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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全本公示
太仓天诺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迁建汽车配件等产品项目
  2016-09-12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迁建汽车配件等产品项目

建设单位

太仓天诺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宋锋

联系人

宋锋

通讯地址

浮桥镇南环路南侧中小企业创业园

联系电话

13962604729

传真

--

邮政编码

215313

建设地点

浮桥镇南环路南侧中小企业创业园

立项审批部门

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

太发改投备[2012]171

建设性质

迁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66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占地面积(平方米)

1176

绿化面积

(平方米)

依托租赁方

总投资(万元)

15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17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1.3%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

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详见第2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水及能源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水(吨/年)

500

燃油(吨/年)

电(万度/年)

30

燃气(标立方米/年)

燃煤(吨/年)

其他

废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项目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冷却水为清下水与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区域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384t/a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B等级标准,环卫清运送至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1、原辅材料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1-1,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详见表1-2

1-1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年耗量

备注

搬迁前

搬迁后

增减量

1

塑料粒子

/

20

20

0

汽车配件生产

2

钢材

/

10

10

0

汽车零部件生产

3

钢材

/

5

6

+1

模具生产

注:*塑料粒子主要有PA66PA6PP等。

1-2  项目原辅材料理化性指标

名称

分子式

理化特性

燃烧爆炸性

毒性毒理

聚酰胺树脂(PA66

[-NHCH26NHCO(CH2)4CO]n

半透明或不透明乳白包或带黄色颗粒状结晶形聚合物,具有可塑性。密度(g/cm31.10-114拉伸强度(MPa) 60.0-80.0洛氏硬度118;熔点252;脆化温度-30;热分解温度大于350;连续耐热80-120冲击强度kJ/m260-100;静弯曲强度MPa100-120马丁耐热50-60;弯曲弹性模量(MPa)20003000

可燃

-

聚酰胺PA6

[-NH-CH25CO]n

熔点:210 - 220;分解温度:>300,闪点:>400;自燃温度:>450;物态:固体颗粒

可燃

-

聚丙烯(PP

C3H6n

无毒、无臭、无味的乳白色高结晶的聚合物,熔点164~170,极难溶于水,密度0.92g/cm3,分子量约8万一15万。

可燃

-

2、主要设备

项目设备情况一览表见表1-3

1-3  项目设备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

搬迁前

搬迁后

增减量

1

注塑机

140TON

1

1

0

2

注塑机

110TON

1

0

-1

3

注塑机

80TON

0

1

+1

4

注塑机

160TON

0

2

+2

5

注塑机

200TON

0

2

+2

6

注塑机

400TON

0

1

+1

7

数控机床

130

1

1

0

8

冷却塔

80t/h

1

1

0

注:项目设备与申报表不一致,经与业主核实,以本环评为准。


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

1、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租用太仓市富桥实业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创业工业用标准厂房18号,占地面积1176平方米,投资150万元,建设迁建汽车配件等产品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具有年产汽车配件20万套、汽车零部件20万套、模具1万套的生产能力。

建设项目已在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号:太发改投备[2012]171号。

建设项目不设置食堂、浴室,职工用餐外购快餐解决。

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一,周围环境状况图见附图二。

2、产业政策

建设项目从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的限制、禁止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号)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号文)中限制、禁止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禁止和限制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禁止和限制类项目,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限制和禁止产业,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3、与当地规划的相容性

项目占地规划用途为厂房,符合当地的总体规划、用地规划,与周围环境相容。

建设项目所在地为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生产过程不产生含氮、磷的工艺废水,不违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五条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新建、改建、建设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电镀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

4、工程内容及生产规模

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见表1-4

1-4  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表

工程内容

产品名称

产品规模(万套/年)

年运行时间(h

搬迁前

搬迁后

增减量

注塑加工

汽车配件

20

20

0

4800

车床加工

汽车零部件

20

20

0

模具

1

1

0

5、公用工程

1)给水

项目自来水用量为2907t/a,其中,生活用水450t/a,循环冷却水用水2457t/a,均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应。

2)排水

项目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冷却水及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区域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384t/a达接管要求后环卫清运送至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入长江。

3)供电

项目用电约30万度/年,供电来自当地电网。

4)绿化

项目依托租赁方现有绿化,绿化维护由租赁方负责,项目不新增绿化面积。

5)储运工程

项目原料及产品在车间仓储区域储存,进出厂均使用汽车运输。

7)冷却塔

项目设有一台冷却塔间接循环水冷却,冷却塔规格80/小时,年循环水量192000/年,需要定期补充用水,根据密闭式冷却塔循环水补充水量按1.28%计。则项目补充水量为2457t/a

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见表1-5

1-5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

类别

建设名称

设计能力

备注

贮运工程

仓库

30m2

车间暂存

运输

-

汽车运输

公用工程

给水

2907t/a

来自市政自来水管网

排水

384t/a

达接管要求,环卫清运送至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供电

30万度/

由当地市政电网提供

冷却

180/小时冷却塔

-

绿化

-

依托租赁方

环保工程

废水

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依托租赁方,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 -2015)表1标准环卫清运至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雨、污水管线

清污分流

化粪池

1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底座、厂房隔声

降噪25dBA

厂界噪声达标

废气

VOCs

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1

达标排放

固废

一般固废堆场

5m2

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中要求

危废堆场

5m2

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要求

6、环保投资

建设项目环保投资17万元,占总投资的11.3%,具体环保投资情况见表1-6

1-6  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污染

种类

设施名称

环保投资

(万元)

设计能力

处理效果

废气

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1

7

收集效率90%,去除效率90%,风量1000m3/h

VOCs达到《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限值。

废水

化粪池、雨污分流、规范化排污口(依托租赁方)

0

-

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B等级标准环卫清运送至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噪声

设备减振、厂房隔声

3

设备降噪量10-25dBA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排放标准。

固废

一般固废堆场

2

5m2

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

危险固废堆场

5

5m2

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

小计

-

17

-

-

6、职工人数及工作制度

项目职工15人,塑料制品生产线工作班制为三班制,五金件生产线工作班制为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

