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苏州花蝴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保护膜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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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苏州花蝴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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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徐金 |
联系人 |
徐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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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太仓市双凤镇新湖建湖路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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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8912699548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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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215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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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太仓市双凤镇新湖建湖路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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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审批部门 |
发改委 |
批准文号 |
太发改投备[2015]2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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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 |
行业类别 及代码 |
C3090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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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111 |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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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万元) |
1500 |
环保投资(万元) |
90 |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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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经费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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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投产 日期 |
201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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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主要原辅材料见后页表1-1;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见后页表1-2;主要生产设备见后页表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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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及能源消耗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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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消耗量 |
名称 |
消耗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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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吨/年) |
650 |
燃油(吨/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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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万度/年) |
30 |
天然气(标m3/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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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吨/年) |
— |
热蒸汽(吨/年) |
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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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本项目厂区已执行雨污分流,且厂区内生活污水管道已与市政污水管网对接。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约480t/a,经市政管网排入双凤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072-2007)表2标准(其中未规定的其他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盐铁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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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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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理化性质及主要设备: 表1-1 主要原辅材料表
表1-2 原辅材料的理化性质
表1-3 主要设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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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 1、项目概况 苏州花蝴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太仓市双凤镇新湖建湖路25号租赁太仓徐氏铜业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总投资1500万元,租赁厂房的建筑面积为2111m2。建设项目主要从事生产、加工和销售保护膜,建成后将形成年产PE保护膜10000万平方米、OPP保护膜2000万平方米、PET保护膜1000万平方米的生产规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33号)的有关要求,同时根据太仓市环境保护局对本项目的预审意见,本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项目建设单位特委托我单位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接受委托之后,我单位组织人员到项目所在地进行了细致的踏勘,并在基础资料的收集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苏州花蝴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保护膜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花蝴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太仓市双凤镇新湖建湖路25号 建设性质:新建 主要经营:从事生产、加工和销售保护膜。 总投资和环保投资情况:本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占总投资的6%。 3、建设项目产品(含副产品)方案 主要产品及产量见表1-4。 表1-4 生产规模和产品方案
注:本项目产品规格根据客户要求进行设计、生产。 4、项目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内容
表1-5 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
5、环保投资 项目环保投资90万元,占总投资的6%,具体环保投资情况见表1-6。 表1-6 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6、项目选址及平面布置 项目周边环境关系见附图2,项目位于太仓市双凤镇新湖建湖路25号,项目南侧为新太湖稀土及佐力五金;西侧为富豪铜业;北侧为建湖路;东侧为双湖路。周围最近环境敏感点为北侧距项目115m的居民点。 建设项目租赁太仓徐氏铜业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设,厂房租赁区域由办公区、生产车间、成品区、仓库组成,具体情况详见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3)。 7、产业政策 本项目为其他塑料制品制造,未被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中规定的限制类,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中所列禁止、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8、生产制度和项目定员 苏州花蝴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定员20人,工作制度两班8小时制,年工作日300天,年运营时间4800小时。厂区不提供住宿,食物外包。 9、规划相容性 本项目位于太仓市双凤镇新湖建湖路25号,根据江苏省太仓市双凤镇总体规划,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工业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且项目周边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因此,本项目的选址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与当地规划相容。项目选址合理。 10、与太湖流域管理要求相符性 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2011)》中第四章水污染防治第三十四条规定: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建设公共污水管网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现雨水、污水分流。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5年内,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在城镇和重点建制镇的生活污水应当全部纳入公共污水管网并经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氮、磷等污染水体的企业和项目;(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七)围湖造田;(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本项目的建设均符合上述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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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无原有污染情况。 本项目所租用的厂房未出租给医药、化工、电子等大型污染企业,无重金属及有毒有害物质对土壤的污染等污染问题。 因此,没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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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形地貌 建设项目地处长江三角洲平原中的沿江平原,全境地形平坦,自东北各西南略呈倾斜。东部为沿江平原,西部为低洼圩区。地面高程:东部3.5-5.8 米(基准:吴淞零点),西部2.4-3.8米。地质上属新华夏系第二隆起带,淮阳山字形构造宁镇反射弧的东南段。区内断裂构造规模不大,基底构造相对稳定。新构造运动主要表现为大面积的升降运动,差异不大,近期呈持续缓慢沉降。 该地区的地层以深层粘土层为主,主要状况为: (1)第一层为种植或返填土,厚度0.6米-1.8米左右; (2)第二层为亚粘土,色灰黄或灰褐,湿度饱和,0.3-1.1米厚; (3)第三层为淤质亚粘土,呈青灰色,湿度饱和,密度高,厚度为0.5米—1.9米,地耐力为100-2700kPa; (4)四层为轻亚粘土,呈浅黄,厚度在0.4米-0.8米,地耐力为80-100kpa; (5)第五层为粘土,少量粉砂,呈灰黄色或青色,湿度高,稍密,厚度为1.1km左右,地耐力约为2700-140kPa。 2、水文 太仓市濒临长江,由于受到长江口潮汐的影响,太仓境内的内河都具有河口特征,河水的潮汐运动基本与长江口的潮汐运动一致。长江口是一个中等强度的潮汐河口,长江南支河段是非正规半日潮,每天二涨二落。本项目附近河段潮位变化特征:各月平均高潮位与低潮位在数值上很接近,潮位的高低与径流的大小关系不大,高、低潮位的年际变化也不大,年内月平均高潮位以9月最高、8月次之、7月居第3位。根据附近江边七丫口水文站的潮位资料分析,本段长江潮流特征如下: 平均涨潮流速:0.55m/s,平均落潮流速:0.98m/s; 涨潮最大流速:3.12m/s,涨潮最小流速:0.12m/s; 落潮最大流速:2.78m/s,落潮最小流速:0.62m/s。 3、气象特征 建设项目地处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水充沛,海洋性气候明显,常年主导风向为东风。其主要气象气候特征见表2-1。
表2-1 主要气象气候特征
