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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全本公示
苏州茂达防水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防水材料生产项目
  2017-06-26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苏州茂达防水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防水材料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苏州茂达防水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王茂才

联系人

顾利辉

通讯地址

太仓市浮桥镇民营小区红新路8

联系电话

13906223729

传真

 

邮政编码

 

建设地点

太仓市浮桥镇民营小区红新路8

立项审批部门

太仓市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批准文号

太港管投备[2017]33

建设性质

新建R搬迁扩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2929]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占地面积

2500平方米

绿化面积

 

总投资

500万元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1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

3%

评价经费

预期投产日期

20178

原辅材料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

名称

主要成分

年用量

包装方式、规格

来源及运输

PVC塑料粒子

聚氯乙烯

300

袋装

国内、汽车

EVA塑料粒子

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

500

袋装

国内、汽车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规格(型号)

数量(台)

挤出机

/

1

压花机

/

1

收卷机

/

1

主要原辅料及产品的理化特性、毒理毒性见下表:

主要原辅材料理化特性、毒理毒性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化学名

物化性质

危险

特性

毒性

1

PVC塑料粒子

聚氯乙烯

聚氯乙烯是一种无毒、无臭的白色粉末。它的化学稳定性很高,具有良好的可塑性。除少数有机溶剂外,常温下可耐任何浓度的盐酸、90%以下的硫酸、5060%的硝酸及20%以下的烧碱,对于盐类亦相当稳定;PVC的热稳定性和耐光性较差,在140以上即可开始分解并放出氯化氢(HCl)气体,致使PVC变色。PVC的电绝缘性优良,一般不会燃烧,在火焰上能燃烧并放出HCl,但离开火焰即自熄,是一自熄性难燃性物质

可燃

无毒

2

EVA塑料粒子

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

分子式:(C2H4)x.(C4H6O2)y,熔点:99℃,沸点:170.6°C,密度:0.937g/cm3EVA塑料中的醋酸乙烯的含量小于40%,与聚乙烯相比,EVA由于在分子链中引入了醋酸乙烯单体,从而降低了高结晶度,提高了柔韧性、抗冲击性、填料相溶性和热密封性能。

易燃

无毒

水及能源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水(吨/年)

450

燃油(吨/年)

-

电(度/年)

100000

燃气(标立方米/年)

-

燃煤(吨/年)

-

液化石油气(吨/年)

-

废水(工业废水、生活废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建设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0.8t/d(240t/a) 接管进入太仓港再生资源进口加工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七浦塘。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加附页):

1、  项目名称苏州茂达防水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防水材料生产项目

2、  项目性质:新建

3、  项目由来及概况:

苏州茂达防水科技有限公司拟建于太仓市浮桥镇民营小区红新路8号,租用上海豫宏建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太仓分公司已建厂房进行生产,租用面积2500平方米,总投资50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防水材料50万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的有关要求,本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此,项目建设单位特委托我单位——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接受委托之后,经过现场勘查并查阅相关资料,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产品方案表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及规格

设计能力

年运行时数(h

1

防水材料

50万平方米

2400

4、  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情况:

本项目拟建于太仓市浮桥镇民营小区红新路8,具体位置见附图1本项目北侧为帝刚五金制品公司、林丰机械有限公司、新浦路,东侧为苏州泽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太仓瑞君机械有限公司以及牌九路,南侧为上海豫宏建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太仓分公司区内厂房、小路、申泰通风设备厂,西侧为红新路及空地。本项目周边环境关系情况具体见附图2

5、  项目选址与规划情况:

(1)    与规划的相符性

建设项目地址位于太仓市浮桥镇民营小区红新路8,项目厂房为租赁,地块属于工业用地。根据浮桥镇规划,浮桥镇中小企业创业园四至范围为:东至沪太新路、南至茜泾河、西至规划的方桥路、北至戚浦塘。本项目所在地属于规划的浮桥镇中小企业创业园,与规划及产业定位相符。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作为能源,基本无三废产生,符合太仓市的环保规划。因此建设项目与当地规划相符。

(2)    与产业园产业定位相容性

浮桥镇中小企业创业园是港区新规划的新型产业配套生产基地。将以发展光伏光电产业:光伏电气设备、光伏光电新材料、光伏配套元件、光电产品研发与制造;新装备产业:新能源生产装备研发与制造、精密机械加工、交通物流设备及零部件制造;新医药及配套产业:生物制药、诊断试剂、医疗器械制造;及其他为港区配套产业:设计封装及包装材料、机械设计及精加工等。本项目所在地属于规划的浮桥镇中小企业创业园主要为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使用高污染燃料作为能源,基本三废产生,符合太仓市的环保规划。因此建设项目与浮桥镇中小企业创业园产业定位相符。

6、  与产业政策相符情况:

本项目主要为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和《苏州产业导向目录》(2007年本)及其修改条目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 也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号文)、《苏州市当前限制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中淘汰和限制类项目,为该产业政策允许建设项目。

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2年修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本项目属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本项目无含磷、含氮生产废水排放,符合该条例的有关要求。

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建设项目所在地浮桥镇中小企业创业园,在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太仓市范围内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不会导致太仓辖区内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下降。因此,建设项目的建设不违背《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

另外,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限制和禁止范围,也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限制和禁止范围。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产业政策要求。

7、  公用及辅助工程:

本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

工程

名称

单项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工程规模/

设计能力

备注

主体工程

生产区

生产车间

1620m2

/

辅助工程

其他

办公室

880m2

/

公用

工程

供水

来自当地市政自来水管网

生活用水300t/a,冷却用水150t/a

/

排水

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生活废水240t/a

/

供电

来自当地市政电网

100000/

/

环保

工程

废气

非甲烷总烃

活性炭吸附装置

/

噪声

厂房隔声,设备减震

/

/

废水

生活废水240t/a

接管至太仓港再生资源进口加工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固废

生活垃圾

垃圾桶若干

/

工业固废

一般固废堆场1

 

危险固废

危废堆放处1

 

8、  厂区平面布置:

本项目租用现有已建生产厂房,主要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固废堆放区、办公室等。项目生产厂房为1层,原料仓库位于车间东侧,产品仓库位于车间西侧。固废堆放区及危废堆放区位于厂房西侧。办公室位于厂区内南侧办公楼2楼,与生产车间不属于一栋厂房。具体见附图3

9、  生产制度及劳动定员:

建设项目劳动定员10人,年工作300天,八小时一班制;厂内无食堂,无宿舍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建设项目位于太仓市浮桥镇民营小区红新路8,具体情况见附图1 ——拟建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状况如下:

1、项目地理位置

太仓位于江苏省东南部,长江口南岸。地处北纬31°20′31°45′、东经120°58′121°20′。东濒长江,与崇明岛隔江相望,南临上海市宝山区、嘉定区,西连昆山市,北接常熟市。总面积822.9平方公里,水域面积285.9平方公里,陆地面积537平方公里。土地总面积8.23万公顷,耕地面积3.43万公顷。

2、地形地貌地质

项目所在地为广阔的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地势平坦,高程2.5~2.9m85国家高程),地质条件良好,地耐力为80~190kPa,适宜各类工程建设;该陆域沿江有大堤,外侧滩地平缓,宽300~1100m-10m岸线距堤1000~1400m,基层埋深在300m以下,为淤泥质岸线,可作为码头用长桩桩基持力层,具有优越的建港条件。地质构造为新华夏系第二巨型隆起带,淮阳山字形构造宁镇反射弧的东南段。区内断裂构造规模不大,基底构造相对稳定。新构造运动主要表现为大面积的升降运动,差异不大,近期呈现持续缓慢沉降。根据中国地震裂度区划图(1990及国家地震局、建设部地震办[1992]160号文,苏州市50年超过概率10%的烈度值为度,本区域地震基本裂度为度。

3、气候特征

太仓属北亚热带南部湿润气候区,四季分明。冬季受北方冷高压控制,以少雨寒冷天气为主;夏季受副热带高压控制,天气炎热;春秋季是季风交替时期,天气冷暖多变,干湿相间。2007年平均气温17.6℃,比常年偏高1.9℃。年降水量1119.7毫米,比常年偏多30.1毫米,全年雨日158天,比常年多29.6天。年日照时数1893.8小时,比常年偏少75.2小时。地常年主导风向为东(E)风,ESESSE向风的频率占25%,每年秋季则以东北(NE)向风为主。

4、水系、水文特征

太仓市濒临长江,由于受到长江口潮汐的影响,太仓境内的内河都具有河口特征,河水的潮汐运动基本与长江口的潮汐运动一致。长江口是一个中等强度的潮汐河口,长江南支河段呈非正规半日潮,每天二涨二落。根据附近江边七丫口水文站的潮位资料分析,太仓长江段潮流特征如下:

平均涨潮流速:0.55m/s;平均落潮流速:0.98m/s

涨潮最大流速:2.78m/s;涨潮最小流速:0.12m/s

落潮最大流速:3.12m/s;落潮最小流速:0.62m/s

建设项目附近主要河流为七浦塘,七浦塘河西起阳澄湖口,经过昆山、张家港及太仓,北入长江,总长46.1公里,入江口节制闸为七浦塘闸,距离入江口约945m。七浦塘闸开启关闭情况与仪桥闸相似。七浦塘河主要功能为工业、农业和渔业用水,2020年苏州工业、农业用水区水质目标为类水质,阳澄湖口段过渡区水质目标为类水质。

