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太仓美匠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塑料制品、五金件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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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太仓美匠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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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夏传书 |
联系人 |
郁惠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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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太仓市浮桥镇金浪区老闸村内水闸桥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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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3196615537 |
传真 |
-- |
邮政编码 |
215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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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太仓市浮桥镇金浪区老闸村内水闸桥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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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审批部门 |
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批准文号 |
太港管投备[2015]6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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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 |
行业类别 及代码 |
塑料零件制造[C2928] 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C3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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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平方米) |
340 |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依托租赁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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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 |
100 |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
15 |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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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经费 (万元) |
- |
预期投产日期 |
2016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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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详见第2页“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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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及能源消耗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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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消耗量 |
名称 |
消耗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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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吨/年) |
330 |
燃油(吨/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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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万度/年) |
30 |
燃气(标立方米/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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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吨/年) |
- |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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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项目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冷却水为清下水与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区域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144t/a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B等级标准,接管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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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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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1、原辅材料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1,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详见表2。 表1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表
表2 项目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表
2、主要设备 项目设备情况一览表见表3。
表3 项目设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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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 1、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位于太仓市浮桥镇金浪区老闸村内水闸桥北,由太仓美匠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00万元建设,主要生产塑料制品、五金件。拟租赁太仓市仓花薄膜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备案见附件二,申报表见附件三,房屋租赁合同见附件四),占地面积340平方米。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年产塑料制品10万件、五金件5万件的生产规模。建设项目预计2016年1月建成投产。 建设项目不设置食堂、浴室,职工用餐外购快餐解决。 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一,周围环境状况图见附图二。 2、产业政策 建设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号文)中限制类、禁止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所列项目;不属于《苏州市当前限制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中限制和禁止类项目;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禁止和限制的产业,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含氮、磷的废水,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第四十五条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建设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 3、与当地规划的相容性 项目占地规划用途为厂房,符合当地的总体规划、用地规划,与周围环境相容。 4、工程内容及生产规模 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见表4。 表4 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表
5、公用工程 (1)给水 项目自来水用量为330t/a,其中,生活用水180t/a,冷却水用水150t/a,均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应。 (2)排水 项目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冷却水及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区域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144t/a达接管要求后接管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入长江。 (3)供电 项目用电约30万度/年,供电来自当地电网。 (4)绿化 项目依托租赁方现有绿化,绿化维护由租赁方负责,项目不新增绿化面积。 (5)储运工程 项目原料及产品在车间仓储区域储存,进出厂均使用汽车运输。 (7)冷却塔 项目设有一台冷却塔间接循环水冷却,冷却塔规格20吨/小时,年循环水量144000吨/年。 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见表5。
表5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
6、环保投资 建设项目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15%,具体环保投资情况见表6。
表6 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6、职工人数及工作制度 项目职工12人,塑料制品生产线工作班制为三班制,五金件生产线工作班制为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 7、厂区平面布置 厂区大门位于南面。项目车间位于厂区北侧,办公区位于南侧。厂区具体布置情况见附图三。 冷却塔位于车间北侧,仓库位于车间西南侧,其余为生产区。车间平面布置图见附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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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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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形地貌 建设项目地处长江三角洲平原中的沿江平原,全境地形平坦,自东北向西南略呈倾斜。东部为沿江平原,西部为低洼圩区。地面高程:东部3.5~5.8米(基准:吴淞零点),西部2.4~3.8米。地质上属新华夏系第二隆起带,淮阳山字形构造宁镇反射弧的东南段。区内断裂构造规模不大,基底构造相对稳定。新构造运动主要表现为大面积的升降运动,差异不大,近期呈持续缓慢沉降。 该地区的地层以深层粘土层为主,主要状况为: (1)第一层为种植或返填土,厚度0.6~1.8米左右; (2)第二层为亚粘土,色灰黄或灰褐,湿度饱和,0.3~1.1米厚; (3)第三层为淤质亚粘土,呈青灰色,湿度饱和,密度高,厚度为0.5~1.9米,地耐力为100~120kPa; (4)四层为轻亚粘土,呈浅黄,厚度在0.4~0.8米,地耐力为80~100kPa; (5)第五层为粘土,少量粉砂,呈灰黄色或青色,湿度高,稍密,厚度为1.1km左右,地耐力约为120~140kPa。 2、气象特征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具有明显的亚热带季风气候特征,年均无霜期232天;年平均降水量1064.8毫米,年平均降雨日为129.7天;年平均气温15.3℃,极端最高气温37.9℃,极端最低温度-11.5℃,年平均相对湿度81%,处于东南季风区域,全年盛行东南风,风向频率为12%,最少西南风,风向频率3%,年均风速3.4米/秒,实测最大风速29米/秒。平均大气压1015百帕,全年日照2019.3小时。主要气象特征见表7。
表7 主要气象气候特征
