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苏州吉爱世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高档建筑五金件和其他五金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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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苏州吉爱世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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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裴点奎 |
联系人 |
吴琴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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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太仓经济开发区兴旺路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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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5900950045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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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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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太仓经济开发区兴旺路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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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审批部门 |
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准文号 |
太发改投备[2017]9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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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R搬迁□扩建□ |
行业类别 及代码 |
C3351建筑、家具用金属配件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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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
2132平方米 |
绿化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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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200万元 |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
15 |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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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经费 |
- |
预期投产日期 |
2016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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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 表1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
表2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主要原辅料及产品的理化特性、毒理毒性见下表: 表3 主要原辅材料理化特性、毒理毒性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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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及能源消耗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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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消耗量 |
名称 |
消耗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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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吨/年) |
900 |
燃油(吨/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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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度/年) |
25万 |
燃气(万立方米/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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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吨/年) |
- |
液化石油气(吨/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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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工业废水□、生活废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区域雨水管网;建设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2t/d(600t/a)接管进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新浏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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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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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加附页): 1、 项目名称:苏州吉爱世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高档建筑五金件和其他五金件项目 2、 项目性质:新建 3、 项目由来及概况: 苏州吉爱世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拟建于太仓经济开发区兴旺路18号,租用太仓市奔达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已建厂房进行生产,租用面积2132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高档建筑五金件1200套、其他五金件1200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的有关要求,本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此,项目建设单位特委托我单位——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接受委托之后,经过现场勘查并查阅相关资料,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表4本项目产品方案表一览表