5、生态环境

1)陆地生态

项目所在地区地势平坦,土壤肥沃,气候温和,雨量丰沛,日照充足,物产丰富,为鱼米之乡。主要种植水稻、小麦、棉花等农作物和各种蔬菜。沿江防洪堤种植杉、松等树木。

2)水生生态

太仓江段靠近河口,在潮流界内,为淡咸水交汇混合处,形成了优越的自然渔业环境。从鱼种的生态特点分析,长江下游渔业水产资源有淡水种、半咸水种、河口种和近海种四大类型。

鱼类以鲤科鱼为主,还有鲥鱼、刀鱼、河鲚、中华鲟等珍贵鱼类。另外软体动物、甲壳类动物在渔业生产中也占有重要的位置。此外长江太仓段还有白暨豚等珍稀濒危动物。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1、社会经济

太仓市隶属江苏省苏州市管辖,市人民政府驻地城厢镇。境内地势平坦,河流纵横,土壤肥沃,物产富饶,素称江南鱼米之乡。改革开放以来,太仓保持持续增长的经济发展势头,在全国率先进入小康市,经济实力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百强县(市)前列。全市辖7个镇、126个行政村、3483个村民小组、68个居民委员会,境内有太仓港经济开发区。2014年末户籍人口47.74万人,比上年增加2939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7.27万人。人口出生率为8.34‰,死亡率为8.12‰,自然增长率为0.21‰;年末常住人口70.85万人,城市化率为65.34%

根据《2014年太仓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太仓市经济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65.3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8.84亿元,增长3.0%;第二产业增加值556.68亿元,增长8.0%;第三产业增加值469.81亿元,增长9.8%。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50523元,增长8.4%。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6%,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2.3%,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4.1%

全年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6.47亿元,比上年增长6.3%;其中,税收收入90.97亿元,增长10.8%,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达85.4%,比上年提高3.4个百分点。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97.63亿元,比上年增长5.7%

2、教育、文化、卫生

教育现代化稳步推进。太仓全市拥有各级各类学校83所,其中新增特殊教育学校1所。全年招生数14944人,在校学生71177人,毕业生16563人,教职工总数5480人,其中专任教师4512人。幼儿园33所,在园幼儿11726人;小学28所,在校学生30234人,招生数5137人;初中15所,在校学生14927人,招生数5286人;高中4所,在校学生5635人,招生数1779人;中等职业学校1所,在校学生3515人,招生数1081人;高等院校1所,在校学生5140人,招生数1656人。成人教育学校26所,在校学生76296人。

文化惠民工程建设有效推进。图博中心投入使用,文化艺术中心、传媒中心进入内部装修,沙溪、浮桥等6个镇文化中心达标建设完成。承办了第八届国际民间艺术节、奥地利克恩顿州合唱团、肯尼亚舞蹈团、保加利亚和奥地利艺术团等来太演出活动。全年免费放映数字电影1477场次,吸引观众30万人次。举办了“2010上海世博会太仓主题周、双凤龙狮、滚灯和江南丝竹在世博场馆专场演出74场次、金秋文化创意产业推介会、牛郎织女邮票首发式、第二届海峡两岸电影展等活动。《太仓历史人物辞典》出版发行,收录3450个太仓历史人物。

公共卫生体系逐步健全。医疗机构床位2608张,卫技人员3039人,分别比上年增长5.2%5.0%,其中医生1209人,护士1130人。全市有各类卫生机构170个,其中医院、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8个,疾控中心1个,急救中心1个,妇幼保健机构1个。急救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年共接听电话76892次;出车10485次,增长17%;接送病人8431人,增长18%

浮桥镇,镇域面积14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8万人,外来人口7.6万人,辖5个管理区,3个街道办事处,23个行政村,11个社区居委会。

太仓市中小企业创业园是港区发展民营中小型科技创新企业的重要载体。成立于20057月,注册资金3800万元,是太仓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园区位于太仓港港口西侧,东至沪浮璜338省道,西至张浦路,南至老茜泾河,北至西浮宅路,规划占地面积2.8平方公里。园区设有行政办公区、物流园区、科技研发区、停车场聚集区和集宿居住配套区。园区全部开发完成后将建成4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及相应的办公商务房、8万平方米集宿居住房和10万平方米停车场,成为太仓市级一个重要的配套基地。

浮桥区位优势得天独厚,是首批对台海上直航港、太仓港港口开发区和太仓滨江新城的核心,拥有20多公里长江黄金岸线,苏昆太高速,锡太一级公路、新港公路、339省道、沪浮璜公路贯通全镇,可1小时内南至上海、西至昆山、北至常熟,拥有广阔的经济腹地和强大的发展后劲。

