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苏州伊斯丹实业有限公司扩建金属展示架等产品项目 |
|||||||||||||||||||||||||||||||||||||||||||||||||||||||||||||||||||||||||||||||||||||||||||||||||||||||||||||||||||||||||||||||||||||||||||||||||||||||||||||||||||||||||||||||||||||||||||||||||||||||||||||||||||||||||||||||||||||||||||||||||||||||||||||||||
建设单位 |
苏州伊斯丹实业有限公司 |
|||||||||||||||||||||||||||||||||||||||||||||||||||||||||||||||||||||||||||||||||||||||||||||||||||||||||||||||||||||||||||||||||||||||||||||||||||||||||||||||||||||||||||||||||||||||||||||||||||||||||||||||||||||||||||||||||||||||||||||||||||||||||||||||||
法人代表 |
张俊 |
联系人 |
封昀 |
|||||||||||||||||||||||||||||||||||||||||||||||||||||||||||||||||||||||||||||||||||||||||||||||||||||||||||||||||||||||||||||||||||||||||||||||||||||||||||||||||||||||||||||||||||||||||||||||||||||||||||||||||||||||||||||||||||||||||||||||||||||||||||||||
通讯地址 |
双凤镇建业路北、迎新路东 |
|||||||||||||||||||||||||||||||||||||||||||||||||||||||||||||||||||||||||||||||||||||||||||||||||||||||||||||||||||||||||||||||||||||||||||||||||||||||||||||||||||||||||||||||||||||||||||||||||||||||||||||||||||||||||||||||||||||||||||||||||||||||||||||||||
联系电话 |
15962281636 |
传真 |
53858515 |
邮编 |
215426 |
|||||||||||||||||||||||||||||||||||||||||||||||||||||||||||||||||||||||||||||||||||||||||||||||||||||||||||||||||||||||||||||||||||||||||||||||||||||||||||||||||||||||||||||||||||||||||||||||||||||||||||||||||||||||||||||||||||||||||||||||||||||||||||||
建设地点 |
双凤镇建业路北、迎新路东 |
|||||||||||||||||||||||||||||||||||||||||||||||||||||||||||||||||||||||||||||||||||||||||||||||||||||||||||||||||||||||||||||||||||||||||||||||||||||||||||||||||||||||||||||||||||||||||||||||||||||||||||||||||||||||||||||||||||||||||||||||||||||||||||||||||
立项审批部门 |
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准文号 |
太发改投备[2016]178号 |
|||||||||||||||||||||||||||||||||||||||||||||||||||||||||||||||||||||||||||||||||||||||||||||||||||||||||||||||||||||||||||||||||||||||||||||||||||||||||||||||||||||||||||||||||||||||||||||||||||||||||||||||||||||||||||||||||||||||||||||||||||||||||||||||
建设性质 |
扩建 |
行业类别 及代码 |
[C2130]金属家具制造; [C3311]金属结构制造; [C2929]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0036.2 |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利用周边现有 |
|||||||||||||||||||||||||||||||||||||||||||||||||||||||||||||||||||||||||||||||||||||||||||||||||||||||||||||||||||||||||||||||||||||||||||||||||||||||||||||||||||||||||||||||||||||||||||||||||||||||||||||||||||||||||||||||||||||||||||||||||||||||||||||||
总投资 (万元) |
2000 |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
56 |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
2.8% |
|||||||||||||||||||||||||||||||||||||||||||||||||||||||||||||||||||||||||||||||||||||||||||||||||||||||||||||||||||||||||||||||||||||||||||||||||||||||||||||||||||||||||||||||||||||||||||||||||||||||||||||||||||||||||||||||||||||||||||||||||||||||||||||
评价经费 (万元) |
|
预期投产日期 |
2017年7月 |
|||||||||||||||||||||||||||||||||||||||||||||||||||||||||||||||||||||||||||||||||||||||||||||||||||||||||||||||||||||||||||||||||||||||||||||||||||||||||||||||||||||||||||||||||||||||||||||||||||||||||||||||||||||||||||||||||||||||||||||||||||||||||||||||
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详见第2页“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
||||||||||||||||||||||||||||||||||||||||||||||||||||||||||||||||||||||||||||||||||||||||||||||||||||||||||||||||||||||||||||||||||||||||||||||||||||||||||||||||||||||||||||||||||||||||||||||||||||||||||||||||||||||||||||||||||||||||||||||||||||||||||||||||||
水及能源消耗量 |
||||||||||||||||||||||||||||||||||||||||||||||||||||||||||||||||||||||||||||||||||||||||||||||||||||||||||||||||||||||||||||||||||||||||||||||||||||||||||||||||||||||||||||||||||||||||||||||||||||||||||||||||||||||||||||||||||||||||||||||||||||||||||||||||||
名称 |
消耗量 |
名称 |
消耗量 |
|||||||||||||||||||||||||||||||||||||||||||||||||||||||||||||||||||||||||||||||||||||||||||||||||||||||||||||||||||||||||||||||||||||||||||||||||||||||||||||||||||||||||||||||||||||||||||||||||||||||||||||||||||||||||||||||||||||||||||||||||||||||||||||||
水(吨/年) |
9259 |
燃油(吨/年) |
— |
|||||||||||||||||||||||||||||||||||||||||||||||||||||||||||||||||||||||||||||||||||||||||||||||||||||||||||||||||||||||||||||||||||||||||||||||||||||||||||||||||||||||||||||||||||||||||||||||||||||||||||||||||||||||||||||||||||||||||||||||||||||||||||||||
电(万度/年) |
24 |
燃气(m3/年) |
20万 |
|||||||||||||||||||||||||||||||||||||||||||||||||||||||||||||||||||||||||||||||||||||||||||||||||||||||||||||||||||||||||||||||||||||||||||||||||||||||||||||||||||||||||||||||||||||||||||||||||||||||||||||||||||||||||||||||||||||||||||||||||||||||||||||||
煤(吨/年) |
— |
其它 |
— |
|||||||||||||||||||||||||||||||||||||||||||||||||||||||||||||||||||||||||||||||||||||||||||||||||||||||||||||||||||||||||||||||||||||||||||||||||||||||||||||||||||||||||||||||||||||||||||||||||||||||||||||||||||||||||||||||||||||||||||||||||||||||||||||||
废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扩建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区域雨水管网,纯水制备弃水1252t/a作为清下水排入区域雨水管网;扩建项目生产废水500t/a经厂区废水站处理后与经隔油池预处理的职工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810t/a一起,共计1310t/a接管进入太仓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
||||||||||||||||||||||||||||||||||||||||||||||||||||||||||||||||||||||||||||||||||||||||||||||||||||||||||||||||||||||||||||||||||||||||||||||||||||||||||||||||||||||||||||||||||||||||||||||||||||||||||||||||||||||||||||||||||||||||||||||||||||||||||||||||||
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1、原辅材料 扩建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1,主要原辅料理化性质见表2。 表1 扩建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表
