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太仓正大实业有限公司新建木龙骨、花画工艺品生产项目 |
||||||||||||||||||||||||||||||||||||||||||||||||||||||||||||||||||
建设单位 |
太仓正大实业有限公司 |
||||||||||||||||||||||||||||||||||||||||||||||||||||||||||||||||||
法人代表 |
张金宗 |
联系人 |
张先生 |
||||||||||||||||||||||||||||||||||||||||||||||||||||||||||||||||
通讯地址 |
太仓市沙溪镇岳王岳杨路28号1幢 |
||||||||||||||||||||||||||||||||||||||||||||||||||||||||||||||||||
联系电话 |
15506228666 |
传真 |
— |
邮编 |
215421 |
||||||||||||||||||||||||||||||||||||||||||||||||||||||||||||||
建设地点 |
太仓市沙溪镇岳王岳杨路28号1幢 |
||||||||||||||||||||||||||||||||||||||||||||||||||||||||||||||||||
立项审批部门 |
太仓市沙溪镇人民政府文件 |
批准文号 |
沙政经投备(2017)16号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行业类别 及代码 |
C2039 软木制品及其他木制品制 |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4902.2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8426.69 |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依托周边绿化 |
||||||||||||||||||||||||||||||||||||||||||||||||||||||||||||||
总投资 (万元) |
6000 |
环保投资 (万元) |
100 |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1.67% |
||||||||||||||||||||||||||||||||||||||||||||||||||||||||||||||
评价经费 (万元) |
|
预期投产 日期 |
2017年5月 |
||||||||||||||||||||||||||||||||||||||||||||||||||||||||||||||||
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详见第2页“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
|||||||||||||||||||||||||||||||||||||||||||||||||||||||||||||||||||
水及能源消耗量 |
|||||||||||||||||||||||||||||||||||||||||||||||||||||||||||||||||||
名称 |
消耗量 |
名称 |
消耗量 |
||||||||||||||||||||||||||||||||||||||||||||||||||||||||||||||||
水(吨/年) |
3000 |
燃油(吨/年) |
— |
||||||||||||||||||||||||||||||||||||||||||||||||||||||||||||||||
电(万度/年) |
120 |
蒸汽(标立方米/年) |
— |
||||||||||||||||||||||||||||||||||||||||||||||||||||||||||||||||
燃煤(吨/年) |
— |
其它 |
— |
||||||||||||||||||||||||||||||||||||||||||||||||||||||||||||||||
废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 建设项目生活废水2700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进入太仓市沙溪镇岳王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
|||||||||||||||||||||||||||||||||||||||||||||||||||||||||||||||||||
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1、原辅材料 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1。 表1 主要原辅材料表
2、主要设备 建设项目主要设备见表3。 表3 主要设备表
注:与申报表不符之处,以本环评为准。 |
|||||||||||||||||||||||||||||||||||||||||||||||||||||||||||||||||||
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 1、项目概况 太仓正大实业有限公司租赁位于太仓沙溪镇台资科技创新产业园区内闲置厂区(张文表所有)生产木龙骨和花画工艺品用材(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木龙骨50万件、花画工艺品用材50万件的生产规模,预计2017年5月投产。 建设项目不属于国务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苏政办发[2013]9号文)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中所列禁止、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太仓沙溪镇台资科技创新产业园区创建于2006年,2007年太仓市人民政府批准了由常州诚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太仓市台资科技创新园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太政复[2007]18号)。 太仓沙溪镇台资科技创新产业园区位于沙溪镇岳王社区的东南部,规划范围:东至陆璜公路、南至苏昆太高速公路、西至岳鹿公路、北至新港公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3.3平方公里。 园区产业定位:主要发展电子信息、精密机械、汽车配件、现代物流和轻工等产业。 建设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内,不属于“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行业,也无含氮磷因子的工业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区域污水厂处理,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 建设项目属轻工业,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沙溪镇土地利用规划。厂址周围1000米内无文物保护对象,也无列入《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的区域。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符合沙溪镇城市发展用地规划。 2、工程内容及规模 建设项目租赁厂区组织生产,工程内容主要是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建成后生产规模和产品方案见表4。