4、 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情况: 建设项目位于太仓经济开发区兴旺路18号,具体位置见附图1。本项目厂房北侧为中通快递、苏州中路,东侧为空地、小河以及G15沈海高速,南侧为吉盈汽车饰件公司、厂房,西侧为兴旺路、苏州大熊汽车配件公司以及发达路。本项目周边环境关系情况具体见附图2。 5、 项目选址与规划情况: (1) 与规划的相符性 建设项目地址位于太仓经济开发区兴旺路18号,建设项目厂房为公司租赁,地块属于规划的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属于工业用地。根据太仓市规划,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四至范围为:北至苏昆太高速,南至新浏河,东至沿江高速、十八港,西至盐铁塘和太平路,总用地面积4418.7公顷。因此建设项目用地与用地规划相符。 (2) 与开发区产业定位相容性 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及周边地区主要发展机械电子、轻工纺织、食品、生物医药、环保等主导产业,其中机械电子环保产业主要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精密机械、电子信息等,生物医药主要发展复配分装以及研发等,不涉及原药生产,不涉及化工,整个区域是集城市新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经济开发区。本项目所在地属于规划的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主要为建筑、家具用金属配件制造,不使用高污染燃料作为能源,基本无“三废”产生,符合太仓市的环保规划。因此建设项目与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产业定位相符。 6、 与产业政策相符情况: 本项目主要为建筑、家具用金属配件制造,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部分修改条目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和《苏州产业导向目录》(2007年本)及其修改条目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也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号文)、《苏州市当前限制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中淘汰和限制类项目,为该产业政策允许建设项目。 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2年修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本项目属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本项目无含磷、含氮生产废水排放,符合该条例的有关要求。 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建设项目所在地太仓经济开发区兴旺路18号,在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太仓市范围内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不会导致太仓辖区内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下降。因此,建设项目的建设不违背《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 另外,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限制和禁止范围,也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限制和禁止范围。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产业政策要求。 7、 公用及辅助工程: 表5 本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
8、 厂区平面布置: 本项目为租用太仓市奔达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现有已建生产厂房,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区、原料仓库、产品仓库、固废及危废堆放区,其中原料仓库及固废、危废堆放区位于厂房南侧,办公区位于厂房西侧,厂房东部为生产车间。具体见附图3。 9、 生产制度及劳动定员: 本项目拟劳动定员25人,年工作300天,八小时一班制;厂内无食堂,无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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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次建设项目租用的厂房一直处于空置状态,无生产经营活动,因此无污染情况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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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本项目位于太仓经济开发区兴旺路18号,具体情况见附图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状况如下: 1、项目地理位置 太仓位于江苏省东南部,长江口南岸。地处北纬31°20′~31°45′、东经120°58′~121°20′。东濒长江,与崇明岛隔江相望,南临上海市宝山区、嘉定区,西连昆山市,北接常熟市。总面积822.9平方公里,水域面积285.9平方公里,陆地面积537平方公里。土地总面积8.23万公顷,耕地面积3.43万公顷。 2、地形地貌地质 项目所在地为广阔的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地势平坦,高程2.5~2.9m(85国家高程),地质条件良好,地耐力为80~190kPa,适宜各类工程建设;该陆域沿江有大堤,外侧滩地平缓,宽300~1100m,-10m岸线距堤1000~1400m,基层埋深在300m以下,为淤泥质岸线,可作为码头用长桩桩基持力层,具有优越的建港条件。地质构造为新华夏系第二巨型隆起带,淮阳山字形构造宁镇反射弧的东南段。区内断裂构造规模不大,基底构造相对稳定。新构造运动主要表现为大面积的升降运动,差异不大,近期呈现持续缓慢沉降。根据“中国地震裂度区划图(1990)”及国家地震局、建设部地震办[1992]160号文,苏州市50年超过概率10%的烈度值为Ⅵ度,本区域地震基本裂度为Ⅵ度。 3、气候特征 太仓属北亚热带南部湿润气候区,四季分明。冬季受北方冷高压控制,以少雨寒冷天气为主;夏季受副热带高压控制,天气炎热;春秋季是季风交替时期,天气冷暖多变,干湿相间。2007年平均气温17.6℃,比常年偏高1.9℃。年降水量1119.7毫米,比常年偏多30.1毫米,全年雨日158天,比常年多29.6天。年日照时数1893.8小时,比常年偏少75.2小时。地常年主导风向为东(E)风,ESE~SSE向风的频率占25%,每年秋季则以东北(NE)向风为主。 4、水系、水文特征 太仓市濒临长江,由于受到长江口潮汐的影响,太仓境内的内河都具有河口特征,河水的潮汐运动基本与长江口的潮汐运动一致。长江口是一个中等强度的潮汐河口,长江南支河段呈非正规半日潮,每天二涨二落。根据附近江边七丫口水文站的潮位资料分析,太仓长江段潮流特征如下: 平均涨潮流速:0.55m/s;平均落潮流速:0.98m/s; 涨潮最大流速:2.78m/s;涨潮最小流速:0.12m/s; 落潮最大流速:3.12m/s;落潮最小流速:0.62m/s。 建设项目生活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最终纳污水体为新浏河,新浏河位于太仓城区西侧,北接杨林塘,南接苏浏线,等外级航道,上游七浦塘,下游葛隆,全长26.2公里。 5、生态环境 (1)陆地生态 项目所在地区地势平坦,土壤肥沃,气候温和,雨量丰沛,日照充足,物产丰富,为鱼米之乡。主要种植水稻、小麦、棉花等农作物和各种蔬菜。沿江防洪堤种植杉、松等树木。 (2)水生生态 太仓江段靠近河口,在潮流界内,为淡咸水交汇混合处,形成了优越的自然渔业环境。从鱼种的生态特点分析,长江下游渔业水产资源有淡水种、半咸水种、河口种和近海种四大类型。 鱼类以鲤科鱼为主,还有鲥鱼、刀鱼、河鲚、中华鲟等珍贵鱼类。另外软体动物、甲壳类动物在渔业生产中也占有重要的位置。此外长江太仓段还有白暨豚等珍稀濒危动物。 |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1、社会经济 太仓市隶属江苏省苏州市管辖,市人民政府驻地城厢镇。境内地势平坦,河流纵横,土壤肥沃,物产富饶,素称“江南鱼米之乡”。改革开放以来,太仓保持持续增长的经济发展势头,在全国率先进入小康市,经济实力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百强县(市)前列。全市辖7个镇、126个行政村、3483个村民小组、68个居民委员会,境内有太仓港经济开发区。2014年年末户籍人口47.74万人,比上年增加2939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7.27万人。人口出生率为8.34‰,死亡率为8.12‰,自然增长率为0.21‰;年末常住人口70.85万人,城市化率为65.34%。 根据《2015年太仓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00.0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7.21亿元,增长3.4%;第二产业增加值564.53亿元,增长6.8%;第三产业增加值498.34亿元,增长7.8%。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55159元,增长6.9%。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4%,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1.3%,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5.3%。 2015年,太仓市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2655.58亿元,比上年增长1.0%。