表2 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
2、主要设备 全厂设备均为本次新增,现有项目仅为人工组装,无生产设备。扩建后生产设备见表3。
表3 主要设备表
|
||||||||||||||||||||||||||||||||||||||||||||||||||||||||||||||||||||||||||||||||||||||||||||||||||||||||||||||||||||||||||||||||||||||||||||||||||||||||||||||||||||||||||||||||||||||||||||||||||||||||||||||||||||||||||||||||||||||||||||||||||||||||||||||||||
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 1、项目概况 苏州伊斯丹实业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投资成立,位于太仓市双凤镇建业路北、迎新路东,主要从事设计、生产、加工、销售金属展示架、金属货架、金属家具及其配件、木制家具、金属制品、电子元器件、汽车零部件及其配件、金属船舶配件;经销服装、鞋帽、纺织品、工艺品、办公设备、灯具、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化妆品、体育用品、文化用品、土畜产品、日用百货、润滑油;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现有“建设金属展示架及金属货架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16年2月1日通过太仓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现有项目环评批复见附件四),目前尚未建成,设计规模为年产金属展示架30万套、金属货架20万套。 为提高企业竞争力,适应市场需求,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利用11574平方米自有厂房,扩建金属展示架等产品项目,扩建项目设计规模为年产金属展示架及配件20万套、金属家具10万套、塑胶制品10万件。扩建项目预计于2017年7月建成投产,投产后全厂将形成年产金属展示架及配件50万套、金属货架20万套、金属家具10万套、塑胶制品10万件的生产规模。 扩建项目利用现有食堂,为员工提供午餐,不设宿舍、浴室等。 2、与产业政策相符 扩建项目已经取得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通知书(太发改投备[2016]178号)。扩建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号文)中限制类、禁止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含氮、磷的废水,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第四十五条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建设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 3、厂址选择与规划相容 扩建项目位于双凤镇建业路北、迎新路东,根据太国用(2016)第019002358号(土地证见附件五),所在地块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当地环境规划和用地规划要求。 4、工程内容及生产规模 扩建项目位于双凤镇建业路北、迎新路东,利用自有厂房11574平米进行生产,厂房仅为单层,局部设二层平台用于布置喷涂线喷涂、固化工段。扩建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见表4。 表4 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表
扩建后全厂产品规格及喷涂面积见表5。 表5 本项目各产品规格尺寸及喷涂面积
5、公用工程 (1)给水 扩建项目自来水用量为9259t/a,其中切削液配水50t/a、脱脂剂配水122t/a、硅烷剂配水435t/a、水洗用水5008t/a、纯水制备用水2504t/a、冷却补充水240t/a、职工生活用水900t/a,均来自市政自来水管网。 (2)排水 扩建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区域雨水管网,纯水制备弃水1252t/a作为清下水排入区域雨水管网;扩建项目生产废水500t/a经厂区废水站处理后与经隔油池预处理的职工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一起,共计1310t/a接管进入太仓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最终排入吴塘河。 (3)供电 扩建项目用电量为24万千瓦时/年,由当地市政电网提供。 (4)纯水制备系统 扩建项目纯水洗工序使用去离子水,采用RO反渗透方法制取,应用离子交换树脂去除水中阴阳离子。该纯水制备系统设计规模为2t/h,结合项目纯水用量需求,纯水制备量为1252t/a。 (5)储运 扩建项目原材料及产品分别置于厂区原料储存区及成品储存区,原材料及成品均使用汽车运输。 (6)绿化 扩建项目利用现有厂区绿化。 (7)供气 扩建项目电焊方式为二氧化碳气保焊,采用50L规格瓶装二氧化碳气体。 扩建项目喷涂线上设4套天然气加热机,为预脱脂、主脱脂、烘干炉、固化炉提供热源,天然气消耗量约20万m3/a。 扩建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见表6。
表6 扩建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
6、环保投资 扩建项目环保投资56万元,占总投资的2.8%,具体环保投资情况见表7。
表7 扩建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7、职工人数及工作制度 扩建项目现有职工定员10人,扩建新增30人,扩建后全厂职工定员40人。年工作300天,工作制采用单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8、厂区平面布置 扩建项目利用自有厂房安装设备后进行生产,厂房仅为单层,局部设二层平台用于布置喷涂线喷涂、固化工段。厂区具体平面布置情况见附图三。 |
||||||||||||||||||||||||||||||||||||||||||||||||||||||||||||||||||||||||||||||||||||||||||||||||||||||||||||||||||||||||||||||||||||||||||||||||||||||||||||||||||||||||||||||||||||||||||||||||||||||||||||||||||||||||||||||||||||||||||||||||||||||||||||||||||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苏州伊斯丹实业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投资成立,位于太仓市双凤镇建业路北、迎新路东,主要从事设计、生产、加工、销售金属展示架、金属货架、金属家具及其配件、木制家具、金属制品、电子元器件、汽车零部件及其配件、金属船舶配件;经销服装、鞋帽、纺织品、工艺品、办公设备、灯具、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化妆品、体育用品、文化用品、土畜产品、日用百货、润滑油;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现有“建设金属展示架及金属货架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16年2月1日通过太仓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目前尚未建成,设计规模为年产金属展示架30万套、金属货架20万套。 现有项目职工人数为10人,实行单班白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00天。 现有项目设食堂为职工提供午餐,不设浴室、宿舍等。 一、现有项目生产工艺 现有项目产品生产工艺主要为人工组装、检验,工艺简单,无污染物产生及排放。 二、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 现有项目尚未建设完成,环评中未核算污染物总量,根据环评情况,补充核算食堂油烟废气、职工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现有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8。
表8 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汇总表 单位t/a
现有项目污染物总量见表9。 表9 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表(t/a)
三、现有项目存在环境问题 现有项目尚未建设完成,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无居民投诉等环境问题。
|
||||||||||||||||||||||||||||||||||||||||||||||||||||||||||||||||||||||||||||||||||||||||||||||||||||||||||||||||||||||||||||||||||||||||||||||||||||||||||||||||||||||||||||||||||||||||||||||||||||||||||||||||||||||||||||||||||||||||||||||||||||||||||||||||||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形地貌 扩建项目地处长江三角洲平原中的沿江平原,全境地形平坦,自东北向西南略呈倾斜。东部为沿江平原,西部为低洼圩区。地面高程:东部3.5~5.8米(基准:吴淞零点),西部2.4~3.8米。地质上属新华夏系第二隆起带,淮阳山字形构造宁镇反射弧的东南段。区内断裂构造规模不大,基底构造相对稳定。新构造运动主要表现为大面积的升降运动,差异不大,近期呈持续缓慢沉降。 该地区的地层以深层粘土层为主,主要状况为: (1)第一层为种植或返填土,厚度0.6~1.8米左右; (2)第二层为亚粘土,色灰黄或灰褐,湿度饱和,0.3~1.1米厚; (3)第三层为淤质亚粘土,呈青灰色,湿度饱和,密度高,厚度为0.5~1.9米,地耐力为100~120kPa; (4)四层为轻亚粘土,呈浅黄,厚度在0.4~0.8米,地耐力为80~100kPa; (5)第五层为粘土,少量粉砂,呈灰黄色或青色,湿度高,稍密,厚度为1.1km左右,地耐力约为120~140kPa。 2、气象特征 扩建项目所在地区具有明显的亚热带季风气候特征,年均无霜期232天;年平均降水量1064.8毫米,年平均降雨日为129.7天;年平均气温15.3℃,极端最高气温37.9℃,极端最低温度-11.5℃,年平均相对湿度81%,处于东南季风区域,全年盛行东南风,风向频率为12%,最少西南风,风向频率3%,年均风速3.4米/秒,实测最大风速29米/秒。平均大气压1015百帕,全年日照2019.3小时。主要气象特征见表10。
表10 主要气象气候特征
