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新建电碳制品等产品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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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苏州东南科汇碳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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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朱约辉 |
联系人 |
李敢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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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太仓市双凤镇温州路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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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3915782889 |
传真 |
- |
邮政编码 |
215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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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太仓市双凤镇温州路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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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审批部门 |
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准文号 |
太发改投备[2016]2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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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 |
行业类别 及代码 |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C3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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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440(租赁面积) |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依托租赁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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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万元) |
2000 |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
30 |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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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经费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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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投 产日期 |
2017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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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详见第2页“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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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及能源消耗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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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消耗量 |
名称 |
消耗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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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吨/年) |
1800 |
轻质柴油(吨/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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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万度/年) |
150 |
燃气(标立方米/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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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吨/年) |
- |
其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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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建设项目依托租赁方现有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1440t/a经租赁方规范化排污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接管到太仓市双凤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最终排入盐铁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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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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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1、原辅材料 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1,理化性质见表1。 表1 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表
注:项目原辅材料与申报表不符,经与业主核实,以本环评为准。 表2 主要原辅材料的理化性质
2、主要设备 建设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3。
表3 建设项目主要生产设备
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 1、项目概况 苏州东南科汇碳技术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在太仓市双凤镇温州路2号租用1440平方米厂房,新建电碳制品等产品项目。项目预计2017年3月建成投产,投产后将形成年产电碳制品6000万只、电机配件500万套、汽车配件1500万套。 建设项目无食堂、宿舍,职工用餐从快餐公司外购解决。 2、与产业政策、环境规划和用地规划的相符性 建设项目从事电碳制品、电机配件、汽车配件生产,属于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行业,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的限制、禁止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号)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号文)中限制、禁止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禁止和限制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禁止和限制类项目,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限制和禁止产业,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3、与环境规划、用地规划及安全生产的相符性 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太仓市双凤镇温州路2号,租用现有标准厂房,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的总体规划、用地规划,与周围环境相容。 建设项目所在地为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五条 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新建、改建、建设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电镀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 4、生产规模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详见表4。 表4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表
5、公用工程 (1)给水 建设项目自来水用量1800t/a,主要为生活用水,来自市政自来水管网。 (2)排水 建设项目依托租赁方现有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1440t/a经租赁方规范化排污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接管到太仓市双凤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最终排入盐铁塘。 (3)供电 建设项目用电量为150万度/年,来自市政电网。 (4)储运 建设项目原材料及产品进出厂均使用汽车运输,原材料及产品储存于仓库。 (5)绿化 建设项目依托租赁方。 建设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见表5。
表5 建设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
(7)环保工程 建设项目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1.5%,具体环保投资情况见表6。 表6 建设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6、职工人数及工作制度 建设项目定员120人,采用一班制,每天工作10小时,年工作天数300天。 7、厂区平面布置情况 建设项目租用苏州东南碳制品有限公司厂房中的部分区域进行生产。该厂房为1栋两层厂房。一层厂房西侧区域为本项目和苏州东豪碳素有限公司的料盒存放区,中间区域为本项目和苏州东豪碳素有限公司的压制成型区和烧结区,西侧为本项目原料存放区。二层厂房全部为本项目用房,西侧为模具室、实验室及检验室,中间区域为成品仓库、零部件仓库,东侧区域为加工车间和总装车间。 项目厂区布置详见附图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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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租用苏州东南碳制品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及附属场地进行生产。苏州东南碳制品有限公司是专业生产碳刷、刷架的企业。 苏州东南碳制品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太仓市双凤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产生的各种固废均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生产过程中未发生环境问题,不存在环境遗留问题。 |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等): 建设项目位于太仓市双凤镇温州路2号,项目北侧为苏州东南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东翔碳素有限公司、富尔达闭门器公司,南侧隔温州路为工业厂房,东侧隔G204省道为太仓林飞铸造有限公司和沿街商住混合区,西侧为依斯克拉汽车电器公司。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见附图二。 (1)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①空气环境质量 本报告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数据引用《苏州富洲胶粘制品有限公司扩建不干胶纸等产品项目》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距离本项目距离约为2.4km。监测因子:SO2、NO2、PM10、非甲烷总烃;监测时间:2015年11月2日-2015年11月8日,连续监测7天;监测频次;SO2、NO2、PM10日均浓度,每天至少采样20个小时,SO2、NO2、非甲烷总烃小时浓度每天采样4次,监测时段为02、08、14、20时,每次采样不少于45分钟。具体监测数据见表8。 表8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
由表18中的数据分析,监测指标SO2、NO2的1小时平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1小时平均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确定的1小时平均值2.0mg/m3;监测指标SO2、NO2、PM10的24小时平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较好,符合太仓市大气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②水环境质量 建设项目所在地附近主要地表水为盐铁塘,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分》,盐铁塘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根据《2015年太仓市环境质量年报》盐铁塘各断面水质监测结果表明:盐铁塘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具体监测数据见表9。 表9 盐铁塘断面水质主要项目指标值(单位:mg/L)
③声环境质量 建设项目对厂界进行了实测,噪声现状监测结果为:四周厂界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83096-2008)中2类区标准的要求,符合太仓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2)周边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目前建设项目周边环境质量良好,无明显环境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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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根据建设项目周边情况,确定建设项目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见表10。 表10 建设项目环境敏感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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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江苏省环保厅1998年颁布的《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建设项目所在地空气质量功能区为二类区,建设项目常规大气污染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具体数值见表11。 表1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按《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盐铁塘、项目南侧小河、西侧小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质标准。具体数据见表12。 表1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mg/L(pH无量纲)