3、水文 太仓市濒临长江,由于受到长江口潮汐的影响,太仓境内的内河都具有河口特征,河水的潮汐运动基本与长江口的潮汐运动一致。长江口是一个中等强度的潮汐河口,长江南支河段是非正规半日潮,每天二涨二落。本项目附近河段潮位变化特征:各月平均高潮位与低潮位在数值上很接近,潮位的高低与径流的大小关系不大,高、低潮位的年际变化也不大,年内月平均高潮位以9月最高、8月次之、7月居第3位。 根据附近江边七丫口水文站的潮位资料分析,本段长江潮流特征如下: 平均涨潮流速:0.55m/s,平均落潮流速:0.98m/s; 涨潮最大流速:3.12m/s,涨潮最小流速:0.12m/s; 落潮最大流速:2.78m/s,落潮最小流速:0.62m/s。 太仓市区域内河流密布,塘浦纵横交错,是太湖与长江的联系纽带,境内有大小河流4000余条,河道总长达4万余km。主要通江河流有新浏河、七浦塘、杨林塘、浪港、鹿鸣泾、钱泾、新泾、汤泽(东西向),主要调蓄河道有吴塘、盐铁塘、半泾、十八港、江申泾、石头塘、斜塘、向阳河、随塘河(西北向)。 建设项目附近河流主要为七浦塘。七浦塘河西起阳澄湖口,经过昆山、张家港及太仓,北入长江。总长46.1公里,入江口节制闸为七浦塘闸,距离入江口约945m。七浦塘闸开启关闭情况与仪桥闸相似。七浦塘河主要功能为工业、农业和渔业用水,2020年苏州工业、农业用水区水质目标为Ⅳ类水质。 4、植被与生物多样性 建设项目地区属北亚热带落叶与常绿阔叶混交林带,由于农业历史悠久,天然植被很少,主要为农作物和人工植被。 种植业以粮(麦子、水稻)、油、棉等作物为主,还有蔬菜等。畜牧业以养猪、牛、羊、鸡、鸭为主;此外,宅前屋后和道路、河道两旁种植有各种林木和花卉,林业以乔木、灌木等绿化树种为主,本地区无原始森林。 沿江沼泽、坑塘及洲滩尾部等为水生动物产卵、觅食的场所。 长江渔业水产资源丰富,有淡水种、半咸水种、近河口种和近海种四大类型,鱼类以鲤科为主,还有鲥鱼、刀鱼、河鱭、中华鲟等珍贵鱼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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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太仓市位于江苏省南部,长江口南支河段的南岸,东南紧邻上海,西为发达的苏、锡、常地区,东北与上海崇明岛隔江相望,地处长江入海口的咽喉。 太仓市有着悠久的历史,自古代宋、元以来,太仓的浏家港便是江浙一带的漕运枢纽,建有百万石的粮仓和规模庞大的水运码头。据史籍记载,当时“海外番舶,蛮商夷贾,云集繁华”,号称“六国码头”。明永乐年间,著名航海家三保太监郑和“造大舶,自苏州浏家河泛海”,七下西洋,远航亚非30余国,为太仓留下了辉煌的一页。 太仓沿江岸线共有38.8公里,其中深水岸线22公里,从太仓港区到长江口内,航道水深在10米以上,深水线离岸约1.5公里,能满足5万吨级船舶回转水域要求。江苏省自南京以下尚未开发的长江岸线几乎一半在太仓,它是江苏省离长江口最近邻上海的一个重要口岸。 浮桥镇,镇域面积14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8万人,外来人口7.6万人,辖5个管理区,3个街道办事处,23个行政村,11个社区居委会。 浮桥区位优势得天独厚,是首批对台海上直航港、太仓港港口开发区和太仓滨江新城的核心,拥有20多公里长江黄金岸线,苏昆太高速、锡太一级公路、新港公路、339省道、沪浮璜公路贯通全镇,可1小时内南至上海、西至昆山、北至常熟,拥有广阔的经济腹地和强大的发展后劲。 浮桥经济发展快速健康,拥有规上企业120多家,玖龙纸业、BP石油、华能电厂等世界500强企业和国字大号企业入驻浮桥,形成了金属制造、仓储物流、纺织服装、木业加工、再生资源、电子塑业六大支柱产业,其中制塑、再生资源被列为苏州特色产业基地;温氏养鸡、金星獭兔、老闸优质种蚕、中华绒螯蟹扣蟹、协心葡萄等特色农业形成品牌,蚕桑基地和獭兔公司被列为苏州现代农业示范点。 浮桥镇环境优美社会和谐,郑和公园、艳阳农庄、同觉寺、生态农业园等成为休闲观光新亮点,连续多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刑事案件和集访越访事件发生,先后荣获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江苏省卫生镇、“亿万农民健身活动”先进镇、教育现代化先进镇和苏州市平安建设安全镇、村民自治模范镇等荣誉称号。 建设项目1000m范围内无文物保护单位。 建设项目位于太仓市浮桥镇金浪区老闸村内水闸桥北,拟租赁太仓市仓花薄膜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生产。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太仓市浮桥镇用地规划,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环境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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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等):
项目租用太仓市仓花薄膜有限公司一间车间及一间办公室,且位于太仓市仓花薄膜有限公司的中部,项目四周紧邻太仓市仓花薄膜有限公司。 太仓市仓花薄膜有限公司北面为农田;南面为塑料厂;西面为小河,河西为农田;东面为养殖厂。 项目周围环境概况见附图二。 (1)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①空气环境质量 根据太仓市环境监测站2014年监测资料统计,建设项目区内环境空气中污染物SO2、NO2、PM10的日平均浓度及年平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区内的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②水环境质量 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地表水体主要有七浦塘、长江。本项目引用《苏州港太仓港区协鑫电厂~阳鸿码头段岸线整治工程》环评期间对该河的水质补充现状监测数据进行评价,监测时间为2014年8月12日—2014年8月14日。2014年8月至今七浦塘未新增大型水污染源,监测数据可用。监测数据见下表8。 表8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单位:mg/L
相关监测数据表明,七浦塘除总磷超标,其他指标基本能满足《地表水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体的水质标准要求。 地表水长江参照《太仓环港纸业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书写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水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资料(太仓市环境监测站2013年4月22日-24日监测数据),玖龙纸业排污口长江水质如下表9。
表9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期间水质现状监测结果 (pH为无量纲,其他为mg/L)
太仓玖龙纸业排污口上游、排污口处及排污口下游水质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水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③声环境质量 2014年项目所在地声环境现状为:昼间54.6dB(A),夜间43.5dB(A),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符合太仓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2)周边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七浦塘总磷超标主要原因是农业面源污染,导致水体水功能不达标。农业大量使用化肥和农药,这些化肥和农药部分被植物吸收,但大部分随降雨进入附近水体,对受纳水域造成污染,导致水体总磷超标,达不到相应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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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根据项目周边情况,确定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0。 表10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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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 境 质 量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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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地空气质量功能区为二类区。SO2、NO2、PM10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丙烯腈、苯乙烯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VOCs参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具体见表11。 表1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按《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七浦塘、西侧小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质标准。长江太仓段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具体数据见表12。 表1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mg/L pH无量纲)