3、水文 太仓市濒临长江,由于受到长江口潮汐的影响,太仓境内的内河都具有河口特征,河水的潮汐运动基本与长江口的潮汐运动一致。长江口是一个中等强度的潮汐河口,长江南支河段是非正规半日潮,每天二涨二落。本项目附近河段潮位变化特征:各月平均高潮位与低潮位在数值上很接近,潮位的高低与径流的大小关系不大,高、低潮位的年际变化也不大,年内月平均高潮位以9月最高、8月次之、7月居第3位。 根据附近江边七丫口水文站的潮位资料分析,本段长江潮流特征如下: 平均涨潮流速:0.55m/s,平均落潮流速:0.98m/s; 涨潮最大流速:3.12m/s,涨潮最小流速:0.12m/s; 落潮最大流速:2.78m/s,落潮最小流速:0.62m/s。 太仓市区域内河流密布,塘浦纵横交错,是太湖与长江的联系纽带,境内有大小河流4000余条,河道总长达4万余km。主要通江河流有新浏河、七浦塘、杨林塘、浪港、鹿鸣泾、钱泾、新泾、汤泽(东西向),主要调蓄河道有吴塘、盐铁塘、半泾、十八港、江申泾、石头塘、斜塘、向阳河、随塘河(西北向)。 扩建项目附近主要河流为石头塘、迷泾河,属于阳澄淀泖水系,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4、植被与生物多样性 扩建项目地区属北亚热带落叶与常绿阔叶混交林带,由于农业历史悠久,天然植被很少,主要为农作物和人工植被。 种植业以粮(麦子、水稻)、油、棉等作物为主,还有蔬菜等。畜牧业以养猪、牛、羊、鸡、鸭为主;此外,宅前屋后和道路、河道两旁种植有各种林木和花卉,林业以乔木、灌木等绿化树种为主,本地区无原始森林。 沿江沼泽、坑塘及洲滩尾部等为水生动物产卵、觅食的场所。 长江渔业水产资源丰富,有淡水种、半咸水种、近河口种和近海种四大类型,鱼类以鲤科为主,还有鲥鱼、刀鱼、河鱭、中华鲟等珍贵鱼类。
|
||||||||||||||||||||||||||||||||||||||||||||||||||||||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1、太仓市概况 太仓位于江苏省东南部,长江口南岸。地处北纬31°20′~31°45′、东经120°58′~121°20′。东濒长江,与崇明岛隔江相望,南临上海市宝山区、嘉定区,西连昆山市,北接常熟市。总面积822.9平方公里,水域面积285.9平方公里,陆地面积537平方公里。土地总面积8.23万公顷,耕地面积3.43万公顷。太仓市辖太仓港经济开发区、7个镇、人口约46.38万人。 太仓市有着悠久的历史,自古代宋、元以来,太仓的浏家港便是江浙一带的槽运枢纽,建有百万石的粮仓和规模庞大的水运码头。据史籍记载,当时“海外番舶,蛮商夷贾,云集繁华”,号称“六国码头”。明永乐年间,著名航海家三保太监郑和“造大舶,自苏州浏家河泛海”,七下西洋,远航亚非30余国,为太仓留下了辉煌的一页。 太仓沿江岸线共有38.8公里,其中深水岸线22公里,从太仓港区到长江口内,航道水深在10m以上,深水线离岸约1.5公里,能满足5万吨级船舶回转水域要求。江苏省自南京以下尚未开发的长江岸线几乎一半在太仓,它是江苏省离长江口最近邻上海的一个重要口岸。 2、太仓市双凤镇概况 双凤镇位于太仓市西部,紧邻城区,204国道、339省道、苏昆太高速贯通全境,全镇总面积62平方公里,辖9个建制村(行政村)、3个社区居委会,全镇户籍人口3.3万人。2014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1.97亿元,增长7.34%;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436亿元,增长13.12%;实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4.37亿元,增长13.57%。被评为国家卫生镇、省科普示范镇、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乡镇。 双凤镇紧紧围绕“二次创业”发展目标,以“提高标杆、提升层次、提速发展”为总体要求,解放思想、创新发展,推动先进制造产业、福地文化产业、水乡生态产业三大特色产业的逐步形成,构筑了双凤的产业优势和品牌特色。 扩建项目位于双凤镇建业路北、迎新路东,自有厂房规划用途为工业厂房,符合当地的总体规划、用地规划和环境规划,与周围环境相容。 扩建项目所在区域2500米范围内无文物保护单位。 |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等): 扩建项目位于双凤镇建业路北、迎新路东。扩建项目东侧为维港包装;南侧隔建业路为华鑫织造;西侧为新太仓人公寓、维新村村委会;北侧隔岳堤河为新川苑居民。 扩建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的环境概况见附图二。 (1)扩建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①空气环境质量 根据2017年1月9日-16日江苏安捷鹿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所在地、新湖幼儿园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进行的调查监测,SO2、NO2、PM10各监测因子在监测期间监测浓度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根据2017年1月9日-16日江苏安捷鹿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所在地、新湖幼儿园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进行的调查监测,TVOC在监测期间监测浓度值均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中标准要求。表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具体见专项。 ②水环境质量 扩建项目废水接管至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尾水排入吴塘河。根据2017年1月9日-11日江苏安捷鹿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吴塘河城区污水处理厂排口上游500米、城区污水处理厂排口、城区污水处理厂排口下游1000米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的调查监测,各断面pH、COD、SS、氨氮、总磷、石油类监测因子在监测期间监测浓度值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具体见专项。 ③声环境质量 扩建项目对厂界噪声现状值进行了实测,监测时间为2017年1月9日-10日,现状监测结果见表11。
表11 扩建项目厂界现状监测结果 单位:dB(A)
由上表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83096-2008)中2类区标准的要求,符合太仓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2)周边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扩建项目所在地大气、水、声环境均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环境质量状况良好,无明显环境问题。 |
||||||||||||||||||||||||||||||||||||||||||||||||||||||||||||||||||||||||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扩建项目位于双凤镇建业路北、迎新路东,根据项目周边情况,确定本项目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见表12。 表12 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一览表
|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扩建项目所在地属于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二类地区。SO2、NO2、颗粒物、TSP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VOCs日均值参照执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8小时平均值,一次浓度值取日均值浓度的3倍值,具体数值见表13。 表1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按《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北侧小河、吴塘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质标准。具体数据见表14。 表14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mg/L(pH无量纲)
注:*SS参照执行水利部《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四级标准。 3、声环境质量标准 扩建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具体限值见表15。 表15 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
|||||||||||||||||||||||||||||||||||||||||||||||||||||||||||||||||||||||||||||||||||||||||||||||||||||||||||||||||||||||||||||||||||||||||||||||||||||||||||||||||||||||||||||||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1、废气排放标准 本项目颗粒物、SO2、NOX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烟尘排放标准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金属热处理炉二级标准,VOCS排放标准执行江苏省《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标准,废气排放标准见表16。 表16 废气排放标准
扩建项目拟设员工食堂,设计灶头数为2个,根据其规模确定本项目食堂属于小型。食堂油烟废气参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标准执行,具体见表17。 表17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2、废水接管及排放标准 扩建项目新增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生活污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接管进入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接管标准限值见表18。 表18 废水接管标准 单位:mg/L
为保护太湖水体水环境质量,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表1中城镇污水处理厂Ⅰ尾水排放浓度限值,DB32/1072-2007中未列入项目(pH、SS、石油类、动植物油)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具体废水排放标准见表19。 表19 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除pH外)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3、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扩建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20。 表20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值 单位:dB(A)
|
|||||||||||||||||||||||||||||||||||||||||||||||||||||||||||||||||||||||||||||||||||||||||||||||||||||||||||||||||||||||||||||||||||||||||||||||||||||||||||||||||||||||||||||||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