注:*SS参照执行水利部《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四级标准。 3、声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项目区域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具体见表13。 表13 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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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详见表14。 表14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废水接管标准见表15。 表15 废水接管标准 单位:mg/L
鉴于太湖流域治污需要,太仓市双凤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表2中Ⅰ类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浓度限值,该标准未列出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具体见表16。 表16 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标准 单位:除pH外为mg/L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2、噪声排放标准 建设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执行标准见表16。 表1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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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 控 制 指 标 |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见表18。 表18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t/a)
注:[1]接运至太仓市双凤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接管考核量。[2]为参照太仓市双凤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计算,作为该项目排入外环境的水污染物总量。 项目完成后,全厂排放的有组织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0.1t/a,在太仓市范围内平衡。全厂排放的无组织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0.1t/a,仅作为考核量。建设项目水污染物接管考核总量为:废水量1440t/a,COD0.576t/a、SS0.288t/a、氨氮0.036t/a、总氮0.05t/a、总磷0.006t/a,全厂废水最终外排量为废水排放量1440t/a,COD0.072t/a、SS0.014t/a、氨氮0.007t/a、总氮0.029t/a、总磷0.0007t/a,纳入太仓市双凤污水处理厂总量范围内;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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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1)电碳制品生产工艺流程 电碳制品生产工艺流程详见图1。
S1-1、G1-2、N
冷混
铜粉、石墨粉
加工
成品
图1 电碳制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烧结
图标:
G—废气
S—固废
N—噪声
成型
G1-1
包装
N
电碳制品生产工艺流程简介: ①冷混:铁桶装铜粉、石墨粉进厂后,按比例称量后,通过卸料口缓慢加入到计量槽中。为了尽量避免铜粉、石墨粉与空气接触,卸料口预留有一定的弧度,将卸料口通入到计量槽中。计量后的铜粉、石墨粉通入鼓形混合锅中进行均质混合。进料和混合过程均密闭操作,原料进入计量槽的过程中有粉尘G1-1产生。 ②成型:将混合后的粉末注入特定的模具中,利用液压机将粉末压制定形。此工序有液压噪声(N)产生。 ③烧结:利用网带式烧结炉对液压成型的半成品进行烧结,利用氮气作为保护气体,控制温度在800~900℃,烧结时间为8小时左右,烧结目的主要是去除半成品中的应力,提高工件强度。烧结完毕的工件在炉内自然冷却。烧结炉采用电加热方式。烧结过程中,氮气以一定的流速进入,通过烧结炉后同时以一定的流速排出,烧结过程中用氮气由制氮机和氨分解机制备。氨分解机以液氨为原料,经汽化后将氨气加热到一定温度,在催化剂作用下,氨发生分解成氢氮混合气体。制氮机以空气为原料,利用物理方法将其中的氧和氮分离而获得氮气。 ④加工:工件出炉后,根据加工工艺所需要的尺寸,利用车床等进行尺寸加工,加工后的工件需要进行打磨处理,使其表面光滑。本工序有打磨粉尘G1-2、加工废料S1-1和设备噪声N产生。 ⑤包装:加工后的电碳制品经包装后即为成品。 (2)电机配件生产工艺流程。 电机配件生产工艺流程详见图2。
S2-1、N
冲 制
铁皮、铜皮
成品
图2 电机配件生产工艺流程图
组 装
S2-2
成 型
电碳制品、铜线
图标:
G—废气
S—固废
N—噪声
N
电机配件生产工艺流程简介: ①冲制:利用冲床将铁皮、铜皮冲压到所需形状,本工序有加工废料(S1)和设备噪声(N)产生 ②成型:利用液压机将经冲制好的铁皮、铜皮加工压制定型。此工序有液压噪声(N)产生。 ③组装:经压制定型后的铁皮和铜皮与电碳制品、铜线等进行组装,组装后即为成品。组装的过程中部分工件需要进行点焊,施焊时,电极对被焊接金属试压并通电,电流通过紧贴的接触部位时,其电阻较大,发热并熔融接触点,在电极压力作用下,接触点处焊为一处,点焊无需焊材、焊剂,无烟尘产生。组装过程中有残次品S2-2产生。 汽车配件生产工艺与电机配件生产工艺流程相同,主要为生产过程中控制参数、加工尺寸等不同,汽车配件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详见电机配件生产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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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污染工序: 1、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G1-1)、工件打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G1-2)。 (1)有组织废气 项目烧结成型后的工件需要进行表面打磨处理,打磨的过程中会产生粉尘,粉尘产生量约为铜粉、石墨粉用量的2%,项目铜粉用量为40t/a、石墨粉用量为60t/a,则打磨的过程中粉尘产生量为2t/a。打磨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打磨机自带的抽风系统收集后,抽引至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项目共有打磨机6台,3台打磨机对应一套除尘器,项目打磨机为密闭结构,抽风系统收集效率按100%计,抽风系统风机风量为1500m3/h,打磨时间约为3000h,则打磨过程中粉尘产生速率为0.67kg/h,产生浓度为222mg/m3。 建设项目有组织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19。 表19 建设项目有组织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表
(2)无组织废气 铁桶装铜粉、石墨粉进厂后,按比例称量后,通过卸料口缓慢加入到计量槽中。为了尽量避免铜粉、石墨粉与空气接触,卸料口预留有一定的弧度,将卸料口通入到计量槽中。进料和混合过程均密闭操作,但在原料进入计量槽的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粉尘产生量约为铜粉、石墨粉用量的0.1%,项目铜粉用量为40t/a、石墨粉用量为60t/a,则投料的过程中粉尘产生量为0.1t/a。 建设项目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产生情况见表20。 表20 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产生情况表
2、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不需要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 建设项目定员120人,年工作300天,职工生活用水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9)的工业企业职工生活用水定额50L/(人•天)计,则建设项目生活用水1800t/a,产污系数按0.8计算,则生活污水产生量1440t/a,污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COD400mg/L、SS200mg/L、氨氮25mg/L、总氮35mg/L、总磷4mg/L。 建设项目用排水平衡图见图3。