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118.24亿元,增长1.6%。年末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40家,年产值突破亿元企业357家,其中超20亿元企业19家、超50亿元企业4家。 2、教育、文化、卫生 教育现代化稳步推进。太仓全市拥有各级各类学校83所,其中新增特殊教育学校1所。全年招生数14944人,在校学生71177人,毕业生16563人,教职工总数5480人,其中专任教师4512人。幼儿园33所,在园幼儿11726人;小学28所,在校学生30234人,招生数5137人;初中15所,在校学生14927人,招生数5286人;高中4所,在校学生5635人,招生数1779人;中等职业学校1所,在校学生3515人,招生数1081人;高等院校1所,在校学生5140人,招生数1656人。成人教育学校26所,在校学生76296人。 文化惠民工程建设有效推进。图博中心投入使用,文化艺术中心、传媒中心进入内部装修,沙溪、浮桥等6个镇文化中心达标建设完成。承办了第八届国际民间艺术节、奥地利克恩顿州合唱团、肯尼亚舞蹈团、保加利亚和奥地利艺术团等来太演出活动。全年免费放映数字电影1477场次,吸引观众30万人次。举办了“2010上海世博会太仓主题周”、双凤龙狮、滚灯和江南丝竹在世博场馆专场演出74场次、金秋文化创意产业推介会、牛郎织女邮票首发式、第二届海峡两岸电影展等活动。《太仓历史人物辞典》出版发行,收录3450个太仓历史人物。 公共卫生体系逐步健全。医疗机构床位2608张,卫技人员3039人,分别比上年增长5.2%和5.0%,其中医生1209人,护士1130人。全市有各类卫生机构170个,其中医院、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8个,疾控中心1个,急救中心1个,妇幼保健机构1个。急救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年共接听电话76892次;出车10485次,增长17%;接送病人8431人,增长18%。 3、太仓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年) (1)规划期限与范围 总体规划的期限为:2010 年-2030 年,分为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阶段: 近期:2010-2015 年,中期:2016-2020 年,远期:2021-2030 年。规划范围为太仓市域,总面积约822.9km2。 (2)与用地布局、产业发展定位相容 《太仓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年)于2011 年10 月18 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以苏政复[2011]57 号文批复(苏政复[2011]57 号文)。 根据《太仓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年),太仓的城市职能定位为:中国东部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长江三角洲地区的现代物流中心之一;沿江地区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环沪地区的生态宜居城市、休闲服务基地、创新创意基地。 在空间上更具体落实发展策略,有效应对现实发展问题,形成功能有所侧重、空间组团集聚的城乡空间。城镇空间形成“双城三片”的结构: “双城”指由主城与港城构成的中心城区;“三片”指沙溪、浏河、璜泾; 主城功能定位:宜居之城、商务之城、高新技术产业之城。 工业用地布局:主城工业用地主要布局在204 国道以东以及苏州路与沿江高速公路道口地区,包括德资工业园、高新产业园等产业发展载体。科教新城(即南郊新城)组团204 国道以西,建设临沪产业园,与嘉定工业园区、昆山开发区相协调。 产业发展定位:坚持创新发展、低碳发展、集群发展、协调发展,积极推进主导产业高端化、新兴产业规模化、传统产业新型化,着力提升产业集聚水平和产业能级。突出发展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重大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 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位于主城组团,产业定位为机械、电子、轻工纺织、食品、生物医药、环保等主导产业,产业布局上衔接昆山、接轨上海,与太仓市城市总体规划相符。 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位于在弇山路以北、娄江路以东、常胜路以西,总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5万吨,共分二期实施。其中首期工程日处理污水2万吨,工程从2003年4月20日开工建设,于2004年4月完工投入试运行,2005年1月经苏州市环保局验收通过(苏环验[2005]17号);二期扩建工程于2005年8月开工,2006年11月竣工并投入试运行,2007年1月1日正式投入运行。现该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总量约3.8 万t/d,尚有1.2 万t/d 余量。为满足开发区发展的需求,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在现有厂区扩建三期工程,处理规模3 万t/d,处理工艺采用循环式活性污泥法(C-TECH法),并配备深度处理设施(与前两期项目升级改造后工艺相同),三期项目环评报告于2010 年7 月通过太仓市环保局审批(太环计[2010]280 号),已于2012 年6 月实现调试和收水,目前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到8 万t/d。目前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良好,处理后水质可稳定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表1中城镇污水处理厂Ⅰ尾水排放浓度限值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标准中一级(A)标准,尾水最终排入新浏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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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质量状况
本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等): 1、环境空气质量: 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中常规因子(SO2、NO2、PM10)及非甲烷总烃引用《勃乐氏密封系统(太仓)有限公司新建多功能塑料发动机罩盖等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G1凤莲三园”测点,G1测点位于本项目西北方向,距离本项目1.4公里。监测时间:2014年7月7日-13日进行,连续监测7 天。监测结果为:SO2浓度范围为0.035-0.050mg/m3,NO2浓度范围为0.017-0.038 mg/m3,PM10浓度范围为0.052-0.117 mg/m3,非甲烷总烃浓度范围为0.54-0.89 mg/m3。各因子中,SO2、NO2、非甲烷总烃小时值,PM10日均值均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因此可以说明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良好。 2、地表水质量: 建设项目所在地主要地表水新浏河水功能区划分为Ⅳ类,引用《勃乐氏密封系统(太仓)有限公司新建多功能塑料发动机罩盖等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W3: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排口下游1500米处”监测断面,监测时间:2014年7月8日至2014年7月10日,连续监测3天,每天监测2次。监测结果为:pH 7.35、COD 24 mg/L、氨氮1.32 mg/L、总磷0.20 mg/L、SS 23 mg/L,监测期间浓度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SS 满足参照执行的水利部试行标准《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四级标准,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3、声环境质量状况 评价期间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进行了现状监测。监测时间:2017年4月23日昼间、夜间各一次;监测点位:厂界外1米。具体监测结果见表7。 表7 项目地噪声现状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地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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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建设项目厂区附近无已探明的矿床和珍贵动植物资源,没有园林古迹,也没有政府法令指定保护的名胜古迹,根据本项目周边情况,确定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表8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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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
