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扩建喷雾剂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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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苏州欧米尼医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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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张凯 |
联系人 |
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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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太仓市沙溪镇生物医药产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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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3913757088 |
传真 |
0512-82780082 |
邮政编码 |
215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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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太仓市沙溪镇生物医药产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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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审批部门 |
太仓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
批准文号 |
沙政经投备[2017]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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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 搬迁□ 扩建□技改□ |
行业类别 及代码 |
C2720化学药品制剂 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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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
4000平方米 |
绿化面积 |
6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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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10万美元 |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
6 |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 |
3.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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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经费 |
- |
预期投产日期 |
2017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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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1、原辅材料: 具体原辅材料见表1-1。 2、主要设施: 具体设备见表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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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及能源消耗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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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消耗量 |
名称 |
消耗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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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吨/年) |
20 |
燃油(吨/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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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万度/年) |
54 |
燃气(标立方米/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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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吨/年) |
- |
液化石油气(吨/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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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工业废水、生活废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扩建项目纯水制备系统定期排水约为6t/a,作为清下水排入雨水管网; 扩建项目会产生配料罐清洗废水0.4t/a以及质检分析废液0.75t/a,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外排; 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因此不增加生活污水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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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表1-1 项目原辅材料消耗量一览表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如下表: 表1-2 主要原辅材料理化特性、毒性毒理表
