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苏州锐驰朗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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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苏州锐驰朗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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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周歆琛 |
联系人 |
周以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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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太仓市浮桥镇红新路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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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3906223312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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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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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太仓市浮桥镇红新路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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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审批部门 |
太仓市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批准文号 |
太港管投备[2017]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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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R搬迁□扩建□ |
行业类别 及代码 |
[C2929]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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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
3861.31平方米 |
绿化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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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900万元 |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
20 |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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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经费 |
- |
预期投产日期 |
2017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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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 表1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
表2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主要原辅料及产品的理化特性、毒理毒性见下表: 表3 主要原辅材料理化特性、毒理毒性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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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及能源消耗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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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消耗量 |
名称 |
消耗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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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吨/年) |
1350 |
燃油(吨/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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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度/年) |
1000000 |
燃气(标立方米/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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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吨/年) |
- |
液化石油气(吨/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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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工业废水□、生活废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建设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2t/d(600t/a) 接管进入太仓港再生资源进口加工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七浦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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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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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加附页): 1、 项目名称:苏州锐驰朗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2、 项目性质:新建 3、 项目由来及概况: 苏州锐驰朗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建于太仓市浮桥镇红新路99号,租用三协光电(太仓)有限公司已建厂房进行生产,租用面积3861.31平方米,总投资90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塑料制品4000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的有关要求,本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此,项目建设单位特委托我单位——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接受委托之后,经过现场勘查并查阅相关资料,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表4 建设项目产品方案表一览表