表4 生产规模和产品方案
3、公用工程 (1)给排水 建设项目总用水为3000t/a,均为生活用水3000t/a,来自当地自来水管网。生活废水按生活用水的90%计,则为2700t/a。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进入太仓市沙溪镇岳王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供电 建设项目年用电量为120万度,来自市政电网。 (3)储运 建设项目原辅材料和产品的运输采用汽车运输,在厂区内设置仓库暂存。 (4)绿化 建设项目租赁闲置厂区进行生产,绿化依托厂区周边现有绿化。 4、员工人数及工作制度 职工定员100人,工作制度为白班单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 5、环保措施 建设项目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1.67%。具体环保投资情况见表5。 表5 建设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注:化粪池、接管口规范化设置为厂区现有设施,不需追加投资。 6、项目平面布置 建设项目租赁厂区,厂区北侧为办公楼,办公楼西侧为车间,车间南侧为仓库。具体见附图三建设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 |
|||||||||||||||||||||||||||||||||||||||||||||||||||||||||||||||||||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建设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原有污染源。 |
|||||||||||||||||||||||||||||||||||||||||||||||||||||||||||||||||||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形地貌 建设项目地处长江三角洲平原中的沿江平原,全境地形平坦,自东北各西南略呈倾斜。东部为沿江平原,西部为低洼圩区。地面高程:东部3.5-5.8 米(基准:吴淞零点),西部2.4-3.8米。地质上属新华夏系第二隆起带,淮阳山字形构造宁镇反射弧的东南段。区内断裂构造规模不大,基底构造相对稳定。新构造运动主要表现为大面积的升降运动,差异不大,近期呈持续缓慢沉降。 该地区的地层以深层粘土层为主,主要状况为: (1)第一层为种植或返填土,厚度0.6米-1.8米左右; (2)第二层为亚粘土,色灰黄或灰褐,湿度饱和,0.3-1.1米厚; (3)第三层为淤质亚粘土,呈青灰色,湿度饱和,密度高,厚度为0.5米—1.9米,地耐力为100-120kPa; (4)四层为轻亚粘土,呈浅黄,厚度在0.4米-0.8米,地耐力为80-100kpa; (5)第五层为粘土,少量粉砂,呈灰黄色或青色,湿度高,稍密,厚度为1.1km左右,地耐力约为120-140kPa。 2、水文 太仓市濒临长江,由于受到长江口潮汐的影响,太仓境内的内河都具有河口特征,河水的潮汐运动基本与长江口的潮汐运动一致。长江口是一个中等强度的潮汐河口,长江南支河段是非正规半日潮,每天二涨二落。本项目附近河段潮位变化特征:各月平均高潮位与低潮位在数值上很接近,潮位的高低与径流的大小关系不大,高、低潮位的年际变化也不大,年内月平均高潮位以9月最高、8月次之、7月居第3位。根据附近江边七丫口水文站的潮位资料分析,本段长江潮流特征如下: 平均涨潮流速:0.55m/s,平均落潮流速:0.98m/s; 涨潮最大流速:3.12m/s,涨潮最小流速:0.12m/s; 落潮最大流速:2.78m/s,落潮最小流速:0.62m/s。 2、气象特征 建设项目地处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水充沛,海洋性气候明显,常年主导风向为东风。其主要气象气候特征见表6。
表6 主要气象气候特征
4、植被与生物多样性 项目地区属北亚热带落叶与常绿阔叶混交林带,由于农业历史悠久,天然植被很少,主要为农作物和人工植被。种植业以粮(麦子、水稻)、油、棉等作物为主,还有蔬菜等。畜牧业以养猪、牛、羊、鸡、鸭为主;此外,宅前屋后和道路、河道两旁种植有各种林木和花卉,林业以乔木、灌木等绿化树种为主,本地区无原始森林。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太仓市位于江苏省南部,长江口南支河段的南岸,东南紧邻上海,西为发达的苏、锡、常地区,东北与上海崇明岛隔江相望,地处长江入海口的咽喉。经国家批准,1996年10月22日太仓港作为一类国家口岸正式对外籍船舶开放,从此,太仓打开了对外开放的水上“大门”。 太仓沿江岸线共有38.8公里,其中深水岸线22公里,从太仓港区到长江口内,航道水深在10米以上,深水线离岸约1.5公里,能满足5万吨级船舶回转水域要求。江苏省自南京以下尚未开发的长江岸线几乎一半在太仓,它是江苏省离长江口最近邻上海的一个重要口岸。 沙溪镇是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太仓市工业重镇、商贸大镇,地处太仓市中部,地域面积132.41平方公里,总人口9.13万人。古镇沙溪位于苏州市太仓境内,紧傍204国道,距上海35公里,苏州50公里,无锡55公里。沙溪镇历史悠久,古时又称沙头,早在宋、元时已集市成镇,到明清时,大批商人应运而生,临水建筑拔地而起,成为太仓一大镇。据志书记载:“镇地延袤可数里,多富家巨室,其缙绅学士几当一州之半,为士好文章,习仪观,济济相望,而民之耕于野者,亦勤稼樯谨财用,有蟋蟀代檀之风,人称乐土。” 清宣统二年(1910年)置沙溪乡。至民国年间,仍为巨镇,俗称“东南十八乡、沙溪第一乡。” 沙溪镇民俗风趣,民风纯朴,民间灯会,妙趣横生。沙溪的猪油米花糖、桃珍糕、盘香饼、涂松山芋等风味小吃、特产也远近出名。 新建项目周围1000米范围内无文物保护单位。 |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等): (1)空气环境质量 根据太仓市环境监测站2015年6月1日—30日的监测数据表明,建设项目所在地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日均浓度范围分别为:NO2 0.015~0.045mg/m3、SO2 0.013~0.039mg/m3、PM10 0.046~0.067mg/m3。三项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符合太仓市大气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2)水环境质量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周围水环境包括杨林塘,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杨林塘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根据《2015年太仓市环境质量年报》杨林塘各断面水质监测结果表明:杨林塘水质监测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具体数据见下表。 表7 杨林塘断面水质主要项目指标值(单位:mg/L)
(3)声环境质量 本区域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数据为2016年11月3日昼间通过监测仪器获得,监测结果如下:
(4)主要环境问题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良好,无主要环境问题。 |
||||||||||||||||||||||||||||||||||||||||||||||||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根据建设项目的周边情况,项目周边300米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见表7。 表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表
|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1、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表8 大气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单位:ug/m3
2、建设项目附近杨林塘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水质标准见表10。 表10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mg/L
3、建设项目位于2类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见表10。 表10 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dB(A)
|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1、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具体见表12。 表1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2、废水 外排废水执行太仓市沙溪镇岳王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即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标准(接管标准),具体见表13。 表13 废水接管标准 单位:mg/L
3、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标准见表12。 表12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
||||||||||||||||||||||||||||||||||||||||||||||||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
建设项目完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见表13。 表13 全厂污染物排放情况 单位:t/a
|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建设项目主要从事木龙骨和花画工艺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 1、木龙骨生产工艺
S、G
图例:
S —— 固废
N —— 噪声
G —— 废气
图1 木龙骨生产工艺流程图
程图
开料
成品
松木
工艺流程简介: (1)开料:把进口烘干松木按客户所需的规格尺寸使用开料机进行开料,即为成品。此过程会产生木屑G和废料S。
2、花画工艺品用材生产工艺
S、G
图例:
S —— 固废
N —— 噪声
G —— 废气
图2 花画工艺品用材生产工艺流程图
程图
开料
成品
松木
剖料
S、G
工艺流程简介: (1)开料:把进口烘干松木按客户所需的规格尺寸使用开料机进行开料。此过程会产生木屑G和废料S。 (2)剖料:把开完料的松木再使用剖料机进行剖料,即为成品。此过程会产生木屑G和废料S。 |
||||||||||||||||||||||||||||||||||||||||||||||||||||||||||||||||||||||||||||||||||||||||||||||||||||||||||||||||||||||||||||||||||||||||||||||||||||
主要污染工序: 1、废气 建设项目废气主要为开料工序、剖料工序中产生的粉尘废气(G)。 在开料和剖料工序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废气,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粉尘系数应为0.321kg/m3,本项目木材用量为10万m3/a,则粉尘的产生量为32.1t/a,污染物因子以颗粒物计,开料和剖料的时间以2400h/a计,建设项目拟对开料机、剖料机设备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由密闭的管道送入同一套布袋除尘系统集中处理,废气捕集的效率约为90%,其余10%的粉尘沉降后外卖处置。经风机收集后的废气引入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污染物具体产生情况见表15。 表15 建设项目废气产生情况