浮桥经济发展快速健康,拥有规上企业120多家,玖龙纸业、BP石油、华能电厂等世界500强企业和国字大号企业入驻浮桥,形成了金属制造、仓储物流、纺织服装、木业加工、再生资源、电子塑业六大支柱产业,其中制塑、再生资源被列为苏州特色产业基地;温氏养鸡、金星獭兔、老闸优质种蚕、中华绒螯蟹扣蟹、协兴葡萄等特色农业形成品牌,蚕桑基地和獭兔公司被列为苏州现代农业示范点。

浮桥镇环境优美,社会和谐,郑和公园、艳阳农庄、同觉寺、生态农业园等成为休闲观光新亮点,连续多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刑事案件和集访越访事件发生,先后荣获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江苏省卫生镇、亿万农民健身活动先进镇、教育现代化先进镇和苏州市平安建设安全镇、村民自治模范镇等荣誉称号。

太仓港再生资源进口加工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位于太仓港再生资源进口加工区内,设计处理能力可达3万吨/日,目前一期1.5万吨/日处理工程已投入使用。建设项目所在地污水主干管网已经铺设至项目所在地,因此,建设项目生活污水可直接接入太仓港再生资源进口加工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太仓港再生资源进口加工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选用水解+A/O处理工艺,可确保出水水质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072-2007)表1中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浓度限值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达标尾水排入七浦塘。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等):

1、环境空气质量:

建设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中常规因子(SO2NO2PM10)引用《艾克森(苏州)传热技术有限公司扩建底座生产线项目G1建红新村测点,建设项目位于G1测点西南方向,距离1.7公里,监测时间:2015916-922,连续监测7 天。监测结果为:SO2浓度范围为0.032-0.048mg/m3NO2浓度范围为0.024-0.042mg/m3PM10浓度范围为0.102-0.121mg/m3,各因子中,SO2NO2小时值,PM10日均值均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因此可以说明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良好。

2、地表水质量:

建设项目所在地主要地表水体为七浦塘,根据太仓市2014年河流各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太仓市环境监测站监测),七浦塘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要求,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3、声环境质量状况

评价期间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进行了现状监测。监测时间:2017619日昼间、夜间各一次;监测点位:厂界外1米。具体监测结果见表6

项目地噪声现状监测结果

时间

N1(东侧)

N2(南侧)

N3(西侧)

N4(北侧)

标准

昼间(LeqdB[A]

55.7

54.8

53.9

56.3

65

夜间(LeqdB[A]

43.7

44.5

44.3

45.2

55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地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本项目厂区附近无已探明的矿床和珍贵动植物资源,没有园林古迹,也没有政府法令指定保护的名胜古迹,根据建设项目周边情况,确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7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

保护对象

规模

方位

与本项目距离(m

保护目标

大气环境

区域大气

-

-

300米范围内无居民

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地表水环境

七浦塘

中型

1100

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体

河道

小河

131

河道

小河

136

声环境

厂界外200m

-

-

-

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生态环境

七浦塘(太仓)清水通道维护区

-

-

1100

-

 

 

 

 

 

 

 

 

 

 

 

 

 

 

 

 

 

 

 

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1、地表水七浦塘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SS参照《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

8  地表水水质标准

项目

pH

CODCr

NH3-N

TP

DO

BOD5

SS

标准值(mg/L

6-9

30

1.5

0.3

3

6

60

2、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表

区域名

执行标准

表号

及级别

污染物

指标

标准限值  mg/m3

小时

日均

年均

项目所在地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1、表2二级标准

TSP

/

0.30

0.20

PM10

/

0.15

0.07

SO2

0.50

0.15

0.06

NO2

0.20

0.08

0.04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

非甲烷总烃

2.0

/

/

3、声环境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

10  区域噪声标准限值表

区域名

执行标准

表号及级别

单位

标准限值

项目所在区域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3类标准

dBA

65

55

 

 

 

 

 

 

 

 

 

 

 

 

 

 

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

项目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具体见下表。

11 废气排放标准限值

污染物

排放限值mg/m3

适用的合成树脂类型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依据

非甲烷总烃

60

所有合成树脂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放至太仓再生资源进口加工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统一处理达标后排入七浦塘。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及《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相应标准。全厂所排生活污水执行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具体排放标准见表12

12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mg/L)

排放口名称

执行标准

污染物名称

标准限值

单位

太仓再生资源进口加工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pH

69

无量纲

COD

≤500

mg/L

SS

≤400

mg/L

LAS

≤20

mg/L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

NH3-N

≤45

mg/L

TP

≤8.0

mg/L

太仓再生资源进口加工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排放口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太湖流域标准

pH

69

无量纲

COD

≤50

mg/L

SS

≤10

mg/L

NH3-N

≤58

mg/L

TP

≤0.5

mg/L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3、噪声:

本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

13  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厂界名

执行标准

级别

单位

标准限值

昼间

夜间

厂界四周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

3

dBA

65

55

 

 

 

 

 

 

 

 

 

 

 

 

 