1、地表水新浏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SS参照《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 表9 地表水水质标准
2、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表1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表
3、声环境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 表11 区域噪声标准限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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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 染物排放标准 |
1、废气 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具体见表12。 表1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2、废水 建设项目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尾水排入新浏河。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及《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相应标准。全厂所排生活污水执行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具体排放标准见表13。 表13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mg/L)
注:①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3、噪声: 本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表14 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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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控制指标 |
建设项目投产后污染物排放总量见表15。 表15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表
5、环境相容性 区域内的大气环境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区域内水环境能够满足其规划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且本本项目建成后无工业废水排放;声环境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要求。由此说明区域内各环境要素不会对本项目构成制约。 6、总量控制 本项目完成后污染物接管总量指标如下: (1)废水 总量控制指标: 废水量600t/a、COD 0.24 t/a、氨氮0.018 t/a 总量考核指标: 总磷 0.0024 t/a、SS 0.15 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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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简述(图示): 建设项目建成后年产高档建筑五金件1200套、其他五金件1200吨,其中高档建筑五金件主要为货架,其他五金件主要为覆塑管、滚道、金属接头;部分覆塑管、金属接头、滚道组装后即为货架,剩余部分作为五金件外售,具体工艺流程见下图。 一、其他五金件生产工艺: 1、覆塑管生产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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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污染环节: 1、废水: 建设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劳动定员25人,生活用水定额按照每人每天100L计,年工作300天,生活污水的排放系数按0.8计,产生生活废水2t/d(600t/a),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氨氮、TP。 2、废气: 新建项目废气主要为打磨工段产生的打磨废气(G1-1)、滴胶过程胶水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G1-2)、挤出工段塑料粒子及胶水受热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G1-3)。 (1)打磨废气(G1-1) 本项目打磨机主要对钢管表面进行打磨,类比同类型企业,打磨粉尘产生量以0.1%计,则项目打磨粉尘产生量为0.5t/a,主要成分为颗粒物。由于打磨机为固定式,因此打磨粉尘可通过打磨机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后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车间通风装置无组织排放。集气罩风量为2000m3/h,收集效率为90%,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0%,则打磨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095t/a。 (2)滴胶废气(G1-2) 本项目滴胶过程胶水为聚酯胶,主要成分为聚酯树脂20%、酯类溶剂40%、酮类溶剂40%,滴胶工段无加热过程,因此胶水中聚酯树脂无挥发,酯类溶剂、酮类溶剂挥发量以5%计,则滴胶过程有机废气产生量约为0.04t/a,以非甲烷总烃计。产生后经设备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集气罩风量为2000m3/h,收集效率为90%,活性炭吸附装置对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以90%计,则滴胶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产生量为0.036t/a,排放量为0.0036t/a,无组织排放量为0.004t/a。 (3)挤出废气(G1-3) 建设项目使用的塑料粒子主要为ABS、ASA,加热温度为180°-190°,未达到塑料粒子的分解温度。塑料粒子在受热情况下,其中残存未聚合的反应单体以及从聚合物中分解出的单体可挥发至空气中,从而形成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由于挤出工序加热温度控制在原料允许的范围内,分解的单体量极少,且加热在封闭的容器内进行,产生的单体仅有少量排出。 建设项目挤出过程塑料粒子年消耗量为150t,色母消耗量为2t,其中色母主要成分为颜料35%、树脂65%,因此加热过程中主要为塑料粒子及树脂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由于钢管表面胶水主要为聚酯树脂及溶剂,挤出后覆塑过程钢管表面胶水由于受热会挥发产生有机废气,其中酯类溶剂、酮类溶剂挥发量以10%计,塑料粒子及树脂以0.035%(参照美国环保局推荐数据每吨原材料产生0.35kg有机废气)总有机废气产生量计,则挤出过程中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129t/a。挤出废气产生后经设备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集气罩风量为2000m3/h,收集效率为90%,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90%,则挤出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产生量为0.116t/a,排放量为0.012t/a,无组织排放量为0.013t/a 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状况见表16。 表16 有组织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表
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状况见表17。 表17 无组织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表