表1-3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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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加附页): 1、 项目名称:苏州欧米尼医药有限公司扩建喷雾剂生产项目 2、 项目性质:扩建 3、 项目由来:苏州欧米尼医药有限公司位于太仓市沙溪镇生物医药产业园,该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拟利用现有4000平方米租赁厂房预留用地扩建喷雾剂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10万美元,购置相关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喷雾剂15吨的生产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受苏州欧米尼医药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写工作。接受委托后即组织人员对该项目进行实地踏勘,收集了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并对项目周边环境进行了详细调查、了解,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环保法规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4、 项目概况:苏州欧米尼医药有限公司位于太仓市沙溪镇生物医药产业园,公司成立于2013年02月,主要从事生产药品,销售公司自产产品,生物医药技术研发和技术服务等。该公司现利用4000平方米租赁厂房扩建喷雾剂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10万美元,其中设备投资4.5万美元。项目扩建完成后将形成年产15吨喷雾剂的生产能力。 表1-4 扩建后全厂项目产品方案表一览表
5、 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情况:本项目位于太仓市沙溪镇生物医药产业园,具体位置见附图1。本项目厂房位于香塘物流园内,北侧为振辉路,东侧为凡甲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南侧为农田,西侧为岳麓路。本项目周边环境关系情况具体见附图2。 6、 项目选址与规划情况:建设项目位于太仓市沙溪镇生物医药产业园,用地系租用太仓市生物医药产业园管委会现有标准厂房(租赁合同见附件),厂区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符合太仓市沙溪镇总体规划、环境规划和用地规划要求。 7、 与产业政策相符情况:本项目为化学药品制剂制造,生产内容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的“鼓励类”、“ 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号文)以及《苏州市当前限制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中淘汰和限制类项目,也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文)中淘汰和限制类项目。 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2年修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本项目属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本项目无含磷、含氮生产废水排放,符合该条例的有关要求。 另外,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限制和禁止范围,也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限制和禁止范围。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产业政策要求。
8、 公用及辅助工程: 扩建项目纯水制备系统补充水量为20t/a,由当地自来水管网供给。扩建项目不新增生活用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纯水制备系统定期排水排入雨水管网后,就近排入水体;配料罐清洗废水以及质检分析废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外排。 (2)供电 扩建项目年用电量54万度,来自市政电网。 (3)绿化 依托现有厂区现有绿化。 (4)纯水制备系统 扩建项目生产以及清洗过程需要使用纯水,GMP车间设置一套纯水制备系统,制水效率约为70%,处理量为1t/h。 (5)储运 扩建项目原料及产品分别置于原料仓库和成品仓库内,原材料及产品进出厂均使用汽车运输。
表1-5 本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
9、 厂区平面布置:本项目利用现有生产区厂房内现有空地来进行扩建,扩建项目位于厂房中部,厂房南部为仓储、质检实验区域,厂房东部为办公区域。具体见附图3-1、附图3-2。 10、生产制度及劳动定员:职工人数:公司现有员工37人,员工不在厂内食宿。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拟利用现有职工5人,采用两班制,每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年工作天数28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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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1、现有工程概况 苏州欧米尼医药有限公司现有项目《苏州欧米尼医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含工程分析专项分析)》于2013年1月31日取得环评批文(批文号:太环建[2013]52号,批文见附件),并于2014年9月15日取得太仓市环境保护局验收意见(批文号:太环建验[2014]145号,批文见附件)。 现有项目环评编制过程中,企业提供资料时产品名称以美式名称告知环评单位,故环评报告中现有项目产品名称为干粉喷剂和HFA气雾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最新规定,干粉喷剂叫作粉雾剂,HFA气雾剂叫作气雾剂,而无干粉喷剂、HFA气雾剂的说法。 因此,现有项目产品方案就为年产粉雾剂1.5吨、气雾剂14吨。 2、现有工程生产工艺 (1)粉雾剂生产工艺流程
氟替卡松、沙美特罗、倍氯米松、布地奈德、沙丁胺醇、乳糖
图注:G——废气S——固废N——噪声
灌装压封
、、
质检分析
G1-1
装盒(内包装)
成品入库
称量、配料
预混
、、
G1-2
S1-1 N
混合
、、
S1-2 S1-3 G1-3
装盒(箱)
微晶纤维素、淀粉、
分散剂
乙腈、甲醇