4、植被与生物多样性 项目地区属北亚热带落叶与常绿阔叶混交林带,由于农业历史悠久,天然植被很少,主要为农作物和人工植被。种植业以粮(麦子、水稻)、油、棉等作物为主,还有蔬菜等。畜牧业以养猪、牛、羊、鸡、鸭为主;此外,宅前屋后和道路、河道两旁种植有各种林木和花卉,林业以乔木、灌木等绿化树种为主,本地区无原始森林。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太仓是江苏省经济最为发达的县(市)之一,是江苏省首批6个率先全面实现小康县市之一。改革开放以来,太仓保持持续增长的经济发展势头,经济实力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百强县(市)前列。 太仓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良好,是中国最具活力和发展潜力的地区之一。这里主导产业为现代物流、石油化工、电子能源、精密机械、轻工食品、纺织服装等为主;太仓也是江苏省首批现代化服务集聚区,港口经济日益兴盛,具备信息、运输、仓储、加工、包装、配送等综合功能。世界500强在太仓投资的企业已达22家。在太投资的德资企业已超过 130家,太仓被称为“中国的德企之乡”。 太仓自古为文化之乡,人文荟萃,自具特色,积淀厚实,底蕴丰富,形成了 独特风格的娄东文化,为今天留下悠久而优秀的文化财富。 太仓沿江岸线共有38.8公里,其中深水岸线22公里,从太仓港区到长江口内,航道水深在10米以上,深水线离岸约1.5公里,能满足5万吨级船舶回转水域要求。江苏省自南京以下尚未开发的长江岸线几乎一半在太仓,它是江苏省离长江口最近邻上海的一个重要口岸。 太仓市双凤镇位于长江三角洲经济开发区东端,是具有1700多年的历史名镇。东濒苏州太仓港,南临国际大都市上海,西接历史文化名城苏州,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距太仓港中远国际城码头20公里,至上海45公里,至苏州55公里。204国道贯穿全境,沪嘉高速公路及苏昆太高速公路直达镇区,交通便捷。双凤镇总面积 62 平方公里,总人口3.3万人。境内地势平坦,物产丰富,蔬菜、水产、畜禽形成特色,素有“锦锈江南鱼米之乡”的美称。文化氛围浓郁,是著名的“龙狮之乡”和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历史古迹众多,玉皇阁、双凤寺远 近闻名,史称双凤为“双凤福地”。 双凤镇背靠上海,依托苏州,直接接受浦东开发区和新加坡工业园区的辐射,全镇经济发达,现有各类企业400多家,并形成了机械制造、金属加工、精细化工、纺织服装、木器家具、轻工食品等支柱产业。双凤镇工业园区为经济发展 载体,依托 204 国道,形成富豪工业园、温州工业园、凤中工业园等工业园区。 各工业园区制订了详细的发展规划图,各项基础措施建设全面实施,开发开放的工业园区框架逐步形成,以良好的区位优势与基础条件吸引了国内外客商的投资。双凤镇立足实际,着眼未来,坚持以加快发展为地一要务,坚持科学发展观,注重统筹兼顾,注重以人为本,实施工业化、城镇化、产业化发展之路,推 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四大经济板块”-园区经济、文化经 济、生态经济和商贸经济来提升双凤发展的新平台。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1000m范围内无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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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等): (1)空气环境质量 建设项目所在地大气功能区划为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根据《苏州市环境质量年报(2014年度)》中的大气监测数据,太仓市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日均浓度范围分别为:NO20.042-0.047mg/m3、SO20.019-0.038mg/m3、PM100.082-0.108mg/m3,基本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空气质量状况良好。 (2)水环境质量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主要河流是长江、七浦塘、杨林塘、盐铁塘,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长江、七浦塘、杨林塘、盐铁塘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根据《2013年太仓市环境质量年报》长江、七浦塘、杨林塘、盐铁塘各断面水质监测结果表明:杨林塘、盐铁塘水质监测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具体数据见下表。 表格3-1 长江断面水质主要项目指标值(单位:mg/L)
表格3-2 七浦塘断面水质主要项目指标值(单位:mg/L)
表格3-3 杨林塘断面水质主要项目指标值(单位:mg/L)
表格3-4 盐铁塘断面水质主要项目指标值(单位:mg/L)
(3)声环境质量 本区域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要求,数据为2015年11月23日昼间通过监测仪器获得,监测结果如下: 表3-5 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一览表 dB〔A〕
从上表可看出,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的限值要求。由此说明,项目区声环境质量良好。 (4)主要环境问题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良好,无主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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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本项目厂区附近无已探明的矿床和珍贵动植物资源,没有园林古迹,也没有政府法令指定保护的名胜古迹。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6。 表3-6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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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所在地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见表4-1。 表4-1 大气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单位:μg/Nm3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项目附近杨林塘、盐铁塘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水质标准见表4-2。 表4-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单位mg/L
3、声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项目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敏感点处噪声执行2类标准,见表4-3。 表4-3 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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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甲苯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醋酸乙酯排放标准参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胶带生产醋酸乙酯排放执行标准问题的复函(环函[2003]363号的相关规定,并按8小时加权平均容许浓度200mg/m3执行。具体见表4-4。 表4-4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前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等级标准;污水经处理后从城市污水处理厂排入外环境时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表2标准(该标准中未规定的其他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具体值见下表4-5。 表4-5 污水排放标准限值表
注:*氨氮、TP、TN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 **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3、噪声排放标准 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见表4-6; 表4-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Leq dB(A)