3、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冲压、切断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检验产生的不合格品、包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胶水使用完后产生的废胶水桶以及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在类别上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 (1)一般固废 ①废边角料:项目冲压过程、切断去除过程会产生一定的废边角料,产生量约为3t/a。该部分固废产生后由企业统一收集,定期外售。 ②不合格品:项目检验过程会产生一定的不合格品,产生量约为2t/a。该部分固废产生后由企业统一收集,定期外售。 ③废包装材料:项目成品包装过程使用一定量的包装材料,包装过程会产生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0.2t/a。产生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④生活垃圾:本项目劳动定员25人,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按照每人每天1kg考虑,则产生量为7.5t/a。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危险固废 ①废活性炭: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该部分危险废物的编号为HW49其他废物(900-041-49),产生量为0.6t/a,产生后由企业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②废胶水桶:项目胶水使用后会产生的废弃的胶水桶,年产生量约50个,根据环函[2014]126号,废胶水桶均由原料供应商回收,故不属于固体废物也不属于危险废物,因此不在固废表中列出。 (3)固体废物属性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判断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是否属于固体废物,判定依据(其中的“试行”表示《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及结果见表18。 表18 搬迁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表
注:上表中“二(一)(4)”表示:办公产生的废弃物质;“二(一)(2)”表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质、报废产品;“二(一)(6)”表示:其他污染控制设施产生的垃圾、残余渣、污泥。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中固废的判别依据,列于“二(一)”,但不在“二(二)”中的副产物属于固体废物,所以建设项目产生的副产物均属于固体废物。 (4)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见表19。 表19 营运期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
4、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设备主要冲压机、挤出机、打磨机、锯床等。各部分高噪声源的基本情况见表20。 对于项目的高噪声设备,企业应当采取如下措施: (1)在设备底部加设减震垫,降低因设备振动所产生的噪声; (2)将设备尽量远离办公区和厂房边界,并利用厂房的隔声作用降低噪声。 (3)生产车间窗户设置隔声窗,生产时关闭门窗。 在采取上述措施之后,项目的噪声可以得到一定的削弱。再经过厂房的隔声作用之后,预计可降低30dB(A)以上。 表20 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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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种 类 |
排放源(编号) |
名称 |
产生浓度mg/m3 |
产生量t/a |
排放浓度mg/m3 |
排放速率kg/h |
排放量t/a |
排放去向 |
|
大气污染物 |
滴胶 |
非甲烷总烃 |
7.5 |
0.036 |
1.65 |
0.0066 |
0.016 |
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
挤出 |
24 |
0.116 |
|||||||
打磨 |
颗粒物 |
- |
0.5 |
- |
0.5 |
0.095 |
无组织排放 |
||
滴胶、挤出 |
非甲烷总烃 |
- |
0.017 |
- |
0.0071 |
0.017 |
|||
水 污 染 物 |
产污阶段 |
|
产生浓度mg/L |
产生量t/a |
排放浓度mg/L |
排放量t/a |
排放去向 |
||
生活污水 |
废水量 |
- |
600 |
- |
600 |
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
COD |
400 |
0.24 |
400 |
0.24 |
|||||
氨氮 |
30 |
0.018 |
30 |
0.018 |
|||||
TP |
4 |
0.0024 |
4 |
0.0024 |
|||||
SS |
250 |
0.15 |
250 |
0.15 |
|||||
固 体 废 物 |
|
产生量t/a |
处理处置量t/a |
综合利用量 t/a |
外排量t/a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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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边角料 |
3 |
0 |
3 |
0 |
收集后外卖 |
||||
不合格品 |
2 |
0 |
2 |
0 |
收集后外卖 |
||||
废包装材料 |
0.2 |
0.2 |
0 |
0 |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
生活垃圾 |
7.5 |
7.5 |
0 |
0 |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
废活性炭 |
0.6 |
0.6 |
|
0 |
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
||||
电离电磁辐射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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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 声 |
分类 |
名称 |
治理前声级dB(A) |
防治后声级dB(A) |
排放情况 |
||||
冲压机、挤出机、打磨机、锯床 |
等效A声级 |
90dB(A) |
60dB(A) |
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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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本项目利用已建成厂房申报,不存在生态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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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本项目租用已经建好的厂房,只需对其进行简单的装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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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一、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为打磨工段产生的打磨废气、滴胶过程胶水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挤出工段塑料粒子及胶水受热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打磨废气以颗粒物计,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 (1)有组织废气 建设项目滴胶废气、挤出废气产生后经设备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同一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一并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因此,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滴胶废气及挤出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量的总和。各工段集气罩风量分别为2000m3/h,则排气筒风量为4000 m3/h,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90%。 经核算,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为0.016t/a,排放浓度为1.65mg/m3,排放速率 0.0066kg/h。其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 吸附主要是将废气通过一多孔固体,使污染物附着于固体表面上来达到除去污染的目的。采用活性炭吸附去除有机废气已广泛应用于有机废气的治理工程中,其工艺也较成熟。其处理工艺流程见图5。