7、厂区平面布置

厂区租用太仓市富桥实业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创业工业用标准厂房18号,厂区办公区位于东侧,生产区位于厂区西侧。冷却塔位于车间北侧,仓库位于车间西南侧。厂区具体布置情况见附图三。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太仓天诺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原位于太仓市陆渡镇洙桥村陆新公路68号,租用太仓市恒达包装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年生产汽车配件20万套,汽车零部件20万套,模具1万套。公司于2010年委托苏州高新区苏新环境科研技术中心编制了《太仓天诺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0322日取得太仓市环境保护局批复(太环计[2010]105号)。

1、原有项目基本情况

1)原有项目主体工程

1-7  原有项目主体工程

序号

工程名称

(车间或生产线)

产品名称

设计生产能力(万套/年)

年运行时数

1

车床加工

汽车零部件

20

4800

2

模具

10

4800

3

注塑加工

汽车配件

1

4800

2、原有项目生产工艺

项目搬迁前后,生产工艺相同,具体见图5-1和图5-2

3、原有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1)废水

原有项目产生生活污水384t/a,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排放。原有项目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放,通过雨水管网,以清下水形式排放。

1-8  原有项目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单位:t/a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削减量

排放量

申请量

废水量

384

384

0

0

COD

0.1536

0.1536

0

0

氨氮

0.0115

0.0115

0

0

SS

0.096

0.096

0

0

TP

0.0012

0.0012

0

0

2)废气

原有项目注塑工段未核算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由于搬迁后塑料粒子使用量不发生变化,根据本项目工程分析,废气产生量为0.01t/a,直接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固体废物

原有项目固体废弃物中注塑工段产生的塑料边角料,回用于项目生产,金属加工过程产生的金属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产生的废机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固体废物零排放。

4)噪声

原有项目经过隔声减震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5)原有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

1-9  原有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污染源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削减量

排放量

申请量

废水

废水量

384

384

0

0

COD

0.1536

0.1536

0

0

氨氮

0.0115

0.0115

0

0

SS

0.096

0.096

0

0

TP

0.0012

0.0012

0

0

废气

VOCs

0.01

0

0.01

0

固体废物

2.2

2.2

0

0

0

4、原有项目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存在的问题:原有项目注塑废气主要为VOCs,未收集处理。

解决措施:增加集气罩及活性炭吸附装置,对VOCs进行收集处理。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形地貌

建设项目地处长江三角洲平原中的沿江平原,全境地形平坦,自东北向西南略呈倾斜。东部为沿江平原,西部为低洼圩区。地面高程:东部3.55.8(基准:吴淞零点),西部2.43.8。地质上属新华夏系第二隆起带,淮阳山字形构造宁镇反射弧的东南段。区内断裂构造规模不大,基底构造相对稳定。新构造运动主要表现为大面积的升降运动,差异不大,近期呈持续缓慢沉降。

该地区的地层以深层粘土层为主,主要状况为:

1)第一层为种植或返填土,厚度0.61.8左右;

2)第二层为亚粘土,色灰黄或灰褐,湿度饱和,0.31.1厚;

3)第三层为淤质亚粘土,呈青灰色,湿度饱和,密度高,厚度为0.51.9,地耐力为100120kPa

4)四层为轻亚粘土,呈浅黄,厚度在0.40.8,地耐力为80100kPa

5)第五层为粘土,少量粉砂,呈灰黄色或青色,湿度高,稍密,厚度为1.1km左右,地耐力约为120140kPa

2、气象特征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具有明显的亚热带季风气候特征,年均无霜期232天;年平均降水量1064.8毫米,年平均降雨日为129.7天;年平均气温15.3,极端最高气温37.9,极端最低温度-11.5,年平均相对湿度81%,处于东南季风区域,全年盛行东南风,风向频率为12%,最少西南风,风向频率3%,年均风速3.4/秒,实测最大风速29/秒。平均大气压1015百帕,全年日照2019.3小时。主要气象特征见表2-1

2-1  主要气象气候特征

编号

项目

数值及单位

1

气温

年平均气温

15.3

极端最高温度

37.9

极端最低温度

-11.5

2

风速

年平均风速

3.4m/s

3

气压

年平均大气压

101.5kPa

4

空气湿度

年平均相对湿度

81%

最热月平均相对湿度

85%

最低月平均相对湿度

76%

5

降雨量

年平均降水量

1064.8mm

日最大降水量

229.6mm1960.8.4

月最大降水量

429.5mm1980.8

6

积雪、冻土深度

最大积雪深度

150mm

冻土深度

200mm

7

风向和频率

年盛行风向和频率

SE 12%

春季盛行风向和频率

SE 17.9%

夏季盛行风向和频率

E 27.0%

秋季盛行风向和频率

E 18.1%

冬季盛行风向和频率

NW 13.9%

3、水文

太仓市濒临长江,由于受到长江口潮汐的影响,太仓境内的内河都具有河口特征,河水的潮汐运动基本与长江口的潮汐运动一致。长江口是一个中等强度的潮汐河口,长江南支河段是非正规半日潮,每天二涨二落。本项目附近河段潮位变化特征:各月平均高潮位与低潮位在数值上很接近,潮位的高低与径流的大小关系不大,高、低潮位的年际变化也不大,年内月平均高潮位以9月最高、8月次之、7月居第3位。

根据附近江边七丫口水文站的潮位资料分析,本段长江潮流特征如下:

平均涨潮流速:0.55m/s,平均落潮流速:0.98m/s

涨潮最大流速:3.12m/s,涨潮最小流速:0.12m/s

落潮最大流速:2.78m/s,落潮最小流速:0.62m/s

太仓市区域内河流密布,塘浦纵横交错,是太湖与长江的联系纽带,境内有大小河流4000余条,河道总长达4万余km。主要通江河流有浏河、七浦塘、杨林塘、浪港、鹿鸣泾、钱泾、新泾、汤泽(东西向),主要调蓄河道有吴塘、盐铁塘、半泾、十八港、江申泾、石头塘、斜塘、向阳河、随塘河(西北向)。

建设项目附近河流主要为七浦塘。七浦塘河西起阳澄湖口,经过昆山、张家港及太仓,北入长江。总长46.1公里,入江口节制闸为七浦塘闸,距离入江口约945m。七浦塘闸开启关闭情况与仪桥闸相似。七浦塘河主要功能为工业、农业和渔业用水,2020年苏州工业、农业用水区水质目标为类水质。