图1-1 粉雾剂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工序 工艺流程简介: ①称量、配料 首先将外购氟替卡松、沙美特罗等成品药分别置于电子天平上称量,天平开机前,应调节天平后部水平仪内的水泡是否位于圆环的中央,再根据产品需要按一定比例称取药品,依次放入洁净容器中。此工序会产生少量粉尘G1-1。 ②预混 采用玻棒对容器中药品稍许搅拌后,再对药品进行过塞预混处理,当药品慢慢流过塞子的同时,人工轻轻摇晃塞子,从而使药品流入准备好的底盘中并完成初步混合。此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G1-2。 ③混合 将预混后药品全部加入到湿法造粒机中,粉体物料在圆筒形容器中由底部混合桨经过高速充分混合后,形成湿润软材,然后由侧置的高速粉碎桨切割成均匀的颗粒,从而实现了混合造粒的目的。此工序为湿法造粒,且设备封闭,不产生粉尘;造粒机上锅体需要定期卸下清洗,产生的少量清洗废水S1-1,需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设备运行时会产生一定噪声N。 ④灌装压封 先将乳糖与微晶纤维素、淀粉、分散剂按比例混合,再对其与之前混匀药品进行灌装压封,此干粉灌装机有封口功能,通过凸轮分度器机械传动使上膜下膜(铝箔)定位精确,机器运转平稳,准确二次封口,形成包裹完全的颗粒状药品,最后将铝箔颗粒人工装入干粉给药装置(60粒/罐),为进步防止药品受潮、发霉,可由人工在装置外包裹一层铝箔。 ⑤质检分析 成品质检分析时,先取适量乙腈、甲醇,加入纯水后按一定比例进行调配,将样品溶液经进样器进入流动相,被流动相载入色谱柱(固定相)内,当被分离成单个组分依次从柱内流出通过检测器时,样品浓度被转换成电信号传送到记录仪,数据以图谱形式打印出来;再采用激光粒度仪通过颗粒的衍射或散射光的空间分布(散射谱)来分析成品颗粒大小;最后采用激光成像仪利用激光束扫描成品,将反射光束反射回来,以得到的排布顺序不同而成像。通过以上数据图形分析成品量、颗粒大小等性质,质检合格后进行后续包装。此工序试剂调配过程需要使用纯水,质检后产生废液S1-2,与少量不合格产品S1-3一并需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另外调配过程中会挥发一定量有机废气G1-3。 ⑥装盒、入库 将质检合格的粉雾剂人工装入中盒(10罐/中盒),最后通过外包装机将盒装入箱中,包装好的成品入库。
(2)气雾剂生产工艺流程
莫米松、福莫特罗、噻托溴铵、环索奈德
图注:G——废气S——固废N——噪声
压封口
灌装
、、
质检分析
G2-1
装盒(内包装)
成品入库
称量、配料
预混
、、
G2-2
S2-1 N
混合
、、
S2-2 S2-3 G2-4
装盒(箱)
HFA抛射剂、微晶纤维素、淀粉、分散剂、无水乙醇
G2-3
安装驱动器
乙腈、甲醇
图1-2 气雾剂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工序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说明: ①称量、配料 首先将外购莫米松、福莫特罗等成品药分别置于电子天平上称量,天平开机前,应调节天平后部水平仪内的水泡是否位于圆环的中央,再根据产品需要按一定比例称取药品,依次放入洁净容器中。此工序会产生少量粉尘G2-1。 ②预混 采用玻棒对容器中药品稍许搅拌后,再对药品进行过塞预混处理,当药品慢慢流过塞子的同时,人工轻轻摇晃塞子,从而使药品流入准备好的底盘中并完成初步混合。此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G2-2。 ③混合 将预混后药品全部加入到湿法造粒机中,粉体物料在圆筒形容器中由底部混合桨经过高速充分混合后,形成湿润软材,然后由侧置的高速粉碎桨切割成均匀的颗粒,从而实现了混合造粒的目的。此工序为湿法造粒,且设备封闭,不产生粉尘;造粒机上锅体需要定期卸下清洗,产生的少量清洗废水S2-1,需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设备运行时会产生一定噪声N。 ④灌装 先将干粉灌装机吸粉管放入混匀后药品,粉通过管道被吸入储粉筒内,当称量将接近定值时,可通过吸粉管适当减轻吸粉量,一旦达到设定的称量时,拿出吸粉管,将吸粉管插入管座放好,最好推动换向阀推杆几次,使得残留在储粉筒内的粉清理干净直至灌装完毕;再将适量HFA抛射剂通过抛射剂灌装机直接装入气雾剂给药装置(储雾罐)中,以使罐内的内容物能够喷射出来;最后以无水乙醇为溶剂,与微晶纤维素、淀粉、分散剂按比例混合,全部由液体灌装机装入储雾罐。此工序会挥发一定量有机废气G2-3。 ⑤压封口、安装驱动器 将灌装后的储雾罐置于抓封机上,在伸张式模具上使用封阀爪对气雾阀门封口杯的内壁以中心辐射状向外撑压,将其固定在储雾罐上,同时将气雾剂阀驱动器连接在罐上,另外为防止药品受潮、发霉,需由人工在罐上包裹一层铝箔。此工序无污染。 ⑥质检分析 成品质检分析时,先取适量乙腈、甲醇,加入纯水后按一定比例进行调配,将样品溶液经进样器进入流动相,被流动相载入色谱柱(固定相)内,当被分离成单个组分依次从柱内流出通过检测器时,样品浓度被转换成电信号传送到记录仪,数据以图谱形式打印出来;再采用激光粒度仪通过颗粒的衍射或散射光的空间分布(散射谱)来分析成品颗粒大小;最后采用激光成像仪利用激光束扫描成品,将反射光束反射回来,以得到的排布顺序不同而成像。通过以上数据图形分析成品量、颗粒大小等性质,质检合格后进行后续包装。此工序试剂调配过程需要使用纯水,质检后产生废液S2-2,与少量不合格产品S2-3一并需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另外调配过程中会挥发一定量有机废气G2-4。 ⑦装盒、入库 将质检合格的气雾剂依次装入小盒、中盒(1罐/小盒、5小盒/中盒),均由人工完成,最后通过外包装机将盒装入箱中,包装好的成品入库。
3、现有工程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概述 (1)废气 现有项目称量、配料及预混工序均会产生一定量粉尘。现有项目各药品年用量为0.378t/a,根据类比分析,粉尘产生总量为0.0019t/a。由于各工段粉尘产生量较少,可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现有项目液体及抛射剂灌装过程会产生一定量挥发性有机物。现有项目使用HFA抛射剂,年使用量为14t/a,根据类比分析,有机物挥发量(以非甲烷总烃计)按原料1‰计算,则废气产生量为0.014t/a;液体灌装过程中,溶剂乙醇使用量为0.75t/a,以溶剂量全部挥发,则乙醇气体产生量为0.75t/a。抛射剂灌装过程产生有机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液体灌装工序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现有项目质检分析过程会产生一定量挥发性有机物。调配试剂时乙腈年使用量为0.5t/a,甲醇年使用量为1t/a,根据类比分析,挥发量均以50%计,则甲醇废气产生量为0.5t/a,乙腈废气产生量约0.25t/a。本工段产生废气经实验室操作台底部抽风收集后排出车间外,最终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废水 现有项目灌装、造粒设备清洗及质检分析试剂调配均要求使用去离子水,纯水制备系统年补充新鲜水5.7t,系统定期排水量为1.7t/a,作为清下水排入雨水管网;工艺用水按排污系数90%计,废水总产生量为3.6t/a,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现有项目共有职工37人,年工作280天,厂内不设食堂、住宿,职工生活用水按100L/人·天计,则生活用水耗量为1036t/a,按排污系数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共829t/a,经厂内化粪池处理达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沙溪镇综合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表1-6 现有项目废水产生情况
(3)噪声 现有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为湿法造粒机及空气压缩机等。 表1-7 现有项目噪声产生情况
(4)固废 现有项目产生固废为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设备残留废料及废包装材料、废液及少量不合格产品。 表1-8 现有项目固废产生情况
4、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 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1-9 表1-9 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