图5 有机废气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流程图 活性炭对不同有机物气体分子的吸附是有选择性的,通常,孔径略大于有毒有害气体分子直径的活性炭,才对其具有极强的吸附能力,而对于其他直径的其他分子,吸附能力则相对弱一些。为保证废气处理效果,对活性炭类型要做一定的选择,项目活性炭吸附主要处理非甲烷总烃,应选择由合适的原材料制作且粒度适宜的活性炭,或者选择2种以上的不同种类型活性炭混合使用。 本项目选择活性炭类型时,重点需考虑非甲烷总烃的去除需要,即活性炭种类及颗粒大小的选择应以去除非甲烷总烃为主要目的。 采用活性炭吸附法处理非甲烷总烃目前在国内有较多应用,运行结果表明,该工艺对各种非甲烷总烃处理效果较好,在及时更换活性炭的情况下,能够保证本项目非甲烷总烃的达标排放。 因此,项目采用活性炭吸附法处理非甲烷总烃是可行的,可靠的。 本项目采用的活性炭装置为目前较先进的蜂窝活性炭吸附装置,气体经集气罩收集后该装置采用微孔结构均匀的蜂窝状活性炭,它是由活性炭、无机材质和有机材质混合挤压成蜂窝体,活性炭所占比例为40-90%,比表面积大(800-1000cm2/mg),净化效率高、设备运行阻力小、吸附时间快,能在较高温度下运行,适合应用在低浓度、大风量的各类有机废气净化系统中。该活性炭吸附装置为抽屉式结构,活性炭吸附塔处理气量为4000m3/h。一般活性炭对有机废气的吸附容量为0.2-0.4kg/kg,取活性炭的吸附容量为0.3kg/kg。颗粒活性炭对有机废气的吸附效率在90%左右。本项目建成后全厂需去除的有机废气量为0.063kg/h,以活性炭填装量为50kg计算,更换频率约一月更换一次。因此本项目活性炭吸附塔理论上年需要活性炭量为0.6t。经以上措施处理最终有机废气通过一座15m排气筒排放,其排放浓度、速率均可达到相应标准。由于项目位于工业区内,100m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常住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点,因此不会对当地声环境构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由于其中含有有机污染物,为危险固废,应当委托危废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2)无组织废气 建设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捕集的打磨废气、滴胶废气、挤出废气以及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打磨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项目打磨机为固定式,因此打磨粉尘可通过打磨机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后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车间通风装置无组织排放。集气罩风量为2000m3/h,收集效率为90%,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0%,则打磨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095t/a。 经核算,项目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0.017t/a,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0.095t/a。各工段废气产生量均较少,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生产车间内应加强机械通风,使废气快速扩散,减少无组织废气产生的环境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要求,本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采用估算模式SCREEN3对无组织废气进行预测,无组织废气预测参数见表21,预测结果见表22。
表 21 无组织废气预测参数一览表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中推荐的估算模式,项目有组织废气预测结果见下表: 表22 无组织废气排放预测结果一览表
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排放的各大气污染物的最大占标率为1.83%(<10%),无组织废气中的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较低,不会对当地大气环境构成明显的不利影响。预测结果表明: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及占标率均较低,不会对当地大气环境构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采用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排放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出的距离是以污染源中心为起点的控制距离,并结合厂区平面布置图,确定控制距离范围,超出厂界以外的范围,即为项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 根据本项目废气排放情况所算出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见表23。 表23 本项目大气防护距离计算结果
通过上表计算结果可知,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量比较小,厂界外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规定,无组织排放有害气体的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或工段)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Cm为环境一次浓度标准限值(mg/m3),Qc为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以达到的控制水平(公斤/小时),r为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米),L为工业企业所需的卫生防护距离(米),A、B、C、D为计算系数。根据所在地近五年来平均风速及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查取,见表24。
表24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计算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见表25。 表25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表
根据以上计算结果且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7.3 的规定:“卫生防护距离在 100m以内时,级差为50m,两种以上不同污染物卫生防护距离在同一级别时,需要提级。”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需设置为生产车间外扩100m的范围,根据现场查看,该防护距离内没有敏感目标,将来也不得新建居学校等敏感目标,卫生防护距离设置合理。 二、水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2t/d(600t/a),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尾水排入新浏河。 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位于市区西北部,西依204国道,分二期建设,自1999年至2001 年分批上马一期工程后,形成了2万吨的处理能力。2006年再次建设二期工程,日处理污水能力增加一倍,达到4万吨/日的处理能力,已建成运行,目前实际处理量为3万吨/天,其中北京路以南、太平路以西区域的实际生活污水仅占其目前处理能力的4%左右。污水处理目前的污水处理工艺采用与一期相同的改良型A2/O氧化沟工艺,工艺稳定可靠,出水保证率高,接管工业废水占40%。处理工艺为改良型A2/O氧化沟,其排放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排至新浏河。 根据苏环科[2007]16号(关于印发《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通知)的要求,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须进行升级改造,在原改良型A2/O氧化沟的工艺基础上增加深度处理工艺,即采用后续BAF生物滤池处理工艺,以提高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标准。该方案已取得了太仓市环保局的批复同意,升级改造工作已于2009 年5 月底完成。提标后尾水排放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新浏河。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t/d,水质为CODcr400mg/L、SS250mg/L、NH3-N30mg/L、TP4mg/L,符合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要求。项目生活废水360t/a,仅占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设计水量的0.01%,而且本项目生活污水水质较简单,不会对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成运行,污水主管网已经铺设到项目所在地。由此可见,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接管太仓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是可行的。建设项目排放口设置需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环控[97]122号)有关排水体制的规定设置。 因此,建设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为冲压机(4台)、挤出机(2台)、打磨机(1台)、锯床(2台),均位于室内。由于本项目距周边敏感点较远,因此,本环评仅对项目建成后的厂界噪声进行预测。 本次评价采用点源衰减计算公式和多源叠加公式对项目的噪声进行预测,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LA(r)——预测点r处的等效A声级,dB(A); LA(r0)——距声源r0处的等效A声级,dB(A); Adiv——点声源的几何发散衰减量,dB(A); Abar——遮挡物引起的衰减量,dB(A); Aatm——空气吸收引起的衰减量,dB(A); Aexc——附加衰减量,dB(A)。 其中,Adiv采用如下公式计算:
式中,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 对于遮挡物引起的衰减量(Abar),本次按照最不利情况考虑,仅考虑车间的墙体隔声作用,其它由于地形、室外建筑物等引起的衰减忽略不计。本项目的车间墙体为混凝土结构,其隔声量按照15dB(A)考虑,减振和消音降噪量按照15dB(A)考虑。对于空气吸收引起的衰减(Aatm)和附加衰减(Aexc),由于其衰减量较少,一般可忽略不计,因此,本次对其也不进行考虑。 多源叠加公式:
式中,LTP——预测点处的总声级,dB(A); LPi——第i个声源在预测点处的声级值,dB(A)。 表26 项目高噪声设备与厂界距离
表27 项目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一览表
由上表可知,项目建成投产后,各污染源排放噪声对厂界各监测点处的贡献值最大值为39.42dB(A),东、南、西、北厂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说明本项目噪声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质量。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物有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废活性炭。 表28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评价表
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为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产生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外卖;废活性炭为危险固废,产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可见,项目的各部分固废均得到了妥善的处置。 项目的固废在暂存时,划分了专用的暂存区,并采用符合要求的包装方式以及防雨、防渗漏措施,可以较好的避免固废暂存时对土壤、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由此可见,项目的固废对当地的环境影响较小。 七、清洁生产分析 本项目所采用的原辅料为无毒的原辅料,对人体及环境的影响较小,符合清洁生产对原辅料的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原材料、水资源等利用效率较高;项目采用电能作为能源,属于清洁能源,符合清洁生产对资源能源的要求。项目所采用的生产工艺及设备技术水平较为先进,符合清洁生产对生产工艺及设备的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能够有效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且各类污染物均得到妥善的处理和处置。 总体上讲,本项目采用国内外先进的生产工艺及设备,资源能源利用水平较高,生产过程控制严密,基本符合国家清洁生产要求。 八、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在项目建设时,厂区必须按苏环控[1997]122号文《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要求设置排污口。 (1)项目建成后,应在废水排放口安装流量计,并制订采样监测计划。废水排口附近醒目处应设立环保图形标志牌。 (2)对于一般固体废物应设置专用贮存、堆放场地。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均应设置醒目的标志牌,并明显分开,避免混乱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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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编号) |
污染物名称(成分)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大气污染物 |
滴胶、挤出 |
非甲烷总烃 |
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达标排放 |
打磨 |
颗粒物 |
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达标排放 |
|
水污 染物 |
生活污水 |
COD SS NH3-N TP |
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最终外排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
电离和电 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废物 |
废边角料 |
3 t/a |
统一收集外卖 |
妥善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
不合格品 |
2 t/a |
统一收集外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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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包装材料 |
0.2 t/a |
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生活垃圾 |
7.5 t/a |
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废活性炭 |
0.6 t/a |
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
||
噪 声 |
生产设备 |
60~90dB(A) |
采用减震垫、加装隔声窗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措施 |
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
其他 |
- |
- |
- |
- |
生态保护措施预期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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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检查一览表
项目名称 |
苏州吉爱世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高档建筑五金件和其他五金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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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污染源 |
污染物 |
治理措施(设施数量、规模、处理能力等) |
处理效果、执行标准或拟达要求 |
环保投资(万元) |
完成 时间 |
生活废水 |
生活 |
COD、SS、氨氮、总磷 |
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
达标排放 |
1 |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开工、同时建成运营。
|
噪声 |
生产设备 |
LAeq |
减振、隔声、合理布局 |
厂界噪声达标 |
2 |
|
废气 |
滴胶、挤出 |
非甲烷总烃 |
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 |
达标排放 |
10 |
|
打磨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器 |
||||
固废 |
生产、生活 |
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废活性炭 |
废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零排放 |
2 |
|
环境管理(机构、监测能力等) |
太仓市环境监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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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污分流、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流量计、在线监测仪等) |
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
|||||
“以新带老” 措施 |
/ |
|||||
总量平衡 具体方案 |
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内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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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解决问题 |