4、植被与生物多样性

建设项目地区属北亚热带落叶与常绿阔叶混交林带,由于农业历史悠久,天然植被很少,主要为农作物和人工植被。

种植业以粮(麦子、水稻)、油、棉等作物为主,还有蔬菜等。畜牧业以养猪、牛、羊、鸡、鸭为主;此外,宅前屋后和道路、河道两旁种植有各种林木和花卉,林业以乔木、灌木等绿化树种为主,本地区无原始森林。

沿江沼泽、坑塘及洲滩尾部等为水生动物产卵、觅食的场所。

长江渔业水产资源丰富,有淡水种、半咸水种、近河口种和近海种四大类型,鱼类以鲤科为主,还有鲥鱼、刀鱼、河鱭、中华鲟等珍贵鱼类。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太仓市位于江苏省南部,长江口南支河段的南岸,东南紧邻上海,西为发达的苏、锡、常地区,东北与上海崇明岛隔江相望,地处长江入海口的咽喉。

太仓市有着悠久的历史,自古代宋、元以来,太仓的浏家港便是江浙一带的漕运枢纽,建有百万石的粮仓和规模庞大的水运码头。据史籍记载,当时海外番舶,蛮商夷贾,云集繁华,号称六国码头。明永乐年间,著名航海家三保太监郑和造大舶,自苏州浏家河泛海,七下西洋,远航亚非30余国,为太仓留下了辉煌的一页。

太仓沿江岸线共有38.8公里,其中深水岸线22公里,从太仓港区到长江口内,航道水深在10以上,深水线离岸约1.5公里,能满足5万吨级船舶回转水域要求。江苏省自南京以下尚未开发的长江岸线几乎一半在太仓,它是江苏省离长江口最近邻上海的一个重要口岸。

浮桥镇,镇域面积14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8万人,外来人口7.6万人,辖5个管理区,3个街道办事处,23个行政村,11个社区居委会。

浮桥区位优势得天独厚,是首批对台海上直航港、太仓港港口开发区和太仓滨江新城的核心,拥有20多公里长江黄金岸线,苏昆太高速、锡太一级公路、新港公路、339省道、沪浮璜公路贯通全镇,可1小时内南至上海、西至昆山、北至常熟,拥有广阔的经济腹地和强大的发展后劲。

浮桥经济发展快速健康,拥有规上企业120多家,玖龙纸业、BP石油、华能电厂等世界500强企业和国字大号企业入驻浮桥,形成了金属制造、仓储物流、纺织服装、木业加工、再生资源、电子塑业六大支柱产业,其中制塑、再生资源被列为苏州特色产业基地;温氏养鸡、金星獭兔、老闸优质种蚕、中华绒螯蟹扣蟹、协心葡萄等特色农业形成品牌,蚕桑基地和獭兔公司被列为苏州现代农业示范点。

浮桥镇环境优美社会和谐,郑和公园、艳阳农庄、同觉寺、生态农业园等成为休闲观光新亮点,连续多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刑事案件和集访越访事件发生,先后荣获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江苏省卫生镇、亿万农民健身活动先进镇、教育现代化先进镇和苏州市平安建设安全镇、村民自治模范镇等荣誉称号。

建设项目1000m范围内无文物保护单位。

建设项目位于太仓市浮桥镇金浪区老闸村内水闸桥北,拟租赁太仓市仓花薄膜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生产。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太仓市浮桥镇用地规划,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环境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

三、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等):

建设项目租用太仓市富桥实业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创业工业用标准厂房18。项目厂房南侧为太仓市东新纸业公司,周边为租用厂房企业。

项目周围环境概况见附图二

1)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空气环境质量

根据江苏力维检测科技有限公司2015916—22日的监测数据(监测点位于本项目东北侧2km处的建红新村)表明,建设项目所在地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日均浓度范围分别为:NO20.0260.034mg/m3SO20.0370.044mg/m3PM100.1020.123mg/m3。三项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符合太仓市大气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水环境质量

建设项目生活及经环卫运输到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废水经处理处置后最终排入长江。

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长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根据《艾克森(苏州)传热技术有限公司扩建换热器底座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917-19日江苏力维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监测数据,结果表明: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排放口上游500米、排放口下游1000米及排放口下游2000米长江水质监测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具体数据见下表。

3-1  长江断面水质主要项目指标值     (单位:mg/LpH无量纲)

监测断面

项目

pH

COD

高锰酸盐指数

SS

石油类

氨氮

总磷

太仓市江城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上游500

最大值

7.7

16

4.9

21

0.04

0.45

0.18

最小值

7.48

13

3.7

17

0.02

0.362

0.12

平均值

7.55

14

4.1

21

0.03

0.403

0.15

超标率(%

0

0

0

0

0

0

0

最大超标倍数

/

/

/

/

/

/

/

太仓市江城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下游1000

最大值

7.65

19

5.5

28

0.05

0.574

0.2

最小值

7.42

17

4.5

21

0.03

0.362

0.17

平均值

7.53

18

4.9

24

0.04

0.403

0.19

超标率(%

0

0

0

0

0

0

0

最大超标倍数

/

/

/

/

/

/

/

太仓市江城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下游2000

最大值

7.56

18

5.3

23

0.05

0.484

0.19

最小值

7.43

15

4.1

19

0.02

0.396

0.16

平均值

7.50

16

4.5

21

0.03

0.444

0.17

超标率(%

0

0

0

0

0

0

0

最大超标倍数

/

/

/

/

/

/

/

声环境质量

建设项目对厂界进行了实测,噪声现状监测结果为:四周厂界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83096-2008)中3类区标准的要求,符合太仓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根据项目周边情况,确定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0

10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敏感目标

方位

距离(m

规模

执行标准

大气

顾家宅

W

500

6020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坤阳宅

S

550

2070

地表水

七浦塘

N

1600

中型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

小河

S

370

小型

小河

E

375

小型

长江

E

6500

大型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

声环境

厂界

-

200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四、评价适用标准

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地空气质量功能区为二类区SO2NO2PM10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VOCs参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中TVOC相关标准具体见表4-1

4-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

污染物名称

平均时间

浓度限值

单位

标准来源

SO2

年平均

60

μg/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4小时平均

150

1小时平均

500

NO2

年平均

40

24小时平均

80

1小时平均

200

PM10

年平均

70

24小时平均

150

TVOC

8h均值

0.6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按《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七浦塘、西侧小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水质标准。长江太仓段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水质标准。具体数据见表4-2

4-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mg/L pH无量纲)

类别

pH

COD

SS*

总磷(以P计)