扩建项目投产后,污染物排放总量见表21。 表21 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表 单位:t/a
注[1]:为排入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考核量; [2]:为参照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指标计算,作为本项目排入外环境的水污染物总量。
扩建项目新增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烟尘)0.945t/a、VOCs 0.4039t/a、SO2 0.08t/a、NOX 0.374t/a、油烟0.004t/a,在太仓市双凤镇范围内平衡;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无组织)0.31t/a、VOCs(无组织)0.051t/a,仅作为考核量;新增水污染物的接管考核总量为:废水量1310t/a、COD 0.36t/a、SS 0.189t/a、氨氮0.020t/a、总氮0.028t/a、总磷0.003t/a、石油类0.002t/a、动植物油0.065t/a,纳入太仓城区污水处理厂总量范围内;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扩建后全厂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烟尘)0.945t/a、VOCs 0.4039t/a、SO2 0.08t/a、NOX 0.374t/a、油烟0.006t/a,在太仓市双凤镇范围内平衡;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无组织)0.31t/a、VOCs(无组织)0.051t/a,仅作为考核量;全厂水污染物的接管考核总量为:废水量1610t/a、COD 0.48t/a、SS 0.249t/a、氨氮0.028t/a、总氮0.039t/a、总磷0.004t/a、石油类0.002t/a、动植物油0.089t/a,最终外排量:废水量1610t/a、COD 0.081t/a、SS 0.016t/a、氨氮0.008t/a、总氮0.024t/a、总磷0.0008t/a、石油类0.002t/a、动植物油0.002t/a,纳入太仓城区污水处理厂总量范围内;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扩建项目主要生产金属展示架及配件、金属家具、塑胶制品,其中金属展示架生产工艺从人工组装改为购置管材、板材经机加工、前处理、喷涂、装配等,与其配件、金属家具生产工艺基本相同,仅存在加工尺寸、形状差异;塑胶制品生产工艺相同,仅存在尺寸、形状差异。 1、金属展示架及配件、金属家具工艺流程
图1 金属展示架及配件、金属家具生产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说明: ①下料:根据产品所需工艺尺寸,将外购的管材、板材利用全自动切管机、自动切割机剪切下料成坯件,切割下料过程使用切削液冷却润滑,切削液与水按1:10比例配水装入槽中,使用过的切削液经滤网过滤掉金属屑后流入槽中,循环使用,定期添加损耗及更换。该工序会有切削液挥发废气(G1-1)、废金属边角料(S1-1)、废切削液(S1-2)、含油抹布及手套(S1-3)、噪声(N)产生。 ②机加工:根据产品设计要求,利用冲床、钻孔机、研磨机等对坯件进行钻孔、切削加工。加工过程中使用切削液冷却润滑,切削液与水按1:10比例配水装入槽中,使用过的切削液经滤网过滤掉金属屑后流入槽中,循环使用,定期添加损耗及更换。此工序会有切削液挥发废气(G1-2)、废金属屑(S1-4)、废切削液(S1-5)、含油抹布及手套(S1-6)、设备运行噪声(N)产生。 ③焊接:本项目利用电焊机(二氧化碳气保焊)对工件进行焊接。电焊机的原理是利用正负两极在瞬间短路时产生的高温电弧来熔化电焊条上的焊料和被焊材料,使被接触物相结合的目的。电焊过程使用二氧化碳为保护气体。此工序会有焊接废气(G1-3)、废焊渣(S1-7)、设备运行噪声(N)产生。 ④脱脂:在加工过程中粘附在钢板表面的油污,会在表面形成油膜,影响表面覆盖层与基体金属的结合力,微量的油污也能造成涂层结合不牢,因此必须先进行除油。本项目脱脂分为预脱脂和主脱脂,机加工成型的工件经脱脂喷淋处理,主要目的是使用脱脂剂除去工件表面油污。脱脂液主要成份为硅酸钠、碳酸钠、非离子界面活性剂,不含氮、磷、重金属离子等元素,用水稀释至5%左右浓度使用。脱脂槽配备过滤器,脱脂液过滤后循环使用不更换,仅根据生产工况补充药剂。该工序有脱脂废渣(S1-8、S1-9)、天然气燃烧废气(G1-4、G1-5)产生。 脱脂技术参数: a.预脱脂: 工艺时间:30s 工艺条件:50-60℃ 加热方式:天然气加热器(间接加热) 脱脂方式:喷淋(最大流量800L/min) b.主脱脂: 工艺时间:120s 工艺条件:50-60℃ 加热方式:天然气加热器(间接加热) 脱脂方式:浸泡(池容78.96m3) ⑤2次水洗:脱脂后的水洗工序配有两个水槽1、2,采用喷淋方式清洗。水洗用水定期补充损耗及更换,产生水洗废水(W1-1)。 水洗喷淋技术参数: a.水洗1: 清洗时间:30s 工艺条件:常温 清洗方式:喷淋(最大流量800L/min) 水槽尺寸:2m×1m×1m b.水洗2: 清洗时间:60s 工艺条件:常温 清洗方式:喷淋(最大流量800L/min) 水槽尺寸:2m×1m×1m ⑥皮膜:本项目皮膜为金属表面钝化处理,使用硅烷剂,以提高金属表面的附着力。硅烷化处理是以有机硅烷为主要原料对金属或非金属材料进行表面处理的过程。与传统磷化相比具有以下多个优点:无有害重金属离子,不含磷,无需加温,处理过程不产生沉渣,处理时间短,控制简便,有效提高涂料对基材的附着力。 硅烷是一类硅基得的有机/无机杂化物,其基本分子式为:R’(CH2)nSi(OR)3,其中OR为水解性基团,是可进行水解反应并生成硅羟基(-SiOH)的基团,如烷氧基、乙酰氧基等,它具有一些金属(如铝、铜、铁、锌等)键合的能力;R’为有机官能团,是可以与有机化合物反应的基团,可以提高硅烷与聚合物的反应性和相容性,如乙烯基、氨基、环氧基、巯基等;-(CH2)n-是直链烷基,通过它把R’与Si原子连接起来。由于硅烷分子存在两种功能团,因此可作为连接无机和有机材料的“分子桥”,把两种性质悬殊的材料连接起来,即形成“无机相-硅烷链-有机相”的结合层,从而增加树脂基料和无机材料间的结合力。基于硅烷是一大类有机/无机杂化物,选用不同的OR、R’官能团可组成各种各样、性能不同的表面处理液。硅烷处理反应过程中R’官能团不发生发硬,作为“无机相-硅烷链-有机相”的结合层的有机相,用来增加树脂基料和无机材料间的结合力。 金属表面皮膜处理技术参数: 工艺时间:180s 工艺条件:常温(最大流量800L/min) 处理方式:喷淋 槽液pH值:8.5~9 硅烷膜重:60~120mg/m3 喷嘴数量:54个 硅烷槽尺寸:2m×1m×1m 扩建项目硅烷槽底部均配有过滤器,硅烷液经过滤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更换,该工序有硅烷废渣(S1-10)产生。 ⑦1次水洗:皮膜后的水洗工序配有水槽,采用喷淋方式清洗。水洗用水定期补充损耗及更换,产生水洗废水(W1-2)。 水洗3喷淋技术参数: 清洗时间:30s 工艺条件:常温 清洗方式:喷淋(最大流量800L/min) 水槽尺寸:2m×1m×1m ⑧纯水洗:工件喷涂前,使用纯水喷淋清洗,以保证工件完全清洁无杂质。纯水由自来水利用纯水机制备,出水率约50%,使用后回用于上步水洗3工序。 纯水洗技术参数: 清洗时间:30s 工艺条件:常温 清洗方式:喷淋(最大流量800L/min) 水槽尺寸:2m×1m×1m ⑨烘干:清洗干净的工件随传送带进入水切炉烘干,利用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热风直接烘干,温度控制在150℃左右,使坯件表面的水蒸发干燥,烘干时间10-15min,该工序有天然气燃烧废气、水蒸气(G1-6)产生。烘干后工件随传送带自然冷却3-5min。 ⑩喷涂:本项目拟建1条静电粉末喷涂生产线,配备4个自动喷位和4个手动喷位,选用静电喷粉工艺,使用的涂料为环氧聚酯粉末涂料,主要成分为环氧树脂和聚酯树脂。静电粉末喷涂是以具有雾化嘴(使涂料雾化)和放电极(发生电量电流)的涂装机使涂料微粒化,对之施加电荷,在喷枪与工件之间形成一个高压电晕放电电场,当粉末粒子由喷枪口喷出经过放电区时,便捕集了大量的电子,成为带负电的微粒,在静电吸引的作用下,被吸附到带正电荷的工件上去。当粉末附着到一定厚度时,则会发生“同性相斥”的作用,不能再吸附粉末,从而使各部分的粉层厚度均匀。喷粉设备不设置放射源或射线装置。 静电喷涂中未能有效附着的涂料经风口收集进入配套布袋除尘器拦截并回用,粉末涂料总利用效率可以达到90%以上。该工段产生环氧聚酯树脂粉尘(G1-7),涂装用空压机、风机产生噪声(N)。 ⑪固化:利用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热风直接加热,使涂料溶化后均匀附着在金属表面,温度控制在180~190℃,固化时间约25min,烘烤过程天然气燃烧产生废气,涂料中有机成分挥发产生废气,同时少量涂料因附着力不足随热风飘散进入废气(G1-8)。固化后工件随传送带自然冷却10min。 ⑫装配:经自然冷却的工件下架后人工进行装配,成为成品。该工序无污染物产生。 2、塑胶制品生产工艺
工艺流程说明: ①进料:利用人工将塑料粒子投入机筒。塑料粒子粒径较大,进料过程无污染物产生。 ②加热:使用注塑机自带加热装置对塑料粒子进行升温融化,加热注塑机采用电加热,加热温度至180~200℃,达到塑料的热变形温度,低于分解温度。该过程会有少量废气(G2-1)产生。 ③冷却:熔融物料通过注塑机螺杆转动将其输送至特定的模具中,压制成型。采用冷却水作为冷却介质对模具进行间接冷却,冷却水装置由注塑机自带,该工序中冷却水循环使用,冷却水不外排,只需定期补充损耗水。该工序有有机废气(G2-2)产生。 ④脱模:待模具冷却后,人工将模具剥离,即为塑胶制品,包装后暂存在成品仓库待售。此工序无污染物产生。 |
|||||||||||||||||||||||||||||||||||||||||||||||||||||||||||||||||||||||||||||||||||||||||||||||||||||||||||||||||||||||||||||||||||||||||||||||||||||||||||||||||||||||||||||||||||||||||||||||||||||||||||||||||||||||||||||||||||||||||||||||||||||||||||||||||||||||||||||||||||||||||||||||||||||||||||||||||||||||||||||||||||||||||||||||||||||||||||||||||||||||||||||||||||||||||||||||||||||||||||||||||||||||||||||||||||||||||||||||||||||||||||||||||||||||||||||||||||||||||||||||||||||||||||||||||||||||||||||||||||||||||||||||||||||||||||||||||||||||||||||||||||||||||||||||||||||||||||||||||||||||||||||||||||||||||||||||||||||||||||||||||||||||||||||||||||||||
主要污染工序: 1、废气 扩建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切削液挥发废气(G1-1、G1-2)、金属焊接废气(G1-3)、天然气燃烧废气(G1-4、G1-5)、烘干废气(G1-6)、喷涂粉尘(G1-7)、固化废气(G1-8)、注塑废气(G2-1、G2-2)和食堂油烟。 (1)切削液挥发废气(G1-1、G1-2) 扩建项目切割下料、机加工过程中使用切削液冷却润滑,使用过程中切削液中溶剂挥发产生有机废气,污染物以VOCs计。类比同类企业,挥发量按原料量的1%计,本项目切削液使用量为5t/a,则VOCs产生量约0.05t/a,在加工车间内无组织挥发。 (2)焊接废气(G1-3) 扩建项目焊接采用二氧化碳保护焊工艺,产生焊接烟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焊丝使用量为3t/a,施焊时间约为1500h/a。根据《焊接工作的劳动保护》,施焊时发尘量和焊接材料的发尘量见表22。 表22 不同焊接方法的发尘量