4、 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情况: 本项目拟建于太仓市浮桥镇红新路99号,具体位置见附图1。本项目北侧为小河、大闸工业园三期厂房、九牌路,东侧为红新路、宏立电梯科技制造有限公司,南侧为三协光电(太仓)有限公司厂区内厂房、新浦路、空地,西侧为三协光电(太仓)有限公司厂区内厂房及空地。本项目周边环境关系情况具体见附图2。 5、 项目选址与规划情况: (1) 与规划的相符性 建设项目地址位于太仓市浮桥镇红新路99号,项目厂房为租赁,地块属于工业用地。根据浮桥镇规划,浮桥镇中小企业创业园四至范围为:东至沪太新路、南至茜泾河、西至规划的方桥路、北至戚浦塘。本项目所在地属于规划的浮桥镇中小企业创业园,与规划及产业定位相符。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作为能源,基本无“三废”产生,符合太仓市的环保规划。因此建设项目与当地规划相符。 (2) 与产业园产业定位相容性 浮桥镇中小企业创业园是港区新规划的新型产业配套生产基地。将以发展光伏光电产业:光伏电气设备、光伏光电新材料、光伏配套元件、光电产品研发与制造;新装备产业:新能源生产装备研发与制造、精密机械加工、交通物流设备及零部件制造;新医药及配套产业:生物制药、诊断试剂、医疗器械制造;及其他为港区配套产业:设计封装及包装材料、机械设计及精加工等。本项目所在地属于规划的浮桥镇中小企业创业园,主要为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使用高污染燃料作为能源,基本无“三废”产生,符合太仓市的环保规划。因此建设项目与浮桥镇中小企业创业园产业定位相符。 6、 与产业政策相符情况: 本项目主要为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和《苏州产业导向目录》(2007年本)及其修改条目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 也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号文)、《苏州市当前限制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中淘汰和限制类项目,为该产业政策允许建设项目。 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2年修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本项目属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本项目无含磷、含氮生产废水排放,符合该条例的有关要求。 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建设项目所在地浮桥镇中小企业创业园,在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太仓市范围内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不会导致太仓辖区内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下降。因此,建设项目的建设不违背《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 另外,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限制和禁止范围,也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限制和禁止范围。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产业政策要求。 7、 公用及辅助工程: 表5 本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
8、 厂区平面布置: 本项目租用现有已建生产厂房,主要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固废堆放区、办公室等。项目生产厂房为2层,办公室为3层,位于厂房东侧。其中厂房1层为生产车间,2层为原料仓库及产品仓库。固废堆放区及危废堆放区位于1层生产车间西侧。具体见附图3。 9、 生产制度及劳动定员: 建设项目劳动定员25人,年工作300天,八小时一班制;厂内无食堂,无宿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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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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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建设项目位于太仓市浮桥镇红新路99号,具体情况见附图1 ——拟建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状况如下: 1、项目地理位置 太仓位于江苏省东南部,长江口南岸。地处北纬31°20′~31°45′、东经120°58′~121°20′。东濒长江,与崇明岛隔江相望,南临上海市宝山区、嘉定区,西连昆山市,北接常熟市。总面积822.9平方公里,水域面积285.9平方公里,陆地面积537平方公里。土地总面积8.23万公顷,耕地面积3.43万公顷。 2、地形地貌地质 项目所在地为广阔的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地势平坦,高程2.5~2.9m(85国家高程),地质条件良好,地耐力为80~190kPa,适宜各类工程建设;该陆域沿江有大堤,外侧滩地平缓,宽300~1100m,-10m岸线距堤1000~1400m,基层埋深在300m以下,为淤泥质岸线,可作为码头用长桩桩基持力层,具有优越的建港条件。地质构造为新华夏系第二巨型隆起带,淮阳山字形构造宁镇反射弧的东南段。区内断裂构造规模不大,基底构造相对稳定。新构造运动主要表现为大面积的升降运动,差异不大,近期呈现持续缓慢沉降。根据“中国地震裂度区划图(1990)”及国家地震局、建设部地震办[1992]160号文,苏州市50年超过概率10%的烈度值为Ⅵ度,本区域地震基本裂度为Ⅵ度。 3、气候特征 太仓属北亚热带南部湿润气候区,四季分明。冬季受北方冷高压控制,以少雨寒冷天气为主;夏季受副热带高压控制,天气炎热;春秋季是季风交替时期,天气冷暖多变,干湿相间。2007年平均气温17.6℃,比常年偏高1.9℃。年降水量1119.7毫米,比常年偏多30.1毫米,全年雨日158天,比常年多29.6天。年日照时数1893.8小时,比常年偏少75.2小时。地常年主导风向为东(E)风,ESE~SSE向风的频率占25%,每年秋季则以东北(NE)向风为主。 4、水系、水文特征 太仓市濒临长江,由于受到长江口潮汐的影响,太仓境内的内河都具有河口特征,河水的潮汐运动基本与长江口的潮汐运动一致。长江口是一个中等强度的潮汐河口,长江南支河段呈非正规半日潮,每天二涨二落。根据附近江边七丫口水文站的潮位资料分析,太仓长江段潮流特征如下: 平均涨潮流速:0.55m/s;平均落潮流速:0.98m/s; 涨潮最大流速:2.78m/s;涨潮最小流速:0.12m/s; 落潮最大流速:3.12m/s;落潮最小流速:0.62m/s。 建设项目附近主要河流为七浦塘,七浦塘河西起阳澄湖口,经过昆山、张家港及太仓,北入长江,总长46.1公里,入江口节制闸为七浦塘闸,距离入江口约945m。七浦塘闸开启关闭情况与仪桥闸相似。七浦塘河主要功能为工业、农业和渔业用水,2020年苏州工业、农业用水区水质目标为Ⅳ类水质,阳澄湖口段过渡区水质目标为Ⅲ类水质。 