氨氮

69

≤30

≤60

≤0.3

≤1.5

69

≤20

≤30

≤0.2

≤1.0

注:*SS参照执行水利部《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四级标准。

3、声环境质量标准

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见表4-3

4-3  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类别

昼间(dBA))

夜间(dBA))

3

65

55

1、废气排放标准

VOCs参照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和表5中的限值,具体见表4-4

4-4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N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排气筒高度m

二级

监控点

浓度mg/Nm3

VOCs

50

15

1.5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2.0

《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

2、废水排放标准

生活污水达接管要求环卫清运送至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项目废水排放标准见表4-5

4-5  废水接管标准    单位:mg/LpH无量纲

污染物名称

接管浓度限值

标准来源

pH

6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COD

500

SS

400

石油类

20

氨氮

35.0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 -2015)表1中标准

总氮

70

总磷

8.0

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具体见表4-6

4-6  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pH无量纲

序号

项目

标准浓度限值

标准来源

1

COD

50

《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DB32/1072-2007

2

氨氮

58*

3

总氮

15

4

总磷

0.5

5

pH

6-9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

6

石油类

1

7

SS

10

*: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3、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具体数值见表4-7

4-7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值   (单位: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标准来源

3

65

5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项目完成后,全厂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见表4-8

4-8  全厂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表  (单位:t/a

类别

污染物名称

原有项目排放量

原有项目申请量

迁建项目产生量

处理削减量

排放总量

最终排放量

有组织废气

VOCs

0

0

0.009

0.0081

0.0009

0.0009

无组织废气

VOCs

0.01

0

0.001

0

0.001

0.001

废水

废水量

0

0

384

0

384[1]

384[2]

COD

0

0

0.1536

0

0.1536[1]

0.0192[2]

SS

0

0

0.0768

0

0.0768[1]

0.0038[2]

氨氮

0

0

0.0096

0

0.0096[1]

0.0019[2]

总氮

0

0

0.0134

0

0.0134[1]

0.0058[2]

总磷

0

0

0.0015

0

0.0015[1]

0.0002[2]

固废

一般固废

0

0

2.5

2.5

0

0

危险固废

0

0

0.55

0.55

0

0

生活垃圾

0

0

2.25

2.25

0

0

注:[1]环卫清运至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接管考核量

[2]根据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出水指标计算,作为本项目排入外环境的水污染物总量

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考核量:VOCs0.0009t/a,在太仓市范围平衡;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考核量:VOCs 0.001t/a项目废水环卫清运至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水污染物的接管考核总量为:废水量384t/aCOD0.1536t/aSS0.0768t/a、氨氮0.0096t/a、总氮0.0134t/a、总磷0.0015t/a纳入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量范围内;最终排入外环境的量为COD0.0192t/aSS0.0038t/a、氨氮0.0019t/a、总氮0.0058t/a、总磷0.0002t/a;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1、建设项目共有三种产品,其中汽车配件主要利用注塑机进行生产,汽车零部件和模具生产利用数控车床进行加工。

1)汽车配件生产工艺

汽车配件生产工艺流程见图5-1

图例:

G—废气

S—固废

N—噪声

塑料

粒子

加热

挤出

成型

修边

成品

包装

注塑机

循环冷却水

G1 注塑废气

S1 废边

N1 噪声


5-1  汽车配件生产工艺流程图

汽车配件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加热:将外购的成品塑料粒子加入到注塑机内,采用电加热,使塑料粒子软化。

挤出:塑料加热塑化后,在一定压力和速度下,通过螺杆将熔融塑料注入模具型腔中。

成型:将物料注射到模具内,保持力模腔内的平均压力一般在200MPa之间,进行注塑成型。注塑后使用水进行间接冷却,冷却水回用,冷却尾水定期作为清下水排放。项目设有一台冷却塔循环水间接冷却,水温冷却至0±0.5°C

利用注塑机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G1和噪声N1

修边:在注塑过程中,熔融塑料会溢入模具合模面缝隙间并留在产品上,通过修边进行去除。该工段会产生废边S1

2)汽车零部件、模具生产工艺

汽车零部件、模具生产工艺流程见图5-2

图例:

G—废气

S—固废

N—噪声

钢材

数控加工

S2 废料

检验

成品包装

N2 噪声


5-2  汽车零部件、模具生产工艺流程图

汽车零部件、模具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数控加工:根据设计要求,由控制系统发出指令使刀具作符合要求的各种运动,以数字和字母形式表示工件的形状和尺寸等技术要求和加工工艺要求进行的加工。刀具在相对封闭的空间操作,不产生机加工粉尘。该工段主要产生金属边角料S2和噪声N2

检验:对加工后的零部件或者模具进行检验。由于采用数控车床加工,产生的不合品极少,不进行定量分析。

包装:将合格的零部件和模具进行包装。

主要污染工序:

1、废气

项目原料在注塑受热情况下,塑料中残存未聚合的反应单体以及从聚合物中分解出的单体可挥发至空气中,从而形成有机废气。由于加热温度一般控制在塑料原料允许的范围内,分解的单体量极少,且加热在封闭的容器内进行,产生的单体仅有少量排出。

类比同类企业,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约0.5‰,则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约0.01t/a,以VOCs计。

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收集后有组织大气污染物产生情况见表5.1,未收集的废气情况见表5-2

项目不设食堂、浴室,职工外购快餐。

5-1  项目有组织大气污染物产生情况表

污染源

污染物名称

风量

Nm3/h

产生浓度

mg/m3

产生速率(kg/h

产生量(t/a

注塑

VOCs

100

3.75

0.0038

0.009

5-2  项目无组织废气产生情况表

污染源

污染物名称

产生速率(kg/h

产生量(t/a

面源面积m2

面源高度m

注塑

VOCs

0.0004

0.001

1176

6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384t/a主要污染物为COD400mg/LSS200mg/L、氨氮25mg/L、总氮35mg/L、总磷4mg/L委托环卫部门定期环卫清运送至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项目使用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放。根据