计算得焊接发尘量约为0.069t/a,产生速率为0.046kg/h。建设单位拟配备2台移动式焊烟收集装置,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烟收集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车间通风的方式在焊接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移动式焊烟收集装置收集效率可达90%以上,处理效率不低于95%,因此焊接颗粒物排放情况为0.010t/a、0.007kg/h。 (3)天然气燃烧废气(G1-4、G1-5)、烘干废气(G1-6) 扩建项目天然气消耗量为20万Nm3/a,共设4台燃烧加热器,分别用于预脱脂(天然气消耗量2万Nm3/a)、主脱脂(天然气消耗量2万Nm3/a)、烘干(天然气消耗量8万Nm3/a)、固化(天然气消耗量8万Nm3/a),其中预脱脂、主脱脂为间接加热,烘干、固化为直接加热。 天然气的主要成分为C1 96.226%、C2 1.77%、C3 0.3%、i-C4 0.002%、n-C4 0.075%、CO2 0.473%、N2 0.967%、H2S≤20mg/m3,密度0.6982kg/Nm3。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和《环境保护实用数据手册》(胡名操主编)中燃气工业锅炉排污系数核算天然气燃烧产污,天然气燃烧产排污系数见表23。 表23 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产排污系数表-燃气工业锅炉
注:①产排污系数表中二氧化硫的产排污系数是以含硫量(S)的形式表示的,其中含硫量(S)是指燃气收到基硫分含量,单位为毫克/立方米。燃料中含硫量(S)为200毫克/立方米。 ②根据《环境保护实用数据手册》(胡名操 主编)中统计,燃烧10000m3的天然气,产生2.4kg的烟尘。 天然气燃烧各污染物具体排放情况见表24。 表24 天然气燃烧烟气中污染物的排放系数和排放量
本项目预脱脂、主脱脂工段燃烧加热器为间接加热,每台燃烧加热器配备1根15m高排气筒,燃烧废气通过排气筒排放;烘干、固化工段燃烧加热器为直接加热,燃烧废气分别与烘干废气、固化废气一起收集处理后排放。 (4)喷涂粉尘(G1-7) 扩建项目粉末涂料单次附着率较低,企业配备1台旋风除尘器,未附着的涂料收集进入旋风除尘器,截留后回用于喷涂,粉末涂料总利用效率可达90%以上。本项目粉末涂料使用量约350t/a,则粉尘产生量为35t/a,污染物为颗粒物。建设单位拟在喷粉室外设管道抽风收集,并设1台布袋除尘器对喷涂粉尘进一步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风机风量10000m3/h,收集效率达99%,处理效率达99%。喷涂工段年工作2400h,则有组织颗粒物产生量为34.7t/a,产生速率为14.458kg/h。未被补集的涂料粉末约0.3t/a,通过车间通风的方式无组织排放。 (5)固化废气(G1-8) 扩建项目采用天然气燃烧产生气体加热工件进行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与固化废气一起处理排放。粉末涂料有效利用量为315t/a,类比同类项目,固化过程中颗粒物产生量约为0.55t/a,VOCs产生量约为树脂类固化成分的2%,产生量为4.032t/a。固化废气经固化炉管道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风机风量10000m3/h,对颗粒物无处理效率,对VOCs处理效率约90%。烘烤固化工序年工作2400h。 (6)注塑废气(G2-1、G2-2) 扩建项目使用的塑料粒子为PP塑料粒子,注塑温度为180-200℃,未达到塑料粒子的分解温度。塑料粒子在受热情况下,其中残存未聚合的反应单体以及从聚合物中分解出的单体可挥发至空气中,从而形成有机废气。由于注塑工序加热温度控制在原料允许的范围内,分解的单体量极少,且加热在封闭的容器内进行,产生的单体仅有少量排出。一般来说,加热分解产生单体按100~200克/吨计,即仅占总量的0.01~0.02%,本项目产生单体按0.02%计。建设项目注塑制品生产采用塑料粒子PP进行生产,年消耗量为50t,挥发的有机废气均以VOCs计,则VOCs产生量为0.01t/a。 扩建项目在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情况见表25。 表25 扩建项目塑料粒子在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情况表
扩建项目2条注塑生产线上方各设有一套集气罩,扩建项目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经二级活性炭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集气罩的捕集效率按照90%计算,风机风量为4000m3/h,注塑工序作业时间为1500h/a。则扩建项目注塑工序有组织废气产生情况为VOCs 0.009t/a、0.006kg/h、1.5mg/m3。未被捕捉到的VOCs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7)食堂油烟 扩建项目员工食堂燃料使用清洁能源液化石油气,使用量较小,燃烧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很少,本次评价不对其进行统计分析。 扩建项目新增员工30人,利用现有食堂就餐,人均用油量约为18kg/a,则新增用油量为0.54t/a。油烟排放量按使用量的2%计,则产生油烟量为0.011t/a。食堂设有1台油烟净化器,风机风量为4000m3/h,每天运行3小时,年工作300天,因此油烟废气产生浓度为3.06mg/m3。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效率60%以上,按60%计,则本项目油烟排放量为0.004t/a,油烟排放浓度为1.22mg/m3,由专门通道引至食堂屋顶排放。 扩建项目有组织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26,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27。 表26 扩建项目有组织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
表27 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表
注*:机加工年工作2400h、焊接年工作1500h、喷粉年工作2400h、注塑年工作1500h。
2、废水 扩建项目自来水用量为9259t/a,其中切削液配水50t/a、脱脂剂配水122t/a、硅烷剂配水435t/a、水洗用水5008t/a、纯水制备用水2504t/a、冷却补充水240t/a、职工生活用水900t/a,均来自市政自来水管网。 ①切削液配水 扩建项目切削液用量为5t/a,按1:10的比例配水,配水水量为50t/a,切削液经滤网滤去金属屑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添加损耗。 ②脱脂剂配水 扩建项目脱脂剂用量为10t/a,其中有效成分(除水以外)含量66%,用水稀释至5%左右浓度使用,则配水水量为122t/a。脱脂液经过滤器滤去废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添加损耗。 ③硅烷剂配水 扩建项目硅烷剂用量为15t/a,其中有效成分硅烷偶联剂含量30%,用水稀释至1%左右浓度使用,则配水水量为435t/a。硅烷液经过滤器滤去废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添加损耗。 ④水洗用水 扩建项目水洗采用喷淋方式,每道水洗工位下设1座水洗槽(共4座),尺寸均为2m×1m×1m。每道水洗废水经自带过滤器简单过滤后循环使用,定期添加损耗及更换。每道喷淋最大流量为800L/min,年工作2400h,则水洗用水循环量为115200t/a(4道水洗总循环量共460800t/a),损耗量约1152t/a(4道水洗共损耗4608t/a)。类比同行业,水洗水平均约一周更换一次,每次整槽更换产生废水2t/次(4道水洗共产生8t/次),则水洗废水产生量共100t/a(4道水洗共产生400t/a)。水洗废水主要污染物及浓度为COD 800mg/L、SS 300mg/L、石油类40mg/L,建设单位拟在厂区增加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进入太仓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吴塘河。 ⑤纯水洗用水 扩建项目喷涂前设1道纯水洗,采用喷淋方式,设1座尺寸为2m×1m×1m的水洗槽,纯水洗废水经自带过滤器简单过滤后循环使用,定期添加损耗及更换。纯水洗流量为800L/min,年工作2400h,则水洗用水循环量为115200t/a,损耗量约1152t/a。类比同行业,纯水洗水平均约一周更换一次,每次整槽更换产生废水2t/次(共100t/a),则纯水洗工段纯水使用量为1252t/a。纯水洗废水主要污染物及浓度为COD 400mg/L、SS 150mg/L、石油类20mg/L,建设单位拟在厂区增加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进入太仓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吴塘河。 扩建项目设1台纯水制备机,纯水制备系统出水效率按50%计,纯水制备用水量为2504t/a,弃水产生量为1252t/a,作为清下水排入雨水管网。 ⑥冷却用水 扩建项目喷涂线水分烘干后冷却、涂料固化后冷却均为自然冷却,无需用水。扩建项目注塑工序自带冷却水循环机组,采用间接水冷,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类比同类企业,冷却水补充量约240t/a。 ⑦职工生活用水 扩建项目新增职工定员30人,每人每天的用水量按照100L计算,年工作天数300天,因此扩建项目新增职工生活用水量为900t/a,产污系数按照0.9计算,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810t/a,主要污染物及浓度分别为COD 400mg/L、SS 200mg/L、氨氮25mg/L、总氮35mg/L、总磷4mg/L、动植物油180mg/L。 扩建项目用排水平衡见图3。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用排水平衡见图4。
图3 扩建项目用排水平衡图(单位:t/a)
图4 扩建后全厂用排水平衡图(单位:t/a) 3、噪声 扩建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为全自动切管机、冲床、钻孔机、研磨机、切割机等,单台噪声设备的噪声值为80~85dB(A),扩建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见表28。 表28 扩建项目新增主要噪声设备一览表
4、固体废物 根据《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固体废物内容编制的通知》苏环办[2013]283号,对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进行分析。 (1)固体废物属性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判断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是否属于固体废物,判定依据(其中的“试行”表示《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及结果见表29。
表29 扩建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表