5、生态环境 (1)陆地生态 项目所在地区地势平坦,土壤肥沃,气候温和,雨量丰沛,日照充足,物产丰富,为鱼米之乡。主要种植水稻、小麦、棉花等农作物和各种蔬菜。沿江防洪堤种植杉、松等树木。 (2)水生生态 太仓江段靠近河口,在潮流界内,为淡咸水交汇混合处,形成了优越的自然渔业环境。从鱼种的生态特点分析,长江下游渔业水产资源有淡水种、半咸水种、河口种和近海种四大类型。 鱼类以鲤科鱼为主,还有鲥鱼、刀鱼、河鲚、中华鲟等珍贵鱼类。另外软体动物、甲壳类动物在渔业生产中也占有重要的位置。此外长江太仓段还有白暨豚等珍稀濒危动物。 |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1、社会经济 太仓市隶属江苏省苏州市管辖,市人民政府驻地城厢镇。境内地势平坦,河流纵横,土壤肥沃,物产富饶,素称“江南鱼米之乡”。改革开放以来,太仓保持持续增长的经济发展势头,在全国率先进入小康市,经济实力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百强县(市)前列。全市辖7个镇、126个行政村、3483个村民小组、68个居民委员会,境内有太仓港经济开发区。2014年年末户籍人口47.74万人,比上年增加2939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7.27万人。人口出生率为8.34‰,死亡率为8.12‰,自然增长率为0.21‰;年末常住人口70.85万人,城市化率为65.34%。 根据《2014年太仓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太仓市经济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65.3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8.84亿元,增长3.0%;第二产业增加值556.68亿元,增长8.0%;第三产业增加值469.81亿元,增长9.8%。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50523元,增长8.4%。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6%,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2.3%,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4.1%。 全年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6.47亿元,比上年增长6.3%;其中,税收收入90.97亿元,增长10.8%,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达85.4%,比上年提高3.4个百分点。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97.63亿元,比上年增长5.7%。 2、教育、文化、卫生 教育现代化稳步推进。太仓全市拥有各级各类学校83所,其中新增特殊教育学校1所。全年招生数14944人,在校学生71177人,毕业生16563人,教职工总数5480人,其中专任教师4512人。幼儿园33所,在园幼儿11726人;小学28所,在校学生30234人,招生数5137人;初中15所,在校学生14927人,招生数5286人;高中4所,在校学生5635人,招生数1779人;中等职业学校1所,在校学生3515人,招生数1081人;高等院校1所,在校学生5140人,招生数1656人。成人教育学校26所,在校学生76296人。 文化惠民工程建设有效推进。图博中心投入使用,文化艺术中心、传媒中心进入内部装修,沙溪、浮桥等6个镇文化中心达标建设完成。承办了第八届国际民间艺术节、奥地利克恩顿州合唱团、肯尼亚舞蹈团、保加利亚和奥地利艺术团等来太演出活动。全年免费放映数字电影1477场次,吸引观众30万人次。举办了“2010上海世博会太仓主题周”、双凤龙狮、滚灯和江南丝竹在世博场馆专场演出74场次、金秋文化创意产业推介会、牛郎织女邮票首发式、第二届海峡两岸电影展等活动。《太仓历史人物辞典》出版发行,收录3450个太仓历史人物。 公共卫生体系逐步健全。医疗机构床位2608张,卫技人员3039人,分别比上年增长5.2%和5.0%,其中医生1209人,护士1130人。全市有各类卫生机构170个,其中医院、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8个,疾控中心1个,急救中心1个,妇幼保健机构1个。急救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年共接听电话76892次;出车10485次,增长17%;接送病人8431人,增长18%。 浮桥镇,镇域面积14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8万人,外来人口7.6万人,辖5个管理区,3个街道办事处,23个行政村,11个社区居委会。 太仓市中小企业创业园是港区发展民营中小型科技创新企业的重要载体。成立于2005年7月,注册资金3800万元,是太仓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园区位于太仓港港口西侧,东至沪浮璜338省道,西至张浦路,南至老茜泾河,北至西浮宅路,规划占地面积2.8平方公里。园区设有行政办公区、物流园区、科技研发区、停车场聚集区和集宿居住配套区。园区全部开发完成后将建成4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及相应的办公商务房、8万平方米集宿居住房和10万平方米停车场,成为太仓市级一个重要的配套基地。 浮桥区位优势得天独厚,是首批对台海上直航港、太仓港港口开发区和太仓滨江新城的核心,拥有20多公里长江黄金岸线,苏昆太高速,锡太一级公路、新港公路、339省道、沪浮璜公路贯通全镇,可1小时内南至上海、西至昆山、北至常熟,拥有广阔的经济腹地和强大的发展后劲。 浮桥经济发展快速健康,拥有规上企业120多家,玖龙纸业、BP石油、华能电厂等世界500强企业和国字大号企业入驻浮桥,形成了金属制造、仓储物流、纺织服装、木业加工、再生资源、电子塑业六大支柱产业,其中制塑、再生资源被列为苏州特色产业基地;温氏养鸡、金星獭兔、老闸优质种蚕、中华绒螯蟹扣蟹、协兴葡萄等特色农业形成品牌,蚕桑基地和獭兔公司被列为苏州现代农业示范点。 浮桥镇环境优美,社会和谐,郑和公园、艳阳农庄、同觉寺、生态农业园等成为休闲观光新亮点,连续多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刑事案件和集访越访事件发生,先后荣获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江苏省卫生镇、“亿万农民健身活动”先进镇、教育现代化先进镇和苏州市平安建设安全镇、村民自治模范镇等荣誉称号。 太仓港再生资源进口加工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位于太仓港再生资源进口加工区内,设计处理能力可达3万吨/日,目前一期1.5万吨/日处理工程已投入使用。建设项目所在地污水主干管网已经铺设至项目所在地,因此,建设项目生活污水可直接接入太仓港再生资源进口加工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太仓港再生资源进口加工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选用水解+A/O处理工艺,可确保出水水质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072-2007)表1中城镇污水处理厂Ⅰ 尾水排放浓度限值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达标尾水排入七浦塘。 |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等): 1、环境空气质量: 建设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中常规因子(SO2、NO2、PM10)引用《艾克森(苏州)传热技术有限公司扩建底座生产线项目》“G1建红新村”测点,建设项目位于G1测点西南部方向,距离1.7公里,监测时间:2015年9月16日-9月22日,连续监测7 天。监测结果为:SO2浓度范围为0.032-0.048mg/m3,NO2浓度范围为0.024-0.042mg/m3,PM10浓度范围为0.102-0.121mg/m3,各因子中,SO2、NO2小时值,PM10日均值均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因此可以说明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良好。 