项目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量约2457t/a水质较为清洁,经雨水管网排放

项目用排水平衡见图5-3

生活用水

环卫清运送至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损耗66

2907

5-3  项目用排水平衡图(单位:t/a

自来水

化粪池

384

450

384

冷却用水

损耗1881

2457

576经雨水管网排放

192000

3、噪声

项目生产设备中高噪声设备主要为搅拌机、注塑机、数控机床、冷却塔,噪声源情况见表5-3

5-3  项目高噪声设备情况表

设备名称

数量台

单台噪声

dBA

所在车间

名称

治理措施

降噪效果

dBA

1

注塑机

7

75

生产车间

减振、隔声

25

2

数控机床

1

80

减振、隔声

25

4

冷却塔

1

85

室外

消声器、隔声

25

4、固体废物

根据《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固体废物内容编制的通知》苏环办[2013]283号,对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进行分析。

1)固体废物属性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判断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是否属于固体废物,判定依据(其中的试行表示《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及结果见表5-4

5-4建设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表

序号

副产物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预测产生量(吨/年)

种类判断*

固体废物

副产品

判定依据

1

塑料边角料

注塑

固态

PP塑料等

1.0

试行中二(一)(2

2

金属边角料

数控机床

固态

金属

1.5

试行中二(一)(2

3

废机油

液态

机油

0.2

试行中二(一)(2

4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

固态

活性炭、有机废气

0.35

 

试行中二(一)(2

5

生活垃圾

办公、生活

固态

废纸等

2.25

试行中二(一)(4

注:上表中二(一)(2表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质、报废产品;二(一)(4表示:办公产生的废弃物质-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中固废的判别依据,列于二(一),但不在二(二)中的副产物属于固体废物,所以建设项目产生的副产物均属于固体废物。

2)固体废物产生情况

建设项目固废产生情况详见表5-5

5-5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

序号

固废名称

属性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危险特性

鉴别方法

危险特性

废物类别

废物

代码

估算产生量(吨/年)

1

塑料边角料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注塑

固态

PP塑料等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鉴别

-

61

-

1.0

2

金属边角料

一般固体废物

切割、钻孔

固态

金属

-

86

-

1.5

3

废机油

危险固废

液态

机油

T,I

HW08

900-200-08

0.2

4

废活性炭

危险固废

废气处理

固态

活性炭、有机废气

T

HW49

900-041-49

0.35

5

生活垃圾

一般固体废物

办公、生活

固态

废纸等

-

99

-

2.25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

产生量(单位)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单位)

有组织废气

注塑

VOCs

3.75mg/m3 0.009t/a

0.375mg/m30.0009t/a

无组织废气

注塑(未能收集)

VOCs

无组织,0.001t/a

无组织,0.001t/a

生活污水

384t/a

COD

SS

氨氮

总氮

总磷

400mg/L0.1536t/a

200mg/L0.0768t/a

25mg/L0.0096t/a

35mg/L0.0134t/a

4mg/L0.0015t/a

400mg/L0.1536t/a

200mg/L0.0768t/a

25mg/L0.0096t/a

35mg/L0.0134t/a

4mg/L0.0015t/a

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

-

-

-

生产过程

塑料边角料

1.0t/a

回用生产1.0t/a

金属边角料

1.5/a

外售1.5t/a

废机油

0.2t/a

委托处置0.2t/a

废活性炭

0.35t/a

委托处置0.35t/a

办公生活

生活垃圾

2.25t/a

环卫清运2.25t/a

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注塑机、冷却塔等,单台设备噪声值为75-85dB(A),通过厂房隔声、安装减振装置、消声器等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其它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无。

七、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租用太仓市富桥实业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创业工业用标准厂房18号进行生产,施工期主要为设备的安装和调试,施工时限短,工程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有组织废气

项目注塑过程产生的VOCs0.01t/a,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工作原理如下:活性炭吸附装置主要利用高孔隙率、高比表面积的吸附剂活性炭,藉由物理性吸附(可逆反应)或化学性键结(不可逆反应)作用,将有机气体分子自废气中分离,以达成净化废气的目的。由于一般多采用物理性吸附,随操作时间之增加,吸附剂将逐渐趋于饱和现象,此时则须进行脱附再生或吸附剂更换工作。采用活性炭吸附法处理有机溶剂废气,方法成熟,国内外许多企业多应用该法,处理效果好,其优点是设备较简单、处理效率高、运行成本相对较低。对有机废气去除效率可达到90%

项目废气处理装置设计参数具体如表7-1

7-1  活性炭吸附装置主要设计参数

参数名称

技术参数值

设计风量(Nm3/h

1000

活性炭型号

新化X-16

比表面积

活性炭吸附比表面积为979m2/g

堆积密度

≤500g/l

孔体积

0.63m3/g

吸附率

300mg/g

结构形式

抽屉式

净化效率

≥90%

一次填充量

0.15t

更换频次

半年换一次更换一次

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项目排气筒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7-2

7-2  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情况

污染源名称

污染物名称

废气量

Nm3/h

产生情况

治理措施

去除率

排放情况

浓度

mg/m3

速率

kg/h

产生量

t/a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kg/h

排放量

t/a

注塑

VOCs

1000

3.75

0.0038

0.009

活性炭处理装置

90%

0.375

0.0004

0.0009

VOCs达到《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限值。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无组织废气

项目注塑过程未能收集的废气,产生量较小,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拟通过以下措施加强无组织废气控制:

加强生产管理,规范操作;

加强车间通风,使车间内的无组织废气满足相应的车间浓度标准。

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见表7-3

7-3  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

污染源

污染物名称

产生速率(kg/h

产生量(t/a

面源面积m2

面源高度m

注塑

VOCs

0.0004

0.001

1176

6

3)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为了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确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参数见表7-4

7-4  全厂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表

污染源位置

污染物名称

1小时浓度限值(mg/m3)

排放速率(kg/h

年排放量(t/a

面源面积(m2

面源高度(m)

计算结果

生产车间

VOCs

0.6

0.0004

0.001

1176

6

无超标点

screen3估算模式计算可知,建设项目无组织废气在厂界浓度达标,在厂界达标前提下使用环境保护部评估中心实验室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计算程序(ver1.2)计算后表明:建设项目无组织废气最大落地浓度无超标点,无需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4)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的有关规定,计算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Cm   ——标准浓度限值(mg/m3

Qc  ——大气污染物可以达到的控制水平(kg/h

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r     ——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