4、其他标准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公告2013年第36号)。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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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量 控 制 指 标 |
建设项目完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见表4-7。 表4-7 全厂污染物排放情况 单位: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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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建设项目PE保护膜、OPP保护膜、PET保护膜三种产品生产工艺相同,具体如下图。
保护膜生产工艺简介: 建设项目产品根据客户需求,溶剂选用醋酸乙酯或甲苯,及部分产品溶剂选用醋酸乙酯、部分产品溶剂选用甲苯,废气总量按年用量统计。 (1)混胶:将胶水和溶剂在常温下按1:2的比例关系进行混合,该过程中有醋酸乙酯挥发废气G1产生,甲苯挥发废气G2产生。 (2)加胶涂布:将PE膜、OPP膜、PET膜放在涂布机上,在加入混胶完成后的胶水,使胶水与膜均匀接触。该过程中,有醋酸乙酯G3挥发、甲苯G4挥发。 (3)烘干:对涂布完成后的膜进行加热烘干,通过热蒸汽间接对物件进行加热,热蒸汽温度控制在90℃左右。烘干过程中,胶水中部分杂质G5挥发,污染物因子以非甲烷总烃计,胶水溶剂醋酸乙酯、甲苯受热挥发G6、G7。 (4)收卷:对加热烘干冷却后的膜收卷。 (5)熟化:也叫固化,就是把已复合好的膜放进烘房(熟化室),使主剂、固化剂反应交联并被复合基材表面相互作用的过程。熟化的主要目的就是使主剂和固化剂再一定时间内充分反应,达到最佳复合强度;其次是去除低沸点的残留溶剂。该过程中,胶水中杂质挥发G10,胶水中残余溶剂会全部挥发G8、G9。熟化过程中通过热蒸汽间接加热。 涂布、烘干、收卷和熟化均在涂布机内完成,热蒸汽通过管道间接加热,冷凝水收集后排入污水管道。 (6)分切:是指把宽度大的卷材或卷状产品,根据实际需要情况进行纵向裁剖成所需宽度的分卷。该过程会产生边角料S1。 (7)分条:将分切后的材料进行分条切割,该过程会产生边角料S2。 (8)包装:将分切分条后的膜包装后存放于仓库。 主要污染工序: 1、废气 建设项目在混胶、加胶涂布、烘干、熟化过程中胶水的溶剂会全部挥发掉,产生的废气有醋酸乙酯、甲苯,胶水在烘干、熟化过程中会有少量的游离单体挥发(以非甲烷总烃计)。 建设项目混胶、加胶涂布、烘干、熟化过程均在密闭的环境中进行,产生的废气在负压环境下集中收集至废气治理设施内进行处理,废气收集效率取99%。本项目采取水洗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收集到的废气,其处理效率约为95%,处理后的废气最终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 根据物料平衡,项目溶剂全部挥发,因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醋酸乙酯废气约为30t/a,甲苯废气约为40t/a,胶水挥发产生的少量非甲烷总烃以胶水用量(50t/a)的3%计,即为1.5t/a。根据废气收集率,项目有组织废气中,醋酸乙酯废气的产生量约为29.7t/a(产生浓度193.36mg/m3,产生速率6.1875kg/h),甲苯废气的产生量约为39.6t/a(产生浓度257.81mg/m3,产生速率8.25kg/h),非甲烷总烃废气的产生量约为1.5t/a(产生浓度9.67mg/m3,产生速率0.31kg/h)。根据废气处理效率,有组织废气中,醋酸乙酯废气的排放量约为1.485t/a(排放浓度9.67mg/m3,排放速率0.3094kg/h),甲苯废气的排放量约为1.98t/a(排放浓12.89mg/m3,排放速率0.4125kg/h),非甲烷总烃废气的排放量约为0.0743t/a(排放浓度0.5156mg/m3,排放速率0.0155kg/h)。 生产过程中未收集部分醋酸乙酯排放量为0.3t/a(排放速率0.0625kg/h),未收集部分甲苯排放量为0.4t/a(排放速率0.0833kg/h),未收集部分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15t/a(排放速率0.003125kg/h),未收集部分废气均以无组织形式达标排放。 项目有组织废气经集中收集后一起经水洗塔+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其风机风量为32000m3/h,排气筒高度为15m。 表5-1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产排情况一览表
表5-2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产排情况一览表
2、废水 本项目废气需先通过水洗塔喷淋洗涤,水洗塔中的水循环使用,预计年补充水量约为50t,水洗塔循环水运行一段时间后需进行更换,根据企业提供相关数据,水洗塔废液预计每3个月更换一次,每次更换量约为5t,预计水洗废液产生量为20t/a,水洗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投产后预计员工为20人,生活用水量按100L/人.天计,年工作300天,生活用水约600t/a,产污系数取0.8,则生活污水产生量约480t/a,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COD400mg/L、SS300mg/L、NH3-N30mg/L和TP4mg/L,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双凤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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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3 本项目的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注:热蒸汽由太仓宏达热电有限公司提供。 图5-2 本项目水平衡图(单位:t/a) 3、噪声 建设项目完成后全厂主要高噪声设备运行时声级值见表5-4。 表5-4 本项目各噪声源及源强
4、固体废物 根据《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固体废物内容编制的通知》苏环办[2013]283号,对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进行分析。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3t/a,属于一般固废,采取袋装化,先集中,后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无外排; 分切分条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2t/a,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委托原料厂家回收处理; 废包装桶(含废胶水桶、废醋酸乙酯桶、废甲苯桶)约1t/a,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约9.6t/a,水洗塔更换的水洗废液约20t/a,属于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1)固体废物属性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的规定,判断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是否属于固体废物,判定依据及结果见下表。 表5-5 建设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表
*注:种类判断,在相应类别下打钩。 注:上表中“二(一)(2)”表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质、报废产品;“二(一)(4)”表示:办公产生的废弃物质。“二(一)(6)”表示:其他污染控制设施产生的垃圾、残余渣、污泥 (2)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见表5-5。 表5-5 本项目固废产生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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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类型 |