2、地表水质量: 建设项目所在地主要地表水体为七浦塘,根据太仓市2014年河流各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太仓市环境监测站监测),七浦塘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要求,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3、声环境质量状况 评价期间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进行了现状监测。监测时间:2017年5月31日昼间、夜间各一次;监测点位:厂界外1米。具体监测结果见表6。 表6 项目地噪声现状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地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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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本项目厂区附近无已探明的矿床和珍贵动植物资源,没有园林古迹,也没有政府法令指定保护的名胜古迹,根据建设项目周边情况,确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表7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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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
1、地表水七浦塘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SS参照《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 表8 地表水水质标准
2、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表9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表
3、声环境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 表10 区域噪声标准限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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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 染物排放标准 |
1、废气 项目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具体见下表。 表11 废气排放标准限值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放至太仓再生资源进口加工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统一处理达标后排入七浦塘。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及《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相应标准。全厂所排生活污水执行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具体排放标准见表12。 表12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mg/L)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3、噪声: 本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 表13 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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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控制指标 |
污染物总量:单位(t/a) 1、水污染物: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因子:COD、氨氮。 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放至太仓再生资源进口加工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统一处理达标后排入七浦塘。具体见表14。 表14 废水中污染物排放情况表
按照《江苏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由建设单位提出总量控制指标申请,经太仓市环保局批准下达,并以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形式保证实施,总量在太仓再生资源进口加工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内平衡。 2、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产生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不属于总量控制因子,可作为考核因子作为环保考核依据。 3、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处置,实现“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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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简述(图示): 本项目建成后年产塑料制品4000吨,其中挤出压延生产线年生产PVC卷材2000吨,挤出压光生产线年生产PET卷材2000吨,具体生产工艺如下。 一、PVC卷材生产工艺 1、生产工艺流程图
塑料PE
检验入库
挤出
G1-1
混料
压延
G1-2
PVC塑料粒子
碳酸钙
PVC增强剂
PVC稳定剂
收卷
G1-3
S1-1
图1 PVC卷材生产工艺流程图 2、工艺流程简介: (1)混料:将外购PVC塑料粒子、碳酸钙、PVC增强剂、稳定剂放入混料机内混合均匀,混料机混料过程中密闭进行,该过程中只考虑投料时产生的混料废气(G1-1)。 (2)挤出::经混合后的原料经管道输送至挤出机内加热使其熔融,挤出机通过电加热升温至170℃左右,持续加热后熔化的物料被挤出机用压力从模口挤出。此工序中,在挤出时会产生一定的有机废气(G1-2)。 (3)压延:对挤出后的产品给以物理压力使产品变为片状卷材,该过程中,压延机需要采用电加热至180℃左右,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有机废气(G1-3)。压延后根据产品要求利用压延机对塑料片材进行切边处理,得到相应的尺寸,该过程产生的边角料收集后经粉碎机粉碎后回用。压延后的片材经水冷定型,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年补充新鲜自来水300吨。 (4)收卷:压延后的塑料片材经收卷机收卷成卷材。 (4)检验入库:对产品进行检测,合格产品包装入库,不合格产品S1-1外卖处置。 二、PET卷材生产工艺 1、生产工艺流程图
干燥
PET塑料粒子
挤出
压光
G2-1
G2-2
收卷
检验入库
S2-2