L    ——卫生防护距离(m

在计算中,建设项目无组织排放污染物计算卫生防护距离的参数取值见表7-5大气污染物卫生防护距离计算情况见表7-6

7-5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计算系数

5年平均风速,m/s

卫生防护距离Lm

L≤1000

1000L≤2000

L2000

工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

A

<2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80

80

80

2-4

700

470*

350

700

470

350

380

250

190

>4

530

350

260

530

350

260

290

190

140

B

<2

0.01

0.015

0.015

>2

0.021*

0.036

0.036

C

<2

1.85

1.79

1.79

>2

1.85*

1.77

1.77

D

<2

0.78

0.78

0.57

>2

0.84*

0.84

0.76

注:*为本项目计算取值。

7-6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表

污染源位置

污染物名称

质量

标准

mg/m3

排放速率(kg/h

面源面积(m2

面源高度(m

计算值(m

确定值(m

生产车间

VOCs

0.6

0.0004

1176

6

0.012

50

根据无组织排放废气的卫生防护距离计算数值,确定建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以生产车间为执行边界的50m范围,目前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主要为周边其他工业企业,无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该防护距离内今后也不得规划、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废气经治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全厂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收集后排入区域雨水管网。建设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384t/a,其污染物主要为COD400mg/LSS200mg/L、氨氮25mg/L、总氮35mg/L、总磷4mg/L达接管要求后,环卫清运送至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项目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放,产生量576t/as,通过雨水管网以清下水形式排放。

1)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概况

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位于太仓市滨江大道与七浦塘交汇处,滨江大道东面,七浦塘北面,占地面积27600平方米。污水处理厂拟分期建设,一期设计处理水量2万吨/天,远期10万吨/天。一期工程已完工进入运行阶段。

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一期工程服务面积为270公顷,接纳的废水包括服务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进水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尾水排放口位于长江七丫河口外北侧。

在污水处理厂建设伊始,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随着江苏省太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计划的实施,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尾水排放标准提高为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限值》(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废水进水水质和出水水质指标见表7-7

7-7  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出水水质  单位:mg/L

项目

COD

SS

氨氮

总磷

进水

500

400

35

8

出水

50

10

58

0.5

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工艺设计时即充分考虑了污水处理系统的脱氮、除磷功能,采用了脱氮除磷效果较好的硅藻精土生物反应池作为主体工艺。从污水厂运行效果来看,污水厂尾水COD、氨氮、TP均能达到(DB32/1072-2007)表1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根据污水厂运行的出水效果以及江苏省对于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提标要求,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制定了提标计划,主要针对SS进行进一步削减,拟在消毒间之前增建一套协管沉淀池和一套V型过滤池,使出水SS达到(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目前污水厂提标改造已经完成。

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工艺流程图见图7-1

7-1  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2)接管可行性分析

根据调查统计,目前污水处理厂接管企业主要为太仓中集集装箱有限公司、太仓市港区管委会等企业和事业单位,余量较大。污水管网规划到道路主次干道级,一级主干道为控制管道,一般当道路红线宽度≥40m时,两侧布置,其余为一侧布置,污水管道最小直径300mm,最大直径1000mm

建设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约1.28t/d,占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一期总设计量比例较小,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余量能够满足建设项目要求;废水接管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189182002)表1标准,水质上满足要求,建设项目接管废水污染负荷对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处理工艺冲击不大,正常运行影响较小。

目前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已经投入运行。建设项目所在地尚未接管。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环卫清运送至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是可行的。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塑料边角料、金属边角料、废机油、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其中塑料边角料回用,金属边角料外售处置,废机油、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必须在试生产前落实危废处置单位,签订危废协议到环保局备案,确保产生的危险固废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影响环境。危废处置协议建设项目固废利用处置方式汇总见表7-8

7-8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

序号

固体废物名称

产生

工序

属性(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或待鉴别)

废物

代码

产生量

(吨/年)

利用处置方式

利用处置单位

1

塑料边角料

注塑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61

1.0

回用

本厂

2

金属边角料

切割、钻孔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86

1.5

外售

废品回收厂

4

废机油

危险固废

HW08

0.2

委托处置

5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

危险固废

HW49

0.35

8

生活垃圾

办公、生活

一般固体废物

99

2.25

环卫

清运

环卫部门

厂内一般工业固废的暂存场所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建设,具体要求如下:

1)贮存、处置场的建设类型,必须与将要堆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类别相一致。

2)贮存、处置场应采取防止粉尘污染的措施。

3)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避免渗滤液量增加和滑坡,贮存、处置场周边应设置导流渠。

4)应设计渗滤液集排水设施。

5)为防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渗滤液的流失,应构筑堤、坝、挡土墙等设施。

6)为保障设施、设备正常运营,必要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地基下沉,尤其是防止不均匀或局部下沉。

危险固废管理措施及规定

建设单位作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应建立风险管理及应急救援体系,执行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及国家和省有关转移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置过程安全操作规程、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处置全过程管理制度等。

根据《关于全面开展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4]44号)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将危险废物的实际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纳入生产记录,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和企业内部产生和收集、贮存、转移等部门危险废物交接制度。

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按照要求设置警告标志,危废包装、容器和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有关要求张贴标识。

A、在收集过程中要根据各种危险废物的性质进行分类、收集和临时贮存,便于综合利用或者处置,不能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收集贮存,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严格隔离,禁止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

B、按类别放入相应的容器或者包装桶内,不同的危险废物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

C、厂区内危险废物暂存场地的设置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设置,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a)贮存设施必须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995)》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b)贮存设施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其它防护栅栏;

厂内危废收集的同时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公司危废堆场拟设于厂区北侧,面积5m2,有防渗,废机油、采用200L铁桶贮存,容量能满足要求。

建设项目各种固废可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有注塑机、冷却塔等,单台设备噪声值为75-85dB(A),通过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降噪,效果达25dBA)。

具体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1)设备减振、隔声、消声

对高噪声安置减振底座降噪约25dBA)左右,冷却塔安装消声器及隔声设备,降噪约25dBA)左右。

2)强化生产管理

确保各类噪声防治措施有效运行,各设备均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防止突发噪声。

3)合理布局

在厂区布置中尽可能将噪声较集中的主厂房布置在厂区中央,其它噪声源亦尽可能远离厂界,以减轻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根据噪声设备的位置和距声环境保护目标的距离,选择四周厂界作为关心点,根据声环境评价导则(HJ2.4-2009)的规定,进行全厂噪声预测,计算模式如下:

1)声环境影响预测模式

式中:LAr——预测点rA声级,dB(A)

LAr0——r0A声级,dB(A)

A — 倍频带衰减,dBA);