4、主要环境问题 从以上可以看出,企业现有工程的废水、废气、固废均得到了妥善的处理,无相关环境问题,无环保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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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建设项目位于太仓市沙溪镇生物医药产业园,具体情况见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状况如下: 1、地理位置 太仓市位于东经121°12′、北纬31°39′。距上海50公里,距苏州75公里,顺江而下水上距吴淞口约20海里,溯江而上至张家港约67海里,距南通约44海里;内河经苏浏线至苏州78公里。 沙溪镇位于长江南岸,居江苏省太仓市中部,东濒太仓港,南邻上海。交通极为便捷,沿江高速公路和苏昆太高速公路贯穿镇区,分别设有出入口;204国道和锡太一级公路穿境而过。距上海虹桥机场46公里,浦东国际机场80公里,苏州60公里,太仓港12公里。 2、地形地貌 建设项目所在地属江苏省地层南区,地层发育齐全,基底未出露,中侏罗纪岩浆开始活动,喷出物盖在老地层上和侵入各系岩层中,第四纪全新统(QH)现代沉积,遍及全区。泥盆纪有少量分布为紫红色砂砾岩、石英砾岩、石英岩,向上渐变为砂岩与黑色页岩的交替层,顶部砂质页岩含优质陶土层。 项目地区位于新华夏系第二隆起带,淮阳山字形构造宁镇反射弧的东南段。区内断裂构造规模不大,基底构造相对稳定。新构造运动主要表现为大面积的升降运动,差异不大,近期呈持续缓慢沉降。 项目所在地为广阔的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地势低平,高程2.5-2.8米(以黄海基面计,下同),沿江有长江大堤,堤顶高程6.3-7.0米。江面开阔,边滩宽300-1100米,10米等深线距岸堤1000-1400米。 该地区的地层状况为: 表层为种植或返填土,厚度0.6米-1.8米左右; 第二层为亚粘土,色灰黄或灰褐,湿度饱和,0.3-1.1米厚。 第三层为淤质亚粘土,呈青灰色,湿度饱和,密度高,厚度为0.5米-1.9米,地耐力为100-120KPa。 第四层为轻亚粘土,呈浅黄,厚度在0.4米-0.8米,地耐力为80-100Kpa。 第五层为粘土,少量粉砂,呈灰黄色或青色,湿度高,稍密,厚度为1.1km左右,地耐力约为120-140kPa。
3、气象特征 项目所在地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优势,地势平坦、土地肥沃、水资源丰富、光照充足、气候湿润、四季分明,具有明显的亚热带季风气候特征。其主要气象气候特征(来源于太仓市气象站1989-2008年统计数据)见表2-1。
项目所在地太仓市全年风玫瑰图如下:
图2-1 全年风玫瑰图 4、水文 太仓市濒临长江,由于受到长江口潮汐的影响,太仓境内的内河都具有河口特征,河水的潮汐运动基本与长江口的潮汐运动一致。长江口是一个中等强度的潮汐河口,长江南支河段呈非正规半日潮,每天二涨二落。建设项目附近河段杨林塘河、浦塘河、浪港河潮位变化特征:各月平均高潮位与低潮位在数值上很接近,潮位的高低与径流的大小关系不大,高、低潮位的年际变化也不大,年内月平均高潮位以9月最高、8月次之、7月居第3位。根据附近江边七丫口水文站的潮位资料分析,太仓长江段潮流特征如下: 平均涨潮流速:0.55m/s;平均落潮流速:0.98m/s; 涨潮最大流速:3.12m/s;涨潮最小流速:0.12m/s; 落潮最大流速:2.78m/s;落潮最小流速:0.62m/s。 杨林塘潮流特征如下: 河道截面积:涨潮147m2,落潮105.6m2。 开闸状态下,涨潮流速0.05m/s、流量7.35 m3/s,落潮流速1.0m/s、流量105.6 m3/s。 建设项目周围主要河流为七浦塘、泾泾河、白米泾(又称米泾河)等。泾泾河流向自西向东流入白米泾,白米泾流向自北向南,流速0.2m/s,河宽30m,水深2.0-2.5米。 七浦塘是苏州地区主要的横向通江河道之一,属太湖流域阳澄淀泖水系。由于区域内河港湖泊水流都相互串通,无封闭的集水周界,区域周围水文情势较为复杂。地面径流的自然流向总的趋势是由西北向东南,由沿江流向腹部。同时由于地势低平,高程相差较小,河流比降小,水道多而致水流平缓、迂回,在局部气象要素或沿江水闸引排水等人为因素影响下,七浦塘河流向有时顺逆不定。 七浦塘河西起阳澄湖口,经过昆山、张家港及太仓,北入长江。总长46.1公里,入江口节制闸为七浦塘闸,距离入江口约945m。七浦塘闸开启关闭情况根据长江潮汐情况而定,一般一日开启2次,每次2-3小时(不同水期有所变化,洪水期根据水情及水资源管理要求等变化很大)。七浦塘河主要功能为工业、农业和渔业用水,水质目标为Ⅳ类水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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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太仓市位于江苏省南部,长江口南支河段的南岸,东南紧邻上海,西为发达的苏、锡、常地区,东北与上海崇明岛隔江相望,地处长江入海口的咽喉。经国家批准,1996年10月22日太仓港作为一类国家口岸正式对外籍船舶开放,从此,太仓打开了对外开放的水上“大门”。 2011年,全镇实现社会总产值168亿元;地区生产总产值73.63亿元,工农业总产值225.4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222.24亿元,外贸出口总值2.53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415万美元,第三产业增加值31.45亿元,各项税收收入7.07亿元,固定资产投资累计16.5亿元,年末银行各项储蓄存款63.8亿元,农村人均年收入10046元。 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扎实推进。深入开展“争做文明沙溪人,争创文明新沙溪”、“情系百姓、文化进村”等活动,积极开展文明示范户评选,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等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全镇乡风文明程度和公民道德素质明显提高。6个村、2个单位被命名为苏州文明村(单位);6个村、3个社区、10个单位命名为太仓市文明村(社区、单位)。沙溪被授予全国群众舞蹈培训基地。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继续加强,村两委、社区和机关事业单位组织换届选举圆满完成。 2002年沙溪镇被评为国家卫生镇,2005年被评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2007年被评为全国环境优美镇。“平安沙溪”、“法制沙溪”创建扎实推进,深化建设法制政府、服务政府的理念,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围绕信访突出问题,化解矛盾,稳定大局,全年有6个村(社区)通过苏州市“五位一体”示范综治办考核验收,16个村(社区)被太仓市命名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沙溪镇的各项环保基础设施完善,基础设施情况介绍如下。 ①给水工程 以长江为水源,由浏河水厂和白茆口水厂联合供水。规划设置1座给水增压泵站,规模7万立方米/日,控制用地1公顷。区域供水主干管沿锡太公路敷设,接自沪浮璜公路,沿沿江高速公路向南与城区联网。镇区供水干管沿南溪路、南环路、沙南路、白云路、镇东路、姚泾路、东安路等道路敷设,其它道路敷设供水次干管,形成环状管网,提高供水安全性。沿镇、村级公路敷设农村供水支管,实现城乡区域供水全覆盖。 ②污水工程 规划沙溪污水处理厂原址扩建,总规模6万立方米/日,控制用地6公顷。岳王污水处理厂维持现状规模不再扩建,太仓主城陆渡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现状岳王污水处理厂改造为污水提升泵站,输送岳王及周边污水至城区陆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规划远期沙溪污水处理厂实施污水深度处理再生水回用,回用规模2万立方米/日,主要用于工业用水,少量用于市政、浇洒、杂用等用途。 