 

 

总量控制指标

污染物总量:单位(t/a

1水污染物: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因子:COD、氨氮。

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放至太仓再生资源进口加工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统一处理达标后排入七浦塘具体见表14

14  废水中污染物排放情况表

废水种类

污染物名称

接管(拖运)申请量(t/a

排入外环境量

t/a

总量控制因子

总量考核因子

生活污水

240t/a

COD

0.096

/

0.096

SS

/

0.06

0.06

NH3-N

0.0072

/

0.0072

TP

/

0.001

0.001

按照《江苏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由建设单位提出总量控制指标申请,经太仓市环保局批准下达,并以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形式保证实施,总量在太仓再生资源进口加工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内平衡。

2、大气污染物:

项目非甲烷总烃不属于总量控制因子,可作为考核因子作为环保考核依据

3、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处置,实现排放。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简述(图示):

本项目建成后年产防水材料50万平方米,具体生产工艺如下。

1、生产工艺流程图

 

 

 

 

SHAPE \* MERGEFORMAT

PVCEVA

塑料粒子

挤出

压花

G1

收卷

检验入库

S1

主要污染环节

1、废水:

建设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劳动定员10人,生活用水定额按照每人每天100L计,年工作300天,生活污水的排放系数按0.8计,产生生活废水0.8t/d240t/a),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氨氮、TP

2、废气:

设项目废气主要来自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G1

建设项目挤出工段使用的塑料粒子主要为PVCEVA。其中EVA塑料中醋酸乙烯含量小于40%的产品为EVA树脂;醋酸乙烯含量40%70%的产品为EVA橡胶;醋酸乙烯含量在70%95%范围内通常呈乳液状态,称为EVA乳液,本项目EVA塑料中醋酸乙烯含量小于40%,可作为EVA塑料使用。PVC塑料热分解温度为140℃,本项目外购PVC塑料已加入稳定剂及增强剂,可保持PVC塑料粒子分解温度高于200℃,EVA塑料热分解温度为230250℃,项目挤出工段温度约150℃,压花工段不需加热,温度皆未达到塑料粒子的分解温度。塑料粒子在受热情况下,其中残存未聚合的反应单体以及从聚合物中分解出的单体可挥发至空气中,从而形成有机废气。由于挤出工序加热温度控制在原料允许的范围内,分解的单体量极少,且加热在封闭的容器内进行,产生的单体仅有少量排出。建设项目塑料粒子年消耗量为800t,挥发的有机废气均以非甲烷总烃计算,以0.035%(参照美国环保局推荐数据每吨原材料产生0.35kg有机废气)总有机废气产生量计,则挤出过程中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28t/a

建设项目挤出机上方设有一套集气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集气罩的捕集效率按照90%计算,活性炭吸附效率为90%,风机风量为2000m3/h。未被捕捉到的非甲烷总烃通过车间通风装置无组织排放,则建设项目挤出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产生量为0.252t/a,有组织排放量为0.025t/a,无组织排放量为0.028t/a

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状况见表15

15 有组织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表

污染源名称

集气罩风量

污染物名称

产生状况

治理措施

去除率

%

排放状况

排放高度m

产生量

t/a

浓度mg/m3

产生速率

kg/h

排气筒风量m3/h

排放

t/a

浓度mg/m3

排放速率

kg/h

挤出

2000

非甲烷总烃

0.252

52.5

0.105

活性炭吸附

90

2000

0.025

5

0.01

15

 

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状况见表16

16 无组织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表

面源名称

污染物名称

污染物排放量(t/a

排放源面积(m2)

面源有效高度(m

挤出

非甲烷总烃

0.028

1620

8

3、固废:

建设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检验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废活性炭以及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在类别上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

1)一般固废

不合格品:项目收卷后检验过程会产生不合格品,产生量约为0.5t/a该部分固废产生后由企业统一收集,定期外售;

②生活垃圾:项目劳动定员10人,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按照每人每天1kg考虑,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t/a

2)危险固废

①废活性炭: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需定期更换活性炭,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固废,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该部分危险废物的编号为HW49其他废物(900-041-49,产生量为0.96t/a,产生后由企业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3)固体废物属性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判断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是否属于固体废物,判定依据(其中的“试行”表示《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及结果见表17

17  搬迁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表

序号

副产物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预测产生量(吨/年)

种类判断

固体废物

副产品

判定依据

1

不合格品

检验

固态

PVCEVA

0.5

 

试行中二

(一)(2

2

生活垃圾

生活

固态

/

3

 

试行中二

(一)(4

3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

固态

活性炭、有机物

0.96

 

试行中二

(一)(6

注:上表中“二(一)(4)”表示:办公产生的废弃物质;“二(一)(2)”表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质、报废产品;“二(一)(6)” 表示:其他污染控制设施产生的垃圾、残余渣、污泥。