2)扩建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等效声级贡献值(Leqg)计算公式:

式中:Leqg扩建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Ai—i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 声级,dB(A)

T— 预测计算的时间段,s

ti —i声源在T 时段内的运行时间,s

3)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Leq )计算公式:

式中:Leqg扩建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eqb预测点的背景值,dB(A)

4)在环境噪声预测中各噪声源作为点声源处理,故几何发散衰减:

式中:Adiv——几何发散衰减;

r0——噪声合成点与噪声源的距离,m

r——预测点与噪声源的距离,m

项目噪声影响预测结果见表7-9

7-9  项目厂界噪声影响预测结果

关心点

噪声源

单套设备噪声值dB(A)

隔声dB(A)

噪声源离厂界距离(m)

距离衰减dB(A)

影响值dB(A)

影响叠加值dB(A)

北厂界

注塑机

75

25

9

19.1

39.4

44.1

数控机床

80

25

8

18.1

36.9

冷却塔

85

25

9

19.1

40.9

南厂界

注塑机

75

25

11

20.8

37.6

42.1

数控机床

80

25

12

21.6

33.4

冷却塔

85

25

11

20.8

39.2

西厂界

注塑机

75

25

18

25.1

33.3

40.9

数控机床

80

25

43

32.7

22.3

冷却塔

85

25

10

20.0

40.0

东厂界

注塑机

75

25

40

32.0

26.4

33.6

数控机床

80

25

15

23.5

31.5

冷却塔

85

25

48

33.6

26.4

项目高噪声设备经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对四周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65dB(A),夜间噪声值≤55dB(A)

5、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分析

1)生产工艺的清洁性

项目生产工艺简单,原料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属清洁生产工艺。

2)原材料及产品的清洁性

项目所用原材料为无毒无害原料,生产工艺为物理加工过程,原辅材料在获取过程中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产品为无毒无害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对人健康和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产品属于清洁产品。

3)污染物产生量指标的清洁性

建设项目注塑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建设项目生活污水预处理达标环卫清运至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固废得到了合理利用。

从本项目原材料、产品和污染物产生指标等方面综合而言,建设项目工艺简单,排污量较小,基本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体现了循环经济理念。

6、总量控制分析

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见表7-10

7-10  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单位:t/a

种类

污染源

污染物名称

排气量(m3/h)

产生速率(kg/h

产生浓度

(mg/m3)

产生量(t/a

排放速率(kg/h

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量(t/a

排放去向

大气污染物

有组织

VOCs

1000

0.0038

3.75

0.009

0.0004

0.375

0.0009

周围大气

无组织

VOCs

-

0.0004

-

0.001

0.0004

-

0.001

污染源

污染物

名称

废水量

t/a

产生浓度

mg/L

产生量

t/a

排放浓度(mg/L

排放量(t/a

排放

去向

生活污水

COD

SS

氨氮

总氮

总磷

384

400

200

25

35

4

0.1536

0.0768

0.0096

0.0134

0.0015

水量:384t/a

COD400mg/L0.1536t/a

SS200mg/L0.0768t/a

氨氮:25mg/L0.0096t/a

总氮:35mg/L0.0134t/a

总磷:4mg/L0.0015t/a

环卫清运至太仓市江城污水处理厂

污染源

污染物

名称

产生量(t/a

处理处置量(t/a

综合利用量(t/a

外排量

t/a

备注

注塑

塑料边角料

1.0

0

1.0

0

回收

模具生产

金属边角料

1.5

1.5

0

0

外售

模具生产

废机油

0.2

0.2

0

0

委托处置

废气处理

废活性炭

0.35

0.35

0

0

委托处置

办公生活

生活垃圾

2.25

2.25

0

0

环卫清运

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7-11

7-11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表        单位:t/a

类别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处理削减量

排放总量

最终排放量

有组织废气

VOCs

0.009

0.0081

0.0009

0.0009

无组织废气

VOCs

0.001

0

0.001

0.001

废水

废水量

384

0

384[1]

384[2]

COD

0.1536

0

0.1536[1]

0.0192[2]

SS

0.0768

0

0.0768[1]

0.0038[2]

氨氮

0.0096

0

0.0096[1]

0.0019[2]

总氮

0.0134

0

0.0134[1]

0.0058[2]

总磷

0.0015

0

0.0015[1]

0.0002[2]

固废

一般固废

2.5

2.5

0

0

危险固废

0.55

0.55

0

0

生活垃圾

2.25

2.25

0

0

注:[1]环卫清运送至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接管考核量

[2]根据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出水指标计算,作为本项目排入外环境的水污染物总量

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考核量: VOCs0.0009t/a,在太仓市范围平衡;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考核量: VOCs 0.001t/a项目废水环卫清运至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水污染物的接管考核总量为:废水量384t/aCOD0.1536t/aSS0.0768t/a、氨氮0.0096t/a、总氮0.0134t/a、总磷0.0015t/a纳入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量范围内;最终排入外环境的量为COD0.0192t/aSS0.0038t/a、氨氮0.0019t/a、总氮0.0058t/a、总磷0.0002t/a;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8、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项目环保投资估算及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7-12

7-12  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项目名称

太仓天诺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迁建汽车配件等产品项目

类别

污染源

污染物

治理措施(

建设数量、规模、

处理能力等)

处理效果、执行标准或拟达要求

环保

投资

(万元)

完成时间

废气

注塑

VOCs

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收集效率90%,去除效率90%

VOCs达到《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限值。

7

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开工,同时建成运行

注塑

VOCs

无组织,加强通风

达到《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5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0

废水

生活污水

CODSS、氨氮、总氮、总磷

化粪池(依托租赁方)

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189182002)表1标准环卫清运送至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0

噪声

车间

-

厂房隔声、安装减振底座、消声器

降噪量25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排放标准,达标排放

3

固废

生产

塑料边角料、金属边角料、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堆场,5m2

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

2

废机油、废活性炭

危险固废堆场,5m2

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

5

绿化

依托租赁房

-

-

清污分流、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流量计、在线监测仪等)