2、废水 建设项目总用水为3000t/a,均为生活用水3000t/a,来自当地自来水管网。 建设项100名职工,所以生活用水量按100L/人.d计,年工作300天,则生活用水量为3000t/a。若生活污水为生活用水的的90%,则生活污水排放量2700t/a;生活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COD400mg/L、SS200mg/L、氨氮25mg/L和磷酸盐4mg/L,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进入太仓市沙溪镇岳王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建设项目用排水平衡图见图3。
自来水
化粪池
2700
2700
太仓市沙溪镇岳王污水处理厂
图2 建设项目用排水平衡图 (单位t/a)
3000
生活用水
损耗300
3、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30t/a,属于一般固废;生产过程中未经集气罩收集的沉降粉尘3.21t/a,属于一般固废;废木材3000t/a,属于一般固废;除尘系统收集的颗粒物28.6011t/a,属于一般固废。建设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表见表18、建设项目固废产生情况汇总表见表19。 表18 建设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表
*注:种类判断,在相应类别下打钩。
表19 建设项目固废产生情况汇总表
4、噪声 建设项目完成后全厂主要高噪声设备运行时声级值见表14。 表14 噪声设备一览表
|
内容
类型 |
排 放 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 产生量(单位) |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单位) |
大 气 污 染 物 |
开料、剖料 |
颗粒物 |
602mg/m3,28.89t/a |
6.02mg/m3,0.2889t/a |
水 污 染 物 |
生活污水 2700t/a |
COD SS 氨氮 磷酸盐(以P计) |
400mg/L,1.08t/a 200mg/L,0.54t/a 25mg/L,0.0675t/a 4mg/L,0.0108t/a |
340mg/L,0.918t/a 100mg/L,0.27t/a 25mg/L,0.0675t/a 4mg/L,0.0108t/a |
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 体 废 物 |
办公、生活 |
生活垃圾 |
30t/a |
环卫清运 |
未经集气罩收集 |
沉降粉尘 |
3.21t/a |
外卖处理 |
|
开料、剖料 |
废木材 |
3000t/a |
外卖处理 |
|
除尘系统收集 |
颗粒物 |
28.6011t/a |
外卖处理 |
|
噪
声 |
建设项目夜间不生产,建设项目高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过减震、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
其 它 |
无。 |
|||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无。 |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位于太仓沙溪镇台资科技创新产业园区内闲置厂区(张文表所有)进行生产,施工期主要为设备进厂和生产线的安装调试,施工期较短,工程量不大,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
|||||||||||||||||||||||||||||||||||||||||||||||||||||||||||||||||||||||||||||||||||||||||||||||||||||||||||||||||||||||||||||||||||||||||||||||||||||||||||||||||||||||||||||||||||||||||||||||||||||||||||||||||||||||||||||||||||||||||||||||||||||||||||||||||||||||||||||||||||||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废气主要为开料工序、剖料工序中产生的粉尘废气(G)。 在开料和剖料工序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废气,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第4分册)中2011锯材加工业产排污系数表①粉尘系数应为0.321kg/m3,本项目木材用量为10万m³/a,则粉尘的产生量为32.1t/a,污染物因子以颗粒物计,开料和剖料的时间以2400h/a计,建设项目拟对开料机、剖料机设备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由密闭的管道送入同一套布袋除尘系统集中处理,废气捕集的效率约为90%,其余10%的粉尘沉降后外卖处置。经风机收集后的废气引入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袋式除尘器工作原理:含尘气流从下部进入圆筒形滤袋,在通过滤料的孔隙时,粉尘被捕集于滤料上,透过滤料的清洁气体由排出口排出。沉积在滤料上的粉尘,可在机械振动的作用下从滤料表面脱落,落入灰斗中。常用滤料由棉、毛、人造纤维等加工而成,新型滤料有玻璃纤维和微滤膜等,滤料本身网孔较小,一般为20-50μm,表面起绒的滤料为5-10μm,而新型滤料的孔径在5μm以下。按不同粒径的粉尘在流体中运动的不同物理学特征,颗粒物通过惯性碰撞、截留、扩散、静电、筛滤等作用被捕集。此外,粉尘因截留、惯性碰撞、静电和扩散等作用,逐渐在滤袋表面形成粉尘层,常称为粉层初层。初层形成后,它成为袋式除尘器的主要过滤层,提高了除尘效率。滤布只不过起着形成粉尘初层和支撑它的骨架作用,但随着粉尘在滤袋上积聚,滤袋两侧的压力差增大,会把有些已附在滤料上的细小粉尘挤压过去,使除尘效率下降。另外,若除尘器阻力过高,还会使除尘系统的处理气体量显著下降,影响生产系统的排风效果。因此,除尘器阻力达到一定数值后,要及时清灰。袋式除尘器种类较多,且该方法已列入《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第一批)中,属于国家环保局推荐使用技术。通常除尘效率可达99%以上。 开料、剖料废气由风机引入布袋除尘系统,除尘系统除尘效率为99%,除尘后的颗粒物废气由引风机引入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产生及处理情况见表18。
表18 建设项目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