注:上表中“二(一)(2)”表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质、报废产品;“二(一)(4)”表示:办公产生的废弃物质;“二(一)(6)”表示:其他污染控制设施产生的垃圾、残余渣、污泥。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中固废的判别依据,列于“二(一)”,但不在“二(二)”中的副产物属于固体废物,所以扩建项目产生的副产物均属于固体废物。 (2)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 扩建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见表30。
表30 扩建项目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
|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 产生量(单位) |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单位) |
大气污染物 |
燃烧加热器 |
SO2 |
29.63mg/m3、0.008t/a |
29.63mg/m3、0.008t/a |
NOX |
137.04mg/m3、0.037t/a |
137.04mg/m3、0.037t/a |
||
烟尘 |
18.52mg/m3、0.005t/a |
18.52mg/m3、0.005t/a |
||
燃烧加热器 |
SO2 |
29.63mg/m3、0.008t/a |
29.63mg/m3、0.008t/a |
|
NOX |
137.04mg/m3、0.037t/a |
137.04mg/m3、0.037t/a |
||
烟尘 |
18.52mg/m3、0.005t/a |
18.52mg/m3、0.005t/a |
||
烘干 |
SO2 |
13.33mg/m3、0.032t/a |
13.33mg/m3、0.032t/a |
|
NOX |
62.5mg/m3、0.150t/a |
62.5mg/m3、0.150t/a |
||
烟尘 |
7.92mg/m3、0.019t/a |
7.92mg/m3、0.019t/a |
||
喷涂 |
颗粒物 |
1445.83mg/m3、34.7t/a |
14.458mg/m3、0.347t/a |
|
固化 |
SO2 |
1.33mg/m3、0.032t/a |
1.33mg/m3、0.032t/a |
|
NOX |
6.25mg/m3、0.150t/a |
6.25mg/m3、0.150t/a |
||
烟尘 |
0.79mg/m3、0.019t/a |
0.79mg/m3、0.019t/a |
||
颗粒物 |
22.917mg/m3、0.55t/a |
22.917mg/m3、0.55t/a |
||
VOCs |
168mg/m3、4.032t/a |
16.8mg/m3、0.403t/a |
||
注塑 |
VOCs |
1.5mg/m3、0.009t/a |
0.15mg/m3、0.0009t/a |
|
食堂 |
油烟 |
3.06mg/m3、0.011t/a |
1.22mg/m3、0.004t/a |
|
加工 |
VOCs |
无组织、0.05t/a |
无组织、0.05t/a |
|
焊接 |
颗粒物 |
无组织、0.069t/a |
无组织、0.010t/a |
|
喷粉线 |
颗粒物 |
无组织、0.3t/a |
无组织、0.3t/a |
|
注塑 |
VOCs |
无组织、0.001t/a |
无组织、0.001/a |
|
水 污 染 物 |
水洗废水400t/a |
COD SS 石油类 |
800mg/L,0.32t/a 300mg/L,0.12t/a 40mg/L,0.016t/a |
废水量:1310t/a COD:274.8mg/L,0.36t/a SS:144.3mg/L,0.189t/a 氨氮:15.3mg/L,0.020t/a 总氮:21.4mg/L,0.028t/a 总磷:2.3mg/L,0.003t/a 石油类:1.5mg/L,0.002t/a 动植物油:49.6mg/L,0.065t/a |
纯水洗废水100t/a |
COD SS 石油类 |
400mg/L,0.04t/a 150mg/L,0.015t/a 20mg/L,0.002t/a |
||
生活污水810t/a |
COD SS 氨氮 总氮 总磷 动植物油 |
400mg/L,0.324t/a 200mg/L,0.162t/a 25mg/L,0.020t/a 35mg/L,0.028t/a 4mg/L,0.003t/a 160mg/L,0.130t/a |
||
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 体 废 物 |
废气处理 |
废活性炭 |
15.76t/a |
委托处置20.06t/a |
预脱脂、主脱脂 |
脱脂废渣 |
0.1t/a |
||
皮膜 |
硅烷废渣 |
0.3t/a |
||
原料使用 |
废包装材料 |
0.8t/a |
||
下料、机加工 |
废切削液 |
3t/a |
||
含油抹布及手套 |
0.1t/a |
|||
废金属屑及边角料 |
6t/a |
外卖6t/a |
||
焊接 |
焊渣及焊烟粉尘 |
0.452t/a |
环卫清运10.283t/a |
|
废水处理 |
污泥 |
0.5t/a |
||
食堂生活 |
废动植物油 |
0.331t/a |
||
办公、生活 |
生活垃圾 |
9t/a |
||
噪 声 |
扩建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为全自动切管机、冲床、钻孔机、研磨机、切割机等,单台噪声设备的噪声值为80~85dB(A),高噪声设备通过厂房隔声、机械设备减振及距离衰减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
其它 |
无。 |
|||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无。 |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扩建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施工期主要为设备的安装和车间的装修等,施工时限短,工程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扩建项目工艺废气主要来自切削液挥发废气(G1-1、G1-2)、金属焊接废气(G1-3)、天然气燃烧废气(G1-4、G1-5)、烘干废气(G1-6)、喷涂粉尘(G1-7)、固化废气(G1-8)、注塑废气(G2-1、G2-2)。 (1)有组织废气 扩建项目有组织废气为天然气燃烧废气、烘干废气、喷涂粉尘、固化废气和注塑废气,废气防治措施见表31。 表31 废气防治措施一览表
①布袋除尘器 布袋除尘器是一种干式滤尘装置。它适用于捕集细小、干燥、非纤维性粉尘。滤袋采用纺织的滤布或非纺织的毡制成,利用纤维织物的过滤作用对含尘气体进行过滤,当含尘气体进入袋式除尘器后,颗粒大、比重大的粉尘,由于重力的作用沉降下来,落入灰斗,含有较细小粉尘的气体在通过滤料时,粉尘被阻留,使气体得到净化。随着粉尘在滤料表面的积聚,除尘器的效率和阻力都相应的增加,当滤料两侧的压力差很大时,会把有些已附着在滤料上的细小尘粒挤压过去,使除尘器效率下降。另外,除尘器的阻力过高会使除尘系统的风量显著下降,阻力达到某一规定值时进行清灰。本项目布袋除尘器的部分参数如下: 设计处理风量:10000m3/h; 滤袋个数:160个; 过滤风速:1.2-2.0m/min; 总过滤面积:155m2; 清灰方式:脉冲式; 设计去除效率:颗粒物≥99%。 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4#排气筒颗粒物排放速率0.145kg/h、排放浓度14.458mg/m3,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②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扩建项目固化废气经间接风冷降温后,通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处理,通过5#排气筒排放;注塑废气收集后通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处理,通过6#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吸附是一种常用的吸附方法,主要利用高孔隙率、高比表面积的吸附剂,藉由物理性吸附(可逆反应)或化学性键结(不可逆反应)作用,将有机气体分子自废气中分离,以达成净化废气的目的。由于一般多采用物理性吸附,随操作时间之增加,吸附剂将逐渐趋于饱和现象,此时则须进行脱附再生或吸附剂更换工作。 因活性炭表面有大量微孔,其中绝大部分孔径小于500A(1A=10-10m),单位材料微孔的总内表面积称“比表面积”,比表面积可高达700~2300m2/g,常被用来作为吸附有机废气的吸附剂。空气中的有害气体称“吸附质”,活性炭为“吸附剂”,由于分子间的引力,吸附质粘到微孔内表面,从而使空气得到净化。活性炭材料分颗粒炭、纤维炭,传统的颗粒活性炭有煤质炭、木质炭、椰壳炭、骨炭。纤维活性炭由含碳有机纤维制成,它比颗粒活性炭孔径小(<50A)、吸附容量大、吸附快、再生快。在有机废气处理过程中,活性炭常被用来吸附烷烃、烯烃、芳香烃、酮、醛、氯代烃、酯以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一般情况下,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物的去除率可达75%以上,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物的处理效率可达到90%以上。 扩建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主要设计参数见表32。
表32 活性炭吸附装置主要设计参数
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5#排气筒排放情况如下:SO2 0.013kg/h、1.33mg/m3,NOx 0.063kg/h、6.25mg/m3,烟尘0.008kg/h、0.79mg/m3,颗粒物0.229kg/h、22.917mg/m3,VOCs 0.168kg/h、16.8mg/m3;6#排气筒排放情况如下:VOCs 0.0006kg/h、0.15mg/m3。SO2、NOx、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烟尘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金属热处理炉二级标准,VOCs满足江苏省《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因此,扩建项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废气可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无组织废气 扩建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切削液废气、焊接废气及未被捕集的喷粉废气、注塑废气。切削液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在加工车间无组织排放;焊接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移动式焊烟收集装置处理后在焊接车间无组织排放;喷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在喷粉房无组织排放;注塑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在注塑车间无组织排放。 移动式焊烟收集装置: 焊烟净化器通过风机引力作用,焊烟废气经万向吸尘罩吸入设备进风口,设备进风口处设有阻火器,火花经阻火器被阻留,烟尘气体进入沉降室,利用重力与上行气流,首先将粗粒尘直接降至灰斗,微粒烟尘被滤芯捕集在外表面,洁净气体经滤芯过滤净化后,由滤芯中心流入洁净室,最后经风口排出。焊烟净化器处理效率约95%,能大量去除焊接烟尘,减少无组织排放,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情况为0.010t/a、0.007kg/h。 为了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确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见表33。 表33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