注:*SS参照执行水利部《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四级标准。 3、声环境质量标准 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见表13。 表13 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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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1、废气排放标准 项目丙烯腈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苯乙烯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和表2标准,VOCs参照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和表5中的限值,具体见表14。 表14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2、废水排放标准 生活污水达接管要求接管进入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接管标准见表15。 表15 废水接管要求 单位:mg/L
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尾水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表1中城镇污水处理厂Ⅰ尾水排放浓度限值,DB32/1072-2007中未列入项目(pH、SS)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具体标准限值列于表16。 表16 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3、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具体数值见表17。 表17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值 (单位: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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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量 控 制 指 标 |
项目完成后,全厂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见表18。 表18 全厂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表 (单位:t/a)
注:[1]接管排入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接管考核量; [2]根据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出水指标计算,作为本项目排入外环境的水污染物总量。 [3]VOcs包括丙烯腈、苯乙烯、丁二烯、丙烯。 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考核量:丙烯腈0.002t/a、VOCs 0.03t/a、苯乙烯0.002t/a,在太仓市范围平衡;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考核量:丙烯腈0.002t/a、VOCs 0.03t/a、苯乙烯0.002t/a。水污染物的接管考核总量为:废水量144t/a、COD 0.06t/a、SS 0.03t/a、氨氮0.004t/a、总氮0.01t/a、总磷0.001t/a,纳入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量范围内;最终排入外环境的量为COD 0.007t/a、SS 0.001t/a、氨氮0.001t/a、总氮0.002t/a、总磷0.0001t/a;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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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1、项目塑料制品生产工艺流程见图1。
图1 塑料制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塑料制品生产工艺流程简介: (1)搅拌 将原料丙烯腈-苯乙烯-丁二烯共聚物(ABS)、聚丙烯塑料(PP)加入混料机搅拌,设备密闭,搅拌过程不产生废气,产生噪声(N)。 (2)注塑 将原料加入注塑机。通过电加热至200-250℃左右使之软化,然后注射到模具内,保持力模腔内的平均压力一般在200MPa之间,进行注塑。该工段会产生注塑废气(G1)、边角料(S1)、噪声(N)。 (3)冷却 注塑后使用水进行间接冷却,冷却水回用,冷却尾水定期作为清下水排放。项目设有一台冷却塔循环水间接冷却,水温冷却至0±0.5°C。 (4)测试 用测试仪进行检测,合格的作为产品,不合格的外售废品回收厂。此过程产生不合格品S2。 2、项目五金件产品生产工艺流程见图2。
图2 五金件生产工艺流程图 五金件生产工艺流程简介: (1)切割 用数控机床对弹簧进行切割,此工序有废边角料(S3)、废乳化液(S4)、废机油(S5)、含油抹布(S6)及设备运行噪声(N)产生。 项目外购已经配好的乳化液直接使用,使用时不加水。 (2)打孔 用数控机床对垫片进行打孔,此工序有废金属边角料(S7)及设备运行噪声(N)产生。 (3)组装 用螺丝刀等手工工具将零部件组装。组装完毕得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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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污染工序: 1、废气 项目混料机设备密闭,搅拌过程不产生废气。 项目原料在注塑受热情况下,塑料中残存未聚合的反应单体以及从聚合物中分解出的单体可挥发至空气中,从而形成有机废气。由于加热温度一般控制在塑料原料允许的范围内,分解的单体量极少,且加热在封闭的容器内进行,产生的单体仅有少量排出。 类比同类企业,ABS塑料的产污系数约丙烯腈50g/t、VOCs350g/t、苯乙烯50g/t,ABS塑料粒子量约为400t/a,则建设项目丙烯腈、VOCs、苯乙烯有机废气产生量分别约为0.02t/a、0.14t/a、0.02t/a。 类比PP塑料的产污系数,VOCs 350g/t, PP塑料粒子量约为400t/a,则VOCs产生量约为0.14t/a。 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收集后有组织大气污染物产生情况见表19。未收集的废气情况见表20。 项目不设食堂、浴室,职工外购快餐。 表19 项目有组织大气污染物产生情况表
注:VOcs包括丙烯腈、苯乙烯、丁二烯、丙烯。 表20 项目无组织废气产生情况表
