪声值为85dB~90dB(A),噪声经过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后,昼间噪声值≤65dB(A)、夜间噪声值≤55dB(A)。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企业做好噪声防治工作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改扩建项目运营期产生职工生活垃圾25.65t/a,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塑料111t/a外卖处置;废润滑油0.017t/a、废活性炭1.96t/a、废抹布0.1t/a、废清洗剂0.0396t/a,委托苏州广泰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处置。项目所有固废均得到安全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符合清洁生产原则,体现循环经济理念 从本项目原材料、产品和污染物产生指标等方面综合而言,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较成熟,排污量较小,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体现了循环经济理念。 5、符合区域总量控制要求 改扩建项目完成后全厂有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总量为非甲烷总烃0.0545t/a、颗粒物0.01t/a,油烟总量为0.009t/a;无组织排放量为:非甲烷总烃0.0004t/a,颗粒物0.0109t/a。改扩建项目生活污水达接管要求,接管排入太仓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改扩建项目水污染物接管考核总量:水量:316t/a、COD:0.138t/a、SS:0.069t/a、氨氮:0.012t/a、总磷:0.0014t/a、动植物油0.0036t/a。全厂水污染物接管总量考核总量为:水量:4861t/a、COD:1.958t/a、SS:0.982t/a、氨氮:0.122t/a、总磷:0.020t/a、动植物油0.070t/a。纳入太仓城东污水处理厂总量范围内,水污染物全厂最终排放量为:水量:4861t/a、COD:0.243t/a、SS:0.049t/a、氨氮:0.024t/a、总磷:0.0024t/a、动植物油0.0049t/a。全厂固废排放量为零。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可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该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二、建议 1、加强职工的环保教育,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 2、加强噪声防治工作,尽量降低厂界噪声。
|
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注 释 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一 委托书 附件二 备案通知书 太发改投备[2017]181 附件三 太仓市建设环境管理咨询表 附件四 危废合同 附件五 营业执照 附件六 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附件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太环监字(14)第031号 附件八 验收意见 太环建验[2014]113号 附件九 环评合同 附件十 现有项目环评批复 附件十一 环评公示
附图一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 附图二 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三 建设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四 建设项目车间平面布置图 附图五 建设项目所在地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图
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技改扩建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3.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4.声影响专项评价 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 6.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 7.辐射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