依托租赁方规范化接管口

符合相关规范

-

以新带老措施

--

-

总量平衡具体方案

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考核量: VOCs0.0009t/a,在太仓市范围平衡;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考核量: VOCs 0.001t/a。项目废水环卫清运至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水污染物的接管考核总量为:废水量384t/aCOD0.1536t/aSS0.0768t/a、氨氮0.0096t/a、总氮0.0134t/a、总磷0.0015t/a,纳入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量范围内;最终排入外环境的量为COD0.0192t/aSS0.0038t/a、氨氮0.0019t/a、总氮0.0058t/a、总磷0.0002t/a;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

区域解决问题

-

-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建设项目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

-

卫生防护距离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以生产车间为执行边界的50米距离。在此范围内主要为工业企业,无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以后亦不得在此范围内新建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因此,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

环保投资合计

17

八、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有组织

废气

注塑

VOCs

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1

VOCs达到《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限值。

无组织

废气

注塑

VOCs

加强通风

VOCs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5中的限值

生活污水

COD

SS

氨氮

总氮

总磷

生活污水达接管要求,环卫清运送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 -2015)表1标准,环卫清运送至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

-

-

固体

废物

生产过程

塑料边角料

回用

有效处置

金属边角料

外售

废机油

委托处置

废活性炭

委托处置

生活垃圾

环卫清运

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注塑机、冷却塔等。噪声值约为75-85dBA)。高噪声设备通过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其它

-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无。

九、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建设项目租用太仓市富桥实业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创业工业用标准厂房18号,占地面积1176平方米,投资150万元,建设迁建汽车配件等产品项目。项目建成后后,将具有年产汽车配件20万套、汽车零部件20万套、模具1万套的生产能力。建设项目不设置食堂、浴室,职工用餐外购快餐解决。

1.与当地规划的相容性

项目占地规划用途为厂房,符合当地的总体规划、用地规划,与周围环境相容。

2.与产业政策相符

建设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号)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号文)中限制类、禁止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所列项目;不属于《苏州市当前限制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中限制和禁止类项目;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禁止和限制的产业,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含氮、磷的废水,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第四十五条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建设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

3.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功能不会下降

1)废气

项目注塑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处理达标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废气VOCs排放速率均较小,厂区内无超标点,建设项目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气,满足环境控制要求。

根据无组织排放废气的卫生防护距离计算数值,确定建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以生产车间为边界的50m范围,目前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主要为周边其他工业企业,无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该防护距离内今后也不得规划、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2)废水

项目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作为清下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区域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384t/a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环卫清运送至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建设项目冷却废水576t/a,水质较为清洁,经雨水管网排放

3)固废

建设项目产生的塑料边角料回用,金属边角料外售处置,废机油、废活性炭委托处置,生活垃圾环卫清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有效处理和处置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高噪声设备注塑机等经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冷却塔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厂界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值较小。

4.符合清洁生产原则,体现循环经济理念

从本项目原材料、产品和污染物产生指标等方面综合而言,项目的生产工艺较成熟,排污量较小,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体现了循环经济理念。

5.符合区域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考核量:VOCs0.0009t/a,在太仓市范围平衡;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考核量:VOCs0.001t/a项目废水环卫清运至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水污染物的接管考核总量为:废水量384t/aCOD0.1536t/aSS0.0768t/a、氨氮0.0096t/a、总氮0.0134t/a、总磷0.0015t/a纳入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量范围内;最终排入外环境的量为COD0.0192t/aSS0.0038t/a、氨氮0.0019t/a、总氮0.0058t/a、总磷0.0002t/a;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可达标排放;厂界噪声达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该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二、建议

1、加强管理,强化企业职工自身的环保意识。

2、落实好厂房隔声,设备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预审意见:

                                                      

 经办:          签发: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经办:                   签发:                         

 

 审批意见:

                                                    

经办:             签发:                             

                              

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一   委托书

附件二   备案通知书

附件三   申报表

附件四   租赁协议

附件五   土地证

附件六   危废处置承诺书

附件七   建设单位确认函

附图一  项目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

附图二  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三  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五  公示照片

一、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

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

1—  2项进行专项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3.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4.声影响专项评价

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

6.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

7.辐射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编号:                                          审批经办人:

建设项目名称

太仓天诺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迁建汽车配件等产品项目

建设地点

浮桥镇南环路南侧中小企业创业园

建设单位

太仓天诺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邮编

215313

电话

13962604729

行业类别

C366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项目性质

搬迁

建设规模

年产汽车配件20万套、汽车零部件20万套及模具10万套

报告类别

报告表

项目设立批准部门

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号

太发改投备[2012]171

时间

20121226

报告表审批部门

太仓市环境保护局

文号

时间

工程总投资

150万元

环保投资

17万元

比例

11.3

报告书编制单位

南京博环环保有限公司

环评

经费

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质量标准

执行排放标准

大气

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VOCs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和表5限值。

地表水

七浦塘除总磷量超标,其他指标基本能满足《地表水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体的水质标准要求。

长江水质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标准要求。

七浦塘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水质标准。

长江水质指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 -2015)表1标准。

噪声

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其他


 

 

控制项目

原有排放量(1)

新建部分产生量(2)

新建部分处理削减量(3)

以新带老削减量(4)

排放增减量(5)

排放总量(6)

允许排放量(7)

区域削减量(8)

处理前浓度(9)

预测排放浓度(10)

允许排放浓度(11)

 

有组织废气

 

VOCs

0

0.009

0.0081

0

+0.0009

0.0009

3.75

0.375

50

 

无组织废气

 

VOCs

0.01

0.001

0

-0.009

-0.009

0.001

 

 

废水

0

0.0384

0

+0.0384

0.0384

 

COD

0

0.1536

0

+0.1536

0.1536

400

500

 

SS

0

0.0768

0

+0.0768

0.0768

200

400

 

氨氮

0

0.0096

0

+0.0096

0.0096

25

35

 

总氮

0

0.0134

0

+0.0134

0.0134

35

70

 

总磷

0

0.0015

0

+0.0015

0.0015

4

8

 

 

固废

 

一般固废

0

2.5

2.5

0

0

 

危险固废

0

0.55

0.55

0

0

 

生活垃圾

0

2.25

2.25

0

0

单位:废气量:×104标米3/年;废水、固废量:万吨/年;水中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为千克/年,其它项目均为吨/年;废水浓度:毫克/升;废气浓度:毫克/立方米;

注:此表由评价单位填写,附在报告书(表)最后一页。次表最后一格为该项目的特征污染物。

其中:(5=2)-(3)-(4);   6=2)-(3)+(1)-(4

*:为环卫清运送至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接管考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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