由上表可知,采用导则推荐的SCREEN-3模型计算得到,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厂界浓度最高点预测值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VOCs厂界浓度最高点预测值可达到参照执行的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其他行业标准,且最大落地浓度未超出环境质量标准,无超标点,因此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各类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按下式计算:
式中: Cm ——标准浓度限值(mg/m3) Qc ——可以达到的控制水平(kg/h) 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r ——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 L ——卫生防护距离(m)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各参数的取值见表34。 表34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注:*为本项目计算取值。
经计算,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卫生防护距离见表35。 表35 大气污染物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值 单位:m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的有关规定,确定扩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分别以加工区、焊接区、喷粉区、注塑区为执行边界50m所形成的包络线范围,具体范围界限见附图二。目前此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主要为工业企业,无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以后亦不得在此范围内新建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2、 水环境影响分析 扩建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收集后排入区域雨水管网,纯水制备弃水1252t/a作为清下水排入区域雨水管网。扩建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水洗废水400t/a、纯水洗废水100t/a和生活污水810t/a,其中水洗废水、纯水洗废水进入厂区废水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接管进入太仓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吴塘河。 (1)生产废水 扩建项目生产废水共500t/a,其中水洗废水400t/a,主要污染物及浓度为COD 800mg/L、SS 300mg/L、石油类40mg/L;纯水洗废水100t/a,主要污染物及浓度为COD 400mg/L、SS 150mg/L、石油类20mg/L。扩建项目新增废水站,设计处理量为5t/h,处理工艺流程见图5。
|
图5 扩建项目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
内容
类型 |
排 放 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大气 污染 物 |
天然气燃烧 |
SO2、NOX、烟尘 |
排气筒2根 |
达标排放 |
烘干 |
SO2、NOX、烟尘 |
排气筒1根 |
达标排放 |
|
喷涂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器1套+排气筒1根 |
达标排放 |
|
固化 |
SO2、NOX、烟尘、颗粒物、VOCs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排气筒1根 |
达标排放 |
|
注塑 |
VOCs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排气筒1根 |
达标排放 |
|
焊接车间 |
颗粒物 |
移动式焊烟收集装置2套;车间通风系统 |
达标排放 |
|
食堂 |
油烟 |
油烟净化器1台 |
达标排放 |
|
水污 染物 |
生产废水 |
COD SS 石油类 |
5t/h废水站处理后接管太仓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达到要求 |
生活污水 |
COD SS 氨氮 总氮 总磷 动植物油 |
隔油池、化粪池,接管太仓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达到要求 |
|
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 废物 |
生产 |
废金属屑及边角料 |
外卖综合利用 |
有效处置 |
废活性炭 |
委托处置 |
|||
脱脂废渣 |
||||
硅烷废渣 |
||||
废包装材料 |
||||
废切削液 |
||||
含油抹布及手套 |
环卫清运 |
|||
焊渣及焊烟粉尘 |
||||
污泥 |
||||
生活 |
废动植物油 |
|||
生活垃圾 |
||||
噪 声 |
扩建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为全自动切管机、冲床、钻孔机、研磨机、切割机等,单台噪声设备的噪声值为80~85dB(A),高噪声设备通过厂房隔声、机械设备减振及距离衰减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
其 它 |
无 |
|||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无
|
一、结论 苏州伊斯丹实业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投资成立,位于太仓市双凤镇建业路北、迎新路东,主要从事设计、生产、加工、销售金属展示架、金属货架、金属家具及其配件、木制家具、金属制品、电子元器件、汽车零部件及其配件、金属船舶配件;经销服装、鞋帽、纺织品、工艺品、办公设备、灯具、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化妆品、体育用品、文化用品、土畜产品、日用百货、润滑油;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现有“建设金属展示架及金属货架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16年2月1日通过太仓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目前尚未建成,设计规模为年产金属展示架30万套、金属货架20万套。 为提高企业竞争力,适应市场需求,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利用11574平方米自有厂房,扩建金属展示架等产品项目,扩建项目设计规模为年产金属展示架及配件20万套、金属家具10万套、塑胶制品10万件。扩建项目预计于2017年7月建成投产,投产后全厂将形成年产金属展示架及配件50万套、金属货架20万套、金属家具10万套、塑胶制品10万件的生产规模。 扩建项目利用现有食堂,为员工提供午餐,不设宿舍、浴室等。 1、与产业政策相符 扩建项目已经取得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通知书(太发改投备[2016]178号)。扩建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号文)中限制类、禁止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含氮、磷的废水,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第四十五条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建设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 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含氮、磷的废水,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第四十五条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建设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 2、厂址选择和规划相容性 扩建项目位于双凤镇建业路北、迎新路东,根据太国用(2016)第019002358号,所在地块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当地环境规划和用地规划要求。 3.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功能不会下降 (1)废气 扩建项目喷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固化、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烘干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未被捕捉到的废气、切削液废气为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收集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经计算,扩建项目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设置分别以加工区、焊接区、喷粉区、注塑区为执行边界50m所形成包络线范围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扩建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企业必须严格做好废气收集处理工作,做到达标排放,不得扰民。 (2)废水 扩建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排入区域雨水管网,纯水制备弃水作为清下水排入区域雨水管网。