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新建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专家验收意见、固废批复)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新建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项目(第一阶段)
地点:太仓市良辅路6号
建设单位: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
建设内容:年产碳化硅陶瓷50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于伟东
联系电话:13818919894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