排 放 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 |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 |
大 气 污 染 物 |
有组织(混胶、加胶涂布、烘干熟化) |
醋酸乙酯 |
193.36mg/m3,29.7t/a |
9.67mg/m3,1.485t/a |
甲苯 |
257.81mg/m3,39.6t/a |
12.89mg/m3,1.98t/a |
||
非甲烷总烃 |
9.67mg/m3,1.5t/a |
0.48mg/m3,0.0743t/a |
||
无组织(生产过程中未收集部分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0.3t/a |
--,0.3t/a |
|
醋酸乙酯 |
--,0.4t/a |
--,0.4t/a |
||
甲苯 |
--,0.015t/a |
--,0.015t/a |
||
水 污 染 物 |
生活污水 480t/a |
COD SS 氨氮 总磷 |
400mg/L,0.192t/a 300mg/L,0.144t/a 3mg/L,0.0144t/a 4mg/L,0.00192/a |
40mg/L,0.0192t/a 10mg/L,0.0048t/a 2mg/L,0.00096t/a 0.2mg/L,0.000096/a |
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 废物 |
一般工业固废 |
边角料 |
2t/a |
委托委托原料厂家回收处理 |
危险固废 |
废包装桶 |
1t/a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
废活性炭 |
9.6t/a |
|||
水洗废液 |
20t/a |
|||
一般固废 |
生活垃圾 |
3t/a |
环卫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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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
声 |
建设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高噪声设备经加设减震底座、减震垫,设计隔声达10dB(A)以上,同时厂房隔声可达15dB(A),总体消声量为25dB(A),厂界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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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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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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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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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污染 物 |
有组织 |
混胶、加胶涂布、烘干熟化 |
醋酸乙酯 |
水洗塔+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 |
达标排放 |
甲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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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甲烷总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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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组织 |
混胶、加胶涂布、烘干熟化 |
醋酸乙酯 |
加强室内通风、及时换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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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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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甲烷总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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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污 染 物 |
职工生活 |
COD、SS、氨氮、TP |
经污水管网接入双凤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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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 废物 |
生产车间 |
边角料 |
由原料厂家回收利用 |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率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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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包装桶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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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活性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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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 |
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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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离 辐射 和电 磁辐 射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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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 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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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高噪声设备经加设减震底座、减震垫,设计隔声达10dB(A)以上,同时厂房隔声可达15dB(A),总体消声量为25dB(A),厂界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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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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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建设项目由苏州花蝴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太仓徐氏铜业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建设,厂房位于太仓市双凤镇新湖建湖路25号,车间厂房1611平方米,辅房500平方米,共计2111平方米。