注:VOcs包括丙烯腈、苯乙烯、丁二烯、丙烯。 2、废水 项目共用水约330t/a。 项目职工12人,按50升/人·日计,项目年工作300天,则职工生活用水量约180t/a,生活污水144t/a,主要污染物为COD400mg/L、SS200mg/L、氨氮25mg/L、总氮35mg/L、总磷4mg/L。 项目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量约150t/a,水质较为清洁,经雨水管网排放。 项目用排水平衡见图3。
3、噪声 项目生产设备中高噪声设备主要为搅拌机、注塑机、数控机床、冷却塔,噪声源情况见表21。 表21 项目高噪声设备情况表
4、固体废物 根据《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固体废物内容编制的通知》苏环办[2013]283号,对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进行分析。 (1)固体废物属性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判断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是否属于固体废物,判定依据(其中的“试行”表示《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及结果见表22。
表22 建设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表
注:上表中“二(一)(2)”表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质、报废产品;“二(一)(4)”表示:办公产生的废弃物质-。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中固废的判别依据,列于“二(一)”,但不在“二(二)”中的副产物属于固体废物,所以建设项目产生的副产物均属于固体废物。 (2)固体废物产生情况 建设项目固废产生情况详见表23。
表23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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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 产生量(单位) |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单位) |
有组织废气 |
注塑G1 |
丙烯腈 |
5mg/m3, 0.018t/a |
0.5mg/m3, 0.002t/a |
VOCs |
70mg/m3,0.25t/a |
7mg/m3,0.03t/a |
||
苯乙烯 |
5mg/m3,0.018t/a |
0.5mg/m3,0.002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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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组织废气 |
注塑(未能收集) |
丙烯腈 |
无组织,0.002t/a |
无组织,0.002t/a |
VOCs |
无组织,0.03t/a |
无组织,0.03t/a |
||
苯乙烯 |
无组织,0.002t/a |
无组织,0.002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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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污 染 物 |
生活污水 144t/a |
COD SS 氨氮 总氮 总磷 |
400mg/L,0.06t/a 200mg/L,0.03t/a 25mg/L,0.004t/a 35mg/L,0.01t/a 4mg/L,0.001t/a |
400mg/L,0.06t/a 200mg/L,0.03t/a 25mg/L,0.004t/a 35mg/L,0.01t/a 4mg/L,0.001t/a |
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 体 废 物 |
生产过程 |
塑料边角料 |
2.4t/a |
回用生产2.4t/a |
金属边角料 |
0.1t/a |
外售0.1t/a |
||
废乳化液 |
0.1t/a |
委托处置0.1t/a |
||
废机油 |
0.1t/a |
委托处置0.1t/a |
||
废活性炭 |
0.9t/a |
委托处置0.9t/a |
||
含油抹布 |
0.1t/a |
委托处置0.1t/a |
||
不合格品 |
2.0t/a |
外售2.0t/a |
||
办公生活 |
生活垃圾 |
1.8t/a |
环卫清运1.8t/a |
|
噪
声 |
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注塑机、冷却塔等,单台设备噪声值为65-80dB(A),通过厂房隔声、安装减振装置、消声器等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
其它 |
无 |
|||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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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有组织 废气 |
注塑 |
丙烯腈 VOCs 苯乙烯 |
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 |
丙烯腈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苯乙烯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 VOCs达到《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限值。 |
无组织 废气 |
注塑 |
丙烯腈 VOCs 苯乙烯 |
加强通风 |
丙烯腈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苯乙烯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标准,VOCs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5中的限值 |
水 污 染 物 |
生活污水 |
COD SS 氨氮 总氮 总磷 |
生活污水达接管要求,接管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B等级标准,接管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电 和 离 电 辐 磁 射 辐 射 |
- |
- |
- |
- |
固体 废物 |
生产过程 |
塑料边角料 |
回用 |
有效处置 |
金属边角料 |
外售 |
|||
废乳化液 |
委托处置 |
|||
废机油 |
委托处置 |
|||
废活性炭 |
委托处置 |
|||
含油抹布 |
委托处置 |
|||
不合格品 |
外售 |
|||
生活垃圾 |
环卫清运 |
|||
噪
声 |
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注塑机、冷却塔等。噪声值约为65-80dB(A)。高噪声设备通过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
其它 |
- |
|||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无。 |