图3 建设项目用排水平衡图 3、噪声 建设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情况见表21。 表21 建设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及声级值
4、固体废物 根据《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固体废物内容编制的通知》苏环办[2013]283号,对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进行分析。 (1)固体废物属性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判断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是否属于固体废物,判定依据(其中的“试行”表示《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及结果见表22。 表22 建设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表
注:上表中上表中“二(一)(2)”表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质、报废产品;“二(一)(4)”表示:办公产生的废弃物质;二(一)(6)”表示:其他污染控制措施产生的垃圾、残余渣、污泥。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中固废的判别依据,列于“二(一)”,但不在“二(二)”中的副产物属于固体废物,所以建设项目产生的副产物均属于固体废物。 (2)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见表23。 表23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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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类型 |
排 放 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 |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
大气污染物 |
P1排气筒 |
颗粒物 |
222mg/m3,1t/a |
11mg/m3,0.05t/a |
P1排气筒 |
颗粒物 |
222mg/m3,1t/a |
11mg/m3,0.05t/a |
|
无组织 |
颗粒物 |
无组织,0.1t/a |
无组织,0.1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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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物 |
生活污水1440t/a |
COD SS 氨氮 总氮 总磷 |
400mg/L、0.576t/a 200mg/L、0.288t/a 25mg/L、0.036t/a 35mg/L、0.05t/a 4mg/L、0.006t/a |
400mg/L、0.576t/a 200mg/L、0.288t/a 25mg/L、0.036t/a 35mg/L、0.05t/a 4mg/L、0.006t/a |
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废 |
办公、生活 |
生活垃圾 |
18t/a |
环卫清运3t/a |
生产过程 |
电碳制品加工边角料 |
0.5t/a |
外卖0.5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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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尘渣 |
1.9t/a |
外卖1.9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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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件冲制边角料 |
0.5t/a |
外卖0.5t/a |
||
残次品 |
0.5t/a |
外卖0.5t/a |
||
原料桶 |
0.2t/a |
外卖0.2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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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建设项目噪声主要为冲床、四柱液压机、机械压机、切割机、台钻、气泵、螺杆压缩机、风机等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85dB(A)-90dB(A),经过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可使厂界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厂界噪声影响值≤60dB(A),项目夜间不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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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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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无 |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租用厂房进行生产,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调试,施工期较短,工程量不大,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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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有组织废气 打磨的过程中会产生粉尘,粉尘产生量约为2t/a。打磨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打磨机自带的抽风系统收集后,抽引至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项目共有打磨机6台,3台打磨机对应一套除尘器,项目打磨机为密闭结构,抽风系统收集效率按100%计,抽风系统风机风量为1500m3/h,打磨时间约为3000h,则打磨过程中粉尘产生速率为0.67kg/h,产生浓度为222mg/m3。布袋除尘器的除尘效率通常可以达到95%以上,经处理后打磨过程有组织粉尘排放量为0.1t/a,排放浓度为11mg/m3、排放速率为0.017kg/h,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布袋除尘装置结构示意图见图4。
图4 布袋除尘装置结构示意图 布袋除尘器是一种干式滤尘装置。它适用于捕集细小、干燥、非纤维性粉尘。滤袋采用纺织的滤布或非纺织的毡制成,利用纤维织物的过滤作用对含尘气体进行过滤,当含尘气体进入袋式除尘器后,颗粒大、比重大的粉尘,由于重力的作用沉降下来,落入灰斗,含有较细小粉尘的气体在通过滤料时,粉尘被阻留,使气体得到净化,净化效率高达95%。布袋除尘器技术参数见表25。
表25 袋式除尘器技术参数
(2)无组织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投料过程中少量挥发的铜粉、石墨粉形成的粉尘。 通过对同类企业的调查可知,在不重视预防的情况下,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对环境的影响比有组织排放的废气对环境的影响大,因此,为减少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的排放,项目采取的措施主要是通过提升操作工艺,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采取环保的原料,减少无组织废气源头的排放量。项目产生的粉尘主要为铜粉、石墨粉,通过洒水抑尘,可以使大部分粉尘沉降于车间地面,从而有效减少无组织粉尘的排放。同时建议业主严格遵照劳动卫生规章制度,对操作工人分发口罩等防护用具,减轻粉尘对劳动人员身体的危害,同时加强车间通风。采取上述措施后,废气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影响范围只限于车间内部。 综上所述,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的控制措施是可行的。 ①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为了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确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参数见表26。 表26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表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项目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没有超出厂界外的范围,因此本项目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 ②卫生防护距离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的计算公式参照《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中7.4所列公式。