(1)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中固废的判别依据,列于“二(一)”,但不在“二(二)”中的副产物属于固体废物,所以搬迁项目产生的副产物均属于固体废物。

4)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

搬迁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见表18

18  营运期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

序号

固废名称

属性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危险特性

废物类别

废物代码

估算产生量(t/a

1

不合格品

一般固废

检验

固态

铁、铜

/

/

/

0.5

2

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

/

固态

/

/

/

/

3

3

废活性炭

危险固废

废气处理

固态

活性炭、有机物

T/ln

HW49

900-041-49

0.96

(2)       4、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设备主要有挤出机、压花机、收卷机等。各部分高噪声源的基本情况见表19

对于项目的高噪声设备,企业应当采取如下措施:

1)在设备底部加设减震垫,降低因设备振动所产生的噪声;

2)将设备尽量远离办公区和厂房边界,并利用厂房的隔声作用降低噪声;

3)生产车间窗户设置隔声窗,生产时关闭门窗。

在采取上述措施之后,项目的噪声可以得到一定的削弱。再经过厂房的隔声作用之后,预计可降低30dB(A)

19  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

声级值(dB(A)

离厂界最近距离(m

所在位置

1

挤出机

2

65~80

2(北)

生产车间

2

压花机

1

70~85

2(北)

生产车间

3

收卷机

2

60~80

2(北)

生产车间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排放源(编号)

污染物名称

产生

浓度

mg/m3

产生量t/a

排放浓

mg/m3

排放速率kg/h

排放量

t/a

排放去向

大气污染物

挤出

非甲烷总烃

52.5

0.252

5

0.01

0.025

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挤出

非甲烷总烃

-

0.028

-

0.012

0.028

无组织排放

水污

染物

产污阶段

 

产生浓度mg/L

产生量

t/a

排放浓度mg/L

排放量

t/a

排放去向

生活污水

水量

-

240

-

240

接管至太仓港再生资源进口加工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COD

400

0.096

400

0.096

SS

250

0.06

250

0.06

氨氮

30

0.0072

30

0.0072

TP

4

0.001

4

0.001

固体废物

 

产生量t/a

处理处置量t/a

综合利用量

t/a

外排量

t/a

 

不合格品

0.5

/

0.5

0

收集后外卖

生活垃圾

3

3

/

0

委托环卫所清运

废活性炭

0.96

0.96

/

0

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电离和电磁辐射

/

/

/

/

/

/

分类

名称

治理前声级dBA

防治后声级dBA

排放情况

生产设备

等效A声级

85dB(A)

55dB(A)

达标排放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本项目利用已建成厂房申报,不存在生态污染。

 

 

 

 

 

 

 

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本项目租用已经建好的厂房,只需对其进行简单的装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一、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废气主要为设项目废气主要为挤出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G1

建设项目挤出废气经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集气罩风量为2000m3/h,集气效率90%计,活性炭吸附效率为90%。经核算,项目挤出废气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28t/a,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为0.025t/a,排放浓度为5mg/m3,排放速率 0.01kg/h,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

吸附主要是将废气通过一多孔固体,使污染物附着于固体表面上来达到除去污染的目的。采用活性炭吸附去除有机废气已广泛应用于有机废气的治理工程中,其工艺也较成熟。其处理工艺流程见图2


非甲烷总烃


非甲烷总烃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流程图

活性炭对不同有机物气体分子的吸附是有选择性的,通常,孔径略大于有毒有害气体分子直径的活性炭,才对其具有极强的吸附能力,而对于其他直径的其他分子,吸附能力则相对弱一些。为保证废气处理效果,对活性炭类型要做一定的选择,项目活性炭吸附主要处理非甲烷总烃,应选择由合适的原材料制作且粒度适宜的活性炭,或者选择2种以上的不同种类型活性炭混合使用。