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除部分回用外,其余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排放标准和相应地方污染排放标准。沙溪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至七浦塘;岳王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至石头塘。 规划沙溪污水处理厂、岳王污水处理厂污泥运送至太仓市规划新建的污泥干化制砖厂,将污泥干化后与太仓市新湖垃圾焚烧厂的焚烧灰渣混合固化后制作道板砖,实现规范化、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③燃气工程 远期居民燃气气化率达100%。镇区内管道天然气化率达到60%;管道燃气不便到达的居民点以瓶装液化石油气作为主要气源,推广沼气、秸秆制气使用。沙溪镇规划引入管道天然气,气源来自“西气东输”工程。瓶装液化气由槽罐车运入沙溪镇。 ④供热工程 沙溪镇禁止自建燃煤或燃油小锅炉。保留现状的宏达热电厂继续作为沙溪镇集中供热的热源点,并依据热负荷的增长适时提高供热能力。用热量较小的工业企业和公建用户,可利用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建设高效率燃气锅炉、燃气空调或小型冷热电三联供机组等分布式能源系统,鼓励利用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用热量较大的工业企业,建议项目的选址尽量布置在热电厂的干管沿线。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1000米范围内无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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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质量状况
扩建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等): 1、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太仓市环境监测站2015年6月1日-30日的监测数据表明,建设项目所在地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日均浓度范围分别为:NO2 0.015~0.045mg/m3、SO2 0.013~0.039mg/m3、PM10 0.046~0.067mg/m3。三项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符合太仓市大气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2、地表水质量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周围水环境为七浦塘,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七浦塘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根据《2015年太仓市环境质量年报》七浦塘各断面水质监测结果表明:七浦塘水质监测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具体数据见下表。 表3-1七浦塘断面水质主要项目指标值(单位:mg/L)
3、声环境质量状况 评价期间对扩建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进行了现状监测。监测时间:2017年2月23日昼间、夜间各一次;监测点位:厂界外1米。具体监测结果见表3-2。 表3-2 项目地噪声现状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地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4、主要环境问题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良好,无主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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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本项目厂区附近无已探明的矿床和珍贵动植物资源,没有园林古迹,也没有政府法令指定保护的名胜古迹,根据扩建项目周边情况,确定扩建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表3-3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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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适用标准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扩建项目所在地空气质量功能区为二类区,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乙醇参照执行《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甲醇、乙腈分别参照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表1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和“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具体指标见表4-1。 表4-1 大气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按《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七浦塘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具体数值见表4-2。 表4-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除pH外为mg/L
注:其中SS引用《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 3、声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周边居民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具体见表4-3。 表4-3 环境噪声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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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1、废气排放标准 本项目废气中颗粒物以及甲醇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乙腈排放标准参照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表2标准值,乙醇排放标准参照执行《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具体排放标准详见表4-4。 表4-4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2、废水排放标准 扩建项目废水排入沙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排口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和总磷指标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污水厂排口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中的标准限值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表4-5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mg/L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3、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周边居民点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具体见表4-6。