式中:Cm ——标准浓度限值(mg/m3) Qc ——可以达到的控制水平(kg/h) A、B、C、D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r ——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 L ——卫生防护距离(m)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各参数的取值见表27。 表27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注:*为本项目计算取值。 经计算,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见表28。 表28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表
根据无组织排放废气的卫生防护距离计算数值,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以生产车间为执行边界50m形成的包络线,在此范围内目前无居民点以及其他环境空气敏感保护点,今后在此范围内也不得建设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项目。在此条件下,对当地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因此,建设项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各种废气经治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区域雨水管网,建设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为生活污水1440t/a,主要污染物为COD400mg/L、SS200mg/L、氨氮25mg/L、总磷4mg/L、总氮35mg/L,达接管要求后排入双凤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太仓市双凤污水处理厂位于双凤镇工业集中区凤中二号路,日处理水量4000吨,于2005年7月开工建设,于2007年1月投入运营。污水处理采用改良式氧化沟活性污水法处理工艺,收集处理双凤镇工业集中区内生活污水和部分工业废水。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盐铁塘。 太仓市双凤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4000吨,建设项目完成后污水量约为4.8t/d,因此,从处理规模上讲,建设项目污水进入太仓市双凤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是可行的。 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的水质情况为:COD 400mg/L、SS 200mg/L、氨氮25mg/L、总氮35mg/L、总磷4mg/L,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标准,接管排入太仓市双凤污水处理厂处理,从水质上分析也是可行的。 本项目所在区域污水管网已铺设完成,因此本项目的废水排入太仓市双凤污水处理厂是可行的,对太仓市双凤污水处理厂影响较小。建设项目废水经太仓市双凤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建设项目污水接管口依托租赁方现有排污口,租赁方现有排放口已按江苏省环保厅《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进行了设置,实施“雨污分流”,雨、污水排放口设置了明显排口标志。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利用处置方式见表29。
表29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评价表
对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加强监督管理,厂内一般工业固废的暂存场所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建设,具体要求如下: (1)贮存、处置场的建设类型,必须与将要堆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类别相一致。 (2)贮存、处置场应采取防止粉尘污染的措施。 (3)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避免渗滤液量增加和滑坡,贮存、处置场周边应设置导流渠。 (4)为保障设施、设备正常运营,必要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地基下沉,尤其是防止不均匀或局部下沉。 建设项目应强化固废产生、收集、贮放各环节的管理,各类固废按照类别分类存放,杜绝固废在厂区内散失、渗漏,达到了无害化的目的,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4、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完成后,全厂高噪声设备主要为冲床、四柱液压机、机械压机、切割机、台钻、气泵、螺杆压缩机、风机等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85dB(A)-90dB(A)。 建设单位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安装减振底座、车间墙体采用隔声材料。具体防治措施如下: (1)在设备选型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尽量选用满足国际标准的低噪声、低振动型号的设备,降低噪声源强。 (2)建设项目所有的机械加工设备均位于生产车间内,车间四周的墙体壁可以削减部分噪声,车间的门采用隔声门,窗户采用隔声玻璃。 (3)厂区总平面布置按照闹静分开的原则,把噪声大的设备布置在远离厂界和厂内生活办公区的地方,利用距离衰减来控制对厂界噪声的影响。 (4)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使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 采用以上降噪措施后,项目高噪声设备可以降低噪声25dB(A)。 根据声环境评价导则(HJ2.4-2009)的规定,选取预测模式,应用过程中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必要简化,计算过程如下: (1)声环境影响预测模式
式中:LA(r)—预测点r处A声级dB(A); LA(r0)—r0处A声级dB(A); A—倍频带衰减dB(A); (2) 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等效声级贡献值(Leqg)计算公式:
式中: Leqg—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Ai—i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dB(A); T—预测计算的时间段s; ti —i声源在T 时段内的运行时间s。 (3)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Leq )计算公式:
式中: Leqg —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eqb — 预测点的背景值dB(A) ; (4)在环境噪声预测中各噪声源作为点声源处理,故几何发散衰减:
式中:Adiv—几何发散衰减; r0—噪声合成点与噪声源的距离m; r—预测点与噪声源的距离m。 选择受噪声影响的东、南、西、北四厂界作为关心点,进行噪声影响预测,预测结果见表30。 表30 项目厂界噪声影响预测结果