图2 PET卷材生产工艺流程图 2、工艺流程简介: (1)干燥:外购PET塑料粒子利用干燥机进行干燥,去除塑料粒子中的水分,干燥温度约100℃,温度较低,会挥发产生少量有机废气(G2-1)。 (2)挤出:干燥后的塑料粒子经管道输送到挤出机内加热使其熔融,挤出机通过电加热升温至200℃左右,持续加热后熔化的物料被挤出机用压力从模口挤出至压光机模具中。此工序中,在挤出时会产生一定的废气(G2-2)。 (3)压光:对模具中产品给以物理压力使产品变为片状卷材,该过程中,压光机不需要加热。压光后根据产品要求利用压光机对塑料片材进行切边处理,得到相应的尺寸,该过程产生的边角料收集后经粉碎机粉碎后回用。压光后的片材经水冷定型,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年补充新鲜自来水300吨。 (4)收卷:压光后的塑料片材经收卷机收卷成卷材。 (5)检验入库:对产品进行检测,合格产品包装入库,不合格产品S2-1外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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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污染环节 1、废水: 建设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劳动定员25人,生活用水定额按照每人每天100L计,年工作300天,生活污水的排放系数按0.8计,产生生活废水2t/d(600t/a),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氨氮、TP。 2、废气: 建设项目废气主要来自混料过程投料时产生的投料粉尘(G1-1);挤出及压延产生的有机废气(G1-2、G1-3);干燥、挤出产生的有机废气(G2-1、G2-2)。 (1)投料粉尘(G1-1) 本项目在投料过程中,会有部分原料粉尘G1-1产生,在混料过程中,设备密闭进行,不考虑该过程的粉尘废气。类比同类型企业,投料粉尘产生量约为原料的万分之一,即产生量约为0.2t/a,主要成分为颗粒物。由于混料机为固定式,因此投料粉尘可通过混料机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后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车间通风装置无组织排放。集气罩风量为2000m3/h,收集效率为90%,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0%,则投料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038t/a。 (2)挤出、压延废气(G1-2、G1-3) 建设项目挤出、压延使用的塑料粒子主要为PVC,分解温度约140℃,项目加热温度为170°-180°,在PVC增强剂及稳定剂的抑制作用下,可使PVC塑料粒子不会分解。塑料粒子在受热情况下,其中残存未聚合的反应单体以及从聚合物中分解出的单体可挥发至空气中,从而形成有机废气。由于塑料粒子在PVC增强剂及稳定剂的抑制作用下,分解的单体量极少,且加热在封闭的容器内进行,产生的单体仅有少量排出。建设项目PVC塑料粒子年消耗量为1800t,挥发的有机废气均以非甲烷总烃计算,以0.035%(参照美国环保局推荐数据每吨原材料产生0.35kg有机废气)总有机废气产生量计,则挤出、压延过程中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63 t/a。 建设项目挤出机、压延机上方各设有一套集气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与挤出压光生产线干燥、挤出废气一并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米高(1#)排气筒排放。集气罩的捕集效率按照90%计算,活性炭吸附效率为90%,风机风量为4000m3/h。未被捕捉到的非甲烷总烃通过车间通风装置无组织排放,则建设项目挤出、压延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产生量为0.567t/a,有组织排放量为0.0567t/a,无组织排放量为0.063t/a。 (3)干燥、挤出废气(G2-1、G2-2) 建设项目干燥、挤出、压光使用的塑料粒子主要为PET,PET热分解温度为283~306℃,项目干燥工段加热温度为100℃,挤出工段温度约200℃,压光工段不需加热,皆未达到PET的分解温度。塑料粒子在受热情况下,其中残存未聚合的反应单体以及从聚合物中分解出的单体可挥发至空气中,从而形成有机废气。由于干燥及挤出工序加热温度控制在原料允许的范围内,分解的单体量极少,且加热在封闭的容器内进行,产生的单体仅有少量排出。建设项目PET塑料粒子年消耗量为2000t,挥发的有机废气均以非甲烷总烃计算,以0.035%(参照美国环保局推荐数据每吨原材料产生0.35kg有机废气)总有机废气产生量计,则干燥、挤出过程中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7 t/a。 建设项目干燥机、挤出机上方各设有一套集气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与挤出压延生产线挤出、压延废气一并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米高(1#)排气筒排放。集气罩的捕集效率按照90%计算,活性炭吸附效率为90%,风机风量为4000m3/h。未被捕捉到的非甲烷总烃通过车间通风装置无组织排放,则建设项目干燥、挤出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产生量为0.63t/a,有组织排放量为0.063t/a,无组织排放量为0.07t/a。 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状况见表15。 表15 有组织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表
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状况见表16。 表16 无组织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表
3、固废: 建设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检验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废活性炭以及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在类别上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 (1)一般固废 ①不合格品:项目收卷后检验过程会产生不合格品,产生量约为1t/a。该部分固废产生后由企业统一收集,定期外售; ②生活垃圾:项目劳动定员25人,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按照每人每天1kg考虑,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5t/a。 (2)危险固废 ①废活性炭: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该部分危险废物的编号为HW49其他废物(900-041-49),产生量为4.8t/a,产生后由企业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3)固体废物属性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判断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是否属于固体废物,判定依据(其中的“试行”表示《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及结果见表17。 表17 搬迁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表
注:上表中“二(一)(4)”表示:办公产生的废弃物质;“二(一)(2)”表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质、报废产品;“二(一)(6)” 表示:其他污染控制设施产生的垃圾、残余渣、污泥。 (1)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中固废的判别依据,列于“二(一)”,但不在“二(二)”中的副产物属于固体废物,所以搬迁项目产生的副产物均属于固体废物。 (4)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 搬迁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见表18。 表18 营运期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