表4-6噪声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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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量
控
制
指
标 |
扩建项目投产后污染物排放总量见表4-7。 表4-7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表(单位:t/a)
大气污染物:扩建项目废气均无组织排放,无需申请总量; 水污染物:扩建项目纯水制备系统定期排水作为清下水排放,配料罐清洗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不外排,无需申请总量; 固废排放量:扩建项目固废排放量为零,无需申请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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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简述(图示): 喷雾剂生产工艺流程图: 图5-1 喷雾剂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工序 工艺流程简介: ①称量 首先根据喷雾剂生产型号选择氟替卡松、布地奈德或沙丁胺醇其中一种为药品主要成分放置于电子天平上称量,同时按照配方要求称取微晶纤维素、葡萄糖、分散剂等添加剂。天平开机前,应调节天平后部水平仪内的水泡,观察是否位于圆环的中央,再根据产品需要称取药品,称量结束后将其依次放入洁净容器中。此工序会产生少量粉尘G1。 ②分散混合 将称量后物料全部加入到配料罐中,然后将纯水制备系统制备的纯水按照配方比例添加到配料罐内,通过配料罐机械作用,将物料中固体块充分破碎成微粒,从而使分散尺度达到所要求的范围,实现与纯水的充分混合。此过程设备全封闭,因此不产生粉尘。配料罐需要定期进行清洗,产生的少量清洗废水W1,同时设备运行时会产生一定噪声N。
③灌装 混合后的物料通过管道吸入到喷雾剂灌装机内,一旦达到设定的容量时,物料就由喷雾剂灌装机装入西林瓶中。给灌装后的西林瓶装上喷头,同时通过喷雾剂灌装机上的封口功能进行封口,形成成品。此工序设备运行时会产生一定噪声N。 ⑥装盒(箱) 将喷雾剂依次装入小盒或中盒中,最后通过外包装机将盒装入箱中。 ⑦质检分析 成品质检分析时,先取适量无水乙醇、乙腈、甲醇等常用分析溶剂,按一定比例与样品进行调配,将样品溶液经进样器进入流动相,被流动相载入色谱柱(固定相)内,当被分离成单个组分依次从柱内流出通过检测器时,样品浓度被转换成电信号传送到记录仪,数据以图谱形式打印出来;再采用激光粒度仪通过颗粒的衍射或散射光的空间分布(散射谱)来分析成品颗粒大小;最后采用激光成像仪利用激光束扫描成品,将反射光束反射回来,以得到的排布顺序不同而成像。通过以上数据图形分析成品量、颗粒大小等性质,质检合格后才能将成品入库。质检结束后会产生废液S1,与少量不合格产品S2,一并需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另外调配过程中会挥发一定量有机废气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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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污染环节 1、废水: 本项目喷雾剂调配过程以及配料罐清洗过程中要使用纯水。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喷雾剂调配过程中约使用纯水13.5t/a,配料罐清洗约使用纯水0.5t/a。项目纯水制备系统制备效率约为70%,则纯水制备系统年补充新鲜水约为20t,系统定期排水约为6t/a,作为清下水排入雨水管网。配料罐清洗损耗系数取20%,则清洗废水产生量为0.4t/a,废水中主要成分为喷雾剂原料成分(氟替卡松、布地奈德等),本项目将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本项目利用现有职工,不新增员工,因此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 本项目水平衡图及扩建后全厂水平衡图如下。
图5-2 项目水平衡图(t/a)
图5-3 扩建后全厂水平衡图(t/a) 本项目废水产生情况见表5-1。 表5-1 项目废水产生情况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无组织废气,包括称量过程中产生的药品粉尘以及质检分析时产生的有机废气。 本项目称量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粉尘。项目各药品年用量为0.995t/a,粉尘产生量以药品年用量的1‰计,则粉尘产生量约为0.001t/a。由于工段粉尘产生量较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本项目质检分析过程会产生一定量挥发性有机物。根据企业提供资料,调配试剂时无水乙醇使用量为0.75t/a,乙腈使用量为0.25t/a,甲醇使用量以0.5t/a计。类比同类项目,挥发量均以50%计,则乙醇废气产生量为0.375t/a,乙腈废气产生量为0.125t/a,甲醇废气产生量为0.25t/a。本工段产生废气经实验室操作台底部抽风装置收集后排出车间外,最终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见表5-2。 表5-2 项目无组织废气产生情况
3、固废: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因此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项目产生固废主要为质检分析产生的废液及少量不合格产品。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见表5-3。 表5-3 项目固废产生情况一览表
4、噪声: 本项目噪声设备主要来自配料罐以及喷雾剂灌装机。具体噪声源强及排放情况见表5-4。 表5-4 项目主要噪声源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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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种类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产生浓度mg/m3 |
产生量 t/a |
排放浓度mg/m3 |
排放速率kg/h |
排放量 t/a |
排放去向 |
||||||
大 气 污 染 物 |
无组织 |
称量 |
粉尘 |
— |
0.001 |
— |
0.0006 |
0.001 |
无组织排放 |
|||||
质检 分析 |
乙醇 |
— |
0.375 |
— |
0.335 |
0.375 |