/ |
|||||
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以设施或厂界设置,敏感保护目标情况等) |
本项目需以生产车间为边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 |
结论与建议
苏州吉爱世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拟建于太仓经济开发区兴旺路18号,租用太仓市奔达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已建厂房进行生产,租用面积2132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高档建筑五金件1200套、其他五金件1200吨。通过对项目的分析,得出如下结论和建议: 1、项目选址与规划相符。 本项目地址位于太仓经济开发区兴旺路18号,租用工业厂房进行生产。地块属于工业用地,用地性质符合规划要求。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作为能源,基本无“三废”产生,符合太仓市的环保规划。因此建设项目与当地规划相符。 2、 与产业政策相符。 本项目主要为建筑、家具用金属配件制造,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部分修改条目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和《苏州产业导向目录》(2007年本)及其修改条目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也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号文)、《苏州市当前限制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中淘汰和限制类项目,为该产业政策允许建设项目。 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2年修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本项目属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本项目无含磷、含氮生产废水排放,符合该条例的有关要求。 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建设项目所在地太仓经济开发区兴旺路18号,在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太仓市范围内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不会导致太仓辖区内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下降。因此,建设项目的建设不违背《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 另外,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限制和禁止范围,也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限制和禁止范围。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产业政策要求。 3、符合清洁生产的有关要求。 本项目不使用高污染原料,项目生产过程中污染物产生较小;项目所使用的设备及工艺均不属于《苏州市调整淘汰部分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意见的通知》(苏【2006】125号文)中规定的内容;可见,项目符合清洁生产的有关要求。 4、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功能不会下降。 (1)大气 本项目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的废气经厂房通风装置无组织排放;滴胶废气、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同一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后一并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主要成分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经分析与预测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估算,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最大落地浓度远低于厂界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功能要求,所以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设置以生产车间为执行边界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该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2t/d(600t/a),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尾水排入新浏河,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建设项目的高噪声设备经过减振、厂房的隔声以及隔声窗等措施后,噪声能够得到较大的削弱,在厂界处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的要求,对当地声环境贡献量较小。 (4)固废 建设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为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外卖;废活性炭为危险固废,产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可见,项目的各部分固废均得到了妥善的处置。 项目的固废在暂存时,划分了专用的暂存区,并采用符合要求的包装方式以及防雨、防渗漏措施,可以较好的避免固废暂存时对土壤、地下水的不利影响。由此可见,项目的 固废对当地的环境影响较小。
表29 项目污染物产生量、削减量、排放量三本帐汇总表
5、环境相容性 区域内的大气环境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区域内水环境能够满足其规划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且本本项目建成后无工业废水排放;声环境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要求。由此说明区域内各环境要素不会对本项目构成制约。 6、总量控制 本项目完成后污染物接管总量指标如下: (1)废水 总量控制指标: 废水量600t/a、COD 0.24 t/a、氨氮0.018 t/a 总量考核指标: 总磷 0.0024 t/a、SS 0.15 t/a。 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因此,项目的污染物总量可从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总量中进行调配。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当地环境也不对本项目的建设构成制约,污染物排放总量可以在区域内得到平衡。从环保角度来说,本项目的建设时可行的。 说明: 上述评价结果是在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基础上得出的。一旦项目规模、用途等发生变化,建设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重新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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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意见:
公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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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章 经办人: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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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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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一、本报告表附图、附件: 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2)项目周边环境图 (3)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件 (1)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2)租赁合同 (3)房产证 (4)土地证 (5)委托书 (6)确认函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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