因此,建设项目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1)建设项目废水排放情况 建设项目生活废水2700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进入太仓市沙溪镇岳王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建设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15。 表15 建设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太仓市沙溪镇岳王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流程图污水厂的设计进水水质:COD≤500mg/L、BOD5≤200 mg/L、SS≤250 mg/L、总氮≤55 mg/L、氨氮≤45 mg/L、总磷(以P计)≤5.0 mg/L、pH值:6-9、BOD5:COD≥0.4、污水水温:10℃~25℃。进水条件另有下列规定:①一期建设规模1万吨/日,二期建设规模1万吨/日,均已竣工建成。设计工业废水量大于50%,小于80%,其余为生活污水。②收水范围内接管排入本项目处理的废水由各企业自行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污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③收水范围内居民生活污水达接管标准后排入污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④所有接管废水中未在以上进水水质指标中列出指标的其他污染物均按要求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一级标准后方可接管。污水厂的设计排水水质: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浓度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072-2007)表2中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浓度限值要求,DB32/T1072-2007中未列入项目(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要求。各项指标排放浓度如下:COD≤50mg/L、BOD5≤10 mg/L、SS≤10 mg/L、总氮≤15 mg/L、氨氮≤5 mg/L、总磷(以P计)≤0.5 mg/L,出水的水质基本满足杂用水的水质要求,可以供应区域内企业和商业用于地面清洗、洗车、厕所、非接触景观用水、冷却水等领域。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的生活污水量约9吨/日,约占污水厂处理能力的0.045%,同时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水中各类污染物浓度均低于接管标准,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入运行,污水主管网已经铺设到项目所在地。由此可见,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接管进入岳王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是可行的。 因此,建设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30t/a;生产过程中开料、剖料产生的废木材3000t/a;未经集气罩收集的沉降粉尘200t/a;除尘系统收集的颗粒物1620t/a。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沉降粉尘、废木材、除尘系统收集后的颗粒物外卖处理。具体固废产生情况见表16。 表16 建设项目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
因此,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为开料机(7台)、剖料机(5台),均位于室内。对开料机、剖料机加设减震底座、减震垫,设计隔声达10dB(A)以上,同时厂区隔声可达15dB(A),总体消声量为25dB(A)。 建设项目建成后全厂高噪声设备对北厂界的影响较大,故将北厂界作为关心点,对噪声的影响值进行预测,计算过程如下: (1)声级的计算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Ai——i声源在预测点的A声级,dB(A); T——预测计算的时间段,s; ti——i声源在T时段内的运行时间,s。 (2)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Leq)计算公式: Leq=10lg(100.1Leqg+100.1Leqb)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eqb——预测点的背景值,dB(A)。 (3)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考虑减振、厂区隔声及距离衰减后,预测关心点受到的噪声影响,预测结果见表17。 表17 关心点的噪声影响预测结果
通过减震、隔声和距离衰减,建设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对北厂界噪声的影响值为 48.5 dB(A),建设项目夜间不生产,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噪声值≤60dB(A),厂界噪声排放达标,并且无扰民现象,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厂区布局合理性分析 建设项目位于太仓沙溪镇台资科技创新产业园区内闲置厂区(张文表所有)进行生产,厂区北侧为生产车间,南侧为仓库,分区明确。因此,建设项目整个厂区布置合理。 6、总量平衡 建设项目污染物汇总见表18。 表18 建设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量汇总 (t/a)
建设项目废气、固废排放总量为零,废水排放总量包含在太仓市沙溪镇岳王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总量内,满足区域总量控制要求。 7、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投资估算及“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19。 表19 “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注:化粪池、接管口规范化设置为厂区现有设施,不需追加投资。