||||||||
乙腈 |
— |
0.125 |
— |
0.112 |
0.125 |
|||||||||
甲醇 |
— |
0.250 |
— |
0.223 |
0.250 |
|||||||||
水 污 染 物 |
排放源 |
污染物 名称 |
废水量 t/a |
产生浓度mg/L |
产生量 t/a |
排放浓度mg/L |
排放量 t/a |
排放去向 |
||||||
配料罐清洗废水 |
COD |
0.4 |
1000 |
0.0004 |
- |
0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
SS |
100 |
0.00004 |
- |
0 |
||||||||||
纯水制备系统排水 |
COD |
6 |
40 |
0.00024 |
40 |
0.00024 |
雨水管网 |
|||||||
SS |
30 |
0.00018 |
30 |
0.00018 |
||||||||||
电离电磁辐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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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 废物 |
排放源 |
产生量 t/a |
处理处置量t/a t/a |
综合利用量 t/a |
外排量 t/a |
备注 |
||||||||
质检废液 |
0.75 |
0.75 |
0 |
0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不合格品 |
0.15 |
0.15 |
0 |
0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噪声 |
排放源 |
单台产生声压级 dB(A) |
排放声压级dB(A) |
备注 |
||||||||||
配料罐 |
75 |
昼间生产≤65 夜间生产≤55 |
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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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雾剂灌装机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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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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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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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大气污染物 |
无组织 |
称量工序 |
粉尘 |
车间通风 |
达标排放 |
质检工序 |
乙醇 |
实验台抽风装置 |
达标排放 |
||
乙腈 |
|||||
甲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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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物 |
纯水制备系统定期排水 |
COD、SS等 |
排入雨水管网 |
满足环境要求 |
|
配料罐清洗废水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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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
危险固废 |
质检废液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零排放 |
|
不合格品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
噪声 |
主要来源于配料罐、喷雾剂灌装机的噪声,对其进行防振隔声,噪声经厂房和自然距离衰减作用后,有明显降低,正常情况下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环境影响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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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利用厂区现有绿化带,厂区道路两边灌木、花草,有效隔声、吸尘、吸收有害气体,同时起到降低扬尘、净化空气、降低噪声、改善环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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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检查一览表
项目名称 |
苏州欧米尼医药有限公司扩建喷雾剂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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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污染源 |
污染物 |
治理措施(设施数量、规模、处理能力等) |
处理效果、执行标准或拟达要求 |
环保投资(万元) |
完成 时间 |
废水 |
配料罐清洗废水 |
COD、SS等 |
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 |
零排放 |
0.5 |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开工、同时建成运营。
|
固废 |
质检 |
质检废液、不合格品 |
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 |
零排放 |
1 |
|
噪声 |
配料罐、喷雾剂灌装机 |
LAeq |
减振、隔声、合理布局 |
厂界达标 |
1 |
|
环境管理(机构、监测能力等) |
太仓市环境监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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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污分流、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流量计、在线监测仪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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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带老” 措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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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平衡 具体方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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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解决问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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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以设施或厂界设置,敏感保护目标情况等) |