预测结果表明,建设项目完成后,整个厂区各主要噪声设备对东、西、南、北厂界的影响值均分别为48.5dB(A)、50.8dB(A)、58.6dB(A)、57.9dB(A),项目夜间不生产,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即:昼间噪声值≤60dB(A)。 5、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分析 (1)生产工艺的清洁性 建设项目生产工艺成熟,自动化程度较高,原料利用率高,属清洁生产工艺。 (2)原材料和产品的清洁性 建设项目所用原辅材料在获取过程中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产品为无毒无害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对人健康和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产品属于清洁产品。 (3)污染物产生量指标的清洁性 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气达标排放;生活污水排入太仓市双凤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固废都得到了合理处置。 从本项目原材料、产品和污染物产生指标等方面综合而言,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较成熟,排污量较小,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体现了循环经济理念。 6、氨气泄漏风险防范措施 (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氨气理化性质:无色有刺激性恶臭的气体。临界温度:132.5℃;临界压力:11.40MPa;燃烧爆炸危险性: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引起燃 烧爆炸。爆炸下限(%):15.7,爆炸上限(%):27.4,引燃温度:651℃,最大爆炸压力(MPa):0.580。 毒性及健康危害:侵入途径:吸入急性中毒:轻度者出现流泪、咽痛、声音沙哑、咳嗽、咯痰等;眼结膜、咽部充血、水肿;胸部X线征象符合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X线征象符合肺中枢中毒上述症状加剧,出现呼吸困难、紫绀;胸部炎或间质性肺炎。严重者可发生中毒性肺水肿,或有呼吸窘迫综合征,患 者剧烈咳嗽、咳大量粉红色泡沫痰、呼吸窘迫、昏迷、休克等。可发生喉 头水肿或支气管粘膜坏死脱落窒息。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液氨或高浓度氨可致眼睛灼伤;液氨可致皮肤灼伤。 (2)可能发生的事故及风险防范措施 液氨瓶装运至厂内,储瓶和输送管道可能发生漏气。氨气泄漏后产生后果:可能发生中毒事故,遇明火还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对事故现场及周围的环境和人身财产等造成严重的影响。 防范措施:液氨储瓶存放区设计应严格执行安全及防火等有关规定,检修维护时应严格执行《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管道、阀门做到不发生“跑、冒、滴、漏”现象。 ①关阀断料,切断事故源,生产装置发生氨气泄漏时,主要由事故单位负责处置,要在单位技术人员的配合指导下实施断电、断水、断气、断料等措施,切断事故源并严禁明火、火花产生。发生火灾时,用雾状水或砂土灭火,禁止用高压水灭 火。 ②雾状水稀释降毒,主要是采用喷雾水流对染毒区内散发在空气中的氨气浓度进行稀释降毒。如果是生产、储存装臵泄漏,也可以向有限的空间充入惰性介质,如:氮气等,使危险品的浓度迅速降低。如果是空旷处,水枪的数量和流量也要增大,以达到降毒的有效程度。 ③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置知识。严加密闭,防止泄漏,工作场所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生产、使用氨气的车间及贮氨场所应设臵氨气泄漏检测报警仪,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应至少配备两套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长管式防毒面具、重型防护服等防护器具。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手套。工作场所浓度超标时,操作人员应该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可能接触液体时,应防止冻伤。 ④储瓶等压力容器和设备应设置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并应装有带压力、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臵,设置整流装置与压力机、动力电源、管线压力、通风设施或相应的吸收装臵的联锁装臵。避免与氧化剂、酸类、卤素接 触。 ⑤生产、储存区域应设臵安全警示标志。在传送过程中,钢瓶和容器必须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 损。禁止使用电磁起重机和用链绳捆扎、或将瓶阀作为吊运着力点。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7、总量控制分析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3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三本账”见表32。
表31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 (单位:t/a)
表32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三本账”
注:[1]接运至太仓市双凤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接管考核量。[2]为参照太仓市双凤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计算,作为该项目排入外环境的水污染物总量。 项目完成后,全厂排放的有组织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0.1t/a,在太仓市范围内平衡。全厂排放的无组织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0.1t/a,仅作为考核量。建设项目水污染物接管考核总量为:废水量1440t/a,COD0.576t/a、SS0.288t/a、氨氮0.036t/a、总氮0.05t/a、总磷0.006t/a,全厂废水最终外排量为废水排放量1440t/a,COD0.072t/a、SS0.014t/a、氨氮0.007t/a、总氮0.029t/a、总磷0.0007t/a,纳入太仓市双凤污水处理厂总量范围内;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8、“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33。 表33 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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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类型 |
排 放 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大 气 污 染 物 |
P1排气筒 |
颗粒物 |
废气收集系统、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
达标排放 |
P1排气筒 |
颗粒物 |
废气收集系统、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
达标排放 |
|
无组织 |
颗粒物 |
车间通风 |
达标排放 |
|
水 污 染 物 |
生活污水 |
COD SS 氨氮 总氮 总磷 |
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太仓市双凤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达到要求 |
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废物 |
办公生活 |
生活垃圾 |
环卫清运 |
有效处置 |
生产过程 |
电碳制品加工边角料 |
外卖处置 |
||
粉尘尘渣 |
外卖处置 |
|||
配件冲制边角料 |
外卖处置 |
|||
残次品 |
外卖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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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
声 |
建设项目噪声主要为冲床、四柱液压机、机械压机、切割机、台钻、气泵、螺杆压缩机、风机等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85dB(A)-90dB(A),本项目夜间不生产,经过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可使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厂界噪声影响值≤60dB(A)。 |
|||