(2) 4、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设备主要有混料机、挤出机、压延机、压光机、收卷机、粉碎机等。各部分高噪声源的基本情况见表19。 对于项目的高噪声设备,企业应当采取如下措施: (1)在设备底部加设减震垫,降低因设备振动所产生的噪声; (2)将设备尽量远离办公区和厂房边界,并利用厂房的隔声作用降低噪声; (3)生产车间窗户设置隔声窗,生产时关闭门窗。 在采取上述措施之后,项目的噪声可以得到一定的削弱。再经过厂房的隔声作用之后,预计可降低30dB(A)。 表19 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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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种 类 |
排放源(编号) |
污染物名称 |
产生 浓度 mg/m3 |
产生量t/a |
排放浓 度mg/m3 |
排放速率kg/h |
排放量 t/a |
排放去向 |
大气污染物 |
挤出、压延 |
非甲烷总烃 |
59.075 |
0.567 |
6.238 |
0.0499 |
0.1197 |
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1#)排放 |
干燥、挤出 |
非甲烷总烃 |
65.625 |
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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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料 |
投料粉尘 |
- |
0.2 |
- |
0.0158 |
0.038 |
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
挤出、压延 |
非甲烷总烃 |
- |
0.063 |
- |
0.0554 |
0.133 |
无组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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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燥、挤出 |
非甲烷总烃 |
- |
0.0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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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 染物 |
产污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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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浓度mg/L |
产生量 t/a |
排放浓度mg/L |
排放量 t/a |
排放去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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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污水 |
水量 |
- |
600 |
- |
600 |
接管至太仓港再生资源进口加工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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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 |
400 |
0.24 |
400 |
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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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 |
250 |
0.15 |
250 |
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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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 |
30 |
0.018 |
30 |
0.018 |
||||
TP |
4 |
0.0024 |
4 |
0.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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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
|
产生量t/a |
处理处置量t/a |
综合利用量 t/a |
外排量 t/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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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品 |
1 |
/ |
1 |
0 |
收集后外卖 |
|||
生活垃圾 |
7.5 |
7.5 |
/ |
0 |
委托环卫所清运 |
|||
废活性炭 |
0.08 |
0.08 |
/ |
0 |
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
|||
电离和电磁辐射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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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 声 |
分类 |
名称 |
治理前声级dB(A) |
防治后声级dB(A) |
排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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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备 |
等效A声级 |
90dB(A) |
60dB(A) |
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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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本项目利用已建成厂房申报,不存在生态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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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大气 污染 物 |
投料 |
颗粒物 |
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达标排放 |
挤出、压延 |
非甲烷总烃 |
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1#)排气筒排放 |
达标排放 |
|
干燥、挤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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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物 |
生活污水 |
COD SS NH3-N TP |
接管至太仓港再生资源进口加工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
最终外排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