本扩建项目不需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仍按现有项目以厂界为执行边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 |
|||||
合计 |
2.5 |
结论与建议
苏州欧米尼医药有限公司位于太仓市沙溪镇生物医药产业园,该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拟利用现有4000平方米租赁厂房预留用地扩建喷雾剂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10万美元,购置相关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喷雾剂15吨的生产能力。通过对项目的分析,得出如下结论和建议: 1、项目选址与规划相符。 本项目选址位于太仓市沙溪镇生物医药产业园,用地系租用太仓市生物医药产业园管委会现有标准厂房(租赁合同见附件),厂区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符合太仓市沙溪镇总体规划、环境规划和用地规划要求。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作为能源,基本无“三废”产生,符合太仓市的环保规划。因此建设项目与当地规划相符。 2、 与产业政策相符。 本项目为化学药品制剂制造,生产内容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的“鼓励类”、“ 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号文)以及《苏州市当前限制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中淘汰和限制类项目,也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文)中淘汰和限制类项目。 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2年修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本项目属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本项目无含磷、含氮生产废水排放,符合该条例的有关要求。另外,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限制和禁止范围,也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限制和禁止范围。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产业政策要求。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产业政策要求。 3、符合清洁生产的有关要求。 本项目不使用高污染原料,项目生产过程中污染物产生较小;项目所使用的设备及工艺均不属于《苏州市调整淘汰部分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意见的通知》(苏【2006】125号文)中规定的内容;可见,项目符合清洁生产的有关要求。 4、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功能不会下降。 (1)大气 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无组织废气,包括称量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及质检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以及实验室操作台现有的抽风装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扩建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产生的纯水制备系统定期排水作为清下水排放,配料罐清洗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扩建项目的高噪声设备经过减振、厂房隔声以及隔声窗等措施后,噪声能够得到较大的削弱,在厂界处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的要求,对当地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扩建项目固体废物为质检废液以及不合格品,质检废液和不合格品属于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项目设置的不合格品暂存间以及废液收集区采用符合要求的包装方式以及防雨、防渗漏措施,可以较好的避免危废暂存时对土壤、地下水的不利影响。由此可见,项目的固废对当地的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相容性 区域内的大气环境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区域内水环境能够满足其规划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且本扩建项目建成后无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声环境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要求。由此说明区域内各环境要素不会对本项目构成制约。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当地环境也不对本项目的建设构成制约,污染物排放总量可以在区域内得到平衡。从环保角度来说,本项目的建设时可行的。 说明: 上述评价结果是在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基础上得出的。一旦项目规模、用途等发生变化,建设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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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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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注释 一、本报告表附图、附件: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2) 项目周边环境图 (3) 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件 (1)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2)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咨询答复意见 (3) 厂房租赁合同 (4) 房产证 (5) 营业执照 (6) 现有项目环评批文 (7) 现有项目验收批文 (8)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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