本项目选择活性炭类型时,重点需考虑非甲烷总烃的去除需要,即活性炭种类及颗粒大小的选择应以去除非甲烷总烃为主要目的。

采用活性炭吸附法处理非甲烷总烃目前在国内有较多应用,运行结果表明,该工艺对非甲烷总烃处理效果较好,在及时更换活性炭的情况下,能够保证非甲烷总烃的达标排放。

因此,项目采用活性炭吸附法处理非甲烷总烃是可行的,可靠的。

本项目采用的活性炭装置为目前较先进的蜂窝活性炭吸附装置,气体经集气罩收集后该装置采用微孔结构均匀的蜂窝状活性炭,它是由活性炭、无机材质和有机材质混合挤压成蜂窝体,活性炭所占比例为40-90%,比表面积大(800-1000cm2/mg),净化效率高、设备运行阻力小、吸附时间快,能在较高温度下运行,适合应用在低浓度、大风量的各类有机废气净化系统中。该活性炭吸附装置为抽屉式结构,活性炭吸附塔处理气量为2000m3/h。一般活性炭对有机废气的吸附容量为0.2-0.4kg/kg,取活性炭的吸附容量为0.3kg/kg。颗粒活性炭对有机废气的吸附效率在90%左右。本项目建成后全厂需去除的非甲烷总烃量为0.105kg/h,以活性炭填装量为80kg计算,更换频率约一月更换一次。因此本项目活性炭吸附塔理论上年需要活性炭量为0.96t。经以上措施处理最终有机废气通过一座15m排气筒排放,其排放浓度、速率均可达到相应标准。由于项目位于工业区内,50m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常住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点,因此不会对当地声环境构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由于其中含有有机污染物,为危险固废,应当委托危废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建设项目无组织废气挤出压花生产线上未捕集的非甲烷总烃。根据表16,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为0.028t/a。生产车间内应加强机械通风,使废气快速扩散,减少无组织废气产生的环境影响。

本次评价采用SCREEN3估算模式对无组织废气进行预测,无组织废气预测参数见表20,预测结果见表21

20     无组织废气预测参数一览表

序号

面源名称

污染物名称

排放量(kg/h

面源面积(m2)

面源高度(m

1

挤出

非甲烷总烃

0.012

1620

8

21  无组织废气排放预测结果一览表

污染源

污染物

Cmaxmg/m3

占标率(%

Dmaxm

生产车间

非甲烷总烃

5.73E-03

0.29

192

预测结果表明: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较低,不会对当地大气环境构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采用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排放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出的距离是以污染源中心为起点的控制距离,并结合厂区平面布置图,确定控制距离范围,超出厂界以外的范围,即为项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

根据本项目废气排放情况所算出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见表22

 

22     本项目大气防护距离计算结果

污染源位置

污染物名称

模式计算距离(m

挤出

非甲烷总烃

无超标点

通过上表计算结果可知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放量比较小厂界外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规定,无组织排放有害气体的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或工段)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Cm为环境一次浓度标准限值(mg/m3),Qc为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以达到的控制水平(公斤/小时),r为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米),L为工业企业所需的卫生防护距离(米),ABCD为计算系数。根据所在地近五年来平均风速及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查取,见表23

23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计算系数

工业企业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m/s

卫生防护距离Lm

L1000

1000<L2000

L>2000

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

A

<2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80

80

80

24

700

470

350

700

470

350

380

250

190

>4

530

350

260

530

350

260

290

190

140

B

<2

0.01

0.015

0.015

>2

0.021

0.036

0.036

C

<2

1.85

1.79

1.79

>2

1.85

1.77

1.77

D

<2

0.78

0.78

0.57

>2

0.84

0.84

0.76

计算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见表24

24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表

污染源

污染物名称

项目排放量(kg/h

排放高度(h

污染源位置

面积(m2

质量标准(mg/m3

防护距离(m

挤出

非甲烷总烃

0.012

8

生产车间

1620

2

0.134

根据以上计算结果且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7.3 的规定:“卫生防护距离在100m以内时,级差为50m,两种以上不同污染物卫生防护距离在同一级别时,需要提级”。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需设置为生产车间外50m的范围,根据现场查看,该防护距离内没有敏感目标,将来也不得新建居学校等敏感目标,卫生防护距离设置合理。

二、水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0.8t/d240t/a),接入污水管网排入太仓港再生资源进口加工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尾水排入七浦塘。

1)太仓港再生资源进口加工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概况

太仓港再生资源进口加工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位于太仓港再生资源进口加工区内,设计处理能力可达3万吨/日,目前一期1.5万吨/日处理工程已投入使用。

太仓港再生资源进口加工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工艺见图3

 

 

 

 

 

 

SHAPE \* MERGEFORMAT

污水

污水回流

污泥回流

提升泵

混合池

水解池

A

O

二沉池

出水

城市污水

NaCO3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气污染物

挤出

非甲烷总烃

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达标排放

水污染物

生活污水

COD

SS

NH3-N

TP

接管至太仓港再生资源进口加工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最终外排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电离和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不合格品

0.5t/a

统一收集外卖

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生活垃圾

3t/a

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废活性炭

0.96t/a

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噪声

生产设备

60~85dB(A)

采用减震、绿化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措施

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其他

-

-

-

-

生态保护措施预期效果:

 

——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检查一览表

项目名称

苏州茂达防水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防水材料生产项目

类别

污染源

污染物

治理措施(设施数量、规模、处理能力等)

处理效果、执行标准或拟达要求

环保投资(万元)

完成

时间

废水

生活污水

CODSS、氨氮、总磷

-

经污水管网接入至太仓港再生资源进口加工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外排

1

与本项目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项目建成时

同时投入运行

噪声

生产设备

LAeq

减振、隔声、合理布局

厂界噪声达标

1

废气

挤出

非甲烷总烃

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

达标排放

10

固废

生活和生产过程

生活垃圾、不合格品、废活性炭

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废活性炭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零排放