其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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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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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论 苏州东南科汇碳技术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在太仓市双凤镇温州路2号租用1440平方米厂房,新建电碳制品等产品项目。项目预计2017年3月建成投产,投产后将形成年产电碳制品6000万只、电机配件500万套、汽车配件1500万套。 建设项目无食堂、宿舍,职工用餐从快餐公司外购解决。 1、厂址选择与规划相容 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太仓市双凤镇温州路2号,租用现有标准厂房,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的总体规划、用地规划,与周围环境相容。 建设项目所在地为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五条 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新建、改建、建设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电镀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 2、与产业政策相符 建设项目从事电碳制品、电机配件、汽车配件生产,属于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行业,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的限制、禁止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号)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号文)中限制、禁止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禁止和限制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禁止和限制类项目,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限制和禁止产业,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3、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功能不会下降 (1)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打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打磨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打磨机自带的抽风系统收集后,抽引至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尾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共有打磨机6台,3台打磨机对应一套除尘器,项目打磨机为密闭结构,抽风系统收集效率按100%计。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浓度为11mg/m3、排放速率为0.017kg/h,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作无组织排放。项目不设置大气防护距离,项目建成后,全厂卫生防护距离是以生产车间为执行边界的50米范围,目前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点以及其他环境空气敏感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不得建设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项目。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可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设置的要求。 (2)废水 项目依托租的赁方现有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建设项目生活污水1440t/a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要求,经租赁方规范化排污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接管到太仓市双凤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最终排入盐铁塘。 (3)噪声 建设项目产生噪声经过设备减振、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建设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清运;电碳制品加工边角料、粉尘尘渣、配件冲制边角料、残次品、原料桶收集后外卖处置。建设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符合清洁生产原则,体现循环经济理念 从本项目原材料、产品和污染物产生指标等方面综合而言,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较成熟,排污量较小,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体现了循环经济理念。 5、符合区域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完成后,全厂排放的有组织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0.1t/a,在太仓市范围内平衡。全厂排放的无组织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0.1t/a,仅作为考核量。建设项目水污染物接管考核总量为:废水量1440t/a,COD0.576t/a、SS0.288t/a、氨氮0.036t/a、总氮0.05t/a、总磷0.006t/a,全厂废水最终外排量为废水排放量1440t/a,COD0.072t/a、SS0.014t/a、氨氮0.007t/a、总氮0.029t/a、总磷0.0007t/a,纳入太仓市双凤污水处理厂总量范围内;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可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该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二、建议 1、加强职工的环保教育,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 2、加强噪声防治工作,尽量降低厂界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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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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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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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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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释
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 附件二 备案文件 附件三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附件四 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 附件五 厂房租赁合同及土地证 附件六 建设单位确认函 附件六 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附图一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二 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三 建设项目车间平面布置图
一、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 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 1— 2项进行专项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3.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4.声影响专项评价 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 6.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 7.辐射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