|
内容
类型 |
排 放 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大 气 污 染 物 |
开料、剖料工序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 |
达标排放 |
水 污 染 物 |
生活污水 |
COD SS 氨氮 磷酸盐(以P计) |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太仓市沙溪镇岳王污水处理厂 |
达标接管 |
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 体 废 物 |
沉降粉尘 |
颗粒物 |
外卖 |
有效处置 |
办公、生活 |
生活垃圾 |
环卫清运 |
||
开料、剖料 |
废木材 |
外卖 |
||
除尘系统收集的颗粒物 |
颗粒物 |
外卖 |
||
噪
声 |
建设项目夜间不生产,建设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过减震、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类2标准要求。 |
|||
其 它 |
无 |
|||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无。 |
结论 太仓正大实业有限公司租赁位于太仓沙溪镇台资科技创新产业园区内闲置厂区(张文表所有)生产木龙骨和花画工艺品用材(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木龙骨50万件、花画工艺品用材50万件的生产规模,预计2017年5月投产。 1、厂址选择与规划相容 太仓沙溪镇台资科技创新产业园区创建于2006年,2007年太仓市人民政府批准了由常州诚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太仓市台资科技创新园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太政复[2007]18号)。 太仓沙溪镇台资科技创新产业园区位于沙溪镇岳王社区的东南部,规划范围为:东至陆璜公路、南至苏昆太高速公路、西至岳鹿公路、北至新港公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3.3平方公里。 园区产业定位:主要发展电子信息、精密机械、汽车配件、现代物流和轻工等产业。 建设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内,不属于“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行业,也无含氮磷因子的工业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区域污水厂处理,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 建设项目属轻工业,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沙溪镇土地利用规划。厂址周围1000米内无文物保护对象,也无列入《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的区域。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符合沙溪镇城市发展用地规划。 2、与相关产业政策相符 建设项目不属于国务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苏政办发[2013]9号文)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中所列禁止、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污染物达标排放 (1)废气 建设项目废气主要为开料工序、剖料工序中产生的粉尘废气(G) 在开料、剖料工序中,废气中污染物因子以颗粒物统计,建设项目拟对开料机、剖料机设备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由密闭的管道送入同一套布袋除尘系统集中处理,废气捕集的效率约为90%,其余10%的粉尘沉降后外卖处置。经风机收集后的废气引入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建设项目生活废水2700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进入太仓市沙溪镇岳王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开料、剖料工序产生的废木材;未经集气罩收集的沉降粉尘;除尘系统收集的颗粒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开料、剖料工序产生的废木材;未经集气罩收集的沉降粉尘;除尘系统收集的颗粒物外卖处理。建设项目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建设项目夜间不生产,建设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过减震、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类2标准要求。 4、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建设项目固废排放总量为零;大气污染物粉尘排放量为0.2889t/a;废水排放总量为2700t/a,COD 0.918t/a、SS 0.27t/a、氨氮0.0675t/a、总磷0.0108t/a。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太仓市沙溪镇岳王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总量内,满足区域总量控制要求。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选址比较合理,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合理、可靠、有效,总体上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本评价认为,从环保角度来讲,建设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二、建议 1、加强管理,强化企业职工自身的环保意识。 2、设专人管理环保工作,做好环保设施的维护和例行监测工作。 3、建设单位严格执行 “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4、做好厂区的隔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