扩建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废水站处理后与经隔油池预处理的职工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一起,共计1310t/a经现有规范化接管口接入区域污水管网,排入太仓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 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金属屑及边角料(86)外卖综合利用,焊渣及焊烟粉尘(86)、污泥(99)、废动植物油(99)、含油抹布及手套(HW08)和职工生活垃圾(99)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活性炭(HW49)、脱脂废渣(HW17)、硅烷废渣(HW17)、废包装材料(HW49)、废切削液(HW09)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处置协议正在办理中,试生产前确定具体的危废处置单位,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通过上述措施处理后,扩建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可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固废处置措施方案可行,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高噪声设备为全自动切管机、冲床、钻孔机、研磨机、切割机等,单台噪声设备的噪声值为80~85dB(A),全厂高噪声设备通过厂房隔声、机械设备减振及距离衰减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噪声值≤60dB(A)、夜间噪声值≤50dB(A),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符合清洁生产原则,体现循环经济理念 从扩建项目原材料、产品、污染物产生指标等方面综合而言,扩建项目的生产工艺较成熟,排污量较小,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体现了循环经济理念。 5.满足区域总量控制要求 扩建项目新增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烟尘)0.945t/a、VOCs 0.4039t/a、SO2 0.08t/a、NOX 0.374t/a、油烟0.004t/a,在太仓市双凤镇范围内平衡;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无组织)0.31t/a、VOCs(无组织)0.051t/a,仅作为考核量;新增水污染物的接管考核总量为:废水量1310t/a、COD 0.36t/a、SS 0.189t/a、氨氮0.020t/a、总氮0.028t/a、总磷0.003t/a、石油类0.002t/a、动植物油0.065t/a,纳入太仓城区污水处理厂总量范围内;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扩建后全厂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烟尘)0.945t/a、VOCs 0.4039t/a、SO2 0.08t/a、NOX 0.374t/a、油烟0.006t/a,在太仓市双凤镇范围内平衡;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无组织)0.31t/a、VOCs(无组织)0.051t/a,仅作为考核量;全厂水污染物的接管考核总量为:废水量1610t/a、COD 0.48t/a、SS 0.249t/a、氨氮0.028t/a、总氮0.039t/a、总磷0.004t/a、石油类0.002t/a、动植物油0.089t/a,最终外排量:废水量1610t/a、COD 0.081t/a、SS 0.016t/a、氨氮0.008t/a、总氮0.024t/a、总磷0.0008t/a、石油类0.002t/a、动植物油0.002t/a,纳入太仓城区污水处理厂总量范围内;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综上所述,扩建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用地规划和环境规划要求;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治理,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二、建议 1、加强职工的环保教育,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 2、定期检查废气处理设施,及时更换饱和活性炭,保障废气处理效率,确保废气达标排放,不得扰民。 3、设置专人负责维护管理厂区废水站,保证废水站正常运营,生产废水可得到有效处理而达标接管。 4、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建议建设单位加强各项污染物的处置措施,严格控制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量,尽量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注 释 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一 委托书 附件二 咨询意见(咨询[2016]第155号) 附件三 备案通知书 附件四 现有项目环评批复(太环建[2016]49号) 附件五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表 附件六 土地证 附件七 企业营业执照 附件八 危废处置承诺 附件九 监测报告 附件十 建设单位确认函
附图一 扩建项目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 附图二 扩建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三 扩建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
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 进行专项评价。根据扩建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 1— 2项进行专项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3.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4.声影响专项评价 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 6.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 7.辐射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
编号: 审批经办人:
建设项目名称 |
苏州伊斯丹实业有限公司扩建金属展示架等产品项目 |
建设地点 |
双凤镇建业路北、迎新路东 |
|||||||||
建设单位 |
苏州伊斯丹实业有限公司 |
邮编 |
215426 |
电话 |
15962281636 |
|||||||
行业类别 |
[C2130]金属家具制造; [C3311]金属结构制造; [C2929]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项目性质 |
扩建 |
|||||||||
建设规模 |
年产金属展示架及配件20万套、金属家具10万套、塑胶制品10万件 |
报告类别 |
报告表(附专项分析) |
|||||||||
项目设立 批准部门 |
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太发改投备[2016]178号 |
时间 |
2016.8.4 |
|
||||||
报告书 审批部门 |
太仓市环境保护局 |
文号 |
|
时间 |
|
|
||||||
工程总投资 |
2000万元人民币 |
环保投资 |
56万元 |
比例 |
2.8% |
|
||||||
报告书 编制单位 |
南京博环环保有限公司 |
环评经费 |
万元 |
|
||||||||
|
环境质量现状 |
环境质量标准 |
执行排放标准 |
|||||||||
大气 |
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江苏省《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标准 |
|||||||||
地表水 |
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标准 |
|||||||||
噪声 |
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
其它 |
- |
- |
- |
|||||||||
污 染 物 控 制 指 标
污 染 物 控 制 指 标 |
|
||||||||||||
|
控制项目 |
原有排放量(1) |
新建部分产生量(2) |
新建部分处理削减量(3) |
以新带老削减量(4) |
排放增减量(5) |
排放总量(6) |
允许排放量(7) |
区域削减量(8) |
处理前浓度(9) |
预测排放浓度(10) |
允许排放浓度(11) |
|
|
废气 |
|
|
|
|
|
|
|
|
|
|
|
|
|
颗粒物(烟尘) |
0 |
35.298 |
34.353 |
0 |
+0.945 |
0.945 |
|
|
- |
- |
120 |
|
|
VOCs |
0 |
4.041 |
3.6371 |
0 |
+0.4039 |
0.4039 |
|
|
- |
- |
40 |
|
|
SO2 |
0 |
0.08 |
0 |
0 |
+0.08 |
0.08 |
|
|
- |
- |
550 |
|
|
NOX |
0 |
0.374 |
0 |
0 |
+0.374 |
0.374 |
|
|
- |
- |
240 |
|
|
油烟 |
0.002 |
0.011 |
0.007 |
0 |
+0.004 |
0.006 |
|
|
- |
- |
2 |
|
|
颗粒物(无组织) |
0 |
0.369 |
0.059 |
0 |
+0.31 |
0.31 |
|
|
- |
- |
1.0 |
|
|
VOCs(无组织) |
0 |
0.051 |
0 |
0 |
+0.051 |
0.051 |
|
|
- |
- |
2.0 |
|
|
|
|
|
|
|
|
|
|
|
|
|
|
|
|
废水 |
0.03 |
0.131 |
0 |
0 |
+0.131 |
0.161 |
|
|
|
|
|
|
|
COD |
0.12 |
0.684 |
0.324 |
0 |
+0.36 |
0.48 |
|
|
- |
274.8[1] |
- |
|
|
SS |
0.06 |
0.297 |
0.108 |
0 |
+0.189 |
0.249 |
|
|
- |
144.3[1] |
- |
|
|
氨氮 |
0.008 |
0.020 |
0 |
0 |
+0.020 |
0.028 |
|
|
- |
15.3[1] |
45 |
|
|
总氮 |
0.011 |
0.028 |
0 |
0 |
+0.028 |
0.039 |
|
|
- |
21.4[1] |
70 |
|
|
总磷 |
0.001 |
0.003 |
0 |
0 |
+0.003 |
0.004 |
|
|
- |
2.3[1] |
8 |
|
|
石油类 |
0 |
0.018 |
0.016 |
0 |
+0.002 |
0.002 |
|
|
- |
1.5[1] |
5 |
|
|
动植物油 |
0.024 |
0.130 |
0.065 |
0 |
+0.065 |
0.089 |
|
|
- |
49.6[1] |
100 |
|
|
|
|
|
|
|
|
|
|
|
|
|
|
|
|
固废 |
|
|
|
|
|
|
|
|
|
|
|
|
|
一般固废 |
- |
1.6283×10-3 |
1.6283×10-3 |
0 |
0 |
0 |
|
|
|
|
|
|
|
危险固废 |
- |
2.006×10-3 |
2.006×10-3 |
0 |
0 |
0 |
|
|
|
|
|
|
注:[1]排放量为排入太仓城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考核量;*为接管允许排放浓度。
单位:废气量:×104标米3/年;废水、固废量:万吨/年;水中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为千克/年,其它项目均为吨/年;废水浓度:毫克/升;废气浓度:毫克/立方米;
注:此表由评价单位填写,附在报告书(表)最后一页。次表最后一格为该项目的特征污染物。
其中:(5)=(2)-(3)-(4); (6)=(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