建设项目主要从事生产、加工和销售保护膜,建成后将形成年产PE保护膜10000万平方米、OPP膜2000万平方米、PET保护膜1000万平方米的生产规模。建设项目预计于2015年12月投产。 1、厂址选择与规划相容 建设项目租赁太仓市双凤镇新湖建湖路25号闲置厂房进行生产,用地属太仓市双凤镇规划工业区。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城市发展用地规划和总体规划。 2、与相关产业政策相符 建设项目不属于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及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苏政办发[2013]9号文)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中所列禁止、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污染物达标排放 (1)废气 根据工程分析结果,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混胶、加胶涂布、烘干、熟化过程中产生的醋酸乙酯、甲苯、非甲烷总烃。本环评要求建设项目对保护膜生产过程各废气排放处采用负压集气罩收集,并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项目废气收集率约为99%,各种废气处理效率约为95%。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中推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软件计算,结果显示无组织排放废气无超标点,因而建设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由于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异味,故考虑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进行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确定建设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以生产车间为执行边界,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目前无居民点以及其他环境空气敏感保护点,今后在此范围内也不得建设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项目。在此条件下,对当地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废气需先通过水洗塔喷淋洗涤,水洗塔中的水循环使用,预计年补充水量约为50t,水洗塔循环水运行一段时间后需进行更换,根据企业提供相关数据,水洗塔废液预计每3个月更换一次,每次更换量约为5t,预计水洗废液产生量为20t/a,水洗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建设项目员工生活污水480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双凤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固废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3t/a,属于一般固废,采取袋装化,先集中,后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无外排;分切分条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2t/a,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委托原料厂家回收处理;废包装桶(含废胶水桶、废醋酸乙酯桶、废甲苯桶)约1t/a,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约9.6t/a,水洗塔更换的水洗废液约20t/a,属于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建设项目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建设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高噪声设备经加设减震底座、减震垫,设计隔声达10dB(A)以上,同时厂房隔声可达15dB(A),总体消声量为25dB(A),厂界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建设项目固废排放总量为零,废水排放总量包含在太仓市双凤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总量内,废气排放总量拟在太仓市双凤镇范围内进行平衡,排放总量报太仓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后实施。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选址比较合理,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合理、可靠、有效,总体上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本评价认为,从环保角度来讲,建设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二、建议 1、切实按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和环境保护部门的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2、本环评系针对项目方所提供的建设规模、生产工艺所得出的结论,如果该项目运营规模或产品结构有所变化,应由建设单位按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另行申报。 3、项目运营期间要加强车间隔声降噪,强化员工的环保教育,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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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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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注 释
一、 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表 附件二 环评委托书 附件三 房屋租赁合同 附件四 房产证 附件五 土地证 附件六 名称核准 附件七 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附件八 建设单位承诺书 附件九 情况说明 附件十 废气治理方案 附图一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二 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三 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
二、 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2项进行专项评价。 1. 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 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3. 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4. 声影响专项评价 5. 土壤影响专项评价 6. 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 7. 辐射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