||
|
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
|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
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注 释
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表 附件二 环评委托书 附件三 厂区租赁协议 附件四 供热意向书 附件五 太仓市沙溪镇岳王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排放申请表 附图一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二 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三 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
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 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 1— 2项进行专项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3.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4.声影响专项评价 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 6.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 7.辐射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
编号: 审批经办人:
建设项目 名称 |
太仓正大实业有限公司项目 |
建设 地点 |
太仓市沙溪镇岳王岳杨路28号1幢 |
|||||||||||||||||||||||
建设单位 |
太仓正大实业有限公司 |
邮编 |
215421 |
电话 |
15506228666 |
|||||||||||||||||||||
行业类别 |
C2039 软木制品及其他木制品制 |
项目性质 |
新建 |
|||||||||||||||||||||||
建设规模 |
木龙骨50万件、花画工艺品50万件 |
报告类别 |
报告表 |
|||||||||||||||||||||||
项目设立批准部门 |
|
文号 |
|
时间 |
|
|||||||||||||||||||||
报告书审批部门 |
太仓市环境保护局 |
文号 |
|
时间 |
|
|||||||||||||||||||||
工程总投资 |
6000万元 |
环保投资 |
100万元 |
比例 |
1.67% |
|||||||||||||||||||||
报告书编制单位 |
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
环评经费 |
|
|||||||||||||||||||||||
|
环境质量现状 |
环境质量标准 |
执行排放标准 |
|||||||||||||||||||||||
大气 |
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
|||||||||||||||||||||||
地表水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Ⅳ类标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标准 |
|||||||||||||||||||||||
噪声 |
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
固废 |
— |
— |
— |
|||||||||||||||||||||||
污 染 物 控 制 指 标 |
||||||||||||||||||||||||||
控制项目 |
原有排放量(1) |
新建部分产生量(2) |
新建部分处理削减量(3) |
以新带老削减量(4) |
排放增减量(5) |
排放总量(6) |
允许排放量(7) |
区域削减量(8) |
处理前浓度(9) |
预测排放浓度(10) |
允许排放浓度(11) |
|||||||||||||||
废气 |
|
|
|
|
|
|
|
|
|
|
|
|||||||||||||||
颗粒物 |
0 |
28.89 |
28.6011 |
0 |
0.2889 |
0.2889 |
|
|
|
|
|
|||||||||||||||
|
|
|
|
|
|
|
|
|
|
|
|
|||||||||||||||
废水 |
0 |
0.27 |
0 |
0 |
0.27 |
*0.27 |
|
|
|
|
|
|||||||||||||||
COD |
0 |
1.08 |
0.162 |
0 |
0.918 |
*0.918 |
|
|
|
|
|
|||||||||||||||
SS |
0 |
0.54 |
0.27 |
0 |
0.27 |
*0.27 |
|
|
|
|
|
|||||||||||||||
氨氮 |
0 |
0.0675 |
0 |
0 |
0.0675 |
*0.0675 |
|
|
|
|
|
|||||||||||||||
总磷 |
0 |
0.0108 |
0 |
0 |
0.0108 |
*0.0108 |
|
|
|
|
|
|||||||||||||||
|
|
|
|
|
|
|
|
|
|
|
|
|||||||||||||||
固废 |
0 |
0.30618111 |
0.30618111 |
0 |
0 |
0 |
|
|
|
|
|
|||||||||||||||
沉降粉尘 |
0 |
0.000321 |
0.000321 |
0 |
0 |
0 |
|
|
|
|
|
|||||||||||||||
生活垃圾 |
0 |
0.003 |
0.003 |
0 |
0 |
0 |
|
|
|
|
|
|||||||||||||||
废木材 |
0 |
0.3 |
0.3 |
0 |
0 |
0 |
|
|
|
|
|
|||||||||||||||
颗粒物 |
0 |
0.00286011 |
0.00286011 |
0 |
0 |
0 |
|
|
|
|
|
|||||||||||||||
单位:废气量:×104标米3/年;废水、固废量:万吨/年;水中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为千克/年,其它项目均为吨/年;废水浓度:毫克/升;废气浓度:毫克/立方米。
注:此表由评价单位填写,附在报告书(表)最后一页。次表最后一格为该项目的特征污染物。
其中:(5)=(2)-(3)-(4); (6)=(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