电离和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废物 |
不合格品 |
1t/a |
统一收集外卖 |
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
生活垃圾 |
7.5 t/a |
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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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活性炭 |
4.8 t/a |
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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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生产设备 |
60~90dB(A) |
采用减震、绿化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措施 |
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
其他 |
- |
- |
- |
- |
生态保护措施预期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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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检查一览表
项目名称 |
苏州锐驰朗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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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污染源 |
污染物 |
治理措施(设施数量、规模、处理能力等) |
处理效果、执行标准或拟达要求 |
环保投资(万元) |
完成 时间 |
废水 |
生活污水 |
COD、SS、氨氮、总磷 |
- |
经污水管网接入至太仓港再生资源进口加工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外排 |
2 |
与本项目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项目建成时 同时投入运行 |
噪声 |
生产设备 |
LAeq |
减振、隔声、合理布局 |
厂界噪声达标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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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
投料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器 |
达标排放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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挤出、压延 |
非甲烷总烃 |
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1#)排气筒 |
达标排放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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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燥、挤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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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 |
生活和生产过程 |
生活垃圾、不合格品、废活性炭 |
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废活性炭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
零排放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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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机构、监测能力等) |
太仓市环境监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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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污分流、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流量计、在线监测仪等) |
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接入至太仓港再生资源进口加工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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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带老” 措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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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平衡 具体方案 |
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太仓港再生资源进口加工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内平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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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解决问题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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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以设施或厂界设置,敏感保护目标情况等) |
需以生产车间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 |
/ |
结论与建议