编号: 审批经办人:
建设项目名称 |
新建电碳制品等产品项目 |
建设地点 |
太仓市双凤镇温州路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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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苏州东南科汇碳技术有限公司 |
邮编 |
215416 |
电话 |
朱约辉13915782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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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 |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C3091] |
项目性质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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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年产电碳制品6000万只、电机配件500万套、汽车配件1500万套 |
报告类别 |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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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设立 批准部门 |
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太发改投备[2016]268号 |
时间 |
2016年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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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审批部门 |
太仓市环境保护局 |
文号 |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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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投资 |
2000万人民币 |
环保投资 |
30万元 |
比例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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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编制单位 |
南京博环环保有限公司 |
环评经费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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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质量现状 |
环境质量标准 |
执行排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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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
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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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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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 |
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标准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 -2015)表1标准 《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072-2007);《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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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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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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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 染 物 控 制 指 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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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项目 |
原有排放量(1) |
建设部分产生量(2) |
建设部分处理削减量(3) |
以新带老削减量(4) |
排放增减量(5) |
排放总量(6) |
允许排放量(7) |
区域削减量(8) |
处理前浓度(9) |
预测排放浓度(10) |
允许排放浓度(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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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 |
颗粒物 |
- |
2 |
1.9 |
0 |
+0.1 |
0.1 |
|
|
|
|
|
|
|
无组织 |
颗粒物 |
- |
0.1 |
0 |
0 |
+0.1 |
0.1 |
|
|
|
|
|
|
|
废水 |
|
0.144 |
0 |
0 |
+0.144 |
0.14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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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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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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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 |
|
0.576 |
0 |
0 |
+0.576 |
0.576 |
|
|
400 |
400[1] |
500* |
|
||
SS |
|
0.288 |
0 |
0 |
+0.288 |
0.288 |
|
|
200 |
200[1] |
400* |
|
||
氨氮 |
|
0.036 |
0 |
0 |
+0.036 |
0.036 |
|
|
25 |
25[1] |
45* |
|
||
总氮 |
|
0.05 |
0 |
0 |
+0.05 |
0.05 |
|
|
35 |
35[1] |
70* |
|
||
总磷 |
|
0.006 |
0 |
0 |
+0.006 |
0.006 |
|
|
4 |
4[1] |
8* |
|
||
一般固废 |
|
0.00036 |
0.00036 |
0 |
0 |
0 |
|
|
|
|
|
|
||
生活垃圾 |
|
0.0018 |
0.0018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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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排放量为太仓市双凤污水处理厂的考核量;*为接管允许排放浓度。
单位:废气量:×104标米3/年;废水、固废量:万吨/年;水中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为千克/年,其它项目均为吨/年;废水浓度:毫克/升;废气浓度:毫克/立方米;
注:此表由评价单位填写,附在报告书(表)最后一页。此表最后一格为该项目的特征污染物。
其中:(5)=(2)-(3)-(4); (6)=(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