一、结论 建设项目位于太仓市浮桥镇金浪区老闸村水闸桥北,由太仓美匠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00万元建设,主要生产塑料制品、五金件。拟租赁太仓市仓花薄膜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占地面积340平方米。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年产塑料制品10万件、五金件5万件的生产规模。建设项目预计2016年1月建成投产。 建设项目不设置食堂、浴室,职工用餐外购快餐解决。 1.与当地规划的相容性 项目占地规划用途为厂房,符合当地的总体规划、用地规划,与周围环境相容。 2.与产业政策相符 建设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号文)中限制类、禁止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所列项目;不属于《苏州市当前限制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中限制和禁止类项目;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禁止和限制的产业,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含氮、磷的废水,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第四十五条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建设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 3.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功能不会下降 (1)废气 项目注塑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处理达标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废气丙烯腈、VOCs、苯乙烯排放速率均较小,厂区内无超标点,建设项目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气,满足环境控制要求。 根据无组织排放废气的卫生防护距离计算数值,确定建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以生产车间为边界的100m范围,目前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主要为周边其他工业企业,无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该防护距离内今后也不得规划、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2)废水 项目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作为清下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区域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144t/a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接管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建设项目冷却废水37.5t/a,水质较为清洁,经雨水管网排放。 (3)固废 建设项目产生的塑料边角料回用,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外售,废乳化液、废机油、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委托处置,生活垃圾环卫清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有效处理和处置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高噪声设备注塑机等经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冷却塔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厂界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值较小。 4.符合清洁生产原则,体现循环经济理念 从本项目原材料、产品和污染物产生指标等方面综合而言,扩建项目的生产工艺较成熟,排污量较小,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体现了循环经济理念。 5.符合区域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考核量:丙烯腈0.002t/a、VOCs 0.03t/a、苯乙烯0.002t/a,在太仓市范围平衡;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考核量:丙烯腈0.002t/a、VOCs 0.03t/a、苯乙烯0.002t/a。水污染物的接管考核总量为:废水量144t/a、COD 0.06t/a、SS 0.03t/a、氨氮0.004t/a、总氮0.01t/a、总磷0.001t/a,纳入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量范围内;最终排入外环境的量为COD 0.007t/a、SS 0.001t/a、氨氮0.001t/a、总氮0.002t/a、总磷0.0001t/a;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可达标排放;厂界噪声达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该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二、建议 1、加强管理,强化企业职工自身的环保意识。 2、落实好厂房隔声,设备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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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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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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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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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释 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一 委托书 附件二 备案通知书 附件三 申报表 附件四 租赁协议 附件五 土地证 附件六 危废处置承诺书 附件七 建设单位确认函
附图一 项目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 附图二 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三 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四 车间平面布置图
一、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 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 1— 2项进行专项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3.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4.声影响专项评价 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 6.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 7.辐射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
编号: 审批经办人:
建设项目名称 |
太仓美匠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塑料制品、五金件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太仓市浮桥镇金浪区老闸村内水闸桥北 |
||||||
建设单位 |
太仓美匠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
邮编 |
215313 |
电话 |
13196615537 |
||||
行业类别 |
塑料零件制造[C2928] 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C3399] |
项目性质 |
新建 |
||||||
建设规模 |
年产塑料制品10万件、五金件5万件 |
报告类别 |
报告表 |
||||||
项目设立批准部门 |
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文号 |
太港管投备[2015]63号 |
时间 |
2015年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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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审批部门 |
太仓市环境保护局 |
文号 |
|
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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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投资 |
100万元 |
环保投资 |
15万元 |
比例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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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编制单位 |
南京博环环保有限公司 |
环评 经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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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质量现状 |
环境质量标准 |
执行排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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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
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
丙烯腈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苯乙烯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和表2标准,VOCs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和表5限值。 |
||||||
地表水 |
七浦塘除总磷量超标,其他指标基本能满足《地表水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体的水质标准要求。 长江水质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 |
七浦塘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质标准。 长江水质指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B等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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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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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
— |
— |
||||||
污 染 物 控 制 指 标
污 染 物 控 制 指 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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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项目 |
原有排放量(1) |
新建部分产生量(2) |
新建部分处理削减量(3) |
以新带老削减量(4) |
排放增减量(5) |
排放总量(6) |
允许排放量(7) |
区域削减量(8) |
处理前浓度(9) |
预测排放浓度(10) |
允许排放浓度(11) |
|
|
有组织废气 |
|
|
|
|
|
|
|
|
|
|
|
|
|
丙烯腈 |
|
0.018 |
0.016 |
|
+0.002 |
0.002 |
|
|
5 |
0.5 |
22 |
|
|
VOCs |
|
0.25 |
0.22 |
|
+0.03 |
0.03 |
|
|
70 |
7 |
50 |
|
|
苯乙烯 |
|
0.018 |
0.016 |
|
+0.002 |
0.002 |
|
|
5 |
0.5 |
- |
|
|
无组织废气 |
|
|
|
|
|
|
|
|
|
|
|
|
|
丙烯腈 |
|
0.002 |
0 |
|
+0.002 |
0.002 |
|
|
|
|
|
|
|
VOCs |
|
0.03 |
0 |
|
+0.03 |
0.03 |
|
|
|
|
|
|
|
苯乙烯 |
|
0.002 |
0 |
|
+0.002 |
0.002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废水 |
|
0.0144 |
0 |
|
+0.0144 |
0.0144 |
|
|
|
|
|
|
|
COD |
|
0.06 |
0 |
|
+0.06 |
0.06 |
|
|
|
400 |
500 |
|
|
SS |
|
0.03 |
0 |
|
+0.03 |
0.03 |
|
|
|
200 |
400 |
|
|
氨氮 |
|
0.004 |
0 |
|
+0.004 |
0.004 |
|
|
|
25 |
45 |
|
|
总氮 |
|
0.01 |
0 |
|
+0.01 |
0.01 |
|
|
|
35 |
70 |
|
|
总磷 |
|
0.001 |
0 |
|
+0.001 |
0.001 |
|
|
|
4 |
8 |
|
|
|
|
|
|
|
|
|
|
|
|
|
|
|
|
固废 |
|
|
|
|
|
|
|
|
|
|
|
|
|
一般固废 |
0 |
0.00063 |
0.00063 |
|
0 |
0 |
|
|
|
|
|
|
|
危险固废 |
0 |
0.00012 |
0.00012 |
|
0 |
0 |
|
|
|
|
|
|
|
|
|
|
|
|
|
|
|
|
|
|
|
|
单位:废气量:×104标米3/年;废水、固废量:万吨/年;水中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为千克/年,其它项目均为吨/年;废水浓度:毫克/升;废气浓度:毫克/立方米;
注:此表由评价单位填写,附在报告书(表)最后一页。次表最后一格为该项目的特征污染物。
其中:(5)=(2)-(3)-(4); (6)=(2)-(3)+(1)-(4)
注*:为环卫清运送至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接管考核量。
注:VOcs包括丙烯腈、苯乙烯、丁二烯、丙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