3

环境管理(机构、监测能力等)

太仓市环境监测站

清污分流、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流量计、在线监测仪等)

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接入至太仓港再生资源进口加工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以新带老

措施

总量平衡

具体方案

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太仓港再生资源进口加工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内平衡

/

区域解决问题

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以设施或厂界设置,敏感保护目标情况等)

需以生产车间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

/


结论与建议

苏州茂达防水科技有限公司拟建于太仓市浮桥镇民营小区红新路8号,租用上海豫宏建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太仓分公司已建厂房进行生产,租用面积2500平方米,总投资50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防水材料50万平方米通过对项目的分析,得出如下结论和建议:

1、项目选址与规划相符。

本项目地址位于太仓市浮桥镇民营小区红新路8,租用工业厂房进行生产。地块属于工业用地,用地性质符合规划要求。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作为能源,基本无三废产生,符合太仓市的环保规划。因此建设项目与当地规划相符。

2、与产业政策相符。

本项目主要为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和《苏州产业导向目录》(2007年本)及其修改条目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 也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号文)、《苏州市当前限制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中淘汰和限制类项目,为该产业政策允许建设项目。

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2年修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本项目属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本项目无含磷、含氮生产废水排放,符合该条例的有关要求。

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建设项目所在地浮桥镇中小企业创业园,在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太仓市范围内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不会导致太仓辖区内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下降。因此,建设项目的建设不违背《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

另外,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限制和禁止范围,也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限制和禁止范围。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产业政策要求。

3、符合清洁生产的有关要求。

本项目不使用高污染原料,项目生产过程中污染物产生较小;项目所使用的设备及工艺均不属于《苏州市调整淘汰部分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意见的通知》(苏【2006125号文)中规定的内容;可见,项目符合清洁生产的有关要求。

4、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功能不会下降。

1)大气

本项目挤出压花生产线挤出废气经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经分析与预测,项目废气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估算,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最大落地浓度远低于厂界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功能要求,所以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设置以生产车间为执行边界50m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该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0.8t/d240t/a)经污水管网接入至太仓港再生资源进口加工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尾水排入七浦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的高噪声设备经过减振和厂房的隔声处理之后,噪声能够得到较大的削弱,在厂界处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的要求,对当地声环境贡献量较小。

4)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在类别上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生活垃圾产生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外运处置;不合格品为一般固废,产生后统一收集外卖;废活性炭为危险固废,产生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理。可见,项目的各部分固废均得到了妥善的处置。

项目的固废在暂存时,划分了专用的暂存区,并采用符合要求的包装方式以及防雨、防渗漏措施,可以较好的避免固废暂存时对土壤、地下水的不利影响。由此可见,项目的固废对当地的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运营期污染物量见表28

 

 

 

 

 

 

 

 

28  项目污染物产生量、削减量、排放量三本帐汇总表

类别

污染因子

产生量

t/a

削减量

t/a

排放量

t/a

备注

废水

生活污水量

240

0

240

接管

COD

0.096

0

0.096

/

SS

0.06

0

0.06

/

氨氮

0.0072

0

0.0072

/

TP

0.001

0

0.001

/

废气

有组织

非甲烷总烃

0.252

0.227

0.025

/

无组织

非甲烷总烃

0.028

0

0.028

 

固废

不合格品

0.5

0.5

0

/

生活垃圾

3

3

0

 

废活性炭

0.96

0.96

0

 

5、环境相容性

区域内的大气环境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区域内水环境能够满足其规划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且本项目建成后无工业废水排放;声环境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要求。由此说明区域内各环境要素不会对本项目构成制约。

7、总量控制

本项目完成后污染物接管总量指标如下:

1)废水

总量控制指标:

废水量240t/aCOD0.096t/a、氨氮0.0072t/a

总量考核指标:

TP0.0001t/aSS0.06t/a

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接入至太仓港再生资源进口加工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因此,项目的污染物总量可从太仓港再生资源进口加工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量中进行调配。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当地环境也不对本项目的建设构成制约,污染物排放总量可以在区域内得到平衡。从环保角度来说,本项目的建设时可行的。

说明

上述评价结果是在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基础上得出的。一旦项目规模、用途等发生变化,建设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重新申报。

预审意见:

 

 

 

 

 

 

                                                   

 经办人: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经办人:                                         

 

 

 

审批意见:

 

 

 

 

 

 

 

                                                    

经办人:                                          

 

 

 

 

注释

一、本报告表附图、附件: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2 项目周边环境图

  3 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件  

1)备案通知书

2)网上登记预审意见书

3)经营场所证明

4)竣工验收证明

5租赁合同

6)委托书

7)确认函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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