苏州锐驰朗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建于太仓市浮桥镇红新路99号,租用三协光电(太仓)有限公司已建厂房进行生产,租用面积3861.31平方米,总投资90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塑料制品4000吨。通过对项目的分析,得出如下结论和建议: 1、项目选址与规划相符。 本项目地址位于太仓市浮桥镇红新路99号,租用工业厂房进行生产。地块属于工业用地,用地性质符合规划要求。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作为能源,基本无“三废”产生,符合太仓市的环保规划。因此建设项目与当地规划相符。 2、与产业政策相符。 本项目主要为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和《苏州产业导向目录》(2007年本)及其修改条目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 也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号文)、《苏州市当前限制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中淘汰和限制类项目,为该产业政策允许建设项目。 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2年修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本项目属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本项目无含磷、含氮生产废水排放,符合该条例的有关要求。 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建设项目所在地浮桥镇中小企业创业园,在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太仓市范围内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不会导致太仓辖区内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下降。因此,建设项目的建设不违背《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 另外,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限制和禁止范围,也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限制和禁止范围。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产业政策要求。 3、符合清洁生产的有关要求。 本项目不使用高污染原料,项目生产过程中污染物产生较小;项目所使用的设备及工艺均不属于《苏州市调整淘汰部分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意见的通知》(苏【2006】125号文)中规定的内容;可见,项目符合清洁生产的有关要求。 4、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功能不会下降。 (1)大气 本项目投料过程产生的投料粉尘可通过混料机投料口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车间通风装置无组织达标排放;挤出压延生产线挤出、压延废气及挤出压光生产线干燥、挤出废气经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同一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1#)排放。经分析与预测,项目废气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估算,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最大落地浓度远低于厂界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功能要求,所以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设置以生产车间为执行边界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该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2t/d(600t/a),经污水管网接入至太仓港再生资源进口加工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尾水排入七浦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的高噪声设备经过减振和厂房的隔声处理之后,噪声能够得到较大的削弱,在厂界处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的要求,对当地声环境贡献量较小。 (4)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在类别上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生活垃圾产生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外运处置;不合格品为一般固废,产生后统一收集外卖;废活性炭为危险固废,产生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理。可见,项目的各部分固废均得到了妥善的处置。 项目的固废在暂存时,划分了专用的暂存区,并采用符合要求的包装方式以及防雨、防渗漏措施,可以较好的避免固废暂存时对土壤、地下水的不利影响。由此可见,项目的固废对当地的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运营期污染物量见表28。
表28 项目污染物产生量、削减量、排放量三本帐汇总表
5、环境相容性 区域内的大气环境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区域内水环境能够满足其规划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且本项目建成后无工业废水排放;声环境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要求。由此说明区域内各环境要素不会对本项目构成制约。 7、总量控制 本项目完成后污染物接管总量指标如下: (1)废水 总量控制指标: 废水量600t/a、COD0.24t/a、氨氮0.018t/a 总量考核指标: TP0.0024t/a、SS0.15t/a。 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接入至太仓港再生资源进口加工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因此,项目的污染物总量可从太仓港再生资源进口加工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量中进行调配。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当地环境也不对本项目的建设构成制约,污染物排放总量可以在区域内得到平衡。从环保角度来说,本项目的建设时可行的。 说明: 上述评价结果是在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基础上得出的。一旦项目规模、用途等发生变化,建设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重新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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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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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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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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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一、本报告表附图、附件: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2) 项目周边环境图 (3) 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件 (1)备案通知书 (2)房产证 (3)土地证 (4)租赁合同 (5)委托书 (6)确认函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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