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康斐尔过滤设备(太仓)有限公司新建过滤设备等产品项目(第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一般变动分析、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康斐尔过滤设备(太仓)有限公司新建过滤设备等产品项目(第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地点:太仓市大连西路 96 号
建设单位:康斐尔过